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國際漢語教師標準》具體內容

最新《國際漢語教師標準》具體內容 模塊一:語言基本知識與技能 標準一:漢語知識與技能 教師應掌握漢語語音、辭彙、語法與漢字基本知識,並具備良好的漢語聽、說、讀、寫技能。 標準1.1 教師應掌握漢語基本知識。 標準1.2 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聽力理解能力。 標準1.3 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口頭表達能力。 標準1.4 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閱讀理解能力。 標準1.5 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書面語表達能力。 標準1.1 教師應掌握漢語基本知識。 基本知識: 1. 漢語語音基本知識。 2. 漢語辭彙基本知識。 3. 漢語語法基本知識。 4. 漢字基本知識。 標準1.2 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聽力理解能力。 基本能力: 1.能聽懂在各種場合下的普通話或帶有方音的普通話。 2.能對普通話話語進行識音辨調、語流切分。 3.能在較長的對話或講話中獲取所需信息及關鍵細節,並能跳聽猜聽、聯想預測。 4.能整體理解所聽內容。 5.能領會說話人的真實話語意圖和情感,並能聽辨出言外之義。 標準1.3 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口頭表達能力。 基本能力: 1.能用較為純正的普通話以正常語速進行口頭交際。 2.了解影響口頭交際的主要因素,並在實際交流中注意這些因素所起的作用。 3.能準確、流利、清晰、簡潔、符合邏輯地用漢語表達自己的意圖,闡述自己的觀點,評說他人的看法。 4.能完成敘述、描述、解釋、演講和辯論等比較複雜的口頭交際任務。 5.能對漢語拼音的難音有一定的了解並具備一定的辨音和正音能力。 標準1.4 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閱讀理解能力。 基本能力: 1.能讀懂不同文體的現代漢語書面語材料。 2.能快速閱讀不同文體的書面語材料,獲取文章的主旨和重要信息。 3.能理解和掌握漢語各種文體的結構方式和特點,並能運用於閱讀理解。 4.能掌握並運用閱讀理解的一般方法和技巧。 5.能基本理解文言文和古典詩詞。 標準1.5 教師應具備良好的漢語書面語表達能力。 基本能力: 1.能運用正式或非正式的表達方式進行漢語書面語表達。 2.能理解影響書面表達的主要因素,並能在實際書面表達過程中注意這些因素。 3.熟悉各種應用文體的結構和表達方式,並在進行書面語表達時規範使用。 4.能清楚、準確、合乎邏輯地進行書面語表達,能正確使用標點符號。 標準二:外語知識與技能 教師應至少掌握一門外語,熟練掌握外語的語音、語調、辭彙、語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識,並能夠運用聽、說、讀、寫、譯等綜合能力進行交流。 標準2.1教師應掌握一門外語的基本知識。 標準2.2 教師應具備基本的外語聽力理解能力。 標準2.3 教師應具備基本的外語口頭表達能力。 標準2.4 教師應具備基本的外語閱讀理解能力。 標準2.5 教師應具備基本的外語書面語表達能力。 標準2.1教師應掌握外語基本知識。 基本知識: 1.外語語音和語調的基本知識。 2.外語語法的基本知識。 3.外語辭彙的基本知識。 4.外語語篇的基本知識。 標準2.2 教師應具備基本的外語聽力理解能力。 基本能力: 1.外語聽力能力應能滿足日常教學的基本要求。 2.外語聽力能力能滿足國外日常生活和一般社會交往的需要。 3.外語聽力能力能滿足開展日常工作的需要。 4.外語聽力能力能達到通過媒體獲取相關信息的水平。 標準2.3教師應具備外語口頭表達能力。 基本能力: 1.外語口語能力應符合日常教學的基本要求,熟練掌握課堂用語,能用外語輔助教學。 2.外語口語能力能滿足國外日常生活和一般社會交往的需要,能用外語就日常話題進行交談。 3.外語口語能力能滿足開展日常工作的需要。 4.能就所熟悉的話題在正式場合用外語作簡短髮言,表達比較清楚,語音、語調基本正確。 5.能在外語交談中使用基本的會話策略。 標準2.4 教師應具備外語閱讀理解能力。 基本能力: 1.能讀懂在工作、生活和社會交往中常見的應用文體材料。 2.能讀懂報紙、雜誌上的一般性文章,並掌握中心意思,理解重要信息和有關細節。 3.能大致讀懂小說、散文等文學作品及相關學術刊物上的文章。 4.能在國際互聯網上瀏覽查詢所需信息。 標準2.5 教師應具備外語書面表達能力。 基本能力: 1.外語書面表達能力應能滿足日常教學的基本要求。 2.能用外語完成日常工作和社會交往中需要的一般性寫作任務,能書寫便條、 通知、書信等應用文。 3.能描寫和敘述個人經歷、觀感、情感和事件經過,進行有效的書面交流。 4.能完成說明和論證等類型的寫作,結構合理,語句通順。 模塊二:文化與交際 標準三:中國文化 教師能了解和掌握中國文化和中國國情方面的基本知識,並將相關知識應用於教學實踐,激發學習者對中國文化的興趣,使其在學習漢語的同時,了解中國文化的豐富內涵和中國的基本國情。 標準3.1 教師應了解中國歷史文化的基本知識,並運用於教學。 標準3.2 教師應了解中國主要哲學思想與宗教文化的基本知識,並運用於教學。 標準3.3 教師應了解中國文學與藝術的基本知識,並運用於教學。 標準3.4 教師應了解中國民俗文化的基本知識,並運用於教學。 標準3.5 教師應了解中國國情的基本知識,並運用於教學。 標準 3.1教師應了解中國歷史文化的基本知識,並運用於教學。 基本概念範疇: 中國古代社會的發展及朝代沿革 中國重大歷史事件 中國重要歷史人物 中國古代科技成就 中國重要歷史文物 中國主要文化遺產 基本能力: 能將中國歷史文化教學與語言教學恰當地結合起來,並能根據具體教學環境、教學材料有選擇地講授中國歷史文化知識。 能根據學習者的文化背景、個人情況及語言程度選擇適當的教學方式與教學手段介紹中國歷史文化。 應具有比較豐富的中國歷史文化知識,並能準確、客觀地介紹和講授。 能講解列入聯合國世界遺產名錄的中國文化遺產。 能根據學習者的反饋及時調整所涉歷史知識的深度、廣度,以培養學習者進一步自主學習中國歷史文化知識的能力。 標準3.2 教師應了解中國主要哲學思想與宗教文化的基本知識,並運用於教學。 基本概念範疇: 儒學 中國佛教 道家和道教 先秦諸子哲學 宋明理學 中國宗教現狀的基本情況 基本能力: 應具有相關的中國主要哲學思想與宗教文化基礎知識,並能夠準確、客觀地介紹和講授。 能深入淺出地使學習者理解和掌握有關的中國主要哲學思想與宗教文化的基本常識。 能根據具體教學環境、教學目標、學習者的文化宗教背景及語言程度選擇適當的教學方式與教學手段。 能根據學習者的反饋及時調整有關教學內容的深度與廣度。 能掌握中國主要哲學思想、宗教文化與中國當代文化的聯繫。 能了解並介紹中國宗教現狀的基本情況。 標準3.3教師應了解中國文學與藝術的基本知識,並運用於教學。 基本概念範疇: 中國古代文學 中國現代文學 中國當代文學 中國書法、繪畫藝術 中國影視、戲曲、曲藝藝術 中國音樂藝術 中國園林與建築藝術 基本能力: 應具有較豐富的中國文學與藝術知識,並能準確、客觀地介紹和講授。 能深入淺出地向學生講授中國文學與藝術的基本概念,並舉例說明。 能根據學習者的文化背景、語言水平及個人愛好選擇多種的、恰當的教學方式與教學手段。 能將自己的才藝應用到教學中。 能根據具體的教學對象、教學目標選擇適當的教學材料,並能根據學習者的反饋及時調整有關教學內容的深度與廣度。 標準3.4 教師應了解中國民俗文化的基本知識,並運用於教學。 基本概念範疇: 傳統節日 飲食文化 服飾文化 民間工藝 婚喪禮俗 習俗與禁忌 地域民俗 基本能力: 1.能掌握中國民俗文化的主要內容及特點, 並準確、客觀地加以介紹。 2.能深入淺出地向學生講授中國民俗文化的基本常識,並舉例說明。 3.能根據具體教學環境、教學目的、學習者的背景、語言水平選擇民俗文化材料並以恰當的教學方式與教學手段介紹講解。 能根據學習者的反饋及時調整所涉及的中國民俗文化的內容。 標準3.5教師應了解中國國情的基本知識,並運用於教學。 基本概念範疇: 中國的民族 中國的地理 中國的政治體制 中國的經濟改革 中國的教育概況 中國的社會與環境 基本能力: 了解和關注當代中國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成就和發展情況,具備比較全面的中國國情知識,並能準確、客觀地加以介紹。 能將中國國情知識與漢語言教學恰當地結合起來。 能根據教學環境、教學目的、學習者的背景、語言水平選擇合適的教學方式與教學手段介紹中國的基本國情。 能妥善處理涉及中國國情方面的敏感性話題。 標準四: 中外文化比較與跨文化交際 教師應了解中外文化的主要異同,理解漢學與跨文化交際的主要概念,以及文化、跨文化交際對語言教與學的影響,並能夠將上述理論、知識應用於教學實踐。 標準4.1 教師應了解中外文明的特點及歷史。 標準4.2 教師應了解中外政治體制、法律體系的主要異同。 標準4.3 教師應了解世界主要宗教派別與世界主要哲學思想流派。 標準4.4 教師應具有漢學的基本知識,了解國外漢學研究的概況,並能應用於漢語教學實踐。 標準4.5 教師應及時了解當今世界的重大時事,並能恰當地應用於教學。 標準4.6 教師應了解文化與跨文化交際的主要概念,了解文化與跨文化交際在語言教學中的作用,並能運用於語言教學實踐。 標準4.7 教師應了解語用學知識,並將有關知識應用於培養學生交際能力的教學實踐中。 標準4.1 教師應了解中外文明的特點及歷史。 基本概念範疇: 文明與文化 文化的多元性及其分類 世界文明發展的主要進程和重大事件 世界文明的起源 世界歷史中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 世界重要文化遺產 國外重要節日 基本能力: 1.應了解世界文明的基本知識並能在教學中適當加以介紹。 2.應了解世界文明的發展過程並能聯繫中國文明的發展進行比較,適當運用於教學。 3.應了解世界文化的多元性及文化的分類,能在教學中體現出對不同文化的理解和尊重。 4.應了解世界文化史上的重大歷史時期、事件及有重要影響的人物,並能在講授中國文化時加以比較。 5.應了解世界重要文化遺產、外國的主要節日,並能與中國的相關文化遺產和主要節日進行比較。 標準4.2 教師應了解中外政治體制與法律體系的主要異同。 基本概念範疇: 政治體制的類型 中外政治體制的異同 中外法律體系的特點、主要內涵 基本能力: 1.應了解各種政治體制的特徵、世界主要國家的政治體制尤其是教師任教國的政治體制。 2.應了解各種不同的法律體系尤其是任教國的法律體系。 3.應了解中國與世界其它國家在政治體制與法律體系方面的異同,並適當地向學生介紹。 標準4.3 教師應了解世界主要宗教派別與主要哲學思想。 基本概念範疇: 世界主要宗教及其重要人物 世界主要宗教的教義、信仰與神話 世界主要宗教的禮儀、節日與聖地 世界著名宗教古迹與建築 世界主要哲學派別及代表人物 東西方哲學的主要異同 基本能力: 1.應了解世界主要宗教和主要哲學思想的基本知識,並能根據教學內容適當體現。 2.應了解世界主要宗教的禮儀、節日等,理解與尊重各種宗教習俗,並能適當運用於教學與交際。 3.應了解中西方哲學的主要異同,並能根據教學內容在教學中加以體現。 4.能與持不同宗教觀與哲學觀的人士進行友好交流。 標準4.4教師應具有漢學的基本知識,了解國外漢學研究的概況,並能應用於漢語教學實踐。 基本概念範疇: 1.漢學與傳教士 2.國外漢學研究概況 3.所在教學國家的漢學家及漢學研究 基本能力: 1.應了解漢學的概念內涵、研究對象、研究方法及發展過程。 2.應了解國外漢學研究的歷史與現狀,並能適當應用於教學。 3.應了解所在國家的漢學家及主要的漢學著作,並能恰當地應用於教學與交流。 4.應了解傳教士對漢學研究及中國社會各方面的影響。 標準4.5 教師應具備基本的世界知識,了解世界重大時事,並能合理應用於各種教學環境。 基本概念範疇: 世界重大時事 中外社會價值觀比較 世界主要文化風俗 基本能力: 1.能了解世界重大時事並運用於教學實踐。 2.能了解任教國的政治、文化基本情況,尊重當地的社會規範及價值觀。 標準4.6教師應了解文化與跨文化交際的主要概念,了解文化與跨文化交際在語言教學中的作用,並能運用於語言教學實踐。 基本概念範疇: 廣義文化與狹義文化 交際 跨文化交際 言語和非言語交際 交際失誤與交際失敗 文化間的相互影響 文化的形式與文化的多重性 文化休克 文化敏感與文化距離 基本技能: 能了解文化及跨文化交際在語言教學中的作用,在語言教學過程中具有跨文化交際意識。 能解釋在課文和教學材料中出現的各種文化概念。 能在安排課堂任務和課堂活動時考慮學習者的文化背景。 能根據學習者的文化背景和語言水平選擇適當的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 能在不同的文化氛圍下有效地開展語言教學。 能夠幫助學習者克服在語言學習過程中由文化的不同和交際失誤而引起的各種困難。 能夠在跨文化交際的場合下幫助學習者建立文化敏感意識。 標準4.7 教師應了解語用學知識,並將有關知識應用於培養學生交際能力的教學實踐中。 基本概念範疇: 語用及語用能力 會話結構 合作原則、禮貌原則 格萊斯的會話準則 得體性原則 言語行為理論 言語行為分類 基本能力: 1.能在語言教學過程中注重培養學生的語用能力。 2.能將教學與實際交際相聯繫,並能說明文化差異在跨文化交際中的影響。 3.能通過對比的方法對實際交際中的會話原則進行分析,從而理解會話的真正含義。 4.能結合教學內容,加深學習者對言語行為的理解,並提高學生正確使用語言進行交際的能力。 5.能根據任教國的文化準則來調整自己的言語行為。 模塊三:第二語言習得與學習策略 標準五: 第二語言習得與學習策略 教師應了解第二語言習得與學習策略的基本理論和知識,並能運用其指導漢語教學實踐。 標準5.1 教師應了解二語習得的主要研究領域及與相關學科的關係,熟悉其基 本概念。 標準5.2 教師應了解二語習得的基本理論和假說,並能運用於分析學習者的學習行為。 標準5.3 教師能了解母語對第二語言學習產生的影響,以及母語學習與二語學習的異同。 標準5.4 教師能理解顯性學習在第二語言學習過程中的作用。 標準5.5 教師能理解隱性學習在第二語言學習過程中的作用。 標準5.6 教師能理解影響第二語言學習的學習者因素。 標準5.7 教師能理解學習策略在第二語言學習過程中的重要性。 標準5.1 教師應了解二語習得的主要研究領域及與相關學科的關係,熟悉其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範疇: 習得與學習 第一語言、第二語言 母語、外語、目的語 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教育學 心理學 認知科學 基本能力: 1.能了解二語習得研究的對象、總體框架及主要組成部分。 2.能了解二語習得研究的跨學科本質及與相關領域的關係。 3.能結合自己的教學環境和教學目標,運用二語習得的基本概念分析自己的教學對象。 4.能運用二語習得的理論檢驗自己的教學實踐。 標準5.2 教師應了解二語習得的基本理論和假說,並能運用於分析學習者的學習行為。 基本概念範疇: 1. 對比分析 2. 偏誤分析 3. 中介語假說 4. 輸入與輸出假說、互動假說 5.監控模式、文化適應模式、信息處理模式、競爭模式 6.普遍語法假說 基本能力: 1.能了解二語習得的基本理論和假說。 2.能了解二語學習者的語言發展模式,領悟其對教學實踐的啟示。 3. 能運用二語習得的基本理論,分析和解釋漢語學習的一般過程。 4. 能運用偏誤分析的理論具體分析學習者在漢語學習過程中出現的偏誤。Rcc! 標準5.3 教師能了解母語對第二語言學習產生的影響,以及母語學習與二語學習的異同。 基本概念範疇: 語言的正負遷移 跨語言影響 語言處理與句子處理 言語感知與言語表達 辭彙認知 化石化與僵化 自動化學習 基本能力: 能了解母語學習與二語學習的異同。 能了解母語在二語學習過程中的影響和作用。 能了解並解釋影響語言正負遷移的各種因素,能分析和解釋學習者在漢語學習過程中的語言遷移現象。 能對比並發現漢語與其他語言之間的異同。 能舉例分析和解釋學生漢語學習過程中化石化與僵化的現象。 標準5.4教師能理解顯性學習在第二語言學習過程中的作用。 基本概念範疇: 顯性知識 顯性學習 顯性教學 自動化和有控制的語言處理 陳述性知識和程序性知識 基本能力 能了解顯性指導和顯性知識在第二語言學習中的作用、優勢與局限。 能了解目前有關顯性教學研究的局限。 能了解研究顯性二語學習的基本知識和手段,以及有關顯性知識作用的各種觀點。 能合理運用顯性二語學習的研究成果,提高教學質量。 標準5.5教師能理解隱性學習在第二語言學習過程中的作用。 基本概念範疇: 隱性知識 隱性學習 隱性教學 輸入、攝入、輸出 可懂輸入 反饋 輸入強化、意識提升、顯著性、頻率 伴隨性辭彙習得 互動、意義協商、可懂輸出 有意識地注意 基本能力 能理解輸入和互動對二語習得的影響及其優勢和局限。 能了解並說明學習者可以通過輸入和互動而習得第二語言。 能了解隱性二語習得研究的相關概念和研究手段。 能了解用以強化輸入和評估輸入的有關方法和策略。 能解釋二語習得中伴隨性辭彙習得的有關概念。 能合理運用本領域內的研究成果來提高教學質量。 標準5.6教師能理解影響第二語言學習的學習者因素。 基本概念範疇: 年齡和關鍵期假設 語言學能和智力 動機 態度 個性 焦慮 基本能力 能認識到學習者因素對語言學習的重要性。 能了解第二語言學習中有關學習者因素的主要研究成果。 能了解並解釋如何參考學習者因素來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 能參考學習者因素鼓勵和指導學習者在學習第二語言的過程中揚長避短。 能根據學習者的特點因材施教。 標準5.7教師能理解學習策略在第二語言學習過程中的重要性。 基本概念範疇: 語言學習策略 認知策略與元認知策略 社交策略與情感策略 學習風格 場依賴型與場獨立型 需求分析 學習環境與條件 成功二語學習者的特點 基本能力: 能了解有關學習策略的基本概念。 能了解影響學習策略使用的各種因素,認識學習策略使用與學習效果之間的關係。 能運用相關理論,在教學實踐中簡單分析成功與失敗的學習者在學習策略使用上的差異。 能了解和分析學生的學習方法和學習策略,並就其學習方法和學習策略提出改進的建議。 能對教學對象進行適當的漢語學習策略培訓,並能根據學生的學習方法和學習策略調整教學方法。 模塊四:教學方法 標準六:漢語教學法 教師能理解和掌握外語教學的一般原則和基本概念,並熟悉漢語作為外語教學的方法和技巧;教師能掌握漢語語音、辭彙、語法、漢字的基本教學原則和方法及聽、說、讀、寫的基本教學原則和教學技巧。 標準6.1 教師能理解並掌握有關外語教學的方法和技巧,並應用於教學實踐。 標準6.2 教師應掌握漢語作為外語教學一般原則和基本概念,並能應用於教學實踐。 標準6.3 在語音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語音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將漢語語音知識傳授給學習者的能力和技巧。 標準6.4 在辭彙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辭彙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將漢語辭彙知識傳授給學習者的能力和技巧。 標準6.5 在語法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語法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將漢語語法知識傳授給學習者的能力和技巧。 標準6.6在漢字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有關漢字的基本知識,具備將漢字知識傳授給學習者的能力和技巧。 標準6.7 在聽力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聽力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漢語聽力教學的能力和技巧。 標準6.8 在口語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口語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漢語口語教學的能力和技巧。 標準6.9 在閱讀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閱讀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漢語閱讀教學的能力和技巧。 標準6.10 在寫作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寫作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漢語寫作教學的能力和技巧。 標準6.1 教師能理解並掌握有關外語教學的方法和技巧,並應用於教學實踐。 基本概念範疇: 教學途徑 教學方法和教學技巧 傳統教學途徑與方法 人本主義教學途徑與方法 交際型教學途徑與方法 創新型教學途徑與方法 基本能力: 能理解上述各教學途徑和方法的理論背景、教學目標和目的、教師與學生的角色、課堂互動的本質、對學生情感的影響、語言與文化的相互聯繫、第一語言的作用、教材的作用以及教師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能理解並掌握語言教學中的三大側重點:注重語言形式,注重語言意義,語言形式與意義並重。 能辨別不同教學環境中的各種教學途徑與方法。 能根據教學目標與教學對象選擇不同的教學途徑與方法。 能說明自己在指定的環境里所使用的某種教學途徑與方法的合理性。 標準6.2 教師應掌握漢語作為外語教學一般原則和基本概念,並能應用於教學實踐。 基本概念範疇: 口語教學與書面語教學 接收技能與表達技能 語言能力與語言運用 語言知識與語言技能 交際能力 漢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與漢語作為外語教學 基本原則: 最大限度地為學習者提供漢語學習的機會。 引導學習者進行有意義的商討性、交流性學習。 最大限度地幫助學生減少漢語習慣性錯誤。 激發學習者漢語學習的興趣和潛意識。 培養學習者直接用漢語思維的能力。 培養學習者的漢語語言意識。 合理設置漢語典型情景。 培養學習者的綜合漢語技能。 培養學習者自主學習漢語的能力。 培養學習者的漢語社會語用功能。 基本能力: 能夠理解漢語作為外語教學的一般原則和基本概念。 能夠運用實例對一般原則和基本概念進行闡述。 能夠將教學原則應用於漢語教學實踐。 能夠將語音、漢字、辭彙、語法等漢語知識與聽、說、讀、寫等技能綜合應用於教學實踐。 能運用一般原則和基本概念對教學案例進行解釋和分析。 標準6.3 在語音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語音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將漢語語音知識傳授給學習者的能力和技巧。 基本原則: 注重針對學習者漢語語音學習中的問題進行語音教學。 注重針對不同母語學習者的語音學習難點進行漢語語音教學。 注重利用漢語發音原理的演示、描寫與說明進行語音教學。 注重語音教學中的實用性、交際性與趣味性。 注重語音教學中有意義的、大量、多樣的實際操練。 注重利用多種手段展開語音教學。 基本能力: 1.熟悉並掌握漢語語音的基本特點和知識,了解並準確運用描寫漢語語音系統的概念、術語等。 2.熟練掌握《漢語拼音方案》,並能運用漢語拼音進行漢語語音教學。 3.能根據學習者不同的學習目的、漢語水平,制定不同的漢語語音教學方案。 4.具備較敏銳的聽音、辨音能力,能及時發現學習者的問題;熟悉主要語種學習者學習漢語語音時的發音問題,並能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 5.熟悉「音素教學」、「語流教學」等漢語語音教學基本思路;熟悉並能運用漢語語音教學的常用策略、方法和技巧。 6.具備根據不同學習者、不同教學環境對漢語語音教學方法加以綜合、發展和創新的能力。 標準6.4 在辭彙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辭彙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將 漢語辭彙知識傳授給學習者的能力和技巧。 基本原則: 注重利用漢字形、音、義相結合的特點進行辭彙教學。 注重教學中解詞的淺顯、具體、準確、易懂。 注重結合具體語境進行辭彙教學。 注重理解辭彙的概念意義和特定語境下的含義。 注重利用對比、組合等多種手段以及遊戲、閱讀等多種方式進行辭彙教學。 注重教學中辭彙的科學重現。 基本能力: 1.熟悉並掌握漢語辭彙、詞義的基本知識和特點,了解並準確運用描寫漢語辭彙、詞義系統的概念、術語等。 2.了解漢語書面語辭彙和口語辭彙的差別和特點,掌握漢語的字詞關係,並能運用這些知識組織有效的漢語辭彙教學。 3.熟悉相關大綱;能熟練使用主要語文工具書,準備和組織漢語辭彙教學。 4.能根據學習者不同的學習目的、漢語水平,制定不同的漢語辭彙教學方案。 5.了解學習者漢語辭彙偏誤情況,熟悉主要語種學習者學習漢語辭彙的難點,並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 6.熟悉並能運用漢語辭彙教學的常用教學策略和方法、技巧。 不同的教學策略、方法和技巧進行語法教學。 7.具備根據不同學習者、不同教學環境對漢語語法教學方法加以綜合、發展和創新的能力。 標準6.5 在語法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語法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將漢語語法知識傳授給學習者的能力和技巧。 基本原則: 注重結構、語義、功能相結合的漢語語法教學。 注重語法形式與意義相匹配的認知解釋。 注重在交際活動中進行語法教學。 注重循序漸進、複式遞升的語法教學。 注重針對學習者語法偏誤進行語法教學。 注重語法教學的(師生)互動性、多樣性和趣味性。 基本能力: 1.熟悉並掌握漢語語法的基本知識和特點,了解並準確運用描寫漢語語法規則的概念、術語等。 2.了解和熟悉漢語教學語法的體系、內容,熟悉漢語語法項目的選擇、等級劃分與排列等。 3.能根據學習者不同的學習目的、漢語水平,制定不同的漢語語法教學方案。 4.熟悉並掌握漢語語法的主要特點,並能運用適當的教學方法和技巧進行教學。 5.了解學習者學習漢語語法偏誤的情況,熟悉主要語種學習者學習漢語語法的難點,並能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 6.能夠恰當選用 標準6.6 在漢字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有關漢字的基本知識,具備將漢字 知識傳授給學習者的能力和技巧。 基本原則: 根據漢字造字原理進行教學。 注重形、音、義相結合。 重視實用性、趣味性。 注重先認後寫、常用字在先、反覆重現等教學原則。 針對學習對象選擇實用而有效的漢字教學方法. 基本能力: 1.熟悉並掌握漢字的基本特點和知識,了解並準確運用相關概念、術語等。 2.了解漢語常用字和非常用字的構成情況。 3.能根據學習者不同的學習目的、漢語水平,制定不同的漢字教學方案。 4.了解主要語種學習者的漢字學習需求和困難,能有針對性地開展漢字教學。 5.了解漢字教學對漢語學習的重要性,了解漢字教學的基本步驟、規律和目標,並運用這些知識有效地指導漢字教學實踐。 6.了解漢字和漢語拼音在漢語教學中的互為運用的關係,熟悉漢語的字詞關係,以及漢字的認讀和書寫順序。 7.熟悉並掌握漢字教學的常用策略和方法、技巧等。 8.具備根據不同學習者、不同教學環境對漢字教學方法加以綜合、發展和創新的能力。 標準6.7 在聽力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聽力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漢 語聽力教學的能力和技巧。 基本原則: 注重精聽和泛聽教學相結合。 注重以聽為主,聽說結合。 注重可懂輸入與信息差相結合。 注重大量輸入和不斷練習。 設計聽力任務應考慮學習者的個體差異。 基本能力: 了解聽力課堂教學的各類活動。 了解聽力技能與其它語言技能的關係,並能與其他技能的訓練結合起來。 熟悉聽前、聽中、聽後的各種聽力任務類型。 能根據學習者存在的聽力理解障礙及時調整訓練方法。 能指導學習者掌握用以滿足實際交際需要的聽力技巧與策略。 能根據教學需要選擇和製作聽力材料。 標準6.8 在口語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口語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漢語口語教學的能力和技巧。 基本原則: 以培養口語交際能力為目標, 進行有指導的說話練習。 注重精講多練,提高學生開口率。 教學活動和交際任務的設計應接近學習者實際生活,反映真實的口語特徵。 注重流利性與準確度相結合。 注重機械操練與實際應用相結合。 基本能力: 能根據教學需要設計語言形式與語言功能相結合的口語任務及練習。 能根據學習者不同的學習目的、漢語水平及不同的教學環境採用靈活多樣的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 能設計適當的教學活動,最大限度地引導學習者在課堂上、小組討論中使用漢語。 能組織不同形式的語言實踐活動,提高學生參與各種口語活動的積極性。 應了解口語教學與其它語言技能的關係,並與其它技能教學相結合。 能根據課堂需要設計相應的口語水平評估與測試。 標準6.9 在閱讀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閱讀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漢語閱讀教學的能力和技巧。 基本原則: 精讀與泛讀教學相結合。 注重培養學生獲取信息的能力。 注重培養學習者運用自下而上與自上而下等不同閱讀策略的能力。 注重培養學習者在閱讀過程中使用元認知策略能力。 閱讀任務的設計要貼近學習者在現實生活中可能接觸的真實材料。 訓練學習者根據不同的閱讀目的,選擇適當的閱讀方法。 基本能力: 熟悉閱讀教學中的核心問題。 了解精讀與泛讀的特點,並在教學中應用相應的方法。 了解真實語料在閱讀中的重要性,並能在教學中選擇合適的語料。 了解教授閱讀的常用方法。 了解閱讀教學的不同環節,為閱讀前、閱讀中、閱讀後設計相應的任務和活動。 能運用不同的閱讀策略指導教學。 能理解默讀的重要性並在教學中對學生加以指導。 標準6.10 在寫作教學中,教師能了解漢語寫作教學的基本原則,具備 漢語寫作教學的能力和技巧。 基本原則: 注重寫作知識的教學與寫作實踐相結合。 注重寫作教學與其它技能教學相結合,強調寫作與閱讀教學之間的密切聯繫。 注重對寫作過程中各環節的具體指導。 注重採用教師評語、學生反饋和師生面談等形式對學習者進行指導。 注重寫作教學的實用性和應用性。 基本能力: 理解閱讀和寫作之間的聯繫,並運用於教學實踐。 熟悉不同文體形式和寫作方法,並運用於教學實踐。 了解寫作中的跨文化交際問題。 能採用合適的方式對學生的作文作出評價和反饋。 能對學生的寫作能力作出評定,能處理評分和分級過程中出現的特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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