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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貪官的理由

  「蕭條棺外無餘物,冷落靈前有菜根。」這就是辛勤節儉了一生的清廉正直的海瑞應得的下場嗎?  《明史》上記載了皇帝和監察官員之間的一個你攻我守的故事。  崇禎元年(1628年),朱由檢剛剛當皇帝。當時他是一個十七八歲的年輕人,一心想把國家治理好。朱由檢經常召見群臣討論國事,發出了「文官不愛錢」的號召。「文官不愛錢,武官不惜死」,這是宋朝傳下來的一句名言,國民黨垮台前也被提起過。據說,如此就可以保證天下太平。  戶科給事中韓一良對這種號召頗不以為然,就給皇上寫了份上疏,問道:如今何處不是用錢之地?哪位官員不是愛錢之人?本來就是靠錢弄到的官位,怎麼能不花錢償還呢?人們常說,縣太爺是行賄的首領,給事中是納賄的大王。現在人們都責備郡守縣令們不廉潔,但這些地方官又怎麼能夠廉潔?有數的那點薪水,上司要打點,來往的客人要招待,晉級考核、上京朝覲的費用,總要數千兩銀子。這銀子不會從天上掉下來,也不會從地里冒出來,想要郡守縣令們廉潔,辦得到么?我這兩個月,辭卻了別人送我的書帕五百兩銀子,我交往少尚且如此,其餘的可以推想了。伏請陛下嚴加懲處,逮捕處治那些做得過分的傢伙。  戶科給事中是個很小的官,大概相當於現在的股級或副科級。但是位置很顯要,類似總統辦公室里專門盯著財政部挑毛病的秘書,下邊很有一些巴結的人。韓一良所說的「書帕」,大概類似現在中央機關的人出差回京,寫了考察紀行之類的東西自費出版,下邊的人巴結的印刷費。那五百兩銀子,按照如今國際市場上白銀的常規價格,大概相當於四萬三千多元人民幣。如果按銀子在當時對糧食的購買力估算,大概有現在的二十萬元人民幣。那時的正縣級幹部,每月工資大概相當於現在的一千多元人民幣,四萬或二十萬都要算驚人的大數目。  崇禎讀了韓一良的上疏,大喜,立刻召見群臣,讓韓一良當眾念他寫的這篇東西。讀罷,崇禎拿著韓一良的上疏給閣臣們看,說:「一良忠誠鯁直,可以當僉都御史。」僉都御史大致相當於監察部的部長助理,低於副部級,高於正司局級。韓一良有望一步登天。  這時,吏部尚書(類似中組部部長)王永光請求皇帝,讓韓一良點出具體人來,究竟誰做得過分,誰送他銀子。韓一良哼哼唧唧的,顯出一副不願意告發別人的樣子。於是崇禎讓他密奏。等了五天,韓一良誰也沒有告發,只舉了兩件舊事為例,話里話外還刺了王永光幾句。  崇禎再次把韓一良、王永光和一些廷臣召來。年輕的皇上手持韓一良的上疏來回念,聲音朗朗。念到「此金非從天降,非從地出」這兩句,不禁掩卷而嘆。崇禎又追問韓一良:「五百兩銀子是誰送你的?」韓一良固守防線,就是不肯點名。崇禎堅持要他回答,他就扯舊事。崇禎讓韓一良點出人名,本來是想如他所請的那樣嚴加懲處,而韓一良最後竟推說風聞有人要送,惹得皇上老大不高興,拉著臉對大學士劉鴻訓說:「都御史(監察部部長)的烏紗帽難道可以輕授嗎?」崇禎訓斥韓一良前後矛盾,撤了他的職。  韓一良寧可叫皇帝撤掉自己的官職,斷送了當大臣的前程,甚至頂著皇帝發怒將他治罪的風險,硬是不肯告發那些向他送禮行賄的人,他背後必定有強大的支撐力量。這是一種什麼力量?難道只是怕得罪人?給事中就好像現在的檢察官,檢舉起訴和得罪人乃是他的本職工作,也是他獲得聲望的源泉。怕得罪人這種解釋的力度不夠。  細讀韓一良的上疏,我們會發現一個矛盾。韓一良通篇都在證明愛錢有理,證明官員們不可能不愛錢,也不得不愛錢。韓一良說得對,明朝官員的正式薪俸確實不夠花。而他開出藥方,卻是嚴懲謀求俸祿外收入者。這恐怕就不那麼對症下藥。  明朝官員的正式工資是歷史上最低的。省級的最高領導,每年的名義工資是五百七十六石大米,折成現在的人民幣,月工資大概是一萬一千七百八十元。正司局級每年的名義工資是一百九十二石大米,月薪大概相當於三千九百三十元人民幣。七品知縣,每年的名義工資是九十石大米,合月薪一千八百四十元人民幣。韓一良這位股級或副科級幹部,每年的名義工資是六十六石大米,摺合人民幣月薪一千三百五十元。  我反覆強調「名義工資」這個詞,是因為官員們實際從朝廷領到的工資並沒有這麼多。那時候發的是實物工資,官員領回家的有大米,有布匹,有胡椒和蘇木,還有銀子和鈔票。不管領什麼,一切都要折成大米。於是這個折算率就成了大問題。(明)余繼登《典故紀聞》第十五卷曾經詳細描述成化十六年(1481年)戶部(財政部)是如何將布折成大米的。朝廷硬把市價三四錢銀子的一匹粗布,折成了三十石大米。而三十石大米在市場上值多少錢?至少值二十兩銀子!假如按照這種折算率,完全以布匹當工資,縣太爺每年只能領三匹粗布,在市場上只能換一兩銀子,買不下兩石(將近二百千克)大米。這就是說,朝廷幾十倍上百倍地剋扣了官員的工資。至於明朝那貶值數百倍,強迫官員接受的紙幣,就更不用提了。  總之,明朝的縣太爺每個月實際領到的薪俸,其實際價值不過約相當一千一百三十元人民幣。  請設身處地替縣太爺們想一想。那時候沒有計劃生育,每家的人口至少有五六個,多的十來個。那時候也沒有婦女解放運動,沒有雙職工,平均起來一家六七口人全指望這位縣太爺每個月一千一百三十塊錢的工資,人均一百七十多塊錢的生活費,這位縣太爺的日子並不比如今的下崗工人寬裕多少。更準確地說,這位縣太爺與如今最貧窮的農民階級生活在同一水平線上。在我寫這篇文章的前一年,1997年,中國農民的人均年收入是二千零九十多元。  還有一點很要命的地方,就是沒有社會福利。公費醫療不必說了,在成化十五年(1480年)之前,竟連退休金也不給。《典故紀聞》第十五卷載:成化十五年戶部尚書楊鼎退休,皇帝特地加恩,每個月仍給米二石。這兩石大米,價值不過五百元人民幣,就算是開了大臣退休給米的先例。戶部尚書相當於現在的財政部部長,退休金才給五百元,其他人可想而知。  如果看看當時著名清官的生活和家庭財產,可能會對明朝官員的實際收入產生更悲觀的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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