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省部級以上落馬官員全記錄(198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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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省部級以上落馬官員全記錄(1982-2012) 001 楊義邦,70年代北京石化總廠(燕山石化前身)廠長,創立了北京市燕山石油化學工業總公司,開創了中國廠改製為公司的先河,並歷任該公司黨委書記兼總經理。70年代擔任國家化工部副部長,是當時最年輕的部長 1982年2月1日,因涉嫌賄使國家損失幾十萬美元,紀委給予楊義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後因當時正屬改革開放初「嚴肅黨紀、從嚴執紀」,有人反應該案處理太輕,1982年2月24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中央紀委第一書記的陳雲批示「這件案子書記處討論了兩次,不作決定。我是退無可退,才由紀委作出決定的。一部分參加書記處的同志顧慮重重,我看沒有必要怕那些負責同志躺倒不幹。要講黨性。不怕他躺倒。誰要躺倒,就讓他躺吧。」 1982年7月22日,中央紀委決定給予楊義邦留黨察看二年和撤銷黨內一切職務的處分,並建議撤銷他在黨外的各種職務。 1982年8月11日,國務院決定撤銷楊義邦化工部副部長職務。 楊義邦是自改革開放來,因經濟問題撤銷的最高級別官員。後楊義邦任化工部下屬設計院院長,退休後歷任多家大型企業顧問、總工程師、名譽董事長等職。 002 洪清源,1934年11月生,福建南安人。曾任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 1986年4月18日洪清源被依法逮捕。 經中共中央批准,1986年9月19日中共安徽省委開除了洪清源的黨籍。 因受賄罪,他於1987年2月11日,被合肥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據查,1985年洪清源利用職務之便,違反規定,為一港商在澳門的四名親屬辦理了通過安徽省去香港定居的單程通行證,收受對方賄賂2.4萬餘元。 003 倪獻策,中共江西省委副書記、省長 1986年10月25日人民日報:10月23日,倪獻策被免去江西省省長職務。之前,中共中央已免去其中共江西省委副書記職務。 1987年2月27日,江西省原省長倪獻策因思想蛻化、道德敗壞、違法亂紀,經中央批准,中紀委決定開除其黨籍。 1987年4月14日,倪獻策徇私舞弊罪名成立,被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被關押於江西省宜春市某監獄。這是建國後第一位走上法庭的省長,「刑上省部級」的紀錄由此開始。1989年初出獄。 004 沈 圖,中共中央委員,國家民航總局局長 1987年7月因以權謀私被撤職。1987年7月14日,因以權謀私被撤銷其中央委員職務。1993年1月病逝。 005 廖伯年,北京軍區空軍副司令員,少將。廖漢生中將之子 2000年撤職查辦,判死緩二年。2000年6月28自殺身亡。 006 梁 湘,中共海南省委副書記、首任省長 1985年被免去深圳市長、市委書記。 1988年復出任海南省委副書記、省長, 1989年9月14日再次被撤職,涉嫌以權謀私。 1998年12月13日,在「長期審查」中於廣州病逝 007 托乎提.沙比爾,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主席 1989年9月因受賄1.6萬多元、腐化墮落被撤職開除黨籍 008 楊匯泉,湖南省副省長 1989年,在湖南省七屆人大二次會議上,代表們就清理整頓公司的問題提出質詢案。負責此項工作的楊匯泉被代表質詢後,以506票贊成、162票反對、98票棄權被罷免。這是全國人大歷史上第一起質詢案,史稱「共和國質詢第一案」 009 羅雲光,鐵道部副部長 1990年因收受賄賂立案偵查,因在規定期限內自首,被免於起訴。 010 孫晉美,海軍北海艦隊航空兵副司令員,少將 1990年因受賄被「雙開」、逮捕 011 許家屯,1916年3月生,江蘇如皋人。1979-1983年,中共江蘇省委第一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1983-1989年,中共港澳工作委員會書記,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1990年2月離休。中共十一、十二屆中央委員。1990年4月底未經批准前往美國加州洛杉磯東郊的小城奇諾崗市居住。1991年被開除中共黨籍。 012 韓福才,青海省人大副主任 1991年11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013 張辛泰,鐵道部副部長、中央候補委員 1992年6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014 李效時,國家科委副主任 1994年3月以受賄罪、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 015 馬烈孫,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 1994年因教派衝突指使殺人而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016 王寶森,北京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1995年4月因經濟犯罪畏罪自殺 017 平義傑,河北省高法院長 1995年5月因違紀被撤銷黨內外職務 018 陳水文,湖北省副省長 1995年7月因違紀炒股被撤職,現任湖北省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 019 陳希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 1995年,陳因為王寶森事件,暴露出巨額貪污而被捕定罪,正式被開除黨籍,並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 1998年7月以貪污罪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 2004年保外就醫。 2009年4月有消息稱陳因患末期癌症被送往北京醫院高幹病房救治,生命依靠藥物維持,院方已多次發出病危通知。 020 歐陽德,廣東省人大副主任 1996年4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021 邵松高,原第38集團軍政委,少將 1996年因貪污受賄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 022 邊少斌,民航總局副局長 1997年8月因受賄被「雙開」 023 韋澤芳,海南省人大副主任 1997年2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024 鐵 英,北京市人大副主任 1997年8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025 黃紀誠,北京市政協副主席 1997年8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026 李恩潮,廣西壯族自治區區委常委、紀委書記,中紀委委員 1997年因受賄被查處,開除黨籍 027 魯家善,中國交通銀行副行長 1998年6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028 辛業江,海南省人大副主任 1998年6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029 於 飛,廣東省人大副主任 1998年10月因以權謀私被開除黨籍 030 姜殿武,河北省人大副主任 1998年11月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031 成克傑,1933年11月生,廣西上林人。1952-1957年,北方交通大學鐵道商務系運動工程專業學習。1990-1998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代主席、主席;1998-199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共第十四屆中央委員。父母因文革而被斗致死,妻子因患有抑鬱症而上吊自殺,家中兩個兒子,一個因拒捕而被警察毆打致死,另一個患上毒癮 1999年1月,中紀委在廣西查辦案件時,兩起「倒糖」事件,揭開了查辦成克傑案件的序幕。 8月,中共中央正式決定,由中央紀委對成克傑涉嫌受賄等問題進行審查。 2000年1月11日,中央紀委向中央建議:給予成克傑開除黨籍處分;建議依法罷免其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人大代表等職務;將成克傑一案移送司法機關。 3月4日,九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發布會透露: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克傑涉嫌違法違紀未出席大會。 4月20日,中央紀委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成克傑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中央紀委決定並經中共中央批准,開除成克傑黨籍。 4月2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舉行第十七次會議,罷免成克傑的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4月25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舉行全體會議,決定撤銷成克傑的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職務。 4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對中央紀委移送的成克傑案件依法立案偵查,並決定將其逮捕。 6月26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決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檢察機關對成克傑受賄案的起訴。 7月13日、14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成克傑受賄案進行公開審理。 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成克傑受賄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成克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據報道,成克傑單獨或與其情婦李平共同收受賄賂款物達人民幣4109萬餘元 8月2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成克傑受賄案作出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成克傑上訴,維持原判。 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成克傑死刑。 9月14日,成克傑被執行死刑。 死刑1 032 徐鵬航,國防科工委副主任、黨組副書記,中央候補委員 2000年10月因違紀收受股票被「雙規」、撤職,留黨察看2年。後出任國防科工委專家諮詢委員會副主任等職 033 金德琴,中信公司副董事長,前中國銀行行長、中國人民銀行國外業務局局長 2000年6月以挪用公款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034 李大強,神華公司副董事長,前湖北省副省長 2000年9月以違法違紀受賄被「雙開」 035 徐炳松,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 1999年8月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036 常 征,貴州省政協副主席 1999年7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037 吳文英,紡織總會會長(副部級?)、中央委員 2000年10月因違紀收受股票被撤職留黨查看 038 孟慶平,湖北省副省長 1999年12月,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039 孫小虹,雲南省高法院長 1999年12月因嚴重違紀被撤職,2003年出任省外貿廳長兼黨組書記 040 胡長清,1948年8月生,湖南常德人。1998年1月當選江西省副省長 1999年8月17日,胡長清率江西團參加昆明「世博會」期間突然失蹤。有關部門遍尋無著後,出動警力,在廣州中國大酒店內的一間客房裡,找到換了姓名的胡長清。胡長清的反常舉動,引起了中紀委、中組部的注意。於是,胡長清被帶往北京接受審查。9月29日,北京市公安局對胡長清執行刑事拘留。10月13日,胡長清被依法逮捕。經檢察機關查證:在扣押、凍結胡長清的現金、存單、房屋及貴重物品等共計價值人民幣793.32萬元的財產中,除胡長清及家人能說明來源合法的95.3萬元財產外,尚有161萬餘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經查也無合法來源的證據。12月22日,人民日報記者了解到,最近,中央紀委和中央組織部嚴肅查處了胡長清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經中央批准,中央紀委給予胡長清開除黨籍處分,有關部門已開除其公職。江西省委及省人大常委會已分別免去其省政府黨組成員及副省長職務。2000年2月13日至14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理胡長清受賄、行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2月15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胡長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追繳非法所得。法庭經審理查明,自1995年至1999年,胡長清先後90次收受、索取錢物,摺合人民幣共計544萬餘元。胡長清不服,上訴至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於3月1日裁定駁回胡長清的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複核。2000年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胡長清死刑,同時下達了執行胡長清死刑的命令。2000年3月8日上午8時46分,胡長清在南昌市北郊刑場被槍決 死刑2 041 陳 忠,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司令 2000年2月因嚴重違紀被「雙開」 042 朱 川,遼寧省副省長 2000年4月因嚴重違紀,被留黨察看二年 043 王式惠,重慶市政協副主席 2000年5月因玩忽職守被「雙開」,未追究刑事責任 044 周文吉,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統戰部長 2000年8月因以權謀私被「雙開」 045 李紀周,1942年生。1968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後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1983年,擔任治安局副局長。1993年,升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部長助理。1995年,升任公安部副部長,兼任全國打擊走私領導小組副組長 1998年12月,因牽涉廈門遠華走私案被撤職調查。1999年底被正式逮捕。2001年2月27日被開除黨籍、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2001年2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涉嫌受賄公開開庭審理。2001年10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玩忽職守罪數罪併罰,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李紀周的父親是原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李連富 046 劉連昆,1933年生,黑龍江齊齊哈爾人。1986年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軍械部部長,負責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械的採購和產制任務。1988年9月被授予少將軍銜。 1999年2月在北京被逮捕,後因間諜罪被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判處死刑。1999年8月15日被執行藥物注射死刑。 死刑3 047 姬勝德,前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情報部副部長,少將軍銜。1995年姬勝德接任總參謀部二部部長 1999年3月中旬,遲浩田在玉泉山軍委擴大會議上宣布對其自即日起留點審查(隔離審查)。姬勝德在留點審查期間,僅交侍了曾姦汙女青年、收受過賴昌星、中資港商的金錢等問題。 1999年8月初,軍事法庭開始審理,認定姬勝德犯有三項罪行:收受犯罪集團人民幣、美金、港幣賄賂,摺合共2130多萬元人民幣;挪用、侵吞軍事用途的資金975萬;長期隱瞞、欺騙組織其配偶加入外國國籍的事實,隱瞞本人和社會上、香港、外國組織的不正當關係,並透露、泄露了軍方機密等。 2001年軍事法庭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姬勝德上訴。2002年終審判改為無期徒刑。已保外就醫。 048 朱小華,1949年9月生,上海人。1991年至1992年任聯合國貨幣基金組織(美國)訪問學者。1993年7月被任命為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1994年2月兼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1996年7月被任命為光大集團董事長 1999年7月,朱小華從香港回到北京後被「雙規」。朱小華初步交代了存在違紀違法和犯罪問題。隨著調查的深入開展,朱小華單獨或夥同其妻任佩珍共同收取近400萬元巨額賄賂的犯罪事實。但早有防備的任佩珍聞風而動,於1999年8月攜帶贓款逃往美國。2000年11月任佩珍在美國自殺身亡。 2002年8月,中央紀委、監察部決定給予朱小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002年10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審理查明:1997年至1999年期間,朱小華收受他人股票及現金摺合人民幣共計405.9萬餘元。朱小華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2002年11月1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朱小華受賄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其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判決 049 許運鴻,1945年5月生,江蘇高郵人。1963年入同濟大學城建系學習。1993年任浙江省副省長。1995年至1999年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中共第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 1999年9月,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決定,撤銷許運鴻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職務,開除其黨籍。鑒於許運鴻的有些問題涉嫌觸犯刑律,由司法機關對其依法處理。 2000年10月17日上午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濫用職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050 鄭光迪,女,1934年生,福建長汀人。1949年就讀於哈爾濱工業大學。1954年大學畢業後赴蘇聯留學,入哈爾科夫汽車公路學院學習,主修建築與築路機械。1958年畢業於蘇聯哈爾科夫汽車公路學院建築與築路機械工程系,獲機械工程師稱號。1982年,任中國交通部副部長,主管計劃、教育、科技、企業管理等工作。中共第十二屆中央候補委員 2000年3月被雙規。 鄭光迪受賄案 2002年9月27日在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鄭光迪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沒收個人部分財產。經審理查明,1994年鄭光迪在任交通部副部長期間,應他人請求,利用職務便利,建議交通部下屬的廣州航道局與長沙市中通工貿有限公司進行項目合作,使長沙市中通工貿有限公司從中賺取人民幣102萬元。其後,鄭光迪於1995年1月和1996年1月收受長沙市中通工貿有限公司給予的人民幣共計9萬元。 051 叢福奎,1942年9月生。1962年至1966年在瀋陽輕工學院發酵工程專業學習。1990年任黑龍江省副省長,1995年調任河北省副省長,同年10月任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 2000年4月,中央紀委在查辦廈門特大走私案件中發現叢福奎受賄線索。 6月24日,中紀委副書記曹慶澤簽批了對叢問題進行初核的報告,得到批准; 6月25日,由中紀委副書記劉麗英牽頭的叢福奎問題調查組成立; 6月27日,劉麗英帶病趕赴石家莊迅速開展調查。 2001年4月19日,叢福奎因涉嫌受賄罪被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刑事拘留。 2001年5月17日人民日報報道,中紀委、監察部嚴肅查處叢福奎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叢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03年4月27日,叢福奎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查明,從1996年至2000年,叢先後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摺合人民幣936.14萬元 052 秦昌典,1937年9月生,湖北漢陽人。1963年8月華中工學院工業熱能專業畢業。1988年11月任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1997年6月任重慶市人大副主任。 2000年5月25日新華社北京電 中央紀委、監察部最近嚴肅查處了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秦昌典、市政協副主席王式惠嚴重失職瀆職案件。中央紀委決定並報中央批准,給予秦昌典、王式惠開除黨籍處分;建議重慶市人大依法罷免秦昌典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人大代表職務;建議重慶市政協依法撤銷王式惠重慶市政協副主席、常委、委員職務;並將此案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2002年4月被判刑6個月,緩刑1年 053 慕綏新,1943年10月生,陝西吳堡人。1996年5月任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1996年12月任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中共瀋陽市委副書記;1997年2月任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中共瀋陽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1997年5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共瀋陽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2000年12月被免職。 因犯有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01年10月10日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慕綏新從1993年4月至2000年12月,受賄價值人民幣661.4萬餘元的財物,並有人民幣269.5萬餘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鑒於慕綏新主動坦白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涉及人民幣320餘萬元的涉嫌受賄犯罪問題,並積極清退了全部贓款贓物,有悔罪表現,法院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並罰判處慕綏新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02年3月2日因癌症去世 054 石兆彬,1945年11月生,福建漳州人。1990年5月任中共廈門市委書記。福建省委副書記。中共第十四、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 2000年12月底被中紀委「雙規」。這是福建省涉廈門遠華案的最高級別官員之一。 2001年6月17日,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由北京市公安局對其刑事拘留,6月29日被逮捕。 中共十五屆六中全會決定撤銷石兆彬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職務,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2002年3月18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石兆彬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對受賄贓物予以追繳。石兆彬於1994年至1999年間,非法收受款物摺合人民幣59.98萬元。現保外就醫。 055 王慶錄,1938年2月生,河北平山人。1998年1月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 2001年2月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中共黨籍,撤銷全國政協委員資格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職務處分 056 查克明,中國華能集團公司副董事長,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副部長兼任國家電力公司副總經理 2001年3月26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01年4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01年9月28日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查克明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在案的款項分別予以沒收或折抵沒收部分財產。一審宣判後,被告人查克明不服,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057 王懷忠,1946年8月生,安徽亳州人。1960年,王懷忠剛滿15歲,那一年,因為饑荒,他的父母相繼餓死。1999年10月,王懷忠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副書記 2001年4月7日,王懷忠被「雙規」。 2001年11月,王為了對抗調查,向私營企業主一次索取200萬元,被冒充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騙子騙去120萬元。 2002年9月30日,王懷忠因涉嫌受賄犯罪被刑事拘留,並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2003年12月29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王懷忠犯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查明,王懷忠索取他人人民幣275萬元,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幣230萬元、澳幣1萬元,共計摺合人民幣517.1萬元,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王懷忠對價值人民幣480.58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差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宣判後,王懷忠不服,提出上訴。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4年1月15日作出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04年2月12日,王懷忠在濟南被執行死刑 死刑4 058 王樂毅,1942年6月生。1993年8月任海關總署副署長、黨組成員,1998年10月機構改革後任海關總署副署長 2001年4月26日中新網北京消息: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在海關總署的配合下,最近嚴肅查處了海關總署副署長王樂毅嚴重受賄、非法佔有國家和他人財物等問題的案件。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中央紀委、監察部決定開除王樂毅黨籍和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據官方消息,經查,王樂毅的主要違紀違法問題是:收受賄賂摺合人民幣53萬餘元;非法佔有國家和他人財物63萬餘元;1994年至1997年,王樂毅先後收受海關下屬單位及有關人員所送禮金及貴重物品摺合人民幣29萬餘元;支持其子違法經商謀取利益等問題。 2001年9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059 李嘉廷,1944年4月生,雲南石屏人。1968年清華大學電機工程系電機與電器製造專業畢業。1995年當選為中共雲南省委副書記。1998年1月起至案發任雲南省省長 2001年6月辭去省長職務。 2001年9月16日李嘉廷的妻子在家裡衛生間的熱水器上上吊自殺。 2001年9月24日至26日中共十五屆六中全會決定:撤銷李嘉廷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職務,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此次會議後公布李嘉廷的主要違法違紀事實是:收受鄒某等9人賄賂,共摺合人民幣119萬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其子接受對方錢物,共摺合人民幣2049萬元;與有夫之婦徐某通姦,並利用職權為徐謀取不正當利益,涉及金額三千餘萬元。 2001年9月2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03年5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李嘉廷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查明,1994年至2000年,李嘉廷單獨或夥同其子李勃收受他人賄賂共計摺合人民幣1810萬餘元。李提出上訴。 2003年6月20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060 丘廣鍾,1940年10月生,福建長汀人。1998年1月任福建省副省長 2001年11月15日,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免去原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丘廣鐘的職務。 中新網福州2002年1月24日消息: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日前發布公告說,自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會議以來,福建省人大代表調離本省的有1名:駐閩部隊孫正路;有3名被罷免:廈門石兆彬、楊緬昆,泉州丘廣鍾;有1名逝世:福州許興國。去年11月15日,中新網報道說福建人大常委會決定免去丘廣鐘的副省長職務,但在報道此消息時,沒有提及丘廣鐘被免職的原因。據了解,丘廣鍾最後一次作為副省長在官方媒體出現,是在2001年5月參加在福州舉行的全球水夥伴中國省級地方法規建設研討會 061 劉知炳,1943年8月生,湖南衡陽人。1995-1998年,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柳州市委書記;1998-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府常務副主席 2001年11月17日柳州市人大常委會罷免劉知炳自治區人大代表職務。 2001年12月6日,中央紀委對劉知炳的違紀違法事實進行了調查,中央紀委決定,並報經黨中央批准,給予劉知炳開除黨籍處分。最高人民檢察院已將其依法逮捕。 2002年6月24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知炳因受賄86.63萬元人民幣被判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5萬元。其違法所得的人民幣86.6322萬元,被依法沒收,上繳國庫。南寧市中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劉知炳於1990年至1998年初在擔任柳州市主要領導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多次為他人的請託事項提供幫助,並於1993年至1999年間先後53次非法收受他人的錢財共計摺合人民幣866322元。 6月底,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其女兒劉芳有期徒刑10年。法院以行賄、受賄、濫用職權等罪判處其兒子劉忠7年有期徒刑 062 王雪冰,1952年2月生,遼寧瀋陽人。1993年11月任中國銀行行長、黨組書記、副董事長。1995年5月任中國銀行董事長、行長、黨組書記。2000年2月任中國建設銀行行長。中共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 2002年1月11日,因「紐約分行」事件被審查。 2002年11月3日,中共十五屆七中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王雪冰問題的審查報告》。全會決定,撤銷王雪冰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職務,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2003年12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王雪冰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部分財產。法院查明,1993年至2001年期間,王雪冰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款、物,共計價值人民幣115萬餘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王雪冰不服,提起上訴。 2004年1月14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王雪冰的上訴,維持原判 063 潘廣田,1945年12月生 山東濟南人,無黨派人士。1998年4月任山東省政協副主席兼山東省工商聯合會會長 2002年3月29日,潘廣田因涉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 2003年4月8日,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公開審理。 2003年4月23日,潘廣田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8萬元;扣押於檢察機關的贓款和贓物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法院經審理查明,1992年5月至2001年10月期間,潘廣田利用擔任中國農業銀行山東省分行商業信貸處處長、工商信貸處處長、計劃處處長、副行長以及山東省工商聯合會會長、山東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便利,為有關企業和個人在解決貸款規模、審批貸款項目、推薦貸款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31次共非法收受11個個人和單位送的財物,總價值人民幣153.9萬餘元 064 柴王群,1955年生。2001年3月任為雲南省委宣傳部長。 2002年4月15日,柴王群在北京被中紀委「雙規」。 6月3日,檢察人員前往北京,對柴王群在北京的兩套房屋及其妻子工作單位的辦公室依法進行了搜查。檢察人員隨後又對柴王群在昆明的住所進行搜查。扣押了柴王群人民幣7萬元、字畫5幅及有關書證,並凍結了許某某在「雙規」期間交出的部分銀行存單16.6萬元人民幣、2.866萬美元、6727港元。 8月7日,柴王群被檢察機關從北京押回昆明,8月19日,柴王群被依法逮捕。 2003年6月9日,昆明市人民檢察院將此案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04年3月3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雲南省委宣傳部部長柴王群涉嫌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柴王群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 065 高 嚴,1942年12月生,吉林榆樹人。1995年6月任雲南省委書記。1997年8月任電力工業部副部長、黨組書記兼國家電力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書記(正部長級)。1998年3月任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正部長級)。中共十四、十五屆中央委員。 2002年7月,有關部門開始向秘書黃雨了解高嚴的問題。於是,高嚴進行了出逃的準備工作。第一步,就是讓情婦楊珊幫助轉移財產。事後,僅被中紀委查出的轉移、藏匿的港幣、美元就摺合人民幣500多萬元,還有勞力士牌手錶6塊,大量的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 2002年9月失蹤, 2003年11月26日,高嚴因嚴重違法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2004年3月,電力系統紀檢部門進行的內部通報中,對原國電總經理高嚴腐敗案的定性是「背叛黨和國家,生活腐化,侵吞巨額國家財產,對國有資產大量流失負有直接責任」。 2008年10月30日,杭州市公安局官網發布了一則懸賞20萬通緝高嚴的信息。可能藏身於美國或者加拿大。 066 田鳳岐,1999-2002年任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2002年8月6日被刑事拘留,8月20日因涉嫌受賄犯罪被逮捕。 2003年5月公開審理此案,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田鳳岐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田鳳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1997年5月至2001年8月,田鳳岐收受他人賄賂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30萬餘元。 067 劉方仁,1936年1月生,陝西武功人。1985-1993年,江西省委副書記,此時劉方仁排名在省委書記萬紹芬之後,卻在省長倪獻策之前。1993-2001年,中共貴州省委書記。中共第十三、十四屆中央候補委員、十五屆中央委員。 2002年10月初,被中央紀委宣布「雙規」。 2003年5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對其執行逮捕。 2004年5月10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認定:1995年至2002年,劉方仁單獨或夥同其兒媳婦易陽非法收受陳林等人給予的人民幣661萬元、美元19900元(摺合人民幣164780.50元),合計人民幣6774780.50元。 2004年6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劉方仁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扣押在案的贓款人民幣661萬元、美元1990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劉方仁不服,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於2004年8月4日作出終審裁定,駁回劉方仁的上訴,維持原判。 068 麥崇楷,1934年10月生,廣東廣州人。1989年1月任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2002年10月28日中新網:政協第九屆全國委員會第四十三次主席會議今天審議通過了關於撤銷麥崇楷政協第九屆全國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草案,決定提請政協九屆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 2003年12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麥崇楷有期徒刑15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萬元,並追繳其餘在案的財物。麥崇楷在1994年至1998年短短的4年間,收受匯華公司港幣50萬元,業豐公司和深華總公司港幣23.2萬元、人民幣28萬元,共計摺合人民幣106萬元。 069 肖懷樞,1941年3月生,浙江蒼南人。1998-2001年任蘭州軍區副政委。1996年7月晉陞為中將軍銜。 2003年3月「兩會」期間,軍方人士證實肖懷樞因經濟問題,已被查辦。海外媒體曾報道其因貪污被判刑14年。這是軍隊系統中因經濟問題治罪的最高級別的將領。 十六大後1 070 劉長貴,1946年9月生,山東日照人。貴州省副省長. 2003年3月27日,因涉嫌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於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9日被逮捕。 2003年4月24日,劉長貴被開除黨籍。 2004年4月30日,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劉長貴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執行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1995年至2000年,被告人劉長貴在任貴陽市代理市長、市長、貴州省副省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幣110萬元及美元3萬元,共計摺合人民幣134萬餘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在劉長貴擁有的家庭財產中,尚有摺合人民幣176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其行為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十六大後2 071 劉金寶,1952年9月生 上海人。1999年任中國銀行副董事長。2000年任中銀集團副董事長兼中銀(香港)總裁,香港銀行公會主席。2002年任改組後的中銀香港副董事長兼總裁,香港銀行公會主席 2003年5月,劉金寶突然被解除在中銀香港的職務,調回北京,任中國銀行副董事長。其後便傳出他被「雙規」的小道消息。 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年8月12日對原中國銀行副董事長、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總裁劉金寶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劉金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據悉,劉金寶在1996年3月至2003年5月,涉及23宗案件,摺合貪污金額1428萬多元(人民幣),收受賄賂摺合143萬元,另外有1451萬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十六大後3 072 程維高,1933年9月生,江蘇蘇州人。1993年任河北省委書記。中共第十三、十四屆、十五屆中央委員。 2003年8月9日,程維高因嚴重違紀問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並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撤銷其正省級職級待遇。但並未發現程維高負有刑事責任,保留了其副省級待遇。 2010年12月28日病逝於常州,終年78歲。 十六大後4,正省部級 073 劉克田,1951年1月生,天津寧河人。1995年任遼寧省副省長。 2003年8月10日,劉克田及其夫人被中央紀委專案組雙規。 2005年2月鞍山市中院依法對遼寧省原副省長劉克田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劉克田有期徒刑12年。經查,劉克田接受原瀋陽客運集團公司總經理夏任凡的請託,為該公司在辦理轉貸以及涉稅問題方面謀取利益,收受夏任凡通過他人給付的31萬澳元,摺合人民幣1317500元。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劉克田受賄一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十六大後5 074 王鍾麓,1930年12月生 浙江杭州人。1987-1991年任浙江省副省長;1992-2000年任浙江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2003年8月16日,王鍾麓因涉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 8月29日被逮捕。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決定對其開除黨籍處分。 2004年8月31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王鍾麓犯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王鍾麓於1998年至2000年間,先後5次非法收受孫達山所送的人民幣39萬元。1993年至1994年,被告人王鍾麓在擔任浙江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期間,在參與深圳金三元大廈、佳賓大廈項目以及上海鴻發苑項目中濫用職權,造成公司損失共計人民幣4446.7327萬元。 十六大後6 075 田鳳山,1940年10月生,山東蓬萊人。1964年解放軍西安第二炮兵技術學院自動控制專業畢業。1995-2000年任黑龍江省省長。2000年3月任國土資源部部長。中共第十四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五屆、十六屆中央委員 2003年10月14日,田鳳山參加了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的閉幕式,這一天,中共中央下發田鳳山停職檢查的文件,第二天,國土資源部內部便傳出消息:田鳳山被「雙規」了。 2004年9月中共中央決定撤銷田鳳山中央委員會委員職務,給於其開除黨籍處分。 2005年12月13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理田鳳山受賄一案。檢察機關起訴指控,1995年至2003年期間,田鳳山多次收受他人賄賂總計摺合人民幣498.13萬元。 2005年12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田鳳山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十六大後7,正省部級 076 阿曼?哈吉,1950年12月生,新疆阿圖什人。1999-2003年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廳黨組副書記、廳長;2003年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副主席 2003年11月上半月被中紀委「雙規」。阿曼?哈吉被調查後,初步獲知的消息指其經濟問題嚴重。「從辦公室就搜出了幾百萬」。 2004年10月被「雙開」,涉嫌受賄。 2005年11月8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不公開審理此案,並未當庭宣判。後再無消息。 十六大後8 077 林孔興,1940年生。1965年清華大學電機系畢業。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副理事長,華中電業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中國華中電力集團公司總經理(正廳級、享受副部級待遇) 2004年1月19日被刑事拘留; 2月2日由湖北省公安廳逮捕。 2004年6月24日新華社:審計長李金華說,原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副理事長(副部級)林孔興以權謀私,其女兒、女婿等在承包電力工程中弄虛作假,非法牟利8300萬元。 中新網2005年4月1日電 據中國法院網消息,今天上午,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分別判處林孔興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0萬元;判處王萍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0萬元。追繳贓款人民幣36.9萬餘元。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林孔興在1998年至2002年夥同妻子王萍共同收受他人賄賂4次計人民幣369572元。宣判後,林孔興夫妻當庭均表示要上訴。 十六大後9 078 張國光,1945年4月生,遼寧綏中人。1963-1968年,北京航空學院飛機發動機系高空設備專業學習。1998-2000年,遼寧省委副書記、省長。2000-2004年任湖北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省長。第十五屆中央委員。 2004年2月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決定給予張國光開除黨籍處分。 經查,張國光在遼寧省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以及收受禮金、貴重物品共計摺合人民幣96萬餘元。 2004年12月9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中共湖北省委原副書記、湖北省原省長張國光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張國光有期徒刑11年,受賄所得款物依法沒收。 十六大後10,正省部級 079 劉廣智,1947年3月生,山東招遠人。空軍指揮學院院長、蘭州軍區空軍副參謀長,少將 2004年3月1日上午,劉廣智作為空軍學院院長出現在全院開學典禮上。3月2日清晨,還有人在操場看到他在鍛煉身體,顯然對自己的處境還渾然不覺。當天空軍司令員喬清晨、政委鄧昌友帶領保衛部門軍官扣押了劉廣智。據稱,拘捕劉廣智當天,有關人員在其辦公室抄出大量現金。後被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判處死刑,注射藥物處決。 十六大後11,死刑5 080 厲建中,1937年3月生,山東日照人。1961年畢業於上海交通大學機械系精密儀器設計與製造專業。1994年-2000年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院長;1999年10月-2002年4月,擔任「火箭股份」上市公司董事長 2004年3月被「雙規」。 2006年3月7日因犯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罪被市一中院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被關押於秦城監獄。尚未獲減刑,或保外就醫。 十六大後12 081 張宗海,1950年3月生,重慶江津人。1997年任黔江地委書記;1998年任黔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2000年任黔江區委書記兼區人大常委會主任。2002年任重慶市委常委兼宣傳部長 2004年4月9日,張宗海被中紀委正式「雙規」。 同年6月,重慶市委召開市委機關幹部大會,張宗海一案首次披露。不久,《重慶日報》刊發消息:重慶市原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張宗海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2005年5月18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共重慶市委原常委、宣傳部長張宗海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張宗海有期徒刑15年。1997年至2002年,張宗海利用擔任重慶市黔江地委書記、黔江區區委書記的職務便利,接受重慶市縉雲水泥廠法定代表人雷某的請託,為其謀取利益,並收受雷某人民幣300萬元。張宗海將該款用於投資房地產,獲取非法收益人民幣122.9萬元。 十六大後13 082 吳振漢,1940年11月生 湖南安鄉人。1964年1月湖南大學中文系畢業。1998年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04年6月7日,被省紀委「雙規」。 因違紀並涉嫌犯罪被「雙開」。 2006年9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查明,1998年至2003年間,吳振漢直接或通過其子、其妻處理接受他人請託,利用其擔任湖南省高級法院院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收受他人賄賂57萬餘元,對妻兒先後多次收受他人錢款550萬元事後知曉並接受,共計摺合人民幣607萬餘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大部分退繳。11月9日,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吳振漢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十六大後14 083 韓桂芝,1943年2月生,黑龍江哈爾濱人。1960-1965年在東北林學院機械製造系林業機械專業學習。1997年起任中共黑龍江省委副書記。2002-2004年任黑龍江省政協主席。中共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 2004年5月29日,被黑龍江省委免去黨內一切職務。 2004年6月10日,黑龍江省政協常委會免去韓桂芝政協主席職務。 11月,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黑龍江省委決定,給予韓桂芝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5年12月15日以受賄罪判處韓桂芝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查明,1993年至2003年期間,被告人韓桂芝利用擔任中共黑龍江省委組織部副部長、部長、省委常委、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便利,為馬德等人在職務晉陞、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款物共計人民幣702萬餘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十六大後15,正省部級 084 徐國健,1944年11月生,江蘇阜寧人。1992年任鹽城市委書記,1995年任省委組織部長,2000年任省委常委,組織部長 2004年6月4日,徐國健被「雙規」。有關部門到徐家進行搜查,在徐妻曾令淑的床墊下面搜出了大量現金,由於現金太多,來不及清點,只好用秤稱,然後估算大概。 2004年11月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徐國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006年1月,原江蘇省委常委、組織部長徐國健受賄641萬元買官賣官案在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06年1月24日,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經法院審理認定,徐其耀在1992年至2000年7月間利用擔任鹽城市市長、省建委主任、省建設廳廳長的職務便利,先後46次索賄人民幣380.55萬元、美元1.5萬元。被關押於廈門看守所,後轉至秦城。 十六大後16 085 丁鑫發,1943年12月生,江西南昌人。1992-2001年,江西省公安廳廳長;2001-2004年,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04年7月2日,丁鑫發被中紀委「雙規」。 2004年12月,丁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2006年1月5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丁鑫發犯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並處沒收其個人財產人民幣45萬元。現扣押於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的贓款人民幣216.827萬元,上繳國庫。1993年至2003年,丁鑫發單獨或者夥同其兒子丁某某、妻子章某收受祝某某等6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75.62萬元。1998年,丁鑫發要求省公安廳基建辦將基建款110萬元匯入江西贛州某實業有限公司股東張某某提供的賬戶,張某某日後將110萬元歸還。一審宣判後,丁鑫發沒有提出上訴。 十六大後17 086 張秋陽,1954年9月生,河北無極人。2000-2002年任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委書記;2002-2004年任中共黑龍江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 2004年10月10日新華社:此前,根據中共中央文件通知批准,免去張秋陽同志黑龍江省委常委、委員職務;經黑龍江省委常委會議決定,免去張秋陽同志省委秘書長職務。「涉及問題嚴重,已不適於擔任領導職務」,張秋陽2004年10月被中央免職。 2005-2009年任中共黑龍江省委副秘書長、省哈大齊領導小組副組長 2009年任黑龍江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級)、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副組長 十六大後18 087 范廣舉,1946年2月生,河北任丘人。1965-1970年 東北工學院金屬壓力加工系軋鋼專業學習。1997-2003年 齊齊哈爾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3年任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04年10月10日新華社:經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10日審議決定:接受付曉光辭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接受范廣舉辭去省十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接受徐衍東辭去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接受徐發辭去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報省十屆四次人民代表大會備案。「涉及問題嚴重,已不適於擔任領導職務」,范廣舉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員,並自動辭去省人大副主任。 十六大後20 088 徐衍東,1949年12月生,山東東平人。1998年任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04年10月10日新華社:經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10日審議決定:接受付曉光辭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接受范廣舉辭去省十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接受徐衍東辭去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接受徐發辭去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報省十屆四次人民代表大會備案。根據法律規定,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辭職,須報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徐衍東牽涉韓桂芝案,被組織定性「涉及問題嚴重,已不適於擔任領導職務」,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員,並自動辭去省高院院長。 2005年被「雙開」。 十六大後21 089 徐 發,1945年10月生,遼寧瀋陽人。1992年任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委書記。1998年任黑龍江省委黨校黨委書記。2000年任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04年10月10日新華社:經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10日審議決定:接受付曉光辭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接受范廣舉辭去省十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接受徐衍東辭去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接受徐發辭去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報省十屆四次人民代表大會備案。根據法律規定,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辭職,須報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徐發牽涉韓桂芝案,被定性為「涉及問題嚴重,已不適於擔任領導職務」,2004年10月被中央免去省委委員,並自動辭去省檢察院檢察長。 2005年被「雙開」,同年8月13日,跳樓自殺。 十六大後22 090 侯伍傑,1945年9月生,山西盂縣人。1995-1997年任山西省委宣傳部部長;1997-2000年任山西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2000-2001年任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2001-2004年任山西省委副書記。 2004年12月9日,因涉嫌受賄,構成嚴重違法違紀,侯伍傑被停職並立案查處。 2005年,山西省原省委副書記侯伍傑因利用職權收受賄賂,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被檢察機關立案調查,成為山西第一個落馬的省級高官。 2006年09月18日,山西原省委副書記侯伍傑受賄案一審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遂依法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侯伍傑有期徒刑十一年。 十六大後23 091 張 凱,1941年5月生,廣東饒平人。1989年9月,任河源市委書記;1998年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05年1月因嚴重違紀,中央紀委決定給予張凱開除黨籍處分,並依法撤銷其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罷免其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十六大後24 092 張恩照,1946年12月生 山東莒縣人。2002年1月,王雪冰被免職後,張恩照接任中國建設銀行行長、黨委書記 2005年3月16日,張恩照以個人原因辭去建設銀行董事長、黨委書記職務。 2006年11月3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法院經開庭審理查明,2000年至2004年期間,張恩照利用其擔任原中國建設銀行副行長、行長、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款物共計人民幣400萬餘元。張恩照未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迄今沒有減刑,沒有假釋。 十六大後25 093 王有傑,1941年5月生,河南獲嘉人。1961-1967年,哈爾濱軍事工程學院空軍工程系學員。1991-1995年,漯河市委代理書記、書記;1995-2001年,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2001-2005年,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05年3月28日至31日之間,河南省委舉行了一個內部會議,省委副書記支樹平在會上宣布了對王的處理決定。會後,王就被帶走。 2006年12月20日,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王有傑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2007年1月19日,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併罰,判處王有傑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查明,1994年至2005年,王有傑先後54次非法收受個人或單位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34萬餘元,構成了受賄罪。王有傑另有摺合人民幣890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先關押於秦城監獄,後換押湖北沙洋縣廣華監獄。 十六大後26 094 呂德彬,1953年5月生,河南鄢陵人。1978-1981年 河南農業學院碩士;1982-1985年 美國堪薩斯州立大學碩士;1986-1988年 堪薩斯州立大學博士。曾任河南農業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培訓中心主任、農學院院長、副校長等。2002年8月任民盟河南省委主委,2003年1月任河南省副省長 2005年6月中旬,呂德彬因涉嫌現行刑事犯罪,河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依法撤銷呂德彬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 2005年6月15日,檢察機關依法批准對其實施逮捕。此前,監察部對呂德彬的違紀問題已立案調查。 7月22日,此案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據媒體報道,審判過程中呂德彬聲淚俱下。 2005年9月30日下午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呂德彬因買兇殺妻一審被判處死刑。 十六大後27,死刑6 095 王昭耀,1944年11月生,山東梁山人。1993年9月任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長,1998年12月任安徽省委副書記,2005年1月任安徽省政協副主席 2005年8月19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罷免王昭耀的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2005年9月17日,王昭耀依法被刑事拘留。 2006年11月29日,案件由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2007年1月12日被法院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審理查明,1991年至2005年,王昭耀非法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704萬餘元,另有摺合人民幣近650萬元的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本人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十六大後28 096 王厚宏,1943年1月生,安徽寧國人。1960-1964年,安徽大學數學係數學專業學習。1991-2002年,海南省委常委。1998-2002年,海南省委副書記、常務副省長。2002-2003年,海南省常務副省長。2003-2005年,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05年9月28日因違紀自動辭職。 最後對王厚宏的處理是「開除黨籍保留副廳級待遇」。 十六大後29 097 陳維席,1947年10月生,安徽固鎮人。1965-1970年 清華大學工程化學系化工專業學習。1996年8月任淮南市委書記;2003-2005年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2005年10月12日,陳維席省人大代表的資格已被淮南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罷免。 2005年10月21日,安徽省十屆人大常委會決定,撤銷陳維席省人大副主任職務。陳維席由副省級降為正廳級巡視員,但行動並未受限制,只是已交出了剛分到手不久的合肥市和平花園省干樓宿舍的鑰匙。 十六大後30 098 荊福生,1952年生,河南盂縣人。1995-2001年任中共寧德地(市)委書記;2001-2002年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宣傳部長,寧德市委書記;2002-2005年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宣傳部長 2005年10月,荊福生被中央紀委「雙規」。 2006年7月因嚴重違法違紀被「雙開」。 2007年9月14日,福建省委原常委、宣傳部長荊福生受賄案一審宣判,浙江省溫州市中級法院依法以受賄罪判處荊福生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經審理查明,1989年至2005年,荊福生先後擔任福建省體委主任、中共寧德地(市)委書記、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宣傳部長期間,其利用職務便利,在職務晉陞、土地使用、承攬工程、企業改制、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66.75萬元。荊最終明確表示不提起上訴。 十六大後31 099 朱作勇,1942年8月生,安徽巢湖人。政協甘肅省第九屆委員會副主席,曾任中共蘭州市委副書記、蘭州市人民政府市長。 2005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朱作勇涉嫌受賄一案。 2006年4月17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移交第一分院審查起訴。 2006年11月2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認定,1994年至2004年,朱作勇單獨或通過其妻馬雲芳、其子朱樂天非法收受錢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71.634萬元。 2007年1月4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朱作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對已經追繳的犯罪贓款人民幣164.972萬元、贓物「勞力士」牌手錶兩塊予以沒收,上繳國庫。一審宣判後,朱作勇未上訴。 十六大後32 100 王守業,1943年3月生,河南葉縣人。1967年天津大學土木建築工程系畢業;2001-2006年,海軍副司令員。2002年7月晉陞海軍中將軍銜 2005年12月23日被中央軍委紀委「雙規」, 軍委檢察部門2006年5月介入調查。 2006-06-29 16:01新華網: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29日表決通過決定 海軍原副司令員王守業因涉嫌經濟犯罪 其全國人大代表資格終止。 2006年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被關押於秦城監獄。王守業貪污一億六千萬元人民幣。因王生性風流,其妻與之早已分居,他的兩個女兒也皆移居海外。包養的情人達到5名或者以上,分別來自南京軍區文工團、總政治部文工團、北京軍區文工團、陸軍軍事學院黨委機要員和總後勤部一辦機要員。其中南京軍區文工團蔣某,為王生下私生子,索要數百萬元補償不成,聯合其他情婦歷時2年寫了58封告狀信 。 十六大後33 101 劉維明,1938年10月生,湖南寧鄉人。1985-1988年,廣東省委常委,1988年任廣東省副省長,1998年任廣東省政協常務副主席。中共第11、12、13屆中央候補委員 2006年初,被「雙規」。據新華社報道,劉維明在擔任廣東分管工業的副省長時,曾多次出面為在深圳經商的兒子謀利,導致約1.6億元國有資產流失。 2007年1月22日,因嚴重違紀,被罷免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此時,劉維明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十六大後34 102 李達昌,1943年9月生,重慶巴南區人。1960-1972年 四川財經學院政經系學習、馬列教研室教師。1978-1981年 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世界經濟系學習。1996-2003年 四川省副省長。2003年,李達昌卸任,開始擔任西南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董事會董事長、教授和博士生導師 2006年4月4日新華網: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4日對四川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李達昌涉嫌濫用職權一案公開宣判,以濫用職權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李達昌有期徒刑7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十六大後35 103 劉志華,1949年4月生,遼寧盤錦人。北京市副市長兼市政府秘書長 2006年6月9日,劉志華被「雙規」。 2006年12月6日,劉志華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2008年10月18日,衡水市中院一審以劉志華犯受賄罪,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劉志華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696萬餘元。 2009年1月21日上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受賄一案宣布二審裁定,維持了一審法院的死緩判決。關押於秦城監獄。 十六大後36 104 李寶金,1942年生,山東章丘人。1993-1998年,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1998-2006年,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天津市檢察院檢察長 2006年6月12日,李寶金因涉嫌經濟問題被中紀委宣布「雙規」。 2006年8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免去李寶金的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2006年11月29日,李寶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根據有關規定,給予李寶金開除處分。 2007年12月19日,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李寶金受賄案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兩罪並罰,決定對其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查明,1996年至2006年間,李寶金收受賄賂摺合人民幣562萬餘元;2003年至2004年,李寶金先後8次將公款共計人民幣1400萬元,挪給天津市德祥集團有限公司使用。關押於秦城監獄。 十六大後37 105 何閩旭,1955年生,福建邵武人。2005-2006年任安徽省副省長。 2006年6月22日,何閩旭被中紀委「雙規」。 2006年11月,經中共中央批准,何閩旭被開除黨籍。 山東省臨沂市中級法院2007年12月27日依法對安徽省原副省長何閩旭受賄案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何閩旭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審理查明,1991年至2006年5月期間,何閩旭利用擔任浙江省勞動廳副廳長,浙江省麗水地委副書記、書記,安徽省池州地(市)委書記,安徽省副省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841萬餘元。 十六大後38 106 王武龍,1942年2月生,江蘇淮安人。1962-1967年,南京林學院林化系林產化學工藝專業學習。1995-2001年,南京市委書記;1996-2001年,江蘇省委常委;2003年1月起江蘇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中共第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 2006年7月13日,因涉嫌貪污腐敗問題,被中紀委傳喚談話,從此在公眾場合失蹤。 2006年10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終止了王武龍十屆全國人大代表資格。此後,王武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2006年12月6日,中央紀委公布了王武龍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08年1月31日,合肥市中級法院因受賄罪判處王武龍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合肥中院審理查明,1995年初至2006年6月,王武龍索取或非法收受錢款,共計摺合人民幣683萬餘元。案發後,王武龍親屬退繳贓款人民幣130萬元,偵查機關扣押其用贓款購買的轎車一輛。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十六大後39 107 單 平,1946年5月生,遼寧鞍山人。1963-1968 天津大學機械系焊接專業學習;1978-1981 天津大學機械系焊接專業工學碩士研究生;1982-1985 天津大學機械系焊接專業工學博士研究生;1989-1990 英國克蘭菲爾德工學院從事博士後研究。1997-2006 天津大學校長。2000年明確為副部長級 2006年7月14日被撤職。 2006.11.22 由於擔任天津大學校長期間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被罷免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2006年至今任天津大學仁愛學院董事長 十六大後40 108 陳良宇,1946年10月生,浙江寧波人。1963-1968年,解放軍後勤工程學院建築繫結構專業學習。2002-2006年,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中共第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六屆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 2006年8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作出了對陳良宇有關問題進行初核的決定。中央紀委隨即組織力量進行了初核。 2006年9月24日被中共中央免去上海市委書記職務,停止其擔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並立案偵查。 2007年以後,官方對此事件的口吻已經從「陳良宇涉嫌貪污」轉變成「陳良宇同志違紀問題」。 2007年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給予陳良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08年4月11日,陳良宇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兩項罪名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 十六大後41 109 邱曉華,1958年1月生,福建寧化人。1978-1982年,廈門大學經濟系計劃統計專業學習。2005年11月,任國家統計局黨組書記;2006年3月,任國家統計局局長 2006年10月12日,國務院免去邱曉華的國家統計局局長職務; 2007年1月23日涉嫌經濟問題,以重婚罪被「雙開」、判刑。 2007年2月到2008年2月在秦城監獄服刑。 2008年6月中旬出獄後,赴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下屬研究機構任高級研究員。2008年8月28日,一篇題為《掌控當前經濟形勢的政策建議》的文章出現在經觀報網站上,該文針對當前中國宏觀經濟面臨的複雜形勢,提出政策建議;文章末尾署名為「原國家統計局局長、現中海油高級研究員」。這是邱曉華2007年1月份被「雙開」消失後,首次以大型國企的高級研究員身份亮相媒體。 2008年12月,邱曉華推出新著《中國經濟新思考》,已出版並在購書網站上面市。 2011年2月13日,開通新浪微博。 十六大後42 110 杜世成,1950年3月生,山東龍口人。1995-2002年,山東省副省長;2002-2002年,山東省委常委、副省長;2003-2004年,山東省委常委、青島市委書記;2004-2006年,山東省委副書記、青島市委書記。中共中央候補委員。 2006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紀委對杜世成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檢查。 2007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杜世成涉嫌受賄一案。 2007年12月28日,廈門市人民檢察院認定,2000年至2006年,杜世成非法收受人民幣420萬元、美元1萬元以及別墅一套(購買價人民幣198萬元),共計摺合人民幣626萬元。 2008年2月4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杜世成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的杜世成受賄犯罪所得人民幣288.27萬元和閩DA0001白色捷豹汽車一輛、廈門市湖裡區興隆路228號博士山莊33號別墅一套、佛山市城門頭西路2號之二座402房產一套的變價款上繳國庫。一審法院判決後,杜世成未上訴。被關押於秦城監獄。 十六大後43 111 鄭筱萸,1944年12月生,福建福州人。1963-1968年,復旦大學生物系動物及人體生理專業學習。1994年任國家醫藥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1998年任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2003年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2005年被免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2006年12月26日,鄭筱萸被中紀委「雙規」。 2007年3月1日,中央紀委、監察部宣布鄭筱萸因嚴重違紀受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 5月16日,鄭筱萸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指控鄭筱萸在1997年至2006年,直接或者通過妻子和兒子,受賄649萬多元人民幣。2001年到2003年,擅自降低審批藥品標準,其後被揭發部分藥廠虛報藥品資料,其中六種是假藥。 2007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鄭筱萸案作出一審判決,受賄罪和玩忽職守罪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鄭筱萸對判決不服並提出上訴。 2007年6月22日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10日上午被執行死刑。 十六大後44,死刑7 112 龐家鈺,1944年4月生。1964-1969年,東北工學院工業企業電氣化與自動化專業學習。1998-2003年,寶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3- 陝西省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2007年1月因嚴重違紀,被撤銷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陝西省第九屆委員會副主席職務。 2007年2月,龐家鈺被開除黨籍。 2008年06月28日,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陝西省政協原副主席龐家鈺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龐家鈺犯受賄罪和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十萬元。關押於秦城監獄。 十六大後45 113 宋平順,1945年7月生,河北深澤人。1990-1998年 天津市副市長。1993-2006年 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1998-2006年 中共天津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2003-2007 天津市政協主席 2007年6月3日晚,宋平順被發現死於其在天津市政協的辦公室。 6月8日,天津市委書記張高麗在向局級幹部傳達此案時稱,宋平順涉嫌利用職務為港商謀取利益;包養情婦,並生有一子。 《南方都市報》於6月10日和11日連續兩天報道宋平順自殺身亡的消息。 2007年7月5日,新華社正式發布消息:今年6月3日,天津市政協主席宋平順自殺身亡。中共中央紀委會同有關部門對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調查。新華社消息稱,宋平順道德敗壞,包養情婦;濫用手中權力,為情婦謀取巨額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影響惡劣,其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中共中央紀委決定並報經中共中央批准,開除宋平順黨籍。 十六大後46,正省部級 114 陳同海,1948年9月生。2003年3月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經理。2003年4月任中國石化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父親陳偉達(1916-1990),1978-1984年 中共天津市委第一書記;1984-1988年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副書記。中共第十一屆、十二屆中央委員。 2007年6月22日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公司董事長陳同海因個人原因向公司董事會提出辭去董事和董事長職務。 2008年1月,經中共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總經理、黨組書記陳同海開除黨籍處分;經監察部研究並報國務院批准,決定給予陳同海開除公職處分。 2009年7月15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陳同海做出一審判決,認定陳同海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9年至2007年6月,陳同海收受他人錢款共計摺合人民幣1.9573億餘元。已保釋,現居杭州。 十六大後47,正省部級 115 段義和,1946年1月生,山東齊河人。1965-1970年,西安交通大學無線電系自動控制專業學生。1997-2001年,濟南市委副書記;2001-2007年,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2007年7月9日17時30分左右,濟南市建設路,發生了震驚全國的濟南「7?9」爆炸案。 7月13日下午,段義和在其辦公室內被有關部門帶走。 7月16日,山東省委宣布,段被「雙開」。 2007年8月9日,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爆炸罪判處被告人段義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查明:段義和先後收受和索取財物共計人民幣169萬餘元。段義和的個人財產中,有明顯超過合法收入的110餘萬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一審宣判後,段義和上訴。 2007年8月2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段義和的上訴,維持原判。 2007年9月5日,段義和在濟南被執行死刑。 十六大後48,死刑8 116 孫鶴齡,1939年10月生,安徽宿縣人。1963年畢業於西南財經大學農業經濟專業。原農業部總經濟師兼財務司司長,享受副部級待遇 2007年11月14日北京晚報:現年68歲的原農業部財務司司長孫鶴齡,因涉嫌受賄、濫用職權被提起公訴,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已受理此案。 新華網北京2007年12月21日電 農業部財務司原司長、總經濟師孫鶴齡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日前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8年有期徒刑。 十六大後49 117 孫 瑜,1957年4月生,廣西邕寧人。1998-2007年,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 2007年11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孫瑜的自治區副主席職務。 2008年10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09年8月8月31日上午,廣西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原副主席孫瑜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孫瑜犯貪污和受賄罪,兩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18年。 十六大後50 118 孫善武,1947年10月生。2001年10月任河南省省委常委;2006年10月任河南省政協副主席 2008年1月下旬,孫善武被中紀委有關人員帶走調查。 當年9月28日,官方公布:孫善武因嚴重違紀,被中紀委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0年2月10日 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孫善武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孫善武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0年4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河南省政協原副主席孫善武受賄案作出二審宣判,判處孫善武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十六大後51 119 米鳳君,1942年8月生,山東禹城人。1995-2002年,吉林省委常委、長春市委書記;2003-2008年,吉林省人大常委會第一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08年4月28日,米鳳君在長春市中心吉隆坡大酒店內被中央紀委專案組控制,並帶離長春。 2009年3月,涉嫌受賄、違規批地及生活作風問題,長期嫖娼,被「雙開」。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9年5月28日對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米鳳君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米鳳君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2年2月至2008年2月,米鳳君利用擔任中共吉林省長春市委副書記、長春市市長、中共吉林省委常委、長春市委書記、長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28萬餘元。 十六大後52 120 王 益,1956年4月生,雲南劍川人。1978-1984年 北京大學歷史系本科生、碩士研究生。1999-2008年 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 2008年6月8日,王益出席在寧波召開的「博鰲現代物流與自由港國際論壇」,在飛機上被中央紀委專案組控制,隨後接受「雙規」審查。 2009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王益實施逮捕。 2009年2月4日新華社報道,王益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0年3月30日,王益涉嫌受賄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檢方指控王益受賄1196萬餘元,被告人王益表示認罪。 4月15日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王益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王益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十六大後53 121 陳少勇,1955年生,福建漳州人。2005年5月,任省委常委、秘書長。2008年6月,任省委常委、省直機關工委書記 2008年7月,中共中央紀委對福建省委原常委、秘書長陳少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2009年1月,中共中央紀委對福建省委原常委、秘書長陳少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中央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陳少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0年1月18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原秘書長陳少勇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陳少勇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2年11月至2008年5月,陳少勇先後多次索取和收受有關人員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819萬多元。 十六大後54 122 于幼軍,1953年1月生,江蘇豐縣人。2005-2007年,山西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省長;2007-2008年,文化部黨組書記、副部長;2011- 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副主任。中共第十七屆中央委員。 2008年10月12日,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于幼軍同志問題的審查報告》,決定撤銷于幼軍中央委員會委員職務,確認中央政治局2008年9月5日作出的給予其留黨察看兩年處分決定。 2010年7月5日,文化部副部級領導于幼軍一行來庄浪調研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設情況。此外,據甘肅《武威日報》報道,7月7日,于幼軍對該市進行了調研。這是于幼軍自留黨察看以來的兩次公開活動,外界視為「低調復出」。 十六大後55,正省部級 123 皮黔生,1951年10月生,河南寧陵人。1978-1982年 南開大學經濟系政治經濟學專業學習。2000-2007年 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濱海新區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08年10月,皮黔生被中紀委「雙規」。 2009年6月,經中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皮黔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010年8月13日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皮黔生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皮黔生犯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審理查明,1995年至2005年間,皮黔生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55萬餘元。1996年至1998年,皮黔生在擔任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期間,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人民幣2.2億元的損失。 十六大後56 124 黃松有,1957年12月生,廣東汕頭人。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2002年12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大法官。 2008年10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免去黃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 2009年8月21日,黃松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0年1月19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黃松有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黃松有犯受賄罪和貪污罪,兩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廊坊人民檢察院的指控中稱,2005年至2008年間,黃松有先後收受錢款共計摺合人民幣390餘萬元。此外,黃松有還於1997年利用擔任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的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騙取本單位公款人民幣308萬元,其個人分得120萬元。 十六大後57 125 朱志剛,1950年5月生,北京人。2000-2008年,財政部副部長;2008-2008年任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 2008年10月28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局長闞珂表示,朱志剛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 2009年6月12日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朱志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0年4月26日,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朱志剛受賄案。信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0年1月至2008年3月,朱志剛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44萬餘元,應以受賄罪追究朱志剛的刑事責任。法庭上,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朱志剛委託的律師出庭為其進行辯護。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2010年5月10日,河南信陽中院對朱志剛宣布一審判決,認定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 十六大後58 126 鄭少東,1958年11月生,廣東潮陽人。2005年4月任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 2009年1月12日,中央紀委以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賄實施「雙規」審查。12月31日,經中央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鄭少東開除黨籍處分,經國務院研究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10年7月7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鄭少東受賄案。西安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1年至2007年10月,鄭少東索取或收受他人款物共計摺合人民幣826萬餘元,應以受賄罪追究鄭少東的刑事責任。2010年9月以受賄罪判處死緩。 十六大後59 127 何洪達,1954年2月生,遼寧昌圖人。2003年7月任鐵道部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兼部直屬機關黨委書記 2009年3月11日因受賄被中紀委查辦,同年11月,認定其犯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7年9月至2007年初,何洪達先後非法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90萬餘元。案發後,受賄贓款已全部退繳。何洪達對其家庭財產、支出中超出合法收入的摺合人民幣397萬餘元的部分,不能說明其來源。 十六大後60 128 陳紹基,1945年9月生,廣東中山人。1963-1967年,中山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1993-1998年,廣東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1998-2002年,廣東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2002-2004年,廣東省委副書記;2004-2009年,廣東省政協主席、黨組書記。中共第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 2009年4月16日,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陳紹基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09年8月27日從中央紀委了解到,經中央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陳紹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0年7月23日對廣東省政協原主席陳紹基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陳紹基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2年2月至2009年4月,被告人陳紹基單獨或者夥同其子陳子翊、情婦李泳(均另案處理)索取及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959.5萬餘元。現關押於秦城監獄。 十六大後61,正省部級 129 王華元,1948年12月生,安徽人。1998年5月,任廣東省委常委、紀委書記;2002年03月,任廣東省委副書記、紀委書記;2006年11月,任浙江省委常委、紀委書記 2009年4月16日,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王華元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09年8月,中共中央紀委對王華元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開除其黨籍公職。 2010年9月9日,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王華元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王華元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8年春節至2009年3月間,王華元收受他人款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71萬餘元。王華元對其家庭財產、支出超出合法收入的摺合人民幣894萬餘元的部分不能說明來源。 十六大後62 130 許宗衡,1955年7月生 湖南衡陽人。2005年6月至2009年6月任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9年6月8日,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許宗衡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2010年8月18日許宗衡被正式雙開(開除黨籍及公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1年5月9日,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9日對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長許宗衡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許宗衡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01年至2009年,許宗衡先後多次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318萬餘元。 十六大後63 131 康日新,1953年8月生,山西大同人。2003年9月,任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中共第十七屆中央委員。 2009年8月5日新華網:經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康日新因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2010年1月15日,中央紀委監察部證實,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原總經理、黨組書記康日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0年10月1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康日新問題的審查報告》,對中央政治局會議給予康日新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予以追認。 2010年11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原總經理康日新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康日新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十六大後64,正省部級 132 宋 勇,1955年1月生。2004-2008年任朝陽市委書記。2008-2009年任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09年10月13日,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遼寧省人大副主任宋勇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2009年10月22日,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宋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1年1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宋勇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宋勇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09年,宋勇先後多次收受相關人員錢款共計摺合人民幣1022萬餘元。 十六大後65 133 李堂堂,1954年12月生,陝西寶雞人。2006-2008年 陝西省政府副省長;2008-2009年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 2009-10-15 10:00新華網: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李堂堂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0-02-28 17:46新華網:日前,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原副主席李堂堂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李堂堂在陝西省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生活腐化。李堂堂的上述行為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監察部審議並報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決定給予李堂堂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1-04-08 12:18新華網: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8日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原副主席李堂堂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李堂堂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8年至2009年,李堂堂擔任陝西省寶雞市委副書記、寶雞市副市長、陝西省咸陽市委副書記、書記、咸陽市市長、陝西省政府秘書長、陝西省副省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陝西寶雞專用汽車有限公司、陝西新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十四個單位或個人在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用地審批、承攬工程、安排工作等方面謀取利益。為此,李堂堂先後多次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68萬餘元。案發後,部分贓款已追繳。 十六大後66 134 黃 瑤,1948年4月生,貴州開陽人。1978-1982年,貴陽師範學院歷史系歷史專業學習。2007-2009年任貴州省政協主席。中共第十四、十五、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 2009-10-24 10:02新華網: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貴州省政協主席黃瑤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0-02-25 16:17新華網: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貴州省政協原主席黃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黃瑤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及特定關係人收受巨額賄賂;生活腐化。黃瑤的上述行為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黃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0-12-09 12:42新華網: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9日對貴州省政協原主席黃瑤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黃瑤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3年9月至2009年春節,黃瑤擔任中共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委書記、中共貴州省委常委、副書記、貴州省政協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調整土地規劃、職務升遷、案件審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後多次收受有關人員款物共計摺合人民幣954萬餘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 十六大後67,正省部級 135 孫淑義,1945年11月生,山東商河人。2004-2009年, 山東省政協主席。中共第十五屆、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 2009-12-17 19:03新華網:政協山東省第十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17日下午召開第九次會議,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有關規定,決定免去孫淑義山東省政協主席職務,並撤銷其省政協委員資格。 2009-12-19 10:06華商網引自漢網-武漢晚報:傳聞孫淑義同2007年10月爆出的濟南濟正集資案亦有關聯。濟正公司老闆龔印文於2007年10月捲款外逃,隨後爆出該公司以直銷名義非法集資達40億元人民幣。 2010-02-28 15:53中國新聞網:根據中共中央決定,政協山東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已免去孫淑義山東省政協主席職務。孫淑義本人提出申請,辭去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經政協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討論,同意孫淑義辭去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 十六大後68,正省部級 136 張春江,1958年7月生,山東煙台人。1999年任信息產業部副部長;2003年任中國網路通信集團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2008年任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 2009-12-26 15:30新華網:經中央紀委負責人證實,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副總裁張春江因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2010-09-10 15:09中廣網: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張春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檢查。經查,張春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收受禮金;生活腐化。張春江的上述行為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監察部審議並報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決定給予張春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1-07-22 15:39新華網: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2日對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張春江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張春江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4年至2009年,被告人張春江在擔任遼寧省郵電管理局副局長、中國網路通信集團公司總經理、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業務、追要欠款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北京依鏑電訊技術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宋世存、北京陽光加信廣告公司董事長楊蕊寧及其丈夫張銳給予的款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46萬餘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十六大後69 137 張家盟,1956年7月生,浙江舟山人。2003年3月-2008年2月任舟山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8年1月當選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0-04-03 09:28新華網: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家盟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2011-02-28 19:43新華網: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家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張家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違規為其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收受禮金數額巨大。張家盟的上述行為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家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1-12-20 20:57新華網: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20日對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家盟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張家盟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6年至2007年,被告人張家盟在擔任浙江省舟山市副市長兼舟山市交通委員會主任、舟山市市長、中共舟山市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舟山基礎工程公司、張群力等五個單位或者個人在企業經營、解決項目用地、房地產開發、逃避刑事追究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收受他人給予的款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35萬餘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十六大後70 138 宋晨光,江西高安人,江西省政協副主席兼統戰部長 2010-07-10 11:00新華網: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江西省政協副主席、省委統戰部部長宋晨光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2011-07-22 16:25人民網: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江西省政協原副主席、省委統戰部原部長宋晨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宋晨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物;生活腐化。宋晨光的上述行為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宋晨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2-04-27 17:56新華網: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7日對江西省政協原副主席宋晨光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宋晨光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8年至2010年,宋晨光利用擔任江西省建設廳副廳長、廳長、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宜春市委書記、江西省政協副主席、中共江西省委統戰部部長的職務便利,為江西某投資有限公司、徐濤等18個單位或個人在承攬工程、獲取商品銷售代理權、提高房地產開發項目容積率、職務晉陞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後多次索取、收受有關人員款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263萬餘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十六大後71 139 劉卓志,1953年12月生,吉林雙遼人,2008年1月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黨組成員 2010-12-15 10:45 新華網: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劉卓志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1-07-24 22:08 新華網: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劉卓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劉卓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和禮金。劉卓志的上述行為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監察部審議並報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決定給予劉卓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2-07-02 14:41 新華網: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日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原副主席劉卓志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劉卓志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0年,劉卓志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盟長、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盟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遼寧春成工貿(集團)有限公司、賈乘麟等21個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採礦權審批、職務升遷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其妻宋巍(另案處理)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錢款共計摺合人民幣817萬餘元。案發後,贓款已全部退繳。 十六大後72 140 劉志軍,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委員。 2011-02-12 17:30新華網:經中央紀委有關負責同志證實,鐵道部黨組書記、部長劉志軍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2-05-28 16:58人民網:2011年2月以來,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共中央委員、鐵道部原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劉志軍濫用職權幫助北京博宥投資管理集團公司董事長丁羽心獲取巨額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和貴重物品;道德敗壞;對鐵路系統出現的嚴重腐敗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劉志軍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劉志軍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給予劉志軍開除的行政處分由監察部按程序報國務院審批後,另行作出;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3-07-08 10:04新華網: 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劉志軍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86年至2011年,劉志軍利用職務便利,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職務晉陞、承攬工程、獲取鐵路貨物運輸計劃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460萬餘元。 十六大後73,正省部級 141 李 元,原國土部副部長 2011-06-10 08:33經濟觀察網:6月9日晚,《財經網》報道指出,國土資源部原副部長、黨組副書記、原國家土地副總督察、十一屆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李元被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本網記者進一步獲悉,大約兩周前,李元被「雙開」的消息已在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範圍內進行了傳達。國土部人士表示,李元所涉違紀事情,可能並非職務行為,即不是利用職權敢於相關工作以獲取好處。有人士分析,「雙開」也許意味著對李元的追究到此為止,不會再移交檢察機關,從而追究其刑事責任。據悉,早在半年前,李元事發已有徵兆,監察部門曾要求其一周報一次到。國土部人士告訴本網記者,李元多半受到了原國土資源報前社長、總編劉允洲違法違紀案件的牽扯。有消息指稱,劉允洲涉嫌挪用2000多萬的資金運作到浙江省某項目。此外,劉允洲還涉嫌為某地方土地違規使用上下疏通關係,獲取利益。國土部人士證實,劉允洲與李元非常熟悉。劉允洲於2011年2月份前,被「雙規」。本網記者曾於春節前向國土資源部辦公廳求證此事,當時未獲得任何答覆。其後,有一度有消息傳出,劉可能涉身於國土部「二調辦窩案」,但目前尚未有官方渠道給予證實。 十六大後74 142 李成雲,原四川省副省長 2011-09-29 08:00大眾網-魯中晨報:9月27日,在成都舉行四川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四川省省長蔣巨峰宣讀《關於提請任免劉捷、張作哈等職務的說明》,其中提到,現任四川省副省長李成雲,「因涉嫌違紀,擬不再擔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 2011-11-26 07:11晶報:據《四川日報》報道,四川省委同意:甘道明同志任省決策諮詢委員會主任;李成雲同志任省決策諮詢委員會副主任。2011年9月27日上午9點,在成都舉行四川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上,四川省省長蔣巨峰宣讀《關於提請任免劉捷、張作哈等職務的說明》,其中提到,現任四川省副省長李成雲,「因涉嫌違紀,擬不再擔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 十六大後75 143 田學仁,吉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1-11-05 10:30新華網: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吉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務副省長田學仁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2-07-06 17:09新華網: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吉林省原副省長,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田學仁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田學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物;收受禮金。田學仁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田學仁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3-11-01 16:02新華網: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1月1日上午對吉林省原常務副省長田學仁受賄案一審宣判,認定田學仁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法院審理後查明:1995年至2011年間,田學仁在擔任中共吉林省長春市委副書記、吉林市委書記、吉林省委常委、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委書記、吉林省人民政府常務副省長、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先後多次收受吉林天河葯業有限公司、時任長春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緝私隊隊長的徐為民等10個單位或個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摺合人民幣1919萬餘元。案發後,贓款已全部追繳。 2013-11-12 06:42京華時報:昨天是吉林省原常務副省長田學仁上訴的最後一天,記者從其律師許蘭亭處獲悉,田學仁放棄上訴,判決已生效。 十六大後76 144 黃 勝,山東省副省長 2011-11-24 14:00 新華網: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山東省副省長黃勝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2-06-25 16:03 新華網: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山東省原副省長黃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黃勝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物,並給國家造成嚴重經濟損失;道德敗壞。黃勝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黃勝開除黨籍處分;經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的行政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3-05-03 11:33 新華網: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3日對山東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黃勝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黃勝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8年下半年至2011年8月,黃勝在擔任山東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德州市委書記、山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陞等方面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後多次收受國科(齊河)投資有限公司等21個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223萬餘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 十六大後77 145 周鎮宏,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 2012-01-17 11:00 新華網: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廣東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周鎮宏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2013-02-08 14:05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根據有關規定,中共中央紀委對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周鎮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周鎮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收受禮金、貴重禮品;對茂名市發生的系列嚴重腐敗案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生活腐化。周鎮宏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周鎮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4-02-28 13:40 中國平安網:2014年2月28日,河南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周鎮宏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周鎮宏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7月至2011年春節,被告人周鎮宏在擔任中共茂名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務委員會主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陞、企業經營、當選政協常委和政協委員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何俊海等三十三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摺合人民幣2464萬元。此外,周鎮宏對摺合人民幣3700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十六大後78,最高檢2013立案偵查4/8,其他3人? 146 王立軍,重慶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2012-02-06 08:18 重慶日報:昨日,(重慶)副市長王立軍到市教委、重慶師範大學調研,了解我市教育工作情況。 2012-02-08 11:11 新華網:8日上午10點54分,重慶市政府新聞辦通過新華網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據悉,王立軍副市長因長期超負荷工作,精神高度緊張,身體嚴重不適,經同意,現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療。」 2012-02-09 22:58 新華網:外交部發言人辦公室9日應詢答問時表示,重慶市副市長王立軍於2月6日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滯留1天後離開。有關部門正在對此進行調查。 2012-03-14 22:29 新華社:溫家寶說,王立軍事件發生以後,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國際社會也十分關注。我可以告訴大家,中央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有關部門進行專門調查。目前調查已經取得進展,我們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辦理。調查和處理的結果一定會給人民以回答,並且要經受住法律和歷史的檢驗。多年來,重慶市歷屆政府和廣大人民群眾,為改革建設事業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了明顯的成績。但是,現任重慶市委和市政府必須反思,並認真從王立軍事件中吸取教訓。 2012-03-15 10:55 新華網:據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中央已決定免去王立軍的重慶市副市長職務,現正在按程序辦理。 2012-09-24 09:46 新華網:2012年9月2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王立軍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對王立軍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以叛逃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十六大後79 147 谷俊山,1956年10月生,河南濮陽人。2009年12月任總後勤部副部長。2011年晉陞為中將軍銜。 2012-02-12 03:12 長江日報:國防部官方網站顯示,解放軍總後勤部近日進行人事調整,谷俊山已不再擔任副部長。 2014-03-31 18:01 新華網:解放軍總後勤部原副部長谷俊山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犯罪案,軍事檢察院於2014年3月31日向軍事法院提起公訴。 十六大後80 148 薄熙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 2012-04-10 23:01 新華社:鑒於薄熙來同志涉嫌嚴重違紀,中央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停止其擔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其立案調查。 2012-09-28 18:08 新華社: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薄熙來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薄熙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3-07-25 10:00 新華網: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一案,經依法指定管轄,今日已由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3-09-22 11:26 新華網: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22日對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薄熙來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3-10-25 11:00 新華網:25日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判決。 十六大後81 原安徽省副省長 被騙實錄:何閩旭在中央黨校學習期間,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個"能人"。此人稱可幫助其升遷,並先索取了30萬元"活動費"。何升任副省長後,此人又向其索取了 100萬元"感謝費"(其實,何閩旭任副省長是正常的組織任命)。另外,何閩旭想玩俄羅斯"洋妞",不料又被該騙子以假俄羅斯姑娘戲耍了一把。 職 務:原河南省人大副主任 被騙實錄:2004年10月,王有傑的兒子因涉嫌重大經濟問題被中紀委審查,心知肚明的王有傑於是開始頻繁活動。結果,不僅沒有救齣兒子,自己也因此受審,而且,還鬧出了被騙子騙走200萬元"活動費"的醜劇。 職 務:原安徽省副省長 被騙實錄:2001年11月,當王懷忠得知有人調查他時,十分囂張的他揚言說要"擺平中紀委",為此,他向私營企業主一次索取200萬元,結果,被冒充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騙子侯萬清騙去120萬元。 重慶市委宣傳部原部長張宗海,常年在五星級酒店包養漂亮未婚本科女大學生17人。 中國貪官排行榜(更新中) 01 余振東 2006-04-02 18:55人民網(來源:中國青年報) 3月31日下午,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貪污」和「挪用公款」兩項罪名對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余振東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追繳涉案款物及違法所得,退賠受害單位和上繳國庫。 據了解,余振東是我國政府簽署《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及《中美關於刑事司法協助協定》後,首個被從國外押解回國並繩之以法的外逃貪官。其貪污、挪用公款一案於2005年8月16日在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理。 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余振東身為國有銀行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夥同許超凡(原中國銀行開平支行行長,另案處理)、許國俊(原中國銀行開平支行經理,另案處理)等人將國有銀行資金非法佔為己有,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 余振東還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及營利活動,數額巨大不退還,構成挪用公款罪,依法應數罪併罰。 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自1992年開始,余振東與許超凡、許國俊合謀,利用中國銀行聯行資金管理上的漏洞,違規佔用廣東省轄聯行賬戶的大量資金,並通過偽造有關賬冊平賬的手段,貪污公款8247萬美元,據為己有,用於其在境外設立的私營公司。 同時,余振東還夥同許超凡、許國俊挪用巨額資金美元1.32億多元、人民幣2.73億多元、港幣2000萬元,用於其在境外設立的私營公司的經營,並從中獲得公司分紅等非法利益共6730萬港元,全部用於個人炒賣外匯、股票以及賭博等。 法院認定,被告人余振東案發後潛逃國外,被國外執法機關拘押後能自願選擇回國接受我國司法機關審判,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為符合自首的法律特徵,應視為自首,依法可從輕、減輕處罰。 余振東對一審判決結果無異議,表示不再上訴。 002 黃清洲 2005-09-06 10:26檢察日報 黃清洲,廣東省國際投資公司香港分公司原副總經理,涉嫌貪污、挪用公款13億港幣,於2003年10月15日從泰國被押解回國。 003 陳利明 2015年01月08日 08:16 來源:半月談 陳利明:南方航空集團總公司原財務部經理,挪用公款、貪污受賄10多億元。 004高山 2015年01月08日 08:16 來源:半月談 中國銀行黑龍江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原行長,夥同他人挪用公款共計人民幣8億多元,案發後逃往加拿大。 005 2015年01月08日 08:16 來源:半月談 蕭洪彬:上海大東事業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涉案7.6億美元。 006 2015年01月08日 08:16 來源:半月談 錢宏:上海康泰國際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涉案約5億元。 007 2015年01月08日 08:16 來源:半月談 劉維寧:煙台市一銀行支行行長,多次將該行庫存銀行承兌匯票取走後潛逃,涉案金額高達4.36億元。 008 陳滿雄 2005-09-06 10:26檢察日報 -陳滿雄,廣東省中山市實業發展總公司原經理,涉嫌挪用巨額公款潛逃泰國長達5年。2002年12月26日,廣東省檢察院將陳滿雄夫婦從泰國引渡回國。 曾擔任廣東中山市實業發展公司負責人。將4.2億元轉移海外。1995年,陳滿雄夫婦捲款外逃到泰國清邁,買到泰國籍身份證並改名。陳滿雄還做了一次徹底的整容手術。 2000年9月,這對「泰國富翁夫婦」落入了恢恢法網。 貪污金額:4.2億 下場:2000年9月1日凌晨他們被泰國警方抓獲,隨後被當地法院以「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及非法持有和使用騙取的證件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十個月和十一年零四個月。2008年8月,泰國法院最終裁定將陳滿雄夫婦引渡回中國。 009張新華 2014年12月10日14:16 來源:南方日報 廣州中院一審宣判,白雲農工商原總經理張新華犯貪污罪、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張新華貪腐達3.4億,梳理省內涉及貪腐案的金額,無人能出其右。 010 2014-11-04 12:47 | 新華網 | 近日,廣州市原副市長曹鑒燎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為官近30年的曹鑒燎,歷任鎮黨委書記、三個區「一把手」,又官至廣州副市長,在新城開發、舊城改造中濫用權力瘋狂斂財,涉案金額高達近3億元。 以權力為籌碼、用經濟學思維「運作」腐敗產業,曹鑒燎精心營造起一條貪腐產業鏈:許多地產老闆、村官、實權派官員前呼後擁,有人為他買別墅,有人為他建會所,有人充當他的「投資代理人」。 011 徐曉軒:福建八閩通信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原經理,涉案數億美元。 新華網 ( 2008-04-29 08:21:20 ) 來源: 國際先驅導報 過去幾年,中國貪官逃往海外的一個主要目的地就是澳大利亞。 有順利歸案的,比如:蕭洪彬,上海大東江實業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非法經營(出口騙匯)7.6億美元,於2000年4月24日從澳大利亞押解回國;徐曉軒,福建八閩通信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原經理,走私諾基亞數字移動通信設備1.99億美元,偷逃應繳稅額約4.6億元人民幣,2002年6月從澳大利亞押解回國;「遠華」案貪官之一、廈門市原副市長藍甫1999年12月20日出逃澳大利亞,2000年1月21日歸案。 也有仍然在逃的,比如北京城鄉建設集團原副總經理李化學,以及吉林通化金馬葯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閆永明等。其中,後者雖然尚未被遣返,但其贓款已順利被繳獲。去年6月7日,澳大利亞聯邦警察將從閆永明手裡沒收的337.4萬澳元(1澳元約合6.4元人民幣)贓款移交給中國警方。 同樣在去年,中澳兩國簽署《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並續簽了《關於打擊犯罪的合作諒解備忘錄》,而中法之間的刑事司法協助條約也在這一年簽署。 美加仍是中國貪官天堂 其實,早在1987年,中法就簽署了民商事司法協助條約。彼時,中國貪官外逃現象才剛剛開始出現。6年後,中國與泰國簽訂了第一個引渡條約,緝貪天網便開始陸續撒向全球。到目前為止,中國已跟30多個國家簽署了引渡條約。 據了解,2007年,中國公安機關經濟偵查部門分別從吉爾吉斯斯坦、南非、菲律賓、泰國、緬甸等20多個國家和地區,緝捕外逃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56名。 而根據中國公安部此前公布的數據顯示,中國外逃的經濟犯罪嫌疑人有500多人,其中多數涉嫌貪污腐敗,涉案金額達700億元人民幣,這些外逃貪官多數選擇歐美國家為目的地,其中又以美國最多。根據中國懲治和預防腐敗重大對策研究課題組的統計,目前尚潛逃在美國的中國貪官包括:河南省服裝進出口公司原總經理董明玉;河南煙草專賣局原局長蔣基芳;雲南省旅遊集團公司原董事長羅慶昌;昆明捲煙廠原廠長陳傳柏;雲南省證券公司原總經理陸海鶯;黑龍江省石油公司原總經理劉佐卿等人。 012 石雪 2014年08月21日15:23人民網 來源:荊楚網 原標題:胡建兵:緣何屢屢出現「億元巨貪」? 涉嫌貪污國有資產逾2。8億元,受賄近1億元人民幣的廣州國營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涉嫌貪污罪和受賄罪一案,21日在廣州中院公開審理。曾持續舉報張新華的維權人士及其原公司員工等數十人進行旁聽。(8月21日中國新聞網) 這幾年,貪官們受賄的數額越來越大,動輒幾百萬元、幾千萬元甚至幾個億。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余振東,夥同其前任行長許超凡、許國俊等人貪污挪用巨額公款4.82億美元(約合人民幣40億元);廣東省國際投資公司香港分公司原副總經理黃清洲,貪污挪用公款13億港元(約合14億人民幣);海南華銀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臨時負責人石雪貪污挪用公款3。8億元;上海電器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成明,與嚴金寶,陸天明等共同貪污3億元;杭州市西湖區委原書記許邁永,貪污受賄2。13億元;湖北省人民政府駐港辦事處原主任金鑒培,貪污挪用公款1。9億多元……正如社會上流傳「百萬元毫不在乎,千萬元在所不辭,億萬元鋌而走險」。腐敗分子受賄的膽量之大,受賄時間之長,受賄金額之巨,幾乎猖狂到了極點,確實使人觸目驚心,箇中原因,值得深思。 一是犯罪成本太低。近年來的司法實踐中,很多情節特別惡劣的貪官,卻總能因「坦白、認罪、退贓」等理由逃脫一死。媒體盤點了一下十位億元貪官,其中只有一人被判死刑,其他的被判「死刑緩期執行」和有期徒刑。而絕大多數的死緩犯後來都被減為無期徒刑或者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經過一段時間的「改造」後,無期徒刑還會被依法減為有期徒刑。有的還通過各種手段爭取到了保外就醫或假釋,逍遙「獄」外。 二是貪官落網率不高。「十官九貪」,立足做大做強的貪官們,他們最關心的不是自己貪多貪少的問題,而是關心身邊的其他官員的「落網率」有多少,看看周圍的貪官都能僥倖逃脫,自己也就跟著不斷「努力」,放心大膽地撈起不義之財,一次二次,三次四次,一旦沒有被逮住,他們的膽量就會跟著與日俱增,隨著受賄次數的不斷增加,受賄額也會水漲船高,經過幾十次上百次的「錘鍊」,終於「修鍊」成了貪得無厭的大貪官。要撈就撈大的,有的乾脆在出讓土地等方面與開發商達成分成協議,這樣一筆就撈幾千萬元、整個億也不足為怪了。 三是財產申報制度存在缺陷。雖然我們國家也曾制定過不少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但由於缺乏可操作性,缺少完善的執行機制,許多辦法成了一紙空文。官員的財產狀況始終是一筆糊塗帳,只有在貪官們犯案抄家時才有可能知道其資產情況。不透明、不規範、沒有監督是中國官員腐敗現象的病根所在。 權力行為的隨意性和暗箱操作,給貪官們撈錢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在當前反腐的高壓態勢下,有些明著的違反「八項規定」等問題可能比較容易發現,而台下一些權錢交易的東西,由於其隱蔽性強、知情人少,很難被人發現。因此,這也提醒紀檢機關,反腐敗的工作任重道遠,我們的反腐敗工作一刻都不能鬆懈,只有防微杜漸,死死盯牢,才能防止大貪官的再次出現。 2008年09月19日14:59搜狐網 來源:法制晚報 「中國金融第一案」終審宣判海南華銀原負責人刑期維持原判 被控貪污2.6億 石雪終審判死刑 本報訊據《海南特區報》報道,日前,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稱為「中國金融第一案」的海南華銀金融巨案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被控貪污2.6億的原海南華銀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負責人、大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石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北京利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梁勇被判處無期徒刑。 2002年3月30日,一起由海南華銀、大連證券、新華證券、秦皇島商業銀行等十餘家金融機構聯手偽造金融憑證詐騙中國人民銀行巨額兌付資金案震動了中央,涉案金額高達264億元。 2008年1月8日,海口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金融憑證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數罪併罰,決定對石雪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石雪本人對這個判決結果不服,當庭表示上訴。而原公訴機關以原判對石雪犯貪污罪判處死緩量刑畸輕,適用法律不當為由提出抗訴。 2008年09月19日14:59 來源:法制晚報 「中國金融第一案」終審宣判海南華銀原負責人刑期維持原判 被控貪污2.6億 石雪終審判死刑 本報訊據《海南特區報》報道,日前,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稱為「中國金融第一案」的海南華銀金融巨案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被控貪污2.6億的原海南華銀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負責人、大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石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北京利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梁勇被判處無期徒刑。 2002年3月30日,一起由海南華銀、大連證券、新華證券、秦皇島商業銀行等十餘家金融機構聯手偽造金融憑證詐騙中國人民銀行巨額兌付資金案震動了中央,涉案金額高達264億元。 2008年1月8日,海口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金融憑證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數罪併罰,決定對石雪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石雪本人對這個判決結果不服,當庭表示上訴。而原公訴機關以原判對石雪犯貪污罪判處死緩量刑畸輕,適用法律不當為由提出抗訴。 013 王寶森 新華社北京7月4日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及 有關部門遵照中央指示,對原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北京 市副市長王寶森的經濟犯罪問題進行了深入調查。現已 查明,王寶森在任職期間,濫用職權,大肆侵吞、揮霍 、挪用公款,腐化墮落,是一個犯有嚴重經濟罪行的腐 敗分子。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決定, 開除王寶森的黨籍。 王寶森違法犯罪的主要事實有:貪污公款25萬多 元人民幣、2萬美元;挪用公款1億多元人民幣、25 00多萬美元,供其弟、姘婦及其他關係密切的人進行 營利活動,造成1300多萬美元的損失;揮霍大量公 款,營造豪華別墅,購買高級公寓,長期包租賓館客房 ,作為享樂場所;違法批貸巨額資金,造成大量資金流 失;道德敗壞,生活糜爛。 中紀委負責人指出,王寶森罪行嚴重,給黨和國家 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死有餘辜。王寶森問題的揭露和 查處,是反腐敗鬥爭深入發展的一個重要成果。它表明 ,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我們黨有決 心、有能力清除黨內腐敗分子,我們的社會主義制度能 夠清除自己肌體內出現的腐敗現象。我們要繼續按照中 央關於反腐敗鬥爭的整體部署,在緊緊把握經濟建設這 個中心的同時,扎紮實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把反腐敗 鬥爭深入持久地進行下去,確保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 順利發展。 (1 9 9 5 0 7 0 5 《人民日報》) 中共北京市委原常委、常務副市長,曾任北京市財政局局長。王寶森利用職務之便,從1988年7月至1995年4月身亡之前,擅自挪用財政資金購房,截留應分配給幹部職工的住房,私自掌管住房116套,由他自己分配,成了他一項特殊的權力。在王寶森周圍,有一群「得力」幹部22人,現均已被查處。 貪污金額:3多億 下場:1995年,因腐敗案發,自殺於懷柔鄉間。 7月4日,中紀委開除王寶森的黨籍。根據法律規定,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014 王成明 2008-05-29 09:11:44 新華網上海頻道5月29消息: 王成明,1948年9月出生,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成明在擔任上海廣電(集團)有限公司總裁、上海電氣(集團)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共同貪污公共資產3億多元,其行為構成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成明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21.23萬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駁回上訴 , 維持原 判。 2008 年 2 月 28 日 , 吉 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王 成明終審判決。 015 許邁永 發布時間:2011-05-12 23:34:06 中新網寧波5月12日電 (記者 何蔣勇)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12日)對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許邁永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間,許邁永利用擔任蕭山市副市長、杭州市西湖區代區長、區長、區委書記、杭州市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權、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受讓項目股權、承建工程、結算工程款、解決親屬就業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45億餘元。許邁永還利用擔任國有公司杭州金港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侵吞國有資產共計人民幣5300萬餘元。此外,許邁永在任杭州市西湖區區長、區委書記期間,還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違規退還有關公司土地出讓金7100萬餘元,造成特別惡劣的社會影響。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許邁永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許邁永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國有資產,其行為構成貪污罪;許邁永為徇私利濫用職權,違規返還巨額土地出讓金,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還構成濫用職權罪。許邁永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且具有索賄情節,犯罪情節特別嚴重;貪污國有資產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鑒於其案發後贓款已全部追繳,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行為嚴重損害了政府的形象和聲譽,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016 魏鵬遠 2015年01月29日 07:20:48來源:法制日報 最高人民檢察院:1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發布消息,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一案,經最高檢依法指定管轄,近日已由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據最高檢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徐進輝此前介紹,檢察機關在魏鵬遠家中搜查發現現金摺合人民幣兩億餘元,成為建國以來檢察機關一次起獲贓款現金數額最大的案件。 017 孫鋒: 2015-01-08 11:13 | 半月談 中國農業銀行江陰要塞支行原行長,捲款2億元外逃。 018 湛輝: 2015-01-08 11:13 半月談 廣東省東莞市原市委副秘書長,貪腐近2億元。 019 丁嵐 2015-01-08 11:13 | 半月談 中國銀行北京勁松分行原負責人,貪腐近2億元。 020 陳同海 2009年07月15日11:03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7月15日電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總經理、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陳同海做出一審判決,認定陳同海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9年至2007年6月,陳同海利用其擔任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和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轉讓土地、承攬工程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錢款共計摺合人民幣1.9573億餘元。案發後,陳同海退繳了全部贓款。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陳同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9573億餘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陳同海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陳同海在因其他違紀問題被調查期間,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未掌握的上述全部受賄事實,具有自首法定從輕處罰情節;此外,陳同海還具有認罪悔罪,檢舉他人違法違紀線索,為查處有關案件發揮了作用,以及積極退繳全部贓款等酌情從寬處罰情節,故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021 金鑒培 1999年11月4日 20:43 新華通訊社 新華社武漢11月4日電:(記者唐衛彬 江時強)貪污、挪用公款達1.88億餘港元用於豪賭和炒作期指的原湖 北省政府駐港辦事處主任、香港宜豐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金鑒培,今天被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判處 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金鑒培今年55歲,1990年任湖北省在香港的「窗口」企業宜豐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1992年提拔為副廳級 幹部,後兼(香港)荊豐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香港)輝記國際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經查,從1997年10月至1998年7月,金鑒培利用職務之便,採取重複付款和直接截留的手段,貪污宜豐公 司、荊豐公司公款4次,共計1854.75萬港元(摺合人民幣1928.94萬元),在澳門賭博和炒恒生期指,致使這 些款項全部損失。1997年2月至1998年8月,金鑒培編造各種「借款」理由,挪用宜豐公司、荊豐公司、輝記公司和 (香港)謙宏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公款51次,共計16982萬港元(摺合人民幣17661.29萬元),其中9748萬 港元用於賭博,3025萬港元用於炒作期指。 金鑒培貪污、挪用金額之大,為湖北省之最。除案發前金鑒培歸還4480萬港元外,餘下的1.43億港元至今未 能歸還,給國家財產造成了巨大損失。 此前金鑒培已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022 褚時健 人民日報 1999-01-10 第2版 本報昆明1月9日電 記者張帆報道:今天,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國內外廣泛關注的褚時健、羅以軍、喬發科貪污,褚時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褚時健犯貪污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併罰,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 被告人褚時健,原系雲南玉溪紅塔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裁;被告人羅以軍,原系雲南玉溪紅塔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會計師;被告人喬發科,原系雲南玉溪紅塔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副總裁。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於1998年8月以褚時健犯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羅以軍、喬發科犯貪污罪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雲南省高院依法於1998年9月23日至25日在昆明對此案進行公開審理。 法庭經審理確認,褚時健、羅以軍、喬發科三被告人於1995年6月至7月間,利用職務之便,共同私分公款3551061美元,按當日外匯牌價摺合人民幣2870萬元,其行為構成貪污罪。此外,被告人褚時健對其巨額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的部分,共計人民幣403萬元、港幣62萬元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其行為已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法庭認為,褚時健、羅以軍、喬發科三被告人犯貪污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褚時健在共同犯罪中起決定、組織作用,系主犯,應對組織、參與的全部犯罪負責,論罪應依法判處死刑,但鑒於其有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現,以及贓款全部追回,經濟損失已被挽回和其他情節,依法應當減輕處罰,褚時健同時犯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依法應當數罪併罰。被告人羅以軍積极參与犯罪,具體實施轉款行為,作用明顯,但鑒於其系從犯,案發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可以減輕處罰;被告人喬發科受邀參與犯罪,系從犯,在共同犯罪中情節較輕,案發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據此,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根據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一審判決:1.被告人褚時健犯貪污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2.被告人褚時健巨額財產中明顯超過合法收入的部分,價值人民幣403萬元、港幣62萬元的財產依法沒收。3.被告人羅以軍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人民幣13萬元。4.被告人喬發科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 023 王守業 前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副司令員(2001年8月—2006年3月),軍銜中將,曾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基建營房部部長、全國人大代表。在2006年5月10日王守業63歲時因貪污一億六千萬元人民幣,包養五名情婦。 貪污金額:1.6億 下場:王守業因「道德敗壞」、「利用職權索賄、受賄」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中央軍委免除海軍副司令員職務,一審被判處死緩,後改判無期徒刑。 024 楊前線等人1.6億男50歲福建廈門廈門海關原關長的楊被賴昌星以美色誘惑後,收受賄賂、放縱走私,死刑 025 張新:杭州市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原副局長,貪腐1.34億元。 026 馬俊飛: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副局長,貪腐1.3億元。 027 魏懷等人1.3億男廣東在擔任中資公司駐澳門經理期間貪污9330萬元;同事潘潔容等人貪污數千萬不等,一審無期 028 馬超群:河北秦皇島市北戴河區供水總公司原總經理,家中被搜出1.2億元現金、37公斤黃金、68套房產手續。 029 陳萬壽:北京海淀區西北旺鎮皇后店村會計,與他人合作經商,挪用資金1.19億元。 030 李培英:首都機場集團原董事長,貪腐總額1.09億元。 031 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1.08億元 020 葉季湛等人1.06億男福建廈門廈門市工商銀行原行長,巨額受賄,為遠華走私案提供便利,死刑 021 於志安1億男66歲湖北武漢長江動力集團公司原負責人,用公款以個人名義在國外投資建廠,外逃 羅蔭國:廣東省茂名市原市委書記,單獨或夥同其妻子收受巨額財物賄賂,金額超過億元。 李為民:廣東東莞一鎮長,為還賭債挪用公款上億元。 吳日晶:廣東新廣國際集團原董事長,詐騙套現、違規擔保,貪腐上億元。 王妙興:上海新長征(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貪污受賄上億元。 022 吳維仁0.85億男55歲陝西西安彩虹集團公司原總裁、董事長、挪用公款8500多萬元,有期徒刑17年 023 周北方0.83億男44歲北京首鋼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貪污受賄,侵吞國資,1996年被判死刑 2014-11-04 08:28 | 新華網 新華網鄭州11月3日電(記者李麗靜、李亞楠)河南省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0月29日至11月3日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原行長陶禮明涉嫌受賄、挪用公款一案,中郵儲另外兩名高管因涉嫌挪用公款、貪污與陶禮明一同受審。陶禮明當庭認罪,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10月29日上午9時庭審開始,陶禮明和原中郵儲代理託管部總經理兼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李春太、原中郵儲代理託管部副總經理孫麗娜一同出庭受審。庭審中,鶴壁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8年4月至2012年4月,朱軍、賈銀高、胥扣才(3人另案處理)利用陶禮明、張志春(另案處理)的職權在融資過程中共同收取融資客戶的好處費人民幣7800餘萬元,陶禮明分得230萬元。 2002年4月至2012年5月,陶禮明利用職務便利,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存摺印製業務、人事安排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534萬元、美元99萬元、歐元1萬元。 2000年至2004年期間,陶禮明與李春太合謀,由李春太安排孫麗娜先後8次超發憑證式國債,共計4.2億多元。三人將其中7次超發國債中的3.4億多元以單位名義,陸續轉出用於對外投資,並謀取個人利益。截至案發,向中郵儲國債專戶回款共計3.6億多元,尚有4271.8萬元未歸還。 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上半年,李春太利用職務便利,套取中郵證券公司資金1200餘萬元,將資金存入財富管理中心小金庫,並將其中的1166萬元用于歸還其挪用國債資金造成的虧空。 庭審中,法庭就起訴書指控的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陶禮明、李春太、孫麗娜的辯護律師均出庭為各被告人進行了辯護。陶禮明當庭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庭審於11月3日下午結束,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劉志軍,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委員。 2011-02-12 17:30新華網:經中央紀委有關負責同志證實,鐵道部黨組書記、部長劉志軍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2-05-28 16:58人民網:2011年2月以來,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共中央委員、鐵道部原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劉志軍濫用職權幫助北京博宥投資管理集團公司董事長丁羽心獲取巨額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和貴重物品;道德敗壞;對鐵路系統出現的嚴重腐敗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劉志軍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劉志軍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給予劉志軍開除的行政處分由監察部按程序報國務院審批後,另行作出;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3-07-08 10:04新華網: 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劉志軍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86年至2011年,劉志軍利用職務便利,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職務晉陞、承攬工程、獲取鐵路貨物運輸計劃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460萬餘元。 周鎮宏,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 2012-01-17 11:00 新華網: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廣東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周鎮宏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2013-02-08 14:05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根據有關規定,中共中央紀委對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周鎮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周鎮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收受禮金、貴重禮品;對茂名市發生的系列嚴重腐敗案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生活腐化。周鎮宏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周鎮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4-02-28 13:40 中國平安網:2014年2月28日,河南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周鎮宏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周鎮宏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7月至2011年春節,被告人周鎮宏在擔任中共茂名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務委員會主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陞、企業經營、當選政協常委和政協委員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何俊海等三十三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摺合人民幣2464萬元。此外,周鎮宏對摺合人民幣3700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024 楊秀珠等嫡系0.6億女59歲浙江溫州在擔任溫州市主管城市建設的副市長期間巨額索賄,其紐約的房產價值五百萬美元,逃亡 025 周華孚0.59億男河南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原河南分公司總經理,任職期間貪污受賄,死刑 026 盧萬里0.56億男60歲貴州貴州省交通廳原廳長、在任職上百億財政資金的修路總指揮期間巨額貪污受賄,死刑 027 李嘉廷等嫡系0.52億男60歲雲南昆明雲南省原省長在任職期間,李嘉廷嫡系巨額索賄受賄以及以各種名義斂財,死緩 028 謝炳峰等人0.5億男35歲廣東南海中行南海分行辦事處原工作人員謝炳峰、麥容輝兩人貪污5000多萬元後潛逃至泰國,已落網 029 周長青0.5億男50歲陝西西安西安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原總經理,澳門豪賭輸掉公款4843萬元,貪污數額不等,死刑 030 李真0.48億男42歲河北案發前擔任河北省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的李真巨額受賄、貪污,死刑 031 陳煒0.46億男40歲上海在擔任中國建材工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公司期貨交易部經理等職務期間大肆進行侵吞國資 032 勞德容0.44億女64歲深圳廣東省深圳市能源總公司原總經理,挪用公款,侵吞國資,濫用職權,有期徒刑12年 033 成克傑0.41億男71歲廣西廣西壯族自治區原區委副書記、自治區政府主席,任職期間期間巨額受賄,死刑 成克傑,1933年11月生,廣西上林人。1952-1957年,北方交通大學鐵道商務系運動工程專業學習。1990-1998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代主席、主席;1998-199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共第十四屆中央委員。父母因文革而被斗致死,妻子因患有抑鬱症而上吊自殺,家中兩個兒子,一個因拒捕而被警察毆打致死,另一個患上毒癮 1999年1月,中紀委在廣西查辦案件時,兩起「倒糖」事件,揭開了查辦成克傑案件的序幕。 8月,中共中央正式決定,由中央紀委對成克傑涉嫌受賄等問題進行審查。 2000年1月11日,中央紀委向中央建議:給予成克傑開除黨籍處分;建議依法罷免其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人大代表等職務;將成克傑一案移送司法機關。 3月4日,九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發布會透露: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克傑涉嫌違法違紀未出席大會。 4月20日,中央紀委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成克傑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中央紀委決定並經中共中央批准,開除成克傑黨籍。 4月2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舉行第十七次會議,罷免成克傑的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4月25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舉行全體會議,決定撤銷成克傑的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職務。 4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對中央紀委移送的成克傑案件依法立案偵查,並決定將其逮捕。 6月26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決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檢察機關對成克傑受賄案的起訴。 7月13日、14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成克傑受賄案進行公開審理。 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成克傑受賄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成克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據報道,成克傑單獨或與其情婦李平共同收受賄賂款物達人民幣4109萬餘元 8月2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成克傑受賄案作出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成克傑上訴,維持原判。 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成克傑死刑。 9月14日,成克傑被執行死刑。 034 陳新0.4億男38歲重慶在擔任工商銀行重慶九龍坡支行楊家坪分理處會計職務時,攜帶4000多萬潛逃,已落網 035 尹西才0.4億男50歲安徽安徽金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負責人,任職期間以截留銷售收入、私設小金庫等手段貪污 036 陳希同0.4億男74歲北京北京市原市委書記,任職其間貪污罪、玩忽職守罪,有期徒刑16年 劉鐵男(150) 2013-05-12 11:18 新華社:記者從中央紀委獲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劉鐵男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3-08-08 17:02 新華網: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劉鐵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劉鐵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及其親屬收受巨額錢物;違規為其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收受禮金禮品;道德敗壞。劉鐵男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鐵男開除黨籍處分;經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決定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4-12-10 10:46新華網: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10日對發展改革委原副主任劉鐵男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劉鐵男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2年,被告人劉鐵男在擔任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產業發展司司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司司長、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南山集團有限公司、寧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廣州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浙江恆逸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及個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子劉德成收受上述公司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3558萬餘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鐵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子劉德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劉鐵男犯受賄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劉鐵男所犯受賄罪行,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應依法懲處。根據劉鐵男受賄的數額及情節,鑒於其歸案後主動坦白交待了有關部門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許宗衡,1955年7月生 湖南衡陽人。2005年6月至2009年6月任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9年6月8日,據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許宗衡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2010年8月18日許宗衡被正式雙開(開除黨籍及公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1年5月9日,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9日對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長許宗衡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許宗衡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01年至2009年,許宗衡先後多次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318萬餘元。 姬勝德,前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情報部副部長,少將軍銜。1995年姬勝德接任總參謀部二部部長 1999年3月中旬,遲浩田在玉泉山軍委擴大會議上宣布對其自即日起留點審查(隔離審查)。姬勝德在留點審查期間,僅交侍了曾姦汙女青年、收受過賴昌星、中資港商的金錢等問題。 1999年8月初,軍事法庭開始審理,認定姬勝德犯有三項罪行:收受犯罪集團人民幣、美金、港幣賄賂,摺合共2130多萬元人民幣;挪用、侵吞軍事用途的資金975萬;長期隱瞞、欺騙組織其配偶加入外國國籍的事實,隱瞞本人和社會上、香港、外國組織的不正當關係,並透露、泄露了軍方機密等。 2001年軍事法庭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姬勝德上訴。2002年終審判改為無期徒刑。已保外就醫。 037 程元德0.31億男陝西西安中國有色金屬材料公司西北分公司原總經理,巨額貪污,死緩 劉金寶,1952年9月生 上海人。1999年任中國銀行副董事長。2000年任中銀集團副董事長兼中銀(香港)總裁,香港銀行公會主席。2002年任改組後的中銀香港副董事長兼總裁,香港銀行公會主席 2003年5月,劉金寶突然被解除在中銀香港的職務,調回北京,任中國銀行副董事長。其後便傳出他被「雙規」的小道消息。 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年8月12日對原中國銀行副董事長、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總裁劉金寶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劉金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據悉,劉金寶在1996年3月至2003年5月,涉及23宗案件,摺合貪污金額1428萬多元(人民幣),收受賄賂摺合143萬元,另外有1451萬元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038 汪峰0.3億男廣東南海市原口岸辦公室副主任期間,貪污挪用公款3000餘萬元後年潛逃出境,2000年落網 28蔣基芳0.3億男河南河南省煙草專賣局原局長、煙草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貪污轉移資金後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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