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辯之術的基本邏輯原理

詭辯之術的基本邏輯原理

來自專欄源頭的風景

在日常中我們很容易聽到一些有道理,卻又總覺得那裡不對的言論,

而這就是詭辯之術,

所謂詭辯之術,若身在其中有時明辯是一件困難的事,這裡總結一個公式以便以明辯詭辯的言辭。

所有詭辯之術,就是1+1=2.那麼2就等於1或1就等於2。或反之2不等1,那麼1+1就不等於2。.詭辯的理由就是既然1+1=2那麼2就是由1組成的,那2=1或1=2就是成立的。或2不等1,那麼1+1就不等於2。

這是所有詭辯之術的基本邏輯。

歷史上最著名的詭辯則出於公孫龍的白馬非馬論。白色+馬等於白馬,那麼白馬並不是馬,這看似是很合邏輯的的,這個結論的實質是2不是1所以1+1不等2的概念混淆。就是白馬不等於白色+馬。

還有一個子非魚焉知魚之樂

出自《莊子 秋水》,中提到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之上。莊子曰:"儵魚出遊從容,是魚之樂也?"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莊子曰:"請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魚樂雲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

全文翻譯:莊子和惠子一道在濠水的橋上遊玩。莊子說:"白儵魚游得多麼悠閑自在,這就是魚兒的快樂。"惠子說:"你不是魚,怎麼知道魚的快樂?"莊子說:"你不是我,怎麼知道我不知道魚兒的快樂?"

惠子說:"我不是你,固然不知道你;你也不是魚,你不知道魚的快樂,也是完全可以肯定的。"莊子說:"還是讓我們順著先前的話來說。你剛才所說的你怎麼知道魚的快樂的話,就是已經知道了我知道魚兒的快樂而問我,而我則是在濠水的橋上知道魚兒快樂的。"

莊子的詭辯也是如此,惠子在說子非魚焉知魚之樂之時是1,莊子說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這是另一個1,那惠子的結論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就是1+1=2.而莊子的詭辯就是請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魚樂雲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就是那回到前面2就等1,其意思就是回到前面,你在提問時,就知道1+1=2那麼2就等於1.

再舉個西方的:有兩個15歲的中學生找到教他們希臘文教師的辦公室,問道:「老師,請問:究竟什麼叫詭辯呢?」這位精通希臘文且又精通希臘哲學的老師並沒有直接回答這個問題。他稍稍地考慮了一下,然後說:「有兩個人到我這裡來作客,一個人很乾凈,另一個很臟。我請這兩個人去洗澡。你們想想,他們兩個人中誰會去洗呢?」「那還用說,當然是那個臟人。」學生脫口而出。

 「不對,是乾淨人。」老師反駁說,「因為他養成了洗澡的習慣;臟人認為沒什麼好洗的。再想想看,是誰洗了澡呢?」「乾淨人。」兩個青年人改口說。

「不對,是臟人,因為他需要洗澡;而乾淨人身上乾乾淨淨的,不需要洗澡。」老師又反駁說。然後,他再次問道:「如此看來,我的客人中誰洗了澡呢?」

  「臟人!」學生重複了第一次的回答。

  「又錯了,當然是兩個人都洗了。」老師說:「乾淨人有洗澡習慣,而臟人需要洗澡。怎麼樣?他們兩人到底誰洗澡了呢?」

  「那看來就是兩人都洗了。」青年人猶豫不決地回答。

  「不對,兩人誰都沒洗。」老師解釋說:「因為臟人沒有洗澡地習慣,乾淨人不需要洗澡。」

  「有道理,但是我們究竟該怎樣解釋呢?」兩個學生不滿地說,「你講的每次都不一樣,而又總是對的!」

  「正是如此,你們看,這就是詭辯。」

這個對話的過程就是不停的變換1等於2,2不等於1所以1+1不等於2的概念混淆。詭辯論的實質就是一種形而上學的片面性。詭辯論主觀地運用概念的靈活性,把概念的靈活性變成主觀的任意性。

再舉幾個常見的例子:如闖紅燈會出交通事故,那麼闖紅燈不一定出交通事故,不闖紅燈不一定不出交通事故」;再比如如「鍛煉身體有益於健康,那麼鍛煉身體的人不一定健康,不鍛煉身體的人不一定不健康;這在很多人認為也是一種詭辯。而這事實上不屬於詭辯。原因是1+1並不完全等於2.那麼論證合理性質疑是允許的。這點是需要區別對待的。

雖然顯的有點胡攪蠻纏,因為前提已經給出了會,表示可能的意思,也就是表達了,闖+紅燈可能等於交通事故,而不是必然的1+1=2的結果。

所以詭辯的本質就是混淆概念以達到邏輯上的跳越,從而達成對原有邏輯的破壞和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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