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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才女蔡文姬的詩與史

一、《後漢書》中的蔡文姬

  蔡琰,陳留蔡邕之女,字文姬。《後漢書·列女傳》載:「(文姬)博學有才辯,又妙於音律。適河東衛仲道。夫亡無子,歸寧於家。興平中,天下喪亂,文姬為胡騎所獲,沒於南匈奴左賢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曹操素與邕善,痛其無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贖之,而重嫁於(董)祀。」由此,後世流傳蔡文姬的故事梗概得以成型:蔡文姬於亂世為胡所擄,歸於左賢王,生育二子,後得曹操相贖而重返漢地。

二、《悲憤詩》非述己身

  《後漢書》蔡文姬傳文後附其「感傷亂離,追懷悲憤」之《悲憤詩》二章,今人多以為《悲憤詩》乃蔡琰自述身世的「自傳體」作品,實非。

  《悲憤詩》第一章可分為三部分。開頭四十句為第一部分,敘寫董卓部下濫殺百姓,擄掠婦女財物。其中

平土人脆弱,來兵皆胡羌。

獵野圍城邑,所向悉破亡。

斬截無孑遺,屍骸相牚拒。

馬邊懸男頭,馬後載婦女。

長驅西入關,迥路險且阻。

  所述與董卓部下暴行相符。蔡琰乃陳留大族,董卓入朝當權,蔡邕因名重天下而得到董卓的敬重和提拔。蔡邕無子,當時雖然倉猝入朝,也極可能攜愛女文姬一同;即使文姬未隨父入京,董卓的部下亦決不至於膽敢公然劫掠名滿天下、當時正受董卓寵重的公侯之女。那麼,蔡琰不在詩中所述遭難婦女之列,當無可疑。但董卓部下劫殺淫掠陳留的暴行,蔡琰當有目睹或耳聞,於是她用悲憫哀傷的筆觸記下了這令人碎心斷腸的情景。

  第二部分次四十句,敘寫被掠婦女不習慣邊荒之地的生活,思念父母家鄉,期盼著能早日回歸故里。且因羈留時間長,有些婦女已育有子女,當僥倖有親人來接時,又要面臨骨肉分離的痛苦。尤其幼子的泣訴,至真至切,令人動容。關於這一段內容,通行的看法是寫蔡琰在南匈奴的生活及被贖回時的情景。但結合前面的分析,此部分所寫當是被董卓將卒劫掠到西部邊地的婦女。董卓久處羌中,中平元年因功封為斄鄉侯,西部羌胡地區才是他的大本營。這些被擄的女性,倍受奴役的苦辛,若有親人來接,實屬僥倖。蔡琰的詩,正是要反映戰亂加予廣大婦女身心之上的無限痛苦與哀傷。

  第三部分敘述僥倖得歸的婦女歸途中的感傷和回家後的凄涼。此中所述,乃戰爭中遭受流離之苦的婦女悲慘情景的典型概括,而非敘寫蔡琰自己的遭遇。蔡氏乃陳留大族,蔡邕與叔父從弟同居,三世不分財。靈帝時,蔡邕為議郎,其叔父蔡質為衛尉。蔡氏家族龐大,在朝廷亦有一定勢力。蔡邕罹難,未聞累及家屬,則陳留蔡氏家族未受大損。蔡琰還家時當不至於「既至家人盡,又復無中外」。另,曹操既顧念與蔡邕舊情而將蔡琰贖回,亦當給予妥帖照顧,定不至於使其「煢煢對孤影」,孤苦無所依。

三、蔡文姬為胡所獲,嫁南匈奴左賢王?

  據《後漢書·南匈奴傳》記載,南匈奴在靈帝中平年間至獻帝建安二十一年這段時間裡,除單于於扶羅即位之初,因國人叛亂,向漢廷求助而不得,遂趁天下大亂之機寇掠河內諸郡之外,在其他時間裡與漢朝保持著良好的關係,甚至幫助漢朝軍隊對付董卓餘黨,翼衛天子。蔡琰若果為南匈奴所擄,最有可能的時間就是興平二年李傕、郭汜等人攻入長安,董承、楊奉招引白波帥李樂、韓暹、胡才及南匈奴去卑共同對付李傕、郭汜的這段時間。據《後漢書·獻帝紀》,去卑正是南匈奴左賢王。但左賢王去卑此後一直留在漢廷,直到建安二十一年才得以返回南匈奴。如果身為天下名士、高陽鄉侯蔡邕之女的蔡琰嫁給了南匈奴左賢王,史書當有記載;且去卑就在漢廷,曹操遣人赴南匈奴贖人之說也難以成立。

四、蔡文姬留胡十二年並育二子?

  蔡琰沒入匈奴事容或有之,但也不可能歸於左賢王,亦不能滯留匈奴太久,更不可能生有二子。蔡琰為名士公侯之女,若與南匈奴左賢王育有二子,那麼這兩個孩子即為匈奴王子,但不見相關記載,實屬可疑。再者,蔡琰所處時代,雖然儒家禮教對婦女的約束尚不嚴,婦女再嫁尚屬尋常事,但流落異族並生有孩子,畢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以蔡琰這樣的大家之女,當不至於將這種事發露於詩作之中。蘇東坡言《悲憤詩》「明白感慨」,不夠含蓄,實際也包含此意。那麼,最大的可能就是范曄誤讀了蔡琰的作品。范曄之《後漢書》,多采野史、傳說入傳,其人物事迹多有不相連屬甚至扞格難通之處,也多虛假不實之記載,若其將《悲憤詩》看作蔡琰自述身世之作,進而演化出蔡琰滯留匈奴十二年並生有二子的情節亦在情理之中。

(以上內容節選自邢培順《漢魏文學散論》之《蔡琰〈悲憤詩〉非自述身世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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