被誤讀的「家暴新規」
《哈爾濱市婦女權益保障條例》將於11月1日起施行,這也是繼廣州、深圳、長春、濟南、青島等之後哈爾濱加入全面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城市行列。該條例中除打罵外,把精神恐嚇、禁閉、凍餓、經濟封鎖等都列入家庭暴力的範疇。這一亮點,近日也成為網路熱門話題,引發討論。被誤讀的「家暴新規」 此前,有媒體對該條例解讀有一條「賺錢不給老婆花就算家庭暴力」迅速成為網路熱議話題。對此,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婦聯主席楊傑表示,該解讀系媒體誤讀。《哈爾濱婦女權益保障條例》一共35條,其中沒有對家暴的概念做出規定,只是對婦女受到家庭暴力後該如何求助等救濟途徑做了方向性的規定。 哈爾濱市婦聯副主席胡松濤告訴記者,婦聯組織在日常工作中用到的家暴概念為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家暴也不一定都是男性對女性實施,也有可能是女性對男性實施。「經濟封鎖」納入家暴範圍 「賺錢不給老婆花算家暴」,這一新聞能迅速成為熱點,恐怕不只是內容具有爭議性,現實中確實存在丈夫對妻子實行經濟封鎖,家中一切都是自己說了算的情況。此前,因反家暴中心大量的家暴投訴中,常有施暴者對家庭成員實施經濟控制的案例,深圳市婦聯提交的《深圳經濟特區反家庭暴力條例(草案)》初稿採用列舉的方式對家庭暴力範圍進行了清晰的界定:「家庭暴力指行為人對其家庭成員實施的身體、精神、性、經濟等方面的傷害行為。」首開先河將經濟傷害行為納入家庭暴力範圍。 雲南省婚姻家庭指導師、本報特約心理專家李永富認為,很多家庭暴力一開始就與家庭成員的經濟地位密切相關,施暴者正是通過暴力控制了家庭財產,或者本來就是家裡的主要經濟支柱,而受害人則需要其提供生活費維持生活,導致了夫妻雙方地位的不平等。經濟不獨立,才會一直被欺負。「夫妻雙方的收入有多有少,特別是全職太太,她們與丈夫支架存在經濟依附關係,她們不惜犧牲自己的事業在家相夫教子,其權利與尊嚴,無疑應該得到保障,受到尊重。」李永富說。專家詳解「經濟封鎖」 但是針對這個條例還是有很多人不太明白,哈爾濱市中學教師黃先生月收入三千元,除了基本花費外,其餘都上繳給老婆。他擔憂,如果要錢老婆不給,男性算不算被家暴? 中華女子學院法律系教授劉明輝解釋,家庭暴力不僅僅是男對女,也有女對男。如果男性賺了錢交給女性,女性不給錢給男性花,要是控制得特別嚴格,要一點錢都很吃力,「這可以算冷暴力。」 去年,曾有媒體報道,有網友因為其妻子網購沒節制,一次網購就花了2.3萬元,買了三箱面膜,用了一年還有剩的。因此,為了防止妻子「雙十一」再網購沒用的東西,丈夫提前把妻子的銀行卡和信用卡都「沒收」了,這種做法算不算經濟封鎖? 專家認為,這也屬於經濟封鎖。把卡沒收,其實已經超過協商範圍,也算一種控制。讓女性沒有協商的機會而形成一種控制,雖然是短期的,但女性知道花得多卡就會被沒收,她的精神受到衝擊,會帶來長期的恐懼。社會上也有女性購物發泄案例存在,如果真的是無法控制購買慾,可能是一種長期的心理疾病,也可能附帶別的問題,它不能簡單地用經濟控制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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