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梵交惡最終導致教會分裂
1949年新中國建立,中國在宗教領域開始實行前蘇聯的宗教政策,由國家對宗教組織進行嚴格控制,目標是創造條件消滅宗教。這樣做的理由很簡單:馬列主義者認為宗教是毒害人民的精神鴉片。中蘇在此問題上也有區別,那就是中國的宗教政策比較溫和,從來沒有像前蘇聯乾的那麼慘烈、那麼不得人心。就是在這種歷史背景下,中國驅趕了所有外國的神職人員,斷絕了與梵蒂岡的外交關係,對天主教實行了自選自聖主教的宗教改革。
這種狀況持續到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中國和梵蒂岡都發生了重大變化,中國進行了改革開放,意識形態的重要性讓位於經濟發展的硬道理,與國際社會尋找和建立起了聯繫與共識;梵蒂岡則在梵二公會之後進行了卓有成效的教會革新,面向世界的天主教開始與世界展開對話,也包括了與共產主義者的交往。教宗約翰.保祿二世更是一位頗具開拓精神的宗教領袖,他對中國教會的那種無法克服的關心,致使他主動向中國政府頻頻伸出友誼和解之手。也是在約翰.保祿二世的主持之下,中國官方支持的愛國教會的主教,陸續獲得了教廷承認的合法身份。但是中國政府更多的考慮還在政治方面,於是提出的和解條件,一是台灣問題,梵蒂岡必須承認一個中國;再者就是申明宗教事務屬於中國主權的管轄範圍。
天主教是世界性宗教,無論是從對文化、歷史發揮影響的方面,還是從人員數量,教會規模方面來看,都堪稱世界一流。而天主教的管理體制更是通過與教會、與教宗的共融,保證了信仰內容的一致,領導機構的統一。但是,教宗對主教的任免權作為一種橫向權力,與國家對主教管理的縱向權力難免不發生衝撞。在西方國家,這個矛盾解決的比較好,凱撒的歸於凱撒,上帝的歸於上帝,對主教的宗教屬性這一塊的管理權交給梵蒂岡,對主教的政治屬性這一塊的管理權交給國家。具體的講,主教必須宣誓效忠於國家人民,政府如果對主教的政治忠誠不懷疑,就可以由教宗予以任用。但是在中國,宗教與意識形態連結,也就自然而然的成為了政治生活中一部分。不僅天主教的主教有了部分的官員身份,就是佛教的主持方丈也有官階在身,於是主教任命權理所當然的成為了國家主權實施的對象。在中國宗教能否去政治化目前只是一個有待于思考的問題。
教宗約翰.保祿二世在世時,對於中國政府的政治運作表現了極大的理解和寬容,他自己是波蘭人,對共產黨人有一定的了解,對處在這種環境中的天主教徒自然會有一份發自內心的關懷。從1980年開始,在當時的教宗約翰·保羅二世的授意下,梵蒂岡國務卿宣布只要中國主教承認教皇的首席權,就可以成為合法的主教,這便是著名的針對中國的「非法可以變合法」方針。這一方針被認為為改善中梵關係創造了前提。很多人批評約翰.保祿二世的中國政策是妥協,其實那不是妥協,而是真正的關愛,愛國教會只要願意與教宗共融,他就不會強迫這個教會做得與西方教會一樣完美。他願意等待。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公開說過:「我每天早晨為中國祈禱。」他曾向香港主教陳日君表示,他很希望到中國訪問。陳日君形容這位教宗希望到大陸的心情,就像小孩向母親要東西一樣嚷著:「我要去中國,我要去中國。」
在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世期間,中梵關係明顯改善,開始經過中梵雙方協商祝聖主教。可是2005年本篤16世接替約翰·保羅二世出任教宗之後,中梵關係開始緊張。2007年教宗本篤十六世向中國的天主教徒發出牧函,一方面讚揚了中國的地下教會,另一方面又呼籲他們要與官方教會和解。在此牧函中梵蒂岡重申由國家建立的教會機構不符合天主教教義,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不可以凌駕於教廷,無權擅自任命主教。不過,梵蒂岡也相信,中梵雙方在主教人選、任命、確認新主教以及教區劃分等問題都可以磋商達成協議,教廷願意與中國政府在互相尊重原則下,展開有建設性的對話。
本篤十六世是神學家,經歷不及前教宗豐富,看問題喜歡從教義出發,比較重視傳統,美國天主教大學哲學教授喬治·麥克林這樣評價本篤十六世的作為:「新教宗是學者型人物,他非常有能力,具有理論觀點,非常關注天主教的傳統信仰。他將致力於不讓天主教的傳統信仰在現代社會裡流失或者被淡化。」從天主教傳統出發,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很難被理解為天主教徒自發成立的群眾組織,更不是一個宗教組織,由這個組織釐定天主教主教人選,就是對神權的僭越。顯然,梵蒂岡改變了對中國的策略,從等待、妥協、寬容的策略,轉向焦急、慌亂、威脅。從這個時候開始,中梵之間的和解過程變成了新一輪的政治博弈過程。
2006年3月,教宗本篤十六世擢升香港教區陳日君主教為樞機主教,此後媒體經常發表陳日君對中國宗教政策的批評,陳日君和愛國會劉柏年之間時而發生衝突,結果中梵協商任命主教的局面終於遭到破壞。先是2006年4月30日愛國會自選自聖了馬英林,5月3日自選自聖了劉新紅,11月30日自選自聖了王仁雷,2010年11月21日自選自聖了郭金才,2011年6月29日自選自聖了雷世銀,7月14日自選自聖了黃炳章。梵蒂岡作為反擊在2011年7月4日愛國會自選自聖雷世銀後的第五天發出絕罰通告,又在7月16日愛國會自選自聖黃炳章後的第二天發出另一份絕罰通告。此後就是你來我往,中國方面繼續自選自聖,梵蒂岡方面繼續它的絕罰。
中國天主教徒方面對中梵交惡頗多議論,其中最具說服力的觀點是:愛國教會只要扛著天主教的招牌,就得服從教會的聖統制和教會的訓導權。但是,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不買這個帳,甚至利用聖經故事為自選自聖製造根據。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已經有50餘年的歷史,已經形成了自己的權力控制體系,政治鬥爭經驗可以說非常豐富。如果梵蒂岡繼續前教宗的路線,淡化政治問題,突出教會福傳使命,協商
解決主教任命需要,愛國會可以歷史的產生,也可以歷史的消退,用時間拓展教會傳承的空間,未必不是一條很好的出路。但是現在撕破了臉皮,你說愛國會不合法無權擅立主教,結果愛國會甩開梵蒂岡,不但要自選自聖,而且要讓受絕罰的主教繼續主持教會工作,那些追隨梵蒂岡搞對抗的神職人員,反倒被排擠到了一邊,面臨丟官失業的危險。政府對於愛國會搞的自選自聖當然只能全力支持了,不可以否定這裡面有部門利益作怪,支持了愛國會的主教會有好處,支持了愛國會的一些政府部門,又豈能落個兩手空空呢?
中梵對立有一個直接後果,就是造成了中國天主教內部的分裂。愛國教會接受愛國會管理,有政府支持,習慣上被稱之為公開教會,另有不公開教會,反對愛國會,聲稱與梵蒂岡保持共融,習慣上被稱之為忠貞教會。本篤十六世向中國的天主教徒發出的牧函,呼籲忠貞教會要與官方教會和解。但是他又為和解預設了一個前提:沒有違背不可背棄的信仰和與教會共融的原則就可以與其共祭。共祭意味著和解,但是最主要的是與教會共融的原則並沒有清晰的界定,在實際運用中成為橫在公開教會與忠貞教會之間的更大攔阻。目前,政府對宗教人員也實行持證上崗的管理模式,天主教的神甫、主教要領取政府有關部門辦法的資格證書。這個規定表面上沒有問題,雖然有一點政教不分的味道,可是在現階段也都說得過去,神職人員資格證書,就如會計證書、律師證書一樣,只是從事執業活動的有效證件,是核定職業身份的有效依據罷了。但是,政府在神甫、主教資格證書上,偏偏背書了違背教會共融的原則的愛國會章程內容:「堅持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和民主辦教原則,積極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推進牧靈福傳事業。」這就使一些原本很想領證的神職人員疑惑,領了證就等於承認「堅持獨立自主自辦教會和民主辦教原則,」不再與教會、教宗共融了,可是不領證就沒有職業身份的有效依據,隨時都有觸犯法律進入雷區的可能。對於那些忠貞教會的忠貞分子,也可以藉機打擊那些領了證,或者想要領證的神職人員,給他們戴上一頂「亂共祭」的帽子,號召一般信徒拒絕接受他們主持的聖禮。
梵蒂岡堅持自己的強硬立場從他們的信仰傳統的角度來看,沒有錯,可是回到現實,就應該承認,中梵關係首先要解決的還是政治問題,甚至可以說這是政治博弈,用宗教的方式應該說無助於解決當前的問題。我個人還是非常讚賞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世時的中國問題處理方式和原則:只要中國主教承認教皇的首席權,就可以成為合法的主教,不要牽扯愛國會一類的政治問題。只有在不牽扯愛國會一類的政治問題的條件下,中梵之間才可以心平氣和地協商解決主教任命問題。
也有天主教徒質疑本篤十六世以來梵蒂岡處理的中國問題的強硬方式說:「共融」在這裡,不僅僅是「忠貞」與否的問題,也是能否戰勝它的問題。如果僅僅考慮個人,那麼戰勝它對於蒙召的天主教徒來說,還是容易的事。但對於要為羊群負責的牧人來說,自己」得勝「而失去羊群,在主前是否還能坦然宣稱已盡其責,是否還能坦然宣稱堅守了基督之愛,是否還能坦然宣稱自己效仿了為萬民上十字架的主耶穌?我想,這些問題會困擾很多人……能否為保護自己的羊群而與魔鬼妥協?即使自己最終可能因這罪而不能永生,能否犧牲自己的永生來換取更多人得救?梵蒂岡也許還應該考慮另一個問題,如果它堅持採取與中國對抗的態度來解決中梵問題,結果只能是無果而歸,進一步講,中國天主教如果分裂,公開教會不是完全不可能脫離梵蒂岡,忠貞教會到了那時也就失去了最後一塊護身符。
與上述看法對應的問題是,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必須承認,自選自聖在原則上違背了天主教的信仰傳統與規定,短期內可行,但是作為長遠政策加以堅持的話,有損中國的國際形象,在人權問題上將會不斷受到國際社會的譴責。只要扛著天主教的招牌,就不能不考慮天主教的信仰傳統,就不能不與教會和教宗保持共融。如果一定要堅持這個自選自聖的原則,那麼唯一可行的選擇就是脫離天主教,脫離梵蒂岡,不然愛國會就是害群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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