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否可以制定措施使中國不再有假科研?

做假科研的危害其中有些是短期的,最大的危害是長期的,象一篇錯誤結論的假論文,一個假的科研成果,當大家把這些錯誤的結論和成果信以為真時,在科研和生產中進行參考,其危害可想而知。象中國現在就因為論文造假,別人對論文的信任度就嚴重受影響,做假成果,大家對科研人員的信任度大打折扣,導致現在管理上就把科研人員當小偷一樣對待,其影響之深遠超大家的想像。

不知道大家對我這種建議有什麼看法。當然歡迎大家提出更好的高招。


這是沒辦法的結果。現在中國的科研體制幾乎完全跟美國人學的,文章第一,成果第一,拿到教授之前完全是臨時工,沒錢沒人。那寫不出好文章的人怎麼辦?輕了灌水,重了造假。

要不要改革這個制度呢?畢竟3年一考核直接槍斃了大部分長線研究,導致大家都在搞短平快。很可惜,比文章是現在最不壞的制度。這就跟高考一模一樣。高考反人性,考沒用的東西,可是它公平。比文章給年輕人造成了巨大的壓力,不鼓勵長線研究,造成短平快的研究泛濫,客觀上催生了造假。可是不比文章,失去了公平,對科研工作者的打擊更巨大。現在制度,起碼能保證,有一定能力,會寫文章,能按時完成科研任務的人能夠上位。

這個制度好不好?看看美國的科研能力就知道了。大老闆再牛,手下的人沒文章一樣不能拿教職。這樣總能保證上來的年輕人大體都還不錯。當然,對於造假要嚴懲。就像對待高考作弊一樣入刑,這才能最大程度規避現有制度的壞處。


首先,科研造假不只是中國的特色,即便是美國的體系中,科研造假依然存在,只是那裡有一套完整的體系來識別和處分造假,另外,國外一般有些名氣的教授和學校對名譽和誠信看的比較重,造假沒有市場。

我國現有的監管和監督的措施已經有很多,我認為主要的問題是管理層在於面對疑似造假的行為善於和稀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處理這類事情首先想到的是學校的名譽和自己的連帶責任而不是科研的嚴肅性,給了造假者可乘之機。


題主的建議是什麼呢?「不再有」是不可能的,最多能減少造假。就像法律的存在並不能杜絕違法犯罪的發生,只能威懾人在違法犯罪前好好想一想是否能承擔響應的後果。目前國內對學術造假的容忍度比較高以及相應的懲罰措施的缺失可能是造假頻發的主要原因之一吧。


參考設計院的建築師責任終身制(滑稽)


想做肯定能做。將反貪政策用於科研好了。


好面子的中國人,功利心太強,生怕別人小看自己。從最近的中興事件,以及磨晶元事件,認認真真做一件事很難,大環境都不會給你時間,除了造假能快速完成,還能怎麼辦?難不成和領導說在給我10年我肯定能完成,別人用10年,我們必須用5年才顯出我們的牛逼。大部分都是貼牌自己騙自己而已。當然國家投入大量金錢的本意是好,只怪中間的傳達部分變成了吹噓、造假的溫床,讓我想起一句話:上層的本意的好的,誰知道中間執行的人水平太差太無能,才把事情發展成最後這般模樣。只有當大潮退去,才知道誰在裸泳。


這種情況很難一下改變。整個國家,各行各業都這樣,唯獨要求學術行業不做假。很難,也不現實。只有慢慢的改喲。中國人喜歡要面子,好大喜功。實際情況,絕大部行業,都與發達國家相差很大。還是初級階段。不說其他的,就是我們的老百姓只要去醫院看病。那都得用到發達國家的醫療設備。因為我們沒有那技術造得出這麼好的醫療設備,差距還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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