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腦卒中患者膳食指導
本標準起草單位:河北醫科大學第一醫院、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健康所、北京協和醫院、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中日友好醫院、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增寧、張堅、馬方、楊勤兵、齊玉梅、劉景芳、焦廣宇、陳偉、胡雯、張祥建、周春凌、顧平、駱彬、賈珊珊。
下文所用單位說明
1g/(kg.d)是每千克體重每天用量為1克。
mg是指毫克:100毫克(mg)=0.1克(g) 500克=1斤
1腦卒中患者膳食指導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腦卒中患者膳食指導原則、能量及營養素推薦攝入量、食物選擇、膳食處方制定。
本標準適用於對腦卒中患者進行膳食指導。
2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2.1
腦卒中 stroke
腦血管阻塞或破裂引起的腦血流循環障礙和腦組織功能或結構損害的疾病。可分為兩大類,即缺血性腦卒中和出血性腦卒中,包括腦出血、腦血栓形成、腦栓塞、腦血管痙攣等。
2.2
醫學營養治療 Medical Nutrition Therapy;MNT
臨床條件下對特定疾病採取的營養治療措施,包括對患者進行個體化營養評估、診斷,以及營養治療方案的制定、實施及監測。
2.3
壓瘡 pressure ulcers
身體局部受到壓力、剪切力或摩擦力等損害,引起血液循環障礙,造成皮膚和皮下組織的壞死。
2.4
吸入性肺炎 aspiration pneumonitis
系吸入酸性物質,如動物脂肪、食物、胃內容物、揮發性的碳氫化合物或其他刺激性液體後,引起的肺損傷。嚴重者可發生呼吸衰竭或呼吸窘迫綜合征。
2.5
應激性潰瘍 stress ulcer
機體遭受嚴重創傷(包括大手術)、感染及其他應激情況時,出現胃、十二指腸黏膜的糜爛、淺潰瘍、滲血等急性損傷。
2.6
肝性腦病 hepatic encephalopathy;
由嚴重肝病或門-體分流引起的、以代謝紊亂為基礎的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失調的綜合征,臨床表現輕者可僅有輕微的智力減退,嚴重者出現意識障礙、行為失常和昏迷。
2.7
吞咽障礙 dysphagia
吞咽過程的異常。卒中患者的吞咽障礙是指不能將食物或液體從口腔安全送至胃內而沒有誤吸,也包括口腔準備階段的異常,例如咀嚼和舌運動異常等。
2.8
體質指數 body mass index;BMI體重指數一種計算身高別體重的指數。
3 腦卒中患者膳食指導原則
3.1 平衡膳食
選擇多種食物,達到營養合理,以保證充足的營養和適宜的體重(18.5 kg/m2≤BMI<24.0 kg/m2)。
每日推薦攝入谷薯類,蔬菜、水果類,肉、禽、魚、乳、蛋類,豆類,油脂類共五大類食品。做到主食粗細搭配。
註:根據我國提出體質指數(Body Mass Index,BMI)的評判標準:
BMI<18.5 kg/m2為體重過低、
18.5 kg/m2≤BMI<24.0 kg/m2為體重正常、
24.0 kg/m2≤BMI<28.0 kg/m2為超重,
BMI≥28.0kg/m2為肥胖。
3.2 個體化膳食指導
針對腦卒中的不同人群,進行相應的醫學營養治療,滿足其在特定時期的營養需求。對於年輕的腦卒中患者,養成良好的飲食習慣,減輕高血脂、高血壓、高血糖癥狀。對於老年腦卒中患者,提供適宜的能量和營養素並考慮其心理社會因素。
3.3 烹調方法
多用蒸、煮、燉、拌、汆、水溜、煨、燴等少鹽少油烹調方式。減少咀嚼,易於消化和吸收。
3.4 食物質量與性狀的改變
針對吞咽障礙的患者將固體食物改成泥狀或糊狀。固體食物經過機械處理使其柔軟,質地更趨於一致,不容易鬆散,從而降低吞咽難度。腦卒中後大部分吞咽障礙患者最容易誤吸的是稀液體,將稀液內加入增稠劑以增加黏度,可減少誤吸,增加攝入量。注意在結構改變的食物中強化可能丟失了的營養成分,盡量使食物能引起患者食慾。
4 腦卒中患者能量及營養素推薦攝入量
4.1 能量
腦卒中患者的基礎能量消耗約高於正常人的 30%(採用Schofield修正公式計算正常人群的基礎代謝消耗)。建議能量攝入為83.68 k J(20 kcal)/(kg·d)~146.44 k J(35 kcal)/(kg·d),再根據患者的身高、體重、性別、年齡、活動度、應激狀況進行係數調整。穩定期患者的能量供給量可與正常人相同,體重超重者應減少能量供給。發病後能量需要量應按照公式「BEE×活動係數」計算。
注1:Schofield修正公式:
18歲~44歲,
(男性)基礎能力消耗=[15.3×體重(kg)+679]×95%×4.184 k J/d;
(女性)基礎能力消耗=[14.7×體重(kg)+496]×95%×4.184 k J/d。
45歲~59歲,
(男性)基礎能力消耗=[11.6×體重(kg)+879]×95%×4.184k J/d;(女性)基礎能力消耗=[8.7×體重(kg)+829]×95%×4.184 k J/d。
注2:標準體重可以應用簡單的公式:
標準體重(kg)=身高(cm)-105計算獲得。
或參考WHO1999計算方法:
(男性)標準體重=[身高(cm)-100]×0.9(kg);
(女性)標準體重=[身高(cm)-100]×0.9(kg)-2.5(kg)。
4.2 蛋白質
腦卒中患者的蛋白質攝入量至少 1 g/(kg·d),存在分解代謝過度的情況下(如有壓瘡時) 應將蛋白攝入量增至 1.2 g/(kg·d)~1.5 g/(kg·d)。動物蛋白與植物蛋白比例為 1︰1左右。
4.3 脂肪
總脂肪能量佔一天攝入總能量的比例不超過 30%,對於血脂異常的患者,不超過 25%。飽和脂肪酸能量佔一天攝入總能量的比例不超過 7%,反式脂肪酸不超過 1%。n-3 多不飽和脂肪酸攝入量可佔總能量 0.5%~2%,n-6 多不飽和脂肪酸攝入量可佔總能量 2.5%~9%。
4.4 碳水化合物
在合理控制總能量的基礎上,腦卒中患者膳食中碳水化合物應占每日攝入總能量的50%~65%。
4.5 維生素、礦物質
均衡補充含多種維生素和礦物質的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尤其是富含維生素B6、維生素B12、維生素C、葉酸等維生素的食品(參見附錄A~附錄D),預防微量元素的缺乏並降低患者的發病風險。
4.6 膳食纖維
腦卒中患者膳食纖維每日攝入量可為25 g/d~30 g/d,卧床或合併便秘患者應酌情增加膳食纖維攝入量。
4.7 膽固醇
限制膽固醇攝入,每天不超過300 mg,血脂異常者不超過200 mg。
4.8 水
無限制液體攝入狀況下,在溫和氣候條件下,腦卒中患者每日最少飲水 1200 m L,對於昏迷的腦卒中患者可經營養管少量多次補充,保持水電解質平衡。
5 腦卒中患者食物選擇
5.1 穀類和薯類
保證糧穀類和薯類食物的攝入量在200 g~300 g。優選低糖高膳食纖維的種類,如莜麥、蕎麥、玉米面、小米、燕麥、麥麩、糙米等。
5.2 動物性食品
5.2.1 禽畜肉類
建議每日禽肉類食物的攝入量在50 g~75 g。優選低脂肪高優質蛋白的種類,如鴿肉、火雞腿、雞胸肉、牛裡脊、豬裡脊等。
5.2.2 魚蝦類
建議每日魚蝦類食物的攝入量在75 g~100 g。優選低脂肪高優質蛋白的種類,且含豐富多不飽和脂肪酸的食物,如海參、鰱魚、青魚、鯉魚、帶魚、鰻魚、鱈魚等。
5.2.3 蛋類
建議每日蛋類的攝入量在25 g~50 g。對伴有高血壓、血脂異常、糖尿病的腦卒中患者,應少吃蛋黃,可2~3天吃一個。
5.2.4 奶類及奶製品
建議每天飲300 g奶或相當量的奶製品。優選低脂肪、脫脂奶及其製品。
5.3 豆類及其製品
建議每天攝入30 g~50 g大豆或相當量的豆製品。優選綠豆、黑豆、紅小豆、黃豆、豆漿、豆腐、豆汁等。
5.4 蔬菜
腦管疾病患者每日蔬菜攝入量為500 g以上,以新鮮綠葉類蔬菜為主,如菠菜、油菜、空心菜、生菜、萵筍葉等。
5.5 水果
不伴有高血糖的腦血管疾病患者每日水果攝入量為150 g左右。可優選西瓜、橙子、柚子、檸檬、桃子、杏、獼猴桃、枇杷、菠蘿、草莓、櫻桃、火龍果等。
5.6 堅果
堅果含豐富的蛋白質、脂肪、維生素、礦物質,建議每周可攝入50 g左右。優選開心果、大杏仁、白瓜籽、核桃等。
5.7 油脂
以植物油為主,不宜吃含油脂過高及油炸類食物,如肥肉、動物油等。
5.8 調味品
不宜吃含鹽高的菜品或腌製品,如鹹肉、鹹菜、熏醬食物等。食鹽應不超過每日5 g,如果合併高血壓,每日應不超過3 g。不宜吃辛辣調味品及咖啡、濃茶等刺激食物。
5.9 酒
腦卒中患者應限制飲酒。康復後如要飲酒,推薦女性一天飲用酒的酒精量不超過 15 g,男性一天飲用酒的酒精量不超過 25 g。15 g 酒精相當於 450 m L 啤酒、50 m L 葡萄酒或 50 m L 低度白酒。
5.10 無添加糖食品
如阿斯巴甜、食用糖精等以其製作的食物。
6 其他
6.1 腦卒中患者合併糖尿病,應適量補充維生素 B6、葉酸和維生素 B12以降低患者同型半胱氨酸水平(參見附錄 A、附錄 C、附錄 D),隨機血糖控制在 10 mmol/L 以下。
6.2 腦卒中患者合併高血壓,應低鹽低鈉飲食,營養管理措施同普通卒中患者。
6.3 腦卒中患者合併脂代謝紊亂,建議給予含 n-3 多不飽和脂肪酸豐富的食物。
6.4 腦卒中患者合併神經病變,應適量補充葉酸、維生素 B
12(參見附錄 C、附錄 D)。
6.5 腦卒中合併吸入性肺炎、應激性潰瘍、吞咽障礙、肝性腦病,應聽從臨床醫生和(或)營養師的指導意見,給予腸內或腸外營養。
7 腦卒中患者膳食處方的制定
7.1 按食物交換份法制定
7.1.1 計算每日營養素需要量
按照代謝狀態,以能量和營養素需要量為基礎,計算每日蛋白質、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的需要量。
7.1.2 計算每日食品交換份份數
按照計算總能量除以90得出所需總交換份數。參考食物交換份表(詳見附錄E中表E.1)分配食物,
把各類食物份數合理地分配於各餐次。
7.1.3 根據膳食原則及交換份選擇食物
詳見附錄E中表E.2~表E.7。
7.2 按食物成分法制定
7.2.1 計算每餐營養素需要量
按照代謝狀態,以能量和營養素需要量為基礎,計算每餐蛋白質、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的需要量。
7.2.2 確定主副食的品種和數量
查食物成分表(2002版或2004版),按照膳食原則合理搭配主食、副食的品種和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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