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斌:積極社會心態的建構及社會工作的作用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轉型和變化以及重要事件的發生,人們的社會心理和心態也會發生明顯變化。對個人而言,心理和心態的這種變化會影響其生活狀況、生活質量、價值觀念和行為選擇。對社會群體和社會而言,這種變化可能會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與有序健康發展。一個不斷進步的社會應該有良好的、積極向上的、理性的社會心理,在微觀上則表現為應該形成與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現代國民心理和心態。我國已進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全國人民團結奮鬥,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結構性、制度性難題,也需要有良好的社會氛圍。黨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 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在這方面,需要有良好的經濟社會政策,社會工作也可以在其中發揮積極的促進作用。
社會心態是人們對自身及社會現象所持有的較普遍的社會態度、情緒等心理狀態,它對人們的行為選擇有導向作用。人們的社會心態受其基本生活狀況、價值觀、享有文化及其面對的社會現實等因素的綜合影響。簡而言之,個人方面的主觀因素(生活狀況、人生態度、價值觀念等) 與客觀因素(與自己相關的重要事件)共同建構了人們的社會心態。若從群體心態的角度看,經濟社會重大事件的影響會更大、更直接,這就是為什麼在社會轉型期、在社會政策劇烈變動時容易發生群體性事件和社會問題的原因。如果是這樣,建設良好社會心態首先要處理好人們的期盼與經濟社會變化(無論是變好還是變壞)的關係, 應在兩者間建立起相對協調平和的關係。若經濟社會是快速往前發展的,可能制定政策者要說明這種發展會有波折,以使人們有心理上的準備和恰當的預期。若經濟社會發展遭遇挫折,政策制定者就要說明走出這種狀態的可能前景。總之, 政策制定者要避免簡單化、不留任何餘地的政策行為,特別要避免在經濟社會政策進行重大調整時不考慮政策對象及公眾的現實生活狀態和心理反應而強力推進的現象出現。實際上,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首先要考慮的是在重大經濟社會政策制定和實施中的共建共治共享,要使政策對象有比較充分的參與,要傾聽民眾的呼聲,科學地、負責任地面對人民需要和需求的表達。這樣可以在「宏觀層次」 上促進理性平和社會心態的形成。
社會心態是人們對外在事物的情緒、態度及反應,它是可以進行建構的。在建構「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方面,社會工作可以參與其中並發揮積極作用。社會工作的這種作用可以在社會政策和社會服務兩方面得以彰顯。在社會政策層面,社會工作界可以通過對服務對象群體、社區居民的需求及生活狀況和意願調查,向政府及其他擬採取重大經濟社會行動者提供政策建議,以促進後者制定可以引起正面反應的政策、採取人們易於接受的措施。在政策實施過程中,社會工作也可以通過深入細緻地解釋政策、促進人們對政策的全面理解、減少對政策的誤解來營造理性、和諧的社會心態與社會氛圍。在社會服務層面,社會工作者直接面對服務對象, 他們在服務為本、助人自助價值觀指導下提供服務,會給服務對象以親近感、關心感、相互理解感,通過細緻的、情境化的、藝術化的服務,能更好地實施相關政策,提升社會政策的效力,其中包括服務對象對社會政策的理解和認同,這必然有助於使服務對象形成積極、平和的心態。同時, 社會工作強調人與環境的相互調適,在服務時也明確服務對象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這就有利於人們理性心態的形成。就是在增強權能的工作模式中,社會工作者也會積極、客觀、理性地面對服務對象能力的增強,從而使服務對象理性、有序地反映訴求。
從本質上來說,社會工作是社會和諧的黏合劑,也是社會公正的促進器。它以增進人們的福祉和社會進步為目標,致力於調適人與環境的關係,並用科學、理性和藝術的方法開展服務活動, 發展社會工作有利於積極理性的社會心理和社會心態的形成。
來源中國社會工作雜誌編輯:謝 霄設計:謝 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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