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正中:「看得見的手」如何更好作為
編者按
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問題,是人類社會長期探索的 「理論界的哥德巴赫猜想」。從今年4月1日起,人民日報連續推出「關注政府與市場」系列報道,分別聚焦招商引資亂象、政府亂作為,刊發讀者來信、記者調查、學者觀點。下一步我們還將聚焦政府不作為、新型市場亂象等,歡迎大家參與討論。
4月29日,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許正中接受本報專訪,並應邀作客人民網,圍繞如何整治政府「亂作為」、如何讓政府更好發揮作用等問題,暢談他的觀察與思考,進行客觀理性的深度解析。這次訪談的更多精彩內容,敬請留意人民網同步推出的電視嘉賓訪談節目《專家解析政府「亂作為」》。
提高政府效能
要把好事辦好
記者: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強調,必須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減少行政審批,解放社會活力和激發社會創造力。那麼,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內涵是什麼?
許正中:關於法治政府,有三個很重要的標誌。首先,政府的行為必須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把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里、規範在法律的框架內,權非法授即為違法。其次,在如何行政過程中,法治政府要求盡量減少公務員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的自主裁量權。也就是說,公務員授權有限,但行權充分,要嚴格規定公務員的許可權範圍,既不能越權違規,也不能不到位、不作為。第三,法治政府依照的法律是動態的。要根據人們的需求和預設的公平程序,特別是根據社會條件的變化對法律進行修改。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主要職能就是提供公共服務。即使強調政府在市場經濟中必須發揮重要作用,但在如何提供公共服務的問題上,是通過市場手段還是政府直接提供也需要具體分析。現代社會中,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是一種社會普遍服務。所謂社會普遍服務,就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要均等化、全覆蓋、可獲得、可持續、具有公正性。
《決定》中提到兩個很重要的詞,一個是政府公信力,另一個是政府執行力。其實,政府最大的無形資產就是公信力。政府若失去公信力,必然要導致「塔西佗陷阱」。塔西佗是古羅馬的一個哲學家,他發現,假如政府失信於民、沒有維護好它的公信力,無論你說得是對還是錯,乾的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他都不信任你,這樣就會產生社會危機,這一點需要引起我們高度重視。
提升政府執行力的實質就是提高政府效能。效能政府絕不僅僅強調在執行中央政策的時候要多快、多努力,更強調執行政策時如何做到更精準,取得更好的效果,這就是我們常說的「把好事辦好」。
那麼,如何構建善治高效政府?我認為,當務之急要開出一本「居民手冊」,將居民應該得到的公共服務、公共服務標準以及如何得到這些公共服務,悉數印在手冊中,事先告訴每個居民和其他在華生活的人。如果你沒有得到相應的服務,就可以找政府進行申訴,政府就應當根據標準提供給居民。這樣可有效避免「塔西佗陷阱」。
不該政府做的
不能越俎代庖
記者:如果用法治政府與服務型政府的標準來衡量,我國一些地方政府在處理與市場的關係問題時,「亂作為」主要有哪些表現形式?
許正中:根據我的觀察,政府亂作為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政府的創利衝動,與民爭利。在改革開放初期,政府的創利衝動某種意義上還具有正面作用,能夠激發人們的創業熱情。經過30多年的發展,人民群眾中已經培養出大量的市場主體,但政府創利的慣性停不下來。一些地方政府越來越像一個公司,經常與企業爭利,也就是學界常說的「政府公司主義」。如果市長還是越來越像總經理,書記越來越像董事長,不去維護公正,反而與民爭利,自己把好掙的錢掙了,就是典型的政府亂作為。
二是政府任意設租,本來是該市場做的,政府越俎代庖。具體表現為政府大量審批項目,該審批不該審批的,都要經過審批。市場瞬息萬變,市場主體要取得成功,其變化的速度一定要超過對手。但一些不適當、不科學的審批制度,給企業競爭戴上了「枷鎖」。凡事等著經過政府審批再行動,黃金的決策機遇就變成了明日黃花。在以「雲物大智」(雲計算、物聯網、大數據和智慧工程)為支撐的新的信息時代,錯失創利機會就是最大的損失。
三是該政府做的卻沒做好,造成所謂 「公地的悲劇」。現代政府的主要職責,是保障公共安全、公共教育、人的健康、人的安全,制訂統一的福利標準,提高全體人民群眾的素質等。但在這些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沒有很好地履行職責,有些實際上不是人們想要的,政府卻偏要給你提供。比如,有個地方縣政府兩次發文攤派香煙銷售任務,還有個地方縣委和縣政府出文件給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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