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文明與世界
來源:國關國政外交學人 作者:朱威烈
不屬於這一體系的西方國家或東方國家都應多一些寬容,重視伊斯蘭國家的意願和決心,珍視它們的成績和進步,應採取理解、支持的態度,儘可能地提供幫助,而不是漠視、疏遠和曲解,更不應是肆意歪曲、醜化甚至用暴力和戰爭來施加恫嚇和威脅。
作者繫上海外國語大學中東研究所名譽所長
內容提要:進入21世紀以來,「伊斯蘭」成了國際政治生活中的一個常用詞,其在傳媒上出現頻率之多、受人重視程度之高實屬罕見。究其原因,一是伊斯蘭教發祥地的中東已成為美國全球外交戰略的重點,其中的一些核心國家(如伊拉克、伊朗、敘利亞)被列為美國打擊、改造的主要對象。二是生活在東亞文化圈和以美歐為代表的西方基督教文化圈的人們對伊斯蘭教及其文明了解不多、知之不深,加之多年來又受到美國「主流輿論」的影響,因而存在各種各樣的認識偏差。在全球化進程深入發展、國際體系處於轉型的形勢下,伊斯蘭世界作為具有全球影響的戰略力量,其地位和作用更加凸顯。因此,加深對國際關係中伊斯蘭文明的認識,辨析伊斯蘭文明體系與當今世界的關係,並從錯綜複雜的中東局勢中努力地把握伊斯蘭世界的發展主流,應是東西方學界需要長期重視和跟蹤的重要問題。
謹以此文,祝所有穆斯林學人古爾邦節快樂!
伊斯蘭是當今世界重要的文明體系之一
中東是人類古代文明的搖籃,在四大文明古國中佔據其二:古埃及文明和兩河流域文明。在產生世界三大一神教--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之後,蘇美爾文化、亞述文化、古埃及文化、赫梯文化等古代文化就被覆蓋和替代了。三大一神教憑藉其倡導的信仰和價值觀,保持了其各自持續發展的活力,構成了至今仍對人們思想理念和行為方式具有舉足輕重影響的文明體系。
伊斯蘭教產生於公元7世紀,被穆斯林奉為先知、聖人的穆罕默德(570~632)從610年開始在阿拉伯半島宣教,到公元630年戰勝了多神教徒,在麥加確立起了政教合一的統治權。伊斯蘭教與基督教不同之處在於,基督教公元1世紀起源自巴勒斯坦,曾長期遭受到羅馬帝國的迫害,直到公元4世紀才被定為帝國國教,成為社會的支柱,把哲學、政治、法學等都置於神學的控制之下,①而伊斯蘭教卻是推動構建阿拉伯國家、民族、文字和文化的源頭。換言之,沒有伊斯蘭教,就沒有阿拉伯民族、阿拉伯文字和阿拉伯文化;沒有伊斯蘭教,也就沒有伊斯蘭國家、伊斯蘭世界、伊斯蘭文明和文化。正因為如此,伊斯蘭教對國家制度、社會發展的影響是既深且廣,難解難分的。直至今天,了解或研究中東伊斯蘭國家,無論哪個領域都無法忽略或漠視其中的宗教因素,換言之,解讀中東,掌握伊斯蘭教的基本知識乃是必由的路徑。
伊斯蘭文明體系的形成經歷了從公元7世紀至公元13世紀中葉一段漫長的歲月,亦即是在倭馬亞王朝、阿拔斯王朝和法蒂瑪王朝等這些伊斯蘭歷史上最鼎盛、輝煌的時期逐漸完成的。它的源頭大致有三:其一是經過整理、完善的阿拉伯語言文字、以詩歌為主的文學和以音樂為主的藝術。其二是吸收融入了外來文化,如希臘的哲學和自然科學,羅馬的政治和法律,波斯的歷史和文學藝術,印度的數學、天文學、醫學和宗教哲學,中國的四大發明等。其三是伊斯蘭教的經學,如古蘭經學、聖訓學等。可見,伊斯蘭文明是緊密結合阿拉伯--伊斯蘭國家政權的實踐,通過對內外文化的兼收並蓄、繼承創新才登堂入室,得以構建成為博大精深的世界性文明體系的。
伊斯蘭文明之所以堪稱體系,是因為它的學科架構極為宏大和周全。具體而言,它包括:(1)自然科學:數學、天文學、醫學、化學、物理學等;(2)人文科學:自然哲學、宗教哲學、邏輯學和倫理學、歷史學、地理學、語言學、文學、藝術等,其中宗教學尤為發達,如形成了古蘭經學、經注學、聖訓學、凱拉姆學、教法學、誦經學等許多分支學科。從歷史角度看,伊斯蘭文明體系為人類社會的進步確實做出過卓越的貢獻,「它將東西方文化熔為一爐並發揚光大,在古代科學文化向近代科學文化的發展中,它起了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歷史作用,對亞洲、非洲、歐洲和中國文化的發展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②簡而言之,它既向當時的國際社會提供了數量可觀的公共產品,又在東西方文化的互動、傳播方面居功至偉。同時,我們也應看到,源自於宗教的伊斯蘭文明體系,其中的宗教學部分不僅數量極多(據一些阿拉伯國家學者估計,自有阿拉伯文字以來,伊斯蘭宗教研究的著作大約要佔到阿拉伯全部書籍的1/3),而且伊斯蘭教對自然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的學科影響也不容小覷。對於這種存續在1400多年伊斯蘭文明體系歷史中的色彩強烈的宗教性,我們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這裡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伊斯蘭文明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了獨具一格的文明體系。伊斯蘭教崇拜的安拉(真主)「是唯一受崇拜者」,③《古蘭經》明確宣示,安拉是天地萬物的創造者,是絕對獨一的,安拉既無匹配,又無對手,也無子嗣,任何東西都不與他相似。安拉「前無始,後無終,是表(極顯著的)也是里(極隱蔽的)」,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聽,無所不能,一切大權均屬他所有,天地萬物皆是他存在和偉大的「跡象」。伊斯蘭教作為徹底的一神教,不像基督教那樣可以將上帝或三位一體人形化,而是規定人們的理智和思維只是達到認識安拉的一種媒介。因此,從哲學角度看,安拉乃是穆斯林們的「絕對真理」,信眾對他的認識是永遠不能窮盡的。穆斯林長期生活「在這樣一個信仰的光輝照耀之下,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天地,自己的出版物,自己的歷史傳統,自己的語彙體系與詩歌譜系,自己的工藝、建築以及與頌經有著密切淵源的音樂、歌曲,直至自己的教育體系」。④他們的信仰虔誠而執著,這種歷經歲月滄桑形成的精神力量不是任何外力所能摧毀或改變的。
二是伊斯蘭文明的成就和貢獻,這既是廣大穆斯林始終引以為榮的業績,更是伊斯蘭社會千百年發展進程中形成的核心價值觀的重要物質基礎。中東穆斯林們在抵抗外來侵略和佔領、消除政權腐敗和社會不公時,總是習慣於舉起伊斯蘭的旗幟,要求通過凈化信仰以解決世俗生活中的各種矛盾。然而,在阿拔斯王朝後期亦即伊斯蘭文明的鼎盛時期,遜尼派大多數教法學家認為,創製⑤教法體系的大業已經完成,從而導致了「創製之門關閉論」。及至阿拔斯王朝被蒙古鐵騎所滅,教法學繼續發展的客觀條件不復存在,教法學家們又進一步強調只能遵循前輩教法學家的主張和著作而無權進行創製。事實上,創製是推動伊斯蘭文明發展最重要也最具活力的教法制度之一,創製之門長期關閉,就無法對新時代、新情況、新問題做出合乎《古蘭經》、聖訓總精神的解讀,就易造成信眾核心價值觀中時代精神的缺失。深入一點看,「伊斯蘭復興」的口號如不與創製結合起來,就很容易走上復古的道路,在現實環境中將遭遇到巨大的阻力。
伊斯蘭文明體系與世界
「13世紀,伊斯蘭教腹背受敵,東方有騎馬射箭的野蠻的蒙古人,西方有身穿甲胄的十字軍。」⑥ 1258年,阿拔斯王朝的首都巴格達被旭烈兀的鐵騎攻陷,王朝覆滅,但伊斯蘭文化並沒有被毀滅,相反,旭烈兀的後裔倒成了虔誠的穆斯林,並為復興這一文化,貢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⑦不過,此後大一統的伊斯蘭政權的掌權者已不是阿拉伯人,而是奧斯曼土耳其人。從奧斯曼一世(1259~1326)於1299年獨立建國,到奧斯曼末代蘇丹穆罕默德六世於1922年被黜的600年里,隨著帝國在這期間的不斷擴張,伊斯蘭教雖然促進了它在世界範圍的傳播,伊斯蘭學術文化(如教義學、教法學、歷史、地理、文學等)也都有所發展,但就文明體系而言,其中的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對世界的貢獻不但鮮有亮點,而且被經歷了文藝復興、工業革命的歐洲文明不斷地甩在後面,拉開了距離。原先就明顯缺失的社會科學部分,更是由於概念陳舊滯後而難以得到發展。奧斯曼帝國是一個政教合一的軍事性集權國家,政府注重軍事技術、軍事組織及維護中央官僚集團領導地位的制度建設,雖先後搞過一些改革,如「新秩序運動」(1789~1839年)、「坦志麥特(意為『改革』)運動」(1839~1856年)和「立憲運動」(1876~1909年),以儘力維持帝國長時間的統治,但這些制度改革只是有選擇地出現在部分領域,許多關鍵制度和傳統秩序(如國家土地制度、城市行會組織和對私人積累資本的限制等)均未被觸及。⑧應該說,奧斯曼政權在與西歐國家的發展比賽中,明顯缺乏靈活性,既不務實也不適應科學、技術的巨大變化和進步,伊斯蘭文明體系在那段漫長的歷史歲月中失去了強勢地位。
及至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奧斯曼帝國版圖被西方列強瓜分,中東阿拉伯國家又淪為英、法等國的殖民地、半殖民地,那裡的民族矛盾、階級矛盾始終是主要矛盾。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二戰結束後中東國家獲得獨立、解放。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開始的冷戰時期,中東成為超級大國爭奪的重要舞台,伊斯蘭國家面臨發展經濟、實現現代化、解決阿以爭端、抵禦外來勢力的滲透和擴張等諸多挑戰。同時它們之間又存在貧富差距和政治體制、教派、民族、領土等矛盾。持續不斷的戰爭和衝突導致了中東地區陷入了長期動蕩。冷戰後特別是九一一事件以來,對中東事務握有主導權的美國,其政策又嚴重失衡。這些外部、內部因素不時阻滯著中東國家的和平發展,進而也嚴重影響了伊斯蘭文明體系本身的與時俱進。
對於這段歷史,阿拉伯國家的學術界和穆斯林民眾,都很痛心疾首。他們把奧斯曼統治時期稱為伊斯蘭文明文化的衰落期、黑暗時期,對西方殖民的統治更是深惡痛絕,引為恥辱;他們對滯後於全球化的現狀也心知肚明,承認當今的阿拉伯世界、伊斯蘭世界已處於十字路口,改革已成為必需。他們中的改革家一次又一次地呼籲、倡導「阿拉伯復興」、「伊斯蘭復興」,實際上都已察覺到伊斯蘭文明體系的邊緣化地位,感受到與其他民族成就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已瀕於一道真正的鴻溝--文明和科學的鴻溝」。⑨
這種文明間的差距客觀上反映了伊斯蘭文明體系與以美歐國家主導的現當代國際體系不相適應,表現出與當代國際體系漸行漸遠的趨勢。伊斯蘭國家在長期遭遇中形成的「受害者」角色定位很難在短時間內完成向「參與者」角色的轉變。其中固然有它們自身改革滯後的原因,但西方國家對待它們的態度--是出於利益驅動視它們為打擊、改造對象,還是積極幫助它們融入現存國際體系--則更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如何對待世界主流文明間的關係,西方學者其實早有所論述。《歷史研究》一書的作者阿諾德·湯因比就曾指出:「在西方社會擴張氣焰囂張之時,這些地區的本土文明遭受壓制而黯然失色。現在,東南亞、印度和非洲的非西方社會也開始重申它們獨立的政治和文化地位。如果再加上伊斯蘭世界核心地區的民族國家,我們就會清楚地看到,1945年以後國際關係的重新組合已經提出了一個已經被擱置了250年的文明之間的接觸問題」。⑩這裡的「250年」是指奧斯曼人於1683年第二次進攻維也納失敗,伊斯蘭勢力向西方文明的最後一次進軍終結。遺憾的是,湯因比提出的「現代西方和其他現存文明之間的接觸」這個「當代歷史重大主題」,在相當長時間內,被冷戰的意識形態之爭、世界霸權之爭所淹沒,直到1993年亨廷頓的「文明衝突論」問世,才真正引起了國際關係學界的重視。
儘管對亨廷頓的觀點、結論存在著各種不同的看法和爭論,但他畢竟提出了一個以文明為主題的「看待全球政治的框架和範式」,並且承認「冷戰後時代……權力正在從長期以來占支配地位的西方向非西方的各文明轉移。全球政治已變成多極的和多文明的」。(11)從國際關係的行為體層面看,除了主權國家,亨廷頓強調了行為體的多元化,把當今世界的重要文明體系也包括了進去。在研究大國關係對國際體系轉型的作用的同時,他提出了要重視主要文明體系中的核心國家。這顯然是有積極意義的。此外,文明衝突論的出現,進一步打破了傳統概念上的社會科學和人文科學之間的界限和壁壘,使當前極其活躍的國際關係學科內涵更加明顯地向人文科學領域延伸和擴展。不懂得現代化、權力、財富、制度、效率、速度、發展、科學、技術、競爭、經營與管理等,固然無法從事國際問題的研究,然而,不懂得宗教、文明、價值觀等這些無法用財富、批量生產的技術來代替和統計的要素,也無法對當今世界和有關地區錯綜複雜的現實矛盾和發展趨勢做出科學、客觀的詮釋和判斷。就此而言,當前加強對伊斯蘭文明體系的研究,無論從理論意義或現實意義看,都是一項嚴肅而有意義的任務。
伊斯蘭文明體系向何處去?
伊斯蘭世界的國際組織是1969年9月在沙烏地阿拉伯吉達成立的伊斯蘭會議組織(OIC),現有57個成員國。世界上的穆斯林總人數很難精確統計,大約有10多億。伊斯蘭文明的主要地區還包括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巴基斯坦、孟加拉國,摩洛哥、茅利塔尼亞等地,地域廣袤,處於亞、非、歐結合部,不僅戰略地位十分重要,而且物產豐富,僅海灣和北非就蘊藏著世界約2/3的石油和1/3的天然氣。按理說,伊斯蘭主要國家擁有的人力、物力、財力等發展資源可謂得天獨厚,是許多大國所難以企及的。然而,從二戰結束到冷戰後時代,伊斯蘭世界的核心地區中東卻一直動蕩不定、戰亂頻仍,成為舉世矚目的熱點地區。其原因很多,各種分析、論述林林總總,但專門討論如何對待伊斯蘭文明體系的卻不多見。最近,美國哈佛大學教授約瑟夫·奈在英國《金融時報》上發表的題為《2020年的世界》一文將「政治伊斯蘭」列為決定2020年世界大勢的三因素之一,認為「在全球化、開放性、社會制度和民主化方面,中東都已落後於世界其他地區」。他提出了如下解決辦法:一是改變內因,即「隨著時間的推移,更多的開放貿易、經濟增長、教育、公民社會制度的發展以及政治參與程度的逐漸提高,可能會有助於增強穆斯林主流的實力」。二是改變外因,即「歐美對待穆斯林族群的方式」、「西方國家的中東政策是令主流穆斯林滿意,還是會強化激進分子針對伊斯蘭的戰爭議論」。(12)這種看法堪稱是相對客觀、持平之論。因為無論是推動構建和諧世界,還是實現國際關係民主化,抑或當前國際體系的轉型和重建,都無法迴避把伊斯蘭世界包容進來的任務,都必須面對伊斯蘭文明體系如何適應、跟上全球化進程以及國際社會特別是欲承擔主導角色的美歐如何對待、融合伊斯蘭文明體系這樣兩大問題。也許,約瑟夫·奈的上述觀點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美國精英人士在中東問題上的反思以及在某種程度上體現了其建議美國決策層調整政策的意向。
大家知道,九一一事件是伊斯蘭極端主義思潮所導致的危害人類社會的恐怖主義行為,它不僅給美國而且也對整個國際社會敲響了警鐘。解決之道應當是標本兼治,既要堅決反對和打擊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也須重視剷除產生極端主義思想情緒的土壤,通過公正處理或緩解中東地區日趨尖銳、激烈的主要矛盾,努力營造孤立、遏制乃至消除極端主義、恐怖主義的客觀條件。然而,這些年來美國實施的武力更迭政權、「大中東計劃」以及亂扣「無賴」、「邪惡」、「法西斯主義」等各種帽子的做法,不僅缺乏合法性、道義性,而且效果適得其反,激起的只是中東伊斯蘭民眾普遍的反美與仇美情緒。美國現行中東政策已處於舉步維艱、難以為繼的窘境。客觀地看,單邊黷武也是一種極端主義的表現,它對伊斯蘭國家融入國際體系的作用是有弊而無利。美國現行中東政策的調整已是大勢所趨。同時,伊斯蘭國家的現代化進程儘管受到了強大的外部因素干擾,但伊斯蘭文明體系能否實現復興,為人類社會的進步再做貢獻,歸根結底仍將取決於其自身,特別是中東伊斯蘭核心國家的決策者、社會精英和廣大民眾的選擇。
事實上,中東伊斯蘭國家中的大多數都已經認同並主張進行改革,領導人和學者都很重視發展模式的比較和開放政策的制定,而且在加強區域化合作、發展經濟、科技、教育、文化等許多方面已經取得了不小的成就。然而,伊斯蘭文明體系的改革創新,由於涉及的層面極為廣泛,伊斯蘭國家數量也多,國情不一,很難一蹴而就,齊頭並進。當前的觀察點只能放在中東伊斯蘭核心國家在觀念、體制和機制方面所取得的突破和進展上,應當重點關注的是它們是否在通過創新而構建起既符合其基本信仰又順應時代變化和發展的核心價值觀。因為伊斯蘭文明體系的發展最終得從本身的歷史、宗教信仰和民族屬性出發,在依據自身的發展利益需要選取或重新解讀《古蘭經》、聖訓的有關經文的基礎上,制定出國家建設和民族建設的指導原則,並通過對古今文化、內外文化的兼收並蓄和繼承創新才能實現。近年來,中東伊斯蘭國家在這方面已經並繼續在取得進展。例如,在九一一事件以後,當美國政府和輿論大力渲染「文明衝突」、「新十字軍戰爭」時,以伊朗前總統哈塔米為代表的不少伊斯蘭人士則積極主張「文明對話」、「文明接近」,用對話取代對抗,強調世界各文明追求和平、正義、寬容等價值觀的共性。又如,為了與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劃清界線,約旦皇家伊斯蘭思想研究院於2002年首先倡導伊斯蘭中間主義,此後又建立了「中間文化論壇」。現下,溫和、中間主義等教義已成為約旦、埃及、沙烏地阿拉伯等不少伊斯蘭國家的國策。在阿拉伯國家,正在逐步形成一股弘揚伊斯蘭中間主義的社會思潮。再如,2005年4月下旬,阿曼宗教部舉辦了「全球化與伊斯蘭教」學術研討會,會議紀要明確呼籲要實現九大平衡,即天啟(真主的啟示)與理性、物質與精神、權利與義務、個人與集體、求主啟示與責任、經典文本與創製、現實與理想、恆定因素與變數、聯繫教義與聯繫時代之間的平衡。(13)這些學術活動,實際上都關係到在全球化形勢下,伊斯蘭文明體系核心價值觀的構建和未來發展方向的確定,意義十分重大。
此外,伊斯蘭國家也存在發展道路的選擇問題。二戰後,中東阿拉伯、伊斯蘭國家所採取的發展道路和模式並不相同。有的強調意識形態,主張民族民主革命推翻君主制,或強調輸出伊斯蘭革命,或宣揚世界第三理論,發展伊斯蘭社會主義;有的強調區域合作,致力於特色發展,努力充當地區或世界的金融中心、經貿中心、航運中心或會展中心;也有的企圖發展軍事力量或謀求擁有核武器,甚至不惜通過戰爭來謀求地區盟主地位。進入21世紀以來,它們在總結半個多世紀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正越來越重視可供它們參照的發展模式,如東亞模式、中國模式、印度模式、俄羅斯模式等都已進入它們的視野,與這些國家和地區加強交流合作,汲取可資借鑒的經驗,也已成為中東國家許多官方人士和知識精英的共識。
總之,中東伊斯蘭國家已經在十分困難的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下進行著改革,這個過程無疑會持續相當一段時間,但對世界而言,伊斯蘭文明體系融入和參與國際體系的轉型和重建意義重大。有鑒於此,不屬於這一體系的西方國家或東方國家都應多一些寬容,重視伊斯蘭國家的意願和決心,珍視它們的成績和進步,應採取理解、支持的態度,儘可能地提供幫助,而不是漠視、疏遠和曲解,更不應是肆意歪曲、醜化甚至用暴力和戰爭來施加恫嚇和威脅。
注釋:
①任繼愈主編:《宗教詞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1年版,第936頁。
②《中國伊斯蘭百科全書》,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1994年版,第689頁。
③馬堅譯:《古蘭經》,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203頁。
④王蒙:《文化的珍重》,載《新民晚報》,2007年3月28日。
⑤創製(al-ljtihad)是伊斯蘭教法學概念和立法的原則之一,專指教法學家依據《古蘭經》、聖訓的精神通過推理、比較、判斷等方法,對新歷史條件下出現的新情況、新事物和特殊情況,推演出不違背教法學宗旨的法律結論與條規的思維過程,包括對《古蘭經》、聖訓的經文選擇、釋義、應用,直至形成新的判例。
⑥[美]菲利普·希提著,馬堅譯:《阿拉伯通史》,北京:商務印書館,1979年版,第584頁。
⑦菲利普·希提:《阿拉伯通史》,第584頁。
⑧[土耳其]薩·帕麥克(Sevket Pamuk):《中東地區經濟欠發展的根源》,見該作者於2007年4月9~10在北京大學舉辦的題為「文明的網路:比較文化與比較政治」國際會議上的發言,文章載於《北京大學文明的網路:比較文化與比較政治論文集》,第181頁。
⑨[埃及]卡米勒·巴哈丁著,朱威烈、丁俊譯:《十字路口》,上海: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8頁。
⑩[英]阿諾德·湯因比著,劉北成、郭小凌譯:《歷史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51頁。
(11)[美]塞繆爾·亨廷頓著,周琪等譯:《文明的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北京:新華出版社,2002年版,第8~9頁。
(12)[美]約瑟夫·奈:《三因素決定2020年世界大勢》,載《參考消息》,2007年3月12日。
(13)《全球化與伊斯蘭教研討會》,載《阿曼祖國報》,200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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