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父母與子女之間關係

  事實上,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似乎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問題。因為在很久以前這方面也是處理的不是很好。  首先,需要描述一下現在很多父母和他們子女之間的關係。總體感覺起來是很微妙的,如同擁有著父母子女名義的一種陌生人。具體描述起來就是整天一起生活,可以對話,可以見面,但是心靈的距離卻真實的存在。很多人第一反應是代溝,實際上也不能完全算代溝,原因很多。  很多人都說管孩子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孩子難管等等。實際上,說出這些話,只是說明他們根本不會管孩子。事實上,如果說將教育子女弄成一種考核分數,就現在情況下,很少父母能及格,大多數父母做的更糟,總之可以用一塌糊塗帶過。  在我國父母當中有這樣一種觀念根深蒂固——認為孩子是一種沒有思想,沒有情感的動物。最常見的就是,他們判斷一個孩子往往只會從聽話和不聽話方面來判斷。  假使,我國的父母不這樣認為,那麼他們不會要求孩子非得聽自己話,而是更加傾聽孩子的心聲,服從孩子的意志。不會因為不聽話就揍他們自己的孩子,更多的時候是去思考他們的孩子為什麼不聽話,那麼父母跟孩子之間的問題幾乎不會存在。  在我們傳統文化裡面流傳過來這麼一句話——「棍棒底下出孝子」。其實,這句話的主要是意思還是在宣揚打孩子,毆打自己的孩子,然後自己的孩子就會成為孝子,就會很孝順自己。  實際上,這句話本身就很荒誕,毆打自己孩子,然後他就能成為孝子能孝順自己,實在很難把倆者扯上聯繫,簡直狗屁不通。當然,這個理論流傳了這麼久,即使是謬誤也有其合理的地方。在我國古代,一直講究的就是以父為剛,也就是說在一個家庭裡面父親的地位最大,權利高高在上,其餘人的地位都是微不足道的。在這個專制體系的最上端,不管是為了管理家庭成員,還是發泄自己情緒,都有必要行事時代賦予他們的權利——施暴無罪。  其實,就算總這樣揍他們自己的孩子,他們也覺得有些過意不去,因為這樣打自己的子女確實有些過分,不過恰巧有些很孝順的子女也是挨過打的,所以他們立刻就可以說「棍棒底下出孝子」,這樣就使得毆打自己的孩子從道義方面可以說得過去了。  這當然只是我個人的猜測,不過這樣確實可以很合理的解釋這句話。事實上,如果回到古代那個時候,棍棒底下出的逆子不會比孝子少。到了近代,自由民主的思想傳播過後,這種棍棒教育畢竟不尊重人們的生命健康權,也不符合民主思想所包括的平等,所以「棍棒底下出孝子」已經淡出了歷史舞台,已經沒人覺得對毆打孩子是一種合法行為,但是這並沒有從徹底的將毆打孩子禁止。  雖然父母跟子女關係,雖然父母與子女的個性因素佔到很大的比重,但是並不是說完全沒有一些適用於所有人的規律。也就是說,有很多地方是排開個性因素,所有的父母與子女所共同之處。  在很多人的思想層面都存在這樣一種觀念,就是說一旦子女跟父母的關係處的不好,或者說父母跟子女之間發生矛盾,很自然而然的就認為是孩子的錯。這種情況也是因為那種根深蒂固的思想,認為孩子沒有思想沒有情感,或者說不應該有。既然父母生了養了這個孩子,這個孩子再不聽話或者跟父母鬧矛盾就是錯了,也就是不管這個孩子跟父母鬧矛盾的原因是什麼,從一開始那些人都認定了是這個孩子的錯誤。  從這個理論延伸之後,大體就是無論父母對孩子做了什麼,父母就都是對的。這當然是很過分的,而且很荒謬的思想,但這些思想卻真切的存在於我們很多人的心中。  如果按照更客觀,更合理,更民主自由的層面來看待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與上述的截然相反,只要父母關係處的不好,或者說父母與子女之間存在矛盾,有錯的一方只有父母。就是說無論發生了怎樣的矛盾,怎樣的衝突,過錯方只有一個就是孩子的父母。  可能有些人認為,我這樣說有些不合情理,也有些武斷。實際上,筆者這樣說是有道理的。每一個孩子都是在父母身邊長大的,他們不管怎麼樣都受到父母的影響,不管是行為還是心理等。  作為一個成年人,無論閱歷、力量、財富都遠遠在他們孩子之上,而孩子作為一個稚嫩的個體,他們的人生幾乎是一張白紙,按理說白紙上面是不需要衝突和矛盾的,而那些作為父母的人卻不以為然,他們就算做的錯了,他們可能畢生也不清楚自己究竟哪裡做錯了。  以下,針對父母關係誤區進行討論。  1  把孩子作為一個有思想有情感的人。很多時候,並不是需要孩子聽自己的話,而是更多的聽聽孩子的想法,多進行交流溝通。並不是通過觀察一個孩子聽話與否,來判斷這個孩子的優劣。  也許在最小的時候,孩子是需要聽話的,但成長到一定年齡之後,具有個人的判斷和思考是很必要的,因為孩子不可能一輩子是孩子聽從別人的命令,需要自己獨立的面對人生中的問題和事情。  給予孩子這種獨立的機會,事實上也是一種對孩子的尊重。因為作為孩子也是需要被尊重的。倘若,不尊重孩子的這一項自由,就多多少少會引發叛逆,干擾的越強烈,叛逆發生的可能以及強度也會大。  關於叛逆也跟個性有關係的,正如前面的章節討論過的。這個是教育孩子最基本的,後面的也是在這個基礎上來說的。  2  父母必須要有所原則。這裡需要解釋一下,就說父母對孩子不能百依百順,也不能在孩子面前顯得很卑微。  這樣主要是防止溺愛的發生,實質上溺愛根本就不是對孩子的愛,這種行為更想一種慢性毒藥,一步步侵蝕這個孩子,最終有一天會毒發身亡,最終這個孩子就被毀掉了。  事實上,假設沒有原則,一味的滿足孩子的要求,百依百順的話,孩子就會不停的侵佔、不斷的挑戰家長的底線。實際上,這是人的共性,那些家長如果童年遇到他們這樣的家長,他們也會做同樣的行為。  如果用在人際關係中,一個人總是一味的忍讓,變現的怯懦,他們身邊的人也會步步緊逼,不斷挑戰這個人的底線。往往可以看到那些性格中很強硬的家長,他們的孩子可以很聽他們的話,這種表現出來的性格強硬,會讓他們的孩子體會到一種強有力的威懾,自然而然的就敬而遠之了,不會做出挑戰其父母底線的行為。相反,那些性格方面怯懦的家長,他們就沒有那種威懾力,他們的孩子比較多見因為溺愛而產生不好的影響。  這裡還要討論一下感恩的話題,我們國家自古以來就特別熱衷強調孝,因而會有這樣的說法「百善孝為先」。實際上,這樣強調也確實很正確。現實中,往往可以可到很多子女似乎並不是對自己的父母多麼的感恩,似乎覺得父母所做的一切都是應該的,所以他們很少會體諒他們的父母。   也有些父母會這樣的說,他們為了孩子做了那麼多,為什麼沒有得到孩子的回饋。實際上,這樣還是那些父母做錯了。我們的社會媒體等等整天都強調著感恩,感恩這是很個人化的東西,也就是說個人自發的願意去回饋施恩的人。如果被人說著要感恩,然後當事人自己就去回報施恩者,這就不是感恩了,只能說是一種命令或者說是指令。  這裡的問題出在,那些父母將自己的愛看的太卑微了,對孩子好的太沒有原則了。如果一個當父母的人,理所應當的付出了很多,而且自己也顯得很卑微,這樣對孩子好也就是大家所認同的溺愛。越是這樣做,越讓他們的孩子覺得微不足道,因而越來越不重視這種愛。  要清楚的知道,父母對孩子的是無私的,但並不是卑微的、沒有價值的。當做父母的人,對孩子進行付出的時候,一定要讓孩子有這樣的感覺:對你的好雖然是無私的,但同樣也是非常珍貴的。既然作為珍貴的付出,也就是說父母不需要付出太多,完全沒有必要為了孩子做出太多的事情,做出很多超出他們需求的範圍的很多事情。  還有些人對於整個家,付出了很多,她們卻總是在抱怨。抱怨自己沒有得到應有的體諒和回報。  這種行為,就好像自願捐出了一大批愛心基金,然後因為愛心基金沒有回饋一些名譽或者物質獎勵而大發牢騷。這種情況,還是關鍵在於這種卑微又無私的付出。這種得不到感恩的付出,因為付出的卑微和過於無私所造成的。  實際上,這種事情不能責怪人們不懂感恩。記得,有這麼一個說法,一個人每天都會給一個乞丐20美分,過了一年他只給了乞丐10美分,乞丐就很氣憤,他覺得自己應該獲得20美分,而這個人只給了10美分。這種久而久之的付出,很自然就會讓人們覺得是一種應該做的事情。那麼如果上述這些人,該如何做來挽回呢?   因為他們需要的是回報或者說反饋。就事先講好,我做了什麼什麼你們需要做什麼什麼來回報我,而不是大吵大鬧或者不停的抱。也可以乾脆,就直接講好,我覺得很累,我壓根就不想繼續付出了,你們誰願意做我的差事,誰來做吧。  畢竟,這些行為都會在無形中,喚醒人們對於這個付出者所做的付出是很有價值的。同樣也滿足了付出者,需要回饋的心理需要。在我經歷中,遇到過這樣一種無恥的人群。就是說「誰誰給你做了什麼什麼事,你們還不怎麼聽他的話或者不滿足他的什麼要求一樣」。這就不是付出了,這屬於一種勒索敲詐。  說出這樣的話的人,就是要在精神層面強姦一個人,其思想層面的低級下流可見一斑。就如同,我對你好,所以我強姦你或者說你讓我強姦你就是理所應當的了。這種思想,也常常存在於說那些對你好的人裡面。  對一個人好,那麼這個人就必須滿足那個對他好的人要求或者為他做一些回報的事情嗎?這本身就是一個極其混賬的邏輯。  3   作為第三點,我想說的就是不要對自己的孩子使用暴力。  我在開頭部分提到過暴力問題,但是沒有詳細的說,在這裡需要詳細解釋下。雖然,對於孩子的施暴行為有所改善,改善僅僅在法律層面不支持這一做法,但風俗中基本上還是肯定這一行為。所以,不難看出對於孩子施暴還是一個比較基本的教育孩子的方式。很多孩子還是不得不在殘酷的暴力施加下度過童年。  關於暴力的原因,只有一點所有的施暴行為都是為了發泄情緒。為什麼不得不這樣做?實際上都是為了那些家長的情緒。假設,這個家長沒有什麼情緒,如何去打自己的孩子?如何能殘酷的毆打下手?當然,這樣的毆打會借著一些看似正義的幌子。比如不聽話,做錯事等等。  記得我曾經看過一段很經典的關於教育子女的一段話,大致是宣揚打孩子的,很多人認為這是一種無奈的行為,他們這樣做就彷彿自己是火焰,孩子做錯事了,就好像碰到了火焰,他們打了孩子,孩子就會記住教訓,然後不在做錯事。  這樣的說法,乍一看似乎很有道理。細細推敲一下,就會覺得有些可笑。就算孩子做錯事情,告訴孩子他做錯了事,他會聽不懂嗎?非要揍孩子一頓孩子才能記住嗎?  如果,非要說這樣做是對的,那就是在肯定自己的孩子是賤的,必須靠打才能長記性了?當然,我不相信每一個孩子都是賤的,我也不相信我們的孩子會沒有絲毫的判斷能力,只能通過施加暴力來記住一件事情是對是錯。  事實上,孩子還是需要理解和認同的,如果真的做錯事情了,需要知道孩子為什麼會錯,而不是痛揍一頓,也許這樣簡單粗暴的方法看起來很簡單。但這樣做會引發很多問題。  首先,需要面對的就是親情疏離。當一個父母打過孩子之後,每個孩子都是有思想有情感,有判斷是非能力的。這樣親情之間就有裂痕。看起來生活在一起,整天都會問候,但心理上的距離已經無法擺脫了。這只是最微不足道的一個負面作用。  這種毆打會引發了孩子的仇恨心理。這對孩子的一生都會造成不可磨滅的影響。這種影響是毀滅性質的。包括一些犯罪或者自殺都於童年的經歷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這種仇恨會使得這些子女成長以後,精神長期處於一種消沉和動蕩不安之中。還有很多我沒有說到的惡劣影響,有很多關於這方面的文章,希望有興趣的朋友去閱讀下。  這種毆打孩子的行為應該屬於家庭暴力的範疇。雖然,表面上人們似乎都覺得這是一種不好的行為,但實際上這種毆打子女卻作為一種很基本的教育方式,也就是這種毆打很普遍。就我國的法律,基本上也是對這一行徑持默許態度。只有輿論方面會給這種行為稍許壓力。  《刑法》第260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這條法律,基本上沒什麼實際作用。關於家庭暴力,需要告訴了才處理,處理了毆打他們的父母,那麼這些孩子該何去何從?如果,虐待子女並沒有致命,基本上不會受到什麼處罰,也就是說這個子女只能活該忍受。  很多受虐待的孩子也只能無奈的面對這個處境。記得,發達國家比如美國在這方面就做的不錯。那些經常虐待自己子女的家長,會受到警方的強行干預,會剝奪家長的監護權。而在我國這是不可能的。  我看過一個關於我國社會救助站的片段。這個機構只是暫時收容孩子,說白了就如同一個難民營,不能夠長期呆在這個地方。最終還是要將孩子送到父母身邊。就算那些無依無靠的孩子,社會救助站還是得想辦法把他們打發走。確實有幾分悲涼,有幾分無奈。  我覺得,在未來我們國家應該建立一個救助站。國家出資來培養這些孩子,包括這些孩子的教育生活各方面的費用。那些毆打子女的惡劣家長,會由公安機關強行干預,根據一些證據可以直接剝奪其父母的監護權,再交由自願撫養這些孩子的親屬撫養,假使沒有找到合適親屬來撫養這些孩子,國家就該擔負這個責任。將這些孩子撫養到可以獨立為止。這當然只是我個人的願望,還有很多細節很難處理。  筆者是很反對暴力的。根據現在的一些觀察表面,有些對孩子的打是有些道理的,因為這些孩子的思維存在嚴重問題,他們並不能很清楚的分辨出事物的好壞,而且他們的判斷能力也存在嚴重問題,無法通過自我判斷出什麼是對是錯。  這並不誇張,這樣的人確實存在。這個時候,假使讓他們明白一些事情,最簡單的事情就是揍他們一頓。他們不需要明白什麼是對,什麼是錯,為什麼是對,為什麼會錯。  只需要知道做一些壞的、錯的事情需要挨打就對了,這樣也是對他們好,因為這些人分辨能力和思維能力存在太多的缺陷了。這絕對是無奈之舉,但這絕對是對他們好,倘若他們的父母不打他們,他們遲早還會被別人打,畢竟被外人打,性質和情況就非常的糟糕。  筆者還是需要重申觀點,筆者痛恨和反對濫用暴力!  4   第四點,我想說的是愛。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愛。這裡聊的也就是很多人常常說說得注意孩子的心理。當然,孩子作為一個有思想有情感的人,在情感方面是需要受到照顧的。  把一個孩子帶大,不單單是僅僅將他餵飽就夠了,心靈層面同樣重要,或者可以說非同一般的重要。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愛,也無非是一種關懷。這種關懷可以拉近心的距離。  實際上,很少很少父母會真正重視到這一層面,況且那些不經常毆打孩子的家長已經不是很多的,這種重視孩子心靈成長的家長更是少之又少。這種關愛非常少見的原因很多,比如常見的代溝。  事實上,這些能被說成的原因都不是最根本的原因。最根本的原因是那些家長根本找不到一種合適的姿態來面對自己的孩子,總體感覺是一種比較尷尬的情形。這似乎可以說是時代演進必然出現的情況,就是從那種專制時代漸進入自由民主的家庭關係的一個過渡期。  他們受到過的是專制教育,他們長大以後卻面臨整個時代都面臨的自由民主影響,自然多多少少有些不知所措。  其實,關於子女與父母之間的愛是建立在平等基礎上,互相理解。這種愛會對一個孩子的一生造成影響,會使這個孩子在精神方面顯得更加積極向上,生命中充滿更多陽光和熱情,會朝著和諧幸福的方向發展。  作為一個很不錯的父母關係應該是這樣的,孩子有個人的主見,父母不會強行干預孩子的行為和思想,父母和孩子有溝通,並且彼此信任。在心靈層面倆者是沒有距離的。  作為父母的責任並不是把孩子塑造成什麼樣什麼樣的一個人,而是在孩子成長過程中,可以不斷的向孩子將許多東西展示和發現出來,和孩子共同認識這個世界。至於孩子未來的路究竟怎麼走還得看孩子的選擇。  父母也沒有責任把孩子強制塑造成一個正面形象,就是人們常常喜歡把我們孩子教成什麼樣的君子類高尚品德的人,實際上整天以品質道德口號試圖把所有人或者更多人都變成道德高尚的人,是一種很荒謬的行為。  因為這種空喊口號,卻不考慮每個人的處境和思想精神,如果真的要說成就很多道德君子,恐怕偽君子佔據了大半數量。父母的責任就是把很多善惡的東西展示給孩子,很多條路的發生情景告訴孩子,以及一些人生寶貴的經驗等等,當然這裡是可以有傾向的做法。  當然,最終的選擇還是取決於孩子本身。很多人也許覺得我是在把孩子教壞,我只是站在一種更客觀更理性的角度上看待這個問題上的。比如,將一個新鮮漂亮的蘋果和一個腐敗發臭的蘋果擺在一個人的面前,我總覺得我們沒必要教這個人說你要選新鮮漂亮的蘋果。如果,我們就逼著這個人去選擇新鮮漂亮的蘋果,往往會使得這個人多多少少有些心理上的結締。  最初可能是不知道什麼是好是壞,什麼是善是惡,但當這個人明白之後,選擇就是他的事情了,沒人可以幫這個人做選擇。  補充一個事實,其實前面的意思表達的很明確,只是沒有單純拿出來說。就是做父母的很少有把孩子當一回事兒,也就是說沒把孩子的人格真正尊重起來,通俗點講就是說並不是以人為本。  這其實也是從前封建文化鄙陋的延續。從我們日常生活,所有方面都能折射出這個影子——不把人當一回事,重視的往往是其他的東西。  比較常見的就是,有些父母只重視這個孩子的表現,得到的成績、或者表現等等,而對這個孩子本身作為一個人並不是多麼的關心。  這並不是一個很好的現象,這起碼說明很多父母在情感方面跟孩子並不是多麼的親近,因為他們關心的並不是孩子本身,而只是孩子所帶來的利益。  因為那些孩子具有的成績、表現等,都可以使那些家長獲得尊敬、以及面子等。這種不把人當會事兒,隨處可見。  記得,看過一則報道,曾經某些領導去參觀一些幼童的表演,突然會場發生了火災,當時會場主持人讓孩子們原地坐好,他竟然說:「讓領導先走。」據說有部分孩子最後是沒能逃出火災。  這種做法是會得到很多人,也許可以說是所有人的反感。因為很不人道,也不符合現在人性的一般標準。而當時的那些領導肯定是走了的,當時會場指揮者,以及包括在場的每一個年輕人,他們都沒有阻止這樣的事情發生。  除了一些可能存在的厲害關係,最大的問題就是不把人當一回事兒,在他們的眼中「大概只有當官的才算人,其餘的人也許只是畜生,關鍵時刻是可以隨意犧牲的」,當然我這樣說是不太好聽,但事實明顯就是如此。  這種不把人當一回事兒隨處可見。我現在想說的,只是現在時代是民主自由的時代,也就是每個人的人格都需要被尊重,每個人的生命權利同樣需要尊重。在生命面前人人平等,按照人性的角度,那些弱小的生命是更需要保護的。  父母跟孩子是人格平等的。作為一個最一般、也最合理的要求:每個父母,應該重視孩子個體本身,而不是他所獲得的成績等等。  如果他的成績好,就多愛他一點。他的成績差勁,就不愛故意疏遠甚至虐待。這究竟是愛孩子,還是愛面子?是在教育孩子,還是在殘害生靈?  另一方面,是那些被人不重視的人,被人不當一回事兒的人。其實,應該自己覺得自己重要,是應該被重視的。不應該做出一種覺得被不重視、不被當一會兒事就很應該的樣子。  一個人重視自己的權力,別人也會去顧及到你的權力的。倘若這個人自己都不顧及自己的權力,那麼別人也是會不把他當一回事兒的。我想說的只是,弱者應該自強、自愛。  筆者ps  這一章內容是對於一個父母與子女關係比較深入了討論了。  作為父母更多的時候,需要去傾聽一個孩子的心聲,多去聽聽他們想法。  父母與孩子之間誤區很多。  原則問題,就是說很多不孝順父母的孩子,並不該譴責,該譴責的是他們的父母。因為是他們的父母一手造就了他們的不孝順。  任何時候,都不要將自己的付出,作為要挾別人的砝碼。這根耍流氓沒區別。  作為父母對孩子的付出,最需要警惕的就是不能孩子覺得自己的付出是應該的,是無所謂的、是卑微的。如此一來,作為孩子難免也會覺得自己得到這些本身就是應該的,連如何回報都沒有必要考慮。  作為父母的原則,核心就是對於不應該的事情,要堅決的否決,無論是立場還是態度都沒有一絲妥協。只有如此,作為子女才會尊重父母,在內心中對父母產生一種敬畏。當然有些父母本身就具有很強的威脅力,這對於教育子女絕對是很有利的。  假使作為父母一味的妥協,一味的迎合孩子,也就是通常人們所說的溺愛。在孩子的心中,就壓根沒有把父母當一會兒事兒。就容易出現很多糟糕的情況,大體就是孩子壓根不會理會其父母,甚至對其父母抱有敵意,還有一些更糟糕的情況,不在此列舉了。  父母與子女的愛,這是一種心靈上的關懷。對於子女的成長是極其有利的,無論是面對挫折,心中會充滿希望。還是在順境之中,都可以更多的體會到幸福。  無論如何,子女都會成長,父母也都會老去。在童年中父母對於子女所作所為,以及彼此相處發生過的一切。雖然都會隨著時間的流失,也在人們心中漸漸消散。但是,有一點是可以影響孩子一生的,就是精神層面。  好的父母教育包括,與父母之間的關係不錯,以及童年的經歷相對歡快。會在這個人的精神層面更加的平靜和祥和,這對於面對人生中的考驗或者挫折,都是極其有利的。  差的父母教育,與上述恰恰相反,與父母關係糟糕,童年痛苦的經歷。會使得這個人的精神層面動蕩不安。這個人無論在人生中的任何抉擇,都會受到這動蕩不安的精神影響。常常會使得一些負面的東西,顯得更加負面。據說,自殺的人,其童年都有過非常不好的經歷,這樣看來事實的確也是這麼回事。  說這些,無非是想證明,父母跟子女之間關係以及童年的經歷,是的確會影響孩子的一生的。並非有些人覺得孩子長大了,脫離了父母就完全沒事了。  作為筆者,希望下一代的孩子們,不會因為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而使得人生塗上濃重的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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