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門邪道:【黑色幽默】物業經理必讀之三十六計
06-25
正規方法:1.聽取他不繳物管費的理由,分析過錯的方面.2.通過業主委員會協調做工作.3.用挂號信發律師函.4.起訴,申請先期執行.歪門邪道:【黑色幽默】物業經理必讀之三十六計第1計瞞天過海作為物業管理人員,對業主說實話沒錯兒,但什麼實話都說就大錯特錯了。第2計圍魏救趙不交暖氣費可以適當地停他水,不交物業費可以有節制地停他電。法規不允許?當然不允許!但你不會不說是欠費停電嗎?就說是設備故障,反正他錢不交來設備就老有故障。第3計借刀殺人業主不交停車費我們當然不能指使保安砸人家車,但我們不砸並不說明所有人都不會砸。第4計以逸待勞這一批樓建得實在是差勁兒,一下雨就有人投訴北邊兒窗戶漏。漏怎麼辦?要修也得等天晴了,不然抹上的玻璃膠幹不了還是會漏,到時候業主不光投訴窗戶問題,還會投訴你們把人家地板踩髒了。不過等天晴了業主們倒很少會有人再張羅維修的事兒了,所以業主報修不要著急,拖一拖、等一等,效果比你十萬火急地趕過去還好!第5計趁火打劫業主向開發商、建築公司投訴房屋質量不好對我們來說不是壞事,我們也應該積極呼籲: 「鬧事的業主只是一小部分,而房屋的質量問題是普遍存在的。要平息眾怒就要追加對本小區的投入。鑒於你們忙於新的項目抽不出時間,乾脆你們直接把錢打到我們物業公司,我們負責組織施工,對廣大業主也好有個交待。」當然,錢到了我們賬上想怎麼花就是我們說了算了。第6計聲東擊西我們要經常與業主溝通:「您對我們的工作有什麼意見?您覺得我們還應該在哪方面改進?」業主如果有意見,我們一方面表示虛心接受,另一方面也要向業主大吐苦水,說一說工作難度,求得業主的理解和支持。如果業主提不出什麼意見,那好,就快把物業費交了吧!第7計無中生有業主反映小區里有拾破爛的出沒。這有什麼,我們收著拾破爛的管理費呢!當然這事兒不能跟業主講,那麼可以告訴業主:咱們這個小區是商品房,拿著銀子來買房的都是上帝,售樓小姐缺乏對業主素質的把關,所以有個別收破爛發財的也成為咱們這兒的業主了,積習難改,人家不偷不搶,在自己家院子里拾點兒廢品我們怎麼干涉? 第8計 暗度陳倉你說這些業主操心自己家的事情不就得了,連我們這些老總、副總到哪兒度假了也都那麼關心,一開口就說我們是花他們錢腐敗去了。我們出去旅遊是誰說出去的?下次再有這樣的情況你們一律統一口徑,就說我們到先進小區考察,學習人家的先進經驗去了!第9計 隔岸觀火業主家房漏了?先查查他物業費交齊了沒有,如果沒有,你可以先答應他馬上就去解決,半小時後等他再催的時候告訴他還有幾戶報修,我們得先給交過費的業主服務,有耐心就讓他等吧!第10計 笑裡藏刀看見欠費的業主我們老遠就得上前跟人家打招呼,可以誇他的孩子,誇他家的狗,再不就誇他的衣服精神,總之要把他誇得心花怒放,恨不得拿你當知己。在這個時候就可以提醒他該交物業費了。第11計 李代桃僵保安隊伍混亂、管理不善,為平民憤當然不能讓保安部長承擔責任,因為該部長是總經理的司機兼任的。那撤誰呢?乾脆把掛名主管保安部還不到一星期的副總給撤了,該副總牛哄哄的早就瞅他不順眼了,正愁沒理由辦他呢。第12計 順手牽羊光撤那個副總是不夠的,連跟他有關係的黨羽親信也一同拿掉。第13計 打草驚蛇周三安全檢查,趕緊貼通知出去!那些在地下室用電爐子、用煤氣罐的租戶看見通知就會在你檢查之前把安全隱患收拾起來,等我們檢查的時候天下太平,這不挺好嗎?千萬不要搞突然襲擊,真到時候發現一大堆問題你怎麼辦?把人家轟出去?人家是租戶,租戶交費比業主還積極,不能全得罪光了嘛。第14計 借屍還魂業主說咱們是「草台班子」,什麼叫草台班子?咱們公司這些老總、副總、部門經理以前都是國家大企業的領導幹部,如果沒有我們,企業怎麼能破產;如果企業不破產,那企業所在的這片土地怎麼能賣給開發商;如果這塊地不賣給開發商,那麼這個小區從哪兒來?我們就是這麼一路走來,把一個企業變成居民區,因為我們對開發商的傑出貢獻,我們也從企業領導變身為物業公司的領導,這有什麼不對的?第15計 調虎離山業主代表找到總經理室反映問題,好像來者不善。客服部經理應該馬上出面,把這些人請到會議室,對,就是會議室,會議室離樓梯口遠,總經理可以悄悄地撤離。總之不能讓他們把老總堵屋裡,別人幹了讓業主反感的事情可以說是領導的意思,老總往哪兒推呀!第16計 欲擒故縱領導都要抓權,誰也不例外,但你不能一開始就顯出對某項工作的渴望,你得先推薦在這項業務上比較差的主兒去抓這項工作,等他把事兒都干砸了,你再出來力挽狂瀾,這就能顯出你的工作能力了。第17計 拋磚引玉小區草坪上死了幾棵樹,要補種又得投資。隨便種上一棵,告訴大伙兒是小區業主自己種的,其他業主就會心理不平衡:在公共區域種自己家的樹,有這樣的便宜為什麼不佔呢?不用咱們張羅,業主們自己就會悄悄地把樹補種上,而且澆水施肥都不用咱們操心,說不定哪天咱們小區就桃李滿園了!第18計 擒賊擒王揀一個對我們意見最大的、嚷嚷得最凶的、拖欠費最久的治他一下,他把欠費補齊了,別人還會不交嗎?第19計 釜底抽薪最煩的就是業主們攪和在一起鬧事,什麼物業費高、設施不完善,提不完的意見。先辦那個最麻煩的,私下裡跟他談談減免他一些費用,讓他別帶頭折騰了,鬧得最歡的不嚷了,其他人也就散了。第20計 混水摸魚業主因為房屋質量索賠,好,我們支持嘛,不過開發商、建築商划過來的錢得經我們的手給業主。我們不是白服務的,在給業主發錢的時候物業費、暖氣費得扣出來,如果業主不強烈抗議,連明年、後年的費用也一同扣除。這多好,通情達理的業主從我們手裡拿錢還會對我們說聲謝謝,我們也預收了費用。第21計 金蟬脫殼在物業客服部工作不善沒關係,可以把你調財務部,到財務部把賬目弄亂了沒關係,可以把你調到行政辦,行政辦被你整得一塌糊塗也沒關係,你可以去做人力資源。總之,只要老總欣賞你,你就可以做得瀟瀟洒灑,走得乾乾淨淨,弄砸的事情自然會有人替你擔責任。第22計 關門捉賊業主不交費?我就不信他能躲我們一輩子,他買自來水、天然氣不都得來我們這兒嗎?他只要進了我們這個門兒,我們就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沒事兒的時候多跟人家推銷保險的、商場促銷化妝品的學習學習,要學會讓業主不交錢不好意思出咱們這個門兒!第23計 遠交近攻這個小區也沒有什麼潛力可挖了,就這麼著吧,我們要把眼光瞄上新建小區,和開發商建立良好的關係。新建小區好哇,一方面是什麼都新,沒那麼多維修量,就是有問題不都還在保修時期內嗎。我們接下來,不僅沒有什麼投入,還有一筆可觀的開辦費,夠我們吃一陣子啦!第24計 假途滅虢業主報修?好,維修工和收費員一起上門,維修沒問題,但您得把欠費給交了。第25計 偷梁換柱不是原裝兒的配件就不能用啦?你不要跟業主說這是真的還是假的,業主不問你別多嘴。業主真問起來你可以說:「次品我能給您用上嗎?將來又壞了還不是我來修,我能給自己找不自在嗎?」第26計 指桑罵槐小區公告欄別讓它閑著,收集一下最近報紙上的信息,什麼哪兒有保安打業主了,哪兒有物業公司把欠費業主給告了,法院判決強制執行了什麼的,別讓那撥兒人欠費欠得心安理得!第27計 假痴不癲你問我物業費為什麼收這麼高?我能告訴你這是我們總經理根據自己的愛好隨便想出來的嗎?既然企業機密不能泄露,那就只好打哈哈了:「按什麼標準收費當然是有依據的,不同的小區有不同的成本當然也就有不同的價格了嘛,計算公式太複雜,一時半會兒說不清……」等把業主說糊塗了,這件事你也就解釋清楚了。第28計 上屋抽梯我們公司競標接管小區時是怎麼承諾的?問那些有用嗎?那時候不這麼說小區能給我們嗎?現在是我們管,那就得按我們的辦法辦,不然都從你們的利益出發,我們不成了賠本賺吆喝了嗎?第29計 樹上開花這一季度收費率達到了80%,不錯,不過客服部就別指望拿獎金拿提成了,管理好那是因為公司高層的領導得法,有獎金也得讓領導們分。那什麼,下一季度的收費率達不到95%扣你們工資!第30計反客為主業主是小區名義上的主人,我們物業公司是小區事實的主人。我們可以決定誰可以在這個小區自由出入,誰進出小區必須接受盤查,包括回家的業主。第31計美人計你們這些收費小姑娘也別太一本正經了,業主跟你們貧兩句就跟人家翻臉,以後還怎麼跟人家打交道、怎麼向人家收費?開兩句玩笑怎麼了,跟他們混熟了他們好意思為這點兒物業費跟你們計較嗎?第32計空城計員工會餐時可以鎖上門,但電腦一定要開著,給人一種我們剛離開而且馬上會回來的假相,不然的話業主會有意見:我們交那麼多物業費就是為了讓你們吃吃喝喝?第33計反間計你們家狗狗真可愛!我就喜歡狗,我支持養狗,可是你們家狗狗沒少在電梯里撒尿吧?你們樓上好幾個業主跟我們反映,大家對狗的意見特別大。別不當回事兒,附近小區就有幾起把狗葯死的,你們最好把小狗看緊著點兒,出了問題別說我們沒提醒您。第34計苦肉計物業費收繳率和員工工資掛鉤(注意,這裡指的員工是那些被業主所認可、受業主歡迎、為業主服務熱情周到、兢兢業業的員工,至於那些拿著業主的錢洗桑拿、泡腳、喝酒、旅遊的領導們當然不計在內),收不上來物業費就扣這些人的工資,憑你付出再多的勞動也是活該,總會有些心軟的業主看不過去把物業費交了。第35計連環計對付業主一條兩條計策根本不好使,三十六計您得綜合使用,這叫連環計。第36計走為上實在經營不下去了也沒關係,我們可以去接新的小區,反正這個小區前期開辦費我們也用得差不多了,留下一個爛攤子誰愛收拾誰收拾吧<br/><br/><font color=#0556A3>參考文獻:</font>江南房吧 已到了給人隨意侮辱的地步了,還忍?想得到別人的尊重,就要自己尊重自己。這樣的企業文化有點歪曲了,應起訴,敲山震虎。 根據你們對他們提供的場所使用,和業主的使用程度。如果他們是一兩個人不交的話,可以使用社區來調解,如果是很多人不肯交,那建議考慮使用先通告原則。或者你們可以改變收物業費的方法和方式。起訴的話,只能放在最後了。想順利做事,就需要雙方的諧調,必要時還是使用法律途徑的。一讓再讓會導致物業與業主間的關係和事件惡化。 還有這種人啊,這不屬於物業服務範圍啊,開個會討論一下,看他還好意思 發律師涵給他就行,這種人就爆發戶那種,什麼也沒見過,就是有錢,態度惡劣,最難搞的就是這種人了,如果是高檔小區這種情況一般很少發生。樓上麻煩有點素質,複製別發那麼多行嗎?給個地址還不行非死了百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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