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優先論
關係優先論
張澤華先生在其2009年9月16日博文《玄空神斷》中舉了一個其師姐所斷命造,很好地說明了地支作用關係中次序先後原則。
乾造:一九六九年—月—日—辰時生
己酉 乙亥 甲辰 戊辰
5歲9月21天開始行大運,於每一交運年的八月七日交運。
大運: 6甲戌 16癸酉 26壬申 36辛未
當時本造是問今年能不能投資。
張澤華先生師姐斷:「要是生在辰時,在你十六、七歲父親就得了個粘床卧病的病。你二十七歲和你妻子住在一起,到了二十九歲才娶家門。
反饋:「不錯,我十七歲那年父親偏癱,二十七歲因為她家反對,沒辦法就先同居,直到二十九歲才結婚。」
張澤華先生師姐繼續說道:「我算你娶進來妻子不出百天,父親就要走。三十歲到三十一歲這兩年你妻子多災。」
對方回答道:「你說的對,九七年九月底結婚,九八年正月初二沒了我父親。那你看我老婆有什麼災?」
回答:「做了手術又流產,對不對?」對方一臉驚詫,回答道:「對,很對,沒了父親不久,我老婆做了個子宮肌瘤,九九年又流產。」
王金寶請教張先生是如何看出本造娶進妻子不出百天就喪父?
張先生的解釋是:年支酉金和日支辰相合,壞了偏財的原神,先天上亥水受傷,這種結構只要娶進妻子就增加了酉金的力量。丁丑年走壬申大運,申克到亥水,流年支丑土生到酉金,第二年又是戊寅流年,寅克到亥水,完全斷了偏財的原神,所以師姐斷出娶進妻子不出百天父即亡。
此造定位時干戊土為父,其地支的根是辰,以日支辰為父親之原神。
年支酉金,月支亥水,日支辰木。從年到月,金生水,水生木,是一路連續相生的。就因為這一路連續相生,很容易讓人錯誤地認為日支辰沒有受到丁點傷害,以為日支辰可以高枕而卧。然而事實不然,年支酉金與亥水緊貼,生亥水,這是最直觀的關係。但是,年支酉金與日支辰存在「合」的關係,要去合辰,合辰就是傷辰。因為日支辰被傷才導致父親受傷。從張先生的解釋看,我們可以得出一個認識,在四柱地支中,應以關係優先而論,而緊貼的干支如果沒有發生沖合會刑穿,則緊貼的關係退居二線退居其次!一定要認識到,有關係優先,沒關係哪怕緊挨著也白搭。
打個比方。把四柱地支看成形形色色的人。茫茫人海,大街之上,你去辦事或者遊盪,對不認識的人,哪怕和你檫肩而過,你不會關注他。如果與上了熟人,你肯定得越過你身邊沒有關係的人去和他打招呼說些事,如果遇到仇敵,你得越過你身邊的人去報仇,如果見了你的娃隔幾十人正摔倒,你可能什麼都不顧就跑了過去把他扶起來。這就是關係優先論。
命主娶妻不足百日父亡。有一句口訣「財根受傷透傷官,娶妻之時父必亡」講的是父親的原神受傷,天干透露出傷官的,也包括正財或坐下傷偏財原神的情況。
本造正好是正財坐下傷了偏財在地支的原神。
甲辰與己酉天地合,甲合己,就是日主把正財合到手,己酉同柱,己到來的時候要連帶把酉一起同行。酉合日支辰,金克木,父親在地支原神受傷。娶妻,就是一種克傷力量的到位,也是到宮,妻到位是存在,妻到了夫妻宮了坐實,要把這個辰給消滅。這是命理和事理的結合。
從這個命造中,我們還應該關注「合」連鎖效應。一柱干支就是一個整體,不可分割,合干時要把支一起連帶合來。比如天乾的合財合官,合入。合財合官,財官的地支也要來,這連帶而來的東西,究竟是什麼?是有情還是無情?有時候會因合得益,有時候會因合得禍。全在有情無情之間。本造天干甲己合,己帶來的是酉官害自己的根害父親的原神。
斷:要是生在辰時,在你十六、七歲父親就得了個粘床卧病的病。
癸酉大運,乙丑、丙寅流年。酉運,酉合辰,就要傷害辰。丑、寅流年,生旺了酉,傷辰力大。父親病。
在酉運上,一個重要的地支必須引起關注,那就是月支亥。這個亥和酉和辰都沒有關係,但其居於月支是一種存在。它雖然和酉沒有關係,但和其他地支也沒有關係,既然是一種存在,就有其存在的意義和價值,因其與酉緊貼對酉沒有什麼主動的積極的泄,但亥存在就是對酉合辰的一種阻隔,酉要合辰就得繞過去要費些力,亥對辰是水對木。沒有關係,所以生也談不上有什麼生力。這亥在這裡就相當於辰的一個隔了好幾輩的遠房親戚。顯得比較冷漠。酉合辰的時候如果要弄死這辰,但亥在酉有所忌憚,顧得不死。酉運,這大運對亥也有生的氣勢,亥不死,則辰不滅。故酉運是病。酉運酉當值,所以即使在這個運上的卯辰之年也不能好起來。是因為大運大環境決定的。但卯辰之年其父身體相對好些。
申運。申酉會,年支酉金力量很大,申亥穿,不是土生金,是土克水。這個亥水被消滅。酉在完全沒有阻隔的情況下滅盡父親在地支的原神日支辰。丁丑,1997年丑土克亥水生酉金,該是應期。但卻應在了1998年戊寅。這是一直強調的要注意「沖大運」的流年。這是凶年沖凶運,大凶。
張先生師姐算命是以實歲推算的。
斷:你二十七歲和你妻子住在一起,到了二十九歲才娶家門。
壬申運之丙子年。與妻住一起了。
個人感覺。看結婚應期絕對不是一個宜制宜扶那麼簡單。宜制宜扶當然是個大的原則,但在運、年上要區別對待。
本造看妻,看結婚的應期,定位肯定在年干己。這個己虛浮無根,兩木製,毫無疑問是宜制的。月干乙木有根。這個己被乙木製死。壬申運,壬水耗戊土解放甲木,壬生甲比乙,正是一個制己土的運。應該可以成婚。
現在來探討另外一個問題,在壬申大運上,己土得制,這一點不假,那麼我們看癸酉運,癸合戊,生乙耗己,不是比壬申運上更有條件結婚嗎?並且癸運後面幾個流年是水木旺,不是也很有利於制己嗎?還有。癸運的後幾個流年也帶動了妻宮,那為什麼沒有結婚?
這幾個為什麼?就出現了新的認識:妻星己土宜制,當大運順應了這種宜制的「勢」。那麼流年就得把這個宜制的東西扶起來。這道理,就相當於段建業先生所說的「賊捕」原理一樣。
壬運,制己的甲乙木有足夠的能力去捕捉這「己」。如果己是個虛物,不實在,那麼甲乙就只能去抓空氣,抓不到實物。所以在這運上,要把己扶起來,提供一個實物給甲己抓住。
所以,97年丁丑,丁生旺了己,己在流年地支又得了根,結婚的應期到了。之前乙酉年,乙木到位要去抓己,但己是空物,終於不成,所以只是同居。
其婚姻遭到女方干涉。乃是己土坐下酉壞根的緣故。酉和乙同柱。那麼酉可以代表己妻子的家裡人。
斷:三十歲到三十一歲這兩年你妻子多災。做了手術又流產。
判斷這個八字要細心體會和權衡酉金和辰木力量的。酉合辰是酉主動,反過來辰也可以合酉,對酉的耗也是一種傷害。
申運引動了酉、辰,其實就是撥動了酉辰之間的戰鬥,由於二者力量懸殊不是很大,說明鹿死誰手就全看流年的損益了。
丁丑年結婚,到戊寅,仍然是酉金力量大。
1999年己卯,卯引動大運申,卯穿辰沖酉合亥,這樣地支全動,受傷重的是酉亥。妻星坐下被衝擊,原神亥受傷,宮神同傷。災來。由於大運的大環境對酉有利,酉生亥屬於自救原神,酉合辰屬於去原神之病。所以不至於死。
本造不見火,不見子星。該借盤。時干戊土為兒子,壞局,兒子不好生,月干乙木為女,干支都充當命主原神。可生。但命主坐下卻傷害女兒之原神,對女娃有排斥。
這孩子能不能生出來,不能只看單方面。食傷星壞了命主的原神生不出孩子,這是說孩子是孽債。命主害食傷星原神,也生不出娃來,這是命主對娃的排斥,是命主無福的表現。
當命主的食傷星在原局不見的時候,一定要借盤嗎?未必。特別是當官殺和妻星同柱的時候,應以官殺看子女更合適。
己土為妻,坐下酉為妻的食神,甲日主的殺。女兒。壬申運的己卯年,傷害女兒的原神亥,衝動女兒本身,女兒在母腹中受傷。流產。不是更符合易理嗎?
本造生亥月,胎元丙寅,天地都害命主原神,是要受兒女父親拖累的。但胎元含火,又是暖局之物,所以命主也離不開妻兒。
公曆:1969年11月25日09時43分
農曆:己酉雞年(大驛土)十月十六
乾造:己 乙 甲 戊
酉 亥 辰 辰 空亡(寅卯)
起運:命主於出生後5年9個月又22天14小時起運
交運:命主於公曆1975年09月17日12時16分交運
比肩 正印 偏印 正官 偏官 正財 偏財 傷官
大運: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始於:1975 1985 1995 2005 2015 2025 2035 2045
流年:乙卯 乙丑 乙亥 乙酉 乙未 乙巳 乙卯 乙丑
丙辰 丙寅 丙子 丙戌 丙申 丙午 丙辰 丙寅
丁巳 丁卯 丁丑 丁亥 丁酉 丁未 丁巳 丁卯
戊午 戊辰 戊寅 戊子 戊戌 戊申 戊午 戊辰
己未 己巳 己卯 己丑 己亥 己酉 己未 己巳
庚申 庚午 庚辰 庚寅 庚子 庚戌 庚申 庚午
辛酉 辛未 辛巳 辛卯 辛丑 辛亥 辛酉 辛未
壬戌 壬申 壬午 壬辰 壬寅 壬子 壬戌 壬申
癸亥 癸酉 癸未 癸巳 癸卯 癸丑 癸亥 癸酉
甲子 甲戌 甲申 甲午 甲辰 甲寅 甲子 甲戌
止於:1984 1994 2004 2014 2024 2034 2044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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