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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愛情為名的分文不取,等於你在愛情的中一文不值

文:王瑞 來源:淺島繁花(id:wr0709123)

當前瀏覽器不支持播放音樂或語音,請在微信或其他瀏覽器中播放 3:53 以愛情為名的分文不取,等於… 來自品讀時刻

01先講一個故事,一個姑娘,是在慶典公司做策劃的,在她的那所城市,她也算小有名氣。有一天姑娘一直暗戀的那個男人,來找她,請她幫忙設計個方案。男人說自己的想法,問姑娘多少錢。姑娘心想,這可是心中一直暗戀的對象啊,這個機會可不能浪費,於是她笑的跟奧黛麗赫本似的清純,然後輕輕的搖了搖頭,說不要錢。不要錢,男人眼中閃過了一絲姑娘理解不了的東西。可姑娘心裡打著如意算盤,咱可不是為了錢,為的是感情啊。姑娘起五更,熬半夜的做出了策劃案,送給男人,男人翻了翻,抱歉的說:「這個事兒,我們找別人做了。」

後來姑娘聽說男人是這麼和別人說的。「不要錢的誰敢用啊?」「不要錢能有什麼好東西啊,沒準兒是拿我們公司的設計當練手的,這麼重要的活兒,誰有時間陪她玩啊。」姑娘以愛情為理由的分文不取,結果卻自降了身價,不僅沒有收穫愛情,還有了不夠專業的評價。02一個朋友,以愛情為前提結了婚。結婚的時候,她覺得男人也不富裕,就什麼也沒要,她沒有戒指、沒有熱鬧的婚禮、也沒有甜蜜的旅行,她總覺得只要是相愛的兩個人在一起,就已經是最大的幸福了。後來女人生了孩子,因為沒人帶,她只好辭了職一個人在家帶孩子,讓男人賺錢養家。女人花在自己身上的錢,越來越少,衣服兩三年沒添新的,什麼化妝品啊,漂亮的包包、鞋子統統都不買了。可隨著孩子的成長,需要花錢的地方越來越多,她只能開口向男人要。

習慣了什麼都不給的男人,漸漸的開始不喜歡這個總是要他多貼補的女人了。每次哪怕只是給女人一百塊錢,他都一臉的不情願。再後來,男人和女人離婚了。因為男人也沒在女人身上花過什麼錢,自然也沒什麼捨不得,離得想當然。人們在做一件事的時候,總是會下意識的考慮它的成本。沒有成本的愛情,聚也好,散也好,沒花過男人什麼錢的女人,愛也好,恨也好,都好像沒那麼重要。03還有一個聽說過的故事,女人結婚時買了八萬塊的鑽戒。你說她虛榮也好、不會過日子也好,可每當那顆鑽戒閃亮的出現在她老公和他老公家的所有人的面前時,這份閃亮都提醒著他們,這個老婆,很貴。這種貴,讓他們說話的時候,多少透露了一份尊重和敬意,沒錯,這是自己花了血本才娶到的老婆,這是兒子花大價錢才討回的媳婦。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人們流行說,你很貴。而這種貴,好像又在某種意義上,等同了你很好。就像,很貴的幼兒園,就懂得對孩子的全面開發;很貴的醫院,就等於醫術高超;很貴的衣服,就等於氣度不凡;很貴的女人,就等於趨之若鶩……其實在我們父母那一輩也會流行你很貴。可那時候愛情中的很貴,是你的善良、你的忍耐、你的關愛,你身上所有美好的品質都是你貴的標誌。可現在社會變了。

所有的善良和美好,因為分文不取,因為來的太容易,而變成廉價的,隨時可以丟棄的東西。

所以即便以愛情為理由,你也不能分文不取。因為在這個什麼都講求快速和效率的年代,很少有人,有時間去感受你分文不取之下的那份善意和美好。在很多人眼裡,你的分文不取,早就等同了一文不值。所以第一個故事裡的姑娘對我說,當時她還不如要那個男人兩萬塊,沒準那男人會覺得她又貴又專業,可能現在他們就成了真正的情侶,沒準兒都談婚論嫁了。這話說的挺對的,至少我無從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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