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基督教偽(造)史考第一輯(3~4)   作者 譚有

基督教偽(造)史考(三)               2014年 4 月 24 日(週四)

伊格那丟的「七書信」(以下簡稱「七書信」)給我們的第一個感覺,是很接近新約書信的「格局」與「味道」,尤其是保羅書信,例如:

伊格那丟又名提阿甫箬寫信給亞細亞的以弗所那值得所有稱讚的教會——它蒙上帝聖父的充滿賜福而得著偉大,它自亙古以來預定了享受永住不變的榮耀,由於聖父和我們的上帝耶穌基督的旨意,藉著真實受難的方法而聯合在一起和被拯選的,——但願你們在耶穌基督裡有豐滿的平安,並獲得無可指摘的喜樂。

從內容到格式,都十分類似大多數保羅書信的「問候語」,只要你稍稍熟悉聖經,讀上去,都會感到一種很難解釋但又十分自然的「親切感」甚至「安全感」。(不要以為「感覺」靠不住。告訴大家,大段大段地讀經,大而化之,所得到的「感覺」,比許多咬文嚼字的「查字典釋經」準確得多!)

伊氏更在信中多處突出他的「基督教認信」,不只概念,其中不少就連措辭用語都是我們熟悉的,例如:

馬利亞遵從上帝的指揮,孕育了我們的上帝,即基督的耶穌,也「就是大衛的後裔」(約七42),也是出乎聖靈的。

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羅一3),祂是人的兒子,也是上帝的兒子。

耶穌基督是從永遠的太初就與聖父同在,而俟末後的日子一到就當顯現來臨。

耶穌基督為我們之故而受死了,這樣,因著信靠祂的死,而你們可以免死。

耶穌基督是出自大衛的家族,確為馬利亞所產生,也吃也喝,在本丟彼拉多手下確實受了迫害,真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當著那些在天上的,在地上的,在地底下的眼前;而當祂的父使祂復活時,祂真的從死裡復活了。

伊氏對彼得及保羅等使徒,表現得非常尊敬和「熟悉」。不過,在凸出他的信仰與使徒的信仰的承傳性與一致性的同時,他卻也非常謙卑謹慎,再三強調使徒身份的特殊性,絕不「恃熟賣熟」,更不敢自比為使徒。

你們與保羅一同參預奧妙事業,他已經成聖,獲得了美名,真是有福了,我願意按著他的腳蹤,走到上帝那裡,他在每一封信裡,奉基督耶穌的名說到你們。

我雖然為他可寫一更沉重的信,卻以愛心寬容你們,我不認為我能有這樣的資格,以一個囚徒而下命令給你們,像使徒那麼樣。

但我不像彼得和保羅那樣囑咐你們;他們是使徒,我是罪犯;他們是自由身,而我直至今日仍是奴隸。

伊氏的「七書信」之中,又有多處提到其他教會的主教、同工和信徒,對他們贊賞有加,例如:

那時我奉上帝的名,接見了那代表你們全會眾的一位阿尼西母,是你們的主教,一位不能用言語形容其愛心的人,我靠著耶穌基督,懇求你們敬愛他,都效法他。因為使你們得著這樣一位主教的上帝,是理當頌贊的。……克羅古也是,他真配作上帝和你們的僕人,我接待他作為你們愛心的代表,他用各樣的方法使我暢快;願耶穌基督的父也這樣使他暢快——連同阿尼西母和巴魯,還有尤不洛和傅龍圖,我在這幾個人的身上如同在愛心中看見了你們全體一樣。

對於坡旅甲等屬靈後輩,伊氏也不惜筆墨,多所勉勵和提醒:

我很贊服你聖潔的心,宛如固定在不可移動的磐石上,我非常引以為榮,賜我有緣得見你毫無瑕疵的容貌,更願能在上帝裡與你常相會面,就很快樂了。我鼓勵你盡可以憑你所蒙的恩典,按照計畫努力進行,來勉勵全眾獲得救恩。應當全身全靈地盡你的職責。尤其是要注意全體合一,再沒有比這更好的了。要扶助一切人等,一如主亦扶助了你;要用愛心容忍一切人(弗四2)像你現在所正做的。

最叫我感動的,是伊氏念念不忘「串連」眾教會在基督裡的親密關係,再三凸顯眾教會是怎樣的「主內一家人」,例如:

士每拿人和以弗所人都用愛心問候你們(按:指他拉勒教會);請在你們的禱告中紀念敘利亞的教會,我不配算為那個教會的人,因為我只是一個最微小的會友。願你們在耶穌基督裡平安。你們當順從主教,如同順從誡命一樣,也當順從眾長老。你們每一個人務要彼此相愛,一德一心。

幾句話,伊氏就將士每拿教會、以弗所教會、他拉勒教會以至敘利亞(安提阿)教會統統都「串」在一起。

我不能給各個教會都寫信,為了我,照了上帝的旨意,冷不防地從特羅亞,開船到尼亞波利去,所以你(按:指坡旅由),既然明白上帝的心意,就必要寫信轉告在我前路的各教會,叫他們像你對待我的一樣來接待我,如果有可能的話,教會就可以派出人來,若不然,就托你的使者送信去,這樣,他們可以因作一件值得紀念的事而得榮耀,而這樣作,乃是你所應該的。……對於那將被選派往敘利亞的人,替我問候他。願這位由全體產出的使者將蒙恩典;也願遣他出去的坡旅甲蒙恩。我永在我們的上帝耶穌基督裡請你們安,願你們在祂裡面合而為一,受上帝看顧。

伊氏甚至非常「刻意」地「利用」自己被押解往羅馬,沿途經過許多城市的機會,「串連」各地方教會的關係。之前是在士每拿,不但得到當地教會的接待(坡旅甲就是那裡的主教),還有以弗所等教會派專人到士每拿去探望伊氏。到特羅亞後,伊氏更寫信囑託坡旅甲寫信通知前路的教會像他們一樣接待伊氏,那不是為了「服事」他,更不是為「營救」他(伊氏倒曾寫信叫羅馬教會萬萬不要「營救」他),而是希望眾教會都在他「殉道」一事上有份,建立一種「生死與共」的信仰關係。伊氏還請眾教會派人到敘利亞的安提阿教會去問候那裡的信徒(伊氏正是安提阿主教),目的也是一樣。

總而言之,讀罷伊氏的「七書信」,你絕不可能沒有「我們都是一家人」的強烈感覺,並且那不是隨口說說的「主裡合一」,更不是毫無底線胡天胡帝的「宗教共融」,而是我們在基督裡「同生共死」的真正團契,與拙作《此杯飲罷歸何處》頗有異曲同工之妙。

說到與主「同生共死」,在伊氏的「七書信」中(尤其是達羅馬人書)更有不少「慷慨之辭」,顯明他持有的絕對不只是一種「字眼正統」的「概念神學」,更是一種入骨到肉的真實信仰,例如:

既知萬物總有一個歸結,我們必須於死與生二者之中選擇其一,並且每人必各往他自己的地方(徒一25)。正如兩個銀錢,一是屬上帝的,一是屬世俗的(太廿二19),其上各印有自己的記號一樣,不信者印有俗世的記號,而信徒則印有上帝聖父的記號,他們靠著耶穌基督而有愛心。若是我們不願賴祂與祂同受苦難而選擇一死,則祂的生命就不在我們裡面了。

大地萬端與這世上的萬國,都與我無益。我即使作全世界的大王,也不如在基督耶穌裡受死為好得多。我尋求那為我們之故而死的祂。我渴慕那為我們而復活了的祂。分娩的痛苦臨到我身。我眾弟兄啊,請讓我受難,萬物阻擋我的生存(按,指靈命),不願意我去死。對一個願望歸屬上帝的人,請不要將俗世送給他,也不要用物質去欺哄他。容我接受純潔的光;當我到了那處之時,我必將真成為人了。容我效法我上帝的受難。凡心中有祂的人,就當瞭解我的意願,當對我表同情,因為他們明白那管制我的事。

我們不惜為基督而死,因為祂曾經為我們受死;我們不怕為基督而死,因為祂已經為我們復活。眾使徒這樣信,我們這樣信,伊氏也這樣信:

若有人離棄耶穌基督,而來同你們談些什麼,你們當做聾子不去聽他。耶穌基督是出自大衛的家族,確為馬利亞所產生,也吃也喝,在本丟彼拉多手下確實受了迫害,真被釘在十字架上而死,當著那些在天上的,在地上的,在地底下的眼前;而當祂的父使祂復活時,祂真的從死裡復活了,同樣情形,祂的父也要我們相信耶穌基督的一群人,在祂裡面復活起來,我們若離去祂,便不能有真生命(參林前十五12以下)。

至此,我們可以肯定的說,伊格那丟的信仰,從外在的內容到內在的情志,都與新約信仰一脈相承,不只「字眼正統」,更是「心志正統」。可以說,伊格那丟從使徒們手中接的「福音第二棒」,接得相當牢牢穩固,十分值得我們效法學習。

伊氏是西方教會史裡的一個「好人」。

……

不過,與新約聖經及我們今天的「信仰習慣」仔細對比,我們卻也一點不難發現伊格那丟的「七書信」似乎有比較特別的著重點。最明顯的,就是所謂的「主教獨裁」的問題。

伊氏特別強調主教地位甚至似乎提倡「主教獨裁」的話,在「七書信」中頻繁出現:

耶穌基督已將榮耀賜給了你們,所以應當在萬事上歸榮耀於祂,以致你們得被一致連合在共同的順服之中,即是順服主教和眾長老,好使你們在萬事上都聖潔了。

一個人不到聖所之內,就得不著上帝的糧(約六33),如果一兩個人的祈禱能有這樣能力,則主教與教會全體的祈禱,豈不能力更大嗎?這樣,那不參加公眾聚會的人,已是驕傲,而與教會分離了。經上說:「上帝阻擋驕傲的人。」(雅四6;彼前五5)所以我們當謹慎小心不可違背主教,這樣,我們才得順服上帝。

你們不可因為主教年輕,就專擅自主,卻應按著上帝聖父的權能而盡力尊敬他,我聽聞那聖潔的眾長老,尚且不因主教外貌顯得年輕,就乘機相侮,卻仍具虔誠的謹慎而順服他,而這實不是對他本身順服,卻是順服耶穌基督的父,即萬眾的主教。所以,為了那願望我們的祂之尊榮,我們理當順從主教,不可假冒為善,若是如此,則不但欺侮這有形體的主教,兼亦惡待那無形體的主教。一個人作這種事,他所必須付給的賬,不是與肉體,卻是與那明察各樣隱密的上帝。

因而,我們應作真基督徒,不可有名無實;比方說,如今有些人,只在言語上承認主教的權柄,卻在他們一切實際的行為上並不顧到他。這等人我以為毫不誠實,因為他們在集會上並不遵奉誡命。

你們當中不可有任何使你們分裂的事,卻要與主教,與管理你們的人結合一致,作為永生的榜樣與教訓。

你們順從主教,一如順服耶穌基督,這就使我很明瞭你們的生活是依從著耶穌基督,而不是依從俗世之人;耶穌基督為我們之故而受死了,這樣,因著信靠祂的死,而你們可以免死。所以你們,若不經主教許可,就都不應做什麼,這是必然的,也是你們現在已如此作的。

新約聖經之中自然也有一些教訓我們敬重「教會領導人」(姑且用這個詞)的經文,例如:

提前5:17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

但是如此之「敬奉」與「絕對服從」的意思相距極遠。至於「主教」(和合本譯作「監督」),新約稍有提及,例如:

腓 1:1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裏的眾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2願恩惠、平安從上帝我們的父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提前4:1「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2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3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4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註。5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上帝的教會呢?6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裏。7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裏。

可是,保羅筆下的「主教」(監督)似乎沒有伊氏說的那麼大「權」,而且是眾數的(諸位監督),即是怎麼也不是「獨裁」的,而且「監督」與「長老」和「執事」的從屬關係也不十分清楚和固定的,未見有「主教」就是「地方教會首長」的明言暗示。何以數十年後,到伊氏身處的第二世紀初,「主教權」會被如此之放大呢?

且待明天再說。

基督教偽(造)史考(四)               2014 年 4 月 25日(週五)

俄網說過八百遍:永遠不要忘記層次!

說到「主教」或「主教制」,大家不要馬上聯想到天主教廷,然後是羅馬教皇,然後是「封閉」的教皇無誤論,然後是「野蠻」的宗教裁判所,然後是「官迫民反揭竿起義」,發動(所謂)「宗教改革」推翻一切形式的「宗教獨裁」,再然後是實行「全民普選一人一票」的「宗教民主制」,由我們自己投票選主教、選教皇、選教會、選宗教,最後是選基督和選上帝……

當主教並不「好玩」

首先,回到一、二世紀之交,伊格那丟高調凸顯主教地位,甚至某個意義上主張「主教獨裁」,與上述一切「聯想」都毫無關係。

當時的主教,絕對沒有大家想像中的威風、架勢以至於「華麗」。在那個教會受逼迫的年代,主教幾乎等於「代罪羔羊」的意思,是羅馬當局拿來「殺一警百」的「最佳人選」。

該知道,羅馬皇帝雖然時不時心血來潮就會逼迫教會,但它有一副脾氣,跟今天的大美帝國十分相類,就是「造作文明」,動不動就大屠殺,可不是他們的「風格」,更不符合「帝國利益」與「帝國團結」。故此,先拿幾個主教來「祭旗」以警效尤,總是當局「優先考慮」的策略。所以,那個時候做主教,就頗有「行先死先」的味道。像中世紀晚期,許多人爭著做教皇甚至大打出手的情況,在「當主教會死人」的初期教會年代,是匪夷所思的。

做主教不但對「上」(羅馬政府)不討好,對「下」(教會會眾)也不一定受歡迎。大家不妨這樣倒過來想想:如果在伊格那丟的時候,主教已經十分威風、架勢以至於很可以肆意「獨裁」,伊氏還需要在他的信中不斷重申大家要怎樣怎樣尊敬主教順服主教嗎?事實上,當時教會會友反抗主教或長老,甚至公然將長老逐出教會的事情,並不是「罕有」的。羅馬的革利免寫的《革利免一書》就提到哥林多教會怎樣反叛他們的領導。想想,哥林多教會連保羅都不服(參見林前、林後),哪個領袖可以「搞定」他們呢?

除了從「上」(羅馬當局)及「下」(教會會眾)而來的壓力,做主教的還得抵受第三重也是最致命的一重從「內」而來的壓力。請聽保羅怎麼說:

徒 20:17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請教會的長老來。18他們來了,保羅就說:「你們知道,自從我到亞細亞的日子以來,在你們中間始終為人如何,19服事主,凡事謙卑,眼中流淚,又因猶太人的謀害,經歷試煉。20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眾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裏,我都教導你們;21又對猶太人和希臘人證明當向上帝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22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不知道在那裏要遇見甚麼事;23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裏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24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

25「我素常在你們中間來往,傳講上帝國的道;如今我曉得,你們以後都不得再見我的面了。26所以我今日向你們證明,你們中間無論何人死亡,罪不在我身上。27因為上帝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28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原文與「主教」相同),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

29「我知道,我去之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30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引誘門徒跟從他們。31所以你們應當警醒,記念我三年之久晝夜不住地流淚、勸戒你們各人。32如今我把你們交託上帝和他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33我未曾貪圖一個人的金、銀、衣服。34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35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保羅對以弗所長老說這番話的時候,伊格那丟大概還沒出世,但是這番無比沉重的「訓話」,對於最初幾代的教會領袖們,就是「一錘定音」,強烈地奠定了他們對自己無比沉重的責成──要對上帝負責、對基督負責、對福音負責、對群羊負責、對先賢烈士(如保羅)的血汗負責,也要對自己的召命與良心負責。

這從「內」(良心)而來的壓力,才是初代教會領袖們要面對的最重大的壓力,相對而言,羅馬當局的迫害與會眾的妒忌為難,統統都不算什麼。

要言之,在那個時候,如果你不知死活要做主教,就必得問問自己:你經得起受得住這「三重壓力」嗎?

  第一重:羅馬政府的「刀」;

  第二重:會友群眾的「口」;

  第三重:自己裡面的「良心」。

換一個「正面」的角度來說,我們很可以據此相當肯定,在那個時候,雖然沒有今天主流教會造作民主理性的「選舉程序」,但是,上述的「三重壓力」就是最佳最準的「甄選程序」,經此「選」出來的主教及其他教會領袖,絕大多數都是最忠誠最優秀的領袖人選,由他們來「獨裁」絕無不妥,至少比今天的「民主到亂七八糟」好得多。

天經地義的「教會獨裁」

第二方面,伊格那丟不是抽象地贊成「主教制」,他是親自接觸以至提攜過當時的許多主教,本著對這些具體的忠心可敬的主教的認識,而吩咐責令各教會的同工和會友要敬重和順服這些主教。言辭之間,伊格那丟好像說到不管主教是誰甚至主教怎樣,會友都要「絕對順服」,事實是伊格那丟對大多主教都有「直接認識」,是因著肯定他們的信仰純正與品格忠誠,而不是純粹因為他們的「主教銜頭」,而主張所謂「主教獨裁」的。

第三方面,所謂「主教獨裁」實則根本不是「獨裁」。第一,主教是要向上帝向基督負責的,「唯命是從」的,何來「獨裁」?除了上述保羅對以弗所長老的那番話,伊格那丟對坡旅甲的這段責成,亦說得十分明白:

要照顧寡婦,你是次於主、要作她們的保護者。凡未經你許可的事,不可任聽其做,而你自己也不可去做那為上帝所未許可的事,像你現正如此;你要站立得牢穩。應當多有聚會。照著會眾的名字一一查點。

這一句「次於主」,並不是說你「地位很高幾乎大過天」,而是說你「責任極重要凡事擔當」,甚至連「會眾點名」都要由你去做。再加一句「你自己也不可去做那為上帝所未許可的事」,即是你的所謂「獨裁」是事事本於基督吩咐的「獨裁」,並不真是「你的獨裁」。這種對上(上帝)對下(群羊)都必要完全負責的「獨裁」,你做得到嗎?

伊氏也在多處說到,主教與同工(長老、執事等)必要衷誠合作,絕不是一言堂。事實上,主教大多數都是由長老或從長老中選的,實質是一種「民主集中制」,主教並不「超然」於全群之上。

更重要的是,「順服」或「被順服」絕對不是主教「一人獨享」的專利特權,伊格那丟極力強調,教會是必需「層層順服」與「在在順服」的,「順服主教」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願你們在耶穌基督裡平安。你們當順從主教,如同順從誡命一樣,也當順從眾長老。你們每一個人務要彼此相愛,一德一心。

你們當順從主教,並且彼此互相順從,正如同耶穌基督的順服聖父,眾使徒的順服基督和聖父一樣,如此,身與靈就可以合而為一了。(《達馬內夏人書》第十三章)

即是「順服」是貫徹於教會以至整個基督信仰中的,所謂「主教獨裁」或說「會友順服主教」只是其中一環,且與其他環節環環相扣,共為一個「順服共同體」。(下文第五點會再提到)

第四方面,也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理由,就是教會本質上既是一個「信仰共同體」,建基於對主耶穌基督的認信之上,沒什麼「討論空間」,更容不得「一人一票」,那麼按既有的信仰標準選出最德高望重的人為主教,然後眾人順服於這主教,何錯之有?

事實更是由於教會最大的敵人不是羅馬政府的逼害,而是各類異教和異端的迷惑與滲透。我們看伊格那丟的信,便知當時至少有兩大異端勢力,一為鼓吹基督徒也要守舊約律法的「猶太主義」,一為否認基督道成肉身的「幻影說」。教會為著守護群羊,選出信仰上德高望重者為主教,然後眾人順服於這位主教,以確保信仰上的純正與教會群體的合一,是理所當然的,誰也不能說三道四。

初代教會一般沒有我們今天「人人會上網,個個會論政」的狂妄自信,他們不相信甚至不知道「民主」(最「民主」的哥林多教會是最混亂的),他們寧願相信某種「家長制」──由主教及長老等屬靈父輩來決定什麼是對的甚麼是錯的,而不是像我們今天般事無大小都要自己來「分別善惡」。

不存在「民主」的信仰

第五方面,這點說來有點抽象,但是饒有深意,就是被「真共濟假基督文明」調教幾百年後,「順服」於我們這些「現代心靈」來看,幾乎只有「負面意義」,或只能勉為其難地偶爾說說。我們早不知道,「信仰」與「順服」原來有不可分割的關係。

上文說過,伊格那丟說的不是「單一順服」,而是「層層順服」與「在在順服」,包括主耶穌基督以「子」的身分對「父」的順服。換言之,「順服」是教會以至基督信仰和信心的重要標記,是「信仰人格」與「教會教格」的一個極重要的組成部分。形象化一點說,正如十誡「天倫第一誡」是「敬畏上帝」,「人倫第一誡」是「孝敬父母」,教會的第一誡也該是本於「敬畏基督」的「順服主教」。

不明白我說什麼嗎?

還不是因為你一腦子都是「鬼佬思想」,像他們一樣,老早就已經「認希臘人做祖宗了」麼?於是,你總以為中國人講「忠」講「孝」是愚蠢老套落後,渾然不知我們中國人這「忠」這「孝」,與原裝正版的基督信仰那極度重視「孝順」與「順服」的信仰精神,才是一脈相傳同一祖宗的。

聖經──不論舊約新約,它的原本精神其實是很「東方」(中國)的,西方教會如果能夠守本歸宗,認真保存舊約的「孝道」和初期教會好像伊格那丟所強調的那種「順服精神」,就不會搞出後來接近二千年的「基督教偽(造)史」了。

至於後來的「主教制」的制度化、僵化及所引致的各種「腐敗」,都與伊格那丟沒有半點關係。

當做主教以至信教「不用死人」還「名利雙收」,別說主教制,什麼「制」的「教會」都必腐敗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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