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使用武器是法律賦予執法民警的權力 決不能縱容暴力襲警
使用武器是法律賦予執法民警的權力
「慶安火車站事件」調查結果14日公布,調查組認為民警李樂斌開槍是正當履行職務行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及公安部相關規定。與此同時,現場視頻也通過央視向社會公開。至此,一場引發廣泛關注的輿論熱潮終於塵埃落定。
在任何法治國家,暴力襲警都是違法。面對正在實施暴力犯罪的嫌疑人,作為維護社會治安的警察不能果斷制止其犯罪行為,就是對犯罪的縱容。從調查結果和現場視頻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徐純合搶奪防暴棍掄打民警李樂斌頭部,並試圖搶奪槍支。期間,徐純合還將其母猛推向民警,將自己6歲的女兒舉起向民警拋摔……危急情況下,李樂斌在多次口頭警告無效的情況下,果斷開槍將徐擊中。李樂斌開槍行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及公安部相關規定。
使用武器是法律賦予執法民警的權力。在複雜、嚴峻的治安形勢面前,公安民警肩負著崇高使命和神聖責任。他們在履職過程中,常常會遭遇暴力侵犯。在關鍵時刻和危急情況下,公安民警必須挺身而出,運用法律和人民賦予的「特權」,依法、慎重、果斷地採取措施,正確使用武器,該出手時就出手。只有這樣,才能狠狠地打擊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才能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有力地維護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自身的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義與尊嚴。
任何調查都需要時間和過程。隨著真相被查清,我們也不無憂慮地看到,在這十多天里,網路上充斥著各種質疑,一些不負責任的不實言詞更是加重了公眾對事件的正確判斷和認識。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今天,特別是在人民群眾遭到暴力犯罪侵害時,我們更希望公眾對公安工作及民警多一份理解和關注,支持他們依法履職,狠狠地打擊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特別是暴力抗法暴力襲警犯罪行為,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
(本網評論員)
慶安事件戲劇性反轉凸顯視頻魔力
從5月2日事件發生至今一共十幾天,輿論先是幾乎一邊倒地質疑警察過度執法,甚至出現以「故意殺人」追究警察的呼聲,到昨天網上的態度出現轉折,這不能不說是相當戲劇性的一幕。
視頻的魔力竟如此之大,令人感慨。但一個問題是,這樣的視頻依賴又是從何而來呢?這是否意味著,今後遇事官方只要做不到讓大家「眼見為實」,它就一定不被相信呢?
讓我們回顧一下整個事情的發酵過程。5月2日警察擊斃犯罪嫌疑人發生後,先是慶安縣官方網站發布了縣領導慰問受傷警察的簡短消息,接著就有人通過微博等網上平台傳播消息,稱警察打死的是一名上訪者,而且官方給了受害人家屬一大筆「封口費」。輿論的不滿開始聚集,多名「人權律師」趕赴慶安縣,宣布要為受害人討還正義。在接下來的事態發展中,不僅一些網路大V發言積極,而且多家傳統媒體加入對警察過度執法的質疑或聲討。
慶安縣官方几乎失聲,該縣慰問警察的副縣長被網友人肉出違紀問題,被官方宣布停職。慶安縣政法系統亦有官員因網上舉報受到調查。
不難看出,官方公信力的缺失是事件得以發酵的基礎。一些公知大V和「死磕派」律師是積極的推波助瀾者。這當中既有網上民粹主義的泛泛原因,亦有反體制積極分子合作引導公眾情緒的明顯作用。慶安縣的輿論應對顯然是生疏的,而在當前的輿論環境下,一旦網上公知力量大規模攻擊某個「出事」的小地方,能夠從容應對的基層政府恐怕不多。
這件事的反轉令人印象深刻,但是單獨這一件事未必能影響輿論場今後的表現。可以預見,當下一個有爭議元素的事件出現時,反體制積極分子仍將行動起來,千方百計挑動、擴大公眾對官方公正性的質疑。甚至在慶安縣的這件事上,他們中的一些人也沒認輸,仍在對官方調查吹毛求疵,而社會上也總有一些只認立場、不問事實的人呼應他們。
然而儘管存在上述複雜性,事實還是非常具有力量的。因此這件事的啟示之一在於無論有多少困難,官方今後還是要盡最大努力圍繞爭議事件在第一時間發聲,並在事件的發酵過程中不斷發布官方信息,盡量避免或縮短各種猜測暢行無阻、而官方几乎沉默的空白期。
僅僅呼籲意見領袖和媒體「對社會負責任」是沒用的,只有官方充分擔當起自己引導輿論的責任,並且從一開始就不給懸念太多空間時,其他力量才會有興趣跟進。輿論場同時是一個利益場,這一點社會越來越清楚,官方尤其不能糊塗。
警察是維護中國各地社會秩序的關鍵性力量,他們的權威是公眾安全的重要來源。慶安火車站的視頻展示了警察權威所受到的挑戰,而這些年「仇警」輿論的積累顯然鼓勵了這類挑戰。讓我們徹底結束這樣的鼓勵。這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時代,法律需要比在慶安火車站所顯示的多得多的威嚴,我們不可一方面要求法治,一方面對執法者發出噓聲。
視頻很重要,但我們的心不糊塗更重要。相信依法治國的努力正在貫穿中國上下,我們即使在某一刻離開視頻的幫助,也不會在一個執法者和被執法者的矛盾說法中不加思索地將質疑目標對準前者。(環球時報評論員)
決不能縱容暴力襲警
5月2日,發生在黑龍江省慶安縣火車站的槍擊案,在經歷了十幾天的輿論發酵後,終於由央視公開了相關視頻資料,還原了當時現場的真實情況。
真相永遠只有一個,在事實面前,尊重事實就是尊重人類共有的理性。從視頻資料看,民警在整個處警過程中表現出了執法者應有的謙抑和剋制,而徐純合的表現則是出人意料的不理智,在其一再挑釁下,終於釀成了一場不可挽回的悲劇。
事情起因是徐純合在火車站尋釁滋事,阻礙旅客進站安檢。徐純合為什麼會做出這樣莫名其妙的行為,現在還沒有確切的解釋,但從其家屬和周圍人的講述中大致可以推斷出可能是其酒後行為失控所致。但不管怎樣,民警採取了恰當的約束措施,制止了他的行為,保證了車站的正常秩序,並且在秩序恢復後放開了徐純合。
如果徐純合能就此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收斂一下,那麼後面的事情就不會再發生。可是徐純合被放開後不但不收斂,反而一再追打民警,還打老人、摔孩子,甚至奪過警械毆打民警,在民警舉槍警告的情況下,還擊打民警持槍的右手,至此民警終於開槍將其擊斃。
從法律上講,民警開槍擊斃徐純合的行為正當合法,這一點已經在新華社記者對相關法律專家的採訪中說明了,這裡無需多講。需要指出的是民警已經盡到了法律對警察用槍所規定的各項要求和義務,絕不是如有些人惡意推測的那樣「濫殺」。
到目前為止,在各方的努力下,此案已經有了一個基本的結論,綜合現場視頻和目擊證人的描述可以認定,徐純合的行為已屬襲警。我國雖然沒有襲警罪,但包括襲警在內的各種暴力抗法行為已被歸入妨害公務罪。而關於襲警在一些西方國家屬於嚴重犯罪行為,在法律上大都設有專門的罪名,但在我國這個問題還沒有引起一些民眾的足夠重視。
事實上,近年來,群眾當眾辱罵甚至毆打民警的事情並不少見。以往碰到此類情況,只要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也就是個治安處罰問題。對於群眾打罵民警的事情頻繁出現,而且不能得到有效地懲處,從某種程度上講是對襲警行為的縱容。
有人認為,與普通老百姓相比,警察是強者,所以一旦發生了警民衝突,總會有人理直氣壯地站出來,指責警察執法有問題。但是我們應該明白,襲警問題的關鍵絕不是強者與弱者的對峙,而是事關法律的權威。警察執法代表的不是他自己,而是國家的形象和法律的尊嚴。我們無法想像在一個警察沒有權威與尊嚴的國家,國家和法律會有權威與尊嚴,更無法想像在一個警察沒有權威與尊嚴的國家,民眾會有法治的信仰與法治的精神。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立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並把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作為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指出「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
如果說「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是中國社會建設過程中的重要環節,那麼維護警察執法權威就是這個重要環節中的一個組成部分,也是法治社會建設必須要邁過的一道門檻,不容忽視。
不可否認,慶安槍擊案在輿論發酵的過程中摻雜進了一些其他的東西,包括死者是否是訪民、慶安官場存在種種問題等等,但是這些都與槍擊事件本身無關,與民警執法無關。就事論事,整個事情是非對錯非常清楚,警察的執法行為和目的無須質疑。如果一定要挖掘事件背後的意義的話,那就是面對警察執法,民眾不能任性,要自覺約束自己的行為。只有警察執法有權威,國家的法律才有尊嚴,人民的安全才有保障。
(法制晚報評論)
慶安槍案,我們該從中看到什麼?
5月14日,哈爾濱鐵路公安局調查組公布慶安槍擊案調查結果。調查認為,民警李樂斌開槍是正當履行職務行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及公安部相關規定。與此同時,現場視頻也向全社會公開,一場引發廣泛關注的輿論熱潮終於塵埃落定。
事實應該是作出判斷的唯一根據。從現場視頻與調查組公布的詳細內容來看,無論是在毫無預兆的情況下堵住安檢口,還是暴力襲擊執法人員;無論是將6歲女兒擋在身前、拋向地面,還是搶奪防暴棍、猛擊民警要害部位,被擊斃者的行為顯然完全喪失理性,不僅嚴重擾亂公共秩序,而且嚴重危害執法人員生命安全,民警開槍屬於正當執法。
槍聲遠去了,真相大白了,但思考仍在繼續。一次正當的履行職務行為,為何卻演變成一波三折的輿論風波?
回顧這次事件,「複雜性」可以說是其最大特點。長期上訪的傳聞,精神疾病的猜測,警察持槍的邊界,弱者權利的保護……種種敏感因素相互疊加,加上「當場擊斃」的不可逆後果,使得問題錯綜複雜。在此情況下,引起關注,引來議論,甚至基於對弱者一方的天然同情而產生負面猜想,似乎並不奇怪。
真相大白,正應該是輿論反思的起點。在事件進程中,理性的聲音有,但也有不問是非的有罪推定,也有不講證據的負面猜想,也有選邊站隊的極端對立,喧囂的輿論有太多情緒化的道德義憤,卻少了等待調查結果的耐心。處理此類事件,專業的調查是基礎,而調查是需要時間的。調查的過程需要分析所有的視頻資料,需要走訪已經四散天涯的目擊證人,需要進行嚴謹專業的司法判斷,這些都需要時間,急躁、匆忙不可取。這在任何國家都是通例,別國類似案例實在很多,對比一下就清楚了。
可是,國人工作生活的快節奏已成習慣,對案件真相的追尋也急不可耐,輿論場上要求儘快公布真相的聲音呈壓倒性優勢,滿足不了就作負面推定,在各種各樣的猜疑中損害政府公信力,這樣的情形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輿論的呼籲對促進調查進展、真相公布也許起到了推動作用,但也正因如此,我們更應該反思,如何讓輿論更加理性、成熟、健康,更好地承擔起推動社會進步的使命。
事實有其複雜性,而情緒往往簡單,惟有不讓情緒遮蔽理智,不讓感情影響判斷,時時用理性冷卻不明真相下的道德激憤,才有助於我們的成熟。這次事件的複雜性,正是轉型社會的一面鏡子。很多時候,真相併不是非黑即白,價值也不是非此即彼,認識真相需要我們拋開先入為主的價值判斷,給專門機關進行專業調查足夠的時間,也給我們自己多一些等待的耐心。比如說,討論警察開槍是否合法,能否抑制道德義憤,從更加專業的角度進行審視?還原事件的邏輯鏈條,能否克制同情心的泛濫,從更加客觀的立場進行分析?抑制「下判斷」的快感,不讓價值傾向走在事實前面,我們才能在遇到同類事件時變得冷靜和理性。
誠然,在處理這一事件過程中,政府部門也有需要反思提高的地方。比如,是否可以多幾次提請公眾耐心、冷靜地等待調查結果?
這次事件就像一面鏡子,政府部門、社會公眾和輿論,都能從這面鏡子中看到存在的短板,看到更加理智、更加成熟、更加完善的必要性。在反思的基礎上不斷改進,在法治的軌道上處理問題,我們的社會才會更加文明進步。
《 人民日報 》( 2015年05月15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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