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史文獻:毛澤東為《人民日報》發表《關於胡風反黨集團的一些材料》等寫的編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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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史文獻:

毛澤東為《人民日報》發表

《關於胡風反黨集團〔1〕的一些材料》等寫的編者按

(一九五五年五月)

胡風的這篇在今年一月寫好、二月作了修改、三月又寫了「附記」的《我的自我批判》,我們到現在才把它和舒蕪的那篇《關於胡風反黨集團的一些材料》一同發表,是有這樣一個理由的,就是不讓胡風利用我們的報紙繼續欺騙讀者。從舒蕪文章所揭露的材料,讀者可以看出,胡風和他所領導的反黨反人民的文藝集團是怎樣老早就敵對、仇視和痛恨中國共產黨和非黨的進步作家。讀者從胡風寫給舒蕪的那些信上,難道可以嗅得出一絲一毫的革命氣味來嗎?從這些信上發散出來的氣味,難道不是同我們曾經從國民黨特務機關出版的《社會新聞》、《新聞天地》一類刊物上嗅到過的一模一樣嗎?什麼「小資產階級的革命性和立場」,什麼「在民主要求的觀點上,和封建傳統反抗的各種傾向的現實主義文藝」,什麼「和人民共命運的立場」,什麼「革命的人道主義精神」,什麼「反帝反封建的人民解放的革命思想」,什麼「符合黨的政治綱領」,什麼「如果不是革命和中國共產黨,我個人二十多年來是找不到安身立命之地的」,這種種話,能夠使人相信嗎?如果不是打著假招牌,是一個真正有「小資產階級的革命性和立場」的知識分子(這種人在中國成千成萬,他們是和中國共產黨合作並願意受黨領導的),會對黨和進步作家採取那樣敵對、仇視和痛恨的態度嗎?假的就是假的,偽裝應當剝去。胡風反黨集團中像舒蕪那樣被欺騙而不願永遠跟著胡風跑的人,可能還有,他們應當向黨提供更多的揭露胡風的材料。隱瞞是不能持久的,總有一天會暴露出來。從進攻轉變為退卻(即檢討)的策略,也是騙不過人的。檢討要像舒蕪那樣的檢討,假檢討是不行的。路翎應當得到胡風更多的密信,我們希望他交出來。一切和胡風混在一起而得有密信的人也應當交出來,交出比保存或銷毀更好些。胡風應當做剝去假面的工作,而不是騙人的檢討。剝去假面,揭露真相,幫助黨徹底弄清胡風及其反黨集團的全部情況,從此做個真正的人,是胡風及胡風派每一個人的唯一出路。

根據一九五五年五月十三日《人民日報》刊印。(有毛澤東手稿)

注 釋

〔1〕 胡風,當時任全國人大代表、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全國委員會委員、中國作家協會理事、《人民文學》編委。一九五四年七月,他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提交了《關於幾年來文藝實踐情況的報告》(即「三十萬言書」),系統地陳述他對文藝思想和文藝工作方面的意見。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日,中共中央宣傳部向黨中央提出關於開展批判胡風思想的報告。認為「胡風的文藝思想,是徹頭徹尾資產階級唯心論的,是反黨反人民的文藝思想。他的活動是宗派主義小集團活動,其目的就是要為他的資產階級文藝思想爭取領導地位,反對和抵制黨的文藝思想和黨所領導的文藝運動,企圖按照他自己的面貌來改造社會和我們國家,反對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中共中央批准並轉發了中宣部的報告,要求各級黨委重視這一思想鬥爭,把它作為工人階級與資產階級之間的一個重要鬥爭來看待。同年四月前後,胡風給舒蕪的一批書信受到注意,被整理成一份材料,和胡風的《我的自我批判》一起,於五月十三日在《人民日報》發表,毛澤東為此寫了這篇編者按,將胡風及有關一些持相同意見的人,定性為「胡風反黨集團」。一九五五年五月十八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將胡風逮捕。同年五月二十四日、六月十日,《人民日報》先後發表了《關於胡風反黨集團的第二批材料》和《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第三批材料》。一九五五年六月將陸續發表的三批材料編印成書,題為《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材料》,毛澤東為該書寫了序言。一九六五年,胡風被判處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六年。一九六九年又加判為無期徒刑。一九七八年底撤銷對胡風的無期徒刑的判決,宣布釋放。一九八○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共中央批轉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黨組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件的複查報告的通知中,宣布為「胡風反革命集團」平反。通知說:「『胡風反革命集團』一案,是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混淆了兩類不同性

質的矛盾,將有錯誤言論、宗派活動的一些同志定為反革命分子、反革命集團的一件錯案。中央決定,予以平反。凡定為胡風反革命分子的,一律改正,恢複名譽,從平反之日起恢復原工資待遇,本人歷史上有其他問題的,是什麼問題就按什麼問題作結論,並由原單位妥善做好對他們的安置工作。凡經過法律程序判決的,建議由原經辦的法院依法撤銷原判。凡因『胡風問題』受到株連的,要徹底糾正。」一九八一年,胡風被補選為政協全國委員會委員、中國作家協會顧問。一九八五年五月,公安部對胡風政治歷史中遺留的幾個問題進行了複查,予以平反撤銷,並經中共中央書記處同意,向有關部門發了通報。一九八八年六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又發出《關於為胡風同志進一步平反的補充通知》,通報了經過中央政治局常委討論同意的有關胡風文藝思想等方面的幾個問題的複查意見。關於「五把刀子」問題,補充通知說,「經複查,這個論斷與胡風同志的原意有出入,應予撤銷」。關於「宗派活動」問題,補充通知說,「本著歷史問題宜粗不宜細和團結起來向前看的精神,可不在中央文件中對這類問題作出政治性的結論。這個問題應從《通知》中撤銷」。關於胡風的文藝思想和主張,補充通知說,應「由文藝界和廣大讀者通過科學的正常的文藝批評和討論,求得正確解決,不必在中央文件中作出決斷。這個問題也從《通知》中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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