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鑫奕:語境研究的變化和發展

語境研究的變化和發展作者:仇鑫奕來源:修辭學習語境這個概念從提出到現在已經有70多年的歷史了。最早人們只是用它來解釋語言現象,建構語言學理論。隨著研究的深入,人們開始將目光轉向它本身,有人甚至提出應當建立一門語境學。與此同時,人們對語境的觀察視角和研究內容也發生了一系列變化。本文旨在回顧這兩方面的變化,分析語境研究目前所存在的問題,進而對語境學的研究目標、視角和途徑提出自己的看法。(一)語境研究視角的變化Context (語境)這個詞的本意是上下文。 最初, 人類學家 B.Malinowski提出語境概念時,用的是一種比喻性的說法, 他認為講話人所處的情景也象上下文一樣對語義的解釋具有可參照性,因此提醒人們在理解詞義時要考慮context of situation(情景的上下文)。倫敦學派創始人J.R.Firth在將Malinowski 的上述觀點納入語言學研究領域時對語境作了重新界定,指出它是「語義分析平面上一套彼此相關的、抽象的概念類別」(戚雨村,1990)。有兩種不同類型的語境,一種來自語言內部,「即一個結構成分之間的組合關係和一個系統內項目或單位之間的聚合關係」, (戚雨村, 1990 )另一種來自語言外部, 即Malinowski所講的情景語境,它包括:A.參與者的有關特徵。 (1)參與者的語言行為;(2)參與者的非語言行為。B.有關的事物。C.言語行為的效果。可見他觀察語境的立足點是交際中的話語,界定語境的立足點是語言。一個言語交際系統包括言語交際的主體(發話人和受話人)、話語、信息傳遞渠道、外部環境等幾項基本因素,Firth 選擇「話語」作為觀察語境的立足點,與他要建立一套語義理論的思路是一脈相承的。因為,在他看來,語言學的研究目的就是說明語言的意義。後來用「語境」概念進行語義解釋的大多數人繼承了這一基本視角。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一提到語境,就有人想到「語內語境」、「語外語境」、「上下文」、「情景語境」等詞語。 隨著語言學的發展,語境這一概念得到了廣泛運用。當它被用於探索交際主體使用語言的規律時,觀察語境的視角就自然而然地轉移到交際主體上來了。王德春先生在探索修辭規律時從主客觀兩個方面概括語境因素(王德春,1993;王德春、陳晨,1989),J.Lyons 在討論交際能力時用「交際主體判斷話語的適切性所必備的知識」來歸納語境 (Lyons,1977),G.N.Leech在說明語用學的研究對象時用「假定被發話人和受話人所共享的背景知識」來解釋語境(Leech, 1983 ), D.Sperber和D.Wilson在研究話語理解規律時將語境定義為「心理產物,是受話人對世界的一系列假設中的一組」,說「正是這些假設,而非實際的客觀世界,制約著受話人對話語的理解」( Sperber & Wilson,1986),都是出自這一視角。 然而,觀察語境的視角所發生的變化,與語境研究地位的變化並不是同步的。換句話說,上述兩種視角都與過去語境研究所處的附屬地位密切聯繫著,不利於對語境本身進行研究。原因是要對語境本身進行研究,採用的視角必須適用於對言語交際過程中的語境作全面系統的分析和描述。具體地說,一方面,要適用於全面考察言語交際過程中的語境要素及其關係、層次,掌握語境的結構和性質;另一方面,要便於動態地描述語境影響制約言語交際的過程和方式。而無論是從話語的角度,還是從言語交際主體的角度,對語境的分析和描述都不與言語過程的各組成環節相聯繫,因而難免產生兩個問題:1.在將語境因素範疇化時存在著很大的隨意性,而且不能說明制約特定言語環節的是哪一些因素。例如,Lyons(1977 )將構成語境的因素概括為每個言語活動參加者關於「自己在整個言語活動中所起的作用和所處的地位」等六個方面的知識;M.A.K.Halliday(1980)將語境因素概括為「語場」(field)「語式」(mood)、「語旨」(tenor)三部分;王德春(1983)將語境因素概括為言語交際的時間、地點、場合、對象和使用語言的人的身份、思想、性格、職業、修養、處境、心情;何兆熊(1987)從交際主體的語言知識和語言外知識兩大方面,將語境歸納為「對所使用的語言的掌握」、「對語言交際上下文的了解」等十類因素。2.即使對語境的作用過程作動態描寫,也只是局限於特定的某一個言語環節。例如,Sperber和Wilson 在其合著的《認知和訊遞的關聯性》(Rele-nce:Cognition and Communication)一書中所描述的,就只是語義推理過程中的語境生成和作用圖式,不能全面地描寫語境在言語表達和理解的各組成環節中的作用過程。現在,語境已成為語言學獨立的研究對象,語境研究的視角亟待做出相應的調整。筆者認為,擺正視角意味著將考察語境的範圍擴大到言語交際中表達和理解的全過程,將考察點落實到言語過程的每一個組成環節。這個留在下文談。(二)語境研究內容的變化早期的語境研究,往往限於對語境概念的界定、對語境要素的歸納、說明和對語境研究意義的闡釋;80年代以後,語境研究尤其是國內的語境研究在此基礎上增加了新的內容,側重於對語境的特徵、類型、功能和作用的探討,對語境因素的總結也開始走向體系化。從80年代中期開始,西方語言學界對語境的研究中出現了一種令人矚目的新趨勢,即從不同的方面對語境和語境研究進行反思。主要內容包括:1.語境是客觀的場景,還是心理產物(Sperber & Wilson,1986),還是交際主體相互主觀構建(解釋)的背景(van Dijk,1985)。2. 語境是在言語交際之前既定的, 還是在交際過程中動態形成(Sperber & Wilson,1986)的。如果是動態形成的,那麼它是由交際的參加者構成的,還是由其自身構成的(J.Pellowe,1990)。 交際主體除了受語境制約, 是否還可以為了自身的交際目的構造語境(C.Goodwin & A.Duranti,1992)。如果語境是不斷構造的那麼其過程是不是積累性的(Pellowe,1990)。3.語境是相對什麼而言的(Goodwin & Duranti,1992)。它是不是單一的和唯一的(Pellowe , 1990 )。 它是否具有確定性(J.Coulter,1994,1996;C.Colebrook & A.McHoul,1996)。4.語境是否為言語交際主體共享,或者說是否被限制在交際雙方的「互有知識」(mutual knowledge)範圍內(Sperber & Wilson , 1986),不同的交際主體是否有不同的語境(Pellowe,1990)。 5.應當將語境置於什麼層次上進行研究,抽象的、一般意義上的、普通語境是否存在(Coulter,1994)。 6.給語境下定義必須解決哪幾個問題(U.M.Quasthoff,1994)。 7.建立一個描寫性的語境模式必須解決哪幾個問題(Quasthoff,1994)。與之相應,近年來國內學者也開始對語境問題進行反思。例如,96年第4期《外國語》上刊登的呂公禮的文章就提到了兩個問題: 1.語境概念涉及的關係和平面。 2.語境功能的實現途徑。 語境研究在內容上的變化,它與認識從簡單到複雜、從低級到高級、從有限趨向無限,循環上升的辯證發展過程是一致的。當今語境研究已從萌芽時期進入了一個新的成長階段。然而,語境理論的健全和發展。還有待於我們進一步提高認識、拓寬思路。(三)目前語境研究中存在的問題到目前為止,語境研究在概念、對象和方法上仍然還存在著問題。這主要表現在: 1.對語境的本質缺乏全面統一的認識。由於認識平面不一樣,有的學者認為,語境是語言學家設定的,一個用於分析言語事件的、抽象理論概念。Firth(1957 )說「語境最好用作一種適用於語言事件的綱要式構造物,……它是一組相關的範疇,跟語法範疇不同,但同樣具有抽象性」; Lyons (1977 )說「語境是一個理論概念(a theoreticalconstruct),語言學家通過這一假設, 從現實情境中抽象出影響言語事件的參加者、系統地決定話語的形式、適切性或意義的所有因素,將它們稱為語境因素」;Pellowe(1990)說「語境是一種技術概念」, 都屬此類。有的學者認為語境是客觀存在的具體事物(上下文、言語環境等)。持此觀點的有L.Bloomfield(1935),F.C.Stork 和R. R. K.Hartman(1972)以及R.E.Allen(1990)等。還有的學者認為, 語境是認知心理產物,如Sperber和Wilson(1986 )在《認知和訊遞的關聯性》(Relevance:Communication and Cognition)一書中所持的觀點和van Dijk(1985 )在《導論:對話和話語交際》(Introduction :Dialogue as Discourse and Interaction)一文中對語境的闡釋。 2.對語境本身的研究還嫌薄弱,缺乏對語境的結構規律和作用規律作全面系統的研究探索。不能回答語境是怎樣構造的,不同的語境因素之間存在著什麼樣的關係,制約每一個特定言語環節的語境因素有哪些,起什麼作用,怎樣起作用等一系列問題。 3.雖然已經認識到語境是動態變化的,但幾乎所有對語境的研究都還停留在靜態的分析描寫上,缺乏相應的動態方法。 其中,後兩個問題與目前語境研究在視角上的局限性密切相關,對此,上文已作分析,這裡不再贅述。(四)語境學的研究起點、目標、視角和途徑語境研究的中心問題應當包括:對語境的本質屬性、語境的結構規律和作用規律的說明。其中,說明「語境是什麼」是最首要的問題,同時也是目前國外語境研究的熱點。 說明「語境是什麼」所需要考察的範圍,與言語交際中語境的作用範圍應該是相一致的。語境對言語的表述和理解有制約作用,這在語言學界已得到公認。但就現有的研究內容來看,人們所理解的語境作用範圍,往往只局限於「選擇語體」、「斟酌語句」、「確定語義」這三方面。 而實際上,言語表達和理解都隱含著相互聯繫的一系列十分複雜的心理過程,語境不僅產生和存在於這些過程中,而且其作用貫穿於每一過程的始終。具體地說,在言語表達過程中,發話人從「取捨表述動機」開始,到確定言語內容和形式,其間經過的每一步都離不開語境;同樣,言語理解的每一個階段,也都不可避免地受到語境的制約和影響,因此,必須將考察語境的範圍擴大到言語表達和理解所包含的每一個組成部分。 應當承認,我們的研究內容或多或少地超出了傳統的語言學研究範圍。但是同時也應當看到,「任何單一學科的研究在其日益深入地考察其研究對象的過程中,總會達到一定的邊界,從而發現本學科的研究對象在客觀上隱含著別的學科的研究對象的屬性和過程。這樣如不考察這些看來似乎與本學科並不相干的屬性和現象,就不可能進一步深入認識構成本學科研究對象的那些屬性和現象。」(章世嶸,1992)如果不適當擴大考察語境的範圍,對語境的分析和說明就無法達到其應有的深度和廣度。 大的考察範圍確定以後,再就是要確定適當的考察點。言語交際是一個複雜的動態過程,無論表達還是理解都具有動態特點,與此相應,語境也是不斷變化的。確定適當的觀察點,首先要考慮「語境是相對於什麼而言的」。這應當說是語境研究中的一個關鍵問題,也是各家各派認識語境的根本分歧之一。 筆者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接近 Goodwin 和Duranti在1992年提出的觀點(註:Goodwin和Duranti認為, 語境是相對於言語交際過程中的「焦點事件」(focal event)而言的。 詳文見London CUP 1992年出版的《反思語境》(Rethinking Context )一書中Goodwin和Duranti的文章《導論:反思語境》(Rethinking Context:An Introduction)。),認為,語境是相對於言語交際過程的具體環節而言的。這些具體環節是按言語表達和理解的實現途徑劃分出來的,指的是實現言語表達和理解的過程中可能經過的每一個相對獨立的最小步驟。由於每個環節都具有特定的性質和任務,在同一次言語過程中,對不同言語環節起直接制約作用的因素及其作用方式並不相同,而對不同言語過程中的相同言語環節起直接制約作用的因素呈現出一定的規律性,並且一個環節所產生的結果往往會在某種程度上影響後續環節的實現,所以,可以認為,同一言語交際過程中,制約不同交際環節的語境也不一樣,研究語境必須立足於實現表達和理解的每一個具體步驟。 研究語境的途徑與研究語境的目標和視角應該是相應的。我們設計的這條途徑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首先,考察每個言語環節, 得到制約具體環節的語境因素(步驟1);及其作用方式(步驟2);然後,將所有的這些語境因素進行歸納總結,進一步抽象出它們的所屬範疇,概括出它們之間的性質、特點和相互關係,(步驟3);繼而,描述語境的特點, 為語境概念下定義(步驟4);最後,說明語境的結構規律和作用規律(步驟5)。 其中,前三個步驟是對語境的微觀考察,為說明語境的屬性、語境的結構規律和作用規律打下了基礎;步驟4是對語境的宏觀把握, 實現的是對語境的本質特點的描述;步驟5是對語境規律的探討和說明。【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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