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常犯的愛情7宗罪:輕信衝動誤解
導語:女人在愛情中會被戀情沖昏頭腦,常常犯錯,最終不但會增加兩人的矛盾,破壞兩人的感情,而且很可能導致甜蜜的破裂,戀情的終結。女人在愛情中常犯的七宗罪,你是否也在不經意間犯了呢?
女人常犯的愛情7宗罪:輕信衝動誤解
一、輕信:在甜言蜜語面前失去原則
案例:女孩A,把愛情看得至高無上。認為只要有愛,就擁有世界。於是不顧道德、輿論,當然更不在乎金錢、利益,愛上了一位不該愛的已婚男人。他比她大十五歲,她從來都沒有期望和要求他能給予什麼,認為只要兩個人相愛就行了。實惠的婚姻當然比不上浪漫的愛情。可是聖誕平安夜,她提前買好了禮物,希望能和他一起過,他回家了,因為他怕回家晚了不好交代,因為家裡有妻子和孩子。
他真的很像《手機》中的嚴守一,每次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關機,偶爾會蹲在廁所里給女孩小聲的打個電話。兩人在一起的時候,他也會在開機狀態下卸下電池,回家他會告訴太太手機沒電了。無數次這樣的行為終於讓女孩意識到這是一種黑暗的愛情,在你需要他的時候,他是不會陪在你身邊的。當她最終看清真相時,真是進退兩難。
分析:挑男友和買衣服是事不同而理相通。在你買衣服的時候,會睜大眼睛,貨比三家,不會因為店裡的店員讚揚你穿上他們的衣服效果多麼多麼好,就隨便打開錢包!挑衣服尚且如此,何況是選終身愛人。怎麼能小事清楚,大事反而糊塗了呢?
二、誤解:以為愛就是無盡的退讓
案例:美貌女孩B,在澳洲讀書的時候認識一個男孩,兩人開始戀愛,他很愛她,對她呵護有加,她卻總是任性胡為、亂髮脾氣,對他的疼愛漫不經心,總覺得他應當如此。終於,在戀愛一年半以後,男友在回國前正式向她提出了分手,女孩當時就懵了。男孩說:「我對我們的感情徹底死心了,你根本就不愛我。」直到這個時候,她才一個人默默想了一個星期,發現自己其實是那麼喜歡他。女孩哭著告訴他:「我知道錯了,我沒想到我的報怨和任性傷害到了你的自尊。」女孩要求複合。她打了無數次的電話,而他依然沒有回頭。
分析:信息社會了,愛情的變化速度已縮短到秒,能死心塌地愛你,實屬不易,還要撒潑打滾,顯然對自己、對別人都沒有正確的估量。
三、猶豫:永遠找不到最好的麥穗
案例:36歲的職業女性C,其頂頭上司是一個28歲的小夥子。兩人都有一次婚姻的經歷。他們是在工作中建立感情的,可以說感情沒有什麼經濟方面的雜質。可是,在確立關係4個月後,C的心裡漸漸有一些擔憂:他比我年輕,我們能走到頭嗎?
他有一個同性好朋友,在愛情上總是舉棋不定或者說總是尋花問柳,就是不想建立家庭穩定下來。C擔心她的男友和他在一起也會像他那樣。畢竟兩人之間存在著女大男小的問題,於是C舉棋不定了,她問自己「我和他能有一個未來嗎」?
分析:還用買東西打比方。商家的貨物雖然是永遠買不完的,但自己真正喜歡的就不多了。你只能在合適的時間挑最合適你的東西,考慮太多,就可能失去自己的最愛,難免留下遺憾。
四、盲目:為怕別人說閑話,是男人就嫁
案例:大齡女D,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年近30還未找到合心的愛人。本來她並沒有在意這個問題,但單位和家裡經常有人在背後指指點點說「老姑娘」之類的話,D忍受不了這些閑話,正好有人為她介紹男友。見面後,雖然覺得男方並不滿意,但為了不再聽閑話,想都沒想,就匆匆出嫁。婚後,矛盾極大,一年後,兩人鬧上法庭離婚。
分析:可買可不買的東西千萬不要買。如果你覺得這件貨品買不買都行,那麼就別買,買了多半要後悔,這一點多數人都有同感。如果連這個都不明白,那有一句閑話就必須聽:糊塗蛋。
五、衝動:一見鍾情墜入情網
案例:23歲的E,第一眼看見那個長頭髮的樂手,就愛上了他。現在還艱難地和他在一起。他們之間的一切習慣與愛好都是背道而馳的。他是個脾氣很暴躁的人,待人也很冷漠,從來沒有主動地關心過她。她卻剛好相反,改變自己的一切去遷就他,小心翼翼地關心呵護著他。絕望的她把一切可以給的都給了他,想不到一見鍾情卻換來這樣的結果!
分析:人有時候會碰到一見鍾情的東西,然後就鐵了心要買。我勸你最好冷靜一下,多轉轉,也許你會看見更好的。
六、發泄:因為某個男子的負心而遷怒於另一人
案例:25歲的F,五年前因為工作關係認識了一個有婦之夫,並因此從一個女孩成為一個女人。他告訴她會照顧她一輩子,可是不能給她婚姻。他的話深深刺傷了F的心,她帶著滿腔憤怒離開了他。
不久,另一個已婚男性走進她的生活。這次她發誓,一定要讓他放棄他的家然後再甩了他,讓他也好好嘗嘗失去的滋味。
終於,他跟妻子離了婚,準備同F結婚了。然而,他的所作所為卻始終無法感動她。於是在婚禮前夕,她選擇離開,把自己曾受到的痛苦拋給了另一個人。
分析:想發泄時要找對方式,即使用瘋狂購物來發泄情緒,也比用感情來報復強。傷人傷己,兩敗俱傷,何苦。
七、固執:有了一個標準,不再更改,自己跟自己過不去
案例:小Q,一直以嫁給有錢人為目標。但是如今卻認識一位志同道合而不富有的夥伴,居然還有結婚的衝動。但是面對自己給自己定下的規矩和標準,她還是忍痛離開了他。
後來,她找到一個CEO,也就是有時間掙錢沒時間花錢的那種人,連「跟她吃午飯」、「給她打電話」都必須寫進日程表否則就會忘掉的人。CEO是這樣求愛的:「我很喜歡你。明天我有個商務旅行,如果你願意和我在一起,就來機場找我。我可以順便休兩天假,和你一起出去玩。」
聽上去像一次面試:如果你對「我的女朋友」這個職位感興趣的話,明天就可以來上班了。女孩輾轉了一夜,終於擦乾淚水出現在機場,臉上有微笑,畢竟抓住了這個符合自己標準的男人。但心中很委屈——他根本不容她有矜持的機會。
編後:莎士比亞曾經說過:「沒有比服侍愛情更快樂的事。」也說過:「天下再也沒有比愛情的責罰更痛苦的。」是呀,愛情真的很複雜,女同胞們,以上關於愛情的七宗罪你們千萬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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