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歸亞蕾 四十年演員 四十年太太

歸亞蕾 四十年演員 四十年太太

2012-05-02 15:37:54|分類: 娛樂 |標籤:歸亞蕾影后瓊瑤電影煙雨濛濛橘子紅了 |字型大小訂閱

  歸亞蕾21歲首次拍攝電影便當上了最年輕的金馬影后;60歲闖入內地影視圈,仍然能紅透半邊天。她猶如一張始終走不出視線的老照片,帶著「不合 時宜」的舊式女人的優雅,完成了許多令人嫉妒的圓滿。她大氣從容,出格和放肆唯有在影視劇里—大哭、大笑、嫉妒、崩潰、歇斯底里、心機重重,或者高貴奢華 的女皇、或者心直口快的時髦婆婆,那都是隱藏在她人生中的另一部分。

  撰文 | 本刊記者 蔣文娟

  最年輕的金馬影后

  那一年發生了我人生的三件大事:第一件是畢業、第二件是拍《煙雨濛濛》、第三件是結婚。

  從台灣「國立」藝術專科學校畢業後,我並沒有直接踏入演藝圈,那時候我已經戀愛了,男朋友希望我可以有一份朝九晚五、安安分分的工作,我也覺得 這一行跟我的個性不合。於是我進入啟聰學校做了一名老師,教授國文、地理和歷史,過著一種平淡恬然的日子。然而老師只做了兩個月。

  畢業前夕,瓊瑤電影《煙雨濛濛》招女主角,資深導演王引來我們學校選演員,我有幸被選中。但是電影卻因故遲遲沒有開拍,我當時以為,可能他們終 究不會把瓊瑤的第一部戲交給初出茅廬的小姑娘來演,所以一畢業就去當老師了。有一天報紙上刊登了《煙雨濛濛》招募女主角的廣告,媽媽非常奇怪,導演不是已 經定了我嗎,怎麼又要招考?我畢業就去教書的選擇令爸爸媽媽覺得非常可惜,認為既然讀這個專業,哪怕是拍一部電影,也能證明沒有白讀啊。於是媽媽又拿了一 張我的學生照替我去報名。由於「歸」這個姓很特別,在一千多張報名表中,王導憑著這個姓又再次認出了我,通知我去試鏡。原來劇組在開拍前曾去學校找過我, 而我畢業了沒有聯繫方式,他們只好在社會上再次進行招考。

  試鏡那天,我穿著一件跟同學借來的橘紅色毛衣,一條黑裙子,穿一雙白襪子,黑皮鞋,我不會化妝,素顏來到片場。那天有一千多個女孩子在排隊,都 打扮得非常艷麗,都很漂亮,而我在其間並不算出眾。只記得我表演《煙雨濛濛》中依萍回家拿錢的那一段非常成功,後來導演告訴我,當初我報考的時候,表演得 了90分,外形卻只得了70分。從小我很害羞,在學校里如果專門讓我一個人站在台上考一段表演,我絕對拿不到高分的,因為膽小。可是我有一個特點,只要讓 我站在camera面前,導演喊「五四三二一」,我的羞澀立刻就沒有了。

  當王引導演向老闆力薦我出演依萍時,卻遭到了反對,因為老闆覺得我不夠漂亮。在老闆看來,女主角就要很漂亮、很艷麗的那種,有沒有演技無關緊 要。老闆最喜歡的那個女孩我還有印象,穿著一件長旗袍,披著披肩,頭髮卷卷的,連我都驚艷,覺得她好漂亮。決定角色時,王引導演跟老闆分歧很大,他當然也 猶豫過,可他的妻子袁美雲(20世紀三四十年代影視紅星)只看了我一張照片便說:「這個女孩的眼睛告訴我,她將來是吃電影飯的。」王引說就是她了,結果那 個老闆要撤資,他就說OK,你撤資,我獨資。幾經波折,王引決定獨立投資拍攝這部電影。影片公映之後出乎意料地大獲成功,我憑依萍這個角色獲得了第四屆金 馬獎最佳女主角獎,成為當時最年輕的金馬影后。第一部戲得獎我真覺得不可思議,我是第一個拿到金馬獎的台灣女演員,前三屆都是香港的演員拿獎,所以,我當 時真不敢相信我有這麼好的運氣能拿這個獎。

  拍完《煙雨濛濛》後,我嫁給了男友也是現在的丈夫張夢魁。他對演藝圈不信任,不喜歡這個環境。他看見我父母親鼓勵我去考,說那你就去考,如果不 是女主角,你就不演。我說好,如果是女主角我就演,演完我就嫁給你。我是個很講信用的人,當時父母親反對得不得了,可是我就這麼重承諾,拍完我就真結婚 了。

  得獎已經是婚後的事了,確實突如其來,我甚至都來不及準備。我還記得穿著一件畢業典禮時穿過的旗袍就跑到台上領獎了,那是我先生送我的一塊料 子,我把它縫製成旗袍。那件旗袍陪我完成了人生的三件大事:畢業典禮是穿它,結婚穿它,領獎也是穿它。我年輕時候不怎麼想到要打扮,只有陪先生出席什麼場 合了才會打扮,因為女為悅己者容。至於我自己的工作,工作時要穿那麼漂亮幹嗎?反倒是到了近些年,因為長久以來工作的關係,我會去考慮化什麼妝,穿什麼衣 服這些事情。

  老公是飛行員,嫁給他以後,他覺得我應該息影。現在想起來要感謝我的婆婆,是她跟我先生說:「你這個人好奇怪啊,你這麼不了解她、不放心她,那 為什麼要娶她?她在這一行做得很好,為什麼不讓她做下去?」先生說問我:「那你可不可以約法三章,不拍接吻和過分暴露的鏡頭;不參加社交應酬活動;不對外 贈送照片?」我同意了。直到今天,我還在遵守這些約定。有一次,拍張艾嘉的《今天不回家》,有一場在浴室里洗澡的戲,拍之前我就告訴先生有這場戲,先生 問:「露到哪裡?」我用手比劃著說露到這裡,先生說「不行,再高一點。」我說那就到這兒,先生說可以,然後他找了一支筆,在我的背上畫了一個道。拍戲時, 我就跟張艾嘉說:「艾嘉,你只能拍到這裡!」

  四十多年過去了,當年那個著名的「約法三章」我都做到了。現在反倒是丈夫比我還要開通,一有什麼有挑戰的戲或是活動,他就會催我去。他在家還常 常督促我,要多讀劇本。我改變了他的想法,讓他從反對到贊成,再到支持。他現在放心極了,成了我身後的推手,是我事業上非常關鍵的、最最重要的人。

推薦閱讀:

非常滷水!二十年經驗教你怎麼做紅鹵、黃鹵與白鹵!
三十年前的幾件事
許紀霖:九十年代知識分子的三大挑戰——關於知識分子的系列思考之六
語錄之精華? 勝讀十年書
三十年目睹之流行樂壇

TAG:演員 | 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