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嫁公主漢和親,為什麼明朝就是不和親、不賠款、不割地、不納貢
大家提到明朝,有一句很硬氣的話,叫做「不和親、不賠款、不割地、不納貢」。後面三個先不說,至少不和親這個東西,終明一朝還真做到了。
這是比較奇怪的,因為和親是中原政權拉攏他國的重要手段,漢時昭君出塞,隋時義成公主和突厥,唐朝的文成公主嫁給松贊干布,這些都是例子,為什麼明朝就是不和親呢?像後面的清朝更是把這個和親政策發揮到極限,滿蒙全面和親。有的人,比如高曉松就認為,明朝這種僵化的外交政策就是導致明朝滅亡的主要原因。
那明朝為什麼不和親?我們來分析下,原因無外乎這麼幾種,一是不能和親。這個時期是朱元璋的早期。當時是不可能和親的,因為明朝的使命、打的旗號就是跟元朝對著干,是你死我活的對立,朱元璋北伐提的口號是:驅除胡虜,恢復中華,立綱陳紀,救濟斯民。
任務就是打北元,所以不可能談什麼和親了。
第二是沒必要,這主要是朱元璋的後期甚至是明英宗土木堡之變前。明朝對北元以及後來的瓦剌保持了軍事上的優勢。北方也就打個劫還行。尤其是朱棣沒事就帶著兵馬打到了貝加爾湖旁邊。這樣一邊倒的優勢,自然也不需要和什麼親。
其實,土木堡之變的導火索就是因為明朝不願意嫁公主,人家就來搗亂。
這之後,明朝還是比較吃虧的,長時間疲於應付。那為什麼這個時候,明朝還不和親呢?
這就是牽扯到關鍵的因素了,人們的思想里有一種「和親辱國」的意識,認為嫁公主給外藩是國家的恥辱。
這個意識在之前其實是不深的。
比如先秦時期,不要說和親了,就是太后就可以上陣的,像大家都知道的秦宣太后羋月跟義渠國的義渠王都睡到了一起,連鍋巴,不是,連孩子都有了。但根本沒人說啥。秦國上下情緒相當穩定。這說明,兩者相互通婚根本不是事。
漢朝同樣是如此,雖有華夷之分,但華夷不是說不能通婚的,冒頓可汗得知呂后死了老公,還寫求婚信過來,要求一起過呢。雖然有點誇張,但大家的意識里,兩者通婚並不是什麼丟人的事。
到了唐朝更是如此了,因為李世民他們家的血統相當複雜,本身就有胡人血統,你說嫁個女兒給胡人有啥關係呢?
那麼,什麼時候中原人覺得女兒不能嫁給胡人呢?其實不是明朝開始的,在宋朝時就開始了。宋朝理學的發展,將婚姻的重要性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這些人認為跟胡人結婚是辱及國體的事情。比如朱熹就是其中的代表。人對性的觀點也是越來越束縛,明朝基本上是繼承了宋朝的思想,甚至出現了被陌生男人牽一下手,女子自斷手臂的事情。
所以,宋朝就開始不和親了,寧願年年給錢買和平。這就是所謂的歲貢。
還有一個原因,可能也是明朝無和親的原因,就是明朝的公主大多嫁有點錢但絕不是閥門,尤其是不嫁當官的人家。明朝公主的地位在歷史中是最低的。這樣一來,以前那些要求和親的外圍也覺得沒啥意思了,公主沒啥地位,娶回來也沒啥用啊。另外,他們最主要的訴求還是要求做生意,換點生活必需品,賺點錢。
最最重要的原因可能是,明朝已經被道德綁架了。
明朝自打朱元璋、朱棣們不和親之後,後面的皇帝也不好意思開這個口,畢竟明朝的文官太恐怖了,連賠點錢,談個判或者遷個都都是滿朝反對,上綱上線給你猛批一陣。
明朝必須硬氣,這是大明的底線,沒得商量。像土木堡之變後,于謙要死守京城,這也是賭了一把,幸虧賭贏了,不然,于謙可能就不是千古功臣,而是大罪人了。而提議南遷的徐有貞則被罵得狗血噴頭,最後不得不到派出所把名字改了。
到了崇禎的時候,崇禎也曾經想遷都的。不過,他連提都不敢提,推人出來談,也是反對聲一片。你遷都就是逃跑啊,這怎麼行?我大明的臉面往哪裡放?
最終還是沒遷成。和談更不用說了,袁崇煥要和談,結果被懷疑是叛徒直接千刀了。所以,遷個都或者談個判都要被噴,你還嫁公主?你就是腦子裡想想都是犯罪,都是辱沒列祖列宗,所以我這裡大膽猜測一下,不是明朝皇帝不想和親,解決一下北邊的麻煩,而是整個皇朝已經被文官道德綁架了,在外交上根本沒可能靈活化處理。
明朝文臣個個道德標兵,不準皇帝走路、談判或者嫁女兒,可等李自成或者清兵一到,他們倒是一個接一個投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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