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血糖反應血糖並不低,該不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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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血糖≠低血糖症≠低血糖反應,你分得清嗎?儘管「低血糖反應」血糖並不低,但也不可輕視或置之不理,該怎麼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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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東省濟南醫院糖尿病診療中心 主任醫師 王建華
對於內分泌醫生來說,處理低血糖並不陌生,大部分糖尿病患者都曾有過低血糖的經歷,它是糖尿病治療過程中常見的一種急症。與高血糖相比,低血糖的危害有過之而無不及,一次嚴重低血糖所帶來的危害,足以抵消一輩子控制高血糖的全部獲益。
低血糖的診斷標準並非一刀切正常健康人的空腹血糖一般在3.9~6.1mmol/L,餐後2小時血糖≤7.8 mmol/L。糖尿病患者血糖<3.9mmol/L即可診斷為低血糖;但對於非糖尿病患者,血糖<2.8mmol/L時,方可診斷為低血糖。兩者低血糖的診斷標準之所以不一樣,是因為正常人有足夠的糖原貯備,而糖尿病患者由於胰島素缺乏,導致機體糖原儲備不足,抵禦低血糖的能力較差,更容易發生嚴重低血糖。
低血糖的表現多樣化低血糖的臨床表現多種多樣,缺乏特異性。癥狀典型者主要表現為飢餓感、心慌、出汗、面色蒼白、顫抖、乏力等;癥狀不典型者則可表現為精神煩躁、言行反常、肢體抽搐、癲癇樣發作、嗜睡、昏迷等;另外,還有些老年糖尿病患者發生低血糖時乾脆沒有任何癥狀,我們謂之「無癥狀性低血糖」。因此,我們不僅要熟悉低血糖的典型癥狀,還要了解低血糖的非典型癥狀,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漏診。
血糖不低也可有低血糖癥狀
大多數情況下,飢餓感、心慌、出汗等低血糖癥狀的輕重與患者血糖高低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也有例外,臨床上有些糖尿病患者出現心慌、飢餓等低血糖癥狀時,即刻檢測血糖結果並不低,我們將這種情況稱之為「低血糖反應」。
低血糖≠低血糖症≠低血糖反應低血糖是一個純粹的生化指標,不涉及患者癥狀,只要血糖結果達到低血糖診斷標準,就可以診斷為低血糖。若患者符合低血糖診斷標準,同時伴有低血糖癥狀(如心慌、出汗、手抖、飢餓感等),我們稱之為「低血糖症」;若沒有明顯癥狀,我們稱之為「無癥狀性低血糖」。此外,還有些患者,儘管血糖不低(達不到低血糖標準),但卻有飢餓感、心慌、手抖、出汗等低血糖癥狀,我們稱之為「低血糖反應」。
「低血糖反應」究竟是咋回事?「低血糖反應」主要見於治療過程中的糖尿病患者,主要與血糖短時間內下降過快引起升糖激素(如兒茶酚胺等)釋放增加有關,儘管這時血糖尚未達到低血糖的診斷標準,但患者一時難以適應,因而出現不適癥狀。還有,糖尿病患者由於存在胰島素分泌不足及胰島素抵抗,致使血中葡萄糖不能被轉運到細胞內為機體所用,所以儘管患者血糖不低甚至偏高,但由於細胞內缺乏葡萄糖,因此,患者仍然會有飢餓感。再有一點:許多患者甚至包括一些基層醫生對於低血糖的診斷標準不清楚,誤認為只有當血糖≤2.8mmol/L方可診斷為低血糖,才需要處理,其實,上述標準針對的是非糖尿病患者。對於糖尿病患者,只要血糖≤3.9 mmol/L,便可診斷為低血糖,就需要及時處理。
「低血糖反應」同樣要認真對待儘管「低血糖反應」血糖並不低,但也不可輕視或置之不理。原則上,「低血糖反應」應按低血糖同樣對待,特別是老年人或是合併心腦血管疾病的糖尿病患者,一旦出現明顯的心慌、出汗、手抖等低血糖癥狀,一定要及時檢測血糖及心電圖,如果確定是低血糖反應,則須及時補充適量的碳水化合物,以迅速緩解低血糖癥狀,防止誘發心腦血管意外。那種認為「低血糖反應」不是低血糖,因而不需要處理的觀點是不對的。
如何預防「低血糖反應」1. 降糖藥物的使用應從小劑量開始,逐漸遞增,切勿為了快速把血糖降下來而盲目加大劑量。
2. 飲食控制應循序漸進,不宜過度節食,建議少吃多餐,尤其是在兩餐之間及睡前少量加餐。
3. 力求血糖控制達標。不少糖尿病患者會有這樣的體會,血糖越是控制不好,飢餓感越是明顯;一旦血糖控制好了,飢餓感也隨之減輕或消失了。
4. 加強血糖監測。當血糖波動較大或者出現低血糖癥狀時,應及時尋求醫生幫助,及時調整降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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