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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論》經典(三)

《大乘起信論》經典(三)

  原典

  心生滅者,依如來藏(1)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2),非一非異(3),名為阿黎耶識(4)。此識有兩種義,能攝一切法(5),生一切法(6)。云何為二?一者覺(7)義,二者不覺義。

  注釋

  (1)如來藏:梵文叫Tathagatagarbha的意譯。藏,乃合藏或胎藏之意,指眾生的自性清凈心中蘊含有如來的一切智慧功德及一切成佛的因素,即佛性,是大乘佛教對眾生心的又一規定性。世親在其所撰《佛性論·如來藏品》中對如來藏的含義作了三種解釋:一、所攝,世間一切眾生皆為來之性,即真如所攝;二、隱覆,如來之性被眾生的煩惱所隱覆不顯,故名曰藏;三、能攝,真如實性雖隱藏在眾生煩惱之中,但仍含蘊有如來的一切功德。《起信論》把如來藏作為最重要的中心範疇,展開了它的如來藏(真如)緣起論,肯定有生滅的染心,依託於不生滅的如來藏(自性清凈心)而有。宛如不動水,因風起浪而作動水。動靜雖殊,水體是一。即是說,如來藏是不生不滅與生滅的和合體。

  (2)不生不滅輿生滅和合:指如來藏清凈心,與之相對的「生滅」,指七識染心。和合,不相離之義,這裏指不生滅的清凈心與生滅的染心不相舍離,非是兩體。

  (3)非一非異:非異,指真如理體隨緣而動,與生滅無異,故說非異;非一,指真如理體雖隨緣而變,而其真性恆常不變,與生滅不同,故說非一。此即說明本體與現象為一體二面,同體故非異,性質差別故非一。

  (4)阿黎耶識:梵文Alaya-Vijnana,又譯為藏識、阿賴耶識、無沒識等。關於此識,佛家諸說有不同理解與界定,在《起信論》中特指染凈和合、體一義異的一種複合識。

  (5)攝一切法:阿黎耶識處生滅門,具有生滅與不生滅,染與凈,不覺與覺等義,所以包括一切萬法。

  (6)生一切法:真如門無能生義,阿黎耶識處能生的生滅門,故說能生。因其和合染凈,覺不覺二義,二者矛盾互動,構成由凈轉染,由覺轉迷的流轉相和由染還凈,由迷返覺的還滅相。依此雙向的生成運動,而謂之生一切法。

  (7)覺:梵文Bodhi,又譯菩提。有覺察與覺悟二種含義。覺察即察知惡事;覺悟即開悟真理。大乘佛教把覺悟視作成佛的標誌。

  譯文

  辨覺義

  首先,所謂「覺」,是說良性清凈心的本體,遠離一切妄念。遠離妄念,就如同虛空一樣,無所不在,無所不包,這時一切境界,真俗無礙,平等一如,也就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而說有本覺的概念。為什麼呢?本覺的義含,是相對於始覺而言的,因為始覺從體性上說即同於本覺。

  所謂始覺,是由於本覺受薰而產生不覺,由不覺而產生與之相對待的始覺。

  又因為徹悟到心為萬法的根源,稱為究竟覺。如沒有徹悟到萬法於心上生,即稱為非究竟覺。

  關於「覺」的含義的這種分疏,是什麼意思呢?例如,一般的凡夫,能夠覺知到前念的錯誤,而能防止以後妄念繁生。這雖然也叫做覺,但由於沒有徹悟心源,事實上也還是不覺。

  又如聲聞、緣覺二乘以及初住菩薩等,他們都能夠覺知到有念、無念的體相差異,消除有、無、我、法的差別,因已舍離貪、瞋等煩惱和分別順、逆、苦、樂等執著,類似於真覺,所以叫相似覺。

  又如證得法身的諸菩薩等,能夠覺知萬法唯識,一切念境皆空,再離此空相,因而捨去了心念上一切麤念分別的執著,所以叫隨分覺。

  至於修習十地已盡的菩薩,圓滿地完成了六度萬行,能夠一念間與真如契合,能覺知一切煩惱分別均由「心」中無明初動,而心本沒有初動相狀。這種覺知已遠離微細難知的無明生相,能徹見本有的佛性,使心湛然常寂,達到最終的覺悟,叫做究竟覺。因此,佛經中說:「如果眾生,能夠觀照到無念的道理,就是趨向如來智慧。」

  上面說到覺心初起,實際上沒有初起之相可言:而為方便施設,而說知初相,就是指覺知最初本來就是無念,因為妄念乃是心的虛妄產物,回歸本覺的覺心初起即是無念。一切眾生,雖具本覺,但不能名為覺,因他們從本以來,念念不斷,從未離念,所以才說他們無始以來,為無明所覆。如果證得無念本覺,則會覺知一切眾生的心相:生、住、異、滅,並體悟到它們在無念上原是平等一如的,所以也就沒有不覺與始覺的區別。因為上述生、住、異、滅四相,同時存在於妄念之中,都沒有自己的實性,只是本覺自我認識過程中的不同狀態和表象而已,與本覺沒有體性上的差別。

  再次,本覺隨染法薰習,分別生起二種不同的相。這兩種相與本覺之體互不相離。哪兩種相呢?一是智凈相,二是不思議業相。

  所謂的「智凈相」,即指依本覺內薰和教法外緣的力量,依佛法正理如實修行,圓滿六度萬行,破除阿賴耶識(的生滅相),斷滅相繼不絕的塵心妄念,顯現純凈無染的本覺之性。這是什麼意思呢?因為一切心識活動之相,都由無明所致。而無明之相,又不離本覺之體,所既是不可壞滅的,又不是不可壞滅的。就好像大海之水,因風起浪而波動。水相與風相互不相離。但大海水的本性是不動的,如果風止息,那麼水中波浪的動相也就止息,而水的濕性卻不會壞滅。同樣,眾生自性清凈的本覺之心,因為無明風的吹動,生起識的波浪,本心與無明,都無形相可得,它們也互相依存,不相舍離。本覺之性本來不動,如果無明風滅,則生滅相續的心相也就會停止,而無明曾經依存的智性不會壞滅。所謂的「不思議業相」,指由於「智凈相」薰習之力,而表現出的各種各樣的勝妙境界,即無邊無量的功德之相,常恆不斷。它因眾生根機不同,隨機示現,自然感應,使他們獲得種種利益。

  又本覺自體的相狀,有四種大義,可比作無形無礙的廣大虛空,又如同清凈無塵的明鏡。

  有哪四種大義呢?

  一是如實空鏡,如明鏡自身本無影像,也無能照、所照的分別,本覺自體遠離一切主客觀所幻化的妄相,沒有任何事物和現象可以顯現,所以沒有覺照的功能。

  二是因薰習鏡,指如實不空。即一切世間的現象都可以在本覺之中顯現。這種顯現,既不是本覺自生自出的,而是有待外薰而有的:雖說是外薰而有,又不可說是離本覺功能而外來的。既然有現象顯現,所以不可說無:雖然說它是現象,而現象又沒有自性,而足以本覺為體,它恆常住於一心之中。因為一切現象即是真如實性的表現。又本覺雖然顯現一切染法,而自體又不為染法所污染,所以說本覺不動,具足無量無邊的清凈功德,可以從內薰習眾生,使之趨向菩提。

  三是法出離鏡,由於本覺的不空屬性,使眾生出離煩惱障和智障,也遠離一切生滅、不生滅和合的狀態,達到純凈無染,智慧光明。

  四是緣薰習鏡,指基於法出離境的緣由,即能普遍觀照眾生的心識活動,使他們修習善根,並隨機示教,以作眾生覺悟的外緣。

  原典

  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1),無所不遍。法界一相(2),即是如來平等法身(3)。依此法身,說名本覺(4)。何故?本覺義者,對始覺(5)義說。以始覺者,即同本覺。(6)

  始覺義者,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依不覺故說有始覺。

  又以覺心源(7)故,名究竟覺(8);不覺心源故,非究竟覺。

  此義云何?如凡夫人,覺知前念起惡故,能止後念,令其不起。雖複名覺,即是不覺故。

  如二乘觀智(9)、初發意菩薩(10)等,覺於念異(11),念無異(12)相,以舍粗分別執著相(13)故,名相似覺(14)。

  如法身菩薩(15)等,覺於念住(16),念無住相,以離分別粗念相(17)故,名隨分覺(18)。

  如菩薩地盡(19),滿足方便,一念相應(20),覺心初起,心無初相(21),以遠離微細念由故(22),得見心性,心(23)即常住,名究競覺。是故修多羅說:若有眾生,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故。

  又心起(24)者,無有初相可知,而言知初相者,即謂無念。是故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說無始無明(25)。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

  異、滅(26),以無念等故,而實無有始覺之異。以四相俱時而有(27),皆無自立(28),本來平等,同一覺(29)故。

  複次,本覺隨染(30)分別,生二種相,與彼本覺不相舍離。云何為二?一者智凈相(31),二者不思議業相(32)。

  智凈相者,謂依法力薰習(33),如實修行,滿足方便故,破和合識(34)相,滅相續心(35)相,顯現法身,智淳凈故。此義云何?以一切心識(36)之相,皆是無明。無明之相,不離覺性,非可壞,非不可壞(37)。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舍離。而水非動性,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故。如是眾生自性清凈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舍離。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38)不壞故。

  不思議業相者,以依智凈(39),能作一切勝妙境界。所謂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隨眾生根,自然相應,種種而現(40),得利益故。

  複次,覺體相(41)者,有四種大義,與虛空等,猶如凈鏡。

  云何為四?

  一者如實空(42)鏡,遠離一切心境界(43)相,無法可現,非覺照義故。

  二者因薰習(44)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不出不入(45),不失不壞(46),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47),具足無漏,薰眾生故。

  三者法出離鏡,謂不空法,出煩惱礙(48)、智礙(49),離和合相,淳凈明(50)故。

  四者緣薰習鏡,謂依法出離故,遍照眾生之心,令修善根,隨念示現故。

  注釋

  (1)虛空界:虛無形質,空無障礙,周遍一切處,名虛空。此指真如理法界或本體界。由於《起信論》講本覺,所以又喻指本覺的無限性。

  (2)法界一相:指一切現象,雖千差萬別,但就體性上說,都是真如之相,故謂一相。

  (3)法身:梵文口才Dharmakaya,佛的三身之一,通稱佛之真身,即以佛法為身乃佛法的人格化。

  (4)本覺:眾生心體,自性清凈,離一切妄想,有靈明覺知之性,非假修習而成,是眾生本有之性德,指眾生先天本有的覺悟。

  (5)始覺:指眾生後天修行始得的覺悟。始覺並非本覺以外的一種認識能力,而是依本覺之體,在與不覺相對待的雜染位上,向上實現自我認識,還契心源的一種本覺活動。

  (6)以始覺者,即同本覺:指始覺與本覺從體性上說沒有差別,始覺就是本覺處在不覺雜染狀態下的一種自我覺醒。

  (7)心源:心為萬法根源,心源即指萬法所產生的最初狀態或未髮狀態,行相極為微細。

  (8)究竟覺:斷盡根本無明,得到究竟真覺,亦即指證得如來圓智。這是本覺自我認識運動的最高階段,即完成了自我認識,與自體合一的狀態。

  (9)二乘觀智:指佛教中聲聞、緣覺二乘,觀照一切法的智慧。

  (10)初發意菩薩:指菩薩修習十位中的初發心住菩薩。

  (11)念異:唐譯本為有念無念體相別異。指能區別有念的覺性與無明的妄念,這時雖然我執已破,無念的法執尚存。

  (12)念無異:即是泯滅有無、我法等差別,但未證法空之理。

  (13)粗分別執著相:粗分別指因善惡不同而起的貪瞋等分別;執著相,即指因違順境界不同而分別執著。

  (14)相似覺:覺知見思之惑而能斷之,獲得類似的覺悟,是始覺向本覺回歸過程中的最初階段,尚有一些無明的微細妄念未斷,還沒有得到真覺,所以名相似覺。

  (15)法身菩薩:指初地以上,能斷一分無明即證一分法身的菩薩。

  (16)念住:唐譯本為念無念。指能覺知到一切法都是由於「能見」的意識所生,所以不起心外粗執分別,但尚有染凈法的分別執著存在,離無染凈對待的究竟覺尚差一格。

  (17)分別粗念相:比前「粗分別執著相」更進一層,前約境上起分別,此約心念上說。雖不於境上(心外)妄起分別,仍有念上的染凈分別。

  (18)隨分覺:分分斷無明,分分得真覺。即指始覺向本覺回歸運動中的第二階段,部分地斷除無明,部分地證到真覺。

  (19)菩薩地盡:指圓滿修習完成了菩薩的十個階位,達到覺悟窮盡的境界。

  (20)一念相應:指於瞬間與真如契會。

  (21)無初相:與真如契會,是覺性的作用,故說覺心初起,但又不可以說,與真如契會是由迷到悟,因為覺心雖起,實是本覺自我認識的實現,迷時覺性已在,所以迷盡覺起,只是本覺的自我覺醒,契會真如,只是一種復歸,從這一意義上,不可謂之初起。

  (22)微細念:指無明風動的最初一瞬,微妙難知,故名之。

  (23)「心」,《資》、《磧》、《普》、《南》、《徑》、《清》本均作「心性」 。

  (24)心起:指上文覺心初起。

  (25)無始無明:無明即愚痴,不能了知佛法的一切意識活動。無始無明,指無明為一切染法之根源,再無其他染法開始於無明之先。本論把尚無分別的「心動」或抽象的「念起」視為「無始無明」

  。

  (26)生、住、異、滅:佛教中用以表示有為法的四相。生,謂生起事物;住,謂安住事物;異,謂衰變事物;滅,謂壞滅事物。這四相分別表示由真如緣起生滅事物的四個階段。

  (27)俱時而有:指證得無念時,則知有為法四相均為妄念所現,虛幻不實,所以沒有前後體性的差異。

  (28)無自立:無自性,無自體可立之義。

  (29)同一覺:指有為法四相,從體性上說,同屬一真如本覺。

  (30)隨染:隨順污染之法。

  (31)智凈相:唐譯本為凈智相。指本覺內薰無明,返染成凈之相。

  (32)不思議業相:指本覺業用之大。

  (33)法力薰習:指本覺隨染而內薰還本的凈薰習力。通常可分為二種。一是本覺法薰習,指本覺內薰不覺,使之由迷向覺,由流轉向還滅。二是教法薰習,指通過對世間善法,

  佛教經籍的學習,及善知識教示等,由外向內薰習,又稱現行種子。

  (34)和合識:即上述生滅與不生滅和合的阿黎耶識。

  (35)相續心:唐譯本為轉識。泛指前七識,具有因果相續不斷的特徵。

  (36)識:與心體相對應,指心體受染後的染相,共具八識。

  (37)非可壞,非不可壞:無明無自性,以本覺為體,二者關係是非異(從體性上說);無明即迷,即生滅,本覺即悟,即還滅,二者的意義非一(就功能上說)。以本覺為體,性體恆常不滅,所以說非可壞;與本覺功能非一,返迷成覺,則無明相滅,所以說非不可壞。

  (38)智性:即智慧之本性,此指本覺的理體,謂生滅相續之心相可以斷除,而本覺之理體不會壞滅。

  (39)「凈」,《石》本作「凈相」。

  (40)「現」,《金》本作「見」。

  (41)覺體相:覺體指本覺,覺體相即本覺的相狀。

  (42)如實空:指真如實體本無妄法之義,此處空即空妄之義。法藏《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雲:「內真如中,妄法本無,非先有後無,故云如實空。」

  (43)心境界:心指能分別的妄心,境指所分別的認識對象,亦是妄境。此多指虛妄不實的虛妄心境。

  (44)因薰習:指本覺具有顯現一切事相(因),與從內部薰習來生成悟的功能。即指本覺之用。

  (45)不出不入:不出,意指本覺顯相的作用不是自出的,而是有待外緣薰習而表現的。不入,指本覺雖待外緣而顯相,但事相若無本覺為體,也無從顯現,所以說,顯相功能又不能說是外入的。既待外緣又不外入,像鏡子一樣,無相(外緣)不顯,無鏡亦無法顯。

  (46)不失不壞:不失,即指由主客(心、境)所緣起的現象既然存在,所以不能說無。不壞,意指因緣所起的現象無自體(自性空),而與真如本覺同體,所以不可變滅。

  (47)智體不動:智體指本覺,不動指無染。

  (48)煩惱礙:又稱煩惱障,二障之一,;對於所知障而言。指以我執為首的貪、瞋、痴等煩惱。因其擾亂有情,障礙人們成就涅盤,故名。

  (49)智礙:又稱所知障。以法執為首的無明,障礙人們對真理的認識與菩提的成就。其體為根本無明。

  (50)淳凈明:離和合相,名曰淳;無惑染,名曰凈;出無明,名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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