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規矩
漫談規矩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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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談規矩 同事的女兒,兩年前「就玩」於一所省級實驗幼兒園,這所幼兒園有著讓孩子自由發展、自主成長的辦園指導思想,這也是孩子父母選這所幼兒園的原因。可誰知,孩子讀小學一年級時,兩年「實驗」的種子卻結出了麻煩的果子。
一次,音樂老師給孩子們現場演奏了一首曲子,同事的女兒聽得入神,聽著聽著,她像過去在幼兒園時一樣走到老師身邊,情不自禁地說了一聲:「老師你彈得真好!」一臉誠懇友好的孩子即刻遭到老師的嚴厲訓斥:「你是小學生了,怎麼不懂紀律,沒有規矩,怎麼能隨便跑到講台上?!」
過了幾天,她在學校里又闖了一個「禍」:老師給當日表現好的兩名同學的本子上加蓋紅色印章以示鼓勵,同事的女兒自認為自己做得也不錯,也該受獎,便自個兒跑到講台上,給自己的本子上也蓋了一個紅印章。老師知道後大驚失色,再次向其母親投訴:「你們可要小心自己的孩子,這可是一個品德問題,這不等於撒謊嗎?這不是愛虛榮的表現嗎?」
孩子的母親回家後狠狠地給女兒上了一堂「規矩課」,教育她不能再違反學校紀律了。經過反反覆復許多次、校內外相互配合的教育,現在,這個孩子已經「老實」多了,學會乖乖地坐在教室里了。
另一位母親敘述她的孩子入學時的情況,說她的女兒絕不會犯這種錯誤,因為學校的第一堂課就是紀律教育,老師教給他們兒歌:「鈴聲一響,立即坐好;兩手背後,兩腳並齊;眼望前方,抬頭挺胸;一句不說,一動不動;遵守紀律,是好學生。」學生們要好好練上一堂課,所以,那所學校的孩子們一上來就會注意這個問題。這可能是很早以前的事了,現在好像很多學校都不太要求小學生雙手背後了,因為那實在太殘酷了,想想,對一個自制力極強的成年人來說,一動不動地雙手背後45分鐘也不是一件容易事,更何況是天生好動的孩子。
在集體生活中,確實需要講紀律,但對於一個剛剛入小學的孩子來說,教師們是拿成人的規範要求他們,還是多少考慮一下孩子們率真的天性,在學到知識、達到教育教化目的的前提下,儘可能多地給他們一些自由呢?
如果僅僅是一個具體方法的問題也還好解決,但在很多教師那裡,他們的「教育理想」就是追求一種完全劃一的、虛幻的完美,所有的學生只有一個好的標準,學生們不能有個性,不能有半點缺點,這才是更可怕的。
中國有句老話常被當做真理援引:「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假若把它套用於孩子們的成長過程中,那結果很可能就會是「中規中矩,僅成方圓」,而人則應該是多姿多彩的,每一個生命體都可以在一張白紙上畫出屬於自己的那幅圖畫,這麼豐富的圖畫,豈是方和圓可以形容和概括的?
歲末談規矩(2007-02-05 22:06:00)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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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魏琳琳
近日,讀到了朱新月和楊金貴兩位老師合作的新書《追隨者》,並且有感於不久前中國足壇牛人中箭落馬、官二代牛人「我爸是李剛」的荒唐叫囂,以及諸多的足球襲裁門、德雲社整頓門等事件,引發了我對國人規矩意識的一些思考。今整理成文,以與大家共同探討。紅綠燈壞了,十字路口成了臨時停車場,豪車華騎堵成一片。平時,遇上紅燈,有些人會罵娘。這時,沒有紅燈,所有人都罵娘。
紅綠燈,就是規矩。沒有紅綠燈,就沒有秩序。固,有規矩,才能有秩序。
何謂規矩?
規矩就是行事、為人都必須遵循的一定的規則、標準和法度。規矩有大小之分,個人有原則,企業有規章,行業有規範,社會有制度,國家有法律。但當你處於一個特定的群體中時,個人規矩就必須服從群體規矩,除非你的個人規矩毫不妨礙群體規矩。比如,江湖規矩,是江湖兒女就得遵守江湖規矩,否則,就會應了那句話: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
規矩無形,可以外化為顯性的文字,如成文的制度法律,但更大部分則表現為隱性的風俗習慣、文化氛圍。比如,企業文化,其實便是企業內部約定俗成的一些習慣,是企業的規矩。
有規矩的時候,偶爾會感覺束了手腳、誤了效率,但沒有規矩之後,你才發現大家會變得手足無措,局面會變得雜亂無序,效率更無從談起。
規矩就是火爐,與之保持一定距離,感覺溫暖、感覺踏實。可一旦觸碰,便會燙手、便會受傷。
這,就是規矩。
規矩具有公共性,它不是為某一個人定的,而是公共消費產品,既不排他——一個人消費不能排除他人消費,也沒有競爭性——增加一個消費者的邊際成本為零。它要求一定範圍內群體成員共同遵守,規範的是群體所有成員的行為。
但規矩又具有傾斜性,因為大部分規矩不可能照顧到群體每一個人的利益,很多都是根據少數人服從多數人的原則制定出來的,因此規矩通常都是支持和保護群體多數人的利益,而少數人的利益就有可能會受到損害。比如,觸碰火爐的那些人。
由於規矩的公共性使得每一個群體成員都必須面對規矩,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則使得每一個群體成員都必須面對規矩的傾斜性。規矩的公共性是其傾斜性的基礎,規矩的傾斜性又是其公共性的必然結果。
因此,在一個群體中,首先你需要了解和遵守規矩。其次,當你的個人利益與群體規矩發生衝突時,當你被規矩燙傷了手時,你最先需要做的不是埋怨規矩,而是省視自己是否不小心成了那個「少數人」。
這,就是規矩。
國人最善於立規矩,這從老祖宗「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的古訓中就可以感受到,從中國曆朝歷代頒布的卷帙浩繁的律例中也能感受到。但國人又最善於破規矩,因為我們講究「靈活變通」,講究「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講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講究「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所以,我們極少懲罰破壞規矩的現象,導致越來越多的人認為「規矩無用」。幾乎每個人都有意無意地破壞著規矩,區別只是有沒有人管,是否被抓到。
沒有被抓到的人越多,不守規矩的人就會越多;被特殊處理的人越多,有特殊理由的人就會更多。
而不遵守明規矩的人越多,就越容易催生出「潛規矩」。
比如不亂變道是明規矩,但是亂變道的人多了,不亂變道的人反倒成了傻瓜,於是亂變道成了潛規矩;排隊等候是明規矩,但是插隊的人多了,老實排隊的人反倒成了傻瓜,於是亂插隊成了潛規矩;不拿回扣是明規矩,但是拿回扣的人多了,不拿回扣的人反倒成了傻瓜,於是拿回扣成了潛規矩……
更嚴重的是,鑽規矩的空子。比如未實行實名制火車票,就催生出隊伍龐大的黃牛黨;比如世博會上的綠色通道,就催生出眾多的假孕婦、超巨嬰和偽老人……
破壞規矩的現象沒有被懲罰,反而享受到種種便利,那就怪不得原本守規矩的人也漸漸變得不守規矩。
但後果是,「潛規矩」多了,鑽空子的多了,秩序就會亂,人心也會亂。
因此,想要秩序,我們就必須維護規矩。
很多到過國外的人會講,外國人素質高、講規矩。其實,並不是外國人天生比我們更守規矩,而是規矩對胡來的懲罰更加嚴厲。國外某些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判例,我們也時而聽聞。比如,在國內亂停車輛只是違章,在國外卻可能是違法要上法庭;又如,在國內隨地吐痰基本無人能管,在新加坡隨地吐痰者第一次會被罰款600美元,第二次會被罰款1200美元。有人戲稱新加坡是「罰款之國」。然而,正是這些嚴格的法律規定和不折不扣的執行,使新加坡的社會環境優美、秩序井然,成為聞名世界的花園城市。
在驚詫外國人「小題大做」之餘,我們是否能感受到他們對規矩的敬畏和維護的決心?
規矩當然可以有靈活性,但這靈活性必須同時具備三個前提:一,特定時間特定情況下的偶爾為之;二,有充分、合理、令人信服的理由;三,不影響規矩的執行,不影響集體、他人的利益。隨意濫用「特殊情況特殊處理」,是對規矩「靈活性」的曲解,是對規矩「約束性」的削弱,也是一種淺薄無知的沒規矩的表現!
這,也是規矩。
國人對規矩的遵守還有種奇怪的心理,即:兩個人同時不守規矩,其中一人被抓被罰,那這一人定會不服,一定要看到另一個人同樣被抓被罰才會舒心。
不難理解,追求公平嘛——別人壞規矩不受罰,憑什麼只罰我一個?
然而,大家不願意承認的是:罰不罰別人是執法的問題,你本人該不該罰與罰不罰別人沒有任何關係。
比如,你闖紅燈,交警沒抓到你,是你的「幸運」,但不說明你不該罰。交警抓到你,罰是應該的,沒被抓到的人也只是暫時「幸運」了一把。所以,只要你闖了紅燈,認罰就是,管別人闖不闖和罰不罰,沒有意義。
同樣,殺人償命。你殺了人,就做好隨時償命的準備。抓到你了,認命就是,你難道要跟公安機關和法院申訴說:別的殺人兇手還沒抓到,為什麼只抓你要你償命?
執法不公,可能是執法部門能力不足,或是徇私舞弊,或是形勢所限,自有執法部門的上級去懲罰它,它要承擔執法不公的責任。但這並不能抵消你的責任,你照樣該罰,照樣還是要承擔破壞規矩的責任。
這,還是規矩。
國人對規矩的遵守懷有的另外一種奇怪心理是:不知者不罪。聽起來有理,細究起來卻不盡然。古人講不知者不罪,實際上多指一些禮節上的行為,比如對某地風俗習慣不知曉,冒犯了當地人,可以說不知者不罪。但這並不能成為破壞規矩的借口和理由,因為有些「罪」,是你知不知道都沒有辦法減輕惡果、都必須承擔責任的。
比如,我國法律界有項原則叫罪刑法定,即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反之,只要法有規定,而你觸犯了,那麼不管你知不知道,都為罪,都要受到懲處。試想一下,如果一個人惡意殺了人,他辯解說我不知道殺人犯法,會不會因為「不知者不罪」就免除對他的懲罰呢?
再者,一個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對於具體的行為是否觸犯法律是應該很「知道」的,比如說,偷盜、搶劫、謀殺等。有一句話叫「法律是道德的底線」,這個底線是正常人都心知肚明的,哪怕你沒有受過多少教育。
同樣,具體到企業來講,企業正常的規矩就是職業道德的底線。而這些底線是一個正常的員工自然應該知曉的,不管企業有沒有明文,或是宣傳到不到位。比如:不遲到早退,缺勤應請假,工作時間不辦私事,不拿回扣,不泄露企業機密,不出賣公司利益……
如果你是企業員工,而你觸犯了這些底線,那麼講不知道或者講沒看到明文規定,是毫無道理可言的。
應該明文的沒有明文,應該廣泛宣傳的沒有廣泛宣傳,企業可以懲處責任部門。但這些,都不影響「員工應該遵守企業規矩」這一鐵律。當然,企業規矩違背法律、違背常倫的除外。
次者,普法是國家的責任和義務,但主動了解法律是公民的責任和義務。同理,普及公司規章也好、制度也好,是相應部門的責任和義務,但主動了解公司規章制度以便遵守則是每一個員工的責任和義務。
因為,普法可以公示、可以通知、可以講座,可以用典型案件來警示。但公民若是自己對之置若罔聞,那國家也沒有辦法把這些硬塞進每個人的腦子。
企業宣示公司規章制度也有很多種方式,培訓、開會、上下級交流、公示、通知等等等等,但員工要有這個意識去關注和接納,才能做到鏈接無縫。
總而言之,如果我們壞了規矩,第一,不必強調諸多理由;第二,不必過於介意別人壞規矩的結果;第三,做好隨時被抓受罰的準備;第四,可以建言獻策,推動規矩體系的完善。
但,不必抱怨,不必委屈。
這,照樣是規矩。
說一千,道一萬,還是要回到企業建設、團隊建設上來。
那麼具體到一個企業或團隊來講,規矩並不是扼殺創新,規矩也不是各自為政,規矩其實是創新的一個基礎和平台,是協作的一個前提和背景。
在團隊中,最優秀的人,一定不是最個人主義的人,而肯定會是那個把組織紀律和秩序與個人自由結合得最好的人。這樣的人,才有可能成為一個忠誠負責任的員工。對團隊而言,沒有規矩,便沒有了一切。
聯想集團要求員工做任何工作都要遵循三條準則:
第一條:如果有規定,堅決按規定辦。
第二條:如果規定有不合理處,先按規定辦並及時提出修改意見。
第三條:如果沒有規定,在請示的同時按照聯想文化的價值標準制定或建議制定相應的規定。
將「如果有規定,堅決按規定辦」這個準則排在第一位,體現了聯想從嚴治企的「帶兵」原則。其目的就是,員工在公司做事情,必須要嚴格執行規定,不能因為覺得規定不合理就蔑視它,就隨意變通。因為,遵守哪怕是不合理的規定也比員工隨心所欲、為所欲為重要得多。合理的要執行,「不合理」的也要執行;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在執行過程中不斷加深理解。
組織規矩,說的再具體一些,團隊紀律,永遠是忠誠、敬業、創造力和團隊精神的基礎。
這——就是規矩。
衷心希望,國人都能夠對規矩多些善意地利用,少些肆意地蹂躪;多些巧妙地創新,少些惡俗地曲解;多些真正地敬畏,少些無知地輕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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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心學智慧:你很講規矩,但有點迂腐(龍才是可大可小,靈活變通,既可九天攬月,又可五洋提鱉;蟲只能大不能小)
※官媒:如果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成擺設,就會形成「破窗效應」
※沒有不懂規矩的孩子,只有不會立規矩的父母
※兩歲後,教會孩子這3個規矩,未來的路一片光明
※Gai:遵循別人的規矩,那不是我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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