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丨關於戀愛、婚姻、同居的法律問題

從戀愛、再同居、最後結婚似乎成為現代人結婚前的基本程序,其實每一個看似簡單的過程,背後都與一些法律問題相關。律海揚帆小編推送文章,和大家聊聊這些問題。

戀愛與同居

同居期間購買的房產,分手時如何分割?

同居關係中,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雙方共同出資的房產,一般可以視作其中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共同出資方對該房產享有債權,如果分手,可要求另一方返還自己的出資額,以及相應的房屋增值收益。

男方送了彩禮但沒結婚,可否要求返還?

可以要求返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與多名異性同時以夫妻名義同居,算重婚嗎

重婚分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實上的重婚,後者是指未經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群眾也認為其是夫妻關係的情形。事實重婚同樣違反法律規定。構成事實重婚者,其近親屬和基層組織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認定婚姻無效,也可以以涉嫌重婚罪為名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進行控告。

非婚同居,所生子女是否享有繼承權?

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所以,同居所生的孩子對其遺產享有繼承權。

結婚問題

對方逼迫而結婚,半年後可以離婚嗎

這種情況,屬於法律規定的可撤銷婚姻,並且未過一年訴訟時效,因此當事人不需要提請離婚,可以直接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婚姻法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結婚證可以找人代辦嗎

不能。登記結婚時,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親自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不可找人代理。

婚內生活

岳母送房產給她女兒,女婿有沒有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房屋由岳母出資、登記在女兒名下,那麼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過,如果岳母只付清了房屋的部分款項,其餘部分辦理了按揭,由女兒和女婿共同還清,那麼女婿對於共同償還的部分享有債權。未來如果離婚,女婿可以要求返還按揭還款額,以及相應的房屋增值收益。

夫妻一方所負債務,是否要共同償還

若該債務屬於非法債務,法律不予支持。若該債務為合法債務,則需要分情況對待:如果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則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共同償還;如果該債務並非用於共同生活,則視為一方的個人債務,應由負債的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妻子擅自出售共有房屋,丈夫能否追回

一般不能。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的房屋有平等的處理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當然了,轉讓的價款依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此類案件,滿足下面三個條件時,買賣合同有效:(1)第三人(買主)受讓時主觀善意;(2)該房屋以合理的價格轉讓;(3)該房屋已辦理產權變更登記。

為獲取出軌證據,可否安裝攝像頭偷拍

不合法。可以在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內安裝攝像頭取證,但不能擅闖他人住宅進行取證,在他人住宅內偷偷安裝攝像頭進行取證不合法。如能確定配偶與第三者同居,建議可以撥打「110」報警,由執行公務的公安人員進入住宅詢問筆錄,從而證實配偶與第三者的同居事實。

遭到丈夫毒打該如何維權

《婚姻法》明令禁止家庭暴力。受害婦女可通過多種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向公安機關求助,要求其作出出警記錄,並自行妥善保管醫院就診記錄,用這些記錄為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姻訴訟保留證據;向居委會或村委會請求調解,勸阻施暴者今後不再打人;向婦聯求助;在實行民事保護令的地區(如無錫、長沙),可向法院申請簽發「人身保護令」,在保護令規定的期限內,若出現家暴,法院可視情節輕重對施暴者予以罰款和拘留;在設有家庭暴力庇護所的地區,可申請入住庇護所;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離婚,並要求施暴者進行經濟補償。家庭暴力屬於法定應予判決離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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