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診所到法律醫院:法學實踐教學模式的重構——基於西南財經大學實踐性教學改革的探索
作者簡介
高晉康
高晉康,男,1963年生,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碩士、博士。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中共西南財經大學委員會委員,經濟法、商法、法律經濟學博士生導師,四川省高校重點實驗室法治量化與信息工程實驗室主任,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四川省有突出貢獻專家,四川省學術與技術帶頭人,首屆「四川省優秀中青年法學專家」。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擔任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財稅法教育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財稅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商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證券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律教育研究會理事等學術職務,北京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國家法官學院(四川分院)、電子科技大學、西南民族大學、中共四川省委黨校客座教授,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成都市仲裁委仲裁員。
從法律診所到法律醫院:法學實踐教學模式的重構——基於西南財經大學實踐性教學改革的探索
對於很多從事高等法學教育的同行們來說,法律醫院是一個相對陌生的概念。因此,本文就向各位同行介紹法律醫院的產生、內涵與創新以及實踐效果,權作引玉之磚。法律醫院作為一種實踐教學模式,是新生不久的事物,還存在諸多不完善的地方,我們正在不斷探索與改進。我們期望大家給予批評指正。用時下流行的話語來講,就是「歡迎拍磚」。我們懇請大家不吝向法律醫院扔「磚頭」。我們相信,紛至沓來的「磚頭」一定飽含著同行們對法律醫院的關懷之情,內含著法律醫院成長的理論資源和實踐智慧。
一、法律醫院產生於實踐性教學改革的探索
眾所周知,改革開放以來的新中國高等法學教育為中國社會做出了重要貢獻,但卻普遍存在學生實踐能力不強、與社會需求脫節等問題。有學者將這種情況總結為「偏離法律職業的法學教育」。霍憲丹:《中國法學教育反思》,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5~7頁。因此,法學實踐教學改革就成為國家和各個高校提高法律人才培養質量的核心措施。我國法學教育界先後引入了法律診所教育(2000年前後)甄貞:《診所法律教育在中國》,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9頁。和推行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2011年)。中央政法委員會、教育部:《關於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教高[2011]10號)。
西南財經大學是實踐性教學改革的先行者之一,2005年就開始實施法律診所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法律診所教育源於19世紀的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是學徒制和學院制鬥爭的產物,是學院制中的學徒制。張紅:《學徒制VS學院制:診所法律教育的產生及其背後》,載《中外法學》2007年第4期,第509頁。法律診所教育借鑒醫學院學生花費較多時間從事臨床實習而從實踐中學會診斷和治療疾病的教育方法,讓法學院學生在真實或虛擬的法律診所中,由教師指導為困境中的委託人提供諮詢、診斷法律問題並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法,為他們提供法律服務,從實踐和經驗中學習法律思維和執業技能。我們在實踐中發現,法律診所教育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傳統法學教育實踐性不強的缺陷,有著課堂教學不可比擬的優勢,但實踐也表明法律診所教育同樣存在受眾小、師資缺、成本高、收益低等諸多制度瓶頸和實踐難題。
2011年12月,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2012年成功入選全國首批「應用型、複合型(卓越)法律職業人才教育培養基地」。帶著法律診所教育實踐的困境,西南財經大學推行和儘力落實著國家規定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各項政策與制度。如優化課程體系;探索「學校—實際部門共同培養」和「國內—海外聯合培養」的培養模式;建立具有廣闊國際視野、紮實理論功底、豐富實踐經驗的「雙師結構」法學師資隊伍;建設法學實踐教學基地等等。
西南財經大學力圖走出法律診所教育的實踐困境,並結合國家對其進行針對性改造,逐漸摸索創造出一種法學實踐教學新模式——法律醫院。法律醫院的創建,旨在克服中國高校推廣法律診所教育實踐中遇到的普遍存在的以下問題:①如何克服法律診所實踐知識與課堂理論教學知識(包括法學和其他學科)的脫節問題?通俗地說,就是「教了的用不上,用得上的沒有教」的知識脫節問題。②如何解決法律診所實踐教學與傳統法學課堂教學分離的問題?理論學習在課堂,法律實踐在診所,學生的學與做普遍存在空間斷裂現象,不能「邊學邊做,邊做邊學」。③如何解決法律診所規模小,只能針對弱勢群體進行某些法律學科(單科)的臨床診斷實踐?換言之,學生能否在每一個法律學科都能進行臨床診斷式的學習?④如何解決法律診所教育師資不足的問題?上述四個問題也可形象地總結為,大學生們要學什麼、哪裡學、如何學和向誰學,才能成長為應用型、複合型的卓越法律人才。
法律醫院是對法律診所教育的中國適應性改造,是配合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深入推進的實踐和理論成果。
二、法律醫院的獨特內涵
法律醫院確立了「應用型、複合型卓越法律人才」的人才培養目標,貫徹「服務社會、追求卓越」的人才培養理念,是整合各種教育資源打造出的由「多元融合」的課程體系、「多維重合」的教學空間、「全科習學結合」的教學方法和「行知融合」的教學隊伍等要素構成的新型法學實踐教育平台。法律醫院這些獨特的內涵是西南財經大學在引進法律診所教育模式過程中,力圖解決遭遇的諸多法學實踐教學的難題,結合深入推行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措施而逐步形成的。法律醫院所解決的實踐性教學問題及其措施主要包括:
第一,構建「多元融合」的新型課程體系,解決法律診所實踐與課堂理論知識的脫節問題。診所教育增強了法學教學實踐環節,但並沒有很好地融合我國傳統法學教育的理論教學,也未能解決其與通識教育的關係。法律醫院在高等院校普遍推行的通識課程和法學主幹課程基礎上,不僅結合財經院校創設了專業融合特色課程,也增加了法律職業技能訓練的實踐性課程,還強調學生要具有「融會貫通,創新發揚」的知識融通能力以不斷適應社會發展需求。具體而言,採取了如下措施:
(1)為保證學生知識結構的多元性,新型課程體系包括通識教育課程、大學科基礎課、專業必修課、自由選修課和實踐教學5個模塊。
(2)為增強學生知識結構的實踐性,在172總課程學分的基礎上削減12學分專業方向課,使實踐教學課程分值由16學分增加到28學分。
(3)為增強學生知識的融合性,創設了融合專業和融合課程。比如開設「法學金融班」「法學會計班」;同時還增設了深度融合課程如《企業領導的法律思維》《投融資法律事務課程》等等。
(4)為養成學生學習的自主性,增加自由選修課到84學分,以擴展學生選修課程(20學分即可)的選擇寬度,讓他們從「要我學」轉變到「我要學」。
第二,創造「多維重合」的教學空間,以解決法律診所與課堂教學相分離的問題。法律診所教育突破了傳統法學的課堂教學,但卻未能與其有機結合,出現了「兩張皮」現象。法律醫院追求多維重合的教學空間,即法律診所與課堂教學重疊,物理空間與虛擬空間並存,國際與國內教學空間相結合。
實現法律診所與課堂教學重疊,首先追求「課堂是診所」,即也有法律思維和技能的訓練。比如,建立「案例研究中心」,以真實的經典案例訓練學生的法律思維;又如在課程中嵌入模擬法庭的案件審判演練等等。法律診所與課堂教學重疊還追求「診所即課堂」,即診所也要進行法學理論的教學。採取的措施有,把成都市法院等優質司法資源作為法律醫院的重要人才培養平台(包括院長、優秀庭長、優秀法官參與指導);條件成熟的基地則由優秀法官直接擔任一些法律課程的教學任務,為實習學生成建制地開班上課;學生擔任優秀法官、檢察官、律師的助理。
將法學實踐教學物理空間拓展到虛擬空間。比如以教育部專項經費960餘萬元建設了「法學綜合教學實驗中心」;牽頭協同共建國內領先的法律大數據平台,為學生法律實務訓練建立方便快捷的資料庫;老師積極參見網路課程的設計講授等等,通過高科技手段增強教學實踐性。
國際與國內教學空間相結合。比如,學校與海外8所一流高校如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法蘭克福大學、倫敦大學國王學院等建立常態聯合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機制;同時學校多年組織和培訓學生參與多項國際性賽事,如Philip CJessup國際法模擬法庭競賽、Willem CVis Moot和「貿仲杯」國際商事仲裁模擬仲裁庭辯論賽、紅十字「國際人道法」模擬法庭競賽、國際環境法模擬法庭比賽、國際刑事法院審判競賽等等,藉助國際比賽選拔培養國際化的高端法律人才。
第三,創立「全科習學結合」的新型教學方法,解決法律診所單科臨床診斷的問題。法律醫院追求習學結合的「全科性」,即每門法律課程都要求盡量做到習學結合。例如,制度要求每學期每門法律專業課程原則上都必須聘請法律實務界精英,由其嵌入式講授至少一次課,有的法律課程的教學還直接聘請法律實務專家。為避免學與習的分離,法律醫院提倡「習學結合」。一方面,「學與習結合」即增加原有課堂教學的實踐性。例如,將原有的案例教學改造成與法律實務專家一起進行案例探討研究等。另一方面,「習與學結合」即變革原有實踐教學環節的短期性,改變原有的「集中性短期實習」延長為6~12月的「延展性長期實習」;同時還建立40多個教學實踐基地,在全國首創學生集中實習管理軟體系統,以落實學生在教學實踐基地的法律實務訓練;鼓勵學生利用寒暑假在實踐性教學基地進行法律實務操作,以養成法律實踐能力等等。
第四,打造「行知統合」的醫師型教學隊伍,解決法律診所教育師資不足的問題。法律醫院順應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雙千計劃」和建立雙師型教學隊伍的要求,著力打造類似於醫院醫師構成的實踐性教師隊伍。一方面,改造學者型教師,鼓勵「走出去」。 我院先後派遣幾十名老師到法律實務部門掛職鍛煉或擔任仲裁員,增加教師隊伍中「行」的知識總量。另一方面,吸收法律實務精英,主動「引進來」。除司法機關的優秀法律實務人才在法學院掛職擔任院長助理外,我校還聘請大量司法機關、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的法律實務精英擔任法學課程教師和校外導師,並鼓勵這些實務精英與學院師生合作進行實務型法律課題研究。同時,學校還招聘專職和引進兼職的受過海外專門法學訓練的數十名師資來學校參與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過程,以加強教師隊伍的國際化。
我們認為,作為一種超越法律診所的實踐性教學模式,法律醫院有如下創新之處:
(1)精心設計了多元融合的課程體系。多元融合課程體系,不僅表現在跨學科的課程,和實踐性課程的增加,還表現在融合專業和融合課程的開設以及超出應得學分4倍分值的選修課程,讓學生形成有個人特色的多元融合知識構架。
(2)開拓出多維重合的教學空間。法律醫院創造出理論課堂與時間診所融合,物理空間與虛擬空間並存,國際與國內教學空間結合的多維立體重合的教育空間。
(3)創立了全科習學結合的教學方法。法律醫院將課堂教學理論學習的「學」與法律實踐訓練的「習」融合貫通,創新了傳統教學方法。
(4)打造出行知統合的醫師型教學隊伍。法律醫院打造了學院教師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堅實平台,又大量引進法律實務精英和國際化人才,打造出實踐性很強又有理論積澱的國際化師資隊伍。
三、法律醫院的實踐效果
創建「法律醫院」實踐教學新模式後,西南財經大學法律人才培養質量提高效果顯著。具體表現是:
第一,學生科研能力顯著增強。學術上,學生在科研實踐和競賽中成績突出。近3年來,我校法學院本科生共獲得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9項,省級結項17項。師生合作科研科創從省高院、省法制辦、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等徵集研究課題立項近40項,已結項16項。
第二,學生法律實務技能漸入佳境。法律醫院實踐成效顯著。2005年以來,在老師指導下的法律援助診所接待來信、來電、來訪等法律諮詢698次;共辦理援助各類民事和刑事案件92起,其中有3起刑事案件幫助被告人由死刑立即執行改判為死刑緩期執行。參與援助活動的師生共計300餘人並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代理的女大學生就業歧視案件受到《工人日報》等5家平面媒體的整版或大篇幅報道,上百家網站進行了轉載。
第三,學生就業更受社會歡迎。「法律醫院」培養模式提高了學生的法律實務技能後,我校法學院本科就業率居全國同類專業前列。就業範圍囊括了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法律行業,以及金融機構和全球500強企業(知名金融機構的就業率近年來一直穩定在40%以上)。
第四,國內外競賽碩果累累。法學院同學在一系列國內外重大比賽中獲得優異成績。分別在2008年、2012年、2013年從Jessup中國賽區脫穎而出,代表中國赴美參加Jessup國際模擬法庭比賽;2012年代表中國參加國際環境模擬法庭大賽;2016年赴香港參加貿仲杯國際商事仲裁大賽;2016年赴韓國首爾參加了國際環境法模擬法庭大賽亞洲區比賽。此外,還有上百名法學院的同學在國內外比賽中多次獲獎,數十人獲得最佳辯手稱號。參賽同學畢業後紛紛進入世界和中國一流律所工作或頂級高校深造,為中國的法律實務和科研界培養了高層次的國際性人才。
法律醫院已經形成顯著的推廣價值。第一,示範影響作用。我院法學實踐教學新模式得到兄弟院校同行的一致肯定,改革效果形成輻射效應。上海財經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四川大學等20多所兄弟院校到我院考察交流。來訪專家普遍認為,我院摒棄相對單一的傳統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加強與實務部門的深度合作,開創多層遞進的實驗教學,在探索發展過程中創立了「法律醫院」。很多做法符合法學教育教學改革新趨勢,對今後我國法律人才培養具有重要參考和推廣價值。
德國柏林洪堡大學馬丁·黑戈爾教授、劍橋大學艾倫·白睿教授、中央黨校張恆山教授、清華大學張衛平教授、北京大學易繼明教授、中國社科院謝鴻飛教授、中國人民大學高聖平教授等國內知名學者到我院開展學術交流,並對我院法學實踐教學改革新模式給予充分肯定。同時,我院也率團出訪英國倫敦大學、德國法蘭克福大學、奧格斯堡大學、美國威斯康辛大學、紐約城市大學等高校進行交流,介紹我院法學教學改革新成果,獲得高度讚許。此外,四川電視台、《中國教育報》《四川法制報》等媒體對我校的實踐教學改革也作了相關報道和介紹。
第二,推廣意義與推廣可行性。本項教學改革成果具有較強的可推廣性,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首先,法律人才培養相對單一、學生實踐能力不強,應用型、複合型法律職業人才培養不足,是我國當前法學教育面臨的共同問題,而本項成果的推廣恰好可以解決上述問題。其次,課題組對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和省內相關高校的學生做了長期調研和深度了解,總結歸納出法科學生的突出特點。這些特點在當代法科學生群體中具有普遍共性。最後,從推廣該項成果的內外環境來看,實踐教學改革所需硬體條件並不高,法律實務部門也具有較強的合作意願和動力。
四、結語:有待繼續深入的探索
法律醫院是筆者帶領學院教師團隊進行實踐性教學改革探索和理論提升的階段性產物。上述我們總結彙報了的法律醫院的基本要素和實踐價值。在我們的心目中,最原初的想法是,法學院培養法律人才應該像醫學院培養人才一樣,運用臨床實踐,邊干邊學,邊學邊干,緊貼法律職業培養當今社會所需要的人才。然而,當我們試圖提升法律醫院的獨特內容和核心要素時,我們卻充分感受到語言表達的蒼白。
法律醫院有待繼續的實踐探索與理論完善。比如,法律醫院重視法律職業教育,要求法學老師法律實踐能力的提高或者偏重於新進教師的實踐能力,那麼它同現有的法學教師考核指標如何銜接?又比如,法律醫院所需的財政支持又從哪裡獲得?要打造一個法律醫院以供教學,這需要整合各方面的資源。其實,當年美國的法學院也曾經一度面臨著今天法律醫院所面臨的學術與財政問題。羅伯特·斯蒂文斯:《法學院:19世紀50年代到20世紀80年代的美國法學教育》,閻亞林等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369頁以下。還如,法律醫院的理論基礎應該類似於美國的法律現實主義,因為筆者和教師團隊一貫提倡和身體力行著法律與社會科學的研究,而且贊同以法律職業引領法學教學,但它卻又明顯鑲嵌在當代中國社會中,應該有另一種不同的解釋及其背景等等。
最後,我們要重申,法律醫院有待學界和同仁的質疑與追問。有句話說得好,批評你是看得起你。我們期望各位能看得起法律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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