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用藥的合理應用-皮膚疾病分類-中國皮膚病專業診療網

簡介:、病因不同,選擇藥物不同 如治療水痘若濫用去炎松或膚輕鬆軟膏,就可能發生出血性水痘或繼發細菌感染而引起嚴重不良後果;而癬病若用激素類藥膏則會加重病情。因此要對症治療,如對膿皰瘡,毛囊炎等細菌感染性 ...關鍵字:外用藥的合理應用、病因不同,選擇藥物不同 如治療水痘若濫用去炎松或膚輕鬆軟膏,就可能發生出血性水痘或繼發細菌感染而引起嚴重不良後果;而癬病若用激素類藥膏則會加重病情。因此要對症治療,如對膿皰瘡,毛囊炎等細菌感染性皮膚病,應先用抗菌藥物;對於手足癬,花斑癬等真菌感染性皮膚病,應用抗真菌藥物;對於單純皰疹等病毒感染的皮膚病則應選用抗病毒藥物;而對於濕疹、神經性皮炎等非感染性皮膚病,可適當選用皮質類固醇激素治療。二、皮損特點不同,選擇藥物不同 皮損特點不同,選擇藥物劑型也不一樣。如急性炎症性皮損,僅有紅斑丘疹而無糜爛時,可選用粉劑和洗劑;炎症較重,出現糜爛且滲出較多時,可先用溶液濕敷,後用油劑,可起到消炎作用;如亞急性炎症性皮損滲出少者,可用油劑,待紅腫減輕,滲出減少後,再酌情選用糊劑、粉劑、洗劑,以發揮其消炎、止癢、收斂、保護作用;若呈乾燥脫屑者則宜用乳劑或糊劑;對慢性炎症性皮損,可選用軟膏、乳劑、糊膏等,它們穿透力強,作用持久,且具潤滑及護膚作用。三、外用藥物性質、濃度和製備工藝不同,治療作用和效果不同 藥物可因濃度不同而作用各異,如1~2%水楊酸有角質形成作用;3%具有消毒和殺菌作用;10%有角質溶解和角質剝脫作用;20%以上則是一種腐蝕劑。又如0.1%苯甲酸可抑制細菌和真菌生長;6~12%有角質形成和角質溶解作用。再如冰醋酸1%溶液用於止癢;0.5%用於燒傷、燙傷感染;7%溶液用於手足多汗症;10%用於淺部真菌病;30%用於甲癬的治療。此外,由於不同工藝製備出同樣濃度的製劑而顯示出不同的生物利用度,在臨床也具有不同的效果。例如,加了皮膚促滲劑Azone的氯倍他索乳膏比不加者,其藥物濃度下降4倍而療效完全一樣。既減少了用藥量,同時也降低了副作用。再則,相同濃度的水楊酸軟膏要比酊劑溫和的多。因此,在治療時必須熟悉掌握外用藥的藥理作用,藥物濃度,添加的各種附加劑、溶劑等,以免發生不良反應。四、皮損部位不同,選擇藥物不同 例如:面部、陰部、乳房、腋窩等部位皮膚相對較薄嫩,不宜選用濃度高,刺激性大的藥物,而手掌、足部等可用高濃度藥物。尤其是面部,更應選擇一些安全藥物,如尤卓爾、艾洛松等。面部濕敷不可用高錳酸鉀水而應用硼酸水。再如毛髮較多的部位不宜使用軟膏、糊膏、硬膏等劑型,而使用液體製劑則能達到較為滿意療效,但也不宜使用油混懸劑或油稀糊,以免清除困難。毛髮部位使用糊劑、粉劑時要剃去頭髮。陰股部不宜多用粉劑,以免體內吸收。小兒皺褶部位用藥亦倍加小心,不宜用酊劑,常用粉劑。五、患者性質不同,選擇藥物不同 由於不同年齡的人其皮膚特點有所不同,如嬰幼兒的皮膚比較嬌嫩,老年人皮膚有不同程度的萎縮,故老幼患者應選擇低濃度、刺激性小、作用溫和、副作用少的藥物;而成年人尤其是成年男性的皮膚相對較粗厚,故應選擇高濃度、滲透性強的藥物;還要因人制宜,孕產婦使用外用藥應顧及藥物對胎兒、乳兒的影響;皮膚敏感者初診可先選用低濃度。六、掌握用法,科學用藥 (一)皮膚病患者對用藥時間、次數不應忽視:藥水和洗劑,易揮發而降低療效,用藥次數可相對多些,每3小時搽一次;軟膏劑作用持久,每天早晚一次;(二)單一藥物亦切忌長時間局部使用。抗菌藥物長期使用會出現耐葯現象,在治療時,可考慮多種抗菌葯有計劃地交替或間歇使用,儘可能在用藥前後做葯敏試驗以避免產生耐葯;皮質類固醇激素長期外用則產生局部皮膚萎縮、毛細血管擴張及毛囊炎等不良反應,也可吸收後引起全身不良反應。因此,正確使用皮質類固醇激素可以參照:1.先用強效迅速達到有效濃度2.控制後採用中低效製劑維持(適當更換結構和作用方式不同的其他葯)3.逐漸減少用藥頻率4.不用於感染創面。(三)對強刺激性藥物或從未接受治療的患者,應從低濃度開始,漸次增加濃度,以免發生不良反應;對新葯或易致敏的藥物(如維甲酸類、白癜風葯「白癜凈」等),先在耳後或手腕內側小面積試用,若無過敏,再根據需要擴大使用面積或提高濃度;對濕疹、膿皮病及膠布過敏的病人,更換敷料時,不要用膠布貼於皮膚,可用無刺激的膠水代替(其配方為:松香40g,95%酒精33ml,乙醚15ml,花生油1.0g);(四)濕敷方法要適當,用藥前患處要清洗、消毒;痂皮應先消毒,並用食物油軟化;直徑大於0.5厘米的水皰要用一次性注射器抽出內容物,不要除去皰壁;傳統濕敷療法的做法較為繁雜,多數患者未能正確執行,如3%硼酸溶液濕敷:用6~8層紗布沾取溶液,提起至不滴水為度(不可過干,不可過濕,過干過濕都會影響療效),敷於皮損處,5~10分鐘更換一次(保持濕潤,防止乾燥而失去作用且刺激創面),持續1小時,每日重複2~4次。但應注意:皮膚破潰者禁用(因其可從皮損處吸收,避免中毒);濕敷濃度不宜太高(以防局部刺激和吸收中毒);不宜大面積使用,尤其皮損面積廣泛者更應注意,須分次濕敷,每次不應超過體表面積的1/3;兒童皮膚嬌嫩,也不宜使用。廣泛應用水楊酸、硼酸、汞劑等要注意驗尿.查血象及肝功,以免中毒。(五)用藥時還應注意觀察,一旦發生紅斑樣或濕疹樣皮疹,且有瘙癢、頭痛等過敏反應時或一旦出現皮膚病變加重或皮損性質改變,應立即停用,去醫院就診。七、用藥不宜複雜化 很多皮膚病採用聯合用藥,若用藥過於複雜,患者依從性相對較差,因此盡量不超過3種即可,同時應耐心交代患者如何用藥及聯合用藥間隔時間,以免引起過敏及接觸性皮炎,並達到最佳療效。如一般腳癬患者,若水劑和霜劑配合用藥,通常是水劑塗完干後再塗霜劑;又如痤瘡患者過氧化苯甲醯凝膠和阿達帕林凝膠聯合使用,應先塗過氧化苯甲醯後1個小時再塗阿達帕林凝膠(因前者有抗厭氧菌、溶解角質作用,可幫助藥物吸收,後者可使毛囊上皮細胞正常分化而減少粉刺形成),若同時使用,後者可能有輕微的局部刺激作用而導致額外的刺激反應,又不能達到較好療效。或者早晚交替使用,亦可避免藥物相互降解或蓄積刺激作用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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