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達爾文

本文章下載於Txt66.com 審判達爾文目錄《審判達爾文》 中文版序言 作者簡介 1. 法律背景 2. 自然選擇論 3. 大小突變 4. 化石的難題 5. 進化乃事實 6. 脊椎動物的進化序列 7. 分子生物學的證據 8. 前生物進化 9. 科學的規則 10. 達爾文主義者的信仰 11. 達爾文主義者的教育 12. 科學與偽科學 作者簡介:詹腓力教授是哈佛及芝加哥大學的畢業生,曾在前美國最高法院華倫dafa官辦公室任事,在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教授法律已逾二十載。他研究進化論,因為他發現維護達爾文主義的書都非常武斷並缺乏說服力。他寫這本書的目的是要給廣大讀者提供足夠的資料作明智的選擇。 獻給聆聽和閱讀 並且儘力幫助我走在正直而又狹窄的路上的人 尤其是凱蒂 獻給詢問難題的勇士 雖然有時連得到正直答案的機會也不存在 獻給科學界容許發問的專家 序言 主動拿起這本書來看的人,很可能是一位高級知識分子,大概想找一本具有挑戰性、有新訊息的好書。你手中這書非但觀點新,內容也特別豐富。除了有關達爾文的理論,他生平的軼事之外,書中還有涉及法律、戲劇、歷史、邏輯、哲學、心理學、動物學、古生物學、教育學等方面的討論。對於一位想開擴視野,喜歡自己找最新的資料和證據,然後作結論的人來說。這是一本必讀的書。 這本書的論點你未必能全盤接受。但像你這樣的讀者所需要的,並不是一本你完全認同的書,因為你完全認同的書不會帶助你開拓視野。而你手中的這本書,已經翻譯成七種文字,在世界各地引起了近年罕見的反應。無論是自然科學家,社會科學家,哲學家及神學家,都熱烈地參加討論一個大家共同感興趣的題目——再思達爾文及其學說。因此,在學海中湧起了一連串的巨浪。 作者的背景及寫書的手法值得一提。他在芝加哥附近的一個小鎮長大,自幼熱愛中國人和中國文化,在適當的時候他自稱:詹腓力。這是中國朋友「賜」他的名字。十六歲中學尚未畢業,他在小鎮實在呆不下去了,於是寫信給哈佛大學,請求將他從思想的死谷中拯救出來。哈佛竟然破格收了他。他自稱並沒有好好學習,四年後卻以全班第一的身份畢業。他父母極力主張他繼續學醫,他卻逃到非洲去當英語外教。結果,還是當母親病危時才回到芝加哥大學鑽研法律學。畢業時又是名列前茅。他曾任美國dafa官華倫(Warrant)的助手,現任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院教授。他的專長是分析人在辯論時所用的詞句及邏輯,所以,被譽為最有資格評論達爾文主義的學者。 達爾文物競天擇的理論,是現代思想的支柱之一,發展至今,已被學術界稱為「新達爾文主義」,一般簡稱進化論。詹腓力認為深入討論,必須將微觀的Micro-evolution(微進化)與廣義的Macro-evolution(廣進化)兩詞分開,並小心定義和使用。生物種因遺傳改變,加上自然選擇,可以演化出新種,這是「微進化」;但一切複雜動、植物都由同一單細胞的祖先,經過漫長的歲月,漸漸進化而來,是「廣進化」。兩者不能混為一談。詹腓力支持微進化,但對廣進化的速度及機制提出質疑。自從我國科學家侯先光在雲南省澄江縣發現,遠在五億三千萬年之前的石層中有複雜動物之後,獲中科院特級獎的陳均遠教授等證實:當時有一個「動物大爆炸」的現象。因為,動物界中所有不同體形構造,屬於「門」一級的動物同時、一次性地、以爆炸性的姿態出現,完全沒有漸進的痕迹,從此以後,再也沒有新的「門」出現。傳統的進化論受到挑戰(見1995年7月19日人民日報海外版)。「動物大爆炸」的消息,近年在中央電視台及各大省市電台,都陸續不斷報道。在這些已發現的古生物化石中,最複雜的首推屬於脊索動物門的「雲南蟲」。它的圖片將在1999年中國郵票上出現。此外,達爾文主義所強調的生存競爭只是特例,而生物界各成員彼此合作,相依共存才是通例。 詹教授評論各方學者爭議的手法也很罕見。他是根據美國法律,站在法官中立、公正的地位,客觀地綜合比較控、辯雙方提出的證據及理由。最後,還要公開用書面解釋判決的因由。作者在書後面還附有詳細的研究摘記,說明所引用的文獻。所以,本書是支持和反對進化論兩方面人士重要的參考工具。我以在生物學界工作數十年的經驗確信:這是現今討論進化論最佳的作品,特向大專以上的知識分子,乃至研究進化論的工作者,鄭重推薦。 這本書簡體版的出版是各方面很多人的努力結果。於繁體版在美國面世時,我已考慮在國內印行。經北京大學哲學系張志剛副教授推薦,我認定中央編譯出版社為國內最合適的出版者。故恭請副總編王吉勝先生主持一切修訂印刷事宜。另外,因我國尊重國際知識產權及出版的公法,我們必須取得原英文版及中文繁體版出版社的許可。我自願就近做聯繫工作。卻想不到經過向原作者、出版社、編輯室、最後代表律師等,一層又一層的接洽申請,再加上負責人也有更換,常常事倍功半,費時良多。我在中美不同的經濟條件及社會文化之間的操作上,學了不少功課。希望以後能更迅速地為讀者服務。慶幸這本好書終於能在你手中出現,就讓我將它獻給您——愛思考的讀者。在翻譯上有任何錯漏不當之處,敬請賜教。 舊金山大學前生物系主任錢錕 教授1998年仲夏第一章 法律背景第一章 法 律 背 景 1981年美國路易斯安那州(Louisiana)立法院通過一項法律,規定公立學校在教授"科學進化論"(evolution-science)時必須以公允的態度講授所謂"科學創造論"(creation-science)。這項法律是向現代科學界的主流、正統的科學理論作正面的挑戰。一般科學家認為,所有現存的生物都是由一個自然的、逐漸改變的過程進化來的-從無生命的物質進化到簡單的微生物,最後進化到人類。進化論在公立學校和大眾傳媒,如報章雜誌、電台電視等,已經不再認為是一種科學的理論,而經常以"進化乃事實"(fact of evolution)出現。當然美國還有不少反對這種看法的人,包括一些受過高深科學教育、獲得高等學位的人士,他們認為進化論並非事實。他們堅持所有的生物都由一位具高超智慧的創造者,遵照一定的目的造成的。 這些衝突需要好好的解釋,因為問題所涉及的很多名詞常常有混淆不清的毛病。其實"創造"(creation)這觀念本身並不一定與進化論衝突,如果"進化"一詞的含意限於生物經過某些過程逐步改變,最後成為今天不同的種類,這樣的看法很多創造論者也可以接受。因為創造者可能使用一種逐漸創造的過程造出新的品種。"進化"與"創造"唯一衝突的情況是堅持解釋進化為"完全自然的演進"(fully naturalistic evolution)。意思是說生物進化是沒有任何意義的過程,也沒有任何智慧者的推動(純 粹 唯 物 的 觀 點)。 反過來說,"創造"的觀念與"進化"也不一定會衝突,除非將創造看為所有的生物都"突然同時出現的創造"(sudden creation)而不是逐步進展的過程。舉例來說,"科學創造論"一詞在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上被認為是一些極端保守的基要派(fundamentalists)基督徒根據極端字面解釋(extremely literal interpretation)《聖經》所產生的理論。科學創造論不但認為生命是被造的(was created),而且堅持創造的過程在一萬年前的六天之內全部完成。所有的生物自從被造之後基本上沒有改變,如果有任何"進化"的話也只是極微小的變化而已。自從「科學創造論」引起了大眾傳媒的注意之後,引起了極大的爭論,使很多人誤會以為凡支持「創造」人的都主張「地球年輕論」(young earth),並且相信所有的化石是挪亞時代的大洪水一次造成的,我寫這本書的目的就是希望澄清這些誤會。 【注一:清除誤會必須先為常用的名詞小心下定義.而且在使用這些名詞的時候要保持一貫的含義。本書中,「科學創造論」是指地球年輕論和六天特創論。"創造論"(Creationism)則代表一船廣義的信仰,相信萬物是由神創造的。如果有人相信地齡在十億年以上,而且簡單的生物逐漸進化成複雜的生物,包括人類在內。這樣的信仰仍然可以算是"創造論"--只要他相信超自然的神、創造的主宰不但開始了創造的工作並且按照一定的計劃和目的不斷地控制這創造的過程。我們細察一下現代科學界所用的詞藻之中的「進化論」,就知道它不但排斥「科學創造論」,並且堅決反對最廣義的神造萬物的觀念。至於"達爾文主義"(Darwinism)一詞,則代表完全無神、任由自然發展的進化,包括完全用偶然巧合來解釋的自然選擇論(或天演論 natural selection)】。 路易斯安那州及其他州所制定的這些法律,乃是一群基督徒中極端的基要主義份子多年努力的結果。他們反對達爾文主義,要重申《聖經》里述說神創造的科學價值。在這場"聖經與科學"的大戰中,最著名的一仗是1920年代的"猴於案"(Monkey trial)又稱斯科普斯案(Scopes Case)。大多數美國人對這個故事的認識是從以傳奇性的手法所描繪的舞台劇和電影"風的遺產"(Inherit the Wind)來的。劇情描寫一群狂熱的宗教份子侵入學校的課室迫害一位馴良可愛的科學老師,和一位辯護律師的英雄事迹。這位律師給人推崇為理性的代表,不斷地與迷信鬥爭。 其實,這件事跟很多傳說、野史一樣,在正史上的記載要比戲劇的描繪更複雜。原來當時田納西州(Tennessee)的立法院通過了一項法例,禁止學校講授進化論。州長形式上也簽署承認這條法律,但同時聲明政府不會執行此法。反對這項法例的人,包括一些只想提高田納西州代頓市(Dayton)知名度的人,製造了一件試驗性的訴訟事件。一位名斯科普斯的代課老師自願擔起被告的角色。而斯科普斯當年在學校是否真的教了進化論,至今還未能證實。 因為雙方的律師都是當時的風雲人物,新聞界就大肆渲染這件案子,簡直成了一台馬戲。領頭起訴的律師原來是曾經三次獲選為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的布賴恩(William Jennings Bryan),他在威爾遜(Woodrow Wilson)總統任期內擔任過外交部長。布賴恩本人篤信聖經,但又較為開通不拘泥創世記字面的解釋,他認為創世記中的「日」字不是指廿四小時的一天,而是歷史上一段很長的時期。另外,每「日」又未必代表相等的時間。他所以反對達爾文主義,主要的原因是認為達爾文的理論會引起社會道德的衰敗,例如鼓勵當年德國殘忍無情軍國主義的競爭和資本主義富豪剝削平民的惡果。 為斯科普斯辯護的律師團的領袖是著名的刑事法專家克拉倫斯·達羅(Clarence Darrow),他是支持不可知論的(agnostic)演說家。達羅巧妙地操縱了布賴恩,將他引上證人台,讓他以聖經權威的身份作證,然後在盤問時大大地羞辱了布賴恩。但當達羅達到了他真正的目的後,他竟很爽快地承認他的委託人,被告斯科普斯的確是違反了州法,並且邀請陪審團定他的罪。所以,這宗案表面看來進化論敗訴了,被輕判罰款100元。後來上訴到田納西州的最高法院,那100元的罰款也因「法律上技術的細節」(technicality)被取消。不過不準教授進化論的法律肯定仍合乎美國聯邦憲法。在法律界的立場看來,這宗訴訟並沒有明顯的結論。但是這事件經過極盡譏諷能事的記者門肯(H. C. Mencken)的渲染,再加上以後美國舞台和電影界所描繪的「猴子案」,使一般人都認為進化論大勝了一仗。 不過,當時科學界並未因此引以為榮。1920年代進化論的發言人,美國自然歷史博物館館長奧斯太(Henry Fairfield Osbom),並沒有上法庭作供,因為他鼓吹的進化論乃依靠已經聲名狼藉、被證明為假冒的「貝爾當人」(Piltdown Man)的化石。原來奧斯本曾興高采列地「證實」古生物學家庫克(Harold Cooke)所「發現」人類始祖的一隻牙齒的化石。正巧庫克和布賴恩都是尼布拉斯加州人,奧斯本從這一顆牙齒居然聲稱有「尼布拉斯加人」(Nebraska Man),科學命名為西方古猿(Hesperopithecus haroldcookii),並又以反基要派主義的姿態在報紙電台上大肆宣傳:直到後來這隻牙齒被證實為一種野豬(peccary)的遺物才罷手。如果當年奧斯本受精明如達羅的律師盤問,又有像門肯那樣的記者無情的譏諷,他的形象也會被搞得像布賴恩一樣的愚拙可笑。 1920年代所制定反進化論的法律一直沒有執行。出版學校課本的人為了避免爭執,一向也少提進化的問題。到了1968年,美國最高法院宣布這項地方法律不合聯邦憲法而被取消。但是當時基要派卻改變了戰略和目標。那時一些特創論研究所(Creation research institutes)已經成立,並且出版了專書攻擊進化論慣用的科學證據,力辯地質學和化石的記錄與聖經的記載並沒有衝突。這些文獻並沒有受科學界主流人士或大眾傳媒的重視。不過科學特創論者漸漸有了信心,認為在科學的戰場上可以重振旗鼓、捲土重來。 他們開始看出國家憲法(constitutional law)的精神比較鬆寬,可以利用來支持他們的立場,保證他們有權在學校教室中有相等的機會與進化論作平等的辯論。他們的目標從制止教授進化論而改變為要求公平的機會發表他們的論點。因為任何一項科學的理論都可能有兩種不同的看法,為什麼公立學校的學生只能聽一面之詞?科學創造論者強調,他們現在的要求只是在學校討論科學的論證,並非要求教授聖經的教訓。 當然科學界主流的人士不會同意在進化這問題上可以有兩種不同的看法。他們看科學創造論為假冒的科學。達爾文主義者認為在上生物課時談科學創造論,就好像要求用相等時間,傳授人類嬰兒的來源是由鸛鳥(stork)從天上直接送到人家裡一樣無稽。然而科學家所同意的看法並沒有銘刻在國家的憲法里,所以除非法庭有明文規定,文法機關仍然能夠依照不同的假設(assumptions)自行訂立不同的法例。 路易斯安那州(廿年代)的法例從來沒有生效,因為聯邦法官很快判為不合憲法。理由是協助「建立宗教」。1987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七對二多數票通過議案,堅持以上的決定。代表多數法官意見的威廉·布倫南(William Brennan)說,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不合國家憲法,因為它的目的「明顯是要宣傳、推廣宗教的看法,就是說一位超自然的神創造人類」。持異議的法官安東尼·斯凱利亞(Antonin Scalia)卻說:「完全不是這樣的一回事」。他認為「路易斯安那州的人民,包括那些基督教的基要派人士應該有權利站在非宗教的立場,向學校提出他們反對進化論的科學證據,正如當年斯科普斯有權提出有利進化論的證據一樣。」 其實我認為布倫南和斯凱利亞兩位法官都各有道理。美國憲法(主張政教分離)的確是禁止在公立學校的教室宣傳宗教。所以,要說超自然的神創造人類當然等於推崇宗教的立場。但在另一方面,路易斯安那州立法者所考慮的是另一個大前題,就是要防止反對進化論者所堅持的、合法的、科學的理論被進化論者壓制。或許有人認為反進化論的科學理由並不存在,但是關鍵在美國最高法院沒有權力否定地方法院對科學爭議的裁判,特別是在判決前完全沒有給機會讓州政府考證該項法律執行之後會有什麼不良的效果。還有,科學創造論者力辯,教授進化論本身就有宗教性的目的,要污毀神創造人類的信念。綜合權衡各方面的理由,斯凱利亞法官認為:美國憲法應准許地方立法院授權反對用填鴨式的方法,給講授進化論教條的人一個公平的機會答辯。 站在一個法律學家的立場,我注意到一個問題。原來「科學」和「宗教」這些名詞在最高法院的辯論中也用得很含糊。無論法官或教育家都不願清楚下定義,但卻使用這些名詞作推論和判決。如果我們說完全靠自然過程發展的進化論是「科學」,而超自然的創造是「宗教」;實際上等於說前者是真理,後者是幻想。如果科學的教條可以當作真理講授,那末不準講授的一定不是真理了!這樣,扣上不同的帽子,不必公開討論,就可以抹殺一切反對純自然的、無神進化論的抗議。 代表全國最有聲望的科學家、極具影響力的國家科學院(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所發表的所謂「法庭之友」(friend of the court)的論調,證實我不能信任他們的原因。國家科學院辯稱科學創造論不能算為科學,因為: 它沒有具備科學理論最基本的特點,就是必須使用純自然的過程來解釋一切的現象。故「科學創造論」主張:宇宙、地球、生物及人類都是用超自然的方法創造而來,並非人類理性可以了解,故不科學。 因為基本理論的定義限制創造論者,不能進行科學實驗,證明超自然創造的真確性。科學院指責他們一切的努力,主要的目的在於污毀進化的理論。他們認為: 「創造科學」明顯是一種計謀,旨在削弱進化論的說服力。還有,使用上述兩面性的分析和反面的辯論違背了科學治學的方法。 科學院除了用這樣的方法給「科學」下定義,攔阻主張超自然創造的人為自己辯護,更不准他們反駁科學界當權派的主張。科學院的做法也許是爭取勝利之道,但卻不能使人心悅誠服。很多人認為神的確可能與人的來源有關。或許科學家打著「進化論的旗子」所提的主張中也有假冒的證據呢? 我不是一位科學家,處理創造與進化的爭論是從一位法律教授的立場著手。我的長處之一是清楚明辨雙方在辯論中使用文辭的技巧。引起我注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進化論學者所規定的辯論的法則。他們使人不可能質疑進化論的說法是否真實。舉例來說,科學院訂下的規則不準提出反證。這樣一來,科學家至今尚未找到複雜生物來源的大問題就被一筆勾銷了。這種手法可保證現有的進化論,無論有多少錯漏也不會被推翻,直到有更好的答案來取代它。以上的情形就如不講理的法庭,規定被告人必須自己去找出真正的罪犯才能為自己辯護,否則罪名就歸被告頭上,即使被告根本與案件無關也要擔罪。 引起我注意的第二點是那些極力主張科學與宗教要分開的人,也就是那些喜愛利用他們的科學作宗教性的宣言的人。達爾文主義的論文中充滿了反對神的結論,例如說這宇宙沒有設計者,也沒有任何意義。我們人類只不過是一個盲目自然過程巧合的產品,大自然更不會關懷人類。更糟的是提出這種論調的人並不承認他的立場只是個人的意見;相反地,竟然當作合乎邏輯推理的進化科學公諸於世。 還有一個使我覺得進化科學很像一種宗教的理由是達爾文主義者企圖征服全世界那種的狂熱。他們極力主張不從事科學的人也有道德上的義務,要信他們說的是真理。道金斯(Richard Dawkins)是牛津大學的動物學家,公認為進化科學的權威之一,竟不隱藏很大膽地承認達爾文主義合有宗教性的一面。他1966年所寫《盲目的鐘錶匠》(The Blind Watchmaker)一書表面上談生物學,但實質上是不嫌其煩地為無神論辯護。道金斯自己說:「達爾文可以使人成為一個在理智上自慰的無神論者。」 道金斯每逢想到那些大逆不道、不肯相信進化論的人,就怒氣衝天,幾乎不能控制自己。「我可以絕對肯定地說,如果你遇到自稱不信進化的人,那人必定是無知、愚蠢、或者是個瘋子。(也可能是個邪惡的人,不過我不願多想它。)」還有,道金斯繼續解釋,他最恨創造論者的地方是他們不能容忍別人。 由此看來,我們必須相信進化論,否則都要進瘋人院了。可是,我們必須相信的內容是什麼呢?「進化」一詞的含意可以包括相信一個毫無疑問的事實,如細菌可以「演變」,對某些抗生素產生抵抗力。或者擴大到形而上的主張,認為宇宙和人類部是完全由毫無意義的、機械的力量「進化」而來。「進化」這詞具有極大的彈性,很容易使我們誤以為在狹小範圍內有可信之處,就等於在最廣義上的宣言也同樣可信。 上面我所提的重點正是1981年科林·帕特森(Colin Patterson)在美國自然博物館演講中提出的一個非常特別的問題。帕特森是英國自然博物館的資深古生物學家。該博物館出版的進化論簡介就是他的手筆。在那次演講中,帕特森將創造論(並 非 科 學 創 造 論)與進化論作了詳細的比較。他認為兩者在科學上都是空洞的觀念,主要是靠信心才能接受。演講內容提及很多細節的問題。但其中有兩點對本章特別重要。帕特森首先向在座的專家問了一個問題,這問題反映了他個人懷疑很多進化論所認為肯定的知識。他說: 你們能告訴我進化論裡面存那一條、任何一條……是你確實知道、完全無誤的真理呢?我曾問過自然博物館地質部的人員,我所得到唯一的答案是完全的靜默。我又問芝加哥大學進化形態學講座的聽眾,內中有一群很著名的進化論學者。等了很久還是一片沉寂。 最後有一個人說;「我確知的只有一件--就是在高中課程內不應該教進化論。」 帕特森指出,進化論和創造論都好像是包含了很多知識的理論,可惜名不符實,都是偽知識(Pseudo-knowledge)。兩者對比中,有一項最引人注目。在達爾文之前的時代,反對創造論主要理由是沒有人能解釋神怎樣創造萬物。創造論者只能說創造是一件顯然的「事實」,卻要承認對創造的方法無知。帕特森說,但現今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受到攻擊,科學家也開始懷疑廣義進化論的可靠性。在這種情況之下,進化論的高調愈來愈像當年的創造論。他們只能指出進化是「事實」,而不能解釋清楚進化的過程到底怎樣。 當時帕特森是故意挑逗引人反省,我並不是說他懷疑的態度代表一般科學界的看法。相反地,有人將帕特森當天演講非正式的記錄公開了,使他受到達爾文主義者猛烈的攻擊。後來帕特森被迫全盤否認一切的疑問。不論帕特森當年的演講是否有意讓公眾談判進化論,但他的確提出了一個要點。比如我們指著一件神秘的事情,叫它作「進化論」。進化只是一頂「帽子」。問題不在科學界是否同意這帽子叫什麼。而在科學家到底是否確知,像他們這樣複雜的生物(人)到底是怎樣來的。 有一位著名的社會理論學家,名叫歐文·克里斯托爾(Irving Kristol)。他的特長是辨認意識形態的混淆。他使用這專門的學問分析達爾文主義,並在《紐約時報》上發表了一篇文章。克里斯托爾指出達爾文的理論只不過是項假設(hypothesis)而不是事實。因為達爾文學說解釋複雜的生物由細微的遺傳變異和「適者生存」演變而來的觀念,只能應用在生物種(species)範圍之內的改變。(譯者按,就如現在世界上有幾百種狗,都是由一種狗選配出來的,而這些狗之間仍有生殖能力,故仍屬同一生物種。)達爾文靠逐漸改變的進化論不能證實一類生物可以進化成另一類的生物(所以只能作為假設)。克里斯托爾又指出科學界對生命來源的問題就有許多矛盾的解說。而且,不少的科學家已經懷疑「進化論」一詞到底有多大的意義。克里斯托爾在另一方面也承認科學創造論是一種信仰,並非科學知識。不應在學校裡面傳授。不過他又認為維護科學創造論的人也有一些道理。所以結論說: 我有足夠的理由認為,如果在教授進化論的時候,小心聲明它只不過是綜合各家不同學說、建立在不同假設上的理論,而非不可質疑、完全可靠的事實的話,很多不必要的爭論就可以避免了。以目前的情況來說,基要派人土相當正確地指責一般學校講授的進化論,都暗藏著不必要的、反宗教的利刃。 我以為哈佛大學著名的斯蒂芬·古爾德(Stephen Jay Gould)應該同意克里斯托爾的看法。因為1980年古爾德在一篇科學論文中預測一種新廣進化論即將出現,代替新達爾文派的合成論(Neo-Darwinian synthesis)。古爾德承認1960年代他還當研究生的時候,曾受達爾文主義合成論的迷惑。但近年來,因為愈來愈多的證據使他不得不斷言,合成論「雖然在學校正統的教科書上仍然存在,但以一套廣義的綜合理論的立場來說,已經死了」。克里斯托爾反對傳授的正是這些老課本中的已死的道理。 但沒想到古爾德對克里斯托爾的回應叫我這門外漢一時更摸不著頭腦!古爾德竟然否認教科書中對進化論的偏見比對其他科學更嚴重,又否認進化科學反對宗教。他並且堅持「達爾文的自然選擇論等……在狹義範圍內仍舊是進化論的重點」。他著意指出克里斯托爾忽略了「已被認定的事實與討論學說時應有的爭辯兩者間重要的分別」。古爾德又說,生物學家在教進化理論時已經當它為各家不同學說(conglomerate idea),包含矛盾假設所綜合的理論。不過,進化也是自然界的「事實」,就如地球環繞太陽公轉一樣的事實。【注二: 古爾德爭辯的所謂進化乃事實,本書第五、第六章有詳論。】 從旁觀者的立場看進化論的文獻和其中自相矛盾的地方,不但使我感到十分有趣,我漸漸看慣了這些逃避批評的伎倆。當外行人詢問,進化論是否真如專家們所說的那麼真實可靠呢?我們得到的是嚴厲的警告,不準問這樣的問題!而專家們彼此爭論的問題,如準確的時間表和進化的機制到底怎樣改進等問題卻被稱為小節而已,這些爭論只是同業之間應有的積極的討論,並非表示進化論有危機。無論如何,"進化乃事實"絕對不容任何人懷疑。 再次考慮帕特森所指出的問題,進化的事實如沒有理論的支持,只不過是個泡影而已。如果不能解釋生物到底怎樣可以從一種轉變成另一種,只空口說:"人類是從魚類進化來的",並沒有什麼了不起。這種難以置信「魚的故事"(fish story),必須要有科學家研究出來,到底怎樣可以不借用神跡,將魚變為人,然後這學說才有價值,才能令人信服。 達爾文指出,應該嘗試指出,從自然界微小的變異漸漸累積,讓時間、機遇和不同的生存率聯合工作,就可以造成巨大的改變。這是達爾文所創立代替神跡的科學理論。但是如果達爾文這套漸進式的故事證明是假的,那麼"進化論"只是一頂空"帽子",用它來描寫人與魚的關係的話,只能說明人與魚都具有一些相同的特徵,例如脊椎動物之間共有的特徵而已。 所以,專家們在進化的機制(mechanism)方面所持的分歧對我們這些門外漢來說是最重要的問題,因為我們想確知科學家所知道的到底是否如他們宣稱知道的那麼多。當無數的達爾文主義者堅持,進化論顯示我們的生存是毫無意義的,只不過是唯物機制的運作。那麼我們必須詢問進化的過程到底是怎樣發生的,並非要得到一個合理的解釋不可。這些科學家所說的"進化"是指一個機械的(唯物的)過程。那麼當進化這個"事實"的過程被推翻以後,所剩餘下來的"事實"還有什麼意義呢?這真是難懂了。 在以下的幾章里,我要檢驗所有的證據,看看是否真有機制能夠解釋,進化論應該可以解釋,大幅度的改變。例如單細胞的細菌怎樣可以改變成複雜的動植物,魚類怎樣進化到哺乳動物,和人猿怎樣可以進化成人。如果新達爾文主義不能勝任,如果沒有更好的理論,而只有古爾德和克里斯托爾兩位都贊同的所謂"綜合各家不同假設上建立的理論"。那麼,我們可以斷言科學家其實也不知道大幅度的廣進化是怎麼來的。然後我們必須考慮"進化乃事實"與達爾文的理論是否應該分開。我們要繼續查詢新的分子生物學的證據,現今生命來源的研究,和科學研究的常規(rules of scientific inquiry)。 在開始進一步討論之前,我要聲明我的資歷和目的。我不是一位科學家,乃是一位研究學術的律師(教 授),專長於分析辯論中所用的邏輯並且認辨辯論背後的假設。這樣的背景在處理進化論的問題上可能比你想像的更貼切。因為人信不信進化論和達爾文主義主要是看他的基本假設是什麼,然後他使用什麼邏輯去推論。【注三:當美國國家科學院委任一個特別委員會寫官方的小冊《特創論與科學》(Science and Creationism)時,七位委員中有四位是律師。】 討論進化論時科學家未必佔上風,因為進化論是一個極廣泛的題目,跨越很多不同的科學領域,並且涉及哲學。現代職業性的科學家都必須深入鑽研較窄的課題,在他專長以外他也只不過是個平凡人(layman)。 要我找有關的科學資料並不困難,達爾文和赫胥黎(Thomas H. huxley)為普及大眾寫了不少書。現代新達爾文合成論大師如多布贊斯基(Theodosius Dobzhansky)、喬治·辛普森(George Gaylord Simpson)和朱里安·赫胥黎(Julian Huxley)等,也有大量大眾化的著作。現今顯赫的科學家中如古爾德、道金斯、道格拉斯·菲秋馬(Douglas Futuyma)等,還有很多專家的普及文章,我都收集在每章書後所附的研究摘記中。 大多數專業的文章在最著名的《自然》(Nature)周刊和《科學》(Science)雜誌中刊登。這兩份刊物是英、美科學界的喉舌。較大眾化一點的有英國出版的《新科學家》(New Scientist)和《科學的美國人》(Scientific American),其中也有很多資料。此外,哲學家和歷史學者也寫了不少很有見地的書。總之,現有的文獻非常豐富,而領先的科學界巨子一直都以為,一般讀者可以明白主要的證據(essential evidence)。可惜證據是啞巴,不能自動解釋什麼;它的含義只有靠推理闡明,用推理決定某證據是否成立、某證據是否可以接受。我特意要察驗的,就是這些推理的規範(rules of reasoning)。 還有一件需要交代清楚的是我個人的宗教觀,因為讀者一定會問,而且最基本的法則告訴我們,凡人都有偏見(bias),我也不例外。各人的出發點必須公開,並且接受檢驗。我在哲學上是個有神論者,也是一位基督徒。我相信神的存在,如果神要的話,衪可以從"無"造成"有";但同時神也可以使用一個自然的進化過程。我並非要為科學創造論辯護,事實上我這本書並無意討論聖經的記載與科學之間的衝突。 我的目的是考驗科學本身的證據,並且謹慎明辨證據本身的意義和宗教或哲學方面的偏見。偏見會歪曲我們對證據的解釋。我認為科學創造論者的偏差是因為他們首先投入了(precommitment)聖經原教至主義(Biblical fundamentalism)。我不願為他們的立場多說。我要明察的問題是達爾文思想是否基於公正客觀的科學證據;達爾文主義;是否另一種變相的原教旨主義(fundamentalism)。 我們真知道有什麼自然的過程(natural process)可以使原始的微生物進化成其他的生物和人嗎?生物又可以從無生命的物質進化而來嗎?國家科學院告訴我們,科學最基本的特質是必須依靠自然無神的解釋,那麼科學家是否已經確實證明創造者(神)完全沒有參與創造這個世界和其中一切的生物?在科學範疇之外有沒有真理?難道非科學(non-science)就等於無稽、無意義(nonsense)嗎?科學界集團如此堅決地支持自然進化論,外面的人膽敢懷疑他們官方建立的信條(doctrine)可能錯謬嗎?讓我們一起來仔細看看吧! 第二章 自然選擇論第二章 自然選擇論 達爾文的事迹和他的學說多次多方被人傳講是理所當然的事。他與研究地質學的律師查理·賴爾(Charles Lyell)之間有不尋常的友誼;他在獵狗號船上漫長的旅途中,碰上脾氣暴躁的船長菲茲萊Fitzroy);他在南美洲加拉帕戈斯群島(Galapagos Islands)上作了重要的觀察;他經年累月不斷地編寫《物種起源》(The Originof Species)稿件之際,突然因為塞爾·華萊士(Russ Wallace)即將發表相似的理論,而在匆忙之間付印;接著轟動一時,引起極大的風潮;最後高奏凱旋等等。這一切都是最精采、最戲劇化的題材,當然值得再三複述。不過,我要寫的不是歷史故事,而是現今關於進化的爭論中所應用的邏輯。因此,我的興趣不在達爾文本人,乃在達爾文主義。達爾文當年所提出的學說與現今流行的新達爾文主義之間的差別,對我來說也不重要。雖然新達爾文主義者得到現代科學,特別是遺傳學知識的助益,比達爾文當年更佔優勢。我的宗旨是要曝露現今進化論真正的想法、進化論所描繪的自然界對我們影響之重大,並要說明如今在進化論方面爭辯的真正要點。 達爾文的名著《物種起源》有三項重要的主張。首先,"生物種並非永久不變"。他的意思是說,在地球漫長的歷史中,的確有新的生物種出現,而且這些生物是由一種自然的方法,他稱為"後代漸變"(descent with modification)。第二項主張認為,利用這進化過程的學說可以推廣解釋地球上所有不同生物(或幾乎所有生物)的來源。因為所有的生物都是從極少數、甚至由一種微生物類的祖先而來。第三項主張是達爾文主義最突出的一點,他認為這龐大的進化過程是由一種自然界的選擇或者叫"適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fittest)的動力所引導。而這動力在生物界的功效神奇、威力之大,是以前人類認為只有創造者親手引導才能完成的。 本章論述的就是這第三項主張。 【注一:達爾文從未堅持所有的生物進化必須完全由自然選擇而來,承繼他的進化論者也沒有這樣說。達爾文在他1859年《物種起源》第一版的引言最後一段里說得很清楚:「我深信自然選擇是生物種變化方法中最主要、但不是唯一的方法。」並且達爾文後來還埋怨別人誤解他,忽略了他的注釋。另一方面,達爾文對其他學說的重要性卻沒有表態。例如只說「有些生物的變異由於我們的無知看來好像自動突然出現」而不加以說明。現今新達爾文主義者也利用相似的戰略,以模稜兩可、富伸縮性的態度來面對那些經常可見而自然選擇不能解釋的現象,只當作沒有什麼重要。古爾德(Stephen Jay Gould)的書中也說:「這種模稜兩可的態度使批判大合成(進 化)論的人難以捉摸,造成極大的困擾。」我可以肯定,每一位評論家都感受這種困擾。讀者請作心理準備,當新達爾文主義的權威宣稱:評論他們的人誤解、誤傳進化論時,不要輕易全盤接受他們的藉口,要識破他們字理行間的巧辯。】 其實問題的癥結不在自然界是否有選擇優良品種這回事。自然選擇當然存在,自然界不斷選擇生物群體(population)中適應力最強的遺傳因子。舉例來說,人類的嬰兒如有遺傳的缺憾,非有昂貴的醫藥護理不可能成長。生物中不能生殖的也不可能遺留後代,這些是無可置疑的現象。但達爾文主義者堅持自然界選擇的能力遠超過上述的例子,天擇不但能使生物在遺傳方面保持優勢,他們聲言這種自然力量居然有無比的建造功能,在億萬年間竟然可以將一個細菌類的細胞建造成花、木、鳥、獸,甚至人類的奇觀。我們從何知道這樣的進化真是正確無誤呢? 達爾文的進化論提倡兩項要素。第一項是達爾文所謂的"變異"(Variation),如今的科學家稱為"突變"(mutation)。 【注二:突變在此用作一個簡稱,泛指一系列的機制可以產生遺傳上的變異作為自然選擇的基本材料。這些變異的來源可能是個別基因的突變(point mutation),染色體的倍增(chromosomal doubling),基因的複製及重組(gene duplication and recombination)。這項學說中,最基本的要點認為變異是不規則、無目的、隨機遇(random)而產生的改變。細想一下,具有創造能力的進化機制需要有引導力量,驅使適當的變異在適當的時機出現,才較容易置信。正統遺傳學的理論卻堅持自然界絕無任何引導性的突變,因此所有生物進化的奇功只能靠盲目的機遇。】 突變是遺傳上盲目的改變。在生物中如果突變者產生可觀察的改變的話,其後果幾乎都是有害的。但是有什麼突變可以產生對生存和繁殖的條件有微小的改進呢?根據進化論的解釋,一般生物都要生下大量的子代,而其中能夠成長的只佔極少數。子代之中繁殖力較強的,當然可以生產更多的下一代。繁殖力較弱的只能生下較少的子代。這樣不同的繁殖力就能漸漸將有利的因子分配集中到生存的個體之中。這些較進步的生物又成為下一步進化的基礎。如果有足夠的時間,又有足夠好的突變的話,這樣一小步一小步地漸漸累積不同的改變就能製造出極度複雜的器官(organs)和適應環境的行為(adaptive behavior)。因此也不需要任何已經存在的智慧者來協助了。 上述的學說真的可能實現嗎?達爾文不能指出有力的例證支持自然選擇過程真正可信,因此他必須借用一些牽強的例子。引用菲秋馬(Douglas Futuyma)的話來說明: 當達爾文寫《物種起源》一書時,他不能提供任何自然選擇進化的好例子。因為當時還沒有人去尋找觀察,所以他只有借用一些人工選擇的例子,如人工改進牲畜及稼穡,不斷選種培育毛最長的羊,生蛋多的(又鳥)等等......育種的人成就可觀,可以改變動物和植物各種特徵,甚至使現有的品種與最初的野生品種(wild ancestors)之間產生很大的區別。 這些區別之大可以達到一個程度,超過了某些生物種與相似種之間的差異。 這樣使用人工選種為例證其實是引入歧途的一種騙局。改良動、植物的人必須運用他的智慧和專門的知識去選擇育種,並且要保護它們不受自然界的災害。達爾文學說的精義是說明自然界毫無目的(purposeless)偶然發生的過程可以代替智慧的設計(intelligent design)。而他居然使用人工智慧設計者的成就來解釋這要點,證明那些願意接受達爾文學說的聽眾實在毫無批判的眼光。 人工選種與自然選擇基本上不但沒有相似之處,實際上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育種的人可以在羊或(又鳥)或鴿子中造成很多自然界沒有的變種。他們這樣做也存著自然界所沒有的目的,包括要滿足自己的好奇心,看看到底生物種研究可以有多少變化,其極限何在。如果育種之目的只希望動物在野外自然環境下生存的話,極端的變異是不可能發生的。因為所有的家畜回到大自然後,複雜的變種很快就消失了,生還者都回復到原本的野種(wild type)。由此可見天擇過程其實是一種保守性的力量,只能防止極端變異的產生,而人工育種卻在鼓勵變異。 人工育種真正的結論顯示最高明的育種家也不能超越自然界的極限。生物種的變異有固定的不能跨越的鴻溝,在所有人工培養的動物中並沒有產生任何新種。所謂新種,一般公認的定義是指一個新的生物群體與原來的群體產生了生殖的分野,不能再交配生出有繼續生殖能力的後代。以狗為例,所有的狗都屬同一個生物種,因為在生理上來說各種狗都可以雜交生育。雖然有些因體型大小懸殊,不方便交配而不能生育的例外。法國著名動物學家比埃爾·格拉斯(Pierre Grasse)的結論認為,人工育種的例子是反對達爾文學說的有力證據: 雖然經過千年選種的壓力,任何不合育種目標的個體都被消滅了,但是始終都沒有新種出現。化驗比較各種狗的血清、血紅素、血蛋白、和受精的可能性都顯示,所有不同品種的狗,其實仍然屬於同一個生物種。這項結論是客觀測試的結果,不是主觀分類學上的意見。事實上,人工選種的結果只不過使狗的基因組(genome)的不同組合顯示出來,不能算作創新的進化過程。 換句話說,狗不能夠變成象那麼大的真正原因,並不是因為人沒有足夠的時間去努力選擇培養,而是因為狗的基因有它的極限,狗增大到一定的程度就不能再大。同理,狗也不可能變成象。 達爾文主義者不同意上述的判決,他們也有一些理由。他們很自豪地指出,在實驗裡面用果蠅做的一些實驗,雖然至今果蠅仍是果蠅,但是他們也產生了很多變化。植物雜交的結果產生了新的品種,包括真正符合新種定義的植物。它們彼此之間可以產生後代,而且不能與原來的品種配合。達爾文主義者不能在動物之中產生新種,辯稱沒有足夠的時間。人類培育狗類共有數千年的歷史,但是自然界卻有數百萬年,甚至數億年的時間自由地運作,在某些特殊情況之下,相當有力的旁證顯示,自然界似乎也曾產生了新的物種,在夏威夷出現的幾百種果蠅和加拉帕戈斯群島上著名的達爾文雀鳥(Darwin"s Finches)都是比較熟悉的例子。 時間有限當然是衡量人工育種必須考慮的問題,但同時因為人工育種應用了人類的智慧,並設立了選擇的目標,所以也很可能抵消了大自然擁有漫長歲月的優勢。格拉斯對著名的果蠅實驗又作了以下的評論:"果蠅(Drosophila melanogaster)是遺傳學家最喜愛的寵物,它的地理分布、在鄉村及城市的基因型(genotype),都為大家徹底認識。但這果蠅從亘古至如今竟然毫無改變"。大自然有足夠的時間,卻沒有耍科學家想耍的把戲。 如果沒有其他的限制,缺乏時間仍是相當合理、值得考慮的因素。但事實上,生物種的變異是受基因庫(gene pool, 所 有 基 因 合 稱)的制約。所以自然選擇的對象相當有限。基因經過若干世代的排列組合之後,不能再產生新的變異了。當然理論上突變可以補充新的基因,可惜事實上突變在自然界出現的頻率和貢獻到底有多少也不清楚。 自然選擇是否真的能製造新的生物種(spciation)呢?我認為這也不是最重要的一點。生物種只是一個可以生育的群體,將來即使能將一種果蠅分化開成為二個或更多的生殖群體,也不能真正成為支持細菌可以進化為果蠅的證據。如果將來有一天人類真的能夠培育出與其它的狗不能生育的新生物種,他們的成就只不過是達爾文主義重大宣言中必須證實的一小步而已。 話說回來,識破了人工育種例證的漏洞也不等於已證明了達爾文主義本身的錯謬。我們必須再找更直接的證據,看看自然選擇是否真的有創造的功能。不過在我們討論支持達爾文主義的人的任何提議之前,我們要先問證據是否必要!說來奇怪,在達爾文主義者的文章中居然有大量的聲明,宣言進化論的真確性只要用邏輯就可以說明。 自然選擇是同義反覆無謂之重複語 很多支持新達爾文主義的學者在他們的著作中常常提到進化論只不過是同義無謂之重複語或稱贅述(tautology),意思是說用兩句不同的話重複述說同一件事而已。進化論預料,最能適應環境的生物將會生產最多的後代。但是何謂適應呢?進化論定義,遺下最多後代的生物最能適應。這一點是我必須詳細討論、記載的要點,因為很多進化論者誤以為這贅述的意念(觀 點)是創造論者和其他不懂科學的挑戰者惡意引進文獻之中。以下是幾個由麥柏(Norman Macbeth)所搜集的例子: 霍爾丹(J.B.S. Haldane)1935年說:"......適者生存一詞是一種贅述,正如許多數學的定理,用兩種不同方法敘述真理,並無害處。" 恩斯特·邁爾(Ernst Mayr)1963年說:"......那些留下最多後代的個體,照定義就是最能適應的生物。" 喬治·辛普森( George Gaylord Simpson)1964年說:"只有將適者定義為生育眾多的品種,才可以說自然選擇促進新種。事實上遺傳學家的確是這樣下定義,其它人或許感覺費解。對一位遺傳學家來說,適應與否跟健康、氣力、美貌或任何其他條件部無關,唯一的要素就是生育效率高。" 辛普森以上的解釋說明為什麼自然選擇的學說一定要用重複贅述的形式才能表達。我舉一個更清楚的例子,如果一隻野馬跑得特別快,很明顯會佔優勢,但是根據達爾文的學說,這種優勢必須能傳給更多的後代才有真正的意義。相反的,如果馬跑得太快,常常跌倒,或者一隻雌馬跑得太快,雄馬迫不上,而失去繁殖的機會,那它的優點豈不成為缺點了嗎? 這樣看來,任何一種特徵都可以是優點或缺點,因為必須考慮它的環境如何才能確定。若有飛翔的能力,不是顯然的優勢嗎?達爾文學說卻假設自然選擇驅使非洲馬德拉島(Madeira)上的甲蟲失去飛翔的能力:島上的風特別猛烈,會飛的昆蟲反而容易被風吹到大海里去。另外,人類有較大的腦,但也需要一個大腦殼來保護它,因此使母親在生產的時候受到更大的痛苦,甚至連性命也會遭遇更大的危險。 我們常以為腦子越大必定越佔優勢,因為人類文明獨霸全球,但是要思考這樣的優勢怎樣進化而來,就顯出有利條件也有弊了。如今尚存的猿類之中,腦子最大的並不能逃避減種之虞,奇怪嗎? 以上的例子讓我們知道,我們常以為具有某些特徵的生物必佔優勢,但事實上,不看生殖的後果是不可能猜想某些因素列底是利或弊,故此辛普森堅持說:"優點本身並沒有什麼意義,唯有看繁殖是否成功才能確定,所以我們只能說,生產後代最多的生物必定具有生產最多的因素了。" 以研究科學哲學著名的卡爾·波普爾(Karl Popper)曾說,達爾文學說並非真正的科學理論,因為自然選擇是一種全能的巧辯,可以解釋一切事物,所以就等於沒有解釋任何事物。朴伯後來因為達爾文主義者憤怒的抗議而撤離了這個立場。不過他確實是相當有理。為自己申辯時,他引用了費舍(Fisher)、霍爾丹、辛普森等很多作品為例總結說:"當今最權威的進化論者為他們學說的解釋不周,故等於說生產最多後代的生物產生最多的後代(這樣的贅述)」。他引用專家的著作中包括沃丁頓(C. H. Waddington)的解釋。他的名言值得後人保存參考: 達爾文最大的貢獻當然是他的學說:進化的過程可以用自然選擇及偶然變異來解釋。起初,自然選擇被認為只是一種學說,將要用實驗和觀察來證明。但是細察之下,原來它是一種贅述,是必然性的宣言,只因前人沒有發現兩者之間的關係而已。進化論說,在一個群體之中,最能適應的個體(用遺下最多子孫為定義),必定留下最多的子孫。這樣的贅述絕對沒有減少達爾文偉大的成就;只有當學說清楚地公式化列出以後,生物學家才認識到這個原理具有的解釋能力何等厲害。 以上不是信口開河的話,而是深思熟慮的判語,是1959年在芝加哥大學舉行的慶祝《物種起源》一書出版一百年紀念大會上發表的一篇主要文章裡面的話。顯然在座所有著名的權威、專家之中沒有一位告訴沃丁頓重複的贅述並不能解釋任何事物。當我想要明白魚類到底怎樣可以變成人類時,單單告訴我生育後代最多的生物必定留下最多的後代,並不能說明問題。 其實,為什麼達爾文主義的領袖會將自然選擇論變成贅述並不難理解,因為現今流行的新達爾文主義是從群體遺傳學(population genetics)發展而來。這門學問用數學為基礎,致力闡明極微小優良的變異,可以很快地散布在一群生物之中。其中所謂「優良變異」只不過是學說中的假設(assumptions),並非在自然界觀察所得的實據。可惜從此不少數學家很自然地以為這些假設就是"導致生物及其後代產生更多後代的因素"。這樣的思想影響了動物學家和古生物學家,他們也覺得很習慣用定義的方法來想像具引導性的學說必定是真確的。只要外界的批評家(critics)不留意,最無稽的重複贅述也不怕被人識破了。 當朴柏的批判受大眾注目後,情況才有轉機。創造論者 (creationists)和其他不友善的批評家開始引用他們的謬論,認為達爾文主義並非真正的科學理論。達爾文主義者才開始醒悟,原來他們的立場不穩已深受威脅,所以當後來再被質問有關無謂重複、贅述的理論時,他們只有硬著頭皮堅指控方缺乏了解進化論的能力。在以後的數章之中我們還要說明:事實上,一直到現在,自然選擇論仍然以無謂的重複和贅述的形式出現。 如果自然選擇論只是一種無謂重複的贅述,我可以就此擱筆結束本章,因為一再重複的話不可能具有誘導進此的力量;不能驅使一個能自動複製的大分子(replicating macromolecule)變成現今的人類。不過自然選擇論既然經常以贅述的形態出現,當然也可以用其他較難識破的形態出現。我們必須進一步審查其他的例子。 自然選擇論只是推理的論據 凡參觀過英國自然博物館的人,都可能見過博物館出版的一本進化論手冊放在引人注目的地方出售,這手冊是由著名古生物學家帕特森(Colin Patterson)所寫的。他論到達爾文主義的科學地位時說,自然選擇可以用推理的論據來表達。例如: 1.所有生物必須繁殖(reproduce); 2.所有生物都表現可遺傳的變異(hereditary variation); 3.遺傳變異對繁殖的影響也各有不同; 4.所以對繁殖有利的變異必定成功,對繁殖不利的變異必定失敗,因此生物就產生改變。 帕特森指出這項命題(theorem)只能確定自然選擇會發生,並不能解釋普通的進化現象。事實上,這項命題連生物會改變也不能證明。遺傳的變異範圍可能很窄,所以能夠生存下去的變異只不過是保持原狀而已。當然這生物種也有可能改變很大,但其中變得不利的生物若繁殖成功,該種即將漸漸趨向減亡。其實要知道自然選擇真正的功能很可能就是保持生物種不變,這個想法不但理論上有可能,也有事實的根據。我們從第四章可以看到化石的證據,顯示生物種在歷史中的常態不是改變,而是穩定(stasis)、保持不變的。現今還有很多所謂"活化石"(living fossils)的生物,我們用各種不同的方法測試,也看不出它們跟幾百萬年前的祖先有什麼分別。 帕特森並不是進化論學者中唯一認為自然選擇論可以純粹用邏輯推論證明的人。其他應用邏輯宣揚他們學說的人似乎比帕特森更崇拜自然選擇。例如,研究生命來源的卡斯密(A.G. Cairns-Smith)運用二段論法(演 繹 法 syllogistic),正如達爾文當年一樣,解釋複雜的生物怎樣可以從簡單的生物進化而來: 表面上生物好像是有目的的創造,但達爾文說服了我們,生物時常或說完全可以用自然選擇的功勞來解釋。如果(If)生物保持不斷地繁殖;無論何來,如果在這些生物的後代中有偶然的變異;如果這些變異是可以遺傳的;如果有一些變異可以為生物提供一點有利的條件;如果在繁殖中的生物之間彼此有競爭;--又如果子代數目過多,不是所有的生物都能繁殖下去--那麼,那些能夠繁殖下去的生物必定會進步。這樣,自然界就像一個選擇育種的人:生物種不能不改進。 但事實上有些種族常常很成功地抵抗改變,歷千百萬年也不改變。那麼以上的邏輯一定有問題了。這例子中錯失之處在於那個"有利"的觀念。正如辛普森告訴我們,達爾文主義者說,"有利"的意思並非日常人以為趨向有利的進步。若單以成功地繁殖來衡量,螞蟻和細菌都跟我們一樣"有利"。其實,無論整個群體改變與否,甚至在趨向減種的途中,任何群體之中總有一部份生物個體能留下較多的後代。(譯者按:可見所謂的"有利"只利於繁殖的話,也只利於繁殖和生存下去,與進化無關。) 自然選擇是科學假設 至此為止,我們解決了一些比較簡單的錯誤觀點,使我們可以更清楚地討論實質。面對最重要的部份,我們要鄭重地研討。我知道如今很多進化論的學者都會堅持:達爾文的自然選擇論不單是一個理論,而且是一個經過周詳的考驗,有足夠的證據支持,應該可以接受作為可靠的理論來解釋複雜生物進化的過程。更準確地說,這個學說就是:自然選擇論(再 加 上 遺 傳 突 變)是一種有創造意識的力量,能夠產生完全新的器官和生物。現在我們面對最重要的問題:有什麼證據可以說明自然選擇論的假設是正確無誤的? 菲秋馬是搜集自然選擇證據的人中幹得最出色的一位。以下是他提供的例子,企圖證明自然選擇有創造的功效: 1.細菌有自然抵抗人造抗生素的能力。昆蟲能很快地對殺蟲藥產生抗力,因為它們的後代由於不斷地變異,必具備一些抗性的優勢。 2.1898年美國麻省遇到一場暴風,數以千計的小鳥不死則傷。有一位好心人,搜集了136隻受傷的麻雀,送到一位叫邦普斯(Pumpus)的科學家那裡,大概是要請他照顧傷鳥。但是,邦普斯的心腸較硬,他將所有的傷鳥都殺了,為的是要測量這些鳥的骨骼。邦普斯發現在所有的雄性麻雀中,體格的差異並不很大,但是較大的雄鳥生還率要比小的為高。 3.1977年開始,加拉帕戈斯群島遇上旱災,島上一種有小型種子的植物失收。而靠這些小種子維生的鳥兒被迫吞食平時不看一眼的大種子。經過一個世代以後,體型小、食小種子的鳥類因食大種子有困難,死亡率很高。但是存活下來的鳥兒,它們的體格,特別是嘴部都有顯著的增大。菲秋馬當時評論說:"如果環境復原的話,這些鳥兒也很可能恢復原狀!" 【注三:後來,事情正如所料,真的兌現了。1987年《自然》周刊(Nature, vol. 327, p51) 發 表 了 吉 布 斯 及 格 蘭 特 (Gibbs & Grant)的一篇"達爾文雀鳥交替選擇"的文章。他們報導,體格較小的雀鳥經過1982-1983年多雨的時期之後,生存率比大型的雀鳥為高,完全改變了1977-1982年間的趨勢。】 我們在這個例子中也可以認定:"鳥兒被迫在乾旱環境中生長的話,它們會變化,長期適應環境所提供較多的種子。這的確是自然選擇的工作,但完全與機遇及偶然無關。" 4.在非洲人中,鐮狀細胞性貧血(sickle cell anemia)的基因,也有抗瘧疾的特性。完全沒有鐮狀細胞等位基因(allele)的人,因瘧疾而死亡的可能性特高,而從父母雙方各得到一個等位基因的人又常因貧血早亡。只有那些從父方或母方得到一個等位基因的人,生存率最高,因此這個基因也不會在非洲人中消失。菲秋馬認為,這例子不但顯示自然選擇非常有效,而且又是"一種毫無愛心、機械化的過程"。 5.小鼠的群體之中多次見到有雄性不育的基因在短期內"泛濫"至整個群體,造成整個群體停止生育,結果只有全體滅亡。 6.最後,菲秋馬綜述了凱特爾沃爾(Kettlewell)著名的觀察:飛蛾工業黑化現象(industrial melanism)。在工業化地區,煤煙使樹皮變黑,黑色(或較深色)的蛾(metanic moth)漸漸占多數,因為捕食蛾的敵人,較難在黑色的樹皮上捕捉黑蛾。當空氣污染減輕,樹皮開始變回淺色的時候,淺色的蛾重佔優勢。凱特爾沃爾很詳細地觀察蛾的顏色如何隨樹皮的顏色改變。以後很多評論家說,這個例子顯然說明了,在有限的範圍之內,不但有周期的轉變,同時也表現出有穩定的作用,因為在變動的環境中,這生物種仍然不斷提供深淺不同顏色的蛾,這樣才可以保證種的延長。如果淺色蛾在樹皮變黑的年間完全消失,那麼當樹皮又回復淺色時、黑蛾將面臨滅種之患。 在菲秋馬的那章書中還引用了其他例證,但是我認為那些例於只能用來說明達爾文主義怎樣解釋一些不尋常的現象,就如自我犧牲的行為和孔雀的大尾扇,而不能用來證實自然選擇能產生新的改變。如果我們拿以上六個例子作為支持自然選擇論之最佳及可觀察的證據的話,我們只可以作兩個結論: 1.我們沒有理由懷疑在特殊的情況之下,能抵抗藥力的細菌較為有利;或者體型較大的鳥比小鳥強;或者黑蛾比白蛾更受優待。在這些情況之下,對藥物敏感的細茵、較小的鳥,和淺色的蛾的確暫時減少了,直到環境有新的改變為止。 2.事實上沒有任何的"證據"能提供足夠的說服力,使人相信自然選擇可以創造出新的生物種、新器官,或其他重大的改變。就算有小的改變也不過是暫時性的變化而已、鐮狀細胞貧血一例只說明在特殊情況之下、表面上似乎有害的基因在種群中不能自動消滅。體型大的鳥在大風和乾旱的情況之下比小島更佔優勢。這些鳥類進化最好的證據,完全沒有任何跡象提示任何因素怎樣驅使鳥類進化成鳥。其實,在其它的情況之下,小鳥很可能有它的優勢,這不正說明了為甚麼鳥類沒有不斷地變大嗎? 格拉斯跟我一樣,看了以上的證據之後,完全無動於衷。在他寫的進化與自然選擇一章的末段綜合了他們的結論: 朱里安·赫胥黎(Julian Huxley)所謂的"進化論在運作" (evolution in action)和其他生物學家的描述只不過是一些人口統計的資料,地區性基因型的差異,和地理分布的不同而已。這些生物種常常經曆數百世紀也沒有真正的改變!只因情況轉變而產生輕微的波動,而整個生物的基因組沒有改變的話,這點波動完全不能算是進化,我們有確鑿的證據,就是那些長期不變的生物種(panchronic species)(如活化石,維 持了數百萬年也毫無改變。) 這個結論顯然正確。但另一方面反而引起了新的問題。為什麼那麼多人、包括在才智和品格上都受我敬佩的專家們,竟然會相信:地區性的群體波動,可以證實自然選擇的假設大有能力,可以創造出眼睛和翅膀這些工程上的奇蹟呢?每一位研究進化論的人都知道,凱特爾沃爾描述的飛蛾實驗是證明自然選擇論最重要的經典。為什麼達爾文學者要等上一百年才可以看到這麼平凡、一點點的證據,來證明達爾文主義的精粹呢?而且凡真正研究過這些實驗的人也知道:這些證據跟任何的物種起源完全沒有關係,甚至跟新品種的來源也沒有關係,因為黑蛾和白蛾在整個實驗之中都同時共存。唯一的變化只是兩者的比例而已。那麼為何具有聰明才智的人這麼容易受欺騙,以為凱特爾沃爾這樣的實驗可以對達爾文主義大言不慚的人有任何支持的力量呢?我們必須看下面第四種描述自然選擇論的方法。 自然選擇是必要的哲學 美國國家科學院(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在最高法院作證時說,科學最基本的特點是單單"依靠自然性的解釋"(naturalistic explanations)而不能靠"人類理性不能了解的超自然的能力(supernatural means)"。這些現代科學家認為超自然、不能接受的範疇之中,不但包括了神,同時也包括了非物質,引導生物向複雜進化的生命力,和任何有意識和自覺性(consciousness)或其它所有非物質性的存在。如果科學能提供任何關於生物為何變向複雜的答案的話,就必須從餘下的物質範疇中找尋。自然選擇論當然是餘下的選擇,也許也是唯一的選擇。 在這種情況之下、也有許多人會採取一個很簡單的抉擇--達爾文主義必定是真理。對這樣的人來說,如果還要鑽研下去,唯一的目標只有查問:自然選擇到底怎樣操作?並且他們很可能開始向一些不尋常的現象(不 能 解 釋 的 難 題)著手。他們認為達爾文學說根本沒有受考驗的必要了,因為除此以外,根本沒有任何值得考驗的選擇。如果有任何人說,進化論不可盡信,會被赫胥黎(Thomas H. Huxley),當年"達爾文的惡狗",向懷疑者提出的挑戰所征服,他問的難題其實很簡單:"你還有什麼其它的選擇呢?" 我認為多數的科學家不會不尋問絲毫的實驗證據,就安心接受。達爾文主義只不過是一個哲學上的原則而已。但是從態度上來說,要在實驗室中挑剔一個受懷疑的理論,或找證據支持唯一可信的真理,兩者之間會有天壤之別。我們已經看過,傑出的科學家毫無異議地接受了混淆人工選種與自然選擇之間的推論。他們又竟然對重複贅述和邏輯推論的空言毫不為意。這些不合邏輯的思想不單仍然存在,而且還在不斷地繁生,正如一個無能的生物種,在完全沒有競爭的生態環境中得以苟延殘喘。 如果自然選擇的創造潛力不需要從正面去證實的話,那麼,消極方面的反對證據也不可能推翻這個學說了。達爾文主義者已經演變出整套的輔助論據,提供似乎有理的答案解釋任何的問題。例如,為什麼活化石千百萬年都保持不變,而它們的表親已進化到像人這樣的高等生物呢?對達爾文主義者來說,這並非難題。它們沒有進化是因為適當的變異尚未發生,或者因為在"發生過程中受牽制"(developmentalconstrains)。或者說,這些活化石已經對環境有足夠的適應。總而言之:它們沒有進化是因為沒有進化! 既然進化論的能力在於繁殖自己的後代,為什麼有些動物當捕食它們的敵人出現時,會冒著自己的生命危險,發出信號警告同類、保護同伴呢?自然選擇怎樣可以促進這種自我犧牲的特徵向無私舍己進化呢?有些達爾文學者將功勞歸給"群體的選擇"(group selection)。人類國家之中若有個人願意在戰場上為國犧牲,則整個國家受益。同理,動物群體中若有自願犧牲者,當然要比全部都是自私的群體有利。 有其他的進化論者恥笑群體選擇論,推崇"家屬選擇"(kinship selection)為犧牲 精神(altrusium)的基礎。既然犧牲自己可以保護下代或近親,也就保證了個人的基因可以延續。自然選擇可以在基因層面促進基因組合中有些個體產生犧牲行為,所以達爾文主義者可以避免自然選擇論遇到的困難,將問題推到群體或基因的層面,解釋一切。 達爾文主義者所擁有的武器中,最有解釋威力的是"基因的多效性"(pleiotropy) :一個基因有很多種不同的功能。也就是說,任何影響一種功能的基因改變很可能也帶有其它的作用。那麼,真正的利或害就要看總的效果了。表面上看來有害的特徵,很可能與其它有利的特徵聯合在一起。那麼,自然選擇的功效在乎選擇整個組合了。 我認為要解釋一切異常的事物與達爾文主義表面上的衝突,需求助於多效性,或家族選擇,或發生的約制這些學說。這樣的做法在基本上沒有什麼錯誤,只要我們假設達爾文基本上是正確的,就很有理由調整學說,遷就所觀察的事實。問題是調整太多了,要綜合起來找一個方法,審察一下達爾文主義是否正確時,才發現已經不可能了。顯然不適合的特徵可以歸咎於多效性。或者說,我們不知道有利的地方何在。當所有的理由部說不通時,就索性推罪於"機遇"(chance)了。達爾文自己說:"如果能證明任何生物種內有任何的結構是為了其它種的利益而產生,我的學說就馬上化為烏有,因為這些情況是不可能從自然選擇而來。"但是達爾文又巧辯,堅持他從來沒有說過自然選擇是進化唯一的機制(mechanism)。 有一項附屬的學說--性的選擇(sexual selection)——是表現達爾文主義手法高明的例子。他們居然可以將頑梗不利的證據轉化為他們學說的支柱。性的選擇在今天只算得是達爾文主義之中的一小部份。但達爾文當年認為它幾乎與自然選擇論一樣重要。(達爾文第二本名著《人的來由》(The Descent of Man)的主要內容集中討論性的選擇。)孔雀艷麗的尾巴是性選擇中最著名的例子。雖然它是雄孔雀逃避敵人時的累贅,但雌性喜愛它。所以,有龐大的尾巴會減短雄性孔雀的壽命,但同時又增加了生殖的機會。 這樣的說法好像也有道理,甚至很有趣。但我感到不解的是達爾文主義者為何不以雌孔雀古怪的性趣味為怪。為什麼自然選擇會在所有低等的鳥類中,推出這樣的一種,讓雌性狂愛那些具有殺身之患的異性?這些雌鳥應該對異性尖銳的爪子和強壯的翅膀發生偏愛才對!或許對孔雀屏的愛好與其他極重要的特點,如堅硬的蛋殼有關連。那麼為什麼自然會選擇如此古怪的遺傳關連呢?但無論如何,菲秋馬居然宣告:孔雀不是進化論者的問題,而是創造主義者應該應付的問題: 科學創造論者真的認為他們的創造主會造出這樣一隻沒有六尺之龐大的尾巴就不能生育、而同時又容易被豹吃掉的鳥嗎? 我不知道科學創造論者會怎樣說,但我認為無論公、母孔雀都很可能是一位具備豐富想像力的神所愛好的。孔雀是"毫無情感、機械式的過程"如自然選擇所不能容許的。 我們從菲秋馬對孔雀的評論中可以看出,他的反問是辯論中常用的技巧之一;攻擊是最好的防守。但同時,我們也看見,接受了某些哲學上的大前題,居然會使一位聰明的達爾文主義者面對著相反的例證時卻視而不見。 朱里安·赫胥黎曾寫下:"我們可以預料自然選擇所得到的必定是可能性極微的產品;我們面對一個充滿矛盾的顛倒現象(paradox),就是一個幾乎不可能造成的產品,同時也可以用它來證明自然選擇的功效是何等偉大。"如此建立起來的理論不必畏懼任何反證的力量。 自然選擇是達爾文主義中最著名的要素,其實並不一定是最重要的一環。自然選擇的真正功能只是保存或淘汰一些已有的東西。突變必須提供有利的創意,讓自然選擇促進引導。從此我要轉到一個新的題目,所以需要開始新的一章了。 第三章 大小突變第三章 大小突變 "進化論"一詞涵義極廣,除了霎時創造論(Instantaneous creation)之外,其它各家各說都可包容其中,難怪自古就有不少人思考進化這問題。達爾文最突出的貢獻在於提供一個比較可能理解的機制(plausible mechanism),藉此可以解釋生物必須經過的變化,不必依靠神明的引導,或隱秘的生命力(vital forces),或其它現時物質世界之中捉摸不到的力量。達爾文非常謹慎盡量避免"跳躍性"、突然大步躍進的"龐變"(saltations),例如一代之間即能產生新種的想法。龐變如今常稱全身大突變(systemic macromutations),對很多科學家來說,他們也有很充份的理由覺得這是不可能解釋的現象,因為生物的整體是由極度複雜又互相關連的部分(parts)組成的。其中一個小部份已夠複雜了。所有的部份靠機遇,可以同時同步突變成為有用的器官,是不可思議絕無可能的事。 用達爾文的話來說,大突變等於一個神跡。再極端一點來說,大突變幾乎與特創論(special creation)沒有什麼分別。如果一隻蛇蛋可以孵化出一隻老鼠,我們可以稱為即時進化,同樣也可以稱為特創論。即使一個複雜的器官如眼睛或翅膀突然出現的話,那就是神跡。達爾文斷然拒絕這一類的進化論。他給查理·賴爾(Charles Lyell)的信中說: 如果我的自然選擇論必須借重這種突然進化的過程才能說得通,我將棄之如糞土……如果在任何一個步驟中,需要加上神奇的進步,那自然選擇論就不值分文了。 達爾文希望在生物學上創立一個廣泛的理論,像賴爾在地質上的貢獻一樣:用自然及均變的(uniformitarian)原理解釋最大的改變。就是說,用日常可見自然的漸變方法,和經過漫長的時期來解釋生物現象。他知道他的學說最突出的地方就是比較科學化,他拒絕科學不能掌握的神秘主義,或超自然主義;堅持在哲學上徹底的唯物主義(materialism)。達爾文必須用無數微小的改變累積起來解釋複雜或較大的改變,才能保持他唯物的立場。以下是他自己雄辯之詞: 自然選擇的工作必須靠極度微小並對生物有利的遺傳改變,長期不斷的累積而成;正如現代地質學幾乎已經推翻了一次大洪水可以掏空整個大山谷的學說,自然選擇論也可有相似的大貢獻。如果這學說正確,我就可以否定神不斷創造新生物種的信仰和生物界有突然大突變的意念。 托馬斯·赫胥黎(Thomas H. Huxley)從起初就反對教條式武斷的(dogmatic)漸進主義。他在一封著名的信中警告達爾文說:"你這樣毫無保留地接受自然界絕無大躍進(natura non facit saltum)的觀點,使你陷入不必要的困難之中。"其實要想達到他的目的,達爾文的確毫無必要冒這些危險,而且他真會有很大的困難。長遠的歷史顯示,最大的問題是化石的記錄。化石中沒有足夠的中間型(transitional forms)作為達爾文學說的支住。達爾文的答辯很清楚,他說開始掘化石的人太少,所得的化石不多。這藉口在當年尚有相當的可信性,故進化論一時未有倒台之危。下一章我們再繼續討論化石的證據。 更重要的問題還是理論上的困難。不少器官必須有很多精密的基本組織彼此配合才可以發揮功能。眼睛及翅膀是最常引用的例子。但讀者不要誤以為這兩個是特殊的例證,其實動物及人體中充滿了同樣神奇的例子。問題是到底"極度微小(infinitesimally small)個別都對生物有利的遺傳變異,怎樣可以累積"成大突變呢?無論在發展視力或飛翔如此複雜的功能的過程中,第一小步的改變開始時,若非配合其它各部份同時部署妥當,不可能對生物有什麼好處。舉例來說,試想如果古代一位鍊金術家碰巧製造了一塊微電子板,但因缺乏其它電子工業的配合,就算是再神奇的發明也毫無用處,必被棄置了。 斯蒂芬·古爾德(Stephen Jay Gould)曾自問"一個極好的問題:即使有了百分之五的眼睛,到底有什麼好處?"他繼續猜測,當眼睛的第一小部份開始出現時,它可能另有用途,與視力無關。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回應說: 一個古生物具有百分之五的服睛很可能要用這部份組織作其他用途,但我認為也很可能就用它來作百分之五的視力。其實我認為這個問題並不是一個好問題。如果在沒有視力的動物身上得到了你我視力的一小部份,已經很有用了。因此,有百份之一的視力總比完全沒有好。百份之六比五好,百份之七比六好,余此類推,不斷可以漸漸上進了。 這種論調的基本誤失在於"百份之五的眼睛"並不等於"百分之五的視力"。一隻動物要有任何實用的視力,必須有很多重要的基本組織配合工作才能實現。即使有了一個完整的眼睛,如果沒有適當的神經系統和智力去分析使用這視力的信息,對生存和繁殖都沒有任何作用。我們試想一下,單憑機遇,所有的複雜組織都需要同時出現,並且馬上發揮足夠的功能,對生物繁殖下一代有利,這樣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少? 道金斯繼績複述達爾文對眼睛這個雙關的謎(conundrum)的答案。他說在動物當中有可以算是一系列、不同設計的眼。事實上,單細胞動物中的確有些能感光的"眼點",其中合有感光色素。在多細胞動物中,相似的眼點長在小杯狀的組織中,還可以幫助增加方向感。古代的鸚鵡螺(nautilus)只有用小孔成像(pinhole)的眼,並沒有晶體(lens)。而墨魚(軟 體 類)的眼中又加上了晶體,余此類推,似成系列。但可惜,這系列的眼睛並非不同複雜程度的眼進化的過程。因為事實上,這些眼代表不同的組織,而非一個組織漸漸複雜進化。 所以動物不同的眼如果真是進化來的話,它是經過不同途徑進化而來。邁爾(Ernst Mayr)的論文中說,眼睛在不同動物中必定分別出現了四十次之多,所以他認為:"既然一個複雜的器官可以因為有利的緣故,重複地趨同地(convergently)出現,那麼進化真是很有可能的事。"但是為什麼這麼多不同程度的眼不斷地出現、而其中竟沒有一個進化成更複雜的型態呢?道金斯承認他受鸚鵡螺眼睛千萬年來毫無進化的跡象所迷惑,特別是因它已有了網膜,只等著一個晶體;而這個簡單的改變,至今仍未發生。 【注一:放下眼睛這個話題之前,我還要指出:達爾文主義者引用不完全的眼睛(imperfections)作為支持眼睛不是全能的創造者所設計的證據。根據道金斯說,感光細胞的線路"倒轉過來了"(wired backwards),就算頭腦最簡單的工程師也不會忽略這樣大的事。】 翅膀在昆蟲、鳥類及蝙幅身上以截然不同的形態出現,是另外一個常常提到的不解之謎。當那極微小遺傳的改變開始逐漸累積的時候,有什麼條件對繁殖有利呢?在道金斯的想像中認為可能,他說即使在手指之間出現了一小塊的薄皮,也可以幫助動物跳得更遠,或者保護它跌倒時不受傷。後來,當翅膀的雛型出現時,動物就可能開始滑翔了。再經過很多的進度漸漸累積之後,或者就可以開始飛翔了。可惜以上的假想故事中忽略了些嚴重的問題。當前肢漸漸改變趨向翅膀的時候,有一段漫長的時間,它不再利於爬樹或掌握物件,使這假想的過渡期動物遭遇嚴重的不利。 登頓(Denton)所著《進化論:處於危機中的理論》(Evolution: A Theory in Crisis)第九章有一段很精採的討論,用鳥類翅膀來源的問題質疑進化論。登頓詳細描寫用以飛翔的羽毛構造精妙,毛與毛之間有連鎖的小鉤,與保暖的絨毛完全不同。 如果進化論是正確的話,羽毛必定是從爬蟲的鱗片進化來的。誰能想像鱗片和羽毛之間的中間型是怎樣的東西?鳥類的肺在結構上與任何假想的祖先更不相同,是進化論更大的問題。登頓卻認為: 到底一個完全不同的呼吸系統,怎樣逐漸從脊椎動物的常態,可以進化而來,是一個極難正視的問題。特別要記住,在整個進化過程中任何一段時列,呼吸的功能必須維持。只要稍有差錯,幾分鐘之內必定死亡。就如羽毛沒有小鉤和小倒刺,並且同步進化到完全吻合之前,鳥不可能飛。同理,鳥肺不可能發揮它的功能。 漸進論描述的故事,是否真能進化出複雜的系統牽涉主觀的判斷。但是客觀事實證明,以上的故事只是人的猜想。鳥類和蝙蝠的翅膀在化石中出現的時候,已經是發展完全的翅膀。從來沒有任何人用實驗證明,翅膀和眼睛可逐漸進化而來。所以既缺乏歷史上的證據,又無實驗證明,真可能像古爾德說的,"這些自然進化史中、"就是這樣"就進化出來的故事,不能說明任何問題。"你疑問我們現在討論的,是科學呢,還是吉普林【註:J.R.Kipling 1865-1963,英國小說家、詩人】所寫的寓言故事呢? 達爾文說:"如果有人能證明,任何現有的複雜器官,不可能是從無數連續的、微小的突變而來,我的學說就必完全瓦解了。"二十世紀中葉,美國著名的德裔科學家暨遺傳學家、執教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查理·戈爾德施米特(Richard Goldschmidt)的確也下過同樣的結論:進化論已完全瓦解了。戈爾德施米特向新達爾文主義者公開發出一個著名的挑戰。他列出一連串的複雜結構,從哺乳動物的毛髮到血紅素(hemoglobin),他認為都不可能由小突變漸漸累積而來。正如格拉斯(Pierre Grasse)一樣,戈爾德施米特總結,達爾文的進化論所可能解釋變異的範圍不可以超出生物種之外。但跟格拉斯不一樣的地方,他認為生物種以上的進化必定由大躍進式的大突變而來。雖然他承認,絕大多數大規模的變異會產生不能夠適應、無希望的怪物。但他又認為在極罕有的情況之下,或許其中有一個幸運的意外機會,產生了一個"有希望的怪物"(hopeful monster)。它成了新種的一員,可以生存並繁殖下去。(問題是它的配偶又何在?) 達爾文主義者向這異想天開的建議,施盡譏諷的能事。正如戈爾德施米特自己說,"他們現在不但認為我是瘋子,還當我作嚴重的罪犯看待。"古爾德引用喬治·奧威爾(George Orwell)的小說《1984》裡面描寫的,每天"用兩分鐘去"反人民的敵人--艾曼努埃爾·戈爾施泰因(Emmanuel Goldstein)"的情形來比對達爾文主義者如何對付戈爾德施米特。充滿毒恨的表現,說明達爾文主義者對他們擁抱的學說有深厚的情感。他們譏笑戈爾德施米特卻有科學的理由。如果戈爾德施米特真的以為所有複雜、關連的組織可以從一個世代的全身大突變而來,他等於鼓吹神跡一樣,毫無遺傳學或實驗的證據。突變公認是從複製脫氧核糖核酸裡面遺傳訊息時偶然的錯誤所引起。承認這樣靠偶然機遇能產生一個像肝臟或腎臟那麼複雜的器官,有如提議改良手錶的方法可以將一隻舊手錶扔向石牆一樣。達爾文主義者說,適應性的大突變是不可能的--更不能重複發生。因此,所有的複雜器官必定是經過漫長歲月、逐漸累積微小突變而來。 現在我們必須處理另一項極端重要的錯謬(fallacy)。大突變不可能產生進化,並不證明小突變就一定能夠,或者有機會能夠解釋進化。如果我們將所有必須考慮的條件綜合起來,用統計學計算,達爾丈主義者所擁護進化論的可能性,大概與戈爾德施米特大躍進式的大突變一樣不可能。新達爾文主義遺傳學家建議的小突變,對生物的利益微乎其微;而且時常小到不能測度的地步。這個前題(premise)非常重要。正如道金斯說,「幾乎所有實驗室中研究的突變者已經相當大了,否則遺傳學家不可能認辨出來,而這些突變對生物都有害。」但是,如果所需的突變是非常小,小到看不見,而又如果有很多(數百萬次?)適合的突變不斷地產生,那麼經過長久的時間,當有需要時,就可以產生複雜的系統了。 所以,達爾文主義進化論能創造出複雜器官及新種的可能性有多大,要看幾項主要條件。一是要看有利小突變的總數需要多少,還要看這些小突變在適合的時、地出現的頻率,加上自然選擇的功效到底能保留多少有利的小變化,並且能持之以恆,讓這些變化累積起來!最後,要看在化石記錄容許的時間以內是否能完成一切工作。非考慮以上所有的條件,並一一計算其可能性,我們沒有辦法知道小突變的累積是否真比大突變進化的機會更大或更小。 有些數學家的確作過這些計算。結果他們與達爾文主義的領袖發生了非常激烈的爭論。1967年美國費城威斯塔研究所(Wistar Institute)會議的報告非常引人入勝。我認為最值得深思的不但是數學計算的挑戰,而且包括達爾文主義者回應所用的邏輯。數學家烏蘭(D. S. Ulam)認為眼睛的進化不可能由累積小突變而來,因為需要小突變的數目太大,而時限又太短。彼得·梅達沃爵士(Sir Peter Medawar)和沃丁頓(C. H. Waddington)回應居然指責烏蘭治學的方法本末倒置。他們說,事實上眼睛已經進化出來了,所以數學上的困難只是表面的問題。恩斯特·邁爾(Ernst Mayr)分析烏蘭的計算、認為他基本的假設可能錯誤,總結說,"只要適當調整一下數字,我們就安然無事了。我們最大的的安慰是進化論已經實現了。" 達爾文主義者好像已經儘力保持通情達理的態度,但是烏蘭提出的那些數學方程式好像證明地心吸力太弱,我們都要漂浮到太空去一樣,不能接受。對他們來說,達爾文主義不是可以公開讓讓外人批判的理論,而是一項事實,只需要數學提供一些可以接受的注釋而已。法國數學家舒曾貝爾格(Schutzenberger)發言之後,爭論達到白熱化,因為他總結說:"新達爾文進化論尚有很大的缺口,我們認為這缺口之大,是現今生物學概念所不能縫合的。"沃丁頓以為他知道這種論調引致必然的結論,故反唇相譏:"你要證明的結論很簡單,生命必定由特別創造來的。"舒曾貝爾格(和聽眾中無名氏的聲音同時)大聲說"不!"可惜,數學家也沒有提供任何其它的選擇。 小突變與大突變之間差異太大。我們可以預期必定有人企圖將雙方的距離拉近一些,或者可以避免兩個極端的短處。古爾德1980年發表的一篇科學論文,提出"新的廣義學說"和一篇大眾化的文章"有希望怪物的復甦"(The Return of Hopeful Monster)曾作融合極端的嘗試。古爾德希望"馴化"那怪物,並且為戈爾德施米特翻身。並說,戈爾德施米特的原意並非真正說:"新物種可以因幸運的大突變,完完整整地突然出現。"古爾德解釋,戈爾德施米特的原意是可以與"達爾文主義的精粹調和"。 試想,微小的遺傳改變使不連續的變異在一個成長的生物身上出現,如果這生物與同類保持和諧關係,從此這較大有利的變化,可以在群體中藉達爾文的方式傳播。試想,這項大改變並未一下就產生完全的形體。但可以成為新的適應過程中的一條鑰匙。既有了這關鍵性的適應,自然選擇的壓力也可能有深遠的改變。當然要繼續進化到成功的地步,尚需一大系列在結構和行為方面相輔相成的改變;不過餘下的改變可以循傳統、緩慢的途徑漸次完成。 據古爾德的說法,我們要作這麼多試想和假設來理解進化。因為除此以外,想在古代生物及其後代之間,"發明"一系列合理——又必須是活生生、有完善機能的中間型生物,太困難了,所以始終我們還需接受"許許多多間斷大突變的例證"。古爾德說的(他說也是戈爾德施米特說的)突變是指胚胎髮育過程中具有調節性的因子。他們想"在胚胎學上早期的改變,可以在生長過程中累積影響力,在成體中產生更深遠的差異"。這些變異必須如此運作,因為除此以外,古爾德不能想像還有什麼方法可以使主要的進化改變實現。 古爾德在《古生物學》(Paleobiology)科學雜誌上發表了一篇重要的論文,其中宣言對戈爾德施米特的支持更加明確,並且他還宣布新達爾文主義的合成論簡直死了(effective death of neo-Darwinian synthesis)!在死了的正統理論之上,古爾德高舉一個"嶄新的對生物種形成觀念的基礎和典範"。他引用戈爾德施米特所堅持的話:"新達爾文進化論……是導致生物種範圍內多樣化的過程。……但進化最重要的關鍵,邁向大突變的第一步,就是從一個生物種變為另一種,不是單單累積小突變可成功,必須有一個新的進化方法。"至於複雜器官的進化,古爾德否定信賴"跳躍性的大突變可以產生新的設計"。他提議"最關鍵性適應的主要特徵可能有大突變的淵源"。換言之,古爾德努力調和達爾文主義和戈爾德施米特學說之間的分別。 這樣,"有希望的怪物"暫時復甦了,可惜它帶來的希望不久又煙消雲散了,因為現今最有權威的達爾文主義者邁爾,在其著作中指責古爾德故意忽略戈爾德施米特鼓吹那不可能實現、一代之內迅速完成的全身大突變,使得完全誤解戈爾德施米特的學說。邁爾寫道,"其實戈爾德施米特重複強調大突變這重點。例如他贊同並又引用奧托·欣德沃爾夫(Otto Schindewolf)【注二:欣德沃爾夫是一位著名的古生物學家,我們下章還要提到他。】的建議,居然說第一隻鳥是從爬蟲的蛋中孵化出來……。"邁爾本人相信某些較大幅度的突變或許也有可能【注三:大突變的辯論主要集中在動物之中,但是如眾所周知,一種特別的大突變、稱為多倍體(polyploidy),可以產生新的植物種.這現象是由染色體的數目當細胞分裂時倍增而來,而且只限於雌雄同株、能夠自我受精的植物。動物中偶然有這種現象,但其重要性仍限於植物界。無論如何,多倍體不可能解釋眼睛、翅膀這些複雜器官的來源。】,但他找不到任何證據支持大突變曾多次顯現。其實他認為達爾文主義足以解釋一切新的進化,所以根本不需要依靠大突變這種方法。 道金斯在《盲目的鐘錶匠》一書中指責戈爾德施米特,並且批評古爾德努力為他翻身。道金斯說,"戈爾德施米特的難題……其實根本不是一個問題",因為用漸進方法完全可以解釋複雜器官的來源。他如此誇口意思好像說,複雜適應系統,一步一步進化,只不過是理念上的可能性,並沒有任何方法可以證明事實上真的發生了。他引用蝙蝠奇妙的聲納(sonar)一樣的回聲定位(echo location)系統來比喻現代高科技社會的產品,可以用來作自然選擇能夠解釋複雜系統的發展,否則反成為證明創造者(造 表 者)的證據。道金斯說得很對,如果達爾文進化論可以製造出一隻蝙蝠,它當然也可以製造出任何其它生物了。可惜,他忽略了證明進化論的確有這樣的創造能力。我們可以想像,蝙幅的聲納可能一步一步地進化來,而且擁有回聲定位的能力會有很大的利益等等。但是我們何以知道,這故事是歷史上的事實,或者是真有可能會發生的呢? 一般來說,道金斯嚴守達爾文主義的漸進論,但他也發現有時不得不附和比較溫和的大突變論。就是說,"有些突變雖然有極大的影響力,但本身並不一定很複雜。"他用蛇為例,有些現代蛇脊椎骨的數目比它們假想的祖先更多。脊骨多少的改變必須是整數。並且"完成這項工程,不是隨便加一塊骨頭即可",因為每塊脊骨都必須有一套特別的神經、血管和肌肉的配合。這一整套複雜的組職,必須同時一齊出現,才有任何生物上的意義。但"我們很容易相信,一條比父母多幾塊脊椎的蛇,很可能是經一次突變就造成了。"道金斯說:"這樣的事很容易引人置信。因為這種改變只增加了已有的結構,使成長的蛇看來好像有很大的大突變。但在胚胎裡面,這些改變很可能只是微小的突變而已。"意思是說,當胚胎髮育時的號令有輕微的改變,很可能就導致成長的個體上有很大的變化。 古爾德可以隨意去假設,而道金斯也可以任意輕信他定意要相信的空言,但無論是假設或相信,都不足為科學的解釋。事實上有無任何方法可以證實,控制胚胎髮育的基因,經過突變就可以提供進化論所需要的一切支援呢?很多生物成長以後形態各異,但在胚胎時期卻比較相似。所以在控制發育程序上有了一些簡單、但又是基本的突變,可以導致胚胎轉向發展,這樣的想法好像有相當大的可能性。原則上這正是我們期待人類遺傳工程將來能達到的地步。從這門學問近年的發展來看,不久將來真可能有這樣的成就。 試想如果經過大規模的研究工作,科學家果能將魚類胚胎的遺傳程序改變,使魚類發育為兩棲動物,這樣遺傳工程上假想的凱旋,是否能證明古代兩棲動物的確是從魚類,或者說,可能是從魚類用同樣的方法進化來呢? 不,不可能。因為古爾德等人假設的大突變,指明是偶然、隨機遇、無目的突變,不是用人類智慧(或神)精細計劃達成的改變,如果在我這文字處理的軟體中,胡亂作一個毫無計劃的改變,很可能使我寫的這篇文章變成毫無意義的胡言,但絕不可能將文章翻譯成外文,也不能使這篇文章變成有條有理、描寫其它東西的字句。鼓吹髮育期大突變的人,必須證明胚胎髮育程序不單可以受遺傳改變,而且更要證明進化過程中主要的變化都是由無定向、胡亂的突變所造成。 如今凌駕進化科學最基要的大前題,好像是說:只要猜想進化怎樣可以成功,不必實驗證明就足夠了。這些學者最基本的想法就如偉定頓、梅達沃,和邁爾等人受到數學家挑戰時求助的原則一樣;自然界必定提供了進化所需的一切條件,否則進化不會成為事實。換一句話說,如果進化需要大突變,那大突變一定可能;或者如果大突變是不可能發生的話,那進化論必定不需要它了。進化論本身就可以具備一切必須的證據。 如果達爾文主義者面對這一切的問題而感到有任何不安(其實大多數都不會不安),反對達爾文主義學者的處境也好不了多少。偉大的遺傳學家戈爾德施米特也要降低標準去擁護遺傳學上明知不可能的學說。偉大的動物學家格拉斯也提不出更好的學說,只能說:"生物進化時不知怎樣就獲得了一套嶄新的遺傳信息,可能由於一些不明的"內在因素"(internal factors),而這些現象在現有的生物中已不能觀察(可能是根本不復存在了,或者因為我們看不見)"。格拉斯深知這種論調會"引起很多生物學家的猜疑……因為,它會召回當年生機論(vitalism)的鬼魂,或者其它引導生物命運的神秘力量……。」他多次否認他完全沒有生機論這種想法。但疑心既起,即使變魔術也變不掉了。否認又有什麼作用呢? 這些例證讓我們明了為什麼新達爾文主義面臨這麼多難題,甚至在即將敗亡的風雨中,仍站正統地位。如果新達爾文漸進論(gradualism)一旦因不能解釋大突變大躍進,和複雜器官的來源而被拋棄,大多數生物學家仍然會信仰進化(戈爾德施米特和格拉斯從來沒有懷疑過進化論已成事實),但他們將失掉進化的"理論"。唯物主義的科學家蔑視創造論者,因為他們訴諸不可見的創造者,而且創造者超自然的力量是現今世代中觀察不到的。如果進化科學也要依賴神秘的力量引導,或遺傳學上不可能的轉變,像達爾文這樣在哲學上持唯物主義立場的人,必定認為是胡說八道。 到此為止,我一直著重討論流行的新達爾文合成論在理論及實驗方面的困難,暫時避免了談論化石的證據。但進化現象基本上是一個歷史的問題;只有歷史才可以告訴我們過去的事迹。所以下一章我們要討論最直接的證據,就是化石的記錄。 第四章 化石的難題第四章 化石的難題 至今一般都以為既然地層中埋藏著大量已經絕了種的生物所遺留下的化石,那麼這化石必定是進化論最好的佐證了,絕大多數人都不知道達爾文主義最大的敵人並非神職人員,而是化石專家。19世紀初葉,最流行的地質學理論是大滅絕論或災變論(catastrophism)。法國科學家、古生物學之父居維葉曾極力提倡災變論。他相信地層的記錄顯示的模式分明可見古代的環境曾發生多次突然的劇變(大天災),大量不同的生物種都因此滅絕了。隨之而來的是一段創造的時期;很多新的生物種就突然出現,而這些新的物種卻沒有留下任何痕迹顯示它們是怎樣進化來的。 到了達爾文的時代,居維葉的災變論漸漸失勢,被查理·賴爾--達爾文的一位年長的朋友--所倡導的均變論所取代。賴爾認為,自然界巨大的改變是由極長期、每日漸變的力量積累之後才產生大變,故解釋自然界的劇變為果而非因。我們現在回顧達爾文所提出的進化論是必須依循賴爾這種邏輯,但是賴爾本人卻不能接受生物進化的思想。當時也有不少熟悉化石證據的人同樣不能接受進化論。 早就有人指出,生物分類學上屬於各種大類的生物(如不同界、門、綱、目)各有其不同的基本結構,各大類之間極少有中間型(intermediate types)。那麼這些間斷的種類之間的環節到底在那裡呢?忠心支持達爾文的赫胥黎也為缺乏連接的中間型而煩惱。他多次私下警告達爾文,如果要讓他的理論符合證據,他必須容許大步伐、躍進式的進化。 達爾文自己也問過同樣的問題: 如果一種生物演化成另一種的過程是借著難以了解的微小的步伐,那為什麼我們不能到處找到大量的中間型呢?為什麼我們在自然界找到的生物都是種類分明,而不是相似難分的呢? 他用滅種的理論來解釋。滅種是"適者生存"推理的另外一面,當經過改進的新種出現的時候,它的父母可以說是已經不夠適應了。這樣,"如果我們看每一種生物都是從另一種不知名的生物傳下來的話,那麼它的父母及其他過渡期的中間型應該被這新的、更完美的新種消滅了。製造新種的過程就同時消滅了舊種。"達爾文用這個因過時不適而滅種的理論來解釋為什麼他的進化論好像與事實不符,因為研究現今的生物界,我們觀察到的物種(和各大類)都是分立和穩定的,而且各類中間只有極少數的中間型。他說各類分立的生物之間原本是有中間型的,只因不再適應環境所以消失了。 但是,這些必須有的中間型不但從現今的生物界消失了,而且在化石中也找不到的話又怎樣說呢?達爾文自己承認,根據他的理論推斷,"在現存的生物種及已經絕種的生物種之間必須有極大數目的過渡環節和中間型。"因此我們可以想像地質學家應該可以不斷發現中間環節的化石證據了。可惜事實卻恰恰相反。地質學家所發現的新種或一組的新種都是突然出現,而不是經過一系列的演化而形成。達爾文承認化石的證據是"最明顯、反對我的進化論的理由"。這就是"所有著名的古生物學家……和偉大的地質學家……都一致(甚至有時極力)主張物種是絕對不變"的理由。 達爾文還振振有辭地辯說,化石的難題雖然是非常嚴重的問題,卻不能算是進化論的致命傷。他主要的理由是化石所保留的證據極不完整。化石是要在很特殊的情況之下才得保存下來,因此世界各地所有的化石床也不能反映一套完整不斷的記錄,所以化石所顯示的只是很多短暫年代的寫照,各年代之間又有很長年代的空白。還有,他認為即使有這樣的證據,我們未必能從化石中認出祖先和後代之間的關係,除非我們可以找到一套完整的化石鏈條。將兩個種的關係顯示出來,否則我們可能認為這兩個是完全無關的種。有時達爾文在字裡行間暗示缺少中間環節就是化石不完全的證明。這樣的態度就好像他預知他的理論就是絕對的真理,可以反過來批判證據的不足。他說: 我不願意假裝不知道物種突變的記錄是何等的貧乏,在保存得最好的地層中也找不到大量的過渡生物來連接每一地層前後所出現的生物。這是我的理論最大的困難。 雖然事實太不爭氣,達爾文在化石這個難題上已經盡了全力,但是在某些問題上他也只能坦白地說:"我不能提供滿意的答案。"當他寫下面這類的話時,他好像有一點絕望的表現:"自然界好像故意隱藏證據,不讓我們多發現過渡性的中間型。"但是達爾文卻沒有失去信心,他唯一的問題是怎樣解釋為什麼化石給人錯誤的印象。 在此我請讀者停一停,跟我一起想一想,一個客觀毫無偏見的人生活在達爾文的時代,當《物種起源》一書出版之後會怎樣看這一場關於進化的爭論。一方面反對達爾文的理由並非基於宗教的偏見,因為懷疑派人士包括當代著名的古生物學及地質學的領袖。但另一方面,達爾文為化石證據不足的辯護也不能說是完全沒有理由。不過要點是,他只能作消極的辯護。客觀來說,化石所能保存的資料很可能真是漫長的地質年代中的一些片段而已。而各地層之間也可能有足夠的時空讓一些生物進化的過程實現。不過,承認理論上有空缺是一回事,絕不等於有權力將理論所需要的證據隨意填進那空缺就算了事,所以達爾文的辯護頂多不過說明缺乏化石的證據不能算是進化論的致命傷。然而缺乏證據絕非任何理論的優點! 如果達爾文和他的信徒誠心要找一個方法來測驗他們的信仰,他們的確是可以用化石來考驗。達爾文堅決肯定過渡性中間環節的數目必定非常龐大,他甚至說大到不可想像(inconceivable)。但當年並沒有找到很多中間型,因為在1859年全世界還有很多化石床還沒有仔細地搜查過。當時的探察者可能也不知道到底要找什麼。一旦古生物學家接受了達爾文的學說作為可以暫用的假使,搜查更多新的化石床,協助證實達爾文主義,你想達爾文學說的困境必會好轉,假以時日化石的記錄必會改觀,越來越像達爾文所預料的一樣。是嗎? 可是對一個懷疑者來說,只許成功不許失敗的考驗並非真正公平的考驗。請想一想,如果科學界所有的人都熱愛了達爾文這學說,達爾文主義很快就成了正統思想,變為不可抗拒的浪潮,其威力之大連當時最有聲望的科學家,如哈佛大學的路易·阿加西斯也不能抵擋。他因不肯隨著潮流改變,附和進化論而突然被人嫌棄。試想古生物學家瘋狂地投入這個新學說,甚至在研究化石時單單發表支持進化的發現,而不支持進化的證據就被擱置隱藏起來,這種歪曲真理的情況何等可怕。以下我們要詳細地看一看,上述的情況並非幻想,而是史實。表面上達爾文主義似乎通過了化石的考驗,但事實上是多年來科學界的人不肯讓它垮台而已。 達爾文的理論不僅推測化石演變一定會被發現,而且還暗示真正完整的化石記錄一定會顯示演變的存在,我們關於物種恆定的想法會在持續變化的過程中被證明是一種專斷的觀點。達爾文主義者還有一個關於物種滅絕的重要論斷,物種滅絕是生存競爭的必然結果,達爾文認識到他的理論需要一個比進化更加和緩的滅絕模式: 以往較舊的想法,以為地球上的生物在不同年代被大天災毀滅的看法,已經被人遺棄。那些地質學家……他們基本的看法自然會引導他們作這樣的……結論,所以,我有理由相信在一群生物之中,一個種滅亡的速度一定比它出現的速度慢。如果在圖表中用一條直立的直線來代表某一種生物在地層化石中出現的年代,而線的粗細代表個體數目的大小,那麼這條線的上端逐漸變細(意味著滅絕的速度)一定比下端漸漸變細(意味著物種出現速度)更緩慢。不過,偶然有些生物如菊石類(ammonites)在第二紀卻突然神秘地消失了。 物種漸漸不斷地消失是生物逐漸被更適應環境的後代所淘汰的必然現象。但是,如果大多數古生物的滅亡只限於幾次地球上的大災難(例如地球溫度突然變化,或者地球受外太空流星撞擊),在這些大災難的情況之下,生物能否生存可能與平時適應與否無關,殘存的生物不死最大的原因很可能是夠幸運而已。這樣,只要搜查新的化石床,找中間環節,並且研究生物滅亡的模式和大天災的關係,就可真正考驗進化論 是否正確。 雖然達爾文反對大步伐的進化引起以後科學界持久的爭論,但是在達爾文有生之年,進化論大大勝利。在始祖鳥(Archaeopteryx)--一種有幾項類似爬蟲特徵的化石鳥--被發現之後,很多人以為全套進化論所需要的一切化石證據已經找到了。從此以後,找化石成功的故事不斷傳出。先是說找到了人類的始祖,然後有像哺乳動物的爬蟲和一套似乎完整無缺馬的進化記錄等等。喬治·蓋洛德·辛普森將古生物學納入新達爾文主義合成論中。他宣告化石已經證明達爾文是對的。這項宣言歷代以來被當作事實傳授給學生物學的學生。1980年哈佛的古爾德說,"美國最新、最有分量的生物學導論的課本"也基於化石證據支持合成進化的理論。他說: 廣進化論(macroevolution),就是進化上較大幅度的改變,是否能夠用微小的改變(microevolution)來解釋呢?鳥類的來源是否真的本於爬蟲,漸漸積累像鳥的基因,如紫紅眼睛等基因而改變成鳥類呢? 答案當然是可能的!而且沒有人可以提出更好的解釋……化石的記錄說明廣進化的速度的確很緩慢。慢步的進化必須如前例所說的,積累取代幾百到幾千個基因而形成。 可惜,上面引述最後的一句話是假的!古生物學家早就知道是假的。 在70年代,古爾德、尼爾斯·埃爾德里奇及斯蒂芬·斯坦利已經撰文重新評估化石的證據。古爾德和埃爾德里奇提出一項新的學說,他們稱之為"間斷平衡"(punctuated equilibrium)(蔑視的人稱它punkeek,廢物之意),目的就是希望解決化石的困惑:為什麼對世界各地地層長遠而又廣泛的探索所發現的今天所有的化石整體來說,仍然不能解釋1859年不能說明的問題?古爾德說: 絕大多數生物化石的歷史都包涵兩個與漸進式的進化論有衝突的特點: 1.穩定:過去絕大多數的生物活在地上的時候都沒有顯出任何進化或退化的現象。多數物種在地層中出現時與它們消滅時的外形幾乎是完全一樣的。即使有外形的改變也都十分有限,並且沒有顯示進化的一定方向。 2.突然出現:世界各地調查的結果證實,任何物種並非由始祖逐漸改變而來;相反的,各種生物出現時都已經"全部完成"了。 總之,如果進化的要意是解釋一種生物可以漸漸改變成為另一種生物,那麼化石證據最大的貢獻就是說明進化論沒有任何根據。當然進化論者也可以強辯說,因為中間環節沒有被地層保存下來,所以生物種"好像"突然消失。但是,穩定的現象--所有生物化石所顯示的完全沒有基本的方向性的改變--是一種積極有力的證據,證明沒有進化。我說的不是偶然有這樣的例子;而是說,所有化石顯示的趨向都是如此。 根據斯蒂芬·斯坦利所著的《進化新時間表》一書,在美國懷俄明州的大角羊盆地(BighornBasin)埋藏了500萬年連續不斷的化石記錄,而這段時間又正好是哺乳動物在地球上出現並開始征服全球的時期。由於這些記錄非常完整,很多古生物學家確信生活在這盆地的生物群體中必定有些化石,可以串連起來,為連續不斷的進化過程作證。但事實卻恰恰相反,很多被認為是祖先的物種,竟然跟其"後代"同時存在。並且,"整個化石記錄中竟沒有一處清楚顯示任何生物從一種轉變為另一種"。而且,物種在從化石記錄中消失之前平均約100多萬年的時間裡基本上沒有任何改變。斯坦利以蝙蝠和鯨魚的來源為例,證實達爾文漸進主義不可能克服的難題,就是面對化石穩定不變的證據怎樣解釋在1000萬年(或稍多一點點)的時間之內,從同一種的哺乳動物可以漸進演化出蝙蝠和鯨魚這兩種完全不同的動物來! 假設我們想用已有物種逐漸演變的辦法生成一隻蝙蝠或鯨魚,又如果每一個"長期種"(chronospecies)【注一:生物界中,各物種獨自分別為繁殖的體系,各種之間不能互相繁殖,因為單從化石來看,我們不能確定兩種不同外形的生物是否能繁殖?我們只能從化石的外表形態來決定生物是否同種。那麼一個"長期種"就是指一系列的生物化石經過長時間進化仍未改變多少,故仍舊歸入一個種。】的平均壽命都有100萬年(或更多一點),而事實上,我們只可能在1000萬年的時間之內完成這項任務,那麼,我們用最緊湊的方法也只可能將10到15個"長期種"連接起來,串連出一個連續的系列,就要將一隻低等的哺乳動物祖先演化成為蝙蝠和鯨魚,這簡直是荒唐而不可思議的事。"長期種"本身的定義就是逐漸改變而經長期的進化才產生一個新種。每種的變化不會太大。那麼一連串10到15個這些種,或者可以使一隻像小鼠一樣的動物改變成稍有不同的動物;它或者可以算是一個新屬(Genus)的動物。但絕對不可能成為一隻蝙蝠或鯨魚! 顯然,斯坦利需要有更快速方法來解釋哺乳動物的演變。他只有依賴完全沒有經過考驗的學說:隨機的突變可以更改"調節基因"(regulatorygenes),從而變更胚胎髮育的過程,因此在一代之間就可以產生完全不同的生物。到底這算不算是廣進化呢?我們來看看古爾德及埃爾德里奇在進化論方面提供最重要的一個概念"間斷平衡"怎樣解釋新種的形成。他們說,新種(speciation)很快可以形成,【注二:"很快"、"迅速"這類詞在此是專門的名詞,應用於地質學的年代。讀者應該記得,對一個地質學家來說,10萬年只不過是段很短的時間。一些主張間斷平衡的人強調,棄絕"漸進論"很容易使人誤解他們鼓吹大突變論。他們的意思好像是說,進化的演變要經過達爾文所說一步一步的過程,很多個世代才完成,但從地質的年代來看又是很短暫的時期。這種模糊不清的說法可能是故意捏造的,下文將解釋其中的原因。】只要在一始祖分布地域的邊緣有一小組的個體與主流之間產生了分隔,就可以完成。自然選擇的壓力可能在某一生物種分布邊緣地區向僥倖生存的群體發出最大的效力,並且倖免死亡而存留的異種很快就可以在這數目很小被分隔的群體中散布。這樣,一個全新的生物種就可能在大群體的邊緣產生,並且不留下任何化石的痕迹,因為化石主要是從大群體中的動物遺留下來的。這樣新種就好像在化石記錄中突然出現,然後漸漸分布到整個始祖種群佔領的地區。 間斷平衡說解釋,既然化石記錄已平衡不變為主,那麼,新種的出現必須從大步的廣進化而來。埃爾德里奇及古爾德認為,廣進化與新種的產生是不能分離的,因為在一個大群體中,"基因的流動"(geneflow)由大量的雜交趨向中庸反而成了進化變異的障礙。這樣也可解釋為什麼化石記錄中的種都不改變,因為整個群體並不改變。重要的進化變異是在邊緣、被分隔的小群體中進行,然後新種出現之後在重新突然回到始祖的群體中。 可惜大多數的進化論學者並不接受埃爾德里奇和古爾德的學說,他們反對進化的改變與新種的產生有密切的關係,因為在一個動物種之中就可以有很多不同變異(正如幾百種不同的狗一樣)。相反地,不同的生物種常常在外表形態上幾乎無法分辨,所以,新種與同種內的變異似乎是兩個不同的現象。至於"基因的稀釋"或"基因的流動"在一個大群體中是否真正阻止改變,仍然是理論上未解決的爭論,而子代形成之後才重新加入親代種的學說又沒有證據支持。菲秋馬說,若有的話,"也只有極少"的例證可以顯示始祖型與改變後的子代在同一地區共存。 因此,再加上其他的理由,正統的新達爾文主義者喜歡用傳統常用的論調,以化石記錄不全來解釋為什麼新種會突然出現。而衡態不變和穩定的現象,正好反映了他們偏愛的"鑲嵌進化"(mosaic-evolution)和"穩定選擇"(stabilizing-selection)。"鑲嵌進化"是指動物柔軟的部分可能在"無形"中進化,而可以變為化石(硬)的部分看來還是一樣。"穩定選擇"則認為,自然選擇可以消除所有的變異而防止改變。這就是有時雖然經過數百萬年的時間環境的改變,仍未能看出新的適應改變的原因。在此,自然選擇又以同義反覆的姿態出現。不論變或不變,都可以用它來解釋。這樣,自然選擇豈非萬能? 如果達爾文主義享有"先驗的(a-priori)真理"的地位,那麼化石證據的難題只不過是進化的過程沒有記錄而已。但是如果從另一方面來看,達爾文主義只不過是一項科學的假說,用化石就能加以證實或證偽,那麼間斷平衡所引起的爭論,真正重要的意義不在乎古爾德、埃爾德里奇和斯坦利所提出的解答,而在於他們引起爭論的原因。我認為沒有必要懷疑間斷平衡可以作為解釋進化論的一個模式。有些情況之下,如夏威夷的果蠅繁衍出不同的種,就顯示出一個生物種遷移到新環境之後很快就能多樣化,所以重點不是物種分布的邊緣地區是否很快能產生新種,最重要的是察看這種機制能否解釋超過種以上的進化。相對來說,種的變化還是非常狹窄的範圍,而且這種過程是否真如達爾文主義者所說,並不產生身體特徵上主要的改變? 試想斯坦利所提出的,以鯨魚和蝙蝠為例的難題,就是同一綱(class)中的動物的改變。沒有人主張一個原始的嚙齒動物可以在一次改變之後就變成鯨魚或蝙蝠。有沒有"調節基因"的突變幫助也不是主要問題。重要的是進化過程中必須留下許多個中間型的生物。其中也有一些必定有相當的數目,並且在地上生存一段較長的時間。但為什麼這一切"必定有的情況",居然完全沒有在古化石中留下記錄呢?當然有一些中間型可能不太適應環境而活不長久,特別是要將腳改變成鰭或翅膀的中間型難以生存。無論如何,提出這些問題對達爾文主義者的故事毫無助益。 當然總有一些進化的過程沒有在化石中留下絲毫可考的痕迹。但無論如何,我們不能完全靠聰明的借口來填滿一切空缺。在各大類的生物如門、綱、目之間的空缺不但普遍存在,而且它們之間的鴻溝簡直太多了。請問,除了不可見的邊緣分隔的解釋之外,還有任何其他的想法嗎? 在化石記錄問題中,使達爾文主義者最頭疼的是寒武紀大爆炸(Cambrian-explosion)。大約6億年前,幾乎所有動物的"門"(Phylum)同時在地層中出現,完全沒有達爾文主義者所必需的祖先痕迹。正如道金斯所說,"這些動物化石就好像有人故意放進去一樣,完全沒有進化的歷史可以追尋"。達爾文在世時還沒有證據顯示寒武紀之前有任何生物存在。他在《物種起源》中承認"這現象目前仍未能解釋,而且的確是可以用來作為有力的證據打擊我現在要討論的觀點"。達爾文又說,"如果我的學說是確鑿的,寒武紀之前的世界一定充滿各種的活物。" 近年,在地球最古老的岩層中找到了不同的細菌及藍綠菌的化石,而且一般都認為這些單細胞的生命可能在40億年前就出現了。細菌及藍綠菌是屬於"原核細胞"(prokaryotes),它們沒有細胞核,也沒有其他的細胞器。比較複雜的"真核細胞"(eukaryote-cells)較後才出現。接著有數十組獨立的多細胞動物相繼出現,但它們彼此之間沒有任何可見的進化過程。達爾文學說要求在單細胞與昆蟲、海蟲及蛤蚌等各類之間有悠久的時間和多種的中間型。可惜這一切必須的證據都找不到,連借口也難尋。 【注三: 這個問題因一種叫"艾迪愛卡動物"(Ediacarans)在進化史上的地位不明而受混淆。這些動物體質柔軟,屬於淺海的無脊椎類。它們的化石在寒武紀大爆炸之前的岩層中出現。部分的古生物學家認為其中有幾種可能是寒武紀動物的前身。最近有一位名叫賽拉赫的古生物學家,他的研究結果認為,"艾迪愛卡動物群(Ediacarans fauna)中並沒有現代生物的祖先,並且所有艾迪愛卡動物的基本構造與現存生物的結構有很大差異。"這種見解古爾德也同意。這樣看來,艾迪愛卡動物化石的存在就可以粉碎達爾文主義者認為寒武紀之間軟體的動物祖先不能成為化石、故無蹤影的解釋。事實上,很多古代軟體動物都留下不少化石,伯基斯頁岩就是其中最著名的例子。】 寒武紀大爆炸的問題漸漸為現代讀者熟悉,最大的功勞要歸於古爾德的那本描述伯基斯頁岩中寒武紀化石重新分類的佳作《奇妙的生命》(Wonderful Life)。古爾德認為,首先發現伯基斯頁岩化石、並首先作分類工作的查理·沃爾科特,故意將這些新化石"塞進"以往分類學上固有的框框中。他這樣做的動機出於他對於前寒武紀化石的解釋偏向"假象學說"(artifact theory)。古爾德說: 100多年來,關於寒武紀缺乏始祖的原因,有兩種對立的解釋。一方面是假象學說(認為前寒武紀已有生物始祖,但它們並沒有遺下化石);另一方面是"迅速轉變學說"(fast transition theory)(認為前寒武紀根本沒有始祖物,至少沒有可以辨為複雜無脊椎動物的始祖。那麼,進化過程必須在短期之內產生現代所有各類型動物身體的結構。這樣驚人的快速躍進,威脅著我們一般認為進化改變應遵循莊嚴穩重步伐前進的思想)。 最近研究顯示,伯基斯頁岩化石中有15-20種與已經成立的種類全無關聯。那麼,每一種應該歸入不同的新動物"門"。另外有同樣數量的種或可歸入現存的動物門中,但這些化石的體型結構仍然與眾不同。所以,現有一般動物的始源概觀,首先是各類體型動物突然同時出現,後來又有大量的滅絕。此後,地上再也沒有出現新的動物門。現今生存的動物在最早期(前寒武紀)的化石中並未存在。而既有的動物由始至今仍屬同樣分類的系統。這樣看來,或者可以說動物有一些進化,但一切的改變都限於已有的類型之內。而所有各類型是怎樣來的?全無記錄。所以古爾德宣稱,重新將伯基斯頁岩的化石分類,等於為"假象學說"敲了喪鐘,因為: 如果進化可以在前寒武紀突然造出十個動物門,馬上又將它們消滅,那麼寒武紀之後存留的種類又如何呢?為什麼它們又需在前寒武紀留下漫長可敬的家譜呢?為何它們不能像伯基斯頁岩的動物一樣,如快速轉變學說所建議,突然在寒武紀就出現了呢?為何不用最直截了當的辦法解釋化石的記載呢? 傳統的達爾文主義者會說,從單細胞直接突變出25-50個複雜的動物門,而不經過漫長中間型不斷演替的過程,至少在遺傳學上是不可能的。像古爾德這樣描寫的"進化過程"是與達爾文及其繼承者所想像的完全不同,應該用不同的詞來代表,達爾文的進化模式,古爾德稱為"不斷多樣化的圓錐"(cone of increasing diversity)。就是說,多細胞動物的歷史是應該由最少數、最簡單的種逐步演化而來。因此,在寒武紀出現的十多種動物的基本體型結構的化石也必須經過漫長逐漸的過程,由簡單的形式變化而來。而且,這個圓錐的擴展不應該在寒武紀之後突然又停下來。如果恰恰相反的事實尚未暴露,達爾文主義者必然仍懷信心、期待著這幾十億年以來進化過程可以產生很多新的動物門呢! 相反,我們所見到的是所有的體型構造首先同時都出現了,其中有很多跟著滅絕了,餘下的繼續繁衍,但沒有一樣不在原有的規範之內發展。這些寒武紀原有的類型本身的來歷,沒有任何可知的歷史,因此,提供進化歷史的假象學說既然失敗,就必須拋棄。或許在極少數的類型之間可能有少數的中間型,但其中也沒有任何一項能被證實。此外,在單細胞與複雜動物之間所有的關聯只不過是像迅速轉變之類的空言而已。如果把這種非達爾文主義的腳本稱為"進化",只不過使它更加神秘莫測而已。 生物化石記錄中突然出現、跟著是長期穩定平衡的情況,正與達爾文主義學說所預期的情況相反。生物滅絕的經過也同樣使人失望。地球歷史上有幾次物種大量滅絕的事實,原因何在仍在爭論,有兩次的大災難特別引人注目。大約2.45億年前的二疊紀大災難(Permian extinction)滅絕了海洋中半數無脊椎動物的"科"(Family),包括了超過90%的動物種一 同滅絕。另外一次是著名的"K-T"滅亡,那大約是6500萬年前白堊紀的末葉,除了恐龍,不少其他動植物都滅絕了,包括達爾文承認"突然奇妙地"消失的菊石類動物。 據古爾德說,古生物學家早就知道這些"大死亡",但是他們盡量低估其重要性,因為"我們強烈地趨向連續漸進的偏見,使我們視大量死亡為反常,並且富有威脅性。"現在用大災難的學說來解釋古生物滅絕的現象又重新開始流行了。而且很多學者現在報告宣稱大量滅絕的現象比以前公認的次數更多,更突然,而且影響力更大。 災變論在地質學家及古生物學家中是一個有爭議的題目。很多科學論文堅持恐龍和菊石類動物在隕石撞擊地球之前百萬年已經開始死亡。隕石又很可能是造成K-T大滅亡的主要原因。這些表面上看來是深奧虛渺的爭論,其實背後有很深遠的牽連,因為達爾文主義的學說必須要求舊種(指遺失的祖先及眾多的中間型)被更適應的新種取代時必須漸漸消亡。如果動物滅亡的歷史主要是受全球性的大災難所影響,那麼生存或滅亡的分別很可能是機遇的問題。這樣,突然滅亡的現象再加上新種突然出現,跟著又是一段長期的穩定,這幾方面的事實同樣使達爾文主義者的期望落空。 關於化石的新爭論很快將會出現,很可能今天記載的一切文獻幾年內就會變為陳舊。需要記得的重點是化石的問題與達爾文主義的關係越來越糟。科學創造論者指出了這些困難,一些信奉達爾文主義的古生物學家非常惱怒,其實他們的困境在他們自己的著作中早已一覽無遺了。古爾德常常是最有趣的評述家。 參加了一個有關大滅亡的地質學會議之後,古爾德寫了一篇非常出色的文章,反映了證據對達爾文主義何等的不利。他告訴讀者他對無脊椎動物(他最熟悉的課題)漸進的學說缺乏證據而懊惱。"我們可以報道某些動物有些進步,但老實說,我們必須承認,複雜生物的歷史不過是同一設計範圍內的一些變化而已。絕非什麼積累優點的故事。"【注四:古爾德引用了達爾文的一些話,我卻要引用更佳的一段:"可以這樣說,自然選擇每時每日在全世界不斷地挑每一樣品種中最微小的特徵;排斥劣等的,保存積累一切優良的特性;無聲無形地,隨時隨機不斷地工作,使每一個活物的有機或無機的生命條件都有改善。"達爾文在該書再版時修改了一下,給這句話增加了一個詞:"用比喻來說"(metaphorically)。顯然達爾文自己也察覺到他所描寫的自然選擇簡直太像一個有智慧、有創造力的生命。】所以古爾德認為,"化石記錄帶來最困惑的事實,就是為什麼我們不能在生命的歷史中找到一條明確的"進步方向"。" 這個謎的答案,古爾德認為,在於一方面進化是循間斷平衡的方法進行,而另一方面不時又有不能預測的大天災造成大量的死亡。這樣不斷的交替,進化不再是逐漸適應上進的故事,這樣"進化的成功必須在生物種之中來衡量,而不象傳統的達爾文主義者在掙扎求存的群體的層面尋求。"古爾德毫不猶豫地採用了重複敘述的策略,將自然選擇運用在種的層面,並且說:"物種成功的原因很多--例如快速地產生新種和對滅絕強烈的抗拒--常常避免了傳統觀念中對身體結構改進的期望。" 過去60年內,幾乎每一位上過大學生物學課的人都被誘導相信化石的記錄是捍衛達爾文經典學說最強大的堡壘,而非進化論的弱點,需要自圓其說。如果沒有上過生物學課程,會看電影《風的遺產》,或者會隨著大眾譏笑布賴恩在法庭上被達羅像猴子一樣的玩弄。我懷疑當年布賴恩若能找到一位傑出的古生物學家在他"誠實的時刻"作證,布賴恩就不會那麼好笑了。只要請這位突如其來的證人告訴陪審團寄劇場的觀眾:化石記錄告訴我們過去一再重複的現象是,生物突然出現,然後有一段長期的穩定,生物的變化只是環繞著一個基本的設計,並非積累優點而上進。而且滅種的現象是隨著大災難,而非逐漸受淘汰。還有,正統對化石的解釋主要是受達爾文主義者先入為主的假設影響,而非本於證據。試想布賴恩要求特權,只將他願意接受的證據記錄在案來填補這些著名 的空缺,會引起多大的轟動。既然達爾文能這樣做,為何布賴恩卻不可以呢? 古生物學家似乎自認他們有責任保護我們大眾,不讓我們知道真正的證據何在,以免我們作出錯誤的結論。古爾德指出,"在化石記錄中,中間型是極稀有的現象",是"古生物學界的秘密"。斯坦利解釋,古生物學家早就懷疑漸進進化論,不過受到"壓制"而已。他說事情早從赫胥黎就開始了。赫胥黎已經閉口不言"他對漸進改變的自然選擇那種消極的態度",很可能是因為"作為一個相信進化的人,沒有必要幫助那些企圖將漸進自然選擇盆中的污水與進化那嬰兒一同倒掉的人"。但是,為什麼赫胥黎也會有這樣的戒心呢?是否那嬰兒同污水已經分不開了呢? 尼爾斯·埃爾德里奇的話更明顯:"我們古生物學家一直不斷地說:"生物的歷史支持逐漸適應改變的故事",但同時我們知道事實並非如此。"怎麼這樣大的騙局居然可以在整個受人尊敬的科學領域中流傳至今呢?這批人不都是追求真理的嗎?埃爾德里奇的解釋是學術界每一位人士都很熟悉,也感到完全可信的: 每一代,好象都出現一些年輕的古生物學家。他們渴望能找到一些化石來支持進化的改變。而他們一直尋找的改變當然是漸進的那一類。但可惜,他們的努力常常是白費的,得不到任何的報酬。他們的化石非但沒有表現預期的變化,反而好象長期持續不變……化石呈現如此保守不變的現象,對古生物學家來說,就好象根本沒有進化這回事一樣。因此,描述描述保守性長期不變而非漸進的文章,被認定為失敗的觀察。所以這類的文章是不會被刊登的。幾乎所有的古生物學家都深知有長期平衡,這些穩定不變的情況,但是,牽涉到進化論本身的問題,古生物學家一般都視穩定為"無結果"而非與逐步漸進的想法互相衝突的證據。至今,化石記錄殘缺不全,仍然是漸進學說還沒有找到足夠例證最好的借口。 古爾德也寫過與上文一脈相承的話:"當埃爾德里奇與我提出進化過程中應有間斷平衡的學說後,我們將種族發育譜系中穩定的情形提到"值得報道"的地位--因為過去雖然所有的古生物學家都知道,穩定平衡出現的頻率非常高,但這現象一直被認為是不能應用在進化論中的"非證據"(Non-evidence)。"古爾德與埃爾德里奇必須避而不談的正是埃爾德里奇所說過的:"過去也有些古生物學家因為看見化石記錄的改變模式與現代進化論的說法不同而受排擠,甚至被放逐,貶為極端分子。他們受到的待遇還被認為並非不合理。"總之,他們必須避免被視為擁護大突變主義。 在前面一章里,我提到古生物學家奧托·欣德沃爾夫。他所持的跳躍性的觀點使他提出最極端的建議:第一隻飛鳥必定是從一隻爬蟲的卵中孵化出來的。辛普森看了欣德沃爾夫的書之後不以為然,寫了一篇反對的書評。不過辛普森也必須承認,欣德沃爾夫的謬論還是從深入化石證據的知識總結出來的。欣德沃爾夫主要的短處是他沒有好好地用遺傳學家可以接受的方法解釋化石的證據。或許他太依賴一位遺傳學家戈爾德施米特的認可,不願與他產生衝突,所以欣德沃爾夫一鼓作氣,直接將化石顯示給他的信息發表了,而化石說:"大突變"。 一些古生物學家受到新達爾文主義的影響,不能自由地隨著化石的指引作出忠實的結論。埃爾德里奇就他們所處的困難,坦白地說:"你或者附和正統的理論,故意忽略化石與理論的衝突;或者集中注意實驗的證據,並且說明大步進化似乎更為合理。如果真要這樣做,你必須面對一套半信半疑的生物學理論了。"看來,古生物學這行業似乎有時要低頭俯就一些"真實的實驗證據"了。但另一方面,科學家也不可以虛造一些證據支持達爾文的進化論。埃爾德里奇在兩難之間想建立一番成功的事業,作出以下動人的描述: 要獲取一個古生物學博士學位,比一般學科的博士更為複雜。因為完成一項博士研究項目,就好像做學徒一樣。博士論文是一本詳盡的報告,要表達候選人的組織能力、奮力完成一次前所未有的科學研究。聽來尚合理,但是要取得成果、積極的成果,其壓力何等大! 在這些阻撓困惑下,古生物學家必須找一種學說支持他們,容許他們將實際研究的結果作為"成功"的報告,但是他們深感新達爾文主義合成論的限制。他們需要一個學說既容許大突變,使古生物學家可以發表文章,同時又好像是漸進的,以討好達爾文主義者。間斷平衡的外交手腕正好達到兩面具圓的效果,並且將進化過程描寫成不可見的現象。這樣人可以想像先祖群體分布的邊緣被分隔後產生改變,而且變化的速度、大小可以隨意選擇,因為誰也不會見到。 古爾德和埃爾德里奇始終以間斷平衡是達爾文主義的理 論,而不是反達爾文的大突變過程。但從另一方面看來,雖然他們並未明顯標榜大突變式的進化,但很多人卻清楚感受該理論背後暗示的躍進。1977年,古爾德和埃爾德里奇發表的一篇文章前段引了赫胥黎的兩段話,他們埋怨達爾文主義不容許一點點的"跨步"。同時,古爾德獨自認可了較為軟化的"大突變主義",並且預測戈爾德施米特將來必能得到公正的評價。 細察之下,大突變主義最大的問題,在於它本身只不過是進化論和特創論之間毫無意義的中間路線。正如查理·道金斯說的,你可以把聖經說人是用泥土造成的看作是大突變。從化石的證據來看,大突變就是說新種不知如何從無變有。以科學理論來評價,"大突變式的進化"就是當年達爾文首先指稱的:垃圾!古爾德和埃爾德里奇都很明白著一點,所以(特別是古爾德)雖然暗示有大突變,但他們仍然保留著後路,隨時可以撤回達爾文正統的漸進論中。 由此便產生一個最基本的問題。既然達爾文主義有這麼多問題,進化論又缺乏更理想的思想構架來取代,為什麼我們不重估整個構架?科學家有什麼理由絕對確信所有的生物真是從唯一的簡單生物開始呢? 第五章 進化乃事實第五章 進化乃事實 達爾文主義者認為進化論不只是一種學說,而是事實。因為只有進化論可以解釋,為何所有不同生物之間,有一種貫聯的關係,而這關係在達爾文主義者的心目中,已經與造成這現象的原因混淆。他們認為這現象的成因是從後代變異而來(descent with modification),故此,他們以為生物之間的關係,就是進化的關係(由進化引起)。 生物分類學跟宗教、政治一樣,那是充滿爭辯的題目。當然這門學問也有一些公認的規則。生物學家將動物分類歸入界、門、綱、目、科等不同的範圍。比較表面化的分類,可能將鯨魚、企鵝、和鯊魚都納入水生動物類,而鳥類、蝙蝠和蜜蜂則屬飛翔動物類。但是,鳥、蝙蝠、和蜜蜂身體的基本構造畢竟不同,生殖系統各異。甚至,翅膀除了同樣會飛之外,也互不相同。因此,所有的分類學家都同意,蝙蝠和鯨魚應該與馬和猴子同歸哺乳動物(雖然在結構、適應的機制方面也有相當差別)。而蜜蜂身體的基本結構與所有的脊椎動物都完全不同,理當歸入另一大類的動物(昆蟲)之中。 達爾文前後的生物學家都意識到,分類學不是隨便將動物塞進一些人為的小組之中就算,而是希望發現生物之間真正的相互關係。達爾文之前,一些分類學家表明這種想法,說:鯨魚表面上象魚類,蝙蝠象鳥類。但本質上它們都是哺乳動物,也就是說,它們最重要的基本特性(essence)屬於哺乳動物的「模式」(type)。同理,無論會飛的、會游泳和在地上跑的鳥,本質上部屬於鳥類。這個原理無論在分類學的大小組群中部一樣適用:聖伯納狗(St. Bernards)及北京狗在表面上看來差別很大,但本質上都是狗。小麻雀跟大象基本上都是脊椎動物。 本質主義(Essentialism)並沒有嘗試解釋自然界關係的來源,只用柏拉圖哲學(Platonic Philosophy)的語言描述一些形式上的差異。本質論者其實已經有化石的知識,所以他們知道過去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生物。但是進化這種概念對他們來說,根本毫無意義,因為必須有很多很多的中間型化石才能令人置信。也就是說,從一種「典型模式」標本到另一典型之間要有很多正在轉變中的生物--簡直是不可能的事。所以本質主義者認為,不同類型的動物之間有相似的地方,不是因為有相同的祖先,而是因為它們有同一個藍圖叫作「原始型」(Archetype)。不過這些原始型只能在形而上的領域才能存在--例如上帝的腦中。 達爾文為生物界本質的特徵提供了一種純自然性的解釋。雖然有人對其學說中主要的部份還有相當的懷疑,達爾文主義在邏輯上驚人的吸引力征服了科學界。他推說:如今自然界各類不同的生物,都是由古代(早就滅種了)同一個祖先而來。比較接近的動物,如爬蟲,鳥類,哺乳動物,共同祖先的年代較近;而所有脊椎動物共有祖先年代則較遠。一切動物的共同祖先就更古遠了。達爾文繼續推論,在祖先與後代之間,必須有一大串處在轉變期中的中間型,不過它們當然也不復存在了。達爾文自己說: 我們甚至可以如此(用滅種)來解釋為何生物類與類之間的分野如此大--例如,鳥類與其它脊椎動物之間差別之大--只要相信古代生物全部消失了,連最初的鳥類與其它脊椎動物相連的祖先都完全消失了,就可以解釋一切問題。 這個學說用「後代變異而來」的觀點去了解自然界的關連,使哲學上持唯物主義者能夠接受,並且解釋為何不同的生物都屬於一個自然的系統,而非人工的分類。在達爾文主義者的想像中,所有生物同屬一大家族。同一祖先再加上自然選擇論,就可以解釋為何有些相同特徵與分類學(Homologies同源現象)有關而另外似乎相同但與分類學無關(analogies同功器官)。前者是相同祖先遺留下來的殘餘器官;後者卻是因自然選擇使不同生物進化中得到表面上相似的結構。這些結構在適應環境上有利,可用於游泳或飛翔等功能。達爾文的歷史名言: 所有……在分類上的困難都可解釋……只要相信整個大自然的系統是建在遺傳變異的基礎上。那麼,自然學家在兩種或多種生物之間,發現真正表明相互關係的特徵,是從同一祖先遺傳下來,所以正確的分類也就是家族血統的沿革了。自然學家無意中發現的星體之間隱藏的關係是從遺傳來的,並不是什麼不可知的創造計劃,也非宣告什麼普通的議案,也不是隨便照生物的異同排列組合而已。 達爾文在結束他那一章論文之前說,即使缺乏任何其它的論點支持--(分類學上的論據如此堅決),單憑這一點他也會相信他的學說。達爾文對這學說信心之大,難怪當他面臨化石提出的極大難題時,也不會灰心。他的邏輯推論使他相信,遺傳變異絕對是「分類學上困難」的唯一解釋,無論其在證據上有多少漏洞也不必理會了。同樣的邏輯鼓舞著現今的達爾文主義者,當批判者告訴他們學說中有哪些問題值得疑問時,他們也同樣可以不屑一顧。他們說:「無論你對細節有任何批評,生物學若無進化論的光照,一切都毫無意義了。」 毫無疑問,達爾文的學說有一定的說服力,但我們怎樣可以知道這學說是真確的呢?如果我們簡單定義「進化論是分類學的基本成因」;那麼,進化是事實,正如分類為事實一樣。這樣的說法又成了一種重複的贅述,沒有任何解釋事物的價值。從這個角度看來,這學說主要的支柱只是修辭學上意會的一個詞:「關係」而已。達爾文主義者假設蝙蝠與鯨魚之間的關係,有如人類大家族之中堂表兄弟的關係。或許真有其事,但這項提案本身並無明證。 生物從變異而來,其實應該比重複的贅述、或文字的巧辯更實在,可以作為一個假設,接受科學的考驗。如果共同祖先和連串的中間型在歷史上一度存在,只要研究化石就可以,至少在某些品種中,找到明證。如果一個祖先可以藉著自然方法變成鯊魚、青蛙、蛇,企鵝和猴子,實驗科學應該可以找出改變的機制何在。 如果實驗科學不能建立機制,而化石中又找不到共同祖先和中間連接環,那麼達爾文主義當然要失去實驗學說的地位,但達爾文主義者儘力攔阻人考慮這種可能性,他們求救於達爾文獨有的進化「學說」與「進化為事實」兩者的分別作雄辯。他們說,基於化石不足,又缺乏機制的反對理由,所以應該偏向達爾文的學說。進化本身(生物之間關係的合理解釋)仍然是事實,意味著從生物之間的關係推理出不可逃避的結論就是事實。古爾德一篇很有影響力的文章,「進化乃事實或理論」中引用萬有引力來解釋事實與理論之別: 事實乃世上的資料。理論是意念的結構,用來解釋事實。無論科學家怎樣根據不同學說爭辯應當如何作正確解釋時,事實仍不改變。愛因斯坦的萬有引力論代替了牛頓的學說。爭辯期間,蘋果並未因此懸在半空,期待結論。同樣,人類從似猿的祖先進化而來也是事實。無論是照達爾文提議的機制,或其它尚未明確的途徑,人類的進化仍是事實。 這樣的比對簡直是偽造。我們直接觀察蘋果落地,但我們看不到人類與猿類有同一位祖先。可以觀察的事實是人與猿在身體和生化方面彼比相似的程度,要比與兔子、蛇或樹木為高。似猿的共同祖先只是一個學說中的假設,希望用來解釋動物之間有不同相似的程度而已。這項學說,特別是對站在唯物立場的人來說,或有可能接受。但事實上很可能有錯謬。自然生物之間的關係可能需要更神秘的解釋。 因為古爾德在事實與學說之間的界線劃分錯誤,使他的對比毫無意義。他承認的學說,只是自然選擇這學說,但「事實」卻是進化可能由偶然機製造成,並不需要選擇的影響。古爾德解釋其中分別: 雖然沒有生物學家懷疑自然選擇的重要性,但是現在卻有很多人質疑它的遍在性(ubiquity)。特別當很多進化論者指出,有相當數量的遺傳變化並不受自然選擇的影響;相反地,可以隨著機遇,分布到整個群體中。 但另一方面,正如古爾德承認,達爾文本人始終堅持,自然選擇只不過是很多機制之一,並且他常因為被誤指以自然選擇為唯一機制而訴苦。這樣看來,古爾德所描繪的「事實」,也不過是達爾文「學說」的正確解釋而已。也就是說,進化論認為生物是由同-祖先遺傳變異而來,以偶然突變作為動力,加上自然選擇提供引導方向,就可以產生適應環境所需要的複雜器官如眼睛和翅膀。 【注一:讀者不要被少數大膽的古生物學家如古爾德和斯坦利的猜測所誤。他們以大突變的遐想代替達爾文的漸進論,事實上,除達爾文之外,沒有任何真正可以取代的學說在望。自從赫胥黎(Thomas H. Huxley)的時代至今,不少古生物學家承認,化石的記錄與正宗的達爾文學說不符。為了減輕所遇到的困難,他們曾用較易接受的方法提倡一種大突變式的學說代替達爾文主義。 化石的難題,其實還不是最主要的關鍵。無論進化是事實或學說,若不能解釋生物複雜結構的來源,都沒有什麼價值。至今尚未有任何自然的學說可以代替微進化及自然選擇,所以連古爾德討論化石以外的問題,還要依賴正統的達爾文進化論來解釋複雜器官如眼及翅膀的進化。】 由此可見,自然選擇的創造力必須極力維護,因為進化這「事實」必須包括創造生物界的奇蹟。將進化學說改裝為事實,唯一的目的是要保護進化論不被揭破推翻。 蘋果向下跌而非向上,不需任何人去證明,但古爾德卻提出三項證據,證明「進化之事實」。首先是微進化: 第一,我們有很多直接從實驗室和野外進行的觀察,得到的結果證明進化仍不斷在進行中。這些證據包括無數的實驗顯示果蠅在人工選擇壓力下產生各種不同的改變;還有英國著名的飛蛾,當工業黑煙使它們棲息的樹榦變黑時,也跟著變色。(蛾與背景顏色配合可以逃避捕食它們鳥兒銳利的眼光。)創造論者並不否認這些觀察。他們怎能否認呢?創造論者現在已經檢點行為:他們現在辯稱神只創造了「基本的種類」(basic kinds),並且容許在一定範圍之內作有限的進化。所以小獅子狗和大丹狗都是從狗類來的,而且蛾可以變色,但大自然不能將狗變成貓,或將猴子變成人。 古爾德說得對:所有人,包括創造論者,都同意有微進化,連科學創造論者也同意,不是因為他們「檢點了行為」,而是因為他們的教義本來一直就相信神創造了「基本種」或「模式」,然後讓這些種分化。創造論者最著名的微進化的例子,就是亞當和夏娃的後代。他們從同一對祖先分化成為現今人類的各種各族。 其實,爭論的真正要點不在有無微進化這回事,而在微進化能否對創造鳥類、昆蟲、和樹木的過程有重要的說明。連古爾德自己也說過,即使要走上大突變的第一步(物種形成)也必須累積遠超過微小突變更複雜的改變。但是他不但沒有解釋飛蛾的變化對真正的進化有什麼意義,反而改變了目標,向創造論者發動攻勢。 【注二:以打擊創造論者來代替證據,現已成為達爾文主義者常用的辯論武器,例如伊薩克·阿西莫夫(Isaac Asimov)884頁的《科學新嚮導》(New Guide to Science)中有半頁述說達爾文主義的證據。他引用飛蛾為例,認為已經足夠證明整個學說。但在此段之前有三頁的篇幅用來打擊創造論者。如此缺乏專業人士當有的道德標準實在驚人。但該書的其餘部份卻屬相當可敬的科學著作。】 其他達爾文主義者不但故意忽略整個問題,而且轉向劣等的哲學來逃避現實。例如馬克·里德利(Mark Ridley)力稱,「要證實進化論只需要觀察微進化,再加上均變論(uniformitarianism)的哲學原則(適合本題的形式)即可。均變論是一切科學的基礎。」 但,這又算是什麼證明呢?如果我們的哲學邏輯只要求小變加起來就能成大變,那何必要求科學的證明呢。科學家向來假設自然定律在任何時地始終如一,否則他們不可能研究悠久歷史上或宇宙其他角落的事件。但另一方面,他們也不會堅持一個層面的基本原則,一定適用於另一層面。例如牛頓的物理學、相對論,及量子力學的分別,顯示硬性的假設並不合理。達爾文主義者需要提供的,不是一套隨人意而定的哲學思想,而是科學的理論,解釋廣進化到底怎樣來的。 大多數的情況之下,造成混淆的原因,是因為一個很簡單的詞——「進化」——竟被用來描寫完全不同的過程。在同一個種群之中,黑蛾、白蛾相對的比數改變可以叫做進化;真正創造性的過程,如製造活細胞、多細胞生物、眼睛和人類的智慧也叫進化。從詞句上分析,進化論基本上應該是一個過程。達爾文主義者一般都不願意將「微」進化與「廣」進化劃分清楚--寓意所有創造生命的過程只有一個,不過可以分開大小兩部而已。將來我們找到新物種到底怎樣從已有的舊種而來,我們就可以了解,這進化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這種想法固然有可能正確,但更可能完全錯謬。達爾文主義者使用模糊的說法,故意用一個「進化」的單詞,使我們忽略其中極大的困難。 古爾德的第二項證據卻是證明進化論最重要的論據。他從生物界有不完善的現象出發: 第二項證據——自然界不完全的地方顯明進化--很多人認為這種想法無稽。在他們的想像中,進化的結果應該顯示生物適應達到幾乎完全的地步。就如海鷗翅膀的弧度,和一些酷似枯葉的蝴蝶,可能是聰明的創造者的作為,但也可以是從自然選擇而來。不過,至善至美將過去發展的歷史遮蓋,而過去的歷史--生物來由的證據--卻是進化的痕迹。 進化造成不完全的地方,正是歷史來由的記錄。為什麼老鼠跑動、蝙蝠飛翔、海豚游泳,而我打這篇文章所運用的肢體,都用同樣的骨骼造成?因為我們都是從同一個遠祖遺傳來的。一位工程師如果要從頭開始,另外分別設計的話,一定可以造出不同功能、更為理想的器官。為什麼澳大利亞所有較大的哺乳動物都屬袋鼠類的?除非它們都是這大島上同一祖先遺傳下來的。袋鼠並非最理想、最適合澳洲的環境;現在已有不少被外地引進的胎盤類的大動物(如野狗)取代而滅絕了。 古爾德在此只重複了達爾文為現存各種不同的自然種類所作的解釋--但這些種的來由就是我們要找證據、希望證實的學說,如果將這故事加上神學的色彩,那等於說,高明的創造者必須為不同的動物設計不同的肢體,才能達到最高的效率。他的猜想並不能代替科學的證據來說明這些動物都是由同一祖先遺傳下來的,更不能證明那自然發生的過程,到底怎樣可以從古代的同一祖先變化到今天不同種類的後裔。(既無明證),使我們回想達爾文偉大的成就,卻在排除科學領域中那「不可知的創造計劃」。 菲秋馬也借重「神不會這樣做」的辯證法。他引用脊椎動物胚胎的例子: 為什麼不同生物適應不同環境、過著不完全相同的生活,但在胚胎初期卻十分相似呢?神為人及鯊魚所定的計劃中為什麼要它們渡過幾乎相同的胚胎期?如果陸生的蠑螈(salamander)是從水生的蠑螈來,為什麼它要在卵中度過整個發育期,而且要長出完全不用的鰓和鰭,而在孵化出來之前又完全消失呢? 以上的問題只為加強印象而提出,菲秋馬沒有真正要求回答。但我認為這些問題指出很多應該開始研究的方向。菲秋馬提及的現象既然存在,很可能是因為創造者要利用它們來達到神秘不可測的目的,或者也可能反映出共同祖先傳留下來的結果,但也可能有一些還沒有想到的因素,將來科學研究可以解開這個謎。科學的任務不是問:為什麼神要如此行?而是要看看利用實驗科學的方法是否可以找到物質的因由。如果進化生物學要提升到一門科學的地位,而不再停留在一支哲學,那麼這些理論學家必須願意追研科學的問題:到底達爾文的假說——生物由同一祖先變異而來,怎樣才可以真正被證實或證偽呢? 現今達爾文主義者依賴的證據,達爾文時代早已為偉大的科學家、瑞士出生的哈佛大學教授阿加西斯所熟悉。阿加西斯抵抗達爾文主義並非因為他不明白那些使其他人著迷的證據。他在《物種起源》出版不久就寫下這樣的結論: 顯然在這地球上曾經有過一連串生物接替(succession)的現象。這過程包括生物逐漸改變,才接近現代動物。其中特別是脊椎動物,有些越來越似人類。但這種關係並非不同時代的動物直系相傳而來。其中完全沒有親子的關係串聯。古生代(Paleozoic Age)的魚類絕非中生代(Secondary Age)爬蟲的祖先。人類也不是第三代(TertiaryAge)哺乳動物的後代。這些動物之間的關係有非物質性、更高的關聯,這種關聯需要從創造者的觀點來了解……他的目的……是要將人類帶到地球上來。 阿加西斯的神學見解並不比古爾德的觀點對我們實驗科學的問題更切題,但我們可以放下神學的討論,單獨研究他純科學的結論。阿加西斯在實驗科學上的結論指出,無論什麼力量使脊椎動物好象有逐步進展的現象,但化石記錄所顯示的並非同一祖先遺傳改變可以解釋。 最後我們要提及古爾德的第三項證據,就是以前討論過的化石證據,古爾德承認,在化石記錄中極少逐步轉變的例證,其中一個是「類似哺乳動物的爬蟲」(mammal-like reptile)。正如其名,似乎是爬蟲到人類之間轉變的中間型。另外一個是「類人類」(hominids)或者叫「猿人」(ape-men)。這些例證已被科學界主流接受為現代人類真正的祖先。下一章要討論的正是這些化石的證據。 第六章 脊椎動物的進化序列第六章 脊椎動物的進化序列 達爾文主義者認為,兩棲類和現代魚類源出於一種上古的魚;爬蟲出自兩棲動物的祖先;飛鳥和哺乳動物分別從爬蟲祖先進化而來。最後,他們指出,人與猩猩都是源出於一個相同的猿類祖宗,而且這些猿人的過渡化石已被發掘出來。根據古爾德所言,從爬蟲到哺乳動物,和從猿至人之間的過渡化石,已確實證明了進化的事實。 在未分析這些證據之前,我需要加上一些條件,這些條件一定使達爾文主義者很不好受,就是這些證據不能根據"假定學說真實"的大前提來衡量,應從一個獨立的立場來考究。 第四章中,我們已指出古生物學奉達爾文主義為金科玉律,不再懷疑它的真實性,只求在這理論的"骨骼"上加上"肌肉"而已。古生物學家的成就,乃是在於進化祖先的鑒定,因此他們已經建立鑒定進化祖先的標準。美國自然歷史博物館古生物學家加勒特·納爾遜,直截了當地形容他們的治學態度: 我們必定有一些祖先,我們要找出來。為什麼呢?因為我們知道,早晚一定會找出來的。這就是古生物學的作風,我並非誇大其詞。 當然,這些"祖先"不能用來證實這套理論,因為學者乃是根據"一定有祖先"的理論,來鑒定祖先。 讓我們來看看脊椎動物的進化次序。 魚綱至兩棲類 我們要考證的理論,就是魚綱進化到一個地步,使它爬出水面,登上陸地,而且同時發展兩棲綱的生殖功能和其他特徵,達爾文主義者並沒有指出一種特別的魚綱為兩棲綱的祖先,但是他們都以一類絕種的扇鰭目(rhipidistians)為祖先類屬,這些化石有與早期兩棲動物相似的骨骼,如一些可能進化為腿的小骨,但是,據《脊椎動物歷史》(Vertebrate History)的作者巴爾巴拉·施塔爾說:"在已知的一切魚綱中,我們找不到最早的陸地脊椎動物的祖先,因為這些魚綱都是在最早的兩棲綱出現之後才生存的,在這些魚綱之先的化石都沒有發展早期四足動物特有的強壯四肢和肋骨的證據。" 1938年,印度的漁夫捕獲一種腔棘魚(colelacanth),鑒定為7000萬年前絕種的樣本。很多古生物學家都認為這種魚與上述的扇鰭目有密切關係,因此這活生生的樣本應在研究早期兩棲動物的進化上占重要的地位。但是根據腔棘魚的解剖研究,它的內臟並無任何適應陸地生活的徵狀,在魚至兩棲動物的進化中並無貢獻,這發現使人懷疑此前的扇鰭目也是同樣缺乏說服力。 兩棲綱至爬蟲綱 在這轉變時期中並無化石的證據。塞莫利亞(Seymouria)乃是早期的兩棲動物化石,具有多少類似爬蟲的特徵,但是它們在化石歷史中出現太晚,最近的證據鑒定它們為道地的兩棲動物。而爬蟲與兩棲動物的骨骼相似,最重要的分別就在於不能變為化石的生殖系統,兩棲動物在水中產卵,卵子經過複雜的孵化才變為成長的動物,但爬蟲的卵子卻有很厚的硬殼,內有羊膜保護胚胎,因此胚胎與成長的動物相若。達爾文的自然選擇論不能解釋兩棲動物如何進化出爬蟲的一套生殖系統。 爬蟲綱至哺乳綱 最後我們談談達爾文主義者最引以為榮的化石證據,即古爾德和其他一些人作為結論性證據引用的具有哺乳動物特徵的獸孔目爬蟲(Therapsida),這一目(Order)的動物具有很多化石擁有爬蟲與哺乳動物的構造,好像是這兩綱之間的中間動物。其實在這兩綱動物之間的分界線是很難劃分的。普遍通用的標準乃是爬蟲的顎骨內幾個小骨,其中一塊與頭顱骨連接。 在這個重要的標準中,不同的獸孔目爬蟲與哺乳動物酷似,它們實在可被鑒定為爬蟲或哺乳綱,古爾德對這重要的構造形容得很清楚: 爬蟲的下顎有幾塊骨,但哺乳動物則只有一塊,這些不屬於哺乳動物的顎骨變得越來越小,在這哺乳動物耳中的"錘骨"與"砧骨"乃是這小塊的進化產物。創造論者會問,究竟這種中間構造怎樣進化而來,一塊骨只能單單在耳中,或是單單在顎骨中。但是古生物學家已經發現在這些被認為是像哺乳動物的爬蟲中有兩種進化的跡象,因為它們有兩個顎骨的構造,一個具有方形的關節骨,將要變成耳中的錘骨和砧骨,另一個卻是與頭骨連接的鱗狀齒,像今天的哺乳動物一樣。 我們姑且接受古爾德的小結論,但是他所主張的哺乳動物與爬蟲的過渡證據卻不可同日而語。不少有哺乳動物與爬蟲特徵的頭顱骨,可能代表爬蟲與哺乳動物的中間化石,但是哺乳動物與爬蟲的分別不僅是在於顎骨與耳骨,更重要的是生殖系統。在其他例子中,我們已看到骨骼的相似不是代表進化過程的連接。 菲秋馬曾很確實地形容獸孔目的化石,卻實在表現出化石研究中的很多疑問:"從獸孔目的化石爬蟲到哺乳動物的進化有十多種化石上的證據,我們實在無法知道哪一種化石是哺乳綱的祖先。"很多的化石證據唯一的用途,就是能將它們排列成按部就班的進化程序,在不同種類當中有相似的骨骼構造,只提醒我們它們的相同點不一定代表進化的關係,哺乳動物大概是從很多不同的爬蟲進化而來的學說並不是達爾文主義,因為達爾文的進化論需要一條單系的進化程序。 那麼在獸孔目的化石中有很多與哺乳動物相同的特徵,分布在很多同目的動物身上,這些動物不可能同時都是哺乳綱的祖先。一條假想的進化程序的設立,只能靠合併不同動物身上的特徵,以及弄亂它們在化石年代出現的次序。要是我們假想哺乳動物從爬蟲綱進化而來只有一次(這個假設下文再分析),那麼大部分有哺乳動物特徵的獸孔目都不是爬蟲至哺乳動物的進化中間化石,如果大部分都不是,可能全部也不是。 獸孔目的假設,若是關乎進化程序的起點和終點一些特殊目標,會有更大的說服力,但是在早期的哺乳動物中有很多重要的構造上的差別,使古生物學家很難指出誰是爬蟲進化來的後裔,正如他們不能鑒定誰是它們的進化祖先一樣。這種情形使某些古生物學家摒棄傳統,不以哺乳動物為"單系進化"的單位(即只從一個直系祖先而來),而主張是幾個不同的獸孔目同時進化而來的多元進化系統。 若要接受哺乳動物乃是多元進化而來的話,進化論學者需要摒棄達爾文主義的傳統信仰--哺乳動物中的同源構造的分別,乃是基於共同的祖先經自然選擇作用而來。若根據化石的證據來分析,我們還不能決定究竟哺乳動物是否只從一個祖先進化而來,但享有盛名的古生物學家喬治·辛普森,宣布哺乳動物是單系進化而來的,因為他將"單系進化"的定義,改為由一個低等的分類單位而來,既然獸孔目比哺乳綱低等,那麼哺乳動物就是單系進化而來。 若古生物學家不僅要鑒定爬蟲與哺乳動物的中間化石,還企圖建立一套有系統的理論,解釋整綱哺乳動物的進化來源,他們顯然需要解釋比顎骨和耳骨更複雜的構造。哺乳動物包括不同的種類,如鯨、海豚、北極熊、蝙蝠、家畜、猴子、貓、狗、豬、和負鼠等,若哺乳動物是單系進化而來的,上述的動物都要按照達爾文的自然選擇,從不同的陸上動物祖先進化而來,那麼在這些進化過程中需要經過大量的轉變期動物的出現,但在化石中卻完全沒有這些跡象。 爬蟲綱至鳥綱 始祖鳥(Archaeopteryx)這個在1.45億年前的石層中出現的鳥化石,在達爾文的《物種起源》一書面世不久即被掘出,大大增加達爾文主義的說服力,使當時著名反對學者阿加西斯啞口無言。始祖鳥有骨骼的特徵,與一種小型恐龍(Compsognathus)有密切的關係。始祖鳥大致上是鳥,有翅膀,羽毛,和鳥胸的叉骨,也有爪狀的四肢和嘴中的牙齒。近代鳥的嘴中都沒有牙齒,但有些古代鳥是例外,一種近代鳥麝雉(Hoatzin)四肢都有爪子。 始祖鳥是一個很重要的鑲嵌化石,但是究竟它能否代表爬蟲與飛鳥的中間動物,抑或不過是一種古代的異態動物,如現代有鴨嘴的哺乳動物鴨嘴獸(Platypus),具有另一綱動物的特徵,卻並非達爾文主義所言的中間動物。知道最近,始祖鳥在古生物學家眼中是進化行列的死胡同,而非現代鳥的祖先,因為在始祖鳥稍遲一點的飛鳥化石,乃是一種如海鷗一樣的飛行潛水鳥,不大可能是始祖鳥的直接後裔。【注一:古生物學家查特基宣稱在美國得克薩斯州找到一種古鳥的化石,年齡約為2.25億年,被他稱之為原始鳥(Protoavis)。任何早於1.45億年的鳥化石都將推翻始祖鳥為現代鳥類的祖先。不過,查特基的報告仍有爭辯,未能定論。】 最近在西班牙和中國1.25至1.35億年前的石層中出土的鳥化石有一些爬蟲的特徵,可與始祖鳥扯上一點關係,但是這些化石都是殘缺的,不能容許確定的結論。彼得·韋倫霍弗爾在1990年出版的一篇綜論中認為,我們不能確定究竟始祖鳥是否是現代鳥的祖先。具有飛鳥進化研究權威盛譽的韋倫霍弗爾作以下的結論:"始祖鳥與現代鳥有無關係並不重要",因為始祖鳥"給我們有關飛鳥進化的證據",而且"它們是進化論不可少的大力支持者"。 所以始祖鳥可能代表一個飛鳥的祖先,但我們卻沒有完全的確證,正如在哺乳動物的進化中的異態,我們需要解釋各種不同的鳥類如企鵝和鴕鳥等,如何從一個始祖鳥經過中間環節演變而來,這些化石的缺乏,科學家常用鳥類的生活方式不容許化石形成的理由來解釋。 始祖鳥是達爾文主義者的一個證據,但是這個證據究竟有什麼分量?一個達爾文主義的信徒會認為它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但是一個懷疑進化論的學者卻只能看到大部分不符合進化論的化石中的一個例外而已。要是我們用化石證據來衡量進化論,而不是要在化石中尋找一兩個與進化論協調的樣本,那麼唯一的轉變期的化石實在不能挽救一套提倡全球性的生物進化程序的理論。 無論我們對始祖鳥作出什麼結論,飛鳥的來源仍是一個謎:飛翔的本能,包括複雜的羽毛,和如飛鳥的肺臟一般特殊化的構造是怎樣進化而來的?就算爬蟲經過始祖鳥的階段而進化成為鳥,我們也不曉得它們如何從爬蟲的構造演變成為飛鳥的構造。 從猿猴至人 上一章提到1981年一篇《進化乃事實或理論》的文章中,古爾德引用"在古代石層中發現六七塊人猿化石",證明人是從猿猴進化而來。當他在1987年改寫這篇文章時,他已將這些人猿的種類減至五種,其中包括了現代人,但是他的論據仍然一樣: 是否神因為要試驗我們的信心,或是按照它高深莫測的旨意,創造了五種古代人類:南方粗猿(Australopithecus afarensis),南方小猿(Australopithecus africanus),南方巧猿(Homo habilis),直立人(Homo Erectus),和現代人(Homo Sapiens),要仿效進化的過程? 【注二:古爾德所指的四種人猿中,有兩種南方猿(Australopithecines)就是南方粗猿和南方小猿。它們屬猿類,不屬人類,因為腦較小似猿,但據猜想可能直立行走。只有腦容量夠大的才能算為人類(Homo)。路易·利基找到的南方巧猿卻屬於人與猿之間的邊界類。巧猿被認為有人類的地位,主要是因為在這些化石的附近找到一些原始的工具,有人認為巧猿曾使用過這些工具。讀者以前在學校如果學過這個課題,可能感到詫異,原來尼安得塔人(Neanderthal man)如今被認為是人類的一個亞種,而克羅馬農人(Cro-Magnon man)已被看作現代人了。還有很多常見的名稱如果不是從萬神廟中撤消了,就是被歸納合併入以上的四種之中了。類人類(Hominid)的化石是爭辯最激烈的課題,以前非常混亂。後來經無所不在的恩斯特·邁爾介入,訂下上述的新規條。】 他提出這個問題,聽起來好像人猿化石的證據很多,達爾文不能不提出他的進化論來解釋這些現象,事實上,達爾文主義者乃是以先入為主的立場,要在化石中尋找進化論所需要的轉變期的化石(或遺失之環)。古爾德的問題,不應該是神要考驗我們是否相信《創世記》,而是進化論學者的大前提如何影響他們對有關進化論的證據的衡量。 人類學研究人類的起源,這門學問在一切有分量的科學中最容易受到學者個人主觀立場的影響。從達爾文時代開始,"人類的來源"已深印在現代人的思維中,誰能找到證實人類來源的化石,就會帶來普世知名的聲譽,在這種沽名釣譽的壓力下產生了一個轟動世界的贗品--貝爾當人(Piltdown Man),由英國博物館熱切地保護了40年,不被外界學者批判,壟斷輿論。 博物館根據少量化石證據來塑造的人類祖先,對輿論界有深遠的影響,這些化石本身對人類學家也有同樣的效果。他們對人類化石的欣賞,就正如中古時代(或現代的民間信仰)對聖物的崇拜。在1984年的一個"始祖"展覽中,羅傑爾·盧因形容美國自然歷史博物館所展列史無前例的一切人類祖先的化石真品,像朝聖一樣隆重。 那些"脆弱的無價之寶"被博物館主持人送上飛機的頭等艙,以"貴胄"式的列車和警隊護送到博物館,在館內這些化石陳列在槍彈不入的展覽櫃,先由少數的知名人類學家預覽,他們以低沉的聲音交談,好像"在莊重的教堂中談論神學"一樣,一位社會學家以旁觀者的立場感嘆地形容這些人類學者正在進行"祭祖"的崇拜儀式。 盧因認為,人類學家觀賞始祖化石的莊重情感是可以理解的:"這些科學家與其他科學家研究科學時有一個重要的分別:在他們手中的是一個從他們祖先中找出來的頭顱樣本。"盧因說的完全正確,我覺得沒有其他東西比這種感情因素更能影響學者的客觀立場。正如一個求職者的母親如何形容求職者的資格一樣,這些對自己祖先嚮往的人類學者的意見也應受同樣的審慎衡量。盧因在其著作《人類的進化》中指出,在對人來源的研究中不少主觀的成分,他得到一個結論:人類對自己的衡量,無形中固定地影響人類學的發展。換言之,我們在化石中發現我們心目中已肯定的證據,除非我們極端警惕,以防偏見。 人類學者當然也彼此批評,但他們兇猛的筆戰就是影響他們主觀性結論的一個因素。他們所爭論的是"誰的"化石發現最合乎人類進化的理論,而非"是否"化石能證明猿與人之間的過渡進化。對這些投身於研究人類始祖行業的學者來說,凡懷疑人"是否"從猿猴進化而來的人都是創造論者,因此他們不應受學術界尊重。這些人類學家根本不能接納"沒有可靠的猿人過渡化石"這個可能性。 一位有名望的旁觀者卻敢於提出一種破天荒的可能性。索利·朱克曼是英國知名的猿猴學專家,是一位接受人從猿猴進化而來的唯物主義者,他認為這些化石證據不堪一擊,他以長期的生物統計學的方法來衡量南方古猿的化石,作出如下結論:"主張南方古猿像人一樣直立行走,從骨骼上提供的證據是何等的薄弱,它只是指出這個化石生前的步伐是人屬之下靈長類猿猴的一種異態而已,不足以證明是猿與人之間的過渡進化。" 朱克曼對人類學的批判也不遺餘力,他以為這門學問接近研究靈界現象的心理學,加上對人類來源放肆的假想,使人驚訝到一個程度不得不問:"人類學是否乃是一套以實事求證為本的客觀科學?"威弗雷·勒格羅·克拉克對這證據加以分析,所得的結論較受人類學者歡迎,所以在這些要維護他們專業聲譽的學者中的輿論,都認為朱克曼是一個不懂人類學的孤陋寡聞者。當然生物統計學上的證據是十分專門化的,但是優先次序實在是學者心目中的爭論焦點。在方法的層次上,朱克曼主張人類起源的探求者,不應以尋找自以為有說服力的祖先化石為要務,而是應當避免再出現貝爾當人及尼布拉斯加人的笑話。在事實的層次上,他主張猿的化石中,彼此有很大的差異。熱衷尋索祖先化石的科學家易於只憑想像而認定某些特徵是"先人類(per human)"的特徵,採用這兩個前提,一切有可能被視為祖先的化石,都該接受嚴格的客觀分析,若有不確實或不適合者便該拋棄。 朱克曼知道,如果按照他的標準,所有上古的猿人化石除了尼安得塔人之外,可能都不屬於人科。對他來說,人從猿猴進化而來的邏輯上的必要條件,不依靠絕無僅有的猿人化石,而且大部分的中間化石都不存在。要是這樣,在猿人進化的研究中,若有大量的中間化石,應該是值得懷疑而不是值得慶賀的,以為在這些化石的研究上,最容易受到學者主觀立場的渲染。 朱克曼的立場在那些毫無私見的旁觀者看來是合理的,但是文化和經濟方面的社會因素會影響這種研究。人從猿猴進化而來不僅是一套科學假設,也是一套與神造人的神學思想抗衡的世俗理論,對人類文化影響深遠。傳揚這套理論不單需要博物館展覽、圖片說明,和電視上重演歷史的節目,還需要一群"祭司階級"的研究員、教師和藝術家,將這理論以多媒介的方式傳授給大眾。既然民眾和這些專業人士都期望找到支持他們的理論的證據,這些"證據"就一定出現。但是只有從一個不先入為主立場來衡量這些證據的人,才可以公正地批判這些證據是否有效。 基於上述的理論,我不接受所謂"猿人"的化石是達爾文進化論客觀的證據,但是我對這些化石的疑問,不是對古爾德的見解最大的挑戰,不少有名望的專家也在懷疑南方粗猿與南方小猿實在是同種的異態,還有人否定南方巧猿為一種不同的猿人化石。當今最熱門的理論是按照在第七章所討論的"蛋白質進化時鐘"的立場,根據母系線粒體的遺傳(mitochondrial Eve),推論現代人是20萬年前發源於非洲的一位"夏娃"。如果這個理論成立,那麼在非洲以外的直立人化石,都要被排拒在人類淵源之外,因為它們都有早於20萬年的歷史。 就算我們接受南方古猿曾在地上存活,能比現代猿猴更能直立行走,也接受像直立人一樣能直立行走,但腦容量比現代人稍小的過渡猿人,那麼人與猿之間有可能存在中間化石,但卻不像多布贊斯基或其他新達爾文主義者所說的漸進演變。我們需要如斯蒂芬·斯坦利一樣構想"快速的分化",企圖解釋人與猿猴之間神奇的進化,使動物的身體迅速地配上思想和靈性。在沒有證實這種變化的確據以前,我們有理由否定這些所謂猿人化石(就算人類學家的發現是可靠的),而考慮人類來源有其他可能性。 這些猿人化石,像上文提到的哺乳動物與爬蟲的過渡化石一樣,根據進化祖先的假設,充其量可以當作可能的"遺失之環"。但在達爾文主義面世之後的130年,這實在是一個重要的反面證據。而且大部分所謂支持進化論的證據,都是出自主觀立場極強的人類學,這也是值得我們注意的地方。 當我們客觀地衡量化石證據的時候,發現有使進化論學者失望的地方。但是達爾文主義者在古生物學上的研究,已不再是客觀的衡量;他們迫切地尋求支持進化論的證據,而忽視證據背後的難題。這種態度,可從最新發現的一種像鯨魚的化石百西路龍的經過可見一斑。 百西路龍(Basilosaurus)是一種在早期鯨魚時代生存的巨型海怪。它原來被鑒定為爬蟲(它的名字原意是巨型蜥蜴),但很快被重新認定為像鯨魚一樣的哺乳動物,最近在埃及出土的百西路龍化石有像退化器官一樣的後肢。究竟這些後肢有何功用仍是一個謎,這種後肢很短小,實在不能助長游泳功能,也不能支持這巨型動物在陸上行走,發現這化石的古生物學家猜想,這種後肢可能是用來幫助交配的。 科學報刊上的報告認定百西路龍證明鯨魚曾經用後肢行走,因此它們應從陸地上的哺乳動物進化而來,但沒有任何特殊化的內臟,幫助它們在深水中潛游,在水中彼此傳遞信息,和防止初生鯨魚吸吮母乳時吸進海水的器官。這些內髒的按部就班的進化,正如在第三章提及的翅膀和眼睛的進化一樣,成為進化論的挑戰。就算上述所提及的退化後肢也是一個難題。究竟達爾文主義者如何解釋後肢從有用的地位退化而縮小到絕無僅有的大小?這變化究竟是在從嚙齒類進化成為海怪的過程中哪一個階段發生的?鯨魚的前鰭是不是從該嚙齒類的前肢進化而來?這些不能解答的問題對達爾文主義者都是不重要的,因他們都略而不提。 達爾文自己也承認化石證據對他不利,這立場至今仍未改變。所以達爾文主義者很自然地將注意力轉移到新發現的分子生物證據,聲稱這才是達爾文主義的確證,讓我們在下一章中探討這個說法。 第七章 分子生物學的證據第七章 分子生物學的證據 在我們還沒有嘗試從分子生物學找證據之前,需要檢討一下我們已經知道什麼,而需要知道的又是什麼? 我們在第五章中已討論過,若要將生物分門別類,我們需要尋找生物之間的相同構造,代表它們彼此的關係。在達爾文主義盛行前後,分類學家都同意這些關係不是虛構的,而是生物在自然界實實在在的特徵。相信本體論的學者反對進化論,認為這些自然界的模型,可能是神的心中藍圖。達爾文主義者摒棄這種模式,接受共同上古祖先進化而來的過程。 化石中生命的歷史是達爾文主義一個重要的試驗,因為在自然界中一直找不到中間的生物,在現在的生物中,尤其是目、綱和門之上的類別,都是中斷的;每種生物只屬一個目、綱和門,並沒有銜接的中間物。就算奇怪的肺魚和鴨嘴獸也不例外:前者是魚,後者是哺乳動物,在達爾文時代以前的分類學家,會以這些證據來反對生物進化論。 原則上達爾文主義者並不否認生物類別的中斷性,但他們將這現象解釋為中間生物在進化過程大量地被淘汰,因而絕種。有些進化論學者如理查·道金斯更對這些中斷現象引以為榮,好像是達爾文主義的新發現一樣: 當我們研究種以上的現代生物時(或在進化歷史中某一階段的生物),我們找不到某些粗陋的中間物。如果有動物像是一個中間物,進化論學者確信它們必屬於兩者中的一種,如哺乳綱與鳥綱的中間物應是哺乳動物或鳥。我們需要明白,所有哺乳動物如人類、鯨魚、鴨嘴獸和其他品種,都與魚類有同樣的親戚關係,因為所有的哺乳動物都是從魚類經過同樣一個共同祖先進化而來。 道金斯還說,謝天謝地,幸虧化石證據是不完全的。一個完全的化石證據也許會使分類學變為主觀的東西,因為所有的生物都彼此銜接。其他一些達爾文主義者也有相同的見解,但是我們這些喜歡求證的人要問:究竟這論調能否被客觀的實驗和觀察衡量?在第四章和第六章我們已指出達爾文主義者的難題,就是如何將他們所認為的生物進化的連續性,與化石中"遺失之環"的證據相協調,更要解釋化石中一種普遍的現象--化石的穩定(即長久沒有重要的改變)。今日,正如達爾文在1859年出版的《物種起源》時一樣,化石的證據仍需要進化論者的含糊態度來解釋。 達爾文主義不僅認為祖先慢慢進化成後裔,而且也解釋這些進化過程如何產生新的生物和複雜的生物構造。這套自然選擇機制被稱為達爾文主義最重要的理論,我們在第二和第三章已經分析過,自然選擇的創造力並無充足的實驗證據,但達爾文主義者卻認為這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金科玉律。他們雖然口頭上否認這立場,但他們一直都引用它支持生物種類的進化和穩定:若有新種產生,這要歸功於自然選擇的創造力,若古生物沒有進化,也要歸於選擇作用的穩定力!若有些種類群體絕種,其他種類卻能遺傳下來,這要歸功於生存的種類抗衡生物絕種勢力的本能。 雖然達爾文主義者一直認為自然選擇並非唯一的進化機制,但他們卻含糊第對待其他機制的重要性。譬如他們並不否認生物"巨變"的可能性,但除了少數例外,卻強調巨變不能產生新種或複雜的構造。對於"有系統的巨變"理論(即生物體內各構造能有系統地在一世代中全部改變成為新的個體),他們強調只能是遺傳學上的"神跡"。有些"中性"的進化,或"基因漂移"現象,實在是極有可能發生的,但達爾文主義者認為這些因"中性突變"而來的異態,根據某些邏輯上的必需,一定要經過自然選擇來淘汰選擇。 上述立場是根據達爾文主義的立論順序引申而來,要是自然選擇是創造者,無論如何微小的突變都會影響生物的繁殖功能。譬如上文所引述道金斯所論及翅膀的進化,他認為最初差不多不能察覺的小突變一定使生物得到戰勝環境的優勢:可能是使生物在掉落時不會折斷它的頸項。要是突變對生物的生存或繁殖沒有多大影響,自然選擇作用只能在翅膀已進化到一個相當地步,才可影響生物的運作。這種理論稱為"具體選擇論",乃是強調自然選擇作用因影響小突變在生物生存和繁殖上的趨勢,引致複雜生物構造的進化。 自然選擇直接影響環境中顯示的生物"表型"【注一:表型(phenotype)是指生物的外貌,更確切地說,是指生物的遺傳因子型與環境的相互作用所產生的特性,因子型是生物體內蘊藏的基因,決定生物的繁殖和生長方向。】。但是邏輯上的引申,需要同時影響生物的基因。知名的權威恩斯特·邁爾在1963年正當分子進化論萌芽之際曾作如下聲明:"在漫長的時間中任何基因的突變,不會不具有幫助生物生存或使之淘汰的特性。" 上述檢討的目的,是指出在分子生物證據中,需要找到樣本和新發現,才可證實達爾文主義的準確性;我們需要證實這些進化祖先和中間生物在過去的生物歷史中生存,同時也要證明自然選擇加上無目的的基因突變創造出的生物種。僅僅找到生物之間的關係是不夠的,最要緊的是這些關係經過一種長期的自然作用,進化成為不同的種類,產生許多種類之間的生物,不需要依靠造物主超自然的力量。要是達爾文主義不採用這定義,我們根本沒有任何科學上的根據,用以解釋生物如何發展成為今日複雜多樣的面貌。我們不能貿然把無知當成知識,只因它叫做進化論。 根據這些大前提的闡釋,讓我們看看實驗的證據,是否證實自然選擇的創造能力、進化祖先和中間生物的存在。 基於生物化學的發展,我們不僅能比較生物外貌的特徵,也能分析它們體內的分子構造。在細胞中的巨分子包括蛋白質,是生化作用的媒介;核酸,主導蛋白質的合成。這兩種巨分子的成分和構造的研究進步迅速,我們根據這些分析可以比較並衡量不同生物的蛋白質和核酸構造的異同。 每一個蛋白質巨分子是一長列的氨基酸,好像一句話中字詞的排列一樣。20個較簡單的有機物氨基酸,能以不同的排列彼此結合成為蛋白質,一種如血紅蛋白一樣的蛋白質按照生物種類的差異有不同的構造,這些相異之處可按照氨基酸排列的比較來測量彼此之間的差別。譬如有100個氨基酸的蛋白質中有80個相同和20個相異的排列,生物化學家就認為這兩種蛋白質的分歧率為20%。 生物化學家採用類似的技術來衡量脫氧核糖核酸和核糖核酸的鹼基排列,因此他們可用這些巨分子的異同來鑒定生物之間的分歧率。究竟這種鑒定標準是否正確,還是人言人殊的問題。不同巨分子的比較帶來不同的分歧率,往往巨分子的比較與其他生態(如化石)的比較不相協調,而且分子的異同與其他構造的異同不一定有連帶關係,譬如所有的蛙類外形相仿,但他們的巨分子相異的程度,可與包括鯨魚、蝙蝠、袋鼠等各異態的哺乳動物的差異相仿。 學者不僅不因這些難題而氣餒,而且還聲稱分子分類學比其他生態分類學更客觀。這些分子分類學的研究也帶來不少哲學上的推論,其中關於"人類的進化"這一敏感問題最值得注意,因為根據分子分類學,人類和黑猩猩的關係比黑猩猩與其他靈長類動物的關係更密切。然而,人類雖在基因排列的順序上與黑猩猩相仿,二者基因系統所包含的信息卻有顯著而重要的差異,但是某些達爾文主義者的著述中,這種矛盾之處卻被忽略,在梅蘭特·埃迪和唐納德·約翰遜的《基因藍圖:解開進化之謎》(Blueprints:Solving the Mystery of Evolution)一書中,他們輕描淡寫地說:"雖然人類與黑猩猩和大猩猩外貌上完全不一樣,但這些相異都是表面的,在那些重要的地方--它們的基因--三類動物有99%相同。"而"那些重要的地方"只是他們哲學推論的產品。 因為達爾文主義者的基本假設是生物之間的關係代表同源進化的關係,他們認為分子結構的相似乃是證明"進化的事實"。他們也認為各分類學家所推論而得的結果,是達爾文主義所預料的,在這些錯誤的大前提下,這些人與猿之間有99%的分子結構相同,成為證明其理論的關鍵。 這是一種根本誤解,達爾文並沒有發明或改變分類學,他的貢獻是以唯物主義的機制來解釋生物多樣性的來源。他認為,分類學者所認定的類族之間的差異是客觀存在的,而非如圖書館用作分類書目的主觀性系統。達爾文理論面世之前,分類學者已注意到人與猿猴外貌上有很多相似之處,因此相信創造論的林耐這位分類學的鼻祖肯定地將人類與猿猴放在靈長類之中,這些基因上的相同其實是證實了林耐的學說,而不是達爾文的學說。它告訴我們,猿猴與人類在某些地方有顯著的相同處,好像他們在其他方面有顯著的相異處,但是基因結構並沒有解釋這些相同或相異從何而來。 分子生物的證據說明一件事實:大自然中的生物類別是彼此隔離的,其間並無仍然存在的過渡生物。在多種生物體內的蛋白質,細胞色素C是一個備受注意的研究對象。有一個參考圖案列出細菌的細胞色素C與其他包括哺乳動物的複雜生物,如飛鳥、爬蟲、兩棲類、魚類、昆蟲,及果類植物的細胞色素C的氨基酸排列的比較:細菌與兔、龜、企鵝、鯉魚、螺旋蟲比較有64%左右的差異,與向日葵比較大概有69%的差異,但是單與動物包括昆蟲和人比較,卻只有64%-66%的差異。 根據細胞色素C的研究,芝麻、蠶與細菌之間的差異,可同人與細菌的差異相提並論,其實每一類的植物和動物與細菌中的細胞色素C,都有相同的分子距離,在這些多細胞生物與單細胞生物之"間",不能找到生存的中間生物,要是巨分子現在的氨基酸排列,是由一種簡單的祖先分子慢慢進化而來,那麼在生物之間應有過渡性的中間分子,但是比較現在生物的巨分子,卻無法判斷這些中間分子究竟是否存在。 其他分子證據指出前所未見的重要分類上的結構:一位名叫沃斯的生物化學家曾研究生物體內的核酸中的鹼基排列,這些核酸在細胞中的蛋白質製作過程中是一個重要的媒介,在他的理論發表之前,生物細胞構造學已將生物分成兩大類:真核細胞生物(eukaryotes,如動植物)和原核細胞生物(prokaryotes,如細菌類),後者沒有真正的細胞核,前者的細胞核有核膜包圍。沃斯發現在原核細胞生物中也分成兩大類,它們彼此之間的差異與原核細胞和真核細胞之間的差異一樣大。 這種發現將生物界按照細胞結構的標準,分為三大類:沃斯稱普遍公認的原核細胞為真細菌(eubacteria),稱自己所發現的細菌為古細菌(archaebacteria), 這些古細菌都在極端的環境下生長:一種缺氧細菌能製造甲烷,另一種生長在鹽分極高的環境差不多是在這種環境下絕無僅有的生物,還有另一種在高溫如硫礦溫泉的環境中繁殖,沃斯認為這些細菌的生存環境,是地球進化的原始狀況,因此稱它們為古細菌,暗示它們可能後來進化成為真細菌,但是這兩大類之間有重要的基本差別,不能有彼此進化關係,它們之間有分子及其他具體特性上極大的差異,其間並無中間生物。 一些生物化學家認為三個細胞類是從一個相同的祖先進化而來,因為假設一個獨立的生命來源多次出現會有更大的困難。這個相同的進化祖先,和眾多的進化中間生物,都是理論構想的產物,對一個達爾文主義者來說,這些假想的產品都是邏輯上必須有但事實上卻沒有任何實驗的證明。 這使我們想到這一章開始時所提及的第二個問題:達爾文主義堅持自然選擇作用具有重大的創造力,使最微小的有利突變在繁殖中的生物群體內廣泛傳布,因為這些突變的累積,引致如同翅膀和眼睛的複雜新構造的進化。上文已提及,一般認為有創造性的自然選擇缺乏實驗性的支持,而且化石在證據上剛好是這理論的反證。分子生物學的證據使人更加懷疑這個學說,因為生物與生物之間有相當的遺傳距離。 假想以一個哺乳動物的進化過程為例,當它從爬蟲祖宗分化發展以後,加上很多其他分化的進化,其中一個方向是向海洋發展,經過一些難以想像的適應,變為一條鯨魚,另一個方向是向樹梢和洞穴發展,按部就班地學習飛翔,還要發展一套像"聲納"性質的導航本領,取代視覺。這兩個方向的經歷和最後的形象是多麼不同,但對細胞色素C的發展速率卻似乎全無影響,因為根據現代鯨魚與蝙蝠中的同源分子,與現代如蛇類爬蟲分子的比較,它們有大致相同的變化程度。但是蛇類是從一個與哺乳類完全不同的方向進化而來的。下文我們會解釋為何這種奇異的現象被稱為"分子時鐘"(molecular clock)。 究竟這種巧合現象是如何產生的?可能因為分子進化的速率獨立於表型進化的速率,且不受自然選擇的影響;換言之,如果分子以時鐘般的速率進化,那一定是一種常規突變的產物,不太受那些導致表型的劇變及長期穩定的環境因素的影響。這就是木村資生(Motoo Kimura)所提倡的分子中性突變的理論。 許多達爾文主義者起初覺得這套理論不可信。突變總是發生在個別生物身上,靠自然選擇的作用傳播到一個繁殖的群體中。一個中性的突變,原則上不會增加生物的繁殖功能,怎麼發展成為整個族群的特點呢?而且在生物體內分子的生化構造的改變,又如何能不影響生物的適應性呢? 中性突變理論者有他們的答案:他們認為很多分子上的變異沒有改變生物的生理,比如生物體內有很多多餘的脫氧核糖核酸,並不構成蛋白質,而DNA語言中含有同義字,說明不同的排列表達相同的"信息"。在沒有影響生物外貌的功用的情況下,沒有人會認為自然選擇可以影響分子進化的方向。 中性突變機緣巧合地發生,而且遺傳給後代。一種突變經過長期的基因漂移(在碰巧的情況下得以生存),成為族群的特性,由於缺乏特殊的環境,中性突變理論預料,在現代生物族群中有高度的異合性(heteozygosity,即生物基因中兩種不同形態的並存),自然選擇會淘汰不適合生存的生物,中性突變和進化原則上不會淘汰任何種類,在現代生物的族群中,異合性的程度比自然選擇作用所容許的範圍更高。 木村資生承認他的理論的成立,有賴於過去的突變速率、族群大小及自然選擇的假設。這些假設都不能用客觀的方法印證,儘管邏輯上是圓通的。然而,當他認為一個"功用上"的遺傳異態是否被淘汰,乃是根據它有無影響生物生存和繁殖的能力,他的理論根基就被極大地搖動了。他說: 中性理論……並非假設中性的基因沒有功用,只是假設不同的基因可能對生物本身的生存和繁殖都有相等的效果……有些對中性理論的批評是根據"自然選擇"的一個錯誤定義。這個名詞應以純正的達爾文思想來應用:自然選擇必須以個別生物的生存和繁殖本能來實現其作用。兩種不同的分子形態可測知的功能性差異並非這作用的證據,因為這作用只能用生存能力和繁殖能力來衡量。 他的論調不過是想挽救那將被推翻的自然選擇的又一個嘗試,企圖以同義反覆替自然選擇作用重新下定義。如果說,"適者"只能以生存的本能和繁殖的成功來鑒定,那麼,中性進化和選擇進化並無實質的區別,因為兩種論調都是要解釋"適者生存"的機制,"適者"就是"生存"的族群。 中性進化論者也能解釋中性分子進化能與生物表型適應環境的進化共存。因為分子的突變率太高,其中應不乏少部分對生物有利的突變被自然選擇採納,用於生成複雜的能適應環境的構造。根據這個不能被證實的假設:就算大部分的分子突變是中性的,生物的表型仍可按自然選擇來進化。木村資生還強調自然選擇作用在中性理論中扮演重要的園丁角色。不少證據支持自然選擇作用在分子架構上的主要功能乃是防止改變,因為在無重要生理作用的分子的行列發現較多的異態,但在關鍵生理功用的分子排列上的異態卻較少。 不管中性理論在其他方面有什麼影響,這些分子生物證據,並沒有為自然選擇的假設帶來它所急切需要的印證。自然選擇作用只能以同義反覆的方法,,或與客觀現實全無關係的推論,來解釋建造複雜構造的機制。在大自然中可觀察到的自然選擇作用,只能在一個生物所容許的範圍中,導致少量的異態,而且還明顯地保存這範圍的限制。達爾文主義所提倡的創造性的自然選擇作用仍然缺乏實驗上的證據。 中性進化和和選擇進化的爭論不需要任何結論,因為雙方各從不同的數據中獲益。雙方都接受達爾文的理論:自然選擇作用影響生物的表型,但是漫無目的的遺傳基因的突變乃是進化的原料。中性理論的面世,並非要向達爾文主義挑戰,而是以一種幻想力來解釋與傳統理論衝突的證據。它不僅沒有攻擊達爾文的理論,還增強了達爾文主義的解釋能力。 時鐘速率樣式的中性突變理論,是測量巨分子進化情況的一個有力工具。如果我們假設現代一切的生物都是源於同一祖先,其間一連串的過渡中間生物都已滅亡,那麼我們可以估計任何兩種生物何時從同一祖先分化,因為這些同僚的巨分子之中的突變速率都是大致固定的,所以這"分子時鐘"只需按照每一種生物和它假想中的進化祖先在化石中的年齡來調整。在其他生物中的類似分子大致也是按照相同的速率進化,那麼生物化學家可以從兩種生物的分子排列的比較,來衡量它們何時從假想的祖先分化進化而來。 這"分子時鐘"被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艾蘭·威爾遜和文森特·薩里奇用來改變人類的進化歷史。人類學者根據化石的證據推論人與猿的分化至少在1500萬年前就已開始,但是分子的證據卻支持500-1000萬年的數字,大部分學者根據分子生物學的研究接受人與猿是在700萬年前從同一祖先分化進化而來。最近威爾遜還根據只從母系遺傳的線粒體的脫氧核糖核酸鹼基排列來衡量人類的進化,結論是全人類都是在20萬年前從非洲一個女人進化而來。人類學者卻不接受這結論,因為他們相信在非洲以外發現的直立人化石與現代人仍有關係。在人類的進化問題上化石學者與分子生物學家還在爭論誰是誰非。 達爾文主義者常常引用"分子時鐘"作為證明"進化乃事實"的決定性證據。這一理論可以唬住那些不從事科學研究的人:它有著冷峻的技術性的外貌,像魔術般地運作,能提供似乎很精確的數字;它來自於一個全新的科學分支,達爾文和創立新達爾文主義的人都未曾知悉,而科學家都說它能獨立地證實他們告訴我們的那些東西。"高技術"的號召力使人注意不到這個"分子時鐘"理論早已"假設"了它所要證明的"理論":即一切生物都有一個共同祖先。 其實分子生物證據是分類學證據的改寫,分子生物關係大致上(但並非全面性地)與表型生物關係協調。分子生物學所推測的進化分化年齡與化石證據中生物首次出現的估計大致相符。【注二:在本章中我只接受中性理論和分子時鐘的表面論調,但是我要在此處聲明這些立場正在受到各方面的挑戰,在羅傑爾·盧因最近出版的一篇評論中有以下的說法:"根據進化歷史中突變的固定積累率來估計新品種產生的時間,這個理論正在受到嚴重的抨擊。"根據自然選擇的立場來看,它們卻是不夠固定,艾蘭·威爾遜如此說:"很多用數學模型來衡量進化過程的生物學家已漸漸相信,分子進化過程之中所積累的突變不是中性的,他們認為分子進化不是按照固定的速率,而可能是長期的不變中加上突然的劇變,如果這理論是對的,如何解釋分子時鐘的過程,將是一個日漸增大的挑戰。"所以我們現在所能作的結論,乃是生物之間分子結構的比較,大致上與外表特徵的比較相符,這些生物之間的關係,可能是由可變或恆定速率的進化而來。】生物外表特徵和分子特徵,都可能說是從一個假想的進化祖先發展變異而來,如果這進化祖先是存在的話。 對一個達爾文主義者來說,上述立場不單是支持進化論的證據。它就是進化論,因為達爾文主義者相信,一切生物之間的關係都是進化的關係。根據這種假設,他們需要引申其他理論,包括自然選擇作用的創造能力,使簡單的生物祖先進化成為複雜的後裔。基於這種邏輯系統,達爾文主義者認為,凡是不相信在緩慢的自然作用下,從無核細胞進化到人類的科學理論的人,都是科學精神的叛徒。 要是分子的變異是唯一需要達爾文主義解釋的問題,那麼中性突變的理論仍可用來描述分子之間的關係。但是最難的是這些分子需要在分子體內運作,這些生物也要像分子進化一樣從祖先進化而來。這些進化的共同祖先核過渡的中間生物,至今仍不過是存在於假想的領域中,經過成年累月的尋索,在化石中仍然沒有找到。 更為重要的是科學仍不能以自然的機制來解釋達爾文理論的重要假設--生物由簡單進化為較複雜的形態和功用。一套只能解釋生物變異,而不能增加生物重要功能的理論,不足以解開生物進化之謎--生物巨分子之來由,和一個單細胞如何演變成為複雜的動物或植物。其實分子生物學的發現,更增添了生物構造的奧秘:分子本身也屬於一套需要各部分互相協調方能運轉的複雜機器的一部分。譬如紅血素本身有那麼複雜的構造和功用,使人有時用"分子肺臟"來形容它。在每一層面的複雜性增加之後,使用突變和自然選擇來解釋生物構造的進化的嘗試更顯得困難。 因此,分子生物的證據並沒有支持所有生物祖先相同的假設,也沒有證實達爾文理論的準確性。其實還沒有人以分子生物的證據來檢驗達爾文主義。正如對其他的證據的處理方法一樣,達爾文主義者順著他們先入為主的大前提,只企圖在一切研討之前,尋找支持他們理論的證據,而真正的科學問題--如果沒有達爾文主義的大前提,分子生物證據是否能夠證實達爾文的理論--卻從未受人注意。 在本章中我們論及生物體內最基本的巨分子:蛋白質和核酸的異同。還未解決的問題是:究竟這些複雜的構造從何而來?下文我們要討論一下生命的來源問題。 第八章 前生物進化第八章 前 生 物 進 化 當聯邦最高法院取消了路易斯安那州給予科學創造論平等待遇的法案時,dafa官安東尼·斯凱利亞不同意法院多數法官的決定。他認為"路易斯安那州的居民,包括基督教的原教旨主義者,應該有權在他們學校提出任何對進化論不利的科學證據"。古爾德對這話覺得詫異,為什麼一位像斯凱利亞這樣的飽學之士(該法官曾在數所有名的大學任過教職),居然會有原教旨主義者掌握對進化論不利的科學證據這樣的荒謬想法。於是古爾德就在斯凱利亞法官撰寫的意見中尋找解釋,結果他覺得答案是因為這位法官認為進化論是關乎生命來源的一套理論。 古爾德後來寫了一篇文章要更正"斯凱利亞法官的誤解",試圖澄清此事。他說:"進化論不是研究生命最終極的來源,不是得知生命最深奧意義的途徑。"探討生命最初是怎樣在地球上出現的,這是其他科學的任務,因為進化論只研究生命產生之後的變化。這位法官不明白進化論在研究對象方面的嚴格限定,所以才會產生誤解,以為對進化論可能有任何合乎理性的異議。 其實,斯凱利亞法官用"進化"一詞,是與科學家的用法一致的--不但包括生物進化,也包括"前生物進化"或"化學進化",這個理論是要試圖解釋生命如何從無生命的化學元素進化而來。生物進化只是宏大的自然演進過程的一部分,後者要解釋從宇宙大爆炸以來的一切東西的來源,然而卻不容許造物主在其中扮演任何角色。如果達爾文主義者要把造物主拒於千里之外,他們必須對生命來源有自然主義的解釋。 對"前生物進化"的臆測,在《物種起源》問世不久,就開始由達爾文的德國支持者恩斯特·海克爾首先開河。但達爾文自己也於1871年在這方面作了一些貢獻。他在一封信上說: 常有人說目前地球上早就具備了當初產生頭一個生物的條件。假如(啊!多麼不肯定的假如!)我們能想像在某一個溫暖的小湖中,具有各式各樣的氨、磷酸鹽類、光線、熱能、電能等等,一種蛋白質化合物得以形成,並經歷種種複雜的變化。這種物質如在今天產生的話,它會立刻被破壞或被吸收。然而,在當時生物還沒有出現之前卻不會這樣。 羅伯特·夏皮羅在1986年著的書中注意到達爾文上面這段似乎不經意的說法,"竟然與今天的知識相當符合,如果不是因為他有遠見,就是說明多年來生命來源的研究沒有什麼進步"。25年前,"前生物進化"的研究似乎驟然就要看到一項驚人的成就,但今天這學問恐怕不比達爾文在世時進步多少。 要解釋當初生命如何開始,最基本的難題是生物的結構太複雜了。僅從理論上說,除非生物已經存在,而且能夠繁殖,不然達爾文式的選擇毫無設計的功能。達爾文的信徒可想像一個變異了的嚙齒動物(rodent)會在腳趾之間產生了網狀組織,因而在適者生存的原則上取得優勢,這特徵在一群動物中遺傳下去。加上繼續的變異後,也許最後產生了會飛翔的有翼動物。然而這想法要全靠這嚙齒動物必須繁殖後代,來繼承變異後的特徵。但是化學元素卻不會產生後代,因此必須要有化學作用來讓"繁殖"與"選擇"發揮其功能。 50年代的早期,當斯坦利·米勒還在芝加哥大學教授哈羅德·尤裏手下做研究生時,化學進化論這項研究達到最高的成果。在一些模擬地球早年狀況的氣體中,米勒用電流產生火花而得到分量極少的兩種氨基酸。因為蛋白質是由氨基酸組成,所以後者有時被稱為生命的建築原料。在以後的實驗中,化學家用米勒和尤里的實驗模式得到了其他氨基酸以及更複雜的化合物。因此某些樂觀的人士就下結論說,建造生命需要的化學元素,在地球早期就已大量存在了。 原來早在20年代時,俄國科學家亞歷山大·奧巴林及英國科學家霍爾丹等人已經推出一套關於化學進化的學說,而米勒及其老師尤里所做的實驗"部分地"證實了該理論。奧巴林及霍爾丹的理論模式首先假定地球早年的大氣層中有一種完全是"還原性"的氣體,諸如甲烷、氫、及氨,但很少或甚至毫無氧氣。其次,他們推論,地球上的能量,譬如像米勒所用的電火花,可能使那些氣體互相作用成為生命所必需的有機化合物。然後,霍爾丹說:"這些化合物積累起來,直到當年原始海洋變成如同熱烘烘但濃度不算高的湯羹。"這些詞句經常出現在這種科學"傳說"和一般公眾展覽中,成為早期地球生命的源頭。最後,這個理論最重要的也是最神秘的一點,是生命就莫名其妙地從原始湯羹中變化出來了。 上述米勒和尤里實驗的有限度的成功後,不久就是科學界慶祝達爾文《物種起源》出版100周年紀念的1959年,這時真是新達爾文主義以為可標榜凱旋的高潮期,同時也是原子能最受尊崇的時期,人們以為一切奧秘都可用科學研究來解釋。當年的樂觀氣氛讓人以為在實驗室里已創造了生命,幾乎好像電影《科學怪人》的弗朗肯斯坦醫生所用的方法一樣!然而,到了80年代,專家們開始用懷疑的眼光來檢討奧巴林和霍爾丹的化學進化理論的每一項細節。 地球化學家今天讓我們知道,地球早年的氣層可能並非具有像米勒實驗中所模擬的純粹"還原性"的氣體。就算在最理想的實驗狀況中,有些生命構造必需的化合物都無法產生。令人最氣餒的批判來自一些化學家,他們指出地球初期產生的有機化合物會繼續被毀壞而不能用來"建造"生命,這簡直等於把原始湯羹弄糟了!嚴格來說,原始湯羹可能根本沒有存在過;既然如此,則在還原性氣體中通過電火花製成微量的氨基酸,與生命來源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 雖然上述說法對米勒、尤里實驗的評價不高,我目前暫時不理會這點,免得在討論問題主要上分心。退一萬步來說,就算早期地球上具有生命構造所必需的化合物,我們還是面對死路一條,因為我們沒有理由相信在原始湯羹中互碰互撞的化合物會有產生生命的趨向。雖然今天用高明的科技可以複製生命系統中的某些部分,但科學家用盡他們的智慧尚且不能直接從氨基酸及糖類製造出細胞來,那麼當年還沒有科學家智慧的時候,怎能施出這樣的招術呢? 最簡單又能獨立生存的生物是單細胞細菌,可說是一種最小型的、極其複雜的結構,最具尖端科技的太空船與活細胞相比,只顯出太空船的粗糙。就算我們看比細菌簡單不知多少萬倍的東西(例如核酸),假定它可以開始達爾文式的進化,就算可能經過了數以億年計算的光陰,借偶然機遇組成構造的概率,實在低得荒謬無比。 在此我不必舉出實際的數字,因為指數對一般讀者來說是太難以想像的。我且用英國天文學家弗雷德·霍伊爾說過的比喻來逼真地指出其概率低小的程度。他說生命從原始湯羹中自然而然形成的機會,好比"一陣旋風吹到一片充滿各種破銅爛鐵的廢物堆之後,突然組成了一架波音747飛機"。全靠偶然機遇來製造任何東西,簡直就是自然主義者描述的"神跡"。 其實達爾文主義者不是必須用科學來解釋這神跡,因為當他們進入最大困境時可以施出哲學辯論的招術。顯然,生命是存在的,如果自然主義式的過程是唯一可接受的解釋,任何難題遲早可以迎刃而解。任何人只要用信心作為觀點,最氣餒的情況可以轉化成為最有利的武器。舉例來說,生命似乎在40億年前就已以細胞方式出現,也許地球一冷卻,細胞生命就存在。換句話說,在自然主義論調中可以自己複製的化合物,及以後進化成複雜的細胞結構,必須在地質年代極短暫的時期內形成。像天文學家卡爾·薩根就不會被短少有限的時日所困擾,他認為宇宙中其他像地球的行星必定也有生物進化。他的理由是:既然地球上早就有生物,那麼生命從無機物進化而來,必是輕而易舉的事。 然而可能還是有人並非如此輕易滿足於這種說法。於是就有學者利用宇宙學的"人類原則"來遮掩低得無比的概率。這原理先把宇宙的觀察者--人類--作為出發點。這些學者認為當初生命進化的條件若不具備,我們人類今天就不會存在來談論這題目。他們認為人類知識還是有限,因此覺得生命進化而來的概率太低,但我們無法確定到底有多少宇宙。在無限多的宇宙中,最低概率的事情至少會發生過一次,而我們剛好在無窮宇宙中的某一個角落,這裡就剛好具備了生命自然而然進化而來的充足條件。 查理·道金斯可說是具有達爾文的本領——善於把對自己不利之點變成對自己有價值的東西,他甚至詭辯地宣稱生命自然進化雖然概率極低,但這對他們自然主義的信念是有利的。他認為人類的思想特點剛好需要一項如同"神跡"的理論,因為"進化的過程使人類的頭腦有主觀性的意念,會想到概率之低微。這特別適合年齡不超過100年的動物。" 科學家不能在實驗室中仿製生命自然而然發生的過程,這使道金斯覺得大受鼓舞。科學家同樣無法仿製生物的廣進化--從低等生物進化到高等生物。如果製造生命是輕而易舉的事,自然界必已不斷地重演生命從無到有進化而來的過程,在別的行星亦必定如此。既然事實並非如此,從理論上可預期在實驗室仿製是很困難的。 【注一:如果讀者懷疑道金斯這套詭辯不是真的,讀者也許是對的。因為他在書中對那段話做了如下結論:"我說了這麼多,最後還得承認,假如化學家在實驗室中創造了自然而來的生命,我並不會覺得不安,到底我們仍很難精密地計算生命自然進化而來的概率。" 】 既然有人需要用上述的詭辯來說服別人,可見研究生命來源的實驗必定是差得一塌糊塗!那些仍然忠於科學方法來研究這題目,而並不依賴強詞奪理方式的學者,必須尋找生物遺傳系統尚未產生之前的進化過程。今天生物必須具有的是三種互相牽連的物質:脫氧核糖核酸(DNA)、核糖核酸(RNA)及蛋白質。脫氧核糖核酸是用來積存遺傳信息,及傳遞信息給核糖核酸,核糖核酸則負責管理蛋白質的合成,蛋白質執行細胞中的化學作用。一套生命自然進化的理論必須假定當初只有三種物質中一種的存在及繁殖。那最先出現的是脫氧核糖核酸,核糖核酸,還是蛋白質呢?而最先出現的分子在另兩種缺位的情況下又怎樣運作和進化呢? 這些問題構成了今天研究生命來源的主題,而目前有數種不同的理論要爭取人們的注意。我在此只很簡單地描述幾項較領先的理論,因為很多其他的書已詳述這類研究,而大家都公認並沒有任何一個理論具有充分的實驗證據。 有一段時期最流行的學說是所謂"裸基因",或稱為"先有核糖核酸"理論。 換句話說,就是核糖核酸不知怎的就照本身的構造而衍生自己,以後再演化成為最簡單的生物。核糖核酸受推崇被放在這地位上,是因為它不但能夠具有遺傳的信息,而且還有點像蛋白質似的,有觸媒(catalyst)的功能。在這種構想下,核糖核酸也許開始了最原始生命的進化,最後還形成了脫氧核糖核酸及蛋白質。 當然,能夠想像或構想一個理論,與可能用實驗證明出來,還有天壤之別!從本書前面幾章我們知道:就算經過了幾十億年,達爾文式的選擇功能並沒有足夠力量,可以使一個分子或一個細胞演變成以後數以萬計的複雜植物動物。雖然一般研究生命來源的化學家,對生物進化的達爾文主義深信不疑,但是,他們也深知,早年地球上核糖核酸靠自己繁殖形成的學說是充滿疑難的。在1989年的《自然》周刊上,一位學者G.F.喬伊斯寫了一篇很長的論文,來討論這學說的層層困難。他的結論是"RNA可能在生命開始前就已產生之說,其說服力並不強。因為它很難在初期地球上大量地自然形成。"像其他曾經被認為有前途的學說一樣,"先有核糖核酸"的理論無法在詳細察驗下立足。 喬伊斯認為,核糖核酸是在某一種較簡單的遺傳系統下進化而來,而這系統今天已不存在。在一本有趣的書,名叫《生命來源的七項線索》(Seven Clues to the Origin of Life)中,凱恩斯-史密斯提出了一個富有想像力的意見。雖然學說有點怪異,他還是認為黏土的結晶體有某種性質,可以作為有機生命前身的"礦物生命"。根據達爾文主義的設想,自然選擇會偏愛那些效率較高的黏土複製物,因而把路鋪好,讓有機化合物最後壟斷了全部遺傳及複製的功能,以致慢慢演變為初期的生命。 對我來說,以礦石作為原始生命的來源,很富想像力,但這學說毫無任何實驗性的證據。德國生物化學家克勞斯·多斯說過:"對於每天面對實驗事實的生物化學家及分子生物學家來說,這礦土為生命來源的理論,是不可思議的。"平常,這樣的話早就可以成為唾棄這理論的理由,然而很多科學家仍認真地考慮這個學說,是因為沒有別的更好的理論可以代替! 其他還有諸如"先有蛋白質"的想法,曾經一度失勢,但現在又好像捲土重來,因為"先有核糖核酸"的說法遭到了太多的批判。的確,沒有實驗證據支持任何一種理論,反而為毫無限制的臆測打開了大門( 只是創造論卻不被考慮)。在1988年的一篇對各種生命來源學說的評論中,多斯的結論是"目前每一項這類的學說,不管理論或實驗,若不是不得要領,就是顯示我們的無知。"上述喬伊斯1989年的長篇論文在作總結時,提到研究生命來源的科學家,已經習慣於接受"沒有意義的實驗結果",與非常刻骨銘心的挫折感! 既然在實驗上取得成果的前途不佳,有些科學家乾脆就從計算機模擬方式下手,以免碰到實驗性的障礙。1990年在《科學》雜誌的一篇文章提到"自然而然的自身組合",是根據一項前提:非常複雜的有動力性的系統,就算完全沒有任何選擇的壓力,照樣可以變成井井有條的狀況。看起來似乎這與熱力學第二定律有所抵觸,因為這個定律說明萬物都越變越亂,就是所謂"熵"(entropy) 的數值越來越高。但是因為地球不斷向太陽支取能源,所以熱力學定律還可讓自身組合的現象產生。舉例來說,在自然界就經常看到深具結構性的雪花或礦物晶體。況且,一般科學家已經假定生命是自生自發而來,以後不斷進化到更複雜的結構。果真如此,那麼萬物當然需要具有自發性的自我組合能力了。 運用這種假設,科學家可以設計一些電腦模式來模擬生命起源及其進化。至於這模式與現實有何關聯,倒完全是另外一個問題了。根據《科學》雜誌上喬伊斯教授的看法,"提倡自我組合學說的人,都承認其理論只是建築在抽象的數學原理及新穎的電腦模式上,而不是基於經驗性的資料及實驗結果上。他們這種研究,要說服主流的生物學家,還有一段漫長的距離。" 把無法解決的項目假定成為事實,是逃避難題的一個方法;另一個方法是把難題推移到太空去!舉世聞名的科學家弗朗西斯·克里克這位脫氧核糖核酸構造的發現人之一,就乾脆採用這策略。他非常了解細胞生命驚人的複雜結構,也深深知道,從地球開始形成到現在,很難有足夠的時間讓無機物進化成生物。因此他就猜想,在別的行星上可能有較適宜的條件促成化學進化。 這策略免不了引起另一個難題:生命如何從別的行星運載到地球來?他與一位同事勒斯利·奧格爾合寫了一篇論文,以後又自己出版了一本專書,來提倡一個叫做"有方向的泛生源論"的理論。他的想法是,在別的行星上,有一個超文明的民族,深恐他們自己會滅種,就用太空船把最簡單的初期生物運送到地球上來。因為離開地球太遠,這些有高度智慧的民族無法親自前來,所以只能運送類似細菌的生物來。因為後者有強韌的生存力量,所以並沒有在無情的太空旅途及環境中消滅掉。 這泛生源論有什麼科學證據呢?克里克的書上說,如果他的理論是對的,世上的細菌細胞應該突然出現,而不會有任何比這些生物更簡單形式的前身。另外,我們也會預料地上最早期的生物只是稍有相似關係而已,其實是應該非常殊異分明的。因為這生物的前身只存在於原來出發地的行星上,所以地球上找不到它們的更簡單的祖先。克里克認為地球上的情況正是如此:古細菌(archaebacteria)與真細菌(eubacteria)非常不同,不可能在地球上有限的時間從同一祖先進化而來。然而它們卻有共同的遺傳系統,所以勢必有一個祖先在別的星球上。任何想譏笑這理論的人應該三思而後行,因為克里克學說中看不見的外星人,其實不次於世上達爾文主義者要搬弄出來的生物祖先,兩者同樣是隱然無形的! 克里克最蔑視的就是那些在生命起源這個題目上把功勞歸於一位超自然的造物主而不從事科學研究的科學家。可惜他的"有方向的泛生源論"還不是一樣?既然外星人無法親自來到地球,人類照樣無法親自旅行到他們的星球去觀察生命的來源。看來以科學方法研究生命來源是毫無前途的,好像上帝認為者只是屬於自己的事似的。 像克里克這樣有名望的科學家,還得捧出無法查證的外星人來做幌子,恐怕我們非問不可:化學進化是否面臨死路一條?儘管實驗沒有結果,但是很多科學家還有充足的信心認為這個難題在不久的將來會得到解決。我們如果要了解他們為什麼會有這麼強的信念,就需要考察這個領域中的最基本的思想問題--科學家看生命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在上述《生命來源的七項線索》一書中,凱恩斯-史密斯替我們解釋達爾文主義對生命一詞的理念。他說:"生命是進化而來",而自然選擇是進化過程必需的作用。生物目的是"要生存,要競爭,要在逆境中留存後代"。因此化學進化論的任務是要得知(或說要想像),最簡單的化學元素如何互相組合,如何靠著自然選擇的原則來競爭來繁殖。在這觀點中,自然選擇不但是對生命出現發生作用的功能,更是生命定義的特徵。 如果生命的定義是"借自然選擇而進化的物質",當然科學家會滿有信心也有理由預期最後總會有進化方式的解釋。如果達爾文在1859年解釋了複雜多樣的生物如何從最簡單的單細胞進化而來,那麼日新月異的科學更能探討最原始生命的來源。可是,萬一達爾文錯了,萬一自然選擇並沒有達爾文主義者想像的超越的創造力量,那麼化學進化論者的努力必定徒然,正像中古時期的煉丹術士要把鉛變成金一樣! 凱恩斯-史密斯雖然在哲學上採納達爾文主義對生命的定義,然而當他描述所觀察到的事實時,卻不得不說: 我們印象最深刻的是生物有其內在的靈巧,看起來好像是全部被設計而來,好像是有目的……一個最明顯的特色,乃是我們能想像的最簡單的生物,與地球當初能形成的物質,兩者之間有天壤之別……最麻煩的是生物運作時,沒有複雜的功能就無法生存。 凱恩斯-史密斯也描述生物遺傳信息系統如何具有"信息",如何儲存在每一個細胞的脫氧核糖核酸的"圖書館"里,如何借著"轉錄"(transcribe)及"轉譯"(translate)而製造蛋白質。他用的詞語與別的作者討論生命來源時用詞相同,差不多每人都強調,生命看起來是被設計的,是有目的的,而最簡單的生物細胞就具有無比的複雜構造,必須每一複雜的部分恰好配合,才能使細胞繼續生存。他們討論蛋白質的產生,所用的詞語簡直就是智慧生命互相溝通時的描述,包括"信息"、"程式"、"語言"、"資訊"、"密碼"、"解碼"、"圖書館"等等。 為什麼不能爽快地考慮一項明顯的可能性——生命是一位有智慧的造物主所創造的?【注二:凱恩斯-史密斯的答案是他寧願採取多數科學家的偏見。換句話說,自從達爾文開始,對超自然力量的任何考慮都從生物界被驅逐了,他們要把這種"驅魔(exorcism)行動延伸到生命來源的領域裡"。】科學絕對不會因此而走投無路,因為還有很多的事要做,諸如遺傳信息是如何詳細地傳達,整個生命系統如何運作等等。科學家不會因此失去啟發性的研究任務,唯一失去的是以為對自然界能夠完全操縱的狂想。他們會面對一項可能性--在自然界背後,有另外的實在是超越科學的。 然而,他們絕對不肯容納這可能性。理由是什麼,且看以下兩章,自有分曉。 第九章 科學的規則第九章 科 學 的 規 則 1981年,阿肯色州的立法機關通過了一項法案,要讓"科學創造論"與"進化科學"得到同等的待遇。反對這法案的人立刻上訴,要求法院宣告該法案不符合聯邦憲法,因而開始了一場並非勢均力敵的決鬥。 阿肯色州的這項法案出自一些不太精明的行動主義者,他們不知道怎樣在他們非常狹隘的原教旨派之外取得同情與支持。結果他們面對的是要維護科學及自由派宗教人士的聯合反擊,因為後者深怕極端性宗教有太大的影響。這聯合陣線不但包括教育家和科學家,也包括美國公民自由聯盟,以及令人注目的基督教及猶太教中主要宗派的領袖和團體。 聯合陣線也得助於美國最大的一家法律公司中專門從事法庭辯護的律師們。這些專家很精巧地訓練科學家和宗教領袖出庭作證,要說服法官同意一件事,就是"科學創造論"是荒謬的,是不值得考慮的。這樣正統科學界在這場訴訟中大獲全勝。 在法院的判決書中,威廉·奧弗頓法官把作證人的內容綜合起來,尤其是用一位相信達爾文主義的科學哲學家邁克爾·魯斯的見證,來說明"科學"一詞的定義,鮮明地否認"科學創造論"為科學。奧弗頓法官一開始就說明科學乃是"科學界所接納的任何事物",當然他指的是官方科學界。這個定義本身非常不清楚,但法官繼續指出科學的五項基本特徵: (1) 是被自然規律引導的; (2) 是用自然規律解釋的; (3) 是在經驗領域中可以試驗的; (4) 它的答案是暫時性的,不一定有終極答案; (5) 它是可以被證偽的(falsifiable)。 根據奧弗頓法官的看法,"科學創造論"不能滿足這些標準,因為它要依靠超自然,因此是無法試驗的,無法被駁斥推翻,無法靠自然定律來解釋的。奧弗頓特別引用了支持"科學創造論"的一位科學家杜昂·吉什的一段話,來說明"科學創造論"其實是非科學的: 我們不知道上帝如何創造,用什麼方法創造,因為上帝用的方法在今天自然宇宙不再使用。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稱上帝的創造為"特創"(Special Creation)。我們無法借科學研究來發現上帝所使用的創造手段。 同時奧弗頓法官憤慨地否認科學創造論者的主張:"相信一位創造者與接受進化論為科學理論,是水火不相容的",奧弗頓認為這意見"觸犯了很多人的宗教觀"。 有些科學哲學家感到奧弗頓的定義非常不妥,他們暗示說:魯斯教授和其他作證的專家這次用哲學的花言巧語就把這位法官迷惑了!這些評論家指出,科學家們很少承認他們的科學信念(包括他們對進化論的信仰)是"暫時性的",而且很多時候科學家也研究一些自然定律無法解釋的現象,萬有引力就是一個例子。最後,評論家看到"科學創造論"也有非常具體經驗性的主張(諸如地球年齡短少、全球性的洪水、特創論),而主流科學界卻認為這些說法已被證實為錯誤。同一個學說怎能又是錯誤,又無法"被證為錯"呢? 如果說哲學家對法官及魯斯教授的定義不滿意,這定義卻使當前科學界雀躍。具有首席地位的《科學》雜誌興奮地把法官的意見全部登載出來,這篇文章把科學家如何看待他們行業的觀點作了個總結。當我們討論科學包括什麼和排斥什麼的時候,可以以此文章為出發點。 我對那些照聖經字面解釋的創造學說不感興趣,我對創造觀念的看法也不像杜昂·吉什那麼狹隘。如果有一位萬能的造物主,他可能在短短的一周內創造萬物,也可能在億萬年的悠長歲月中讓生物進化出來。他可能用科學無法知曉的手段來創造,也可能用一些方法,一些經過科學研究而略知一二的方法。 創造最重要的特色不是時間的長短或造物主採用的手段,而是有設計和目的性。寬泛的說,"創造論者"就是相信宇宙(特別是人類)是經設計而有,是具有某種目的而存在的。如果我們把辯論的題目如此擬定,問題就變成:主流科學是否反對自然界是經設計而來,是帶有目的性的?如果反對的話,根據是什麼呢? 奧弗頓法官被說服,認為廣義的"創造"與科學的"進化"並沒有衝突。這點他錯了,或說他誤解了。當進化論生物學家用"進化"一詞時,他們並非指一個曾經被超自然的造物主(或可能被造物主)控制的過程。他們明指的是一種自然主義的進化,純粹是唯物的過程,沒有方向,也沒有目的。舉例來說,辛普森用下面的語言來表達"進化的意義": 雖然有些細節還待研究澄清,但已經有足夠的證據告訴我們,生物界的客觀現象是可以用純粹自然主義來解釋的,甚至我們能恰當地用一個被濫用過的名詞--唯物主義來解釋。這些現象很容易從生物群類中有別的繁殖增長看出來(這點是現代觀念中自然選擇原則最重要的因素)。另外,這些現象的產生也是由於遺傳過程中偶然機遇的相互作用……人類是一個毫無目的的自然過程的產品,這過程從來就沒有把人類的出現當作一個最後的目標[著重號為引者所加]。 科學界在這種論調上有深謀遠慮的計劃,故意使這觀念有點混淆不清,所以我一定要強調,辛普森的觀點並非是他專門研究的科學以外的個人觀點。相反的,他只是清楚地闡明達爾文主義對"進化論"的定義而已。同樣的論調在無數書報文章中表達出來,就算不是很直接明顯的表達,其含義也是無處不被透露的。我們千萬不要誤解:在達爾文主義的觀點,也就是主流科學界的官方觀點中,上帝在進化中是毫無作用的。 【注一:辛普森的《進化論的意義》一書的第二章澄清了自然主義與無神論的關係。科學的自然主義並不一定反對"上帝的存在",只要把上帝定義為一位高不可達的"初因"(First Cause),卻不可把上帝當作一位在自然界及人類歷史中運行的造物主。辛普森說:"在生命來源,人類出現,或任何宇宙的悠長歷史中,我們不必,也不應該主張有一種非物質的事物介入影響作用。然而,宇宙的來源及其歷史的促成因素原理,我們無從了解,科學也無能為助。這就是神學及哲學所尋找的隱藏的"初因"。在我看來"初因"使人類永遠無法知道的。如果我們覺得有心愿,儘管可以用我們的方式膜拜它,但我們卻對它毫不理解。"】 "有神進化論"或"神導進化論"被達爾文主義者完全排斥,因為他們把科學與一套稱為"自然主義"的哲學觀點連在一起。【注二:在文章書報上有不同的名詞用來代表我稱之為"科學自然主義"的哲學觀點。在本書中,下面的各詞卻是同義的:科學自然主義、進化自然主義、科學唯物主義、科學主義。所有這些名詞都表明,科學研究是唯一可以到達知識的途徑,或至少是最靠得住的途徑。只有自然現象或物質現象才是真實的;科學不能研究的東西,就等於沒有真實性可言。】自然主義認為,自然界是一個完全由物質因果關係支配的封閉系統,不受任何"外來"非物質因素的干涉。雖然自然主義並不明目張胆地否認神的存在,但卻否認一位超自然的主宰會影響任何自然事件(例如進化過程),也否認它可以與我們這些自然界生物有任何的溝通來往。科學自然主義有同樣的看法,它的大前提可以簡述如下:僅僅研究自然現象的科學方法,是唯一可靠的知識來源,換句話說,一位沒有什麼作用的上帝,就是我們無法可靠地認識的上帝,實在毫不重要。 自然主義不是達爾文主義者可有可無的東西,因為他們整個科學系統就是以它為基礎。我們已經看到,要說達爾文主義的進化能創作嶄新的生物種類,或曾經創作新的種類,基本上毫無證據可言。達爾文主義者認為變異及選擇的功能可以產生翅膀、眼睛或頭腦,不是因為有任何可以觀察到的證據,而是因為引導他們的哲學不允許有任何其他的能力來成就這一切。因此,達爾文主義最基本的出發點是:宇宙中沒有造物主。 奧弗頓法官對科學定義的頭兩點闡明科學委身於自然主義,其他三點則表達科學效忠於經驗主義。一個優秀的經驗主義者堅持他的結論必須建造在觀察與實驗的基礎上,如果沒有這類證據作為支持,即使最珍愛的理論,也必須拋棄。有時自然主義與經驗主義被誤認為是同一樣東西,其實是大不相同的。在達爾文主義領域中,科學的這兩項基本原則是衝突的,互不相容的。 衝突的起因,是達爾文主義的進化所帶來的"創造",與上帝的超自然創造一樣,是無從觀察的。當然,自然選擇的功用的確存在,但沒有人能拿出任何證據來證明可以成就達爾文主義者標榜它能成就的千變萬化的功能。不管"進化"到底如何發生過,整套化石記錄作證,它絕不是達爾文主義者所想像的漸進式的使生物種類繁殖產生的過程。在某個族類中細微的修飾變更上,達爾文主義還算符合經驗主義的理論。至於解釋複雜的生物如何從最原始的東西演變而來,達爾文主義只不過是空談而已。 如果經驗主義有無上的價值,達爾文主義很久以前就該專心限於"微進化"的研究,但這種研究卻絲毫不會產生任何在神學或哲學上重要的影響。當然,這種自限,不表示就等於接受創造論(就算是最寬泛的創造論)。而這種自限卻暗示,科學界在1859年以後產生了過分衝動的熱忱,以為已經解決整個自然界的奧秘,沒有想到只是略知皮毛而已。如果達爾文主義者接受經驗主義的重要性,他們仍然可以寄望以後有一天能用自然主義解釋一切,然而如今他們卻非承認自己錯誤不可。 這種勇於認錯的態度遲遲仍未出現,因為經驗主義到底不是他們最看重的價值。他們不顧一切地要保持自然主義的宇宙觀,同時還要保持被標榜為唯一知識來源的"科學"至上的名聲。沒有達爾文主義,自然主義的科學無法描述自然界萬物的產生。操縱及壟斷自然主義科學界的達爾文信徒認為在這事上不能讓步,否則他們藐視的"假先知"或"江湖郎中"就會趁科學大門大開之際蜂擁而進。 為了防止這大難臨頭,維護自然主義的人必須排除一切與自己哲學不同的學說,來執行所謂科學研究規條。在此之後,下一步最關鍵的行動乃是把"科學"提高到與真理同等的地位,而宣告"非科學"等於幻想。然後,他們就可大耍手段,使那些本來就被他們預先排除的學說理論,讓人們誤認為已被科學駁斥了。既然自然主義的科學家設立了規條,他們可以不用理會那些要求達爾文主義拿出證據來的評論家,因為後者被認為根本"不懂科學的運作"。 在此我並不是暗示自然主義的科學家這樣做是故意欺騙。反之,普遍來說。由於他們長久浸淫於自然主義的假定前提中而對他們理論中專斷的成分毫不自覺。舉例來說,讓我們仔細考察以下這段話,引自海因茨·帕格爾斯所寫的《理性之夢》--一本討論科學推理的書: [科學實驗]方法的能力非常強大,科學家對自然界幾乎所有的知識都來自該方法。他們發現,整個宇宙的構造,的確是建築在我稱之為"宇宙密碼"(cosmic code)的看不見的普遍性的規律上的,是按一位神明(Demiurge)的藍圖而造成。【注三:該書作者所指的神明,是早期基督教中偽智派(Gnosticism)異端及希臘哲學中的觀念。偽智派認為物質是罪惡的,因此上帝不會去創造物質。物質的創造來自一個位低一等的神明,稱為Demiurge。偽智派有時甚至認為舊約中的上帝就是這位神明。】這些規律的例子包括量子學說及相對論、化學分子結構及化合的原則。當科學家發現這些密碼時,他們其實就是翻譯該神明的隱藏信息,以及他創造宇宙的秘訣。沒有任何人間智慧能把信息整理得如此有條不紊,有如此奇異的想像力,有時甚至簡直就是詭異!這一切必定來自一位自然界以外的智慧者! ……到底上帝就是這信息,或者他寫下了信息,或者這信息自己書寫,對我們的生命都毫不重要。我們可以安心地拋棄傳統的神明觀念,因為沒有科學證據說明自然世界有一位造物主,沒有任何科學證據指出在自然法則背後有一種旨意或一個目的。甚至連地球上的生物現象,雖然好像強烈地顯示是有一位造物主所設計的,但這些都能夠用進化論來解釋。(帕格爾斯在此叫讀者考察古爾德和道金斯的書來尋找證據。)總之,我們有了"信息",卻沒有發信者。 上面引述的頭一段告訴我們,宇宙一切看來好像按計劃設計而來,明顯到連像帕格爾斯這樣的無神論者都注意到,甚至對之禮讚,將造物主稱為某種"神明"。然後在第二段卻不經意地說,並沒有任何科學證據指出造物主的存在。這兩段引述的文字是很好的例子,讓我們了解自然主義科學家的心態,因為帕格爾斯提出了最具關鍵性的要點:本來好像是創造主存在的證據,卻是一文不值。因為他認為在自然律以外的事物,就算有證據,卻是被當作彼此矛盾的。但是反過來說,所謂"進化"的證據(就算僅包括微進化及自然生物的分類學關係),卻把"設計"的可能性排除了。自然主義的哲學把帕格爾斯的心思完全控制到這個地步,甚至當他面對及描述智慧設計的證據時,竟然視若無睹。 一般來說,"造物主的旨意"時完全處於自然科學的範疇之外的。更清楚地說,科學並不能告訴我們,在自然定律之外有沒有一種超越的旨意或目的。然而,對一個科學自然主義者而言,"超出科學之外"等於是在實在之外。 因此,自然主義的科學家一面可說他們並無意牽涉上帝或宗教的討論,但一面卻毫不猶豫地宣告宇宙是毫無目的的,他們覺得這說法並沒有違背良知。別人認為不了解某些奧秘的原因,是科學受限制的緣故,但這卻被自然主義者扭曲為現實的限制,他們覺得若在科學領域之外另有實在,是不可思議的。 這種思想的來由,出自科學家慣於用"範式"(paradigm)來指引他們的研究方針。根據研究科學哲學的學者托馬斯·庫恩的著名模式,科學的進步與古爾德和埃爾德里奇的"間斷平衡"進化論相似,庫恩的"常規科學"(normal science)經過了一段穩定時期,就被"範式轉換"所中斷,換言之,一種思考問題的方法取代了另一種。正如其他哲學理論,我認為庫恩的模式要小心地應用才行。但不管這模式在描述科學原則時有什麼不周到之處,它很清楚地讓我們看到達爾文主義的方法論。 庫恩最重要的觀念就是"範式",它不僅僅是一種理論或假設,而是一種兼受文化偏見及科學觀察所影響的意識形態。根據庫恩的看法,"任何時期科學界共同持守的信念,總免不了包涵被個人經驗和歷史事件所左右的專斷的成分在內。"科學家也與常人一樣,他們關於現實的觀念,受到產生科學"模式"的假設和思想的影響。 當"範式"為多數科學家接受之後,便成為科學研究的全盤操作的方法。這就是說,它決定了要問什麼問題和收集什麼資料。當"範式"還沒有被批判被挑戰時,"常規科學"就可以致力於作出理論的和實踐的結論,甚至也要解決一些與本身"範式"並不相符的困惑問題。科學於是在這期間大為進步,因為科學家都同意要做的是什麼,及應如何進行去作這些研究,他們不會因一些對基本假定的懸疑而受干擾。根據庫恩的看法: 我們如果細心察看,就可發現,無論以前或現在的實驗室里,"常規科學"好像總要把自然萬象裝入一個事先塑造好的相當沒有伸縮性的箱子里,這箱子是根據當時的"範式"而製成的。這時科學的目標完全不想去發掘新的現象;實際上,那些不能裝入該箱子的東西,常常根本不會被注意到。科學家也不想去發明新的理論,他們也常常不能容納別人發明的理論。因此"常規科學"的研究只不過是要更清晰表達當時"範式"所帶來的現象及理論。[著重號為引者所加]。 有些"困惑"越來越難解決,因此慢慢地變成為例外或反常的事物(anomalies)。只要科學研究還能成功地解決其他的問題,這些例外並不威脅當時稱霸的"範式"。有時一項可能使人覺得不是很適合的"範式",卻也可以引導一門科學前進。如此經過很悠長的時日,科學家才肯相信,目前"範式"所具備的觀念,無法解決一些非常重要的科學難題。然而,照庫恩所說的,全盤委身於某一"範式"雖然為科學帶來成功,也帶來危機: 因為"假定"了科學界知道宇宙是怎麼一回事,就促成了科學家花費很多時間從事其"常規科學"的研究。科學事業很多的成功,是因為科學界花很大的代價去維護上述"假定"。"常規科學"經常壓抑一些基本的新發現,因為害怕妨礙了它對某些"範式"的忠心。但是,只要對"範式"具有專註的熱忱,常規科學的研究必定不讓新發現被壓抑得太久。 人們最後不得不承認,依照目前的常規範式去作研究,會帶來很多棘手的問題。這時危機就出現了,科學研究領域好像顯得很混亂而多有困惑。然而再過一段時期,當新的"範式"取代了舊的,常規科學又得以信心百倍地繼續前進。 上文提到奧弗頓法官為科學下定義時,引用波普爾的一項原則,就是說科學理論應該可以用科學方法證偽(falsifiability),然而庫恩的說法卻不完全同意這一點;因為要去試驗察看每一項假設或每一項理論,看它是否可以用科學證偽,是不可能的事。每一項假設或理論的背後均有其假定的大前提,庫恩稱之為"範式"的,就是這些大前提的總和,也就是當時流行的"世界觀"(world view)。 "範式"本身並非一項獨立的假設,因為如果實驗證明不了,假設可以拋棄掉;"範式"是綜合性地對宇宙的看法,連那些例外的事物,科學家也通過"範式"的眼睛去觀察。根據庫恩的說法,例外的事件從來不會推翻一項"範式",因為維護它的科學家會用盡巧計臨時增添新的假設來解釋那些例外的證據。一個"範式"會如此稱霸科學界,一直到有新的"範式"代替它為止。不然的話,"拒絕一個範式,卻沒有別的去取代它,就等於拒絕科學"。美國國家科學院在聯邦最高法院所援用的針對"消極辯論"(negative argumentation)的規則,就是運用這套邏輯。 當一個新的"範式"成立,不只是能解釋以前的例外事物,它甚至造成整個科學界的觀點改變,使人覺得本來以為是例外的事物,實際上是不可缺少的、不需解釋的"同義反覆",即被認為非如此不可的真理。所以我們不必奇怪,為什麼有些著名的科學家會推崇達爾文主義的理論是一種高深莫測的同義反覆,或者乾脆宣布它是一個不需要經過實驗證明、邏輯上不言自明的命題。對他們來說,該主義的學說是"非如此不可"的真理。既然如此,任何對達爾文主義不利的反證,他們都一概不感興趣。 庫恩接著描述一些從實驗得來的證據,讓我們知道一般人都按照所受的訓練去看一切事物;而他們認為不應該出現的,即會視若無睹,連最好的科學家也不例外;反之,因為他們要靠推理來解釋那些極其難以觀察的事物,他們因此更容易受"範式"影響而產生錯誤的觀念。 庫恩又舉出另外一些例子,有關天文界能看到的一些現象,一直到哥白尼創導的天文學"範式"鞏固之後,才正式地被"觀察"到而得到解釋。當然,假若庫恩用生物進化論作為個案,他一定被定罪為"創造論者"。我們已經在第四章看到,化石記錄顯示非常廣泛持久不變的常態,而達爾文主義者卻閉口不提,認為沒有發表的價值。這種"坐井觀天"的思維不會因科學越來越高明而喪失。反之,因為資助研究的經費越來越受政府的集中控制,科學家只好集中精神從事被眼下"範式"所左右的研究工作。 新的"範式"並不單單對一些科學問題提出不同的答案或不同的解釋。新的"範式"會建議問一些完全不同的問題,尋找完全不同的資料。因此,互相衝突的"範式"從某方面說是"沒有共同衡量標準的"。就是說,一種"範式"的信從者很難與對方作理解性的溝通。當一項"範式"不止是特殊的科學理論,更是非常廣泛的哲學觀點時,庫恩的"範式"解釋更顯得真是確鑿了。 我再從個人經驗中舉一個例子,我覺得與一個自然主義的科學家討論新達爾文主義進化論究竟是否正確,是毫無意義的。我得到的回答多半是:既然新達爾文主義是我們唯一的科學解釋,它必定與真理最為接近。自然主義者通常會承認任何理論都可以改善,總有一天我們會對自然進化論有更清楚的了解。反過來說,要追問自然主義進化論本身是真是假,他們會說這是無稽之談,自然主義進化既是唯一可以構想的對生命的解釋,而生命是顯然存在的,那麼理論當然正確了。 我們很容易看到為什麼科學自然主義對科學家而言是一種非常有吸引力的哲學。它讓科學幾乎完全壟斷了知識的生產,擔保沒有任何重要的問題是科學研究不能解決的。然而我要問的卻是:這種哲學觀點是否僅為科學家職業的偏見(雖然是可以理解的偏見),抑或是了解自然界最客觀的有效方法?有人不斷把自然主義進化論滲透到社會的各個角落,使大眾成為進化論的信徒,其關鍵就在於此。 如果科學自然主義要在當代文化中佔優勢,除了提供物質世界的信息之外,它必須有別的貢獻,必須說明自然"創造"故事在精神上及道德上有什麼後果。 簡言之,進化論必須成為宗教。在以下幾章中我們可以看到這是如何完成的。 第十章 達爾文主義者的信仰第十章 達 爾 文 主 義 者 的 信 仰 國家科學院院長弗朗克·普雷斯為1984年出版的《科學與創造論--國家科學院的意見》這本小冊子所寫的序言中,告慰國人說:"認為進化論代表宗教與科學之間無法和解之衝突……是錯誤的。"普雷斯博士解釋說: 許多宗教領袖在科學的立場上接受進化論,而不放棄宗教信仰的原則。不論怎樣,正如1981年國家科學院會議的決議案所說:"宗教與科學是分立而互不相關的人類思想領域。將它們聯繫到一起便會導致對科學理論或宗教信仰的曲解。 該科學院所關心的,只不過是要證明它反對科學創造論是理所當然的,並沒有解釋什麼是"宗教",或在什麼情況下宗教界可以受到保護不遭受來自科學的干涉。斯蒂芬·古爾德對這問題說得更多,他反駁厄爾文·克里斯托爾所說的,目前傳授的新達爾文主義"對宗教信仰有理念上的偏見"。古爾德說,大多數科學家對宗教都無敵意,因為他們的課題"並不涉及神學所關心的範圍"。 科學不能回答我們該如何生活這個問題,正如宗教不能判定地球的年齡一樣。誠實明智的科學家(我相信我們大多數都是)早就知道科學能解決問題的限度,以及科學方法的力量該有的範圍。達爾文自己也曾感嘆科學不能干涉邪惡或類似的道德問題,所以說:"狗也可以揣測牛頓的思想。讓每個人儘力盼望與相信吧。" 古爾德與達爾文以上的答辯中含有很嚴重的問題。如果科學不能告訴我們該怎樣去生活,那就是說這知識可以從宗教中獲得,還是說我們不知何為善惡,好像狗不知牛頓的思想呢?每個人都可儘力去希望與相信,但有些人說希望與相信只是主觀感覺的表達,除非建立在科學知識穩固的根基上,希望與信仰僅為情緒上的胡鬧而已。 一位達爾文主義者,康奈爾大學知名的歷史教授威廉·普羅文正是這樣說的。他堅持說,科學與宗教的衝突是不可避免的,有宗教信仰的人如果接受生物進化論,"就需要在進教堂大門之前將頭腦存放起來"。尤其是: 現代科學直接表明,這世界是嚴格地根據機械性的原則組織而成。在自然界中根本就沒有有目的的原則。沒有用理智可以發現的神明或設計力量…… 第二,現代科學斷然認為沒有與生俱來的道德倫理定律,沒有引導人類社會的絕對原則。 第三,人是極度奇妙複雜的機器。人之成為有道德的人是由於兩種基本的作用,即遺傳與環境的影響。僅此而已。 第四,我們必須認定:當我們死的時候,我們就死了,一了百了是我們最後的終結…… 最後,傳統思想中的自由意志--在不同可能的反應中,作出不受強迫、不能預料的自由選擇--根本沒有這回事……就目前所了解的進化過程來說,根本不可能產生一個真的能自由選擇的生物。 古爾德向克里斯托爾鄭重宣告,在支持進化論的生物學家中,"對宗教的態度有極大的幅度的差異,從每日虔誠祈禱者至堅決的無神論者都有"。但據我個人的觀察,後者遠多於前者。普羅文也同意我的看法,他說,大多數的進化主義生物學家是無神論者,"許多人因為認識了進化的機製作用及其他科學而走上這條路"。少數認為生物學與宗教不衝突的人,"或是思想遲鈍,思想分裂,或是不自覺的無神論者"。科學組織隱瞞這衝突是因為恐怕喪失科學研究經費,或因他們認為宗教有助於道德教育。普羅文指著科學院1984年的宣言,說:"這些解釋還可算是權宜之計,但在理智上是不誠實的。" 當我們將混亂的名詞澄清之後,協調這些言論並非難事。該科學院說"進化"與"宗教"並非無法相容,字面上是正確的。當這些名詞沒有確實的定義之前,任何一個詞沒有足夠的內容當然不可能造成衝突。甚至進化與"有神"的宗教也可相容,因為神或許也可用使一類生物逐漸地進化到另一類的生物作為"創造"的方法。這樣的進化並非科學家所想像的進化,但是他們不向大眾坦白說明,因為對自己並無益處。 古爾德的話也同樣引起錯覺。許多科學自然主義者接受"事實與表面價值之區別",不要求科學描述真實的知識一定直接導致必須之行動。另一方面,他們不認為一切倫理的言論都同樣合理。一個理智的人會從確實知道的基礎上開始推想,不會從未知或不確實的基礎上出發。正如辛普森所解釋的: 當然,有些以宗教為名,且有宗教情操的信仰仍然存在,但是因為顯然與進化論衝突,所以雖然有感情的吸引力,在理智上站不住腳。無論如何,我認為進化與真宗教彼此相容是顯而易見的,不必再加討論。 以科學的信條將宗教劃分為真宗教與偽宗教當然不算"反宗教"。但卻與科學院的宣言認為宗教與科學是互不相關、分立的兩個人類思想領域的看法直接相衝突。 科學自然主義者不認為這是一個矛盾,因為他們從不將科學與宗教的領域放在同等嚴肅與重要的地位。就他們而言,科學是客觀的知識;宗教只是主觀的信仰。若有選擇的話,理智的人接受客觀的知識,而輕視主觀的信仰,所以認為二者無需衝突。理性不能了解的宗教信仰(例如:一位造物主突然設法將自己的旨意向世人啟示)只是幻想而已。自然主義的宗教,以科學作為事實的形象,這是控制非理性力量作有理性用途的一種方法。它可用作招募支持科學計劃的工作,例如發展環境保護與醫藥研究等項目。 美國科學家聯盟(簡稱聯盟)招致達爾文主義者的憤怒,指責他們將科學與錯誤的宗教混在一起。聯盟的成員是科學教師和福音派的基督徒,忠於基督又忠於科學對自然世界之研究。一些原教旨派的創造論科學家在多年前脫離聯盟,不滿他們不但接受地球極古之地質證據,而且接受生物進化的理論。 聯盟的領導已大體接受"和諧共存說"(compatibilism,即認為科學與宗教各有不同的領域,所以互可相容)和"神導進化論"(theistic evolution)。神導進化論難下定義,但包括主張神統治自然世界,而在科學上則避免與達爾文派勢力爭論。但因達爾文主義者越來越鮮明地表明他們的立場及其主義在宗教及哲學上的涵義,使聯盟的有神論受到前所未有的壓力。 無論如何,和諧共存說有其限度。國家科學院1984年的小冊中強烈的自然主義偏見,給大眾一個印象,認為進化論的各項問題都已解決,對此聯盟的領導不得不採取行動。在基金會的支持下,出版了48頁有圖解的小冊子《在爭論氣氛下講授科學:美國科學家聯盟之見解》寄給數以千計的中學教師。這本小冊子的主要目的是鼓舞教師以開明態度教學,尤其對一些尚未解決的問題保持中立,例如生命是否真的偶然出現,寒武紀大爆炸時第一批動物是怎樣進化出來,人的理智與直立姿態如何進化而來等等。 【注一:以下幾段是《講授科學》一書的內容概要: 現在科學家對進化論的各方面都在探究。這些科學家有信神的也有不信神的,程度上各有不同。但不管這些探究的結果如何,大多數的科學家同意"科學創造論"基於地球僅數千年之久的年齡,實不足成為另一可選擇的理論基礎。 很明顯,講授或不講授進化論,都難免有許多爭論。這些爭論有科學、宗教、教育、政治以及法律上的後果。爭論雙方的教條主義者,如果以各自的立場為唯一站得住的立場,便使雙方都無光彩了。 許多有思想的人,雖然相信地球有數十億年之久,也承認生物經過久遠的地質時代已有很大的變化,但仍然可以篤信聖經,視上帝為造物主。有些(不是全部)因宗教而信仰創造的人,也能擬想"廣進化"(Macro-evolution)可能是神原初創造物種的方法。 換言之,在進化與創造之間有廣闊的中間地帶,雙方不必視如仇敵。】 撰寫這本小冊子的人,都天真地期望它能得到多數科學家的歡迎,改正進化論者的過分自信的態度,當他們極力說服大眾不要再有任何懷疑的時候。一些官方的科學組織與創造論者處於戰爭狀態,其政策是要求創造論者無條件投降。那些自命為科學家但又試圖說服學校教師,說什麼關於自然主義世界尚有些"未解決的問題"的人,將被認為是這場戰爭中的內奸。 報復迅速來到。加州一位專與創造論糾纏的"科學諮詢者"威廉·貝涅塔,組織一群科學界知名人士加罪於聯盟的小冊子,指責它"企圖以偽科學的系統代替真科學,去證明聖經的敘述"。《科學教師》(The Science Teacher)雜誌發表了一些貝涅塔所編寫的文章,標題是《科學界譴責重新精心包裝的創造論》。九位知名的科學家,包括古爾德、菲秋馬、埃爾德里奇及薩里奇等,對這小冊子嚴加斥責。文中大意說聯盟成員是狡詐的創造論分子,以科學客觀態度為借口來掩飾聖經字字可信的信仰(Biblical literalist)。 這些控告使小冊子的作者頗感困擾,並且控告的偏頗失實使熟悉聯盟的人很容易認為控告者乃蓄意歪曲。其實,也不能說狂熱的科學自然主義者有意欺騙,因為他們沒有認清信仰神的人中各派系微妙的差異。就狂熱的自然主義者而言,承認信神的人或為無害的感情主義者,只是口頭提到神,而基本上仍持有自然主義的世界觀;或為創造論者。這兩方面的人都是愚夫,但後者具有威脅性。 在狂熱者的眼光里,美國科學家聯盟的作者具有相信創造論的充分證據,除了暗示生物新種的出現可能有上帝介入之外,他們還有什麼目的不停地說尚有"未解決的問題"呢?這樣說便是創造論,況且聯盟承認,自己是相信聖經權威的基督徒團體。他們反對科學的進化論,必定是因為它與聖經的敘述相衝突。此外別無理由。 只是達爾文主義者認為將錯誤的宗教與科學聯繫一起是可憎的。為了證明這一點,我們引用近代合成進化論重要發起人中的兩位,即多布贊斯基和朱里安·赫胥黎。赫胥黎的宗教,即"進化人文主義"(evolutionary humanism)向人類提供"神聖責任"及"光榮機會",促進進化過程在地球上達到最大的成就。這不只是他們的意思,不單要努力保證產子最多的品種繼續產子最多,並且要促進"人體內在的潛能"得以"完全發揮"。美國教育改革家約翰·杜威受同樣的理論激勵,在1933年為"宗教人文主義"發起了一場運動,它的宣言反映了當時科學自然主義者的假設,即有神宗教被淘汰之後,會引進人類社會的合作及科學進步的新時代。不久,希特勒真的實現了某些人類內在潛能的發揮。杜威的繼承人在1973年承認,因為以往40年的經驗,證明當時的宣言"太樂觀了"。 修正的宣言不得不向現實讓步,例如說,"科學有時不能帶來良善,反而帶來邪惡",及"傳統宗教確非人類進步的唯一障礙",但基本的言論仍未改變,即只有科學才能拯救人類: 明智地運用科技,我們可以控制環境,戰勝貧窮,大量消滅疾病,延長壽命,顯著地改良人的行為,改變人類進化路線及文化發展,開啟大量新能源,給人類提供到達富足與有意義人生的無窮機會。 較任何人更徹底地從進化中引出廣泛的樂觀主義的言論者,莫過於德日進。他是科學哲學家、古生物學家、叛離耶穌會的神父,在"貝爾當人"及"北京人"的發掘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德日進要使基督教現代化,將它建立在進化論的磐石上,而不建立在巴勒斯坦2000年前的傳說中發生的事迹上。一些比較嚴謹的唯物達爾文主義者認為德日進的言論只是假意的噱頭,但是對像多布贊斯基這樣一些比較有心靈情操的人則有強大的吸引力。 在對克里斯托爾的反應中,古爾德舉出"這一世紀最偉大的進化論者又是一生為正統東正教徒"的多布贊斯基,來證明進化論與宗教可以保持和諧。就多布贊斯基而言,二者更甚於和諧。在他的《進化中的人類》(Mankind Evolving)一書中說,達爾文已治癒了"哥白尼與伽利略造成的創傷"。這創傷是指發現人與地球不是物質宇宙的中心。達爾文則將人置於宇宙的精神中心,因為人現在已明白進化論,並且開始有控制進化的潛能。多布贊斯基興奮地說:"進化不再需要依靠外來命運的支配;相信它可由人依其智慧與價值而控制。"為了更詳細說明,他向讀者介紹德日進以下的一段話: 進化是理論、體系或假設么?全都是,它更是基本原則,一切理論,一切假設,一切體系今後都該向它屈服,滿足於它然後才為真實而可理解的。進化是一道光,照明一切事物;是一個軌跡,一切思想都該依循。這便是進化。 換言之,進化是人人必須崇拜的上帝。進化會把我們帶入天堂,即德日進術語中所謂的"頂點"(The Point Omega): 一切意識和諧之彙集成為類同超意識(Superconscious)。在這大地上不止有無數思想單位,也有單一思想的脈絡,最後形成有軌式的有效思想單位。眾多單獨思想的結合,並互相彼此加強,而成為一個一致的思想……在思想的維度中,如時間與空間的維度中,這宇宙除了必然聚合成無可限量之外還有什麼? 這些幼稚樂觀的、企圖塑造一個科學的宗教的思想,至今仍殘留在"新世紀"運動中。但達爾文主義者今日對人類前景已傾向於較悲觀的看法。1988年,梅特蘭·埃迪與唐納·約翰遜揣測"現代人"(Homo Sapiens)將因核戰爭或生態劇變很快滅絕。這令人沮喪的情況,是因為科技急速發展而產生大量有毒廢物,毀壞原始森林與臭氧層,及人口無限制地增加。我們無法用理智處理這些問題,因為"本質上,我們仍是容易激動的石器時代的",只能創造科技而無法控制它。埃迪與約翰遜認為科學將能利用遺傳工程設計"更好的人"。人類若要避免滅絕,必須有政治的力量控制進化,使進化成為人的選擇,不再任由盲目的自然選擇操縱。 這些企圖將進化論作為宗教或倫理體系,並不是一時的糊塗,幾乎一切知名的達爾文主義者都已一試身手。達爾文的進化論是關乎我們是誰、從哪裡來的幻想故事,或說是虛構的創造論。因此,很明顯地,進化論可作為揣測人該怎樣生活,怎樣選擇的基礎。創造論者有理由以神的創造與神的旨意為基礎。科學自然主義也有理由以進化論作基礎,視人為自然的產物。 從神秘角度來說,達爾文主義將人從由高於人的力量控制其命運的幻想中解放出來。由於缺乏科學知識,人類起初將自然現象,例如天氣與疾病,作為皆由超自然所控制;當人類學會控制及預測自然力量時,便將較小的神明放在一邊,而相信有一位統管宇宙的造物主的高度進化之宗教。 最後,古今最偉大的科學發現產生了,現代人則獲悉自己是一種沒有目標、也不關心他們的自然盲目作用的產物。於是,"神死了"的結論使一些人覺得是個大損失,另一些人則以為是解放。從什麼解放呢?若盲目的自然產生了有智慧控制大地能力的人種,若這能力以前因為迷信被掩蔽,那麼人類自由與幸福的前景便不再有限度了。這便是1933年人文主義宣言所傳達的信息。另一可能便是無目的的自然產生了無理性的力量所控制的世界。在這世界裡,權力便是理,人類自由只是幻想而已。統治之權屬於能控制使用科學的人,所以統治者不必顧慮人民的要求,因為科學認為這要求是無理性的產物。原則上,應該促使人民要求更好的東西。讓他們照常生活並非仁慈,因為容易激動的石器時代的人,若能使用科學技術便只會毀滅自己。 不管達爾文主義者採取樂觀或悲觀的見解,他們認為必須使人們像科學自然主義者那樣理解這個世界。人們必須學會把科學看作是唯一可靠的知識,是改良甚至保存人類境況的唯一力量。這就要求用公共教育來做灌輸的工作。下一章便會討論。 第十一章 達爾文主義者的教育第十一章 達爾文主義者的教育 英國自然歷史博物館位於偏僻的南肯辛頓區一座維多利亞式的華麗建築物中。為了紀念建館一百周年,1981年對達爾文的理論作新的陳列展覽。訪客入館時首先看見一個告示牌,上面寫著: 世界上有這麼多種類的生物,你是否感到驚訝? 有一見解認為今日所見的生物,都由久遠之前的祖先逐漸改變進化而來的。 進化怎樣能發生呢?一個物種怎樣會變為另一個物種? 本廳中的展覽讓你看到一個可能的解釋,即查理·達爾文的解釋。 附近還有一張海報說:"另一見解便是上帝創造一切生物,完美而不改變。"博物館出版的一本小冊子肯定地說:"自然選擇的進化觀念,嚴格地說,是不科學的。"因為其只由邏輯推論而來,並沒有實驗證明。又說:"若進化論是真的",可為生物分類學家提供一個解釋為什麼自然界有"群體之中的小群體"。這展覽的主要信息是說明,達爾文主義是一個重要的學說,但並非不可懷疑。 一些知名的科學家對這些相對的言辭有激烈的反應。英國著名的科學雜誌《自然》周刊的"社論與來信"欄,便成為爭論的場所。一位新達爾文主義的健將霍爾斯特德開始不僅攻擊這次有關達爾文的展覽,而且攻擊該館對恐龍與人類進化的展覽,認為這些展覽的錯誤在於使用分支學說(cladism)的分類法,因為這種分類法假定沒有一種生物可證明為他種生物的祖先。【注一:近年來生物分類學已被分支學說所取代;在博物館的陳列與教科書中普遍地被採用。目前重要點即分支圖(cladograms)表示現存與化石物種彼此的關係,並非祖先或子嗣的關係。若認為兩個物種(如猩猩與人)之間的相似之處超過第三者,則這兩種在分支圖中並列,導致兩種相似的假設的共同祖先則從未列出。一些老派的達爾文主義者認為,分支學說使人相信進化乃突然分支的作用,並非達爾文的漸進主義。某些分支論者說,就他們的專業而言,共同祖先的假設早就可以拋棄。】又說分支學說的文獻充滿了誤用的"邁爾、辛普森,甚至達爾文本人的材料"。因為這些知名人士堅持"將今日所觀察的作用,延伸到過去的時代,便足以解釋化石記錄的變化"。 霍爾斯特德指控有些展覽不但達爾文主義,並且攻擊進化論本身。例如"人在進化中的位置"的展覽特意否認直立人猿(Homo erectus)是現代人的祖先。所以"創造論者多年所堅持的信念,現在由自然歷史博物館公開地宣告了"。 但霍爾斯特德並不將這些過錯歸咎與創造論者,而歸於馬克思的信徒。他認為馬克思的信徒偏愛突然改變的進化作用,而不是漸漸不斷的變化,因為這樣更符合他們的社會理論。他們認為社會的變化乃由革命性大突變而改變到另一種狀態,達爾文的漸進主義則很像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社會,由自由經濟競爭及民主改革而逐步改良的。霍爾斯特德沒有提出博物館的科學家宣傳馬克思主義的確實證據,但堅持博物館"有心或無心"地懷疑達爾文的漸進主義,支持馬克思主義的理論。【注二: 雖然霍爾斯特德的指控是無根據的,但政治上的觀念與生物學上的觀念,常有密切關係是事實。傑出的達爾文主義者,如哈佛大學的理查·盧旺廷及古爾德自傲地聲言生物進化論與經濟或種族競爭相連。1981年在東德的科學會議中,達爾文主義派的科學哲學家邁克爾·魯斯說:"生物學產生許多願望、需要、慾念、激動,以及許多正確行動的勸戒,好似路德或衛斯理的講道一般。" 】 指控政治動機可算為很好的娛樂。但重要的是,從前只在專業團體中表示對新達爾文主義及化石祖先存在的懷疑,今由博物館公諸大眾了。特別是有些陳列指出正統的進化論只賴某類邏輯支持而非依靠科學證據。在《自然》周刊中發表的一份報告引用了博物館一位高級科學家向大眾所作的演講: 適者生存是句空話,是咬文嚼字的遊戲而已,所以許多評論家說,不但進化觀念並不科學,連自然選擇也不符合科學。我們應否相信自然選擇是個無意義的問題,因為這是從某些預定前提推理來的必然結論…… 由自然選擇而進化的見解是一個邏輯問題,而非科學問題。因此由自然選擇而進化的概念,嚴格來說是不科學的。 儘管我們相信進化確實發生了,但顯然我們對這問題應存開放的態度…… 我們不能證明這觀念是真的,只不過我們還不能證明它是假的。或許某一天有更好的學說可以代替它,但到那時才…… 寫報告的人說:"若這些是我們的朋友與支持者的語言,則創造論會幫我們防禦仇敵。" 《自然》周刊中的一篇社論,以《達爾文死在南肯辛頓》為題,用以下的誇張詞藻質問他們認定的侵犯者: 本該視為近乎達爾文主義城堡的博物館,主持的人是否失去了勇氣,更不用說失去良知了?……在向公眾介紹科學時,對還在爭論的題目,適當地說還遇有懷疑,誰也不會反對。但進化論對認真的生物學家而言,還有懷疑么?否則,這些模稜兩可的言論,除了引起混亂之外有何作用? 這篇社論揣測說,博物館的陳列是一班與該館科學家不太親切的工作人員所設計,因為多數知名的生物學家"寧願失去右臂也不願以"若進化論是真的"作為一句話的開始"。這揣測激起了22位知名生物學家的憤怒,驚奇《自然》周刊會"主張將學說當作事實介紹"。這些生物學家說:"對進化論我們沒有絕對的證明",雖然有"許多間接證據,且無更佳的選擇"。或許太天真了,他們結論說:"若有一個更好的理論出現,明天便可放棄進化論。" 信函與社論的交互反應繼續了數月之久。《自然》周刊的編輯遲遲才發覺,達爾文主義在科學家中較他們所想像的更難一致,於是在一篇關於正當懷疑之範圍的主要文章中,採取了較溫和的路線。這篇以煽動性的《進化論的真實性有多少?》為題的文章,因作出讓步而令大眾惶惑,且較博物館的陳列更使達爾文主義者吃驚。那些編輯先闡明卡爾·波普爾曾說達爾文主義是形而上學,而且不能證偽,又不明智地承認這評論在"技術上的正確性",再勉強地解釋說,"進化論並非毫無經驗證據支持"及"形而上學的學說也不一定是拙劣的理論"。 該編輯的文章進而承認,"大部分的人對達爾文主義持有懷疑"。因此鼓勵博物館向懷疑者挑戰,闡明爭論之處。他們將懷疑者分為兩類:"有些人懷疑達爾文主義出乎令人敬重的立場,另一些人認為生物發生的過程實由超自然的作用而來。後者的理論甚至不是形而上學,簡直就是不科學的"。這篇文章最後說,為了不致令科學家氣餒,"懷疑主義運動"(即認為科學理論沒有絕對的真實性)不要"太深化"。雖然《自然》周刊主張消除一切成見,但堅持"有一成見是可容許的且是必要的,就是一種先入為主的信念;即一切可觀察的現象都可以用理論來解說"。 《自然》周刊的評論不僅暗示達爾文主義屬於形而上學的系統,由信仰支持,還因鼓勵博物館引起大眾懷疑達爾文主義的證據不足的問題,而招致責難。這樣無法下台時,該周刊在數星期之後發表另一篇文章企圖平息風波。它肯定說,雖然"沒有生物學者會否認上帝造人的可能性,若有人這樣相信,那麼他也會認為達爾文所觀察的機制也是上帝所選擇的創造方法"。【注三:也許這作者心中的機制是自然選擇。但是寫《人的起源》的達爾文,因對自然選擇很失望,半道歉地說,在《物種起源》中它已被視為過分重要,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有性選擇來解釋人類特徵的來源(另一些含糊的機制在今日的新達爾文派中不受支持)。】博物館的責任不是為迎合懷疑者,而是為進化論辯護: 面對宗教與神秘派有組織的壓力,進化論者也需要表達自己見解的組織。這些見解應該贏得熱烈擁護,具有相當的說服力,但不應該降格為政治宣傳的片面說辭與故作高深。對願意聽的人有適當的信息,而不需要與辨別過細的科學哲理家長久爭辯。 相信分支學說者在這場辯論中也有所得。特別尖銳的是斯·納爾遜的信: 在這行業中較有宣教士心志者的驚訝下,分支學說者不將化石作為特別啟示,而將化石當作好似與其他生物標本一樣,試圖作適當的解釋,有關細節更是如此。這樣的作風對外人而言雖然合理,但化石學家們不情願地碰到分支學說時,對他們感情的打擊(我見過次數多得不計其數了),好似一個持原教旨主義信仰的牧師遇見一個不速之客,說聖經不過是許多好書之一而已。我只要說現在有一種建立在鞏固基石上的教會就足夠了。 無論如何,將《物種起源》當作許多好書中的一本,已經足夠將參觀博物館的群眾引入歧途了。一位為達爾文主義何無神論辯護又以思想清晰而著名的哲學家安東尼·弗盧後來解釋說,這場插曲都肇因於"公僕"(指博物館的科學家)的背信。因為他們有責任介紹已成立的真理,而不該傳播非正統的意見使大眾惶惑。他公開指責這些傲慢自負者,"濫用公共機構的資源,去向參觀這些公共陳列的外行人,推銷自己寵愛的理論(分支學說),好似它已被有資格判斷的專家們所公認。而這些外行人大多數是無邪的青年"。 弗盧報告說,"這些討厭的材料已逐漸被收回"。正如這段話暗示,博物館已經在壓力下投降了。博物館的發言人致函《自然》周刊解釋說,館員避免以教條式介紹達爾文主義的企圖不幸"給人的印象與目的相違",錄象片中說適者生存是一句空話的一段,已馬上剪去,並將繼續肅清其餘的陳列。 當我1987年去該博物館參觀時,陳列已不再令觀眾感覺達爾文的理論尚有爭論之餘地了。例如在達爾文陳列廳入口處,那塊寫有"一個可能的解釋"等詞句的罪大惡極的廣告牌,已被以下這段使人恢複信心的告示所取代: 當我們將自己與化石中的親屬相比較時,便會發覺人已經進化的證據。 達爾文的工作有力地支持一種觀點,就是一切生物,都經極長久的時間逐漸演變而來。 這便是我們說的進化。 許多人認為進化的理論與他們的宗教信仰並不衝突。 起初陳列"模稜兩可的話"給人對達爾文主義有足夠懷疑的印象,但沒有清楚說出那可以懷疑的是什麼。後來博物館發言人在接受訪問時解釋說,那懷疑並不指化石中缺乏中間型生物,或在寒武紀初期複雜的生物突然出現,或解釋遺傳密碼來源的困難,或育種實驗中變化之限度,或"有希望之怪物"的爭論,或間斷平衡之爭論,或劇變滅種之重要性。當初的陳列在有見識的批評家眼光中,已分明是一種掩飾,而非明白說出達爾文主義的難處。雖然如此,博物館的發言人說,現在與20年前的進化陳列時已大不同了,當時的館長(加萬·德·比爾爵士)"寫過一本小冊子,提到今日進化已被接受為事實,自然選擇就是進化的機制,別無其他。就他來說,重要的觀念已經成立,沒有再需要思考的餘地了"。 從英國自然歷史博物館的爭論中可以看出,教育家向青年提出進化的證據時傾向於使用含糊之詞,並非實際由於創造力者的反對。向易受影響的人講授進化論,用可能引起懷疑的言語,是達爾文主義者所極憤怒的。例如解釋間斷平衡的辯論時,必會給懷疑者一個印象,即達爾文主義者無法從化石中找出廣進化的證據,因而作不充分的辯解。不管專家怎樣熱烈堅持,他們只辯論進化的速度,而不關注進化是否真的發生了。但少數聰明的青年會覺悟,因為沒有逐步遞變的事實,進化可能缺乏證據。就達爾文主義者而言,講授進化不是為鼓勵未成熟的心靈或已成熟者去思考達爾文主義者無法接受的其他可能性。 加利福尼亞州有許多不同的團體,包括創造論者以及一大群有影響力的科學團體。70年代初期,創造論者說服州教育局採取"反教條政策"。但此後科學教育家進行反擊,他們迫使教育局頒布明白條文,訓令學校根據達爾文主義者的理解來講授進化。 教育局在多次辯論之後,1989年初頒布了《講授科學的政策宣言》(Policy Statement on the Teaching of Science)。雖然目的在於鼓勵在課室及教科書中對進化有更多的講解,但沒有這樣明白的說出。因為這些教育家要對科學作一籠統的宣言,而不承認進化論是一特殊的個例,包括宗教與哲學上的問題,與其他科學領域有異。 表面上,《政策宣言》是合理且寬宏大量的。開始說,科學是探究自然界可觀察的事實,與可以試驗的假設;不是研究神聖的創造、終極目的,或終極因由。這些非科學的題目該劃歸到文學或社會學的課程中。《政策宣言》著重地說,教育的目的在於促進理解,而非強迫信仰,所以不論講授科學或別的課題,都不該採用教條方式。《政策宣言》甚至重複說明信仰與理解的重要區別:"作為一個有知識的公民,學生不必完全接受在自然科學課程中所講解的一切,但必須明白科學思想中的重要線索,包括方法、事實、假設、理論以及定律"。 《政策宣言》又繼續解釋說,科學的事實、理論、或假設,都可以由試驗而作取捨;這一點與信仰或教條有所區別,因為後者沒有試驗的標準,所以不能在科學課室中討論。並且說,科學教師在職業上必須堅守科學陣地,應該將科學以外的課題敬重地請學生與家長或牧師討論。 若不知道知識與信仰微妙差異的人,會以為《政策宣言》是保護相信創造論的學生的權益,假使他們"理解"進化論的話,可以質問它的真實性。這是誤解了。因為達爾文主義者認為,如果理解進化論而又真的不信是不可能的,好像理解算術而將二乘四作為七一樣。對達爾文主義者而言,純自然主義的進化是該學習的事實,並不是可以質詢的見解。只要不影響他人,一個學生可以默默不信,但學生或教師都不得在課室中討論不信的理論。 《政策宣言》不是為著保護異議者,而是在表面反對教條主義的教育系統中,為自然主義之進化作為事實講授,作哲理上的辯護。這辯護認為科學因其方法的可靠性應受另眼看待。科學上的事實與理論不斷受試驗,哲學有或宗教教條"至少部分基於信仰,不受科學試驗與反駁"。雖然促進信仰不符教育目標,推廣知識卻是教育責任。凡明白個中含義的人都知道,這些含糊的言詞都為著這一點:自然主義的進化論屬於知識不屬於信仰,所以反對的人是出於無知;消除無知才是教育所應有的目標。 繼《政策宣言》之後的課程指導叫做《科學體制》(Science Framework)。《科學體制》告訴教科書的出版商,若要爭取龐大的加州市場,必須怎樣做。它口頭說,教學必須使用非教條式原則,但卻有明顯的信號要求講授進化,去說服學生相信正統的進化理論為目標。該理論的重大困難則被忽略或漠視了。又要求教師向學生重新肯定科學是可靠的,它是自我更正的事業;對進化論所謂根據科學的反駁已被科學團體考慮後而拒絕了,所以進化是"已被接受的科學事實"。 這些文件中的言詞好似在蓄意隱瞞事實,而非表彰事實。例如《科學體制》沒有承認科學無法證明隨機的突變與選擇怎能產生複雜的生物構造,反而將自然選擇與適應作無謂的分別: 自然選擇與適應是兩個不同的觀念。自然選擇指適應環境的生物特徵在後代中有更好的表現……適應乃是生物因環境刺激的反應作用,由於自然選擇而改變構造與行為。 對於古生物學家無法鑒定任何大類生物的祖先,便輕描淡寫地用一句話抹煞了:"尋求彼此關係最近的種類生物進化的相互關係,重於尋求祖先。"關於廣進化的速度頗為難堪的爭論,也只用一句話掩飾:漸進的變化除了例外之處,是一般的規律。 雖然生物的改變是逐漸而經過極長久的時間,但有些生物巨大的改變,在地球歷史較短的時間內便完成。這包括進化、多樣化,以及許多化石物種之滅絕。 最後,《科學體制》以圖表說明細胞色素C系列中分歧的規律性。這所謂"分子時鐘"的現象,與根據於自然選擇的預測相反,所以需要發明另一個分子進化理論去解釋。但《科學體制》卻說,圖表中顯示氨基酸系列在分子進化中變化率的規律性,它的結果正如進化理論所預測。 【注四:細胞色素C的圖表曾使《體制》的作者非常難堪。因為發現其中排字上的錯誤,與創造論者所寫的《談人與熊貓》類似圖表中的錯誤相同。面對證據,《體制》進化生物學部的負責人承認抄襲了創造論者的書,不過將所列的生物種次序倒置,其他部分一字不易照抄,而且沒有核對其正確性。】 在《科學體制》的前言中,作者讚揚科學是一個"探求歡樂的無限旅程",並強調激發學生進行科學探求的興奮感的重要性。無論如何,這興奮的感覺卻不可涉及進化的基本問題。他們可鼓勵學生考慮從事生物工程事業,但解決進化之奧秘是不能的事,因為達爾文主義者堅持它根本沒有奧秘。那"有趣的觀念問題"已經解決,現在只能談細節了。 《科學體制》最可取之處,就是請教師及教科書的作者不要用一些言語來暗示科學理論要根據主觀成分或信眾的多寡而定。 不該對學生說,"許多科學家"這樣想或那樣想。科學並非由票數決定,而是由證據決定。也不該向學生說,"科學家相信"。科學不是信不信的問題,乃是有沒有可受觀察及客觀理解的證據……讓學生知道在科學領域中的任何問題中,極不能因某重要人士如此說(權威)或因歷來都是如此說法(傳統)而決定。 但是《科學體制》馬上自相矛盾,將"進化"僅含糊地指為"通過時間的變化"。因為含糊的觀念是不能由觀察與客觀理性試驗的。《科學體制》勸我們相信這含糊的觀念,是因為許多科學家這樣說:"進化是一個已被接受的科學解釋,所以在科學家群體中,更甚於重力與電子流動的理論,不加爭辯。"訴諸權威是無法避免的,因為達爾文主義的教育家們,不能公開揭示進化論乃至直截了當地基於《政策宣言》中所謂的哲學信條上。這信條是無法由科學方法試驗與反駁的。 達爾文主義的科學家相信,這宇宙是純由物質因果運作的封閉系統;又相信對生物界奇妙的、好似為某些目的而設計的現象,科學該提供自然主義的解釋。若是沒有這些假設,達爾文主義者無法推論出各大類的生物都有共同祖先,或推論隨機的突變與自然選擇,能代替一位有智慧的設計者。這兩個基本的信條都是不能試驗的,所以根據《政策宣言》都不能在科學課堂中討論。 發起在公立學校向學生進行灌輸運動,可能是達爾文主義者戰術的嚴重失策。過去,在中學教科書中進化論的材料較少,只是說許多科學家都相信它。大學生物專業的學生或研究生院的學生才嚴肅討論進化的科學證據。許多外行的人很少有機會知道,多少哲學以科學的名義講解。即便知道內情,也無法作有效的反抗。 達爾文主義者因為自己要求公立學校"多講授進化論"而改變了這得意的情況。他們真正的意思是,公立學校應該竭力說服學生相信達爾文主義,並不是要他們公正地指出使進化論難堪的證據。但在公立學校所作的是公眾的事,即使創造論者也有權指出教科書或其他教材中的錯誤或含混躲閃之處。當局的壓力可能一時有效,但堅決的反抗者終會說服大眾,給他們對證據發言的機會。當聖經原教旨派以外的群眾知道,達爾文主義者那樣頑強地反抗一切對神的信仰,及達爾文主義極少科學證據,達爾文主義者會後悔脫離當初的掩護所了。 第十二章 科學與偽科學第十二章 科學與偽科學 卡爾·波普爾(Karl Popper)對認識科學與偽科學的區別,提供了不可或缺的起點。廿世紀早期,年輕的波普爾住在維也納城,那裡的學術界由各種基於科學的意識形態所支配,如馬克思斯主義,弗洛伊德(Freud)與阿德勒(Adler)等精神分析學派。這些意識形態普遍地被接受為自然科學的合法支派,並且因為似乎有很大的解釋力而吸引了許多知識份子。波普爾觀察到: 接受了馬克思主義或精神分析學,會有類似理智的轉變或得到啟示的作用,令你看見那些門外漢所看不見的新真理。當你的眼目一旦開啟,便可到處看見求證的實例,這世界充滿了對理論的肯定。不管事情怎樣發生都合乎其說。所以真理彰彰,不信的人顯然是不願看見明白的真理。拒絕的人或因與他的階級利益衝突,或因「未經分析的抑制」而渴望尋求醫治……。馬克思的信徒翻開報紙在每頁中都可找出他們對歷史觀點的證明。不但在新聞中、也在介紹新聞的方式--表示報館的階級偏見,當然更在報紙沒有報道的事中。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學家強調,他們的理論經常為「臨床觀察」所證實。 波普爾發覺,顯然可以解釋每件事的理論,實際上沒有解釋任何事。若工資降低,那是資本家要剝削勞動者,正如馬克思所預測的。若工資提高,那是資本家要以賄賂來挽救腐敗的制度,這也是馬克思主義所預料的。精神分析者可以解釋人為什麼要謀殺,又可同樣靈巧地解釋為什麼有人要犧牲自己的性命,去救活別人。無論如何,波普爾認為真正有解釋能力的理論,應該在許多可能發生的事之外作出冒險性的預測。當預測很有可能失敗的時候,預測的成功才真正有份量。 當波普爾將馬克思與弗洛伊德所用的方法,和愛因斯坦所用的治學方法相比,就得了很深的印象。愛因斯坦不顧一切地以他的普通相對論(General Theory of Relativity),冒反證之危險,作出對實驗結果的大膽預測。若結果不如預測,他的理論便會失去權威了。弗洛伊德派的人則不同,他們只去尋找求證的例子,並且將理論作成可以普遍適應的東西,所以任何事都可作為證明。馬克思曾作出特殊的預測,例如關於資本主義不可避免的危機。但當所預測的事沒有發生時,他的信徒們便修正理論,使它仍然可以作出解釋,而不論所發生的事是正是負。 波普爾不止解決了愛因斯坦的科學方法與馬克思、弗洛伊德的偽科學怎樣不同的特殊問題,還著手解決了什麼是科學、它與哲學或宗教怎樣區別等更基本的問題。從前培根(Francis Bacon)系統地將科學視為歸納之操練。這模式已久為人接受,認為科學家設計理論是為了解釋已有的實驗數據,進而累積更多的證據來求證理論。但懷疑派的哲學家,特別是休謨(David Hume),則對能否用一系列所觀察到的事實,來建立概括性定律的正確性提出質疑。在我們有限的經驗中,一件事與另一件事可以重複發生許多次;但繼續觀察下去則常有例外,而與常規衝突。這可能性不只限在理論上。科學家因那看似無懈可擊的牛頓物理學華廈,在現代技術進步、有新觀察方法時崩潰,而目瞪口呆。 以歸納法作為科學的基礎不止在哲學上不妥當,事實上也是不正確的,因為科學家並不照這模式作業。在科學的工作中,理論的設計常先於實驗和數據的收集,而不是反方向進行的。波普爾說:「觀察常是選擇性的,它需要一個目標,確實的任務,興趣,觀點及問題。」若無理論,科學家便不知如何設計實驗,或何處尋求重要的數據。 波普爾令人鼓舞的貢獻乃在於推翻歸納法、形容科學的起點是從對世界的幻想或臆測出發。臆測可能全部或局部錯誤,但若充分明晰而可受評判地說出來,則可提供探究的起點。不是只要在世上尋找正面的例子,因這些是一定可以尋見的;而是要尋找反面的證據,故此知道需要更新更好的解釋而藉之進步。 波普爾將他的重點以一句卓越的格言表示:「錯誤的科學理論,在其熱望被視為正確的理論時被出賣了。」在某些個例中,這熱望由於發現者的驕傲,他以手頭一切的技巧去保護他的理論,因為與他的職業名譽攸關。就馬克思與弗洛伊德而言,這熱望由於認識世界而得的安全感所致。許多將自己的一生事業建立在那些理論上的人,在該理論被攻擊時便覺得個人受威脅。這懼怕令他們不分好壞,不擇手段,只要能保護他們的理論不被推翻便可。 波普爾提議以推翻的標準作為試驗來分別科學與非科學;後者包括偽科學與形而上學。這些名詞曾有些混亂,因為一般用法將科學作為某些主題的探究,例如,物理或生物為科學;歷史與文學則為非科學。但波普爾的邏輯認為,科學的身份基於附從者對批評的態度甚過基於主題的不同。物理學家或生物學家可能使用教條或迴避方式,就方法而言是不科學的。反之,歷史學家或文學家可能將論文中的意義明晰表達而邀人反駁,這便是使用科學方法了。何處理論接受嚴謹的實際考驗,何處便有科學;何處只實行保障理論而非考驗,便沒有科學。 「形而上學」這一概括的名詞也有混亂。波普爾將一切無法實際試驗的理論都歸於這類。或許讀者以為波普爾將「形而上學」的一切都作為胡說八道。但這是「邏輯實證論」(logical positivism)時髦的見解,而非波普爾的見解。邏輯實證論者將一切思想都以科學標準來衡量,因此認為可以證實的言論才有意義。把無法證實的言論,例如「姦淫是不道德的」之類,作為無意義的喧嘩,或作為僅是個人愛好的表達而已。 波普爾激烈反對邏輯實證論。他認為若將形而上學放棄,則一切知識,包括科學知識,都是不可能的。宇宙性的陳述,例如普通科學大定律,是無法求證的。(我們怎能求證在整個宇宙中熵永遠增加呢?)波普爾認為從形而上學中,即從對世界的想像臆測中,科學產生了。舉個例說,占星術與古時的神話曾有助於天文學之發展。科學探究之要點不是直接拒絕形而上學的論調,而是在可能的範圍內,企圖將之化為可以實際試驗的理論。 波普爾堅持說形而上學屢屢重要而有意義,雖然不能科學化地試驗,但可受人評判,取此舍彼都可說出理由。波普爾甚至說,弗洛伊德與阿德勒等偽科學家,也有寶貴的洞察力,將來可能在實際的心理學界中有他們的地位。波普爾對他們的批評,並不是說他們的理論是無稽之談,僅是說他們在臨床檢查中,讓自己隨時可以找到正面的證據而欺騙了自己。 由於這些複雜因素,自然科學與其它可貴的理智活動,其推翻的標準可以一致。波普爾的貢獻乃在提倡不必為科學划出界線,但要強調對科學家或非科學家同樣重要的,而常被忽略的理智上之正直。他告訴我們不必懼怕做錯,不要遮蓋已做錯的事;不要躲避在易於解釋一切的世界觀所產生的安全錯覺中。 我們若用波普爾的格言來判斷達爾文主義者的作風,會有什麼結果呢?達爾文自己雖較坦白地承認:證據對他的理論要點難於一致。但最後每一難處他都以高調的詞藻去解決。他形容《物種起源》是「一冗長的辯論」。辯論的中心便是認為共同祖先是很合理的,所以嚴謹的試驗是不需要了。達爾文沒有提出冒險性的實際試驗,所以這科學的開頭便錯了。他領先以理論化解化石記錄;引用人工選種繁殖為證據但不提及它的限度;將微變與巨變的重要分別抹殺,因此自己樹立了以辯護代替求證的傳統。 遺傳遞變是達爾文的中心思想,後來被人稱為「進化的事實」,從起初便受保護,沒有經過實際的試驗。達爾文曾讓某些問題作為有待解決的題目。例如將自然選擇視為生物改變的機制的重要性到底有多大。但最重要的中心思想,已成為教條乃是事實;而有關改變過程的爭論延續到今日,已將注意力從這事實上轉移了。 中心思想是極重要的,因為進化的「事實」與達爾文的學說並沒有真正不同。當我們斷定不同種類的生物,在遙遠的過去里都有共同的祖先相聯繫時,我們便作出很多有關祖先怎樣發展新器官、怎樣披上新形狀的暗示。在百、千萬年時間裡,祖先產生後嗣的生殖作用,都與我們目前所觀察的相同。生物只能產生同種的生物,所以大改變只有聚積歷代的小差異而來。這樣逐步建造複雜的器官,必須有某些力量的指使,而這力量必只是自然選擇。細節或可爭論,但達爾文主義的基本要素,都在祖先遺傳的觀念中暗示出來了。 科學家這樣不辨是非地接受共同祖先的觀念,有什麼動機呢?我們只能揣測。達爾文主義的勝利無疑使專業科學家的聲望大增。自動進步的觀念也與那時代的精神相符,甚至吸引了宗教領袖的大力擁護。無論如何,科學家尚未嚴謹考驗進化論之前便已接受了它,進而利用一切權威說服大眾。純自然作用足以從細菌中產生人,從一堆化合物中產生細菌。進化論科學成為專找符合的證據,以解釋排除反面證據的事業了。 當新達爾文合成論(Neo-Darwinian synthesis)成功之時,它下降為偽科學便完全實現了;1959年在芝加哥慶祝《物種起源》出版百周年紀念中,它達到受崇拜的目的。這時達爾文主義不只是生物學中的理論,也是科學自然主義宗教中的要旨。它有自己倫理的目標,及用社會與遺傳工程救世的計劃。在芝加哥的大會上,朱里安·赫胥黎是最受尊敬的講員。他毫無拘束地高奏凱旋: 將來的歷史家或會將這百年紀念周,作為這大地歷史上一段重要而有決定性時期的縮影。在這時期中,進化作用在好奇的人身上,開始自我知覺了。這是第一回在公開場合中坦白面對事實,即各方面的實質都在進化,從原子與星宿至魚類花草,從魚類花草至人類社會及價值觀,的確,一切實質都是單一的進化作用……。 在進化的思想式樣中,超自然沒有地位也無必要。這大地不是被造而有的,而是進化而來的。一切動植物也是如此,包括我們自己--精神與靈魂及腦子與身體。宗教也是進化來的……。 最後,進化的眼光使我們可以看見(雖然不很明白)新宗教的面貌。它必興起服事將來世代的需要。 這些見解當然遠超任何實驗科學所能證明的。為了支持這世界觀,達爾文主義者不得不用波普爾所警告的,追求真理者應當避免不正當的策略。他們最重要的計謀,便是將「進化」作為含糊之詞,欺詐運用。 「進化」一詞在達爾文主義者的用法中,包涵一個自然主義形而上學的整個體系。在這體系里,無需創造主的參與,物質自己進化,組織到目前複雜的狀態。但「進化」也指遠較適度的觀念,例如微進化或生物之間彼此相似。深色飛蛾在背景的樹皮深色時,會在飛蛾群體中佔優勢,所以顯示進化。同時將話語一轉,便說人由細菌以純自然遺傳而來。若老練的批評家看穿群體中的變異與巨變無關時,則達爾文主義者便否認微進化的證據,而指出生物彼此相似為「進化的事實」。或者他們說在生物的分布中,外圍島嶼的物種近似附近大陸上的物種。因為「進化」指許多不同意義的事,所以任何例子都可引為證明。其詭計仍是以證明最起碼的意義,作為證明形而上學的整個系統。 自然選擇名詞的使用可以巧妙地使它或明或暗。當沒有不友善的批評者在場時,達爾文主義者將自然選擇作為創造的力量,解釋任何的改變成不變。但當批評者要求實驗求證時,達爾文主義者會說,科學家已發現另一機制,特別是在分子的層面;因之將自然選擇貶為次要而避免考驗。即使對理論有一些健康的辯論,進化的事實是不容置疑了。當批評者的目標被轉移時,「盲目的造表者」又用後門回來了。達爾文主義者會解釋說,沒有一個生物學家懷疑達爾文自然選擇的重要性,因為沒有另一因素促成生物外形適應的特徵。 當反面的證據無法否認時,達爾文主義者便臨時設立新的理論來反抗。菲秋馬的教科書告訴大學生說,「達爾文較任何人更能給一切生物……下結論,即變異性而非穩定性乃自然定律」。所以化石記錄中遍在的穩定性被他及化石學家漠視了。除非將穩定性扮成「間斷平衡」的證據,否則是不能公諸大眾的。「間斷平衡」初聽好像是新理論,實際只是達爾文主義的微小修改而已。達爾文主義者也可將穩定性解釋為穩定性淘汰,或發生過程之約束,或多樣進化,因此,正如變異性一樣,穩定性也變成達爾文主義所期望的了。 達爾文主義者有時會尋找正面證據,正如馬克思主義者找到資本家剝削勞動者,或弗洛伊德分析要殺父親而娶母親的病人一般。達爾文主義者找到了更多微進化的例子,或生物自然相似的另些樣本,或可能含有現代哺乳動物祖先的化石群。但是反對共同祖先理論的證據他們從來尋不到。因為就達爾文主義者而言,這些證據是不存在的。「進化的事實」是定義上的確實,所以反面的知識是無意義的,一般也是不可發表的。 若達爾文主義者有意採用波普爾的科學探究標準,便需將「共同祖先」的定義作為需要實驗證實的假設,而不得作為生物彼此相似之邏輯推理的結論。生物間相似的式樣,包括一致的遺傳密碼,實有共同因素的涵義。生物有共同點正告訴我們生物在許多不同場合中藉機遇進化而來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相似可能由於共同祖先,可能由於非聚積微變而改變的祖先,也可能由於科學知識範圍之外未曾考慮的作用而致。不管怎樣倒唯物論者的胃口,共同祖先只是假設,而不是事實。因為是假設,它該受注意尊重。所以根據波普爾,我們必須加以嚴謹的試驗。 若要那樣做便該預測,若共同祖先的假設是真的話我們該找到什麼。到目前為止,達爾文主義者只在找正面的證據。它的結果顯示波普爾的警言「證明若由於冒險性預測的結果方可重視」何其可貴。至於一百多年來化石的探究,若達爾文已預先作出冒險性預測的話,他便不至預測單一的「祖先群」如獸孔目(therapsids)或湊雜的東西如始祖鳥,為廣進化僅有的證據了。因為達爾文主義者只去尋找正面的證據,才會將這些例外的樣本視為證據。達爾文主義者前未預測到所謂分子時鐘的分子關係極具規律性;但當他們將理論大幅修改以迎合這新證據之後,便說這分子時鐘現象「正如進化理論所預料的」。 經波普爾的原則分析之後,達爾文主義者所引用的求證例子實似反證的例子。但我們在此不需急於作裁決。若達爾文主義者將共同祖先改為科學的假設,進而鼓勵尋求反面的證據,則更多的反面證據自會出現。對達爾文主義最後的裁判,便可因此無慮地讓科學界自己慎密思考。當然科學界必須證實他們願意不存成見地探究這問題。 成見是主要的難題,因為科學界的領導者認為他們正與宗教的基要派作垂死的鬥爭。他們將所有相信有創造者參與這世界的人都當作基要派的教徒;並且認為這些人是開明、自由之威脅,更是支持科學研究經費之威脅。科學自然主義成為荒誕的創造故事時,達爾文主義扮演了與基要派作戰的觀念上的重要角色。為著這緣故,科學界盡心保護達爾文主義而不去試驗它,進而歪曲科學探究之規則,以幫助達爾文主義。 若達爾文主義的目的在乎說服大眾在自然世界之上沒有超越的意向和智慧,則他們這目的對科學探究產生了兩個重要的限制。第一,科學家不能考慮一切的可能性,只能考慮在那些符合狹窄的自然主義哲學的範圍中探索。例如他們在探究遺傳資訊時無法假定,可能是智慧傳達的產物。第二,科學家不可反證達爾文主義中的要旨,如自然選擇的創造力;除非他們有其它視為可以接受的選擇。這規則是必要的;因為自然主義的擁護者,必須隨時都有一套完整的理論可用,才可避免相反的哲學觀念生根。 達爾文主義者因為熱衷於被視為正確,以致採用了錯誤的科學觀念。科學的同僚讓他們逍遙於偽科學的道路上,乃因許多科學家不了解波普爾所說的科學探究之方法與科學自然主義的哲學計劃之間的分別。科學家難於分別二者的原因之一,是他們懼怕自然主義哲學的削弱,會導致宗教狂熱的滋長。但是不論科學參加什麼別的目標--宗教、政治、種族--之後,科學家本身必然沾上狂熱。當科學家回想前輩所犯的錯誤時,便可清楚地看到這一點。但他們難於相信:自己的同僚今日也會犯同樣的錯誤。 暴露達爾文主義可能是偽詐,並不暗示支持別的理論,更不是支持基於宗教教條的偽科學。接受波普爾的挑戰乃是踏出知識的第一步,即是承認無知。「證偽」不是科學的失敗而是科學的解放。「證偽」可以除去成見的贅累,讓我們重新自由地尋求真理。 (全書完) ---------------中國手機Txt電子書Txt66.com本站可提供小說在線閱讀,同時可提供TXT格式下載聲明:本電子書僅供讀者預覽,請在下載24小時內刪除,不得用作商業用途。如果喜歡請購買正版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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