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羊九牧」 的元朝因何會短命?
06-26
從忽必烈的《本紀》中摘錄出來的這些記事,可以看到,忽必烈在進入中原前後,很有意識,很著力地在促進蒙古族人完成由游牧到定居的大轉化。 他面對很多困難及問題: 一、許多蒙古人根本未有轉化的意識,「蒙古人未之知也」。 二、傳統蒙古人進入中原,真的有人想把耕地變為牧地草場。忽必烈要下詔「不得以民田為牧地」,可證當時這種傾向是存在的。 三、要不斷鼓勵及支持農業耕種,如給耕牛、牛具、分荒田給無地者耕種,等等。 四、至元十二年給參知政事高達說的一段話,最為全面,有總結性。回顧過去征獲一個城邑,(掠奪之後)就走,「委之而去」;強調土地與人民的重要性,必須定居下來,「使百姓安業力農」。這是以前蒙古人「未之知」的事情。 忽必烈做了許多努力,終於在轉游牧為定居這方面得到了成就,在中原大地建立了元朝。但是從建立一個大國的要求來說,事情還很多。至少有幾個大方面的事要做好,如:經濟的建設(農業只是其中之一),政治完善制度的建立,良好的統治秩序,精神、文化上的提高(漢族在文化發展上已前進了一大步,必須汲取漢族文化),等等。在這些方面,忽必烈無法好好完成,不能為整個游牧民族實現轉型。 忽必烈也注意到學習中原漢族的傳統文化。例如至元十三年六月,「以孔子五十三世孫曲阜縣尹孔治兼權主祀事」。說明尊重孔子與儒學,孔子的後代孔治在當時是曲阜縣尹,主理祀事。不過,這隻能說明初步注意到了文化上的學習。 除了定居與農業的轉型之外,元朝的政體與社會存在的問題很多,成為元朝短命結束的因由。眾所周知的事是,元朝的社會,把人分成四大等級。蒙族人是最高一級,其次是色目人(包括畏吾氏、乃蠻氏、回回氏等等西域民族),第三及第四是漢人(漢人分二等,大致以宋、金疆域為界,北為漢人,南為南人。江浙、湖廣、江西都是南人)。其實各等級中的組成也很複雜,例如女直生在西北,不通漢語的,同蒙古人;女直生在漢地,同漢人。這種等級的劃分,實際是權利的劃分。征服者的地位最高,權利最大。這仍是以強權為主的一層層的分利。這結果是,不但四個等級之間有矛盾,同一等級之間也有矛盾。這情形反映在行政系統上,各機關繁多,不相統屬。因為大家都爭權利。權利分散,各個部門都管或都不管。蒙古人不是善牧羊嗎?那時人們形容是「十羊九牧,莫之適從」、「家自為政,人自為國」。(元史紀事本末)。 這可以說是游牧意識的殘餘。但這種意識深不能解。 中原民族有悠久的文明,形成了一套社會秩序。現在這一套秩序被打破了,砸爛了,卻沒有一套新的秩序來代表(根本沒有過這樣的經驗)。 社會的不平等及混亂,可以再舉一二例子。一是打完了仗,收禁武器,「禁漢人、南人、高麗人不得執持軍器」(顧炎武《日知錄》)。兵器分三等,下等的毀掉,中等的賜蒙古人,上等的貯藏在庫中(元史.世祖紀)。這反映出不但在行政上分級,個人掌權武力也分級。又一個例子是,在法律上,配刑也按人分級。漢人、南人殺蒙古人、色目人,處死。蒙古人、色目人若因爭論或乘醉殺漢人,罰金,免死刑。 法律、行政等制度、社會秩序、社會意識、文化意識的建立,很不容易。這方面,忽必烈顯然力所不能及,也不是他的視野所能見。能夠做到定居,重視農業,已經非常不容易了。元朝這些大矛盾,到了一旦爆發,就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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