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管理模式重構的批判性詮釋

中國社會管理模式重構的批判性詮釋——以服務行政理論為視角發布時間:2012年07月16日 10:16來源:《行政論壇》2012.1作者:孔繁斌 .TRS_Editor TABLE{font-family:宋體;font-size:16px;}.TRS_Editor{font-family:宋體;font-size:16px;}.TRS_Editor P{font-family:宋體;font-size:16px;margin-top:0.5em;margin-bottom:0.5em;line-height:1.4;}.TRS_Editor H1,.TRS_Editor H2,.TRS_Editor H3,.TRS_Editor H4,.TRS_Editor H5,.TRS_Editor H6,.TRS_Editor HR,.TRS_Editor BLOCKQUOTE,.TRS_Editor DL,.TRS_Editor DD,.TRS_Editor DT,.TRS_Editor OL,.TRS_Editor UL,.TRS_Editor LI,.TRS_Editor PRE,.TRS_Editor CODE,.TRS_Editor TEXTAREA,.TRS_Editor SELECT,.TRS_Editor CITE,.TRS_Editor PRE,.TRS_Editor CENTER,.TRS_Editor TABLE,.TRS_Editor DIV{margin-top:0.5em;margin-bottom:0.5em;line-height:1.4;}.TRS_Editor FORM,.TRS_Editor FIELDSET,.TRS_Editor LEGEND,.TRS_Editor SELECT,.TRS_Editor TR,.TRS_Editor TD,.TRS_Editor TH{margin-top:0.5em;margin-bottom:0.5em;line-height:1.4;}.TRS_Editor BUTTON,.TRS_Editor OPTION,.TRS_Editor ADDRESS,.TRS_Editor DFN,.TRS_Editor EM,.TRS_Editor VAR,.TRS_Editor KBD,.TRS_Editor INPUT,.TRS_Editor SMALL,.TRS_Editor SAMP,.TRS_Editor SUB,.TRS_Editor SUP,.TRS_Editor SPAN,.TRS_Editor A,.TRS_Editor B,.TRS_Editor I,.TRS_Editor U,.TRS_Editor S,.TRS_Editor STRONG,.TRS_Editor LABEL,.TRS_Editor IMG,.TRS_Editor BR,.TRS_Editor FONT{margin-top:0;margin-bottom:0;text-indent:0;}

  一、引言

  在中國社會即將實現初次現代化的階段,①社會管理體制改革以某種頂層設計的姿態進入國家治理的議程之中,成為體制改革譜系中的一個新單元。作為國家治理頂層設計之構成的社會管理,執政黨為其預設了「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格局,明確了全面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確保人民安居樂業和社會和諧穩定的目標,在學術思想界,社會管理體制改革被理解為是實現「維穩是硬任務」戰略意圖的布局。儘管對社會管理里體制改革目的和範圍的認同還存在差異,但更為關鍵的是需要對這場改革的正當性進行論證。觀察將要邁入初次現代化的中國社會,重構社會管理模式以適應社會變遷的需要固然重要,但正如經濟管理體制改革實質上表現為在市場經濟培育中逐步重塑政府權能一樣,社會管理模式的改革也呈現著政府與社會關係的重塑。然而,在社會管理議題的解釋和討論過於依賴社會學知識的氛圍下,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設計忽視或迴避了它與行政模式的關係。其實,在「中國模式」推進下將要邁入初次現代化社會的中國,行政模式問題始終是理解相關問題的中軸。

  因此,本文擬以服務行政模式為視角,將關注和討論的重心放在這樣的議題上:第一,究竟什麼樣的政府才能承擔起促進人民安居樂業和社會和諧穩定的責任?第二,社會管理體系的創新是在行政模式不變的框架下進行,還是需要首先調整行政模式這個制度基礎?在批判性解釋這些問題時,本文擬以現代性政治結構為背景,以分析闡釋社會管理模式的正當性選擇為重點,並據此做出體制機制建構的描述。

  二、概念辨析與視角選擇

  從現代社會生成和發展來看,社會作為一個獨立領域的存在是一個典型的現代性事件,但這一領域是以與國家相分立的市民社會身份被認同的。這一獨立的領域,一方面被視作具有自治的能力而無需政治權力的介入和治理,另一方面這一獨立的領域並不像今天這樣擁有某種正當的身份,只不過是現代性生成的一個結果。②當下中國國家治理中的「社會管理」一詞,與社會這一獨立領域的生成和演進並沒有直接的關聯,而是應對中國模式發展中社會結構失衡現象而形成的,其要義在於獲得對中國現代化的全面認同,即不僅要獲得經濟增長,同時還要保證避免因社會保障的滯後、社會流動的凝固而形成發展的斷裂。在這一背景下被視作政府職能之一的「社會管理」的出現,其含義和範圍就具有較多的獨特性,而不能從知識學的一般理論層次進行理解。

  在學術研究中,有的研究者試圖對社會管理進行一般化的界定,認為「社會管理就是規範協調社會關係、社會行為和社會組織,以維護社會秩序的活動」[1]。這一界定闡釋了社會管理的目的和範圍,但這一界定並不能對社會管理和政治管理、經濟管理等作出實質性區分,因為政治管理、經濟管理無疑也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活動,同時,這一界定也不能和社會自治等概念加以區分。從邏輯分析上看,「社會管理」還只是一個名詞而不是一個概念,「社會管理」只是治理者作出的一個領域—實踐性陳述,它缺乏一個高度排他性的內涵,其含義只能由一組外延給予描述,因此,它是一個實踐術語而不是理論術語,並不是一個有著知識沉澱的學術概念。對於這樣一個主要是反映治理領域的「社會管理」一詞,將其定位和理解為政府的一種職能,可能是比較貼切的做法。

  回到「領域—實踐性」視角而不是純粹知識性的視角對社會管理作出公共職能的陳述,這意味著首先應該對社會管理作出規範性或批判性的詮釋,因為任何公共職能的選擇和履行都是一個治理者的設計過程,社會現代化不同階段的公共職能也存在著範式性的差異。解讀目前理論和學術界對社會管理的闡釋,觀察政治體系的社會管理創新實踐,不難發現其主流顯現為在依然滯後的行政模式下機械地重複著對社會進行規訓—控制式的管理,社會管理體系的創新縮小為以強制性權力更積極地干預具有獨立性的社會領域,社會管理體系創新只不過是政治體系維護社會穩定意圖和行動的另一表達。

  從國家治理的角度來看,中國如果將社會管理作出上述理解,那麼中國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問題就是政府某個治理領域的權能重塑過程,這一過程的實質應該是服務行政模式建構的一部分,或者說,目前的社會管理創新是深化服務型政府建設具體化。這一命題的提出,源自這麼幾個判斷:

  判斷之一:建設服務型政府是中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目標,作為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性的管理體制改革,是這一總目標的自覺回應,而不是擺脫這一總目標的自我設計,脫離服務型政府建設這一總目標的領域性自我設計,都只是將中國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變得碎片化。社會管理體制無疑是行政管理體制在獨特領域治理中的體現,其本質依舊沒有失去行政管理的性質。然而,我們觀察案例不難發現,一些社會管理創新之舉中並無服務型政府建設之理念,偏離服務型政府建設軌道提出一些所謂的創新,有的創新方向和工具選擇甚至背離了服務型政府建設目標。所以,在領域性管理體制改革紛紛啟動之時,重申服務型政府這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目標,在轉變職能、組織改造、依法行政前提下進行領域性管理體制改革,是需要政治體系和治理者形成的戰略性共識。

  判斷之二:行政模式轉換是中國改革中具有現代性維度的結構性問題。中國作為後發現代化國家,支撐中國社會邁入初次現代化社會的「中國模式」,是一個高度干預的強政府行政模式。在這一模式下,經濟績效的取得支付了相對剝奪加劇、環境資源的破壞、人權成本的增生和社會發育受阻的代價,積累了需要啟動社會管理創新加以解決的諸多公共問題。③從深層結構來看,社會管理體制的創新承載著矯治「中國模式」弊端的歷史使命,如果不能將「中國模式」核心的高度集權的政府干預模式給予改革,不僅社會管理難以獲得真正的創新,同時積累在「中國模式」中的問題也得不到有效解決。在國家治理的總體性調試中,綜合代價過大的發展模式,效率和公正的衝突,官民關係的緊張,實質上都與高度集權、高度管制的行政模式有關。在中國推進服務型政府的建設,還不是一般意義上對所謂的官僚製做出調節,而是破解中國現代性難題的出發點。

  判斷之三:縱觀有關社會管理的闡釋,主流知識幾乎都受社會學束縛或支配,其積極意義是深入到社會結構、社會分層、社會身份等理論體系中,描述了社會秩序失范、社會流動僵化和社會運行斷裂等現象,推動了社會建設進入治理者的政策議程。應該說,社會學知識和方法對提升認識和理解中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積累下的現代性難題,有著十分重要的價值。但是,無論是社會管理還是其他領域的管理,其知識類型的首要歸屬都是公共管理。如果將闡釋社會管理的知識視角從社會學移轉至公共管理,那麼公共服務理論對社會管理創新給予的支持,則不僅更具有解釋力,而且更直接將社會管理里體制改革還原為如何有效提供公共服務的議題。在高度集權和管制的行政模式下,作為實現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權益的公共服務被遮蔽了,而正是公共服務的缺乏,積累下了諸多的公共問題,其突出表現就是安全、福利和官民關係的緊張。

  判斷之四:從現代化社會生成和發展的普遍性邏輯來看,社會作為一個獨立領域的存在是基本的趨勢,一個社會通向現代化的過程一定意義上表現為社會領域從依附到獨立的選擇,而世俗社會取得自我獨立的身份無疑是法治和民主存在的前提。然而,社會領域的獨立又需要按照政治平等的原則建構政治倫理關係,在治理者和被治理者之間,體現的是政治平等的主體間性關係而不是主體-客體關係。從這一立場反思,支撐一個良好的社會管理的政治倫理關係是否正當,直接決定社會管理的結果。如果說社會管理里體制改革顯現為一套體制機制的創新,那麼,這些體制機制的創新正當性則需要由政治平等的倫理關係予以確證。反觀中國模式下的社會管理邏輯,缺乏的正是治理者和被治理者之間相互承認、相互尊重的倫理關係。正是在這一政治倫理關係意義上,服務行政替代高度集權的管制行政模式,是中國獲得基於政治平等的社會治理的突破口。

  中國的國家治理的確需要轉換社會管理的邏輯,但如何選擇轉換的視角依舊未能形成共識。中國經濟管理體制改革昭示的軌跡,是從意識形態執政走向理論之爭,再走向具體的政策之爭。同樣,社會管理里體制改革若要取得成效,在探討具體的體制機制設計之前明確價值視角並求得共識,應該是無法迴避的過程。從服務行政視角闡釋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路徑和做出相關制度設計,或者說只有服務型政府才是能夠真正擔負社會管理體制體系創新的責任,恐怕是理論上需要認真對待的命題。

  三、社會管理模式舊與新的現代性釋讀

  在社會管理里體制改革提上政治和學術研究議程之後,相應基礎性的理論探討開始展開。既有的理論或學術研究,涉及了社會管理的基礎範疇,當代中國社會管理變革的階段,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路徑和取向,以及執政黨對社會管理體制改革認識和闡述的變化發展等。但理論和學術的注意力置於社會管理領域,還是在起步階段,相關的研究正好在兩個尚未來得及對接的兩個極端展開,其一端是社會管理研究中一般的知識學的演繹比較多,另一端是描述和解釋案例比較多。中國的社會管理里體制改革,既是國家治理頂層設計之一,但也是十分值得做出學術研究的與中國政治現代性密切相關的議題。對社會管理體制改革能夠做出怎樣的規劃,一定意義上也取決於能在中國政治現代性視角下對社會管理傳統模式的批判性解釋能達到什麼程度。

  解釋舊的社會管理模式與闡釋新的社會管理模式,似乎是同一件事。在依照服務行政理念對社會管理體制改革進行討論之時,回溯性地解釋傳統模式能使社會管理創新獲得清晰的歷史起點,當然,回溯性的解釋也是充滿學術範式競爭的,因為按照不同範式所作的解釋,其結論也就不同,這勢必導致對未來創新路徑選擇的影響。但回到現代性的理論學術視野,從現代性結構和品質類型框架對當代中國傳統社會管理模式予以批判性解釋,應該具有理論框架的可靠性。有關現代性結構和品質的理論研究發現,現代性的結構大致可以分為世俗化自然法、自治性法和政黨科層法三種類型,一些學者比較和解釋了這三種現代性結構的。④世俗化自然法屬於習慣法類型,其特徵是行為規範與社會習俗乃至宇宙論的正當秩序相連接,事實上發生什麼與應當做什麼未予區分,即傳統的習俗觀念與事實上的規則、習慣與義務渾然未分;此外,自然狀態意義上的普遍平等理念和自然法權意義上的自然人性理念成為社會秩序的基石。自治性法的類型特徵是,法律與政治和行政分割開來,並在實質內容、機構、方法和職業方面具有自治性。當然,這兩種現代性結構與當代中國傳統社會管理無關,只有政黨科層法直接決定了當代中國傳統社會管理的內在秩序和邏輯。

  在當代中國研究中,政黨科層法這一術語似乎鮮有運用,實際上它與較常使用的全能主義、威權政治等概念相比,應該說都是一種「癥候閱讀」式的術語,具有某種家族相似性的特點。但相比較而言,鮮有使用的政黨科層法在描述當代中國政治現代性結構方面,更得其要領,更準確地抽象出了當代中國政治現代性的品質。總的來看,政黨科層法首先是描述現代性結構類型的概念,其中的科層法的特徵是,「區分習慣與義務,具有由一個政府制定並強制實施的明確的規則系統,以便有效地規定不同群體可行使的權力和擁有的義務」[2]122,但科層法由一個支配性政黨做出界定時,政黨科層法就成為現代性政治結構的一種類型,成為一些民族國家的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的基礎,實際上當代中國建國後的現代性政治結構類型,主要歸屬於政黨科層法。與基本上取自自由主義的世俗性自然法和自治性法不同,「政黨科層法的正當性資源來自作為準自然法的政黨意識形態」[2]131,具體到當代中國的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中,政黨科層法以執政黨意識形態的「人民正義論」營構的自然法理念為基礎,執政黨為人民的代理人,也是國家機構的科層幹部,執政黨的意識形態具有了法律和社會秩序的功能,政黨倫理和社會準則相混融,執政黨的意志支配和規約著實在法和公共性。由於國家建構與國家治理受到政黨科層法支持,執政黨的意識形態為社會秩序提供出強制性的意義共識,但與此同時,政黨科層法支持下的國家建構的自治性程度不高;由於意識形態追求彼岸世界的個人自由和解放,所以政黨科層法界定實在法中權利和義務的性質都是過渡性的工具,與世俗性自然法中的權力與義務關係的自由契約式界定完全不同,是不以個人法權和財產權為內容的一種權利與義務關係界定。

  如果說政黨科層法是支配當代中國政治現代性結構的根本法則,那麼正是這一法則塑造了當代中國傳統社會管理模式的品質和功能,這一傳統的社會管理模式的風格大概由這樣一組記憶構成:

  第一,社會管理的目標並不在於獲得現代性的社會秩序,而是首先和直接地服務於執政黨實現意識形態追求的需要。在這一過程中,不同階段主導性的意識形態同時也是社會管理的主題,執政黨的意識形態既有社會歷史形態的表述,實際上也常常以階段性國家治理的戰略任務來表達,例如,早期的「一化三改造」、「大躍進」、「四個現代化」,等,這些訴求既是某一階段國家治理的目標,但同時也是根本意識形態的階段性表達。在執政黨意識形態落實中,一切社會問題和矛盾,都被處理成阻礙和不利於意識形態實現的現象而加以政治化應對,根本的階段性的意識形態成為國家治理中的「准自然法」,成為判斷社會秩序的依據。

  第二,社會管理的方式採取中心—邊緣的模式,由執政黨的核心、幹部和群眾組成由內到外的管理圈,執政黨核心在民主集中制和「四個服從」的原則下達成意志一律,通過將階段性意識形態任務化、政治化向幹部提出紀律要求,以幹部為傳輸系統實現對群眾行為的控制和約束。這一方式具有十分典型的「政黨科層」的色彩,階段性的意識形態是以高度組織化的途徑散布到全社會,社會管理的成效也體現為邊緣認同核心意志的廣度和深度。其中,提高社會管理效果的方式基本上來自政治運動。

  第三,社會管理常態化的形式具有泛軍事化的色彩,儘管改革開放之前很長時期,獨立而非依附性的社會事實上並不存在,但對被城鄉分割制、戶籍制、單位制等體制機制高度組織化的社會,採取了類似軍事化的管理模式。所謂類似軍事化的管理模式,指的是假設管理對象的無差別化,具有同質性的身份,通過思想、身體的規訓—控制,形成服從倫理至上的行為,社會管理運行中大量使用著軍事術語。當然,最重要的是對社會做出的同質化的假設,這是以消除差異、突出大局、強化紀律為機制的管理模式。這一體制機制下,對社會管制的程度是較深的。

  傳統社會管理模式留在社會記憶中的這些特徵,一方面,如以今天的思想觀點來看,顯得很封閉、很僵化,另一方面,社會管理的傳統模式又是深受政黨科層法支配而形成的,那麼在社會管理創新或者說以新模式替代舊模式的過程中,如何評價政黨科層法呢?其實,這也是當今社會管理模式取向轉換中最有爭議的問題,是尋找中國社會主義特色社會管理體系,還是移植西方公民社會模式?撇開目前主流話語中對社會管理具體任務的關注,在純粹理論模式上可以看到,當代中國傳統社會管理模式之後的選擇之爭,根源依舊出自三種現代性結構的衝突與競爭,是基於政黨科層法做出適應環境變遷的調整,還是轉換到世俗性自然法或自治性法的現代性結構類型?當然,這裡隱含的判斷是世俗性自然法、政黨科層法和自治性法這三種支配社會管理模式的現代性政治結構具有正當性的差異,然而轉換問題意識之後,則可以看到另一種圖景——三種類型的現代性結構,都具有如何擺脫前現代約束的共同性質,從自反性現代性視角看,也都具有解放政治的色彩。但是,畢竟歷史已經進入現代與後現代交織的階段,生活政治作為對解放政治的超越已經推到了國家治理的前沿。當代中國社會管理模式的轉換,需要在現代與後現代交織的坐標上做出全新的審視,糾纏於世俗性自然法、政黨科層法和自治性法這三種類型的現代性結構,無論哪一種都因存在著需要繼續改善治理—公共服務的問題,因而無論哪一種都不充分具備社會管理模式選擇的正當性,即使是選擇了以世俗性自然法和自治性法為現代性政治結構的共同體,治理—公共服務的困境並不顯得弱化。

  在現代與後現代交織的背景下,服務行政作為對現代性反思的理論結果,將重新改變有關社會治理的認識。服務行政模式深刻地回應了生活政治對解放政治置換這一趨勢,將公共服務作為判斷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的正當性依據,是對現代性政治結構關注統治秩序的歷史性超越。按照這一視角來看當代中國社會管理模式的舊與新,似乎可以做出這樣的詮釋——政黨科層法的現代性政治結構需要由執政黨調整其意識形態訴求,將治理—公共服務作為自己的目標;新的社會管理模式並不是徹底顛覆政黨科層法類型,而是將關鍵詞由規訓—控制轉換為治理—服務,並進而將「人民正義」由執政的正當性辯護調整為人民對公共服務實現的期待。畢竟,服務行政理論是反思現代性的理論成果,也是解決當代中國社會管理模式轉換的出路。

  四、社會管理模式重構原則的辨析

  未來中國社會管理的中軸應該是公共服務,這是在國家建構中需要補充的一個維度,也是社會科學知識增長的方向。如果對現代性政治予以整體審視,則會發現圍繞統治秩序中軸的國家運行已顯得陳舊而力不從心,其結果反而是雙重失效,它既難能拯救統治的不足,亦不能緩解當今高度不確定性和高度複雜性社會的風險。因為,國家建構的主題已經在現代性反思中趨向於治理—公共服務的選擇,甚至在社會管理問題上可以做出進一步闡述,社會管理作為一個理論範疇可能會消解於公共治理,而作為歷史性範疇則可能完全由公共服務管理取代。從理論上解釋,按照治理—公共服務的邏輯重構社會管理模式,這是基於服務行政範式批判性闡釋。現代性流動與國家建構的相互碰撞,社會共同體在後工業化條件下的重新構設,都使得服務行政成為社會治理的範式選擇。服務行政範式為社會管理提供了一些規範性的新原則,體現為對幾組基礎性關係的辨析和選擇,當然這些原則的共識性尚需在理論和學術研究中進行論爭。

  辨析的第一個原則是執政與施政的關係,或者合法性與公共性的關係。政黨政治的出現並主導國家治理,是現代性政治生成中具有進步性質的現象,有關政黨如何贏取執政權的合法性理論一直是民主政治理論的趣味所在,但是,伴隨現代性政治的流動,執政黨的角色問題,即究竟執政黨的角色是執政還是施政,卻始終未能獲得清晰的理論解釋。⑤當代中國政治學的發展,曾經對革命黨和執政黨角色的歷史轉換做出了成功的理論闡述,但卻未能進一步質問執政黨執政和施政雙重角色的關係。如果這一問題未能獲得理論的徹底性,那麼社會管理模式的創新或轉換就不容易真正實現。因為,如果執政黨的角色定位於執政,則社會管理怎麼都是鞏固執政的工具,如果執政黨的角色主要是施政,社會管理才有可能定位於公共性的維度,才有可能趨向於公共服務的功能。很顯然,服務行政是以執政黨的施政角色為前提的,是對執政黨如何實現公共性、選擇什麼樣的行政模式作為施政的組織載體而做出的反思,服務型政府是執政黨有效施政的行政模式。明確執政黨的雙重角色,社會管理模式的改進與完善才有可能走出維穩追求至上的誤區,還原社會管理的公共服務旨趣。

  需要闡明和辨析的第二個原則,是治理結構範疇中的中心—邊緣結構與多中心結構的關係。現代性政治的生成,其初始關懷是民族國家的建構,但也是一個世界性政治秩序擴張的過程,由於歷史的局限性,現代性政治的結構想像呈現出中心—邊緣的圖景,當代中國政黨科層法之下建構的現代國家,也以中心—邊緣的結構安排了一系列制度。20世紀80年代,在後發現代化社會的政治發展或國家建構研究中,對中國影響最為深刻的莫過於政治穩定的理論,該理論提出的政治穩定說為強大政府控制提供了理論依據,受政治穩定理論的影響,中心—邊緣結構幾乎很少引起反思。其實,中心—邊緣的結構既不是唯一的政治體系安排方式,也排斥了對更為有效的公共服務的關懷。⑥服務行政範式固然不否定政治共同體應有穩定的秩序,但強調構成政治秩序的各政治主體之間擁有相互承認的平等地位,體現的是相互服務而不是命令—服從的邏輯,強調的是以多中心的結構解決政治秩序的獲得,並由此滿足有效公共服務提供對治理結構的需要。對中心—邊緣和多中心兩種治理結構,可以發現社會管理的功能和命運是不同的,前者視社會管理為鞏固中心—邊緣結構的途徑,而多中心治理結構下,社會管理的性質已經變成為實現更有效的公共服務而提供合作秩序。因此,辨析清楚中心—邊緣和多中心兩種治理結構,還具有重大的現實和理論意義,例如,在社會管理模式創新中如何對待公民社會的聲音?如果將公民社會納入多中心結構之中,它只不過是豐富公共服務的一種治理工具而已。

  公民與群眾的關係也是社會管理模式重構時需要面對的問題。在當代中國社會管理傳統模式下,社會管理的對象似乎是群眾,管理的方式是正當意識形態的教化和規訓、權利與義務的政治化設定,等。群眾作為政治學術語,其對應的主體關係是政黨,一般而言,群眾並不具有獨立的主體性,其角色構造來自執政黨的期待,而群眾按照執政黨的期待做出角色認同的期許,恰恰是檢驗群眾是否忠誠於執政黨的意識形態的標準。在近來的理論研究中,出現群眾與公民對立的看法,是按照公民還是群眾的假設創新社會管理模式,也成為有爭議的問題。辯證地看,服務行政的關鍵不是在群眾和公民兩者中選擇,而是更關注公共服務過程中能否形成主體—主體關係,群眾或公民只成為獨立的主體才是根本。在政黨科層法下,群眾是執政黨、幹部、群眾關係鏈中的一環,如果將其中的群眾換成公民的角色,則遊離了這一法則的語境。但值得注意的是,群眾同時是一個歷史性範疇,伴隨改革的推進,公民權利與義務關係已經獲得重新勘定,特別是隨著社會經濟權利的建構,在政黨科層法語境下的群眾實質上已經不再是傳統社會管理模式中所界定的缺乏主體性的、以階級身份整體面貌出現的群體了。如果執政黨能夠辨析清楚和明確認同施政者的角色,並能夠選擇服務行政模式為施政的載體,那麼即使在政黨科層法的語境下,群眾話語並非必須消除,只是需要清醒看到群眾的主體性已經在公民身份、公民經濟社會權利建構下發生了歷史性轉變。群眾與公民關係辨析所給予的一個啟示,在於獲得主體性的群眾在社會管理中既是公共服務的接受者,也是合作治理者。

  服務行政範式下對社會管理中涉及的執政與施政關係、中心—邊緣與多中心結構的關係、群眾與公民關係的辨析,體現出了新舊社會管理模式建構的差異,為社會管理里體制改革或創新預設了正當性標準。如果能夠在這三組關係上形成共識和認同,如果社會管理受服務行政範式的支配和約束,那麼在社會管理體制機制創新選擇上,可以有這樣的構想:

  ——社會管理的根本目的在於改進和完善公共服務,在於生活政治時代社會成員福利、安全等需要的有效獲得;

  ——社會管理是執政黨施政行為的一個部分,但強制性權力的使用應最小化,強制性權力主要用來維護公共服務中的合作關係;從執政角色向施政角色發展的一個要求,就是要在限制強制性權力的同時提高公共服務的能力。

  ——基於前面兩項設想,社會管理的體制需要完善解決部門化問題的綜合監管機制、解決行政權分割的合作機制、解決共識形成的協商對話機制、解決寬容社會抗爭的適度震蕩機制,以及解決施政能力滯後的學習機制。

  ——在政黨科層法的基本政治結構基礎上,通過建立權利社會、合作社會乃至公民社會,完善執政黨—幹部—群眾的互動關係,探索中國特色國家治理的制度模式,形成與這一制度模式相吻合的中國特色社會管理體系。

  儘管社會管理議題已經進入社會科學多學科研究之中,但對社會管理模式創新正當性及其與體制機制選擇關係的研究仍舊並不充分,辨析上述三對複雜的關係和原則就顯得十分必要,它不僅有助於深化對社會管理模式重構的認識,科學求取與之相關的理論和知識,而且也能夠為社會管理體制機制創新提供理性支持。

  五、結論與進一步的討論

  在中國面臨初次實現社會現代化的階段,社會管理改革以國家治理頂層設計的性質進入體制改革議程,但在具體的操作性設計之前,批判性地闡釋社會管理模式創新的正當性預設,為此本文闡述了兩個主要觀點:

  一是作為國家治理之組成部分的社會管理,根本的關懷在於改善和提高公共服務的水平和能力,中國社會管理只有以創造健康的中國社會為使命,才能獲得持久的動力和贏得政治支持。

  二是當代中國社會管理受政黨科層法的支配和約束,在現代性政治結構層面,與世俗性自然法和自治性法之間存在競爭性選擇關係,但無論哪一種現代性政治結構都在生活政治時代面臨公共服務困境,社會管理模式的創新完全可以在現代與後現代交匯中形成的服務行政範式為依託,超越現代性政治的羈絆,解決公共服務難題。

  當然,這兩個觀點無論其學術趣味還是價值關懷,都與社會管理模式創新的主流闡述有差異性。但由於對現代性的反思現實地影響著中國發展的選擇,中國特色民主政治尚未充分展開,但與此密切相關的社會管理模式創新卻進入了改革的操作議程。中國社會管理模式創新是伴隨中國社會面臨實現初次現代化而提出的,但中國社會的初次現代化實現的歷史環境異常複雜,不僅始終與現代性政治結構的競爭性選擇相糾結,而且已深深捲入全球化和後工業化進程。本文提出這兩個批判性的觀點,目的在於能夠在社會管理模式創新的正當性前提上獲得比較徹底的理論認識,形成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所需要的共識。中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目標已經定位於建設服務型政府,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屬於行政管理體制範疇,這是合乎理論和實踐的認識。問題在於現實中很難看到自上而下的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對服務型政府建設的認同,反而割裂了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和服務型政府建設的關係。究其根源,可能還是社會管理模式創新進入改革議程中,其正當性選擇的共識沒有形成。

  回顧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邏輯,大致呈現出意識形態之爭或正當性之爭、理論範式之爭、具體政策之爭的演進軌跡,而每一個環節之間都具有緊密的因果性。因此,社會管理模式創新的推進,可能首先需要在啟蒙的環節多做批判性闡釋,⑦也許這就是社會制度變遷的規律。

  注釋:

  ①關於這一論斷,參見中國科學院中國現代化研究中心主編的《中國現代化報告》(2007),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②社會一詞的出現是一個現代性的現象,但在早期的認識中,社會反而是一個多少具有貶義的辭彙,遠不像今天社會一詞所具有的充分的自足性和主體性。

  ③有關對「中國模式」及其代價的討論,參見丁學良《辯論「中國模式」》一書第六講「中國模式的四大成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年版。

  ④現代性是一個既有明確方向又充斥分歧的現象,從類型化方法來看,現代性政治形成了不同的結構和品質,一種類型化的解釋提出了世俗性自然法、政黨科層法、自治性法律的理論框架。本文這一段對該類型化理論的援引,主要參考了劉小楓《現代性社會理論緒論》一書中有關「現代性結構與品質」的內容,上海三聯書店,1998年版。

  ⑤公共行政學中有關政治與行政關係的討論儘管爭議不斷,但將在政治與行政連續體中觀察執政黨的角色和功能,是一個探討執政方式變革的十分重要的理論視角。

  ⑥國內政治學關於當代中國政治發展或國家建構的分析,深受美國政治學者亨廷頓觀點的影響,但對發展中國家政治發展的闡述,也有從治理結構視角進行分析和論述的,例如,美國公共行政學者文森特·奧斯特羅姆的論述,只是始終未能引起學術界關注。參見V.奧斯特羅姆等編著的《制度分析與發展的反思——問題與抉擇》一書中第二章「隱蔽的帝國主義、掠奪性的國家與自治」,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

  ⑦在國內思想理論界,但凡提到啟蒙則是指近代由西方民主思想確立的一系列價值觀。實際上,在現代與後現代交匯的時期,還需要關注有關後工業文明形成所提出的啟蒙。參見張康之《論倫理精神》一書前言,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參考文獻】

  [1]何增科.中國社會管理體制改革路線圖[M].北京: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09:1.

  [2]劉小楓.現代性社會理論緒論[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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