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約的《不動產登記條例》需要一個解釋|不動產登記條例|政府|公信力
6月30日是國務院要求《不動產登記條例》出台的最後一天。時限將至,條例難產。根據國土資源部上月通過的立法計劃,《不動產登記條例》已由6月底前出台變為6月底前力爭報出送審稿,年內完成立法。記者從國土系統一位工作人員處獲悉,條例牽涉部門較多,與現行部門規章存在衝突,目前仍在研討和徵求意見階段。(6月30日《南方都市報》)
千呼萬喚就是不出來,連「抱著琵琶半遮面」的亮相機會也沒有——《不動產登記條例》與約定的日期在預料中爽約,相關部門也食了言。而之前相關部門給出的一些承諾性時間表,也可以在今日撕毀了。同時撕毀的可能還有相關部門的公信力,更會讓廣大公眾失掉一些對於不動產登記制度的信心與耐心。
最近的一次官方承諾應該是在4月份,當時相關部門在其網站上列了一個有模有樣的時間表。而較早的承諾應該是在去年3月,國辦下發的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任務分工通知中,要求今年6月底前出台《不動產登記條例》。現在,時間已到,或許相關部門應該站出來說明一下條例難產的原由了。
《不動產登記條例》難出台,總會引來坊間這樣那樣的聯想,繼而會形成一些傳言,甚至有些會成為謠言。面對這樣的輿論情況,相關部門尤其是牽頭部門有很大的必要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或交待。也只有給出解釋和交待,才能夠降低官方食言的損失,也才能增強官方與民間的理解與互信。除此之外,相關部門對於推出不動產條例的阻力相信有切身感受,也不妨把這些感受說給公眾聽聽——溝通之後,也才會形成輿論合力,也才會在輿論的倒逼和壓迫下,推動條例出台進程。
不動產登記制度出台的阻力到底是什麼?恐怕,現在只能由坊間進行或靠譜或不靠譜的聯想和解讀。首先,不動產登記,所帶來的反腐效力,恐怕可能會是爆炸性的,這會不會引發無法控制的局面?以房叔、房嬸、房妹等為代表的「房」字輩們,如果是公職人員,又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處理掉自己的房子,恐怕就會出現問題。公眾自然有理由懷疑,利益集團或者腐敗集團是不是從中作梗。
其次,不動產登記制度是權力合併的一個過程,這會讓部門之間在權力佔有與重新分配上產生分歧。不受約束的權力是能夠讓人貪戀的東西,在嘗慣了「手有公章、批文余香」的美味之後,從來都不會有人或有部門主動出讓手中權力。除此之外,可能還涉及到下屬機構和人員的撤併裁減,這些問題都需要解決。
更加上,「部門立法」本身有很大的局限性,以上兩個問題,也就變得更加棘手。眾所周知,不動產登記條例制訂的主要責任被歸到了國土部,而不動產登記還涉及住建、房產、農林等9個部委。一個部委,要主動去協調另外多個部委,而沒有由更高層面的分管領導或機構出面,可能不會有讓人滿意的協調力度,這是「部門立法」的特點使然。
《不動產登記條例》未能及時出台,一方面,關乎政府部門公信力,一方面,也關涉與不動產確權相關的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平,因此,相關部門有必要給公眾做進一步的溝通。到底遇到了哪方面的阻力、到底是哪些人在阻礙條例,是程序問題還是人的問題,這些都應該向公眾推誠置腹。而且,群眾的力量是偉大的,當下的網路和公眾也早已有了為政府相關部門出謀劃策的智慧和能力,必要的時候,把問題說出來,也可能會有助於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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