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超生三胎罰款5大標準,超生黨準備好了嗎?
超生罰款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了,在「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思想引導下,人們總喜歡兒女成群的景象,這也是我國成為人口大國的重要原因。為緩解人口眾多帶來的社會壓力,計劃生育開始實施,對不符合規定超計劃生育子女的人徵收社會撫養費。自今年新政實施以來,超生罰款規定有了變化,首先,二胎全面開放,超生罰款從三胎開始計算了;其次,罰款的標準也不同以往了,並不只是不符合超生條件才罰款,沒達到時間等也會被徵收一定金額的社會撫養費。
根據新法,超生三胎罰款遵循以下5大標準,快跟法律哥來看一看:
1、夫妻雙方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但生育前並未取得生育證的,按照其上年度總收入的30%徵收社會撫養費;
2、夫妻雙方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但並未達到規定的再生育年齡或生育間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總收入的40%徵收社會撫養費,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提前的年限越多徵收的比例就越高;
3、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其上年度總收入的2倍徵收,違法多生育2個子女的,則按照第一個超生罰款的2倍徵收,依次類推,採取多超多罰的措施;
4、非婚生育和非法收養子女的,同非法超生處理,依子女數量按標準徵收;
5、夫妻雙方曾有不良違法生育行為,比如:因實施非醫學需要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在知道胎兒性別不符合自己設想後,就終止妊娠的行為)、謊報嬰兒死亡、或遺棄、買賣、殘害嬰幼兒。有以上行為的夫妻生育子女,按照違法多生育子女徵收標準的2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新政的超生罰款不再是一個統一的數額,它與超生者的收入和超生數量掛鉤了。若城鎮居民收入低於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平均收入(農村居民年純收入低於農村上一年度平均純收入)的,按照平均年度收入為基數進行徵收罰款。
另外,機關工作人員超生的,也是重罰。流動人口違法生育也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按照徵收標準,由生育當地進行徵收;若生育地未發現的,則由首先發現其超生行為的地區徵收。
撫育子女貴在精養,少生優生。既然要生育子女就要承擔其教育和生活,超生罰款罰的很重,旨在讓大家謹慎生育,那些為了追求「生個兒子」卻因交不起社會撫養費讓孩子成為「黑戶」的行為還是不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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