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如何找配偶?(9個具體原則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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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撒和路得的故事,看聖經中找配偶的原則

文/周曉勤

生命季刊微信專稿

當今社會物慾橫流,性愛泛濫。找配偶,以物質為籌碼,以感覺為嚮導,已經到了惡膿要穿孔爆流的地步。很多人一邊怨聲載道叫苦連天,一邊卻添柴加油推波助瀾。作為基督徒,一群被上帝從世界選招出來,身居世界,心卻不該屬世界的人,在這惡俗的洪流衝擊下,怎樣才能不同流合污,隨波逐流?聖經在找尋配偶的事上,是如何教導的呢?

聖經上講了兩個經典的找配偶的故事,一個是男方主動提出,就是以撒;一個是女方主動提出,就是路得。這裡以以撒和路得的故事為例,看看聖經上關於基督徒找配偶的原則。首先要聲明,因為是敘事體裁,有些故事情節被當時的文化及歷史背景籠罩著,乍一看,不太明朗。但我們可以把其中的原則抽剝出來,在現今的社會裡應用。

(以撒和路得的故事,請讀創世記24章和路得記全書。基督徒只能找基督徒作配偶,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的原則,請讀林後6:14-18;林前8:39;創224:3-4;27:46;申7:1-4;22:10;書23:11-13;士3:4-7;代下18:1;19:1-2;21:1-6;拉9:11-14;尼13:23-27;詩106:34-36;結44:22-23。)

1.基督徒只能找基督徒作配偶,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

亞伯拉罕嚴肅認真,發誓賭咒地要求他信任的老僕人,不畏艱難,千里迢迢去他的老家美索不達米亞(今伊拉克境內),在親戚的女兒中,為愛子以撒找一個妻子。要知道四千年前,沒有飛機火車汽車,在中東的沙漠地帶,長途旅行全靠駱駝,不是一件容易事。他絕不就地取材,在他生活的迦南地(今以色列境內)為兒子娶妻。要知道亞伯拉罕在迦南地是德高望重威震四方的大富豪,他曾帶領自己的家兵家將,一次就打敗了迦南地的幾個王。只要他就地開門納媳,保證當地名門旺族的漂亮女兒們,被父母或媒人領著排隊來相親。因為以撒是他產業的唯一繼承人,是不折不扣的富二代貴二代(創24:2-4;14:13-24;23:6)。亞伯拉罕不就地取材的原因很簡單,因為迦南地的女子不信靠上帝。只有到自己的老家親戚中,才有可能找到信靠上帝的女子。亞伯拉罕的決心之大,令人敬佩,他情願兒子一時半會不結婚,成為大齡青年,也不妥協遷就,堅決不娶不信靠上帝的女子。

路得也是持守同樣的原則。她的丈夫死後,她年輕且無孩子拖累,她本來可以選擇聽她婆婆的勸告,像她妯娌一樣,回到不認識上帝的摩押娘家,重新嫁人生孩子。當然,那樣嫁的丈夫肯定是不認識上帝的。但她立定心志跟著婆婆回猶大地,追隨嫁到婆家後才認識的造物主上帝。也就是說,如果她以後有幸再嫁,就可以嫁一個認識上帝的丈夫。

2.人要先「離開」父母,有獨立的人格,再進入婚姻。

聖經講婚姻的真理言簡意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兩人成為一體」。就是說,人在進入婚姻之前,必須在情感理智及經濟上與父母分開,成為獨立的個體,然後再同配偶聯合。中國文化因為不懂上帝設計婚姻的真道,強調「血濃於水」,把親子關係放在夫妻關係之前。往往身體上已經成年的孩子,心理和經濟上離不開父母。很多父母(特別是母親)也拒絕離開孩子,不願意接受孩子婚後與自己的關係有別於婚前。結果就是婆媳之間張力很大。所謂的婆媳矛盾,只是表象,其根源是婆婆不經意地充當了兒子媳婦婚姻中的第三者。

以撒出生時,他爸爸亞伯拉罕一百歲,媽媽撒拉九十歲。而且他是他的富豪爸爸媽媽盼了一生才盼到的唯一兒子,在父母和眾家僕眼裡,他千萬恩寵集一身,說不盡有多寶貝。亞伯拉罕在摩利亞山上通過上帝的考試後,不再把以撒當命根子了。他能夠在心理上放下以撒,讓他在上帝面前成長為獨立的個體。但可以猜測媽媽撒拉很嬌寵依戀以撒,以撒在心理上也離不開母親。因為撒拉過世時,以撒已經37歲,尚未考慮結婚,要知道當時37歲的男子早做爸爸了(創11:12-24)。而且母親死了三年後,以撒40歲結婚時,才從喪母的悲痛中走出來(創24:67)。可見以撒當時仍缺少獨立生活的能力,尚未成熟到進入婚姻的地步。三年後,亞伯拉罕才開始幫他張羅婚姻。

為人父母,如果真正的愛自己的孩子,就要早早地有計劃有步驟地訓練孩子獨立。因為上帝命令「人要離開父母」。而不該拽著孩子不放手,以滿足自己心理情感上的私慾。父母的這種私慾,往往被孩子誤認為是愛,很難拒絕,很難識別。這樣危害孩子的婚姻,還讓孩子理不清頭緒,不知道矛盾的根源在哪兒。

路得就不用說了,因為她很早就離開父母了。

3.在正確的地方找。

只有在正確的地方找,才有機會看清品行;只有在正確的地方找,才能找到願意在正確的事上花時間和精力的人。老僕人在井邊為以撒找配偶,因為那時候在沙漠地帶,井是人和牲口的主要水源,是人和牲口聚集的公共場所。是女孩子們幹活的地方,也是她們聚集聊天的地方。在那兒可以觀察到一個女孩子是否勤快,是否樂於助人,以及她如何跟其他人打交道等等。

路得和波阿斯是在收割莊稼的田裡相識。在不短的收割季節里,波阿斯看清路得是一個依靠上帝,殷勤努力,吃苦耐勞,規矩正派,愛婆婆如己的好女人。路得也有機會看清波阿斯是一個遵循上帝旨意,愛人如己的人。

現代生活哪些地方是找配偶的正確地方?應該是一個公共場合,一個可以觀察到對方做人做事的態度的地方,一個可以看見對方跟他人打交道的地方。比如教會,做義工的場合,學校,工作場合,大家庭聚會等等,不應該是酒吧,舞廳,賭場,風月場所等等。

多年前我認識一家美國人,妻子年輕時曾是拉拉隊隊員,40多歲了還亭亭玉立,嫵媚動人。夫妻倆是在酒吧相識結婚的,因為兩人都喜歡在酒吧喝酒跟陌生人聊天打發時間。兩人有一個女兒,丈夫工作需要經常出差。每次丈夫出門在外,妻子就把4歲的獨生女兒借宿在保姆家,獨自去酒吧喝酒聊天打發時間,因為她耐不住寂寞,這樣遲早會紅杏出牆。記住,你用什麼東西把對方吸引來的,你就得繼續用同樣的東西維繫,有時甚至要加碼。

4.看重內在的品格,而非外在的條件。

如果你是一個僕人,奉王命為王子物色一位王妃,你會找什麼樣的?幾乎所有的人都會答:

找最美貌的!

我真的佩服亞伯拉罕培養熏陶的這個僕人的屬靈成熟度,看看他禱告求什麼樣的女子:「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我向哪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

他祈求的這個女子,向她要一點水給人喝,她不但樂意給,還主動提出從井裡打水,餵飽十匹駱駝!一個人喝幾杯水就夠了,一匹駱駝可要喝幾桶水,何況是十匹駱駝!要花多長的時間,這個女子要有多大的愛心和耐心!是多麼的吃苦耐勞,勤勞肯干!而且自己眼裡有活兒,不需要別人安排,更不需要別人跟著背後催。她能一口氣餵飽十匹駱駝,身體應該也不賴。這種女子太適合做一個大家業的女主人了!他求品格,上帝給了,還順便給了美貌為額外獎勵,利百加「容貌極其俊美」(創24:16)。當然,給不給額外獎勵完全是上帝的主權,不在我們的掌握之中,但基督徒在找配偶時,應該注重正確的東西。

路得的經歷也是如此。路得在波阿斯的田裡拾了一段時間的麥穗,通過自己的觀察和婆婆的分析,都認定波阿斯是一個敬畏上帝,活出信仰,愛人如己的男人,雖然波阿斯的年紀有點太大(路得記3:10)。

當然,如果你想找一個敬虔愛上帝,品格高尚的基督徒配偶,自己必須先做一個這樣的基督徒。因為什麼餌,就釣什麼樣的魚;什麼鞍,就配什麼馬。如果你現在尚未發現任何人,這是上帝給你的時間和機會,不要在自怨自憐中浪費了。要一邊殷勤地為那尚未出現的另一半禱告,一邊好好地在與主的關係以及個人品格上準備自己。

5.請成熟的基督徒幫助參謀把關。

人很容易隨著自己的眼目和心意亂跑(參見民15:39),在男女關係上尤其如此。一喜歡上對方,就墜入愛河。關閉了理智的眼睛,打開了荷爾蒙的閘門。因此,很難看清對方的品格缺陷,以及彼此是否合適做夫妻。以撒有敬虔愛上帝的爸爸亞伯拉罕和忠心智慧的老僕人做參謀,路得有明白上帝心意又愛自己的婆婆做參謀。

我做年輕人的輔導時,建議他們如果覺得自己對某弟兄或姊妹有些意思,不光要禱告問上帝,也要找教會或團契里了解自己、也了解對方、比較成熟的基督徒諮詢一下。問正確的問題:你覺得我們倆彼此是否合適以婚姻為目的的交往?你覺得我們倆的屬靈光景是否般配?你覺得我們倆彼此的長處和短處是什麼?能不能請你去幫我問問他對配偶的期望?等等......。千萬不要等到談婚論嫁時才諮詢,因為那時很可能已經太晚。

6.有父母的認同和祝福。

很多人年輕無知時認為婚姻只是兩個人的事,結婚後才發現,許多時候吵架的導火線是因為對對方的家人有苦毒。婚姻必須要有父母的認同和祝福,這樣以後的婚姻中就會少一些定時炸彈,多一些祝福和幫助。並且,基督徒年輕人因此才能在非基督徒父母面前做美好的見證。以撒有父親的祝福,利百加有父母及哥哥的祝福,路得有婆婆的祝福。

如果碰上故意刁難的父母怎麼辦?基督徒年輕人要禱告求智慧,用溫柔的心勸導父母。如果父母堅持自己的意見,而自己卻認定對方就是上帝安排的配偶,怎麼辦?既然相信是上帝安排的,就要相信誰也不可能拆散的,包括父母。父母現在持反對意見,也在上帝的掌控之下。有兩種可能:一是當事人自以為是上帝配的,其實並非如此,上帝借父母拆開關係;二是的確是上帝配的,但上帝借父母的刁難,磨練塑造基督徒忍耐等候的品格。遇到父母的堅決反對,雙方應該暫時停止交往,在上帝面前禱告安靜等候。如果不是上帝的心意,過一段時間,冷靜下來後關係自然冷淡下去。如果是上帝的心意,就繼續等。邊等待邊懇切禱告,求上帝改變父母,也求上帝讓自己看見自己有什麼需要改變的。等待期間不要同別人交往,一直等到父母同意。要相信上帝會在父母身上動工的。李秀全林靜芝牧師師母夫婦在這方面做了美好的見證,他們戀愛馬拉松8年後,李牧師的父母才同意。

7.相信並跟隨上帝的帶領,結果也交給神,不要患得患失。

如果我按照上帝的原則相中一個,但人家不同意,咋辦?亞伯拉罕說:「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幹了,只是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創24:8)我們只需要在上帝面前按真理做自己該做的那部分,上帝掌管結果。如果患得患失,就等於不信任上帝。亞伯拉罕在上帝面前的認定是,我積極主動地遵行上帝的旨意,做我的那部分。即使兒子一時半會找不著配偶,也不能搬回老家。因為搬回老家跟上帝在他們家族上的旨意相違背,得罪上帝。

一百多年前,內地會的創始人英國人戴德生,在他的成長過程中,一直有從上帝來的非常清晰的呼召,就是要去中國傳福音。但他當時深愛著的女朋友沒有這個呼召,不願同去當時貧瘠落後的中國。戴得生只好忍痛割愛,義無反顧地去了中國,後來上帝在中國為他預報了一位有同樣心志的女宣教士妻子。

路得的故事也是如此。路得聽從了婆婆合上帝心意的指導後,就平心靜氣地等候上帝的作為(路得記3:18)。

8.男女角色有別。

「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問那僕人說,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僕人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創世紀24:64,65,67)。利百加千里迢迢來的目的,就是很快要嫁給以撒。為什麼她卻多此一舉,看見以撒,馬上「拿帕子蒙上臉」?

因為在婚姻中,上帝分配給夫妻雙方的角色不同。丈夫要愛妻子,是主動和領袖的角色。妻子要順服丈夫,是響應和輔助的角色(弗5:22-33)。因此,一般人都可以觀察到,不管夫妻雙方是否認識上帝,脾氣性格如何,能力差異如何,在婚姻中,女人最渴慕的是被丈夫呵護,男人最期望的是被妻子尊重敬佩。一個有屬天智慧的女人,不論自己多能幹多自立,要常常往後退幾步,給丈夫空間成長,給丈夫機會做領袖。這意味著很多時候,要給丈夫空間犯低級的錯誤,以溫柔的心輔助丈夫。禱告求上帝幫助,管住自己嘴巴,不要拆毀丈夫,要建造他。

我見過不少陰盛陽衰的夫妻,往往都是男人個性比較懦弱黏糊,女人能幹利索。這種女人往往缺乏耐心等待丈夫成長成熟,自己衝鋒陷陣到丈夫前面。她們的理由往往是丈夫不行,我不做誰做?往往這種妻子心裡的苦,只有自己知道。不按照上帝的定旨生活,一定吃苦果。因為沒有人能超越上帝對人的設計,不管你是否認識造你的上帝。

路得也是如此,她按照上帝的旨意向波阿斯求婚後(得3:9;結16:8),就不再吭聲。靜靜地等候波阿斯處理關於產業,法律,繼承權等等的事宜,而且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求婚是否成功。

9.婚前保持聖潔

自己讀這兩個故事,就一目了然。聖經說只要不在婚姻內的性行為都是淫亂都得罪上帝(來12:14;13:4)。這裡我想談一下在性泛濫的洪流下,如何才能保持婚前聖潔。現代社會,除了靈性的敗壞以外,確實存在一些具體的誘惑。如果事先了解預防的話,可以逃避誘惑,避免很多陷阱(林前6:18)。一個誘惑就是到處都是性方面的眼目刺激,另一個就是兩人有太多單獨相處的機會。我一般給年輕人的建議是,兩個人盡量在公共場合談情說愛。這樣一舉兩得,既逃避誘惑,又能比較全面地觀察對方。不要去刺激感觀的地方,比方說一起看比較刺激的電影錄像等等。第三個誘惑就是談戀愛的時間太長,或者說成熟度還不夠,就過早進入戀愛關係。

我建議雙方一有意向要往婚姻方向發展,就應該找成熟的基督徒做以聖經為原則的婚前輔導。不要等到要結婚時才接受輔導,很可能已經太晚。我的一個年輕朋友,認識對方不到兩個月,兩人就開始接受婚前輔導。認識不到一年就要結婚了,因為婚前輔導幫助把該了解的領域儘快了解。不合適的話,就儘早終止關係。如果雙方沒有意向向婚姻方向發展,就應當馬上停止關係。我贊成我的一個同學說的一句話:「凡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都是耍流氓!」

何況,如果你婚前不願意約束自己的身體的話,結婚後,你的配偶怎能信任你?!出門在外,生病,或妻子生孩子時,你怎麼願意守,或怎麼可能守得住?!往往有過性經驗的人,比沒有的人,持守起來更具挑戰性。

致年輕朋友們——

性,

如同火,

是上帝賜的福,

也可成為禍。

在婚姻的圍牆內,

就像壁爐里的火,

帶來溫暖,

遐想,

柔情,

振奮,

合一,

……。

不住添木柴,

火焰跳躍不息。

但沒邊界的野火,

不受約制,

看似瀟洒;

起始兇猛,

以為壯觀;

毀掉一切後,

除了一片禿黑,

污濁煙塵,

火卻無影無蹤……

周曉勤 來自中國大陸,現居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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