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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明白上帝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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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旨意有永恆的旨意,顯明的旨意,隱秘的旨意和許可的旨意。面對各自不同處境中的不同問題,神的旨意究竟是什麼?

本文唐崇懷牧師從什麼是神的旨意著手開始,藉助聖經中的經文分析,探討人所能夠明白的神的旨意,以有限的人生來認識無限的上帝。

《聖經》說:「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命記》29:29)

由此可知,信主的人在某方面,對上帝的旨意是可以明白的,因為凡《聖經》所啟示的真理,都是上帝要信祂的人去明白的。從另一方面來說,至於有關上帝隱袐的事,那是屬於上帝本身,而不是屬於可以過問的範疇,尚不需要明白。那麼,我們所討論,有關上帝的旨意的事,應該限定於我們所能知道的事,就是上帝明顯的事這一方面了。當我們談到上帝的旨意的時候,我們應該從以下四個方面著手,予以解釋:

NO.1

The will of God is enternal .

上帝永恆的旨意

即是指上帝亘古所預定的事,必要按照祂的旨意與計劃,在祂的一定時間裡得以成全,成為一個事實。那是上帝的創造與在耶穌基督里的救贖工作。(《約伯記》23:13-14;《以弗所書》1:4-6)

NO.2

The will of God"s secret

上帝隱秘的旨意

即是指上帝所命定的旨意,是深藏在祂心裡,為世人所不能知道,也是不能過問的,那是我們不能領會的事,就如耶穌被賣,祂的門徒猶大怎樣出賣耶穌基督,上帝隱袐的旨意,是人所不能了解的,我們只能接受所發生的事實。(《申命記》29:29;《馬太福音》27:3-5)

NO.3

God"s will

上帝顯明的旨意

即是指聖經所啟示的真理與耶穌的福音與作為,這是可以知道的記載與事實。就如使徒約翰所說:「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20:31),(參《申命記》29:29;《路加福音》22:23;《使徒行傳》2:22-24)

NO.4

Allow the will of God

上帝允許的旨意

人類的不信與惡行,悖逆與離道,這些事情的發生,都是出於罪人的硬心與背道,及濫用他們的自由,但這些事情的發生都有上帝所允許的旨意。因為它不但是上帝所允許的,同時也有祂負面的引導與美意的存在。(《創世記》50:20;《羅馬書》1:28-32;9:15-16)

以下所要討論的有關明白上帝的旨意,只限於上帝顯明的允許的旨意這兩方面。在還沒有討論怎樣明白上帝的旨意以前,我們得先要指出,誰是可以明白上帝的旨意的人?我們應當知道,一位要明白上帝的旨意的人,必須是一位認識自己的人,一位要認識自己的人,必須是一位認識上帝的人。唯有認識上帝的人,才是一位認識自己的人。因為在認識上帝與認識自己之間,是建立在與上帝之間的中保的關係,就如聖經所說「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祂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提摩太前書》2:5-6)所以說,一位要認識上帝,因而認識自己的人,不能不認識這一位世人與上帝之間的中保耶穌基督,因為相信祂,就成為上帝的兒女,因此才能明白上帝的旨意。

以下是基督徒要怎樣明白上帝的旨意的基本及必要的條件:

第一 . 凡合乎《聖經》的教導都是上帝的旨意

我們相信《聖經》是上帝所啟示的真理,是一切關於信仰與行為、思維與生活、學說與理論、道德與倫理的最高準則。其目的是要相信耶穌的人,知道上帝的計劃與心意。好叫我們了解祂的啟示和教導,叫我們得著得救的智能,信耶穌作為救主,得著永遠的生命。以致我們行事為人合乎主的心意,蒙祂的喜悅。所以說,凡是合乎聖經的教導與真理的指引,都是上帝的旨意。「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後書》3:16)。

反過來說,凡是出於私人的意見,俗世的道理,人文的理論及那相對的看法,都不是上帝的旨意。(參《約翰福音》8:31-32;《哥林多前書》6:12-20、7:19-24;《加拉太書》5:1)。

第二 . 凡出於上帝的話語,通過聖靈印證的事都是上帝的旨意

《聖經》說:「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上帝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上帝的靈來。」(《約翰壹書》4:2)因此我們可以知道凡是聖經所記載的內容與事實,上帝就藉著祂的聖靈通過聖經的話語向我們動工,印證上帝的應許與諾言是真實與正確的。那就是出於上帝明顯的旨意。「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上帝之民被贖、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以弗所書》1:13-14),所以凡我們生命行蹤與途徑,都要依靠主的話引導與聖靈同工,以便我們內心得到印證,我們所作的都是出於上帝的旨意。「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愛的、有的、可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上帝、就必與你們同在。」(《腓立比書》4:8-9)。

反過來說,凡不是真理及沒有聖靈的同工的事,都不是出於上帝的旨意。(參《羅馬書》8:14-16,26-28;《約翰福音》14:16-17)。

第三 . 凡是榮耀上帝,使人得益的事,都是上帝的旨意

基督徒生命的目的是為了要榮耀上帝的名,行事為人都要討主的喜悅,此為生命的中心思想。況且我們的身體與靈魂,或生或死,都是屬於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所以我們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要榮耀主而作的,就如聖經所說:「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無論作甚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哥林多前書》10:31;《歌羅西書》3:23)

所以說,凡是符合《聖經》的教導,能造就人的事,而使人得到益處,上帝的名得到榮耀的事,都要去作,這就是完成上帝在我們身上的旨意。

反過來說,凡我們所行的事,如不是對人家有助益或羞辱主名,叫人跌倒的事,都不是上帝的旨意。(參《哥林多前書》10:31-33;《歌羅西書》3:22-24;《彼得前書》4:7-11)。

第四 . 凡是屬於心靈平安與喜樂的事,都是上帝的旨意

我們不但因為耶穌的救贖成為重生的人,也因為聖靈藉著上帝的道成為得救的人。因此,凡是聖靈藉著主的話在我們心中所做的事,都有平安與喜樂的心靈。只要我們所作的事是合乎聖經的教導與主的心意,主必賜給我們平安的靈與喜樂的心,使我們所作的事越作越有主的同在與內心的喜樂。

反過來說,凡不是合乎上帝旨意的事,我們越作越沒有平安,越作越沒有喜樂,那就不是上帝的心意。因為凡不是出於真理的,必有多方面的阻礙,而越走越不順利。那就不是出於上帝的旨意。「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所以說,聖靈的內證與順利的途徑都是出於聖靈的引導。「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賜平安的上帝、就必與你們同在。」(《羅馬書》8:9;《約翰福音》14:27;《腓立比書》4:4、9)。

第五 . 凡是主內的肢體所認同與同證的事,都是上帝的旨意

「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羅馬書》8:14-16;《馬太福音》7:20-21),因此,我們可知,聖靈不但是賜平安與喜樂的靈,也是賜給主信祂的人,有同心與同證的靈,因此我們可以分辨何謂上帝的旨意。因為聖靈要引導我們知道所作的事,是否出於上帝的旨意,同時祂也要給當事人同樣受到聖靈的感動,印證所作的事是否出於上帝的旨意。且說,主內的肢體的認同與印證,也是了解是否上帝的旨意的重要關鍵。

反過來說,凡我們所做的事,如果不是出於上帝的旨意,及教會肢體的認同與同證,那麼,我們就不應去做。(參《羅馬書》8:14-16;《使徒行傳》5:32;《約翰福音》15:26-27;《約翰壹書》5:7)。

第六 . 凡是屬靈長輩給予的指引與規勸,都是上帝的旨意

上帝在基督里,不但賜給我們一些屬靈的肢體,同時也在教會裡賜給我們一些屬靈的長輩與領袖,使我們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的身量。這些屬靈的長者與成熟的基督徒,都是我們屬靈上的導師與模板,我們可以從他們的身上與經驗上,學習到真道的知識與屬靈的經歷。所以他們的見解與建議、勸勉與警告,都可以幫助與指引我們明白上帝的旨意。「你們年幼的、也要順服年長的。就是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因為上帝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得前書》5:5),(參《以弗所書》4:12-16;《約翰弍書》1-3)。

反過來說,凡拒絕屬靈長者的規勸,而自行己道者,都不是出於上帝的旨意,故得予以警戒。

第七 . 凡是經得起時間考驗與持久不變的真理都是上帝的旨意

《聖經》不變的真理與持久的事實,是經得起時間的考驗,與時勢的變遷,使我們知道我們所相信的上帝,是信實可靠的真神。上帝是不誤事,也不因環境而改變,因為祂是永不改變,而他的慈愛是永遠長存的救主,所以我們這相信祂的人也要在所行的事上學習忍耐與等待,因為時間是最好的證人,上帝能夠叫我們經歷所想不到的神跡與奇事的出現,最要緊的是否我們有足夠的信靠、順服、忍耐與等待的人,在主的時間內,使祂的旨意得以完成,事情得以成就。「如經上所記、『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祂,......你當等候耶和華、遵守他的道、他就抬舉你。」(《哥林多前書》2:9;《詩篇》37:7、34)

反過來說,凡不能經得起時間的考驗,不是出於上帝的旨意的,必定隨時間的消逝後而消逝的。(參《傳道書》3:1,8:16;《路加福音》2:4;《約翰福音》7:30,10:23,13:1)。

結論:基督徒要怎樣才能明白,在我們所作所為的是合於上帝的旨意,我們可以從以上七點的建議作正反面的思考與較量,必能分辯什麼是上帝的旨意。

「願賜平安的主、隨時隨事親自給你們平安.並願所有誠心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都蒙恩惠。」(《帖撒羅尼迦前書》3:16;《以弗所書》6:24)。

附 注 :

唐崇平牧師為改革宗神學院榮譽院長。

視頻 | 耶穌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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