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的最佳時機
來自專欄專利申請和流程
A:申請專利還要看時機?
B:那當然,把握時間很重要,早了一步,保護不全,晚了一步,失去機會。
A:趕快分析分析
B:別急,往下看
眾所周知,專利保護期是從申請日起算,而且中國專利局是施行先申請原則,因此一般情況下,越早申請對申請人越有利。
先申請原則: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的原則。
這個「早」具體是多早?是不是所有的專利都適合儘早申請?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產品準備研發階段
企業在準備進行產品研發,產品只有個大概的構思,沒有經過仔細的技術和市場的論證,也不進行進一步的完善,就立即申請專利。這種先佔策略確實能搶佔先機,尤其是在競爭激烈的情況下,但同時也存在以下問題:
技術方案不夠完整,發明尚未完成,尚不具有實施的可能,不能滿足實用性條件,這種申請有可能被駁回;
說明書中披露的技術方案公開不夠充分,不能滿足充分公開的要求,申請有被駁回的風險;
被駁回的專利申請所披露的技術信息可能泄漏研發信息,並為他人所利用,從中獲得啟示、跟進研究、搶先申請,反而成為自己的障礙;
由於駁回的申請是在後申請的現有技術,可能會給後續研發成果申請專利添加麻煩。
因此,在技術尚未成熟的時候,申請專利風險較大,若不是情況緊急,不宜輕易採取此種策略。
2、產品研發基本成型階段
初步設計後,主體結構和功能基本確定,改良和完善的都是一些零部件,這種情況完全可以在初步設計完成後就申請專利。至於後續一些零部件的改進,如果改進程度大,完全可以再申請一些專利,如果改進程度小,那麼在先申請的專利完全可以通過一些撰寫技巧使這些改進落在保護範圍內。
這是目前多數企業採取的策略,也是最佳時機。
3、產品研發成熟階段
此階段產品研發已完善,是最遲的申請專利時機,若非出於以下考慮,須立即進行專利申請:
1
市場前景不明朗;且無他人申請;
2
所申請保護的技術不成熟或配套技術不完備;
3
技術本身局限,保護範圍較窄,有待進一步開發後可擴大保護範圍;
4
過早保護會妨礙技術交流,不利於進一步開發。
對於技術較為超前,距離市場化存在較長時間的前瞻性發明創造,如果可以採用保密措施加以有效保護,可以考慮此種策略,等待時機成熟,再申請專利,以免過早申請,而待到實際市場化時,專利有效期已不多,甚至過期。
總的來說,關於專利申請的時間,除考慮到技術本身的狀況外,還要考慮其應用市場和外圍研究的成熟度。
另外,對專利授權有時間要求的申請人,可根據以下時間表做好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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