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的立異求同價值觀

胡適的立異求同價值觀張耀傑12分鐘前分享

《新京報》2013年10月5日書評周刊刊載的《資料翔實,誤讀胡適》一文,是我應約為該報寫作的長篇書評的摘錄改寫。由於版面限制,書評編輯發稿時刪除了太多的內容,以至於影響到意思表達的完整性。為此不得不補寫這樣一篇文章,以就教於各路方家。

在胡適加盟《新青年》撰稿人隊伍之前,陳獨秀主編的《新青年》雜誌,其實只是一份極其普通的,甚至可以說是新舊雜陳、似是而非的地域性刊物。是遠在美國留學的胡適,為該雜誌注入了真正意義上的現代精神或者說是文化靈魂。這種現代精神和文化靈魂表現在形而下的方法論層面上,就是最具可操作性的白話文的寫作與推廣;表現在形而上的價值觀念方面,就是輸入宣傳只有在美國式的現代工商契約及民主憲政社會,才有可能完整呈現的以人為本、自由自治、契約平等、民主授權、憲政限權、博愛大同的現代文明價值觀念和價值譜系。具體落實到當時中國社會的文化語境,胡適是用自我健全、立異求同的「健全的個人主義」,來概括形容這種價值觀念和價值譜系的。

1930年12月,《胡適文選》由亞東圖書館出版發行,胡適在為該書所寫自序《介紹我自己的思想》中指出:《易卜生主義》一文「代表我的人生觀,代表我的宗教」;「易卜生最可代表19世紀歐洲的個人主義的精華,故我這篇文章只寫得一種健全的個人主義的人生觀。……這個個人主義的人生觀一面教我們學習娜拉,要努力把自己鑄造成個人;一面教我們學斯鐸曼醫生,要特立獨行,敢說老實話,敢向惡勢力作戰。」

在中國文化史上,像黑格爾所說的表現「自由的個人的動作的實現」的西方經典戲劇的正式引進,是從1918年6月出版的《新青年》「易卜生號」開始的。負責編輯這期刊物的胡適,並沒有採用黑格爾「自由的個人」的概念,而是採用了更加通俗的一個概念:「健全的個人。」就在胡適藉助易卜生戲劇向中國社會輸入引進「易卜生主義」即「健全的個人主義的人生觀」的1918年,他在與錢玄同的來往書信中,腳踏實地地實踐運用了這種價值觀念。

1918年8月20日,胡適在致錢玄同書信中寫道:「適意吾輩不當罵人,亂罵人實在無益於事。……至於老兄以為若我看得起張豂子,老兄便要脫離《新青年》,也未免太生氣了。……我以為這種材料,無論如何,總比憑空閉戶造出一個王敬軒的材料要值得辯論些。老兄肯造王敬軒,卻不許我找張豂子做文章,未免太不公了。老兄請想想我這話對不對。」

這裡的「張豂子」,就是追隨中學時代的恩師林紓抵制反擊來自《新青年》雜誌的反覆攻擊的北大法科學生張厚載。「憑空閉戶造出一個王敬軒的材料」,指的是1918年3月由劉半農負責編輯的《新青年》4卷3號,以《文學革命之反響》為標題刊載王敬軒與劉半農的雙簧書信。王敬軒是錢玄同的化名,他在《文學革命之反響——王敬軒致〈新青年〉諸子書》中,用嬉笑怒罵的調侃筆調吹捧標榜林紓、嚴復等老派文人;從而給劉半農在《復王敬軒書》中肆意攻擊這些老派文人,提供了兵不厭詐、引蛇出洞的活靶子。

錢玄同在寫給胡適的回信中表示說:「老兄的思想,我原是很佩服的。然而我卻有一點不以為然之處:即對於千年積腐的舊社會,未免太同他周旋了。平日對外的議論,很該旗幟鮮明,不必和那些腐臭的人去周旋。老兄可知道外面罵胡適之的人很多嗎?你無論如何敷衍他們,他們還是很罵你,又何必低首下心,去受他們的氣呢?我這是對於同志的真心話,不知道老兄以為怎樣?」

針對錢玄同的質疑警告,胡適回信解釋說:「我所有的主張,目的並不止於『主張』,乃在『實行這主張』。故我不屑『立異以為高』。我『立異』並不『以為高』。我要人知道我為什麼要『立異』。換言之,我的『立異』的目的在於使人『同』於我的『異』。(老兄的目的,惟恐人『同』於我們的『異』;老兄以為凡贊成我們的都是『假意』而非『真心』的。)故老兄便疑心我『低首下心去受他們的氣』。但老兄說『你無論如何敷衍他們,他們還是很罵你』。老兄似乎疑心我的『與他們周旋』是要想『免罵』的!這句話是老兄的失言,恕不駁回了。」

與錢玄同用「疑罪從有」的誅心思維證明自己罵人有理相比較,胡適從來不把「千年積腐的舊社會」,看成是勢不兩立、你死我活的異類天敵,而是把「舊社會」中的「人」,看作是大同人類中既存小異更求大同的一分子。基於這一點,胡適把創新立異的大目標,限定於造福全社會以至全人類的「使人『同』於我的『異』」;而不是像《新青年》同人團隊中佔據大多數的錢玄同、陳獨秀、劉半農、魯迅等人那樣,總是想採用中國傳統儒教「存天理,滅人慾」式的獨尊儒術、黨同伐異的老舊思維,以自以為絕對正確的團隊或黨派勢力,去打倒戰勝敵對一方的異己異黨勢力。

江勇振顯然沒有充分意識到胡適這種自我健全、立異求同的價值觀和方法論,在中國文化思想歷史上所具有的劃時代的創新意義。他在書中所要糾纏的,是更低層次的所謂「五十步笑百步」的本質相同:「退一步來說,即使胡適在《新青年》的編輯群里表示異議,他自己的做法跟『王敬軒』之計比較起來,只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他要錢玄同等人不要因為不同意宋春舫對戲劇的看法,就肆意謾罵他。理由是《新青年》可以把他收為己用,不要一下子就把他逐出門牆……胡適的做法跟錢玄同等人的做法在本質上是相同的。」

錢玄同的黨同伐異與胡適的立異求同之間,究竟是不是所謂的「五十步笑百步」的本質相同,錢玄同本人顯然比江勇振更加擁有發言權。1920年9月25日,鑒於周作人一再替遠在上海的《新青年》主編陳獨秀催討稿件,錢玄同在回信中反省道:「仔細想來,我們實在中孔老爹『學術思想專制』之毒太深,所以對於主張不同的論調,往往有孔老爹罵宰我,孟二哥罵楊、墨,罵盆成括之風。其實我們對於主張不同之論調,如其對方所主張,也是20世紀所可有,我們總該平心靜氣和他辯論。我近來很覺得拿王敬軒的態度來罵人,縱使所主張新到極點,終之不脫『聖人之徒』的惡習,所以頗憚於下筆撰文。」

1922年4月8日,面對「中國列寧」陳獨秀關於「非宗教同盟運動」的極端表態,錢玄同在致周作人書信中進一步反思說:「中國人『專制』『一尊』的思想,用來講孔教,講皇帝,講倫常,……固然是要不得,但用它來講德謨克拉西,講布爾什維克,講馬克思主義,講安那其主義,講賽因斯,……還是一樣的要不得。反之,用科學的精神(分析條理的精神),容納的態度來講東西,講德先生和賽先生等固佳,即講孔教,講倫常,只是說明他們的真相,也豈不甚好。……我們以後,不要再用那『務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的態度來作『訑訑』之相了。前幾年那種排斥孔教、排斥舊文學的態度,很應改變。」

「務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是錢玄同此前最為欣賞的陳獨秀的一句名言。這句名言所透露出的,恰恰是陳獨秀、錢玄同們所極力反對的中國傳統儒教獨尊儒術並且要「存天理,滅人慾」的專制邏輯及思維慣性。直到1959年3月12日,晚年胡適在《容忍與自由》一文中,針對包括他自己在內的《新青年》同人極端反對本土傳統文化的既不民主更不科學的非理性態度,依然在表達自我健全、立異求同的深度反思:「現在在四十年之後,我還忘不了獨秀這一句話,我覺得這種『必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的態度是很不容忍的態度,是最容易引起別人的惡感,是最容易引起反對的。……我現在常常想我們還得戒律自己:我們若想別人容忍諒解我們的見解,我們必須先養成能夠容忍諒解別人的見解的度量。至少至少我們應該戒約自己決不可『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我們受過實驗主義的訓練的人,本來就不承認有『絕對之是』,更不可以『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

(責任編輯: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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