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老子之二十八:為而不爭
我讀老子之二十八
為而不爭
道是什麼?《道德經》第一章開頭就說了:「道可道,非常道」,道是「混沌」、是「恍惚」、是「無狀之狀」、是「樸素」、是「自然」、是「天地之始」、是「萬物之源」、是「無形」、是「無象」、是「無色」、是「無味」、是「宇宙規律」,是什麼,又不是什麼,看不見,聽不到,摸不著。道是精神的,同時又是物質的。總而言之,無法用語言說清楚。
但是,老子提出的「道」,其內涵博大精深,其價值深遠廣大無與論比是世界公認的。他的「天道觀」學說,是對歷史和中國哲學的重大貢獻,它讓人們開始從宗教、神學中慢慢擺脫出來,開創了認識宇宙認識自然的新紀元。可以說《道德經》是一部哲學著作,為後人認識宇宙認識自然提供了全新的理論。
老子在《道德經》的第九、第七十三、第七十七、第七十九、第八十一等五章中所說的「天之道」,倒不是研究宇宙總規律的「天道」,而是以體現「常道」的內涵來闡明治國、為人、處事的道理----為而不爭。
老子在第九章里說的「天之道」是講「功遂,身退」的人生自然規律。我已在《順其自然》里表達了自己的理解和學習心得。老子在這一章里,用「盈」、「銳」、「滿」、「驕」四個字,概括了違背「天道」的四種不足取行為。提出順應規律,「功遂,身退」的觀點。 「功遂,身退」是能上能下,能伸難屈,自控盈縮,進退自如,遵循客觀規律的自然法則,如果人能遵循這個法則,就不可能出現「盈、銳、滿、驕」這四種不良行為。這裡不再重複。
老子在第七十七章里說的「天之道」是講「天之道」與「人之道「的差異。老子說:「天之道,其猶張弓歟?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孰能有餘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聖人為而不恃,功成而不處,其不欲見賢。」
老子說,天的「道」,猶如射箭拉弓一樣,舉得過高了就把它壓低一點,舉得過低了就把它舉高一點;弓拉得太滿時就減一些力量,弓拉得不滿時就加一些力量。天的「道」,就是減少有餘的,用來彌補不足的。(但現實之中)人的「道」卻不是這樣的,相反在壓榨不足的,用來供給有餘的。誰能把有餘的提供給天下所需的,只有得「道 」的人才能做到。所以聖人幫助了萬物而不自以為是自己的德能,有了功勞而自己不居功,不願意向天下表現自己的賢能。
老子在這一章里以極普通而大家常見的生活現象拉弓射箭來比喻「天道」的作用,提出了「減余」而補「不足」的道理;同時一針見血地指出現實的統治者施行的所謂人道,與「天道」恰恰相反,在做著「壓榨不足」而供給「有餘」的勾當。進而規勸統治者向聖人學習,應該「功成而不處,其不欲見賢。」
老子在第七十三章里講的「天之道」,是講「敢」與「不敢」,實質是「剛強」與「柔弱」兩種勇敢的區別。老子說:「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此兩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惡,孰知其故?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繟然而善謀。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老子是說,當勇表現為膽敢為所欲為,逞強而不顧一切的時候,就會遭殺戮;當勇表現為不敢膽大妄為,謹慎柔弱的時候,反能有生存活路。這兩種勇敢,勇於不敢的得利,勇與敢的遭害。天所為什麼厭惡勇於敢的人誰能明白其中的道理呢?連聖人都難說得清楚。守住天的「道」,不爭強好勝反而善於獲勝,不說教反而善於得到回應,不號召反而會有人自動來歸順,謹慎地三思而後行反而謀劃周密。天道的作用就像一張巨大的網,網眼雖然稀疏,但沒有東西能被遺漏。
老子在這章里實際仍在重申他「柔弱勝剛強」的觀點,但他把這一觀點引伸到「天道」的作用來看待,「勇於敢」是逆「天道」而行,必遭失敗;「勇於不敢」是順「天道」而行,反而前途廣闊。進而告誡人們,「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如同佛眼通天,縱使孫悟空一個跟斗能翻十萬八千里,那也翻不出如來的手掌心,道理是一樣的。
老子在第七十九章里講的「天之道」,是講「司契」與「司徹」的本質區別。老子說:「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有德司契,無德司徹。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老子說的意思是,調解重大的仇怨,即使雙方和解了,但總還會有餘怨藏在各自的心裡,這種調解怎麼能稱得上是最好的善行呢?所以聖人待人,就像拿著左契,只憑契約的依據收付,而不強迫人家給付。有德的人待人,就如同拿著左契的人,憑據收付,非常客氣從容;無德的人,卻像司徹人,即掌管稅收的人收稅一樣強行索取。天道是沒有偏私的,永遠幫助善行的人。
老子在這章里實際在闡明何為善行。調解別人的矛盾仇怨是做善事,但不能算最好的善行;最好的善行並非只是給予施捨,像手拿左契的人,憑據收付而不索取也是善行。欠債並沒有什麼錯,是光明正大的事,回收債務,應該平等真誠以待,一切按契約行事從容行事,就是一種善行。「司契」與「司徹」是有本質區別的。「司契」是持契人在履行誠信,憑契據辦事,非常尊重對方,做事也非常從容。「司徹」是古代貴族對農民按成收租的制度,向農民收繳賦稅,進行剝削。做事盛氣凌人,斤斤計較。天道絕不會幫助這種人,而常常幫助行善的人。
老子在第八十一章(即《道德經》最後一章)里講的「天之道」,運用辯證思維講了「現象」與「本質」的關係。老子說:「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辯,辯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聖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老子說,真話往往不漂亮,漂亮的話往往不是真話;有德的善人往往不巧言善辯,巧言善辯的人往往缺德不善;智者或有真知灼見的人,不一定知識廣博;看起來好像知識廣博的人,不一定是智者或有真知灼見;聖人沒有私心,什麼都不保留,盡一切可能幫助別人;自己反而更充實;他把一切給了別人,自己反而更富有。天的「道」,只有利於萬物,而不會對萬物有任何傷害;聖人的「道」,只付出施予,有作為而不與人爭鬥。
老子在這章里講的「信」與「美』的辯證關係,實際是說「真」與「美」的關係,有的表面是美的東西,不一定是真實的東西;真實的東西,表面上往往不一定美。「善」與「辯」的關係,實際是說「真善」與「偽善」的表現,真善有德的人往往不會巧言雄辯,而巧言雄辯的人很可能是偽善失德的人。「知」與「博」同樣如此,真知不一定要博學,博學不一定有真知。這一章也可以說是體現了老子的辯證思想,是對全文的總結。最後他還是發出忠告,聖人為什麼會效仿道的精神「利而不害」,是因為聖人德高,他「為而不爭」。
統觀全文,「為而不爭」是老子所倡導的「天之道」的核心思想,也是貫穿《道德經》全書的主題。「無為」、「無事」、「謙卑居下」、「處柔守弱」、 「功遂身退」、「生而不有,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 「不自見,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復歸於嬰兒」、「大成若缺,大盈若沖,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辯若訥」、「光而不燿」等等等等,歸結起來就是這四個字:為而不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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