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選票=300斤煤?如此賄選究竟是為了啥 新聞
央視網消息:近日有網友舉報稱,三位候選人花數百萬元競選村主任,明碼標價"一票1000元"。有村民表示,此次賄選涉及金額在1000萬以上。對此,1月24日,呂梁市村(社區)"兩委"換屆領導小組迅速抽調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展開調查。
我國的法律明確規定,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村民自治原則"。自1998年以來,我國法律把民主選舉置於四項村民自治原則的首位。然而,就是有那麼一小撮人,千方百計的打著村民手裡選票的主意。饋贈實物、贈送金錢、請客吃飯、利益許諾等形式賄賂選民的情況不同程度存在。
"北嶺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劉衛拉票賄選被開除黨籍,涉嫌違法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村委會副主任張文華、村黨支部委員容玉明拉票助選,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黨內警告處分。"2017年5月,海南省三亞市崖州區紀委通報了一起違反換屆紀律典型問題。
崖州區紀委收到群眾舉報,反映劉衛在換屆選舉中拉票賄選。區紀委隨即展開調查。
原來,在正式選舉開始前一個星期,劉衛為了競選村委會主任,便委託村民張某和容某等人到各自村小組為其拉選票,並承諾每張選票給村民100元。受委託村民回到村小組後,挨家挨戶做起了"工作"。"你們把票投給劉衛,每張票可以得到100元,願意的可以先在我這裡登記。"確定自己票數過半後,劉衛便委託張某某等人發放了賄選資金7萬餘元。
在調查劉衛拉票賄選案的過程中,調查組又順藤摸瓜,發現了張文華、容玉明拉票助選問題線索。
2016年7月,張文華向容玉明表示想競選村委會副主任,請其幫忙拉票。容玉明當場答應。投票當天,在郎典村二組流動投票點投票過程中,將事先幫劉衛拉到的選票全部加上了張文華的名字。就這樣,張文華搭上了劉衛賄選的"順風車",順利當選北嶺村村委會副主任。
"我從2004年9月起擔任北嶺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為自己家族謀得許多便利,也使我產生了通過賄選尋求連任的想法。我現在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接受組織給我的處分。"劉衛在面對調查時說道。
當黨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以村民的利益為根本出發點,不想方設法地幫助村民發家致富,反而為自己家族謀取便利,甚至還恬不知恥地謀求連任,100塊錢就收走了村民手中的選票。相比之下,山東省東營廣饒縣的這兩位村民更加"大方"。
2018年1月,廣饒縣公安局花官派出所接花官鎮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移交線索稱:有人在來家村村委換屆選舉前期以賄選的方式拉票,破壞選舉秩序。後經查實:在來家村村委換屆前期,崔某與於某為當選村委成員,以向每位選民送300斤煤炭的形式進行拉票賄選,破壞選舉秩序,現已將煤炭送給150餘名選民。
有人送煤,還有人送鞋,濟南市相公庄街道某某村劉某在村"兩委"換屆前1個月,一次性購買20餘雙皮鞋送給本村黨員,請求在支部換屆時投票支持他進黨委候選人名單。
300斤煤炭也好,皮鞋也好,事前付出了這麼大的代價,那勢必事後連本帶利得撈回來,村幹部把有限的任期放在這上面,那村民怎麼辦?誰來帶領他們改善生活改變命運呢?
最近幾年,各地針對換屆期間違反換屆紀律出現的新情況、新動向,保持了"零容忍"的高壓態勢,於是,像原來大張旗鼓擺在明面上的"交易"也變了方式。
"我妻子汪某某參加縣人大代表選舉,請同學們支持一下!"2017年3月2日,縉雲縣壺鎮鎮胡宅口村村民胡耀洪在初中同學微信群中發出了這樣一條消息。緊接著,他又在群里發了一個50元的紅包。
"本想發發紅包,攢點人氣,幫妻子拉些票,沒想到……"胡耀洪利用手機微信紅包為妻子助選的行為違反了換屆紀律,破壞了選舉秩序,被公安機關處以200元罰款,這讓他後悔不迭。不僅如此,縉雲縣選舉委員會還依法取消了汪某某的縣第十七屆人大代表提名資格。她也十分懊惱: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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