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洪波:無論早晚,正義必須到來
美國參議院全票通過法案,為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排華法案等歧視華人法律表達歉意,這被視為遲到的公正。 「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據說是流行於英國司法界的格言,現在也深為國人所熟知,被人反覆引用。每當我們面對顯然的非正義不能及時改正,這個格言就會響起。然而,如果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那些為歷史不公正而做出的努力,豈非失去了恢復正義的意義? 「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畢竟是一句格言,一個形容格式的話語而已,而非一個法理學的結論,一個可被證明的邏輯論題。它可以提醒人們恢復正義不可拖延,但不等於拖延既已發生,那麼正義就不可再得,從而改變也失去了意義。 在正義不可拖延的意義上,「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因為那是知其為非而無所努力;在改變不公正的意義上,正義與非正義有明確的界限,遲來的正義仍然是正義。 在美國參議院通過道歉法案後,推動眾議院通過道歉法案,推動白宮就歷史上的排華行為作出表示,將依次展開。就歷史的錯誤進行道歉,這在很多國家都已發生。這些道歉,有些是針對特定的族裔,有些是針對外國人民,有些是針對本國民眾。無論受害者群體在哪裡,只要國家或政府的行為帶來群體性的傷害,道歉就是一種應有的態度。 道歉不是追究罪行,而是良心上的表示。罪行的追究是有時效的,而且也需要明確的主體,經常是具體的人。歷史上所發生的錯誤實際上難以補償,罪行也往往無從追究,而作為道德體現的正義恢復、良心醒悟沒有時限,一個國家、一個政府、一個民族如果曾經犯下罪錯,那麼償還道德與良心上的債務,永遠是需要的。 二戰後德國向猶太人和以色列反覆表示道歉,請求「寬恕德國人的所作所為」,被視為歷史反省的典範。而日本對二戰期間行為的有限道歉以及不時反覆,則使東亞民情陷入反覆糾結之中。一個典型的例子是慰安婦問題,2007年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表示日本軍隊不對強迫婦女成為慰安婦負責,不僅激起亞洲相關國家憤怒,而且美國國會也作出回應,要求日本政府正式承認其軍隊奴役慰安婦,並正式道歉。 在美國,1988年里根總統向二戰中被監禁的美國籍日本人正式致歉,1993年國會為一個世紀前推翻夏威夷王國道歉,2007年多個州為歷史上曾經有過的奴隸制道歉,2008年國會眾議院為奴隸制以及延伸至20世紀中期的種族隔離道歉。在澳大利亞,2008年陸克文總理對歷史上發生在原住民身上的殘忍事件道歉。這些遠不是國家道歉的全部。 每一次國家和政府道歉後面,都有著公民活動的鋪墊,都有著社會認識的進步,都使人看到文明在國家政治層面的繁育。對於政府來說,為眼前的某件具體的事情表示歉意,相比為某個歷史罪錯道歉,要容易得多。這不僅是因為「過去的就讓它過去,不必揭開歷史的傷疤」,而且可能是認為「責任有分期」,現在的人不必為歷史負責。 我們應當為前輩所犯的罪錯負責嗎?回答是有爭議的。「我從來沒有擁有過奴隸」,「殺害猶太人時這個世界還沒有我」,「人不能為沒有參與其間的行為負責」。這裡面有一套嚴密的邏輯,戰後出生的德國人、日本人,以及拒絕為歷史不公正行為道歉的任何人,都可以引之為據。而按照現在一種通行的道德主張,人僅能承擔其自我選擇的行為所產生的後果,人作為道德主體獨立而且自由。而另一方面,政府被賦予中立無偏地治理社會的意義,而非考慮社會的良善。從而,美德不具有共同標準而成為個人選擇上的偏好,「集體責任」、「歷史責任」以及「道德政治」等更加不必存在。 無論作為道德主體還是法律主體,「個體獨立而自由」無疑具有巨大的解放意義,並且成為近代以來定義人這個概念的第一義項。然而,人又生活在社會中,生活在歷史中。所有人都會同意子女對父母存在責任,而父母並非子女所選擇;所有人也會同意國家關照國內公民比國際援助有更大的義務。 歷史罪錯在很多國家都曾經發生,也許每個國家都有其「歷史遺留問題」。這些問題,有時是顯而易見的,有時是隨著歷史認知和文明觀念的演進而被發現,因此,是否道歉不僅考驗相應國家和政府的道德勇氣,也標誌其文明水平。 美國參議院就歷史上的排華法案作出道歉,不必視為國家道歉的典範,但也不能因其「遲來」而認為沒有意義。也許,我們會看到更多的國家道歉行為,人類的文明程度、人類政治的道德尺度,已發展到能夠展開國家、政府和民族自我反省的水平。面對眾所周知的歷史錯誤,採取迴避乃至否認的態度,將越來越顯得冥頑不靈。(作者系長江日報評論員) |
來源: 南方都市報 | 來源日期:2011-10-11 | 責任編輯:向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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