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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宜傑:清朝何以速亡

侯宜傑:清朝何以速亡

     從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至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只有短短四個月時間,滅亡之速,實所罕見。清朝何以速亡?最好先看看武昌起義半個月後擁護清朝的民選資政院議員對時局的感受。   10月22日,第二屆資政院會議按期舉行開幕典禮。至26日,湖北、湖南、陝西相繼獨立。27日,有議員提出「順人心以弭亂本」具奏案。議員於邦華說明此案的主旨:「今日之患,在人心已失。如粵亂甫平,川亂又起;川亂未已,鄂亂隨之;以至皖、寧、荊、襄、贛、豫,皆有不安之象,此即人心已去之明證也。今日第一要義,必須收拾人心。」(《資政院記事》三,《申報》1911年11月3日)經過討論,大家決定將此案內容一分為三,即罷親貴內閣、憲法交資政院協贊和解除黨禁。次日,議員易宗夔說明起草「急簡賢能組成完全內閣」案的主旨:「非但各立憲國不使皇族任內閣,即我朝定製,親王不假事權,亦不令其負一切政治上責任,以傷皇室之尊嚴。故必須另簡賢能組成完全責任內閣,以維持今日之危局,團結將散之人心。」議員孟昭常說明起草「人民協贊憲法」案的主旨:「憲法使人民協贊,此系原則,無容贅述。惟啟[起]草之意,多借時事以立言,即今日人心之所以不穩者,以由於國家對於憲政不能實行,故人民大不滿意。若一使人民協贊,即明示人民以真正立憲,而人民自心悅誠服矣。」議員牟琳謂此二案「實收拾人心之要著,議長須與政府直接陳明此義,必須允許」。(《資政院四次會議紀》,《申報》1911年11月6日)在他們看來,南方几省獨立,清朝陷於土崩瓦解之勢,原因就在於「人心已失」;而喪失人心的原因又在於「國家對於憲政不能實行」,成立皇族內閣。此論基本上符合實際情況。   至10月底,山西、雲南、江西亦宣布獨立。內閣總理大臣奕劻驚呼:「現所患者,不在革黨之搆(ɡòu,招致)兵,實在人心之思變,故風聲所至,響應如此之速。」(《大公報》1911年11月4日)攝政王載灃心知大錯已鑄,為解燃眉之急,30日一連頒下四道上諭,其一為罪己詔,其中說:「政地多用親貴,則顯戾憲章,路事朦於僉壬,則動違輿論」,造成「川亂首發,鄂亂繼之,今則陝、湘警報迭聞,廣、贛變端又見,區夏沸騰,人心動搖」,「此皆朕一人之咎也」。「茲特布告天下,誓與我國軍民維新更始,實行憲政」,「以前舊制舊法有不合於憲法者,悉皆罷除」。(《清末籌備立憲檔案史料》)另一道上諭是「組織完全內閣,不再以親貴充國務大臣」,「以符憲政而立國本」。可見他們對時局的認識也與資政院議員相同。11月3日,載灃又公布了資政院上奏的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根據這個信條,皇帝已無任何實權,一切權力全歸國會,實為英國式的議會政治,虛君共和。但為時已晚,人心失而不可復得。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這就要從載灃執政時談起了。   載灃為道光帝之孫,醇親王奕譞之子,光緒帝異母弟。生於1883年(光緒九年),1890年襲封王爵。1906年,在討論是否實行立憲的會議上,他表示贊成。1907年6月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開始進入行政中樞,次年2月補授軍機大臣。這一年,各省人民掀起了請願確定召開國會年限的運動。對此,載灃建議及早宣示召集國會期限,以免灰國民之心。8月27日,清廷確定預備立憲期限為九年,屆時召開國會,實行立憲。11月13日,光緒帝病危,慈禧太后授載灃為攝政王,命將其三歲的兒子溥儀抱在宮內教養。14日,光緒帝辭世,慈禧太后命立溥儀為嗣皇帝,入承大統,載灃監國。次日慈禧亦去世。   載灃為人正派,但對政治不感興趣,性格懦弱,優柔寡斷,年僅二十多歲,缺少從政經驗和領導能力,在權術謀略方面更遠遜於慈禧太后,這就使他在社會制度嬗變的複雜環境中很難把握全局,將國家大政處理得當,有時不得不為親貴大臣特別是年長、輩尊、權重的首席軍機大臣奕劻所左右。他雖然喜讀西方書籍,能夠接受新思想新事物,與立憲派有些共同語言,但既得利益和所處的特殊地位以及「家天下」的腐朽思想,又使他與立憲派之間存在著相當大的距離。立憲派所要求的是民主程度更高的英國立憲模式,而他所企望的立憲,則是保持皇權的日本模式。   載灃執政以後,以新皇帝的名義頒發諭旨,重申九年立憲一定要按期完成,命令各級官員抓緊辦理,不得觀望遷延。他還經常召見朝中大臣籌商預備立憲之策,敦促各省督撫認真籌辦憲政,批准在憲政編查館內設立考核專科,專管考核督促中央和地方各衙門應行籌備之事,分別好壞,宣示天下,用以鼓勵先進,鞭策後進。   1910年,為挽救危機,各省諮議局代表在全國開展了請求一年之內召開國會的請願運動。前兩次請願,載灃看到了民氣的發達、民智的開通和代表們的愛國熱忱,但又以籌備工作尚未做好,國民程度不齊,加以拒絕。第三次請願時,許多省的民眾舉行了浩浩蕩蕩的遊行,將少數人的請願變成了群眾性運動。與此同時,大多數督撫也聯銜要求召開國會,建立責任內閣。載灃知道不速開國會不行,遂於11月4日宣布,將原定1916年召開國會改為1913年,縮短三年,不準再請。奉天人民因為日本和俄國侵略威脅加緊,12月又進行第四次請願。直隸學生起而響應。載灃下令將東三省代表迅速送回。   立憲派對預備立憲是真誠擁護的,在國會請願運動中,他們恭謹虔誠地呈遞請願書,始終遵循國家法律,毫無越軌行為。結果,清政府卻「直以熱心愛國之紳民與革黨會匪齊觀而等視矣」(《讀本月二十三日上諭恭注》,《大公報》1910年12月29日)。事實教育了立憲派和期望改革的人們,使之認識到和平請願無法達到目的,但並未達到絕望的程度。如果按照修訂後的整體規劃方案,有序地走完預備立憲的既定途程,清政府仍會得到立憲派的支持,不會產生深刻的危機。因為清政府確定的召開國會年限與立憲派要求的僅僅相差兩年,還是能為較多的立憲派人士接受的。如果1911年10月30日的四道上諭和11月3日的十九信條在此時宣布,立憲派更會認為政治改革的願望得到滿足,成為清政府的堅定擁護者,不會與之分道揚鑣。   然而,通過國會請願和資政院會議,載灃非但沒有認識到民權發達為實行憲政所必需,反而覺得是他們故意與朝廷為難。奕劻受到資政院彈劾,更感到恐懼,對民權恨之入骨。因此,他們沒有批准資政院議員要求召開臨時會議的陳請。1911年5月8日,載灃更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批准成立以奕劻為總理大臣的責任內閣。由於各部大臣多為皇族,人們稱之為皇族內閣。皇族內閣的成立不僅表現了滿、漢之間的不平等,使漢族大臣離心離德,更重要的是,完全違背了君主立憲制的政治原則——皇族不準充當國務大臣,使預備立憲進程急劇逆轉,走向歧路。緊接著,皇族內閣又公然踐踏憲政,不經諮議局議決通過,5月10日擅自宣布實行鐵路幹線國有政策,將原來的商辦鐵路收歸國有;不經資政院議決通過,5月20日,同外國銀行團簽訂了湖廣鐵路借款合同。   憲政之門既已打開,渴望民主自由的人民不會允許再將其關閉,於是形勢急轉直下。5月12日,各省諮議局聯合會在北京召開,次日確定以推翻皇族內閣為中心議題。6月6日呈請都察院代奏,皇族不宜充當內閣總理,請另簡大員組織內閣。呈文是相當溫和的,而且僅僅反對皇族充當總理,用心良苦,可是並不為當權者所接受。內閣開會討論時,奕劻身當其沖,不置一詞。其他人一齊叫嚷聯合會的要求有礙君主用人特權,有違君主立憲政體,礙難允准。載灃對奕劻亦甚厭惡,但奕劻勢力遍布朝廷內外,羽翼已成,與列強打了多年交道,辦理外交尤其離不開他。而且,各部大臣多系親貴,以資格老、輩份尊的奕劻尚且不能十分貼服,若易他人,更加難辦。隆裕太后想讓妹夫載澤接替奕劻,把大權抓在自己手裡。載灃對載澤給隆裕通風報信、依恃隆裕爭奪權力極其不滿,自然不會答應。但他認為嚴詞駁斥恐失民心,有背立憲本意,於是將呈文留中。結果奕劻照常任職。   6月16日,諮議局聯合會再次研究內閣問題,大家認為人民對於政府還應進行忠告,政府不理,是其有負人民,公決再次上書。於是再次呈請都察院代奏,同時公開發布報告書,指出內閣所推行的政策都是「亡國政策」、「鐵路外有政策」、「媚外政策」,「名為內閣,實則軍機;名為立憲,實則專制」。(《直省諮議局議員聯合會第二屆報告書·記事錄》)奕劻等認為這是針對政府已定的政策和章程制度妄事抗爭,「最足挑起國民反對政府之惡風潮」,「十分懊惱」(《申報》,1911年6月23日),又恐各省團體「與聯合會勾合一氣,釀滋事端」(《申報》,1911年7月10日),企圖利用皇帝諭旨把此正當要求打壓下去,便在7月5日副署了一道上諭,斥責聯合會議論漸進囂張,干預君主用人大權,違背君主立憲本旨。並密飭都察院,凡已駁之件,不準再為代奏,使聯合會呼訴無門。   聯合會會員見之無不滿腔憤怒,上書再無必要,他們把要說的話直接訴諸人民,於是又寫了一篇通告各團體書,指出政府罪惡滔天,人民對它深惡痛絕,並嚴厲駁斥了上諭。其中寫道:「日日言立憲,憲政重要機關之內閣首與憲政之原則背道而馳,嗚呼,其何望矣!」通告書和此前的報告書一起向全國人民宣告了清政府的不可救藥,揭露了清廷摧殘民主、鉗制天下之口的險惡用意,喚起人民的同仇敵愾之心,激勵著他們為徹底打倒專制獨裁而鬥爭。從此,大多數立憲派人士走向清政府的對立面。   皇族內閣的鐵路幹線國有政策和簽訂湖廣鐵路借款合同,違背立憲原則,損害人民利益,更使「民氣鬱憤怨結上通於天」(唐蔚芝《中國改革建設政體論》)。立憲派展開轟轟烈烈的保路運動,四川最為激烈。皇族內閣非但不理會人民的要求,反而命令署理四川總督趙爾豐嚴拿懲辦。趙爾豐遂將諮議局和保路同志會的領導人蒲殿俊等逮捕,繼而開槍屠殺要求釋放被捕人員的群眾。這一野蠻行徑,非但把四川人民逼上了梁山,而且也進一步把立憲派推向了對立面。殘酷的現實促人猛醒,大多數立憲派人士見政府冥頑不靈,紛紛轉向革命,徹底拋棄了清朝。而湖北的革命黨人則利用保路運動所造成的良好契機發動了武昌起義。由於在思想與行動上有了革命的準備,所以辛亥革命一爆發,各地迅速響應,促成了江南各省相繼獨立。   如果沒有皇族內閣成立及其推行的鐵路國有政策和向外國銀行團借款築路,清廷應該不會這麼快喪失人心,不會有辛亥革命的迅速爆發和各省的紛紛獨立,也不會有起用袁世凱以致後來出現逼宮之事。可見,清朝之所以速亡,從很大程度上說,是清政府違背了一定要實行立憲的承諾,中斷了預備立憲的進程,回復到專制獨裁的政治體制,剝奪民權,喪失誠信,遭到全國人民唾棄的結果。清朝既非亡於改革迂緩,更非亡於改革過速過猛。因而也可以說,清朝並非亡於立憲派,更非亡於發難人數微不足道的革命派,而是自取滅亡,自食其果。葬送它的,首先是執政者攝政王載灃,作為政府首腦的內閣總理大臣奕劻同樣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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