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當代中國的民事權利宣言書(名家筆談)

  民法總則草案在全面保障私權方面呈現出許多亮點,體現了當代中國的時代特徵,回應了我們時代的現實需求

  

  今年兩會,民法總則草案的審議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作為民法典的總綱,民法總則的制定在中國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所謂綱舉目張,整個民商事立法都將在民法總則的統轄下具體展開,從而極大推進我國民事立法的體系化進程。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民法總則草案構建了完整的民事權利體系,強化了私權保障,被稱為「民事權利的宣言書」。

  法律的主要功能在於確認權利、分配權利、保障權利、救濟權利,其價值在於保障私權、限制公權。在構建了完整的民事權利體系之後,民法總則也將為分則的制定奠定基礎,因為民法典分則實際上是按照物權、合同債權、親屬權、繼承權、人格權以及因侵害民事權利而產生的侵權責任等內容展開的。民法總則將系統、全面地確認和保護各項民事權利,構建民事權利體系,弘揚私法自治,強化對人格尊嚴價值的保障。因此,民法總則的制定不僅奠定了民法典分則制度設計的基本格局,而且也為整個民事立法的發展確定了制度基礎。

  民法總則草案在全面保障私權方面呈現出許多亮點,體現了當代中國的時代特徵,回應了我們時代的現實需求。例如,擬首次在法律上正式確認隱私權,有利於日益被人們重視的隱私權保護。又比如,針對互聯網和大數據等技術發展帶來的侵害個人信息現象,擬規定個人信息的保護。將個人信息明確為新的民事權利,體現了個人的人格尊嚴,也是尊重基本人權的體現。這一舉措,將有力遏制各種「人肉搜索」泛濫,非法侵入他人網路賬戶,販賣個人信息導致網路、電信詐騙猖獗等現象。另外,關於知識產權的保護,民法總則草案也對知識產權的客體進行了詳盡的列舉,擴張了知識產權的保護範圍。

  平等、開放,是此次民法總則草案體現出的時代精神。從保護公民財產權利的角度來看,草案首次在法律上使用了「平等」二字,這是對物權法的重大完善。物權法第四條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民法總則草案進一步明確規定,「民事主體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彰顯了民事法律「私權平等」的價值取向。開放,則體現為對將來新型民事權益的保護預留了空間。民法總則草案規定了民事主體享有法律規定的其他民事權利和利益,也就是說,不論是權利還是利益,都受到法律保護。這與保護民事權益的基本原則相對應,保持了民法總則草案規則的開放性。

  隨著現代社會的到來,我們已經進入了一個互聯網大數據背景下的信息社會,數據的開發和利用一方面已成為科技創新的重要內容,另一方面也成為了民事主體的重要財產。民法總則草案規定了數據和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正是對此種社會變遷的回應,滿足了社會發展的需要。除此之外,草案還規定了權利行使的法律規則,尤其是明確了禁止權利濫用的規則,這將是我國民事立法首次對此作出規定。

  未來,民法總則頒行以後,將展開對民法典分則的立法工作,期待民法典分則能夠進一步強化對人格權的保護,使人格權法獨立成編。除了進一步規範並完善民法通則所確認的生命健康權、名譽權、肖像權、婚姻自主權、姓名權和名稱權等人格權之外,還應當重點規定隱私權、個人信息權等人格權,並關注人格權在互聯網環境下的保護規則。這不僅符合現代民法的發展趨勢,而且有利於保障民事主體的人格權益、強化對公民的人權保護、完善民法的固有體系、弘揚民法的人文關懷精神。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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