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辦稅,公司和相關辦稅人員會有這樣的風險......
來自專欄說個稅
為積極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上海市稅務局發布了《關於推行辦稅人員實名辦稅的公告》(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3號),決定自8月1日起推行辦稅人員實名辦稅。
到底什麼是實名制?辦理哪些業務需要實名制?如何實現實名制呢?
什麼是實名辦稅?
實名辦稅是對納稅人的辦稅人員身份確認的制度。辦稅人員在辦理涉稅事項時提供有效個人身份證明,稅務機關採集、比對、確認其身份信息後,辦理相關涉稅事項。
辦稅人員是指哪些人?
辦稅人員包括辦理涉稅事項的法定代表人(包括負責人、經營者)、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稅務代理人和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人員。
辦理哪些業務需實名辦稅?
在上海市網上辦稅服務廳、各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下列業務時要求實名辦稅:
(一)新設立「一照一碼」市場主體辦理登記信息補錄業務;
(二)發票領用業務;
(三)全市跨區通辦業務;
(四)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事項。
需要採集辦稅人員的哪些信息?
稅務機關採集辦稅人員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行動電話號碼、人像信息等。
如何錄入及維護辦稅人員信息?
企業登錄後,在網上辦稅服務廳主頁右上角-辦稅人員,錄入辦稅人員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手機號碼等。
使用CA證書驗證後即可新增或者刪除辦稅人員。
提供有效個人身份證明指哪些?
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公民護照。
實名辦稅後,辦理涉稅事項需要什麼資料?
已通過身份驗證的辦稅人員在本市各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本公告規定範圍的涉稅事項時應提供身份證件原件,無需提供稅務登記證件、身份證件複印件等材料。
被採集的個人信息安全嗎?
上海市各級稅務機關依法採集、使用和管理辦稅人員的身份信息,並承擔信息保密義務。
如何得知,個人信息是否已採集或驗證呢?
稅務登記系統內已存有身份信息的辦稅人員,稅務機關將集中組織身份驗證,辦稅人員可自本公告實施之日起登陸上海稅務網(http://www.tax.sh.gov.cn)網上辦稅服務廳查看驗證結果。
對未採集身份信息以及身份驗證失敗的辦稅人員,應主動通過登陸網上辦稅服務廳或在本市各實體辦稅服務廳進行身份信息採集和驗證。
辦稅人員實名制規定何時開始實施呢?
公告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內,未採集身份信息以及身份驗證失敗的辦稅人員應主動辦理身份信息採集和驗證。
2018年2月1日起,稅務機關僅受理已通過身份驗證的辦稅人員申請的本公告規定範圍的涉稅事項。
實名制下,作為企業的報稅人員也有風險,假如你是一名代理會計,同時擔任A、B、C、D四家家公司的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購票員;
其中A公司和B公司由於代賬合同到期卻不續簽,老闆也找不到,公司決定,以後不給A公司和B公司做賬報稅了…沒多久,A公司和B公司均成了「非正常戶」;那麼作為A公司和B公司財務負責人的你,被列入稅收違法黑名單;
同時,由於你的高風險,C、D公司也變成高風險企業,輕者無法領發票,重則有可能被約談…
除此之外,會計人員的生活也會受到影響…
一旦你擔任財務負責人的公司被認定為「非正常」,那麼你的生活也會受到影響。凡被認定為非正常納稅人的,其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發票經辦人的身份信息將被納入稅收違法「黑名單」進行監控。同時,財政、稅務、工商、公安、法院、質監、銀行、保險、海關、民航、交通運輸等部門對稅收違法者實行信息交換和聯合懲戒制度。
會計們以後的社保、醫保、出入境、貸款等很多方面,可能都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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