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周易淺述-清-陳夢雷 > 3-周易淺述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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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淺述卷二翰林院編修陳夢雷撰比比卦。下坤上坎。以二體言之。水之在地上、親切無間、有比之象。 又卦以九五一陽為上下五陰所親附、亦比之義。故曰比也。比卦次師。按、序卦、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人類既多、必相親附而後能安、比所以次師也。卦以九五為君象、陽剛中正、為眾所歸、相親相輔。但當自審於先、不可失之於後。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以五為比之王、五陰皆求比之。 初以先而吉。上以後而凶。二以應五為自內。四以承五為外比。故皆吉。 唯三失其所比、離五既遠、而應於無位之上、所以傷也。此六爻之大略也。 比。吉。原筮元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比、親輔也。卦以九五一陰為上下眾陰所歸、以一人而撫萬邦、以四海而仰一人、故有親輔而吉之象。原筮、再筮也。蒙卦坎一陽在下曰初筮、比坎一陽在上曰原筮。比本坤卦、以再筮得乾之五。具乾之與坤之永貞、故有原筮元永貞無咎之象。水性流動、終有所歸、有不寧方來之象。九五一陽已為眾所歸、上後來以陰變陽、兩雄不並棲、有後夫凶之象。占者得此、則我當為人所親輔而吉。然人之歸我、歸於德也。必我有元善永長正固之德、然後可以當眾之歸而無咎。其未比於我而有所未安者、亦將來歸。 若彼遲而後至、則此交已固、彼來已晚而得凶矣。卦就人比我言之。本義謂我比人、以是反觀。然玩彖意、則比人之占已在其中。蓋卦以坎五為比之主、故我有元永貞之德、則人自當速比於我、而彼之後至者凶矣。若我無其德、則必求有是德者比之、我不可自取後夫之凶。蓋卦具此象、筮者各隨所問以為占、不可執一而論也。 彖曰。比、吉也。 本義謂三字皆衍。大全謂衍也字、今從之。 比、輔也、下順從也。 比之所以吉者、以比有輔之義、臣下皆順從之、所以吉也。順者、情不容己。從者、分不可逃。謂陽居尊而陰在下也。此以卦體釋卦名及比吉之義。 原筮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後夫凶、其道窮也。 此亦以卦體釋卦辭也。剛謂五。以者、因也。因剛中則私無所留、所以為元。剛中則健而不息、所以為永。剛中則正固不偏、所以為貞。上下謂五陰。凡卦皆以剛柔兩爻相應、此則以五陰應五之一陽、又為一例。然師亦一陽五陰、以專以五為應者。師以君任將、則其任專。比以君臨下、則其分嚴也。既曰上下應、又曰其道窮者。五陰皆有當應之道。獨上以一陰在最後、勢處於窮、所以凶也。乾上九曰窮之災、坤比上六皆曰道窮、皆以處上極窮故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水比於地、不容有間。先王畫疆分國[文瀾本「國」作「野」]、使連屬相親。則諸侯知尊君親上、而天下從之矣。本義謂彖意人來比我、此取我往比人。然封建以治天下、使天下親於諸侯、即使諸侯親於天子、亦人來比我之意也。井田封建、先王治天下之大者也。於師得井田之法、使民自相合而無間。於比得封建之法、使君與民相合而無間。 初六。有孚比之。無咎。有孚盈缶。終來有他吉。 易六爻皆歸正應、獨比諸多皆以比五為義。他卦陽爻皆言有孚、此陰爻亦言有孚。程子所謂中實者信之質、中虛者信之本也。當比之始、虛中求比、意無他適、有有孚比之無咎之象。坤為土。缶、土器。以陰變陽、又為仰盂。坎水下流、初變為屯。屯者、盈也。有水流盈缶之象。不與五應、而終比於五、有終來有他吉之象。言凡比之初、貴乎有信、則可以無咎。若誠信之心既充、則在我無他向之心。不但無咎、終且有他吉之來也。 時解就人臣始仕者言、亦不必拘。凡事君交友有所資於人、皆從其占也。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言他吉、即於其初而信之、不待其終而見之也。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內外卦之分始見於此。以二應五、故曰比之自內。謂之自內、則涵養有素。道可格君、學可匡時。非以名求、以偽應者也。柔順而中正、故曰貞吉。 象曰。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陰柔恐自失其身、得正則不自失矣。已無所失、然後可以比人也。 六三。比之匪人。 六陰柔而居三、不中不正。承四乘二應上皆陰、所比皆非其人、不言凶而凶可知矣。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比以求安也。上無首而三應之、所以傷也。承乘應皆陰。所應非人、尤重所應、如所事非人。所承所乘、如居之有鄰、學之有友、仕之有同寮皆是也。二、四皆吉、然皆陰爻、故統謂之匪人。 六四。外比之、貞吉。 以柔居柔、外比九五為得其正、吉之道也。初不係四而比五曰他。四不係初而比五曰外。二曰自內、有以心許國之意。四曰外比、有公爾忘私之意。陰柔近君近於媚、故皆戒以貞吉。 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五以剛明中正之賢、又居君位。四外比之、豈徒以其賢哉。正以上下之分、有所必從、無所逃也。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五以一陽居尊、為眾陰所附、陽明光顯、有顯比之象。比為師之反。 陽在上而統眾、有王用三驅之象。四陰皆順乎五。獨上背之、而五無容心、有失前禽之象。坤為土為邑為眾。五下四陰皆比、聽上之背去、邑人不誡之象。三驅宜從舊解、三度逐禽而射之也。失前禽者。古田獵之禮。置旃以為門、刈草以為圍。獵者三面合圍、開其前門。天子自門驅而入、車三發、徒三刺謂之三驅。禽獸由門而出者皆免、惟在圍之中者殺之。圍三面而空其門、所謂天子不合圍、開一面之綱者此也。從門出者為前、故曰失前禽也。王用三驅句、不過言天子之田。失前禽句、中自有三面不合圍之意。若以三驅為三面驅禽以待射、則非矣。邑人不誡者、天子聽其去而不問。既無必得之心、則邑中之人亦無警備之意也。師比之五皆取禽象。然師之田有禽、害物之禽也。在師則執之、王者之義也。比之前禽、遠我之禽也。在比則失之、王者之仁也。然使邑人不喻上意、有唯恐失之之心、則禽無遺類、其仁不廣矣。故失前禽而邑人不誡、乃為吉也。此爻取象極得帝王之用心。蓋王者未嘗不欲萬國皆在綏懷之中、然惟順我撫而親之、其叛去者亦姑舍之。在內者安之、在外聽之。其心光明正大、在下亦相忘其化、王道所以隆也。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位在正中、心無偏黨、比之所以顯而得吉也。舍逆取順者。古人之獵、喜其向我而縱、惡其背我而殺之、似縱其順而殺其逆。今藉以為喻。但取往者不追、來者不拒之意。故以向我出圍者為逆、以縱之為舍。以背我入圍者為順、以殺之為取。舍逆取去、取其順者。順逆兩忘、德怨不任也。 上使中者。王心無取捨、邑人亦無得失。共化於中、若上使之也。 上六。比之無首。凶。 按、王注云、乾剛惡首、比吉惡後。五君元首之象、上六居五之後、比之不先、無首之象。即卦所謂後夫凶者也。本義謂陰柔居上、無以比下、為無首之象。蓋以卦畫之序言之、則上為後而初為先。以上下之體言之、則上為首而初為足。其才既不足以高人而為人之首、又不能自卑以後人而失其首。二意亦相貫也。乾以純剛盡變為柔曰無首、比以陰居上亦曰無首。 而吉凶各異者。乾之無首、剛而能柔、不為首者也、故吉。比之無首、陰柔不足為首者也、故凶。 象曰。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其德不足以為首、則其效不能以有終矣。全卦以一陽統眾陰、有君臨萬邦之象。故五陰皆以比五為義、而不論爻位之相應。五為人所比。貴於顯、顯則正大光明。取內四陰之比、而舍上之後比、不以為嫌。餘五爻皆比人者。惡其後、後則無始無終。故三以應上而傷。初以能比於先而吉。 二以中正內比。四以得正外比。故皆有貞吉之占也。卦爻大意、取象於事君交友。而得此卦者、亦隨事以為占、不必泥也。 小畜小畜乾下巽上。巽一陰伏於二陽之下、故其德為巽為入、其象為木為風。畜、止之也。畜止剛鍵、莫如巽順。乾在上之物、乃居巽下、為巽所畜、故為畜也。然以陰畜陽、能係而不能固。以柔順柔其剛健、非能力止之也。所畜者小之義也。又卦唯六四一陰得位、上下五陽說之、皆為所畜。 陰小陽大、以小畜大之義也。故為小畜。彖傳不及二體、但言六四畜諸陽、蓋舉其重言之也。小畜次比。按、序卦、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相比附則為畜聚、又相親比則志相畜、小畜所以次比也。全彖內健外巽、二五剛中、其志得行、有可亨之道。然其畜未極、則施亦未行。占者得此、能亨而未可大有所為。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上三爻巽為畜者也、下三爻受畜者也。初與四為正應、二近初而剛中、故初復自道、而二亦以牽復而吉也。三近四而非正應、故為反目。四以一陰畜眾陽、在憂懼之中、故有孚而血去惕出也。五助四以畜乾、四得五為合志。五合志於四、為以鄰也。 至上則畜極而成。然以陰畜陽、聖人憂之、故危詞示戒。此六爻之大略也。 小畜。亨。密雲不雨。自我西郊。 卦以巽陰畜乾陽、爻以一陰畜五陽、皆以小畜大、畜而不固、小畜之義也。以卦德言之、內健外巽。有可為之才。以卦體言之、二五皆以陽剛居中。有得為之勢。其道有可亨也。陰在天上、有雲象。雲雖密而陽多、足以制之。又坎為雨。三四五互為離、坎之反也、故為不雨象。互體得兌為西方、有西郊象。四為主。四互成兌在外卦。又為巽風。雲氣雖密、遇巽風。雲自西而東、陰倡而陽不和、不能成雨。故有密雲不雨、自我西郊之象。占者得此、其道可亨、而不能大有所為。或以臣畜君。則臣道雖盛、未能得君以施其澤。或以小人畜君子。則雖受其拘縻、而守道不為所困。 或以應事。則大事未有所成、而為小事所阻。不必執一以論也。本義以為文王與紂之事、似亦不必拘。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 柔得位、六居四也。上下應、五陽也。卦為一陰、則四為主。故獨言其得位。四得位而不能大有所畜者、陰柔故也。此以卦體釋卦名義也。 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 剛健果決、則能秉正嫉邪。巽順舒徐、則非用壯用罔。五剛中正、二與合德。君子居中用事、正氣得伸、志可行也、乃亨。乃者、亦難之之詞。 陽為陰畜、宜不亨矣。以健巽剛中志行、乃亨也。此以卦德卦體而言、見陽道猶可亨也。 密雲不雨、尚住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尚往、陽也。指二五兩陽而言。陽升而陰不能固止之、陽以得行為亨也。施未行、陰也。指六四一陰而言。陰不能固諸陽、未能鬱蒸成雨、所施未得行也。然曰未行、則非終不行。上九既雨既處、則畜極而雨、陰施亦行矣。蓋上九論一爻之德、則有畜極而施之理。彖論全卦之體、則有密雲不雨之象。夫子彖傳於陽則曰志行、於陰則曰未行、則又扶陽仰陰之微旨也。 象曰。風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陰陽和、則畜極而為雨。陽氣盛而畜之不固、則散而為風。雨則澤施。 風則號令雖布、所施猶未行。此風行天上、所以為小畜也。本義謂風有氣無質、能畜而不能久。蓋對大畜言之。謂山體剛而風質柔、然不必泥。懿、美也。大畜多識前言往行、所畜者大。道德經論之事也。小畜未能厚積遠施、所畜者小。但美其文德、如文章才藝之末而已。 初九。復自道。何其咎。吉。 下卦乾體純陽、本在上之物、故自下升上。曰復自道、言由其故道也。 本義謂初九居下得正、前遠於陰。雖與四為正應、而能自守以正、不為所畜。故有進復自道之象。今時解皆從之、謂如君子不援小人以進也。然爻義雖取進復、全卦則取畜止。四以一陰畜眾陽、初適與應、自有畜象。但九居初、自處以正、而所應又正。雖為所畜而其進以道、則不受其拘縻。 所以為小畜也。此與本義不為所畜意稍異、然於卦義為順。以人事言之、則如孔子之於季桓子。雖為所召而墮其都、亦復自道之義也。如此、則無咎而吉可必矣。 象曰。復自道、其義吉也。 吉斷以義、不待事後始知也。 九二。牽復吉。 王注程傳皆以二五同志為牽復、本義以連初為牽復。今從本義。蓋五與四鄰、主畜者也、不得牽二。下卦三陽、同志上進者也。二漸近陰、似不能復矣。然以剛居中、故能與初九牽連而復。譬則君子同道彙征。亦吉道也。 象曰。牽復在中、亦不自失也。 初復自道、固不失已。二有剛中之德、亦可同道、不至自失也。 九三。輿說輻。夫妻反目。 按、來注、乾錯坤、有輿象。今按、坤為輿、取其能載。然乾亦可為輿、取其健行。如震為龍、乾亦為龍。不必從錯卦取象也。輻、車、所以利輪之轉也。輻無脫理、必輪破轂裂而後可脫。三與四本非正應也、志從上進而迫近於陰。見制於四、為陰所畜、不能自進。互四得兌為毀折、有輿脫輻之象。以陽遇陰、受其畜而不能平。乾為夫。巽長女為妻。有夫妻象。互四兌又為口舌。互四五得離為目。有夫妻不和、反轉其目、不相對視之象。重剛非正、故不能如初之自道。不中、故不能如二之牽復。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夫不能正其室家、由自處不以道也。三剛而不中、四為卦主、自製於四。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無咎。 外卦主為畜者、四又畜之主也。以一陰畜眾陽、本有傷害憂懼。以其柔順得正、虛中巽體、而五上二陽助之、有有孚之象。坎為血、又為加憂。 四互三五為離。離、坎之反、有血去惕出之象。血去、身可無傷。惕出、心可無憂。得以無咎矣。占者必誠信感人、乃可遠害。若不然、則凶咎也。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上合志、謂二陽與四同心畜乾也。 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 五上同為巽體、與四合志畜乾者也。而九五居中處尊、勢能有為以兼乎上下。四中虛、五中實、皆言有孚。中虛者、信之本。中實者、信之質也。攣與牽、皆有相連之義。二連初以上進、有牽引之象。五合四上以畜乾、非攣固不可。然唯五居尊、能使之攣如也。上比上、下比四、有鄰象。 四陰虛乏而五陽實、又巽為利市三倍、有富象。推其富以助六四而畜之、是為以其鄰之象。以陰畜陽、雖能有所畜、終非聖人之所與也。故初二皆有吉占、而四五則否。 象曰。有孚攣如、不獨富也。 言助四以畜乾也。 上九。既雨既處。尚德載。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凶。 上九變巽為坎、為雨為月之象。畜極而成、陰陽和矣。不雨者既雨矣。 尚往者既處矣。尚、尊之也。載、積而滿載也。猶詩言厥聲載路也。陰不盛不能畜陽。今既雨既處、由於尊尚陰德至於積滿而然也。婦德如此、雖正亦厲。蓋陰盛抗陽、如月之將望。君子不可以有行矣。婦雖貞亦厲、戒陰不得加陽。君子有徵必凶、戒陽不可失道、以受制於陰也。 象曰。既雨既處、德積載也。君子征凶、也有所疑也。 由積載而雨處、則陰之積當防其漸矣。巽為畜者、必有孚而後可畜。 而乾上進者、必有疑而後免凶。蓋陰疑於陽必戰、有凶象。有所疑而豫制之、或可免於凶也。陽為君子。上與三應。上畜已極、三進不已。至於反目、所謂征凶也。全卦為小畜、其象不雨、故陽道可亨。上爻變為需、則雲上於天而雨。則向之尚往者、至此而征凶矣。易之大旨扶陽抑陰、而此卦最重此意。乾受畜者、以尚往而不受所畜為善。故初得正應。而二以剛中。皆得吉占。獨三以不中而非正應、為反目。巽為畜者、以合志同力為善。然主畜者有防患之危、而僅免於咎。以鄰者有攣如之固、而未得吉占。 至於畜極而成、猶雲雖正亦厲。雖戒君子之徵、實畏陰德之盛也。占者得此、當各從其類以為占。大抵陽為君子為夫為大事為善、陰為臣為小人為妾婦為小事為惡。又論我之所處。主於畜人或受人所畜、隨事以求其吉凶、不可執一以論也。又按、來注以五上二爻不宜作同力畜乾、宜作與陽同德。 引陽尚往。蓋謂陽為君子、陰為小人。五上不宜佐小人以防君子。又以彖有剛中志行為陽之亨、故以德積載為載三陽俱上也。不知陽雖可亨而卦本取於畜、原不必拘君子小人之解。即以君子小人論之。小人之畜君子、非盡害之也、正欲引用之耳。如季桓子之於孔子、蔡京之於楊龜山。乃可為小畜、蓋牢籠羈縻之而已。君子雖為所引、不受其牢籠。故陽德猶可往、所以為小畜。彖就全卦言之、故以五為剛中志行。若單就五一爻而言、自宜主畜乾之說。蓋五變則為大畜。君子不家食、引正小人引用君子之時也。 若上變為需、則畜極而陰已盛矣。故戒君子之往、非能載三陽以上也。 履履卦、下兌上乾。兌一陰見於二陽之上、其德為說、其象為澤。天在上而澤居下。上下之分、尊卑之義、理之常也。禮之本也常、履之道也。 又內和悅而外尊嚴、禮之象也、故為履。履卦次小畜。按序卦、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物既畜聚、則有大小之別、高下之等、美惡之差、而禮起、履所以次小畜也。人之所履、和悅卑遜。斯為有禮。全彖以和柔躡剛強之後、處危而不見傷。九五陽剛居尊、所履中正。其道光明、有亨之象。在上陽剛中正、在下和柔卑順、禮也。人之所履當如是也。此全彖之大旨也。又禮主謙柔。陽爻處陰位、謙也。故六爻以剛履柔者吉、以柔履剛者凶、以剛履剛者厲。初言往、上言旋、一進一反、有踐履之義。初陽履剛、以在下而無咎。九二之幽人、九四之愬愬、上九之考祥、皆以剛履柔。能行而不輕於行、所以吉也。六三之跛履、以柔履剛。不能行而強於行、所以凶也。九五之夬履、能行而決於行、所以厲也。此六爻之大略也。 履虎尾、不咥人、亨。 程傳以履為承藉之義。謂乾上而兌下、乾乘兌而兌承之也。本義以履為躡後之義。謂乾前而兌後、剛在前而兌以柔和踵其後也。今按、虎尾字則躡之意為是。乾剛強有虎象。兌以和躡之、有履虎尾不見傷之象。人之入世、多近危機。不為所傷、乃見所履以柔應剛。謙以自處、其道自亨。 惟禮可以免禍也。按、來注以兌錯艮為虎象、遂以履作踐履之履。不知震為龍、乾亦為龍、取其陽也。艮為虎、乾亦為虎、取其剛也。若必作踐履、於彖傳履剛句不通矣。 彖曰。履、柔履剛也。 以柔弱躡剛強之後、此以二體釋卦名義也。 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此以卦德釋彖辭也。以兌說應乎乾剛、則和而不激、順而不拂、可以亨矣。 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上文釋彖已畢、此又專就九五一爻推廣其義。二三四互為離、有光明象。以剛居尊位而得正、所履之無咎者也。德盛輝光、功業顯著、豈不亨乎。此又發彖辭言外之意。 象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立卦之義取乎踐履。人之所履禮而已矣。禮者、所以辨上下、定民志。 古人位必稱德、終身居之、得其分而志安焉。位或未稱、則君進之。士修其學、學至而君求之、已無所慕也。農工商賈各勤其業、所享亦有定限、無所貪也。此上下之志定、而天下之治定也。後世位不稱德、則上下不辨。 不辨則公卿妄意尊榮、士庶僥倖求利。分不明則志不定、治所以難也。此君子觀履之象而分別上下、使各當其分以定民志也。 初九。素履往。無咎。 初九以陽在下、居履之初。未為物遷、率其素履以往。所謂素位而行。 可無咎也。六爻皆以陽居陰為善。初雖陽位而在下、在下能安其素、不變所守、雖未得吉、咎可無矣。 象曰。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初無應故曰獨。獨行其志願、不為紛華所奪。即所謂不願乎其外也。 民有志、必辨分而始定。士有願、則能獨行其素矣。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二變震為大塗、履道坦坦之象。剛中在下、無應於上、幽獨守貞之象。 人之所履、未有不合道而吉者。以剛居中、道也。剛而居柔、坦也。在下無應、幽也。坦則平易而無險阻、幽則恬靜而不炫耀。又幽獨之人、多賢者之過、坦坦則不索隱行怪以驚世駭俗、宜其貞吉矣。以陽居陰、不得言正。而曰貞吉者、戒辭。恐其幽靜難久、剛化為柔、故戒以惟貞吉也。此卦二五皆剛中、二貞吉而五貞厲者。二以剛居柔、五以剛居剛也。以剛居柔、所履謙下、禮之本也。故六爻唯九二盡履之道。 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二有中德、在幽而貞、外物不得而亂之也。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為於大君。 視不正曰眇。行不中曰跛。六三互二四為離有目象。互四五為巽有股象。兌為毀折、有眇跛之象。逼近於乾、有履虎尾之象。獨與上應、履其尾而首應之、有咥人象。陽主寬和、陰主肅殺。六三以一陰成卦之主、欲統五陽、又以兌陰變為陽為純乾、有武人為大君之象。六三不中不正、柔而志剛以履乾、必見傷害、故佔為凶。又如剛武之人得志肆暴、必不能久也。 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凶、位不當也。武人為於大君、志剛也。 自以為能視、明實不足。自以為能履、行實不足。爻柔故不足、位剛故自以為能。不中不正、位之不當。以柔居三、其志務剛。皆凶道也。 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 愬愬、畏懼之意。九四亦以不中不正履九五之剛。然以剛居柔、故有履危知戒而終得吉之象。全卦以乾為虎、此爻又以五為虎。唯五以剛居剛也。卦彖爻之三言履虎尾、而吉凶不同者。全卦以和說履乾剛之後、故不咥人亨。三以柔居剛、故咥人而凶。四以剛居柔、故畏懼而吉也。二與四皆以剛居柔、而二有坦坦之安、四有之愬愬危者。二得中而四不得中也。 象曰。愬愬終吉、志行也。 以剛居柔、謙志得行、所以終吉。志剛者不足與行、愬愬者其志得行、而人可審所履矣。時解以此爻作大臣畏慎、得君行志言。蓋初曰獨行、遠君也。四曰志行、近君也。柔順以事剛決之君、得行其志也。亦是、但不必拘。 九五。夬履。貞厲。 九五以陽剛中正履帝位、而下以兌說應之。凡事必行、無所疑礙、故有夬決其履之象。然在上者純任其剛、在下者一主於悅。君驕臣諂之漸也、故雖貞亦厲。蓋在下者不患其不憂、患其不能樂。故二之履坦曰貞吉、喜之也。在上者不患其不樂。患其不能憂。故五之夬履曰貞厲、戒之也。然彖辭剛中正光明、而爻辭則厲、何也。蓋以全卦言。六爻未動、剛中正所以為善。此就九五一爻言之。且變乾為離、自恃其明、愈過於夬決。在本卦上決下說、變又上下成睽、此所以厲也。 象曰。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以剛居五、正當尊位、傷於所恃故也。 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 履上與小畜上皆不取本爻義。小畜取畜之極、從六四一陰來、以陰盛為凶。履取履之終、合諸爻而觀其始終、故以其旋為元吉。旋謂周旋無虧欠也。吉事有祥。祥非外來、視吾所履、則祥可考。若以此往、此旋皆無虧欠、則得大善之吉矣。又按、來注以視履為句、其旋為句。言周旋中規、折旋中矩、則履之盡善者、可以大吉也。意同本義、而解旋字更順。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人心難於有終。元吉在上、是所履至終大善、故福慶亦大也。全卦以履為禮、又取踐履為義。大抵危而能亨、乃見所履之善。剛而居柔、乃獲所履之吉。觀履之吉凶、而處世可悟矣。 泰泰卦、乾下坤上。內陽外陰、天地氯交、萬物生成。君子進用、世道方亨。故為泰。泰次於履。按、序卦、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蓋履得其所、乃得安舒、履所以次之以泰也。泰以中為善。故二為輔泰之臣。 五為保泰之君。皆得吉占。初為君子進用之始。四則過中欲否之時矣。三為消長之會、猶可有為。上則極盛而衰、不免於吝矣。自有天地人物以來、蒙以教之、需以養之、訟以平之、師以衛之、比以附之、畜以聚之、履以辨之、而後得泰。乃過中而否之幾伏矣。甚矣、致泰之難、保泰之不易。 雖曰天數、不可無人事也。 泰。小往大來、吉亨。 泰、通也、天地交而二氣通、故為泰。內卦三陽、正月之卦也。陰小陽大。坤往居外、乾來居內。以綜卦言之、有小往大來之象。占者有陽剛之德、則吉而亨也。蓋坤本在下之物、自下而上故曰往。陽本在上之物、自外而內故曰來。往者去而來者當時用事、故為吉亨。 彖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內陽而外陰、內鍵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天地高卑之形不可交而氣可交、交則萬物化生。君臣上下之分不可交而心可交、交則君臣同德。陰陽以氣言、順健以德言。此二句、造化之小往大來也。君子小人以類言。此三句、人事之小往大來也。內外釋往來之義。陰陽、健順、君子小人、釋大小之義。蓋陰陽不能相無者、天地之氣。 而欲天下皆君子而無小人者、聖人之心。泰否之機歸宿於君子小人之消長、主持世運者所當知也。然小人必不能盡去。但使君子居中、而制其命。小人在外、不為無措。君子之氣已伸、天下已泰矣。 象曰。天地交。泰。後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天地之道、以形氣全體言。財成、在在其過也。如氣化流行相續、聖人分之以春夏秋冬。地形廣邈交錯、聖人限之以東西南北之類是也。天地之宜、以時勢所適言。輔相、以補其不及也。如春生秋殺、聖人使春耕秋斂。高燥下濕、聖人使高黍下稻之類是也。裁成輔相、皆所以左右輔助乎民。自乾坤以後、陰陽各三十畫而為泰。而泰之陰陽各三、是泰由陰陽無過不及而成。故既泰之後、裁其過、補其不及、所以保泰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彚。征吉。 乾初變巽、坤初變震、皆屬木。三陰三陽皆相連以上、故泰否初爻皆有拔茅茹之象。茹、根之牽連者。三陽在下、初動則相連以進。眾君子同德以升、泰運初開之時。占者有陽剛之德、則往而得吉矣。初曰以其彚。 三陽欲進而以之者在初、君子與君子為類也。四曰以其鄰。三陰欲復而以之者在四、小人與小人為類也。初曰征吉、四則否者、易為君子謀也。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君子之志在天下、不為一身。故當泰之時、志欲上進也。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於中行。 卦內君子而外小人。三陰在外荒穢、小人之象。九二當保泰之任、有宜包容荒穢之象。以九合五、成坎河象。健臨之、有馮河之象。五陰在外、隔三與四、遐遠之象。二應之、不遺遐遠之象。三陽朋象。二居中不偏、上應乎五。專意事君、不立朋黨、有朋亡之象。泰欲得中。二、大臣輔泰者、當使君子小人皆得其所。不能包荒、使小人無所容、則非中。然能包荒而無果斷、亦非中也。二以中上應乎五、有包容之德。以剛應柔、又有馮河之勇。遺棄疎遠、使小人不得效其力、固非中。然能不遺遠、而君子在近自成朋黨、亦非中也。二遠應乎五、遠人在所懷。居中不倚、近者亦無可昵。剛柔相濟、無偏無黨。合四者言之、合中行之道也。然二居中、固為中行。今曰尚、則中行又指五也。五之象曰中以行願。蓋泰欲得中、上有中行之君、下非有中行之臣、不能上輔乎五而保泰矣。故二曰尚、五曰歸、所謂上下交而志同。曰得尚、喜之之辭也。以陰爻言、五取小人。 以位言、又取君。此又不可為典要者也。 象曰。包荒、得尚於中行、以光大也。 二變為離、有光大象。人惟心胸光明正大、故能兼容果斷、不至遺遠而昵近。獨言包荒、舉一以該其餘也。 九三。無平不陂。無往不復。艱貞無咎。勿恤其孚。於食有福。 九三將過於中、泰將極而否欲來之時也。陽居內為平、往外則為陂。 陰出外為往、返內則為復。乾三朝乾夕惕、有艱貞象。變兌為口、食象。 天下無常平而不陂者、無常往而不反者。唯艱危其思慮、正固其施為、則可以無咎。恤、憂也。孚、理之信然者也。食、享之也。平陂往複、天運之必至而信然者也。若以此動其心、則不能艱貞矣。唯盡其處泰之道、而不以此為憂恤、則可以食享其福也。蓋平陂往複者、天運所不能無。艱貞勿恤者、人事所當自盡也。 象曰。無往不復、天地際也。 古本有無平不陂。天地際、謂陰陽交會消長之際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 六四已過乎中、有泰極為否之漸。六四一陰既動、則五上二陰同類、有翩然而下、不約而同之象。陽實陰虛、故曰不富。鄰指五上。以、四以之也。小人合謀、自外而內。不待戒令、自然相信。君子所當戒也。陽之升曰拔茅。以自下而上、升之難也。陰之復曰翩翩。以自上而下、復之易也。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失實謂陰虛也。以失實、恐不容於君子。欲傷正勢、必結於小人、乃中心所願也。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三四五互為雷、二三四互為澤、有歸妹象。史謂湯為天乙、左傳謂紂父帝乙。姑兩存之。程傳謂帝乙始制王姬下嫁之禮、本義謂帝乙歸妹時佔得此爻。今從程傳。蓋以陰居尊為泰之主、柔中虛已下應九二。以柔中之君、倚任剛明之臣、可以保泰獲福、有帝女之貴下從其夫而受福之象。全卦三陰皆為小人。以五一爻言之、則保泰之君。不可執一論也。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居中應二、行其志願、非勉強也。 上六。城復於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 坤土復反於下、有城復於隍之象。掘隍土積累以成城、如治道積累以成泰。及泰之終、將反於否如城土頹圯、復反於隍也。坤上為泰、坤下為否、以陰陽之氣言也。若言其質、則坤土本在下之物、在上有必頹之理。 曰復者、反其初也。坤為眾、有師象。又為國土、有邑象。泰極而否、眾心已散、難以力爭。勞民傷財、必至散亂。窮守一邑、罪已下詔、收拾人心可也。然不能保邦未危、而播告之修不能及遠、雖正亦可羞矣。 象曰。城復於隍、其命亂也。 命、政令也。其命先亂、故至於否、不盡關天運也。告命、乃盡人事以治之、非付之不可為也。全卦以小往大來為義。故內三陽屬泰、外三陰屬否。初為泰運方開、君子並進。二為保泰之臣。三則陰陽消長之會也。 四為過中將否之時。五為保泰之君。上則泰極為否之日也。泰以方中為幸、故二五皆能保泰。初陽始進則可幸。四陰方動則可憂。三陽已極則艱貞、猶可有為。上陰已復則命亂、已難於治。唯聖人保於方泰之時、而不敢自弛於泰極之日。雖天運有所必然、而人事無時不宜自盡也。 否否卦、坤下乾上、天地不交、萬物不通、隔絕閉塞、故為否。否卦次泰。按、序卦、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通極必塞、氣化之常、否所以次泰也。否與泰反。故全彖之辭皆與泰反、而六爻大意亦然。內三爻為否、而外三爻漸極而為泰。初為小人用事之始。二則小人得志之時。三則小人有知羞之意。四則否過中、有將泰之極。五則人君休否之事。而上則否傾為泰矣。天運無終泰、亦無終否。此天人所以常相勝、而主持世道者、當盡人事以回天心也。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 否、閉塞也。三陰在內、七月之卦也。匪人、非人道也。天地交而萬物生、萬物唯人最靈。不交則不生、人道絕矣。其占不利於君子之正道。 貞有何不利。但此時小人用事、不利於君子之貞。大往小來、謂陽生往居外、陰來居內也。泰先言小往大來。而後言吉亨。否先言不利君子貞、而後言大往小來。聖人以泰歸之天、否責之人也。 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無邦也。內陰而外陽、內柔而外剛、內小人而外君子。 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 無邦、謂上下隔絕、雖有邦與無邦同也。陰陽以天道言、剛柔以地道言。君子小人以人道言。泰言健順、此言剛柔者。泰天地之氣交、故言其德。否氣既不交、則言其質而已。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祿。 收斂其德、不形於外、以免小人之忌。象坤陰之吝、收斂於內也。德既斂藏、人不知我、故不得以祿位榮之。象乾德之剛、遠避於外也。 初六。拔茅茹以其彚。貞。吉亨。 三陰在下、當否之時、小人連類而進、亦有拔茅茹以其彚之象。然初之惡未形、故許以貞則吉亨、欲其變為君子也。小人苟得、故戒之以貞也。 然君子小人有何定名、能貞則君子矣。易為君子謀。否乃不利君子貞之時、乃戒小人以貞。為小人謀、正為君子謀也。 象曰。拔茅貞吉、志在君也。 泰初九應六四。六、陰也民也。初陽志在澤民、不獨善其身、故曰志在外。否初六應九四。九、陽也君也。初六志在愛君、不自植其黨、故曰志在君。小人以愛君為念、則不計其私、變為君子矣。大抵小人初進、猶有君國之念。其後乃患得患失之心日勝、彌縫奔競日工。故此爻為始進者戒之。小人君子之分、視其志而已。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否包承與泰包荒同。否對外卦三陽言。六二為得位之小人、有欲包羅群陽、而以承順取之之象。小人能如是在小人為吉道也。然大人處此、則當身安於否而道可亨。不可以彼包承於我、而失其所守、妄意出否以求亨也。初惡未形、故不曰小人。二則直以小人稱矣。初曰吉亨、猶望反否為泰。二則否亨、遂成否矣。小人不安於否、求亨何所不至。故否亨者、大人之事、非小人之所能也。 象曰。大人否亨、不亂群也。 三陰、小人之群也。大人妄意出否以求亨、則入於小人之群矣。身否道亨、乃不亂於其羣也。 六三。包羞。 以陰居陽、不中不正。欲包群陽、故有包羞之象。三、否之極、小人之在高位者。故亦欲包群陽。然二居柔、猶知承順乎君子。所居中正、故吉。三居剛、故不言承。所居不中正、則取羞而已。包承如彌子之於孔子、包羞則丁謂之拂鬚是也。三否已極矣。然世雖極亂、必無善類盡滅之理。 君子有否亨之道、小人亦不能盡肆其惡、猶有所包藏。且君子終有有命之時、小人亦不能無愧於心、故猶懷羞恥。以其惡未肆而知羞也、故不言凶咎之戒。 象曰。包羞、位不當也。 小人所以包而取羞者、豈心之所甘哉。但以不中不正、所處之位不當故耳。開小人以悔過也。 九四。有命。無咎。疇離祉。 程傳以命為君命。謂九四近君、凡事必由君命、以圖濟否也。本義以命為天命。泰極而否、否極泰來。天之所命、即泰三平陂往複之義也。今從本義為優。九四以陽居陰、不極其剛。否過中而將泰之時、有有命自天、我不致咎、疇類三陽皆可獲福之象。蓋否泰之運皆天命也。泰變否易、故於內卦言之。否轉為泰難、故於外卦言之。泰之三必無咎而後有福、否之四必無咎而後離祉。蓋乾坤交接之會、陰陽消長之際、必我自立於無過、而後可為福、而後可為疇類之福也。泰三平陂往複、冀其艱貞。勉君子也。 否四有命無咎、喜其獲祉。戒小人也。君子有命自天、當否有可亨之道、否極有泰來之祉。小人之欲包君子者、不誠可羞哉。彌子謂孔子主我、孔子亦曰有命、即此意也。 象曰。有命無咎、志行也。 有命自天又必無咎者。人與天合、轉否為泰之志始行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繫於苞桑。 九五陽剛中正以居尊位。能休時之否、大人之事。占此爻者、大人遇之則吉也。然方欲休之、否未盡傾、故必常存危亡之心、乃有苞桑之固。 桑根深固。苞、叢生者、其固尤甚也。三四五互為巽木、苞桑象。巽又為繩、繫之之象。二五皆以大人言。二有德無位、故守其否而道亨。五有德有位、則能休時之否矣。二時方否、故與小人並言。五否已過、則大人獨居其位矣。然非有戒懼之心、不能為休否之事、未可盡聽之天也。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當也。 唯有位故能休否。與二之大人否亨者、德同而位不同也。無位時不能否亨、得位未有能休否者。 上九。傾否。先否後喜。 以陽剛居否極、能傾時之否者也。不曰否傾而曰傾否、不恃天運而貴人事也。變兌為悅、有喜象。先否後喜、先有其亡之懼、則終有傾否之喜也。 象曰。否終則傾、何可長也。 天下無終否之時、必有陽剛之才以傾之也。全卦以大往小來之義。內三陰皆屬否、外三陽則漸為泰。初小人之惡未形、猶可不至於否。二則小人得志、否之成。三則小人知羞、否之極矣。四之有命、否已過中、有欲泰之極。五之休否、則有轉泰之事。至傾否、則否極為泰矣。泰以三陰在外為小人、而六五居尊應二、又為保泰之主。否以三陰在內為小人、而六二中正、可言否亨之大人。則因爻起義、不可執一也。 同人同人、離下乾上。離一陰麗於二陽之間、其德為麗為文明、其象為火為日為電。天在上而火炎上、有同之象。上乾為天為君。下離六二一爻在離之中、居人之位。卦中上下五陽同欲二之一陰、而二五又以中正相應、有以天同人、以君同人之義、故曰同人。同人次否。按、序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天地不交則為否、上下相同則為同人。又世既否、必與人同力乃濟、同人所以次否也。同人取其大公、不欲其狹小。大公至正、乃可以有為。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雖以二為成卦之主、然以私係而吝。反不如初之無私、猶無所咎也。三四與五爭二而不克同者。然三怯於力、不如四之反於理為得吉也。五雖為三四所隔、然終以正應而得同。上雖免於三四之爭、然以遠而終未遂同之志。合六爻而論之。欲與人同、貴於公正、又可見矣。 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天火性同。二五中正德同。五陽喜陰情同。天與火、其性光明正大、其勢曠遠無私、有同人於野而得亨通之象。乾性健行、同則可以濟險、有利涉大川之象。內文明而外剛健、中正有應、君子之正道也。有利君子貞之象。同人於野、其同也大。利君子貞、其同也正。人能大同有亨之道、故大川可涉。然有所同大而未必正者矣、故又戒以正為本。占者能大公至正、則可亨而大有所為矣。又按、夫子言君子周而不比、和而不同、卦名取比與同者何也。蓋比以一陽為眾陰所比。獨坎五一陽得正、故彖有元永貞。則其比所以為君子之周也。同人以一陰為五陽所同。唯二五之應以正、故彖言利君子貞。其同所以為君子之和也。至兩卦六爻之中、兼正不正言之。唯正則為君子。此夫子贊易之外、又有周而不比、和而不同之說也。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 柔謂六二。乾指五。此以卦體釋卦名義。 同人[文瀾本「同人」作「同人曰」]。 舊作衍文。來注謂敘述卦辭而釋之語氣。謂六二應乾、固名同人矣。 然卦辭曰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者何也。起下乾行句為是。 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 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乾行句、釋利涉大川之由。二為同人之主、應乾固亨矣。至於利涉大川、非二所能。乃乾以剛健之天德、同乎人以涉險、故曰乾行也。文明以健二句、合二體言之、釋利君子貞之意。內文明則能燭理、明乎大同之義。 外剛健則能克己、盡乎大同之道。二五皆居中得正、內無私心而外合天德。 凡此四者、皆君子之正道也。正者、人心所同。然君子唯以正、而天下之志已在吾心、所以利君子貞也。 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天在上而火炎上、同而異、異而同也。類族者、天之生物各族殊分。 法乾之無私者。於殊分之族、而類聚其所同。異中之同也。辨物者。火之所及、凡物畢照。法離之有辨者、於均照之物、而辨析其異。同中之異也。 初九。同人於門、無咎。 兩戶為門。初變艮為門、有門象。同於門外、雖非野之可比、然亦所同者廣而無私。同人之初、未有私主。以剛在下、上無係應。占可無咎。 象曰。出門同人、以誰咎也。 門以內、家人也、於宗是也。門以外、天下之人也。雖未至於野、而非私昵矣。必出門而所同乃大、人自無咎之者。他卦又誰咎、有在我取禍無所歸咎者。此則謂其無私、人不得而咎之也。 六二。同人於宗。吝。 宗、黨也。乾為諸卦之祖。離中變為乾、有同於宗之象。六二中正、有應於上。在一卦為同之主、宜得吉占。然同之道、貴乎大公。二既專有所應、則不能大同矣。又以陰從陽、臣妾順從之道也、故吝。易之悔自凶趨吉、吝則自吉趨凶。本以相應為善、反以過於私暱而得吝、蓋全卦取大同之義、於爻義又示阿黨之戒也。 象曰。同人於宗、吝道也。 狹而不公、有可吝之道也。 九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離為戈兵、有戎象。二三四互為巽木、有莽象。二與五為正應。三剛而不中、欲同於二、懼五見攻。伏於下以伺五之隙、有伏戎於莽之象。三變陰互為[文瀾本「為」作「」得「]艮、有高陵象。三居下卦之上、下窺二之動、有升其高陵之象。自三至上三爻、上無正應、有三歲不興之象。 三欲同二、而二非正應、則理不直。五居尊位、勢又不敵。故三年之久不敢動。此強同而不得者也。 象曰。伏戎於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敵剛指五。安行、言上無應必不可行。至於三歲之久、又安能行乎。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四則不中正、欲同六二而為三所隔。自三欲下取二、故有乘墉以攻之象。然以剛居柔、知二非正應、故有自反不克攻之象。能改過可以得吉、則賢於三矣。蓋三伏於莽、自下而伺五也。四之乘墉、乘三以攻二也。三惡五之親二、故有犯上之心。四惡二之比三、故有陵下之志。然三以剛居剛。懼五之攻、屈於勢也。四以剛居柔。終不克攻、反於義也。反義、得吉道矣。此始強同而終能改過者也。 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已乘其墉、則力非不足也、斷以義而弗克攻耳。義者、天則不可逾。 志欲攻而知義不可攻、困於心而反於法則。能改過者、所以吉也。與人同、善事也。乃三四皆有爭奪之象。四乘墉有其意、三伏莽則已見其形矣。四惡二三、所欲攻者臣。三敵五、則欲攻其君矣。涉世者不可不知。而三四有吉否之不同、又好剛強同者所宜戒也。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五剛中正、二柔中正、本正應也。而為三四所隔、不得其同。然正應者終不得而問也。隔於三四、號咷之象。五變為離。互三四又為兌說。又火無定體。故有先號咷而後笑之象。離為戈兵、有大師象。三四剛強、九五以陽剛之德勝之、故有大師以克之象。二五終為正應、相遇之象。九五大君。三四以臣隔君、大逆也。故興大師以克強暴、而後遇正應也。然人君宜與天下相孚於大同、乃不免於先號後笑。用師以克、如敵國之爭、何也。蓋以全卦言之、以大同為亨。而就二五一爻言之、終未免於私吝。故不得言吉也。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剋也。 中、理直。故不勝其忿、先至於號咷也。直、即君子之正也。相遇必由於中直乃克。非至正、無以通天下之志也。 上九。同人於郊。無悔。 乾有郊象。居外無應、去陰已遠、物莫與同、故有同人於郊之象。野遠而郊近。但野遠而郊近。但野乃大眾往來之道、無人不同。郊在郭外荒僻之處、無人可同也。然無所爭、可以無悔。 象曰。同人於郊、志未得也。 爻曰無悔、以其無爭於人喜之。夫子則以不能同於人病之。唯君子能通天下之志。今無人可同、則於同人之志、亦未得遂也。易卦有以此爻為主、而吉凶與彖同者。如屯之初比之五是也。有成卦在此爻而不得為主、吉凶與彖異者。則此卦之二五是也。蓋論全卦。以五陽同一陰、又二五皆中正、故有曠遠無私之象。若就一爻論。則所應既專、在我有私暱之嫌、在人有忿爭之事矣。故二吝而五不免於號咷。三四皆爭。上以遠而忘志不遂。初亦以比二而僅免咎。六爻之義皆不及全彖之德。君子欲通天下之志、非大公至正不能也。 大有大有、乾下離上。火在天上、其明及遠。萬物畢照、有盛大豐有之象。 又一陰居尊位、眾陽並應。易以陽為大有、所有者大之義。故曰大有。大有次同人。按、序卦、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眾物所歸、所有乃大、大有所以次同人也。小畜亦一陰五陽、而曰小、此則稱大者。 小畜陰居四、欲統諸陽、其勢逆。大有陰居五、則位尊、以統諸陽、則勢順。故小畜之亨、不在六四而在上下五陽。大有之元亨、不在上下五陽而六五。五以柔居尊、而為上下所應。合全卦、又有內剛健外文明之德。自可大亨。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皆從五起義。初遠五而有艱。二應五而無咎。三以公而亨於五。四以謙而能承五。上以近五而獲天祐。此六爻之大略也。 大有。元亨。 大有、所有之大也。火在天上、無所不照。一陰居尊得中、五陽宗之。 乾健離明、居尊應天。尊位能柔、物情所與。諸爻之有、皆六五之有、豈不大哉。所有者大、則其亨亦大矣。皆治世極盛之象也。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 同人大有、一柔五剛均也。柔在下、曰得位得中曰應乎乾而為同人。 我同乎彼、卑附於尊之辭也。柔在上、曰尊位曰大中曰上下應而為大有。 我有其大、上統乎下之義也。此以卦體釋卦名義也。 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 上節自柔得尊位以下、專主六五一爻以論人君之位、能有眾陽之大。 自其德剛健以下、兼上下兩體以論人君之德、能致元亨之治也。內剛健則克勝其私、外文明則灼見其理。上下應之者、眾陽應乎六五也。應天時行者、五以柔應乾二之剛也。天之道不外乎時而已。憲天出治、順時而行、是以大亨也。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凡物未見、則有無不可知。火在天上、無物不照、始見其有之大。所有既大、不可無以治之也。天命有善而無惡。君子於惡之未著者遏絕之、使不復作。善之隱者顯揚之、使樂於為。去惡歸善、所以順天休美之命也。 謂之順者。天討有罪、吾遏之以天。天命有德、吾揚之以天。於我無與也。 君子在上則以此治世、在下則以此治身。故本義雲、反之於身、亦若是而已矣。 初九。無交害。匪咎。艱則無咎。 害者、害我之大有也。富者怨之府。故當大有之時、最易有害。初居下位、凡民而享大有。家肥屋潤、人或害之。離為戈兵、又以離火克乾金、有惡人傷害之象。而初陽在下、上無繫應。未與物接、去離尚遠。未涉乎害、何咎之有。然自以為匪咎、而以易心處之、反有咎矣。故必艱難其志、慎終如始、乃得無咎。蓋匪咎者、此爻之義。艱則無咎、則處此爻之道也。 象曰。大有初九、無交害也。 交則有害。處卑無應、未有驕盈之失、得以無害故也。 九二。大車以載。有攸往。無咎。 坤為太[文瀾本「太」作「大」]輿。九二體乾而曰大車者。輿指軫之方而能載者言、車則以其全體而言。引之以馬之健、行之以輪之圜、皆乾象也。況九二以剛居柔。柔則其虛足以受、剛則其健足以行。有大車象。 上應乎五、載上之象。如是而有所往、可以無咎、可以任重而致遠也。不言吉者、處大有之時、任天下之重。分所當然、得以無咎而已。此大臣才德兼全、足以任重者也。 象曰。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車大足以任重。雖多積於中而車行不至於敗也。 九三。公用亨於天子。小人弗克。 亨作享。按、本義作享獻之享。時解因之、取大臣獻替之義。今按、左傳卜偃戰克而王享之言、作宴享之享為優。三四五互兌為口、三變六為坎、有飲食象。九三居下之上剛而得正、有公侯之象。上有六五之居、虛中下賢、有亨於天子之象。然三變六為陰為小、又有小人弗克之象。占者得此、有剛正之德、則足以受天子之寵榮。若不然、則雖有享宴之榮、亦負素餐之愧也。此與本義稍殊、然於卦爻較切。 象曰。公用亨於天子、小人害也。 小人妄叨君寵、反為害也。乾金三變為兌、亦金也。迫近離火、與初無交害者不同、故有害。 九四。匪其彭。無咎。 彭、鼓聲、以盛多之貌。即大有之大也。四變中互為震。震為鼓、有彭象。大有皆六五之有也。然以柔中居尊、而九四以剛近之。且居四陽之首、率諸陽以進。盛多蓋彭矣。近君、聲勢不宜太盛。唯以剛居柔、雖盛大而不有其大、故有匪其彭之象。占者如是、則無咎也。 象曰。匪其彭無咎、明辨皙也。 四為離之初、有明皙之象。有盛大之勢、而無燭理之明。僭逼震主、則柔中之君有所不安矣。當大有之時、不自有其大。非明皙者不能、故曰明辨。辨其所居之地、乃別嫌多懼之地。辨其所遇之時、乃盛極將衰之時、凡事貶損以處之、斯皙然明理見幾者矣。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六五為大有之主。離體中虛、有厥孚之象。柔中以應九二、上下歸之、有交如之象。一變純乾、有威如之象。當大有之時、柔中居尊、上下孚信。 然太柔、則人心玩矣。濟之以威、所以吉也。初曰交害、五曰交如者。臣有交則私、故害。君有交則虛、故吉也。三有戒辭。初二四僅得無咎。獨五言吉者。當大有之世、盡臣道之常、僅可免咎。而君能剛柔並用、使上下泰交、則可常保其大有矣、故曰吉。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 一人之信、以發上下孚信之志、所謂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威如之吉、易而無備也。 恐人心慢易、至於無備、故威不可無也。 上九。自天祐之。吉無不利。 大有唯六五一陰、而上下五陽從之。上九能下從六五、以陽從陰。處盛時、居高位、享自然之福、有自天祐之之象。曰天[祐曰吉曰無不利、其為福多矣。象及傳皆不言所以致福之由、故繫辭謂履信思順尚賢。蓋五之交孚、信之也。上能履之。謙退不居、思順也。志從於五、尚賢也。天助順、人助信、有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之象。時解作人君信順下賢以保有。 照繫辭傳大意而歸重於君也。大全作功成身退之耆舊賓師。就六爻合論、對五而言之也。然皆不必拘。占者得之、亦隨其所處之位以為占。大抵有剛明之德、居崇高之位、得天之祐者。而以人事言之、唯履信思順尚賢則吉也。 象曰。大有之吉、自天祐也。 上居君上、有自天象。曰自天祐之、言其非倖致也。全卦為盛世至治之象。以六五之君為主。初之無交、盛世之逸民也。上之順五、功成身退之耆舊、或在賓師之位者也。中爻三位為臣。二大臣、當大有之任者也。 三外臣也、以公侯而受寵者也。以不中、故有戒辭。四近臣也、近於君而自抑損者也。以剛居柔、臣道之宜、故與初同無咎。五以中虛之信、孚乎上下。又一變純乾、剛以濟之。上下交應、剛柔並用。君明臣良、故能長保其大有之盛治也。 謙謙卦、艮下坤上。內止外順、為謙之意。山高地卑、屈而處其下、為謙之象。故曰謙也。謙次大有。按、序卦、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 大則易於滿盈、道在謙損、謙所以次大有也。全彖極言謙德之亨。六爻雖以九三一陽為主、然內三爻皆吉、外三爻皆利。蓋靜則多吉、順則多利。 六十四卦未有如謙之盡善者、君子可以知所處矣。 謙。亨。君子有終。 謙者、有而不居之義。止乎內而順乎外、山高而處乎地之下、皆有而不居者也。他卦或有待而亨、謙則即亨。他卦始亨而未易保其終、唯謙則始雖卑而終益尊、始雖晦而終益光。蓋謙者人情所樂與、故必亨。始雖不居、終有成就、故有終。艮終萬物、亦有有終之象。程傳謂小人雖暫謙、未必能久。唯君子終身不易、是謂謙之有終也。本義謂先屈而後伸、是謂亨之有終也。然二意宜兼。蓋君子唯始終能謙、所以始終能亨。若暫時勉為謙恭、偶然倖獲通泰、皆非君子也。 彖曰。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 天氣下降、以濟萬物、天之謙也。化育之功光明著見、則謙之亨也。 地勢卑順、處物之下、地之謙也。其氣上行以交於天、則謙之亨也。天地猶不敢以自滿、況於人與鬼神乎。此以天地言謙之必亨。 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君子之終也。 虧盈益謙以氣言、日中則昃、月滿則缺是也。變盈流謙以形言、高岸為谷、深谷為陵是也。害盈福謙以理言、滿則招損、謙則受益是也。惡盈好謙以情言、滿盈取忌、退巽見推是也。四者皆出於自然而非有心、故曰道也。蓋太極之中、本無一物。事業功勞、於我何有。天地生萬物而不言所利、此天地人鬼所以皆有取于謙也。然六爻皆以三為主。三居下卦之上、有尊象。光、艮體也。三居上卦之下、有卑象、不可踰、德莫之過也。蓋人居尊而不光者有矣。謙者處尊而能下人。其德愈光。人處卑則皆得而踰之。謙者處卑、所謂我自卑而人莫我高、又孰得而踰之。君子之終、言此所以為君子有終也。不於其終觀之、則爭而得、謙而失者、蓋有之矣。惟要於究竟、然後知謙之終必亨也。 象曰。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不言山在地中而言地中有山、言卑下之中蘊其崇高也。外卑下而內蘊崇高、謙之象也。山之在地、高者降而下、卑者升而上。一升一降、高卑適平矣。物之多者裒取而使之寡、猶降山之高使之卑也。寡者增益而使之多、猶升地之卑而使之高也。一裒一益、而多寡適平矣。稱物平施、謂稱物之多寡而損益之、然後所施均平、而多者不偏多、寡者不偏寡也。蓋謙之為名、生於過也。物過然後知有謙。謙者使物不過、期得中而已。聖人即謙之名、使一切返於中、善用謙者也。凡大象皆於卦外教人用易之理。 裒多益寡稱物平施、俾小大長短各得其平。非君子謙德之象、乃君子治一世、使歸於謙之象也。 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以柔處下、有謙而又謙之象。三四五互為震木、二三四互為坎水。木在水上、涉川之象。用涉與利涉稍殊。利涉者無往不利、用涉者涉川不可爭先。用謙謙之道以涉則吉。人當險難之時、非深自屈折不足以濟、故必用謙謙以涉也。全卦以三為主、故與彖同言君子。初亦得稱君子者、蓋三在下卦之上、有勞而謙、在上之君子、尊而光者也。初在下卦之下、謙而又謙、在下之君子、卑而不可踰者也。用以涉川、則雖濟患難可矣、況平居乎。占者有其德、則常變皆吉也。 象曰。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 牧、如牛羊使之馴服也。養德之地、未有不基於至卑者養者至、則愈卑而不可踰矣。 六二。鳴謙。貞吉。 陰陽唱和為鳴。卦以三為主。三互四五為震、善鳴者也。易凡與震相應者皆言鳴、豫初中孚二是也。故此卦二上皆言鳴謙。蓋三以勞而能謙。 故凡聞其風者皆相從於謙、和之而鳴。言論稱述、皆自處於卑下、所謂鳴其謙也。二與三比、柔順中正、謙出於性、故有貞吉之象。此爻本義謂以謙有聞。解鳴字亦可通。但此卦[文瀾本「卦」以下有「之義當」三字]以三為主。諸爻所解與三無涉、於取象又未見確解、意義稍淺。今按、蘇傳解之、覺於三爻意義融貫。 象曰。鳴謙貞吉、中心得也。 二所居中正、謙本於中心所自得、非由勉強、正與上爻對。 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 一陽居下之上、剛而得正、上下所歸、有勞而能謙者也。廉非難、勞而能謙為難。一陽為成卦之主、勞矣。乃不處上而處下、故有勞而能謙之象。上不疑而下不忌、自能保終而吉也。艮終萬物。三居艮之終、得其正位、故以彖辭君子有終歸之。 象曰。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卦中五陰有民象。非服其勞、服其勞而能謙。所謂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萬民服即有終也。 六四。無不利。撝謙。 柔而得正、上而能下、其占無不利矣。然功不及三而居其上、必當發揮其謙、以示不敢自安之意。蓋勞謙者雖無忮害之心、而在四則亦有自盡之道也。 象曰。無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理之當然、非過於法則也。 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無不利。 陰柔、不富之象。以柔居尊五、謙皆為之用、不富而能以其鄰之象。 坤為眾、五變互三為離為戈兵、又有行師之象。五君位。君德不必以謙見、且謙柔之過、或不能以自立矣、故不言謙。然不自用而用人、謙之大者。 謙者不爭。然居君位而使人有不服、非稱物平施之謂矣。故為君、苟不自用而能用人、雖以之侵伐、亦無不利。蓋無害於為謙也。 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言其侵伐非得已、非外謙而內好勝也。 上六。鳴謙、利用行師。征邑國。 上與三應、亦有鳴謙之象。坤為地為眾、有國邑征伐之象。僅可征己之邑國、不能如五之無不利也。 象曰。鳴謙、志未得也。可用行師、征邑國也。 二柔順中正故貞吉。上所居不中、特以與三應、故亦鳴其謙、謙之實有不足矣。謙實不足、故己之邑國或叛之。然上鳴在於謙、則叛者不利。 叛者不利、則征之者利矣。以謙得人心、故利用行師。非五之位、故不能無不利、非二之中、故不能貞吉。是以鳴謙雖與二同、而未得遂其志也。 全卦以九三一陽爻為主。而五陰所處、雖有尊卑廣狹常變之不同、而由艮體之靜、皆得吉占。由坤德之順、皆得利占。則甚矣、謙德之可貴也豫豫卦、下坤上震。九四一陽為卦之主、上下群陰應之。內順外動、由順以動。無不和悅、有豫之義。又雷閉地中、動而出地。通暢和豫、豫之象也。豫卦次謙。按、序卦、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大而能謙、則有豫樂、豫所以次謙也。然豫有三義、曰備豫曰和豫曰逸豫。知備豫、則和豫隨之。然和豫之過、則逸豫生矣。繫辭傳、重門擊檄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此備豫之意。彖象所未及也。然建侯行師、雖主人心和豫、而建藩禦侮、備豫之意隱寓其中矣。六爻唯九四之豫以和樂言。他則皆有心求豫、失豫之正而流於逸豫也。唯二以中正不溺於豫、然有先幾之識、則其知備豫可知。然則凡事宜豫而豫不可溺。此全卦之六爻之大旨也。 豫。利建侯行師。 豫兼三義。本義但以和樂言之。蓋備豫者、所以致和樂之由。而逸豫者、又和樂之過。故正解專取和樂、蓋彖意尚未他及也。震動坤上、長子主器、有建國治民象。坤順震下、一陽統眾陰、有行師動眾象。屯有震無坤、故不及行師。謙有坤無震、故不及建侯。豫兼二卦、故有此象。建侯必百姓歸心、行師必三軍用命。人心和樂、則二者利矣。 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 九四一陽、上下應之、其志得行。此以卦體言其豫也。以坤遇震、為順以動。此以卦德言其所以致豫也。 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 順理以動、人心悅服、建侯天地而不悖可也。 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 豫之時義大矣哉。 日月之行、景長不過南陸、短不過北陸。故分至啟閉、不差其序。以順陰陽之氣而動也。刑必當罪、順乎民心。非一己喜怒之私、民所以服也。 時義、此時之義也。此極言而贊其大。使人涵泳言中、而推其意於言外也。 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陽閉地中、奮震出地、則通暢和豫矣。先王作樂、象雷之聲、又取其和之義。殷、盛也。樂無所不用。薦上帝、配以祖考、盛之至也。周祀稷於南郊、配以祖也。祀文王於明堂、配以考也。 初六。鳴豫。凶。 陰柔在下、獨與四應。四震善鳴、欲與倡和、有鳴象。然四大臣近君、其志大行之時。初位卑、所居不中正。小人在下、上得強援。當時用事、不勝其豫。誇大自張、故有凶象。卦以樂豫為義、取眾心之樂也。六爻自四外皆自樂者、則逸豫之過矣、故有吉凶之異。初爻、謙上之反對。皆與震應、故皆以鳴言。然謙者卑下自處、以聞於人者、故猶有利。豫者妄自張大、因人為樂者、故凶。 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窮謂滿極。 六二。介於石。不終日。貞吉。 二三四互為艮、有石象。二變互三四為離、不終日而作之象。樂豫易以溺人、溺則憂矣。六爻獨二中而得正、自守之安靜、堅確如石。靜之至、故其思慮明審、不俟終日而見事理之幾微、是不溺於逸豫而知備豫者也。 蓋此卦當逸豫、以無所係應為善。初應四而三五比之、皆有係而溺於豫者、故為凶為悔為疾。二特立於眾陰之中、而無遲戀之意。故靜則如石之堅、動則有不終日之速、不失其正而得吉也。 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中正者、處豫之道也。 六三。盱豫。悔。遲有悔。 盱、上視也。陰不中正而近於四。四為豫主。六三不中不正、希其逸樂而上視之、有盱豫致悔之象。故占者事當速悔。若悔之遲、必至於有悔也。三質柔而位剛、猶有能悔之象故戒之、恐其悔之遲也。蓋盱豫者溺於逸豫、遲悔則又失於猶豫矣。聖人兩言悔、始則示人以致悔之端、終則勉人以悔過之勇也。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言所處不中正、與六二反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九四、卦所由以致豫者。眾陰應之、有大有得之象。以陽居陰、不能無疑、故戒之。德陽而位陰、故五陰亦有朋象。盍、合也。簪以貫髪者。 一陽貫五陰之中、有以簪貫髪之象。四、大臣以陽剛任上事、致君澤民、合天下以為豫。大有得矣。又必開誠布公。使朋類之賢俱進、合志和衷、則可常保其豫也。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由已致天下於豫、可謂大行其志矣。 六五。貞疾。恆不死。 貞疾猶言痼疾。不得言正、蓋六五非正也。三四五互為坎為心病、貞疾之象。當豫之時、以柔居尊、沈溺於豫。又乘九四之剛、事權歸四、眾心不附、處勢危矣。然以其得中、故又為恆不死之象。二五皆不言豫。六二貞吉、以中且正。當豫之時而不為豫者、所以吉也。六五貞疾、中而不正。當豫之時而不得豫者、雖未至於凶、亦僅矣。人生於憂患而死於安樂。 以五之得中而僅得不死、則過中者、豈生道哉。以君象言之、周末之共主是也。使剛而不中、則魏之曹髦。柔而不中、則唐之僖昭矣。可不戒哉。 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恆不死、中未亡也。 乘剛、故權下移。得中、故位號猶可保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無咎。 以陰柔居豫極、有昏冥於豫之象。然以其動體、又有事雖成而能有渝之象。能改過則可無咎矣。勉人以遷善也。又豫上六變則為晉。明出地上、不終昏冥。樂極哀生、有悔心之萌者、所以無咎也。然初鳴豫、即斷其凶、嚴於初以遏其惡也。上冥豫開之以無咎、恕於終以引其善也。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豫至昏冥、不可久矣、言當速改也。全卦以九四一陽為主、與彖之樂豫同義。其他皆過於豫而至於逸豫者。爻之吉凶皆從四起義。二遠於四而中正、所以吉。上雖遠於四而處豫之極、又與四同震體、故為冥。初則應四而鳴豫者也。三以比四而盱豫者也。五又以乘四而溺於豫、究不得豫者也。總之、豫宜眾不宜私。故世道不可無豫、人心不可有豫。初凶而五疾、三悔而上渝。為國者當如四之勿疑、守己者則當如二之介石矣。 隨隨卦、下震上兌、震動兌說、此動而彼說、隨之義也。以少女從長男、隨之象也。隨卦次豫。按、序卦、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悅豫之極、物之所隨、隨所以次豫也。全彖以物隨為義。此感彼隨、可以大通、而要之於正、則隨人之意亦在其中矣。爻兼隨物為義。此動彼說而至於隨、易於自失其身。大抵陽爻則人隨我、陰爻則我隨人。而隨人者、宜隨上、不宜隨下、爻陰位剛者猶知所隨。此三隨四所以有得、二係初則失、上無所隨則不言隨也。居上者宜為人所隨。五君位為二所隨、故貞吉。四臣位為三所隨、故貞凶。初雖陽爻而在下、故不言隨言係、而言交。此六爻之大略也隨。元亨利貞。無咎。 隨、從也、隨者、我有以致物、而物自隨乎我。故占當得大亨、然必利於正、乃得無咎。若不正、則雖亨而不免於咎矣。按、左傳穆姜之言、以隨四德與乾同。雖非本旨、然所論深合利貞無咎大意[文瀾本「意」作「義」]。諸卦中屯臨無妄革皆言元亨利貞。獨隨係以無咎。蓋動而說、易至於不正而有咎、故示戒辭。 彖曰。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 按、本義謂以卦變卦體釋卦名義。謂自困卦九來居初、自噬嗑九來居五、自未濟來兼此二變。皆剛來下柔也。今按、來注但以綜卦言之。隨蠱相綜、雜卦原對言之。隨以蠱之艮反兌居上、巽反震居下、是剛來下柔也。 以後凡言卦變者、皆從綜卦。 大亨貞無咎、而天下隨時。 王注程傳皆作隨時。謂隨時得正、則天下皆隨其時也。本義作隨之。 意尤順。蓋論全卦之義、重我有以致物之隨也。 隨時之義大矣哉。 依本義作隨之時義。尤順。 象曰:澤中有雷。隨。君子以嚮晦入宴息。 雷二月出地、八月入地。澤亦地也。又兌正秋、八月正兌之時。震下兌上、有雷入地中之象。君子取之。及向昏晦、則居內休息。造化有晝有夜、人生有作有息。人心有感有寂、有動有靜。此造化之自然、亦人事之當然也。 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 初九以陽為震之主、有官守之象。居下無隨我者、剛體非隨人者。然初動體、則改其常矣。故為有渝之象。陽居陽位得正、有貞吉之象。前臨陰偶、二三四互為艮、有出門之象。與四同德、不言隨而言交、有交有功之象。初九、卦之所以為隨者。雖人無隨我、我未隨人、而震動之體體已渝其常矣。然居正得吉。出門交四同德、不繫私暱正。不必言隨人、而自有功也。 象曰。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 交不失其正、則有功也。人雖未隨我、我亦不隨人、以陽剛得正故也。 六二。係小子。失丈夫。 初陽在下而近、以在下有小子象。五陽正應而遠、以君位有丈夫象。 二與五正應、宜得所隨矣。然當隨之時、以陰爻陰位為過於柔。不能自守以待正應、而係於初、有係小子失丈夫之象。人隨我為隨、我隨人為係。 曰失、惜之也。 象曰。係小子、弗兼與也。 係此失彼、不能兼也。 六三。係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 九四陽爻、亦有丈夫之象。小子亦謂初也。三近係四而遠於初、有係丈夫失小子之象。四陽當任、三則以陰隨之、有求而必得之象。三言係又言隨者、三有得、猶可言隨也。三不中正、宜失所隨矣。然以居剛稍知自主、勝於二之過柔、故猶知係四而不係初、而有得也。然六居三不正、九居四亦不正也。以不正相比、至於求而有得、不可言矣、故戒之居貞則利。 初九以陽居陽、故得貞吉。六三以陰居陽、故示以居貞而不得言吉也。 象曰。係丈夫、志舍下也。 舍初之在下者也。 九四。隨有獲。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九四以剛居上之下、與五同德而三係之、有得人之隨之象。然勢陵於五、有雖正亦凶之象。變則為坎、有有孚之象。互三二為艮、有光明之象。 卦中三陰三陽、陰宜隨陽。初以在下不足為人所隨、故但言交。四與五同德、故人隨之。然四大臣之位、上有剛德之君。雖君信民歸、隨皆有獲。 然使恩威不自五齣、雖正亦有震偪之凶矣。故必中有孚誠、動皆合道、使心跡光明、君民共諒、乃得無咎也。豫隨九四皆大臣之位、豫有得不言凶、而隨四之有獲言凶者。蓋豫卦一陽五陰、卦之所以隨者在四。五又以柔居其上、四志可行。故戒不在臣而在君、五之所以貞疾也。隨卦三陰三陽、卦能得隨之中正者在五。四偪於五而得人心、未必上安而下從之也。故戒不在君而在臣、四之所以貞凶也。然豫四曰勿疑、隨四曰有孚。居危疑之地、無論其吉與凶、宜以至誠自將則一也。 象曰。隨有獲、其義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有獲豈必皆凶。有致凶之理、故曰其義凶也。有孚在道、以有明哲之功也。爻曰以明、言以此明其心跡也。傳曰明功、言有明哲之功、則不為利慾所昏、而心跡自光明也。 九五。孚於嘉。吉。 九五陽剛中正、得眾爻之隨、隨之主也。然所應唯在中正之二、是信於善者也、故有孚於嘉之象。而占則吉也。四五皆以陽居三上二陰之中。 陽內陰外、有中實之象、故皆曰孚。然四之孕、戒之也、欲其孚於五也。 五之孚、喜之也、喜其孚於二也。大亨貞無咎而天下從之、五足當之矣。 象曰。孚於嘉吉、位正中也。 五與二皆正中、故謂孚於嘉也。然以二之正中、在五謂之嘉、在二反有失者。蓋隨之為義、貴我致人之隨、而不欲徒隨於人。隨人者有陽剛之德、猶可自主。若一於陰柔、則係於近而失正應之可隨者矣。故五孚於二、則有君臣同德之象。而二之係初、則有背公植黨之戒也。 上六。拘係之。乃從維之。王用亨於西山。 上六以柔居柔、處隨之極、有拘係又維之之象。兌為西為巫。二三四互為艮為山。一變純乾為王、有王亨於西山之象。程傳以王為太王、亨作亨通之亨、指太王遷岐之事。謂其得民心也。本義以亨為祭享之享。今從本義、而王宜作太王。蓋六爻之義、陰宜隨陽、下宜隨上。上勢居最上無所隨、而質柔又不足以致人之隨。居五之上而非天子之位、與三非正應而兩陰同德、有固結於幽陰之象。太王避狄、去豳遷岐、我非隨人、而人之隨我者亦未廣。然誠敬以享于山川、有固結維係之意。人心從此而集、天命從此而基。占者得此、則其象亦如是也。 象曰。拘係之、上窮也。 處隨之極故也。全卦物來隨我、我往隨物、皆貴於正。然此動彼說而至於隨、易於失身、尤以陽剛為貴。故諸爻吉凶得失別為一例、唯陽爻能為物所隨。五有陽剛之德、又居君位、當為物所隨者、故吉。四居三之上、有大臣之象、故三係之有得。而在四有偪五之嫌、竟受人之隨、則又不免於貞凶矣。初雖陽爻、為隨之主而在下位、以在下則不應為人所隨。然以陽爻為隨之主、則不肯上係於人、又不能安靜以處、故不言隨不言係、而言交。陽居陽位、故交而有功也。三陰爻皆隨物者、則不言隨而言係。然隨居陰位者柔而無主、故二以舍五係初而失。陰居陽位稍知自立、故三以舍初係四而得。至上以隨之極、陰爻陰位、所應又陰、則固結之極。然不可以人道言矣、故為享於鬼神之象。蓋他卦六爻以相應為善、此則又貴其自處之能剛。他卦陰爻亦以得正為善、此則又不欲其過柔而失主。蓋當隨之時、義當如是。隨之喜剛、亦猶履之善柔、故曰觀彖辭則思過半矣。 蠱蠱卦、巽下艮上。按、左氏、風落山、女惑男。以長女下於少男、惑亂其情、蠱之象也。風遇山而回、物皆撓亂、亦有事之象。本義謂上苟止而下卑巽、彼此怠緩、積弊致蠱。謂之蠱者、壞極而有事也。文從蟲從皿。 聚蟲皿中、使自壞爛、蠱之義也。然卦中兼治蠱意。治蠱而曰蠱、猶治亂而曰亂也。蠱卦次隨。按、序卦、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喜悅隨人、過中失正、則蠱惑壞亂之事自此起、蠱所以次隨也。全彖謂蠱治則亂極復治。而治蠱之道、有取於更新丁寧。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五為治蠱之君、下四爻為治蠱之臣、而上則為事外之臣。事外者、理亂不關、故不言蠱。 余皆治蠱者。而蠱為前人已壞之緒、故又以子道言之。治蠱以剛柔相濟為善。 初爻柔位剛故無咎。二爻剛位柔故得中。三爻位俱剛故有悔。四爻位俱柔故未得。五亦以爻柔位剛、居中有應、故用譽。而五之一爻、自處則為子、二視之為母、上視之又為君。則其取象屢遷、不可為典要者也。 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蠱、本義謂壞極而有事也。壞極為蠱、有事則兼治蠱意。亂極當治、有元亨象。治蠱必勇往以求必濟、中互震木在兌澤之上、有利涉大川象。 然治蠱宜勇、亦須有道以治之。甲、日之始、事之端。先甲三日為辛。後甲三日為丁。前事已壞、取先甲三日之辛以更新之、不使至於大壞。後事方新、取後甲三日之丁以丁寧之、不使至於速壞。此治蠱而致亨之道也。 先甲後甲、按、本義及舊解皆同、於理固順。而蠱取甲、巽取庚、未見著落。來注照圓圖、但取艮巽二卦之義、亦未見的確。今按、蘇傳所解與本義異、而似可存。按、蘇傳、蠱之與巽。一也。上下相順與下順而上止為媮、一也。而巽之所以不為蠱者、有九五以干之、而蠱無是也。故蠱之彖曰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而巽之九五曰無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陽生於子盡於巳、陰生於午盡於亥。陽為君子、君子為治。 陰為小人、小人為亂。夫一日十二干、相值支五干六而後終[蘇氏易傳「終」作「復」]、世未有不知者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世所謂六甲也。先庚三日、後庚三日、世所謂六庚也。甲庚之先後、陰陽相反、故易取此以寄治亂之勢也。先甲三日、子戌申也。申盡於巳而陽盈。盈將生陰、治將生亂、故受之以後甲。後甲三日、午辰寅。寅盡於亥、然後陰極陽生。蠱無九五以干之、則其治亂、皆極其自然之勢。勢窮而後變、故曰終則有始、天行也。巽則不然。雖失之、後必有以起之。譬之於庚。先庚三日、午辰寅也。後庚三日、子戌申也。庚之所後、甲之所先。故先庚三日盡於亥、後庚三日盡於巳。先陰後陽、先亂後治、故曰無初有終、曰吉。不言於彖而言於九五、明此九五之功、非巽之功也。 彖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 剛上柔下以卦體言、艮剛居上、巽柔居下也。以卦綜言、反隨之震上為艮、兌下為巽也。上太剛則情不下接、下太柔則情難上達。上下不交以致蠱也。巽而止以卦德言、則下卑巽而上苟止、皆積弊以致蠱者也。 蠱、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他解以巽而止為治蠱者、非。蓋下卑巽而上苟止、乃致蠱之由、非所以治蠱。治蠱意當於此節言之。既蠱又言元亨、亂極復治之象也。曰往有事而不言有功者。當蠱之時、宜有事以濟險、不可以無事視之。若巽懦而止、則終蠱而不能元亨矣。甲者十日之始。亂之終、治之始、天運之行如是。治蠱者終前事、始後事。一番更新、一番丁寧、亦如天之行也。 象曰。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山下有風、物壞而有事矣。治己治人事之大者。風在內而能振動外物、則象之以振動其民。山在外而能涵育內氣、則象之以涵育其德。振者、作興人之善、新民之事。育者、培養己之善、明德之事。易言育德、多取于山、故蒙亦言育德。而巽之申命行事、亦振民之意。當蠱之時、風俗敗壞、由民之不新、民之不新、由己德之不明。故必有以振作聳動其民、而在己宜進德不已。此皆所以治蠱也。 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無咎。厲終吉。 干、木之干、枝葉所附以立者。以身任其事而不敢避、故曰干。中互震木、下巽木、有干之象。蠱之災非一日之故、必世而後見、故皆以父子言之。明父養其疾、至子而發也。子能幹之、克蓋前愆、則振飭而興起矣。 初六以陰在下、所應又柔、似不足以治蠱者。然以其時言之。在蠱之初、蠱未深而事易濟。且質柔而位剛。故有子能治蠱、考得無咎之象。質柔位剛、子專父事、有厲象。知危而戒、終承己志、有終吉之象。 象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不承其事而承其意、所謂善繼人之志者也。 九二。干母之蠱、不可貞。 母指六五也。艮止於上、巽順於下。無為而尊於上者、父道也。服勞而順於下者、子道也。故五爻皆言幹父之蠱、取艮之上爻為父也。二獨與五應。五雖艮體而質柔、故有母象。在五自處亦為子、自二親五則為母。 此又取象之變、不可為典要者也。九二剛中上應六五、有子干母蠱則得中之象。以剛承柔而治其壞、故又戒以不可堅貞、言當巽以入之也。貞者事之干。而曰不可貞、非不可正也、不可固執以為正也。母性多柔暗。以二之剛承[文瀾本「承」作「成」]五之柔、固守其正、或至傷恩害義。必巽以入之、乃得中也。若以君臣論、則周公之事成王、成王有過遇撻伯禽、亦此意也。 象曰。干母之蠱、得中道也。 九二以剛居柔、在下卦之中、有中道之象。得中道而以柔濟剛、善於干母之蠱者也。 九三。幹父之蠱。小有晦。無大咎。 過則不中、故有小悔。巽體得正、故無大咎。 象曰。幹父之蠱、終無咎也。 爻言無大咎、宜不免於小咎。而傳謂終無咎者、幸之也。以九居三剛之至、君之諍臣、父之諍子、不使君父陷於不義者也。蓋幹蠱之道、以剛柔相濟為善。故初六六五之柔而居剛、九二之剛而居柔、皆可幹蠱。不則與其為六四之裕而吝、不若九三之悔而無咎。裕而吝者、由吉而趨凶。悔而無咎、則自凶而趨吉也。 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 以陰居陰、不能有為、有寬裕以治蠱之象。如是則蠱將日深、往則見吝矣。蓋目前雖可苟安、如是以往、必致吝也。 象曰。裕父之蠱、往未得也。 目前以為得矣、循此以往、未為得也。欲人急於改圖也。 六五。幹父之蠱。用譽。 二以五為母、謂以柔居尊也。然五之上有上、則五又有子道、若繼世之君也。用譽、用陽剛之臣以致譽也。五柔中居尊、九二承之以德、能用陽剛之臣以幹父之蠱者、可以致聞譽矣。譬若周宣王之用仲山甫召穆公、能用良臣而幹蠱有譽者也。 象曰。干父用譽、承以德也。 二承以剛中之德。德在臣、譽在君、上下一德矣。故不見前人之蠱。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陽剛居上、在事之外、有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之象。初至五皆言蠱、此不言蠱者。上九蠱之終。事之壞者、六五干之已畢、則亂極而治之時矣。 故不言蠱也。初至五皆言父子、不及君臣者。臣之事君、猶子事父母。當蠱之時、身在事中、必視國事如家事乃可。故言父子、而君臣之道在其中矣。上九言不事王侯、又不言父子者。於父母無可諉之事、無一日可離之時。君臣以義合者也、則當以其位與時論之。身在其位則儘力以干、如子事父母、不以為汙。不在其位、則超然遠引。不事王侯、而不以為傲。時當艱難則鞠躬盡瘁、不避險患、不以為勞。世已昇平則功成身退、辭榮謝寵而不以為矯。上九者、無位之逸民、功成身退之耆舊也。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潔身高尚如子陵、功成身退如范蠡。其事高、其志可為法則矣。全卦名蠱而皆言治蠱。蠱之可亨、猶否極則泰。雖天運自然、而人事宜盡。所以有取於更新丁寧、以為致亨之道。家事國事皆有蠱、為子為臣無異道、總以剛柔相濟為善。然與其柔而致吝、又不若剛而免咎、聖人望人之意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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