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上靠攏,經濟上分開
感情上靠攏,經濟上分開
據楚天金報消息:一女網友發帖稱,丈夫是一名普通職員,早晚在家吃飯,中午在單位吃,平日很少有應酬,身上只帶20元應急。這位「20元丈夫」讓很多老婆驚嘆。隨後,一項關於「男人平時身上帶多少錢合適」的話題引起熱議。
作為一個結婚27年的男人,也來談談我對這個事情的看法。
第一,婚後的生活婚前就要談好。不論男人還是女人,千萬不要有「先結婚了再說」這種想法,能做到的就承諾,不能做到的就聲明;只要兩人開誠布公,雙方同意的就是最好的,旁人不便多言。因為愛情無公式,婚姻無定式,一切因人而異。
第二,男人應該多承擔一點家庭責任。因為女人承擔的家務勞動要多一些,所以男人在經濟上就應該多付出一點。何況你多付出的一點金錢,老婆又沒有拿去賭博、泡帥哥,還不是都用在了家裡。再說了,男人努力工作賺錢養家,不就是為了自己愛的人與愛自己的人生活得幸福美滿一些嗎?!
第三,感情上靠攏,經濟上分開。再恩愛的夫妻,經濟上也要相互獨立。成家之後,不管是男女哪方管錢,那麼另一方每月交多少錢婚前就應協商好,或是按收入的比例,或是一具體數目。總之雙方都能接受。
以上都是理論,下面談談我的具體實踐。
我是1987年春節前結婚的,春節後就與父母分灶獨立生活了。開始三個月,夫妻兩人每天記流水賬,大致知道了每月的必須支出數目後,我主動要求承擔三分之二。「交公」後餘下的錢我自負盈虧,單位同事,同學朋友的人情世故也與妻子無關。
我同學朋友較多,幾乎每月都有聚會,怎麼辦?我採取的是按人頭給妻子補貼菜錢,80年代時是每人五元,90年代後增加到十元,後來最高時到過五十元,再後來老婆主動說不要錢了,因為我給她的錢早已超過原來定的底線。
當然,我也有困難的時候,那時候就跟老婆打商量,說這月生活費緩一下,下個月一起交,或者過半年,再一次性補齊,老婆總是爽快地答應。夫妻在一起久了,雙方都知道了對方是什麼樣的人,錢就不是重要的因素了。
比如我現在每月工資12000,交老婆1萬,自己留下2千零用,明年回武漢工作後,工資只有1萬元了,老婆現在就主動說,「到時候你還是留下2千元零用」,你們看,多好的老婆。能娶到這好的老婆,是我上輩子修來的福氣,也是我這輩子取得的最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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