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Strategikon摘要
來自專欄 LBQ的專欄
中心要點:裝備「蠻族化」,軍隊構成轉向以騎兵為核心,軍隊指令仍然使用拉丁語發布,訓練問題,部隊陣型與戰術。
當我們把韋格蒂烏斯和莫里斯的Strategikon進行對比時,我們發現莫里斯的作品同韋格蒂烏斯甚至阿里安作品之間的延續性。在論述拜占庭軍隊的基礎裝備時,莫里斯將士兵們分為了騎兵和步兵。拜占庭的步兵身著哥特式外衣,足登與晚期帝國戰靴樣式相近的哥特式軍鞋,身披一件短斗篷。騎兵則身著阿瓦爾樣式的亞麻或羊毛質地的外衣,同時有一件阿瓦爾形制的大斗篷。在描述其戰鬥裝備時,莫里斯皇帝又區分了輕步兵和重步兵。他認為,隊列中的重步兵應該擁有包括帶護頰的頭盔、身甲、鐵手套和一個大圓盾在內的裝備——至少前兩排(一般而言共有八排)應該如此。重步兵們都擁有一柄長矛和一把赫魯利樣式的長劍。位於隊列前排的士兵還應該擁有一個投石器或者飛鏢。而輕步兵則不著裝甲,他們僅有的防禦裝備是一面小圓盾,但他們擁有多種多樣的投射武器,一些人裝備著十字弓(存疑),而另一些人使用投槍,當然大多數人還是使用弓箭作戰,每名弓手可以攜帶30到40支箭。
拜占庭騎兵們裝備著身甲和鎖甲頭罩同時還有一頂裝飾著羽毛的頭盔,莫里斯記錄道,被稱作Bucallary的騎兵還裝備著鐵質的金屬護手。拜占庭的重騎兵通常不裝備盾牌,莫里斯提到的唯一裝備盾牌的騎兵部隊是那些並不精於騎射的外族騎兵。騎兵裝備的武器有:弓箭、兩支騎槍(背於背後)和寶劍,莫里斯還特別描述了拜占庭騎兵裝備的阿瓦爾式騎槍。同時,一名拜占庭騎兵還攜帶有諸如磨刀石之類的小型裝備。莫里斯對於拜占庭騎兵的要求為:應該能夠在行進中於敵人近在咫尺時(原文為:a certain distance at a spear or some other target.)快速射擊,要精通騎射,善於馭馬。並且快速的在弓箭和長槍間進行切換。拜占庭騎兵軍官和精銳部隊的馬匹裝備有金屬頭盔和金屬或毛氈的胸甲(也就是具裝騎兵)。其餘騎兵的馬匹則是完全裸奔(即沒有這馬甲)。所有的馬都裝備有巨大的馬鞍、優質的韁繩、金屬的馬鐙還有一個裝著四日份口糧、鎧甲和額外的箭矢的皮箱。
莫里斯同樣記錄到,拜占庭軍隊中還存在著為數眾多的軍仆,這些軍仆既有奴隸也有自由民,依據身份的不同支付不同的薪水,那些較為貧窮的士兵可以幾人合雇一個。拜占庭的步兵部隊由馱馬和大車負責後勤供給。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無論是騎兵還是步兵,在行軍時都是不穿鎧甲的,他們的鎧甲在大車上,因為莫里斯明確提出「步兵不應該在長距離的行軍中著甲。」13世紀的兵書中也是這樣認為的,所以,韋格蒂烏斯認為步兵不穿鎧甲是意志下降的看法恐怕是一種苛責。
莫里斯同樣記錄了關於訓練的知識,但是與韋格蒂烏斯相比,他並沒有在體能訓練這樣的問題上多費筆墨。他主張,重步兵應該以練習近身廝殺為主,而輕步兵則應該練習騷擾——在行進中用投射武器攻擊敵人,連跑帶打。指揮員應該組織部隊進行模擬實戰。騎兵兵士們在穿越己方領土時要經常操練,,所有的指揮命令都是用拉丁語發布的。步兵則應該同時訓練在平原和崎嶇地形上的行進與作戰,還有方陣的轉向和變化。
在莫里斯的軍表中,他的軍隊被分成了三個軍團(Meros)或者說三個部分,組成了左翼、中央、和右翼。每個軍團由8個千人隊(Moira),每個千人隊又有8個營(Tagma)組成,每個營有200到400人。千人隊的指揮官又被稱為公爵(duces)。莫里斯認為所有的下級軍官都應該由武藝高強、久經沙場的勇士擔任。這些人擔任了信使號手和排頭兵。部隊的指揮主要依賴於語音命令、信使信號以及號角聲。
莫里斯記述了在過去,拜占庭軍隊的總人數在34000到35000之間(此處存疑,個人傾向於特里高德和哈爾頓的估計,帝國總共有15萬人左右的機動部隊,總兵力在35萬人左右,莫里斯的數字應是一次可以出動的最大兵力數)其中騎兵數字為10000人,包括了輕騎兵和重騎兵,輕步兵人數為8000人,重步兵為16000人。(具體布陣懶得寫了,來日補上)
莫里斯對於設防營地的描述與韋格蒂烏斯非常相似,他認為營地的大小應該根據軍隊的規模決定,應以一道7-8英尺深,5-6英尺寬的壕溝環繞,在壕溝前以木樁和鐵蒺藜阻滯敵人,挖出的土層應堆在壕溝後面。築起一道壁壘以掩護後方的車陣。每個營地應有四門,並且要謹慎的選擇築營位置,為了衛生因素應盡量靠近水源,還應該經常變換營地,以免疾病爆發。指揮官的營帳應在營地中央,而各級軍官的帳篷也應該在他們統率部隊的中央,這樣便於指揮。如果軍隊需要緊急行動,那麼應該留一隻小隊駐守營帳,並用馱馬和駱駝將必需物資運往前線。
莫里斯根據功能不同將騎兵分成了三種類型,分別為奇襲隊、防衛隊和擔架隊。奇襲隊佔三分之一,防衛隊為三分之二,阿貓阿狗為醫療隊。與之前的軍事作家不同,莫里斯已經可以率領一支純粹的騎兵部隊進行會戰了,莫里斯認為部隊陣線太長有因為指揮不靈而崩潰的風險,因此最好不要把所有部隊排成一條線,而應該像突厥人和阿瓦爾人一般採取雙線戰術。而且應該意配屬迂迴與反迂迴部隊。與步兵不同,一個騎兵營根據戰術環境不同縱深應為4到10行,兩條陣線之間應留有用於機動的空間。
莫里斯認為在距離敵人200到800碼時,步兵應該壓縮他們的陣型,達到讓彼此的盾牌相互依靠,士兵們緊密的貼近在一起,當兩軍開始使用遠程武器相互攻擊時,第二排的士兵應該舉起他們的盾牌,擺出類似於羅馬「龜甲陣」的陣型。重步兵穩定陣線的同時,輕步兵應主動出擊,同敵軍進行小規模交戰,騷擾敵軍。但莫里斯拒絕把輕步兵看成攻擊單位或散兵,他甚至拒絕用輕步兵追擊敵人。在同敵人近身廝殺之前,重步兵最好擲出他們的遠程武器殺傷敵人,但莫里斯認為,比起製造傷亡,投射火力更主要的功能是製造混亂,待敵軍陣型鬆散時,我軍正好趁機突破予敵致命一擊。如果使用騎兵決勝,那麼步兵應該保持原位,作為機動樞紐或者掩護騎兵後撤重組的盾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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