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謀誣陷術: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害岳飛

2015-9-15 02:19:17 謀略家-破浪岳飛(1103 ~ 1142年)冤死風波亭,讓天下英雄寒心,使正直之士憤然,皆呼千刀萬剮秦檜也難解心頭之恨。就連秦檜的後人來到岳飛墳前,都不禁寫道:「人從宋後少名檜,我到墳前愧姓秦。」話雖是這麼說,但仔細想, 殺害岳飛的兇手真的是秦檜嗎?秦檜(1090~1155年),字會之,宋江寧(今江蘇南京)進士出身。 北宋時曾任密州教授、監察御史和御史中丞。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金兵陷京師,徽、欽二帝蒙塵,秦檜也被金兵押擄北去。南宋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秦檜隨完顏昌南攻楚州(今江蘇淮陰) 時,全家乘船渡海抵達越州(今浙江紹興)。他詐稱自己是殺了 「金人監己者,棄舟而來」。宋高宗趙構一心要與金國講和,便提升秦檜為吏部尚書,轉年又屢遷他為參知政事、宰相,主持與金國議和之事。紹興九年(公元1139年),秦檜代表高宗與金國達成了喪權辱國的「紹興和議」。但第二年,和議即遭金國撕毀,金兵繼續南下攻宋。宋將岳飛、韓世忠等奉命出師,屢創金軍。岳飛相繼收復潁昌、蔡水、洛陽等地,又在郾 城(今屬安徽)大破完顏宗弼(即兀朮)的拐子馬軍,名震天下。由於他素來「以恢復為己任,不肯附和議」,堅決主戰,遂成為秦檜的「眼中釘」,亦 是金人的心腹大患。兀朮在給秦檜的信中提出:「汝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 河北圖,必殺飛,始可和。」而秦檜也認為,如果岳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紹興十一年(公元1141 年),秦檜唆使高宗採用明升暗降的手法,任命岳飛為樞密副使,解除了他的兵權;不久又以張俊編造的岳飛在淮西戰役中逗留不前的謊言為依據,指使右諫議大夫万俟卨上章彈劾,罷免了岳飛的樞密副使。為了置岳飛於 死地,秦檜與張俊串通,在岳飛 部將中物色到了一個善於告訐變詐的副統制王俊,幫助他炮製了一份「告首狀」,誣告岳飛最倚重的部將張憲 要領兵到襄陽造反。王俊將「告首狀」交給原任都統制的王貴,轉送鎮江樞 密行府的張俊。張俊判定王俊所述屬實,並「親行鞠煉」,逼張憲自誣,承認自己「欲劫諸軍為亂」,乃是由於岳飛之子岳雲唆使他這樣做的。張憲被笞掠得體無完膚,抵死不認。秦檜就指使張俊偽造了張憲的口供,將張憲、岳雲 一同押解到杭州大理獄中。高宗聞知此案後,只不過表示了一下「驚駭」而已。秦檜奏乞將張憲、岳雲與岳飛證白此事,高宗也無制止之意。這時岳飛對張憲、岳雲被誣陷下獄之事全無所知。奉令到京後,秦檜密遣左右傳宣:「請相公略到朝廷,別聽聖旨。」岳飛聞聽宣詔,即跟隨來人前去,那人卻一直把他引到大理寺去。岳飛不勝愕異地問道:「我為國家宣力半生,為什麼今天竟到了這裡!」在後堂, 他看到了張憲和岳雲——兩人都身披枷鎖,血跡斑斑,痛苦地呻吟著。受命審問岳飛的是曾附和万俟卨彈 劾他的御史中丞何鑄。他一見岳飛,便大聲質問岳飛為什麼要謀反。岳飛一聽如此罪名,頓時怒氣盈胸,當即撕裂上衣,露出背上赫然刺寫的「盡忠報國」四個大字。何鑄看罷,心中不禁震懾。他在審査了與此案有關的全部文件後,更感到大都誣枉不實,便向秦檜作了報告。秦檜很不高興地說,皇上的意思是要這樣辦的。何鑄對秦檜雖有曲意順從之處,但此時決意不肯再推波助瀾,婉言答道:「我並非要維護岳飛,只是現在大敵當前,無故誅殺大將,一定會大傷將士之心。」 一番話說得秦檜無言可答。岳飛再次受審,改由万俟卨主持。他把王俊、張俊等人捏造的「罪證」擺在桌上,向岳飛大聲呵斥道:「國家有何虧負於你,你們父子卻要夥同張憲共同謀反?」岳飛氣憤填膺,指著万俟卨高叫道:「我對天盟誓,絕無負於國 家。你們既主持國法,切不可陷害忠良。我若誣枉致死,到冥府也要與你們對質不休!」万俟卨接著問:「相公說無心造反,可還記得游天竺寺時,在壁上留題說:『寒門何載富貴?』既然寫出這樣的話,豈不表明有非分之想嗎?」岳飛見如此深文周納,不禁滿懷憤懣地長嘆:「吾現時才知道已落人國賊秦檜 之手,使我為國忠心一切都休,一切都成了犯罪!」說罷便合上眼睛,任憑獄 卒們拷打。審訊了兩個月之久,秦檜始終得不到足以置岳飛於死地的罪狀,便以尚 書省的名義下了一道《敕牒》給万俟卨,稱岳飛「淮西之戰,一十五次被受御札,坐觀勝負」,應即以此作為岳飛的最大罪狀。然而此事既非王俊《告首 狀》所舉發,也不是張憲在誣服時所涉及的。審問時又經岳飛逐一加以辯駁,據此定案終顯十分牽強。獄詞將奏上時,韓世忠為之憤憤不平,找到秦檜質問:「王俊在《告首狀》中所告發的,究竟哪些是可靠的?」秦檜也只能含糊其詞地回答說:「其事體,莫須有?」韓世忠憤慨已極地說道:「相公,『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乎?」因為罪證不足,參與審訊岳飛的大理寺官員李若朴和何彥猷認為造反的罪名難以成立,只應判處兩年徒刑。万俟卨和羅汝楫則極力主張把岳飛父子和張憲三人一律處死。由於未能取得一致意見,案子便拖了下來。臘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8日),第二天就是這年的歲除日了,岳飛、岳雲、張憲諸人的案子仍沒有最後結局,這使秦檜極為不快。就在這一天, 秦檜獨居書室,嘴裡吃著柑子,手中玩著柑皮。秦檜的老婆王氏見他這副若有所思的神態,早知他的心病所在,便提醒他說:「捉虎容易放虎難!」秦檜恍然大悟,隨手掣了一張紙條,寫下幾個字,差人緊急送往大理獄中。万俟卨等人遵命最後提審岳飛,逼他在供狀上畫押。岳飛知道這是他最後的時刻了,無限痛心地拿過筆來,在供狀上寫了八個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隨即,岳飛被毒死,岳雲、張憲也同時蒙難。令人髮指的是,秦檜和万俟卨在對岳飛下毒手時,竟連判決書都沒有, 後來才採用倒填日期的辦法將判決書炮製出籠,藉此對製造冤獄、濫殺忠臣的罪行稍作遮掩。這篇極長的判決書,全部由造謠誣衊的言詞和羅織、虛構的事件構成。後來有人看到這一文件,稱「考其獄詞所坐,皆一時鍛煉文致 之詞,然猶不過如此,則飛之冤可見矣」!岳飛和秦檜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誶,這是一個借謀反罪名引起君主疑心而達到殺人目的的典型。精忠報國的岳飛就這樣「莫須有」的死在了秦檜的誣陷和高宗的猜忌上,這是岳飛的悲哀,也是宋王朝的悲哀。當奸臣當道,正義被摧時,這個朝代也就幾乎走到了盡頭。在戰場上,岳飛無疑是個英雄,但是在官場上,他卻比秦檜差遠了,他沒有秦檜那麼多陰謀詭計,彎彎繞繞;他只知忠君報國,卻不知在奸臣到當道時,不除奸佞,則報國無門。在這個意義上,「攘外必先安內」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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