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發生爭執時,追問誰對誰錯,是最無效的處理方式

孩子發生爭執時,追問誰對誰錯,是最無效的處理方式

來自專欄萌媽小教室

我家有兩寶,大寶叫小萌,小寶叫小乖。

自從小萌上幼兒園以後,在他身上發生了很多奇怪的變化。

原本,他和小乖之間非常暖。但現在,他會突然對著小乖大吼:

『這是我先拿到的,你給我走開!』

『這是我的,不是你的,你不能玩我的!』

『我還沒玩夠呢,不許動我的東西!』

我猜,他大概是從其他幼兒園小朋友身上學到了這種『簡單、粗暴、有效』的維護自己玩具的方式吧。

當孩子開始社交生活時,難免會和其他孩子發生衝突。

有的父母也許暗中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打回去,甚至得意於自家孩子是『欺負人』的『小霸王』。但這樣的孩子其實很難受到同伴和老師的喜歡,也容易在社交活動中被孤立,長此以往,甚至會造成一些心理問題。

如果孩子之間發生衝突,父母該怎麼做呢?

去年我在美國進修的『First Five Years』課程中,從事幼教44年的Michael H. Popkin博士提出 3 個非常實用的處理要點:

原則1:讓孩子們統一戰線。

當孩子們在玩耍時發生了爭執,絕大多數父母都會試圖尋找錯在於誰,並試圖懲罰挑起禍端的孩子。

但是,這種做法並不好。

一方面,孩子們表達不夠清晰,往往還各執一詞,父母很難找出到底是誰挑起了禍端。有時候,可能是A先激怒了B,導致B率先動手。這時,算是A的錯,還是B的錯呢?這就很難說清楚了。

另一方面,當你責備或懲罰其中一個孩子時,實際上是教會了另一個孩子,如何讓自己的朋友陷入麻煩,畢竟他們幾秒之前可能還是能在一起好好玩的朋友。下一次,他可能會採取同樣的辦法,讓朋友被懲罰。這是典型的『扮演受害者』。

所以,更好的做法是讓孩子們統一戰線。

例如父母可以告訴他們:『你們要想繼續玩,就不能再這樣打鬧了,否則,你倆就各自到一邊去玩。你倆自己商量,該怎麼辦。』

原則2:提醒他們已有的規則,或設立新規則。

有時候孩子們發生衝突,可能是由於有人破壞了規則。

例如有的孩子可能試圖將玩具摔在地上,而另一個有規則感的孩子可能試圖阻止他的行為,由此引發了爭執。這時,父母需要提醒孩子遵循已有的規則。

如果沒有合適的規則去制止孩子的行為,例如他可能第一次將別人的零食搶走了,而你之前並沒有提醒過他。這時,父母需要及時制定出新的規則,告訴他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

如果孩子再度違反規則,可以將規則再說一次,並讓孩子自己來選擇行為和相應的後果,例如:『如果你再搶零食,我們就立刻回家。』

原則3:幫助孩子們自己解決問題。

父母對孩子進行解決衝突進行調解,並不意味著要代替孩子解決矛盾,而是協助、調解,讓孩子聯繫以往經驗,嘗試建構適宜恰當的處理方案。

例如,當孩子爭搶同一個玩具時,你可以對他們說:

『你倆是不是都想要這個玩具?那現在怎麼辦呢?』

然後,你可以試著提出一個解決方案:

『如果你倆都想玩這個玩具,那麼有一個辦法是,你倆可以輪流玩。』

他倆也許會贊同你的提議,或者都不肯接受。

那麼你可以繼續給他倆統一戰線,並制定新的規則:

『既然你倆都不同意輪流玩,那你們自己想個辦法吧。但你們不能再吵鬧了,否則我機會把玩具拿走。』

接下來,就讓他倆自行解決問題。要記住的是,如果他們再度爭搶玩具,提醒他們新的規則;如果繼續違反規則,那就把玩具拿走,讓他們知道違反規則的後果是什麼。

下一次,你再給他們機會去自己解決問題時,他們就會開動腦筋了。

前天,當小萌小乖因為爭搶魔尺發生衝突,小乖站在地上嗷嗷直哭,小萌則擺出一副劍拔弩張的攻擊姿勢時,我平靜地對他們說:『我不管你們誰先玩魔尺,但如果你們繼續爭吵,就都別玩了,都去洗澡睡覺。』

一聽要洗澡睡覺,4歲的小萌和2歲的小乖立刻停了下來。

小乖收住了眼淚,默默地轉身去找別的玩具,而小萌則主動湊過去拉住小乖的手,把魔尺遞到小乖手裡,說道:

『小乖,你先玩一下魔尺好不好,就玩1分鐘,再給我玩。』

小乖『嗯、嗯』地點頭,於是我轉身去廚房洗碗了。

接下來,他倆一直相處融洽。

很神奇吧?關鍵還很簡單、實用。

下一次,你也不妨來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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