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現在可以放心的貪污了
06-25
貪官現在可以放心的貪污了!近日,備受關注的郝和平案終審宣判,國家藥品監督局醫療器械司前司長郝和平被市高院判處15年有期徒刑。同時,市高院採納了郝和平本人的意見,在追繳其百萬元受賄款物、沒收20萬元個人財產後,發還了郝和平夫婦案發後被扣的其餘100餘萬元個人財產。據悉,二審宣判後,郝和平夫婦獲准退還的財物價值百萬元。其中,銀行存款60餘萬、股票若干、名貴手錶6塊(江詩丹頓2塊、愛彼1塊、歐米茄1塊、天梭1塊、其他黑色手錶1塊)、各種加油卡若干、黃金工藝品一根、刀具一把。本報記者王陽為何退回郝和平百萬個人財產,記者昨天就此事採訪了中央民族大學法學教授田小穹。「查實案情後,退回與犯罪無關的個人財產,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人道主義文明司法的體現。」田小穹教授說。 據他介紹,在我國,沒收財產是一項附加刑,一般適用於比較嚴重的刑事犯罪,目的是為了剝奪犯罪人員再次犯罪的經濟能力,作為一種「經濟上的死刑」。我國法律對這一刑罰作了嚴格的限制,比如只能沒收明確屬於犯罪人員個人所有的財產,犯罪人員家屬所有的財產不能予以沒收。如果犯罪人員家屬沒有其他生活來源,原本就依靠犯罪人員贍養、撫養的,還需要給其家屬留下維持生計所必要的財產。===========================================================看了這則新聞,不由得發自內心的感嘆——好五倍!!!一個普通大眾看不起病、買不起房、養不了老的社會,竟然能為犯了罪、已經被判了刑的前貪污官員留下百萬元的「養老費」,而且這百萬元完全是貪污的非法所得,這不是好五倍是什麼?這是徹徹底底的、毫無廉恥的「人道主義」。貪污是什麼?在一個公民沒有絲毫監督權的社會,貪污就有如毫無顧忌的搶劫。搶劫的還是普通人群的共同財富,並且是當著你的面,毫無顧忌的光天化日下的搶劫。這是眾所周知的嚴重刑事犯罪。然而就是這樣惡劣的罪犯,竟然因為曾經是前「官員」,曾經是他們「一個「圈子」里的,所以能得到百萬元的巨額犯罪所得作為「養老金」!並且有專家辯護「查實案情後,退回與犯罪無關的個人財產,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人道主義文明司法的體現。」如何確認這些財產與犯罪無關?誰能確認?我國法律對這一刑罰作了嚴格的限制,比如需要沒收明確屬於犯罪人員個人所有的財產,犯罪人員家屬所有的財產不能予以沒收。從新聞中能看出,這百萬元完全是罪犯的個人財產,為什麼不予以沒收?這樣危險的先例一開,往後的貪官們只要不是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完全可以同樣的要求巨額的犯罪所得作為「養老金」。貪污主要就是貪的「錢」,違法所得的錢不被沒收,還能以各種各樣的理由申請保外就醫,那麼貪官們還有什麼好害怕的?法律成了維護他們的洗錢工具,那還有什麼能約束他們的?這樣的荒唐的、滑天下之大稽的判決只能助長貪官們的貪污到底的決心,只能再次踐踏善良人們的權利!說到這裡,我還有一個疑問。做出這樣判決的法官們豬腦子裡是怎麼想的?要麼他們曾經是故人,為一個圈子裡的故人保留一點「幸福生活」的資本。要麼就是為自己留後路,期盼哪天他們自己坐上被告席時,也能「享受」到同樣的判罰而得到巨額的「養老金」。對這些陽光下的罪惡行為,對這種肆無忌憚的踐踏法律的行徑,實在是憤怒的無以言復。只能懷著「敬畏」的心情,大聲地宣告:「官員們,時不我待。腳踏人民大眾,手捏法律鳥蛋。在如此大好的形勢下,此時不貪更待何時?」最後以貓眼名句勉勵大家作為結束語。這是一個神棄的土地,這是一個偽大的民族,任何奇蹟都可能發生
推薦閱讀:
推薦閱讀:
※爆笑GIF內涵圖:你們把我當透明的了?現在連孩子都虐我!
※不糾結於現在,不憂慮於未來
※導致妹子拉黑你的唯一原因:絕大多數的男人到現在都沒改掉...
※「港毒」「佔中」鬧劇為何現在開鬧,如何擺平他們?
※為什麼現在家長都不願意自己的孩子與單親家庭的孩子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